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

合集下载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07•【字号】焦政办〔2023〕48号•【施行日期】2023.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23〕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7日焦作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2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促进更多关联性强、办理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逐步实现政务服务部门从单个事项审批转变为向企业群众提供“一件事”全流程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年底前,按照“优化一批、新增一批、拓展一批”的思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安排部署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焦政办[2017]33号【发布部门】焦作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3.24【实施日期】2017.03.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7〕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24日焦作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服务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

根据《河南省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豫政办〔2016〕70号),为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服务业提速增效发展,助力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扩大有效供给、提高质量效率作为主攻方向,以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融合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与民生消费相互促进为路径,以突出现代服务业发展为重点,以满足需求为导向,着力壮大主导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一批主体功能突出、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产业集群,扩大服务业发展规模,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我市加快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一)总量不断扩大。

到2018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887亿元,年均增速9.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6%以上。

(二)结构全面优化。

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

到2018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5%以上;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在扩大和升级居民消费、带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就业容量明显增加。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现代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现代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现代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02•【字号】焦政办〔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现代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现代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日焦作市现代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序言现代服务业的发达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郑州大都市区门户城市地位的关键时期,也是服务业加快创新发展、优化供给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时期。

为加快我市服务业质量效益整体提升,打造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引擎,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28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焦政〔2016〕18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市加强载体建设,扩大改革开放,坚持做大总量与调优结构并重、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与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并举,服务业内涵更加丰富、分工更加细化、业态更加多样、模式不断创新,在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已成为稳定增长、提升效益的主要推动力,为“十三五”时期服务业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1.综合实力不断壮大,对经济增长贡献进一步增强。

“十二五”末,我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638.02亿元,总量实现翻倍,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3.1%,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28.9%,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接近30%,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0.3%。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02•【字号】焦政办〔2022〕91号•【施行日期】2022.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焦政办〔2022〕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11月2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与主要目标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面临形势第三节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第四节主要目标第二章聚焦“十大战略”实施,构筑区域性人才发展高地第一节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第二节打造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第三节打造产业人才队伍第四节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第五节打造乡村振兴人才队伍第六节打造社会事业人才队伍第七节打造党政人才队伍第八节打造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第三章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第一节构建运行高效的人才管理机制第二节构建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第三节构建近悦远来的人才集聚机制第四节构建充分信任的人才使用机制第五节构建放管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第六节构建以人为本的人才激励机制第七节构建顺畅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第八节构建鼓励创新的人才容错机制第四章打造人才创新创业平台,用好用活各类人才第一节建设高能级人才平台第二节构筑“双创”特色平台第三节推进一流创新成果转化第四节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第五章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构筑良好人才生态环境第一节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第二节构建多层次财政金融支持体系第三节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第四节构建人才教育服务体系第五节构建人才医疗保障体系第六章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第一节构建系统完备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第二节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第三节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第四节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第五节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第七章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第一节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第二节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第三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第八章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推动就业扩容提质第一节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第二节全面增强就业吸纳能力第三节支持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第四节着力提高就业承载力第九章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增强就业保障能力第一节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第二节高度重视城镇青年就业第三节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支持第四节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第五节统筹其他重点群体就业第十章强化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第一节优化创业生态第二节提升创业能力第三节激发创业活力第十一章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第一节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第二节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第三节全面强化风险应对处置第十二章优化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第一节改善就业条件第二节促进平等就业第三节维护合法权益第四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第十三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坚持党的领导第二节强化组织协调第三节加强要素保障第四节健全实施机制焦作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依据《河南省“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和《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我市“十四五”时期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着力打造“技能河南”焦作品牌和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指导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07•【字号】焦政办〔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品工业,财政综合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8月7日焦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实施制造业设备更新贷款贴息。

对全市通过银行贷款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年度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含配套软件)支出不低于500万元的,且仅获得省财政贴息的项目,再给予0.5个百分点贴息;单个项目年度市级贴息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市级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贴息资金,市、区按照1:1比例分担,县(市)自行负担。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二、鼓励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高端化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的,引进的实际设备及技术投资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且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的,项目竣工投产后,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0万元,省级头雁企业(含培育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列入省级补贴范围的不再重复享受我市补贴政策。

补助资金,市、区按照1:1比例分担由县(市)自行负担。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三、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扩大和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扩大和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扩大和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09•【字号】焦政办〔2016〕159号•【施行日期】2016.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扩大和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6〕1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扩大和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9日焦作市扩大和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扩大和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66号)精神,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实施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一)畅通市场流通网络。

推动铁路与物流、电商加快枢纽节点的相互配套融合,促进经开通港物流园、以中站物流金融港为龙头的西部物流园区、河南(武陟)国家干线公铁联运物流港建设,进一步发展武陟天星现代运输物流仓储综合服务园、河南德众保税物流园等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区域储运中心。

积极规划和建设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物流、快递服务“区中园”,为制造业进行“贴身”服务。

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加快市、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及快递园区建设,统筹优化园区功能配置。

大力引进培育以供应链金融、电商物流等新业态为代表的大中型现代物流企业和项目,支持焦作市(中站)物流金融示范园项目尽快落地。

大力建设城乡共同配送中心,支持开辟城市、城乡配送专用路线,在城市商业区、居民区、生产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新建和改造一批公共配送末端网点和配送车辆停靠、装卸作业场地设施,完善配送网络,优化城乡配送“最后一公里”。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14]3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14]3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正文:----------------------------------------------------------------------------------------------------------------------------------------------------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客观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现状,促进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3〕9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我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

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对于准确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规模、效益、地区分XXX行业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我市初步建立了服务业统计调查的框架体系,服务业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但由于服务业涉及行业广、企业数量多、统计难度大,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还存在着统计调查制度不够完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县(市)区服务业统计力量薄弱等问题。

因此,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充实统计力量,确保统计数据如实反映全市服务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二、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核算和评价体系着力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规范服务业统计范围和基本内容,强化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及核算体系,建立健全服务业数据质量评估、监测预警和考核体系,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我市实施宏观调控、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2.11.20•【字号】焦政办〔2002〕97号•【施行日期】2002.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的通知焦政办〔2002〕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焦作市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我市的消防安全。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焦作市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一、市计委消防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将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建设纳入年度计划。

(二)组织工程项目论证或初步审查时,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参加,对立项审批的工程项目要向公安消防机构通报。

(三)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和责任人。

(四)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本部门的消防设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市建委消防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领导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城市建设。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参加。

对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三)在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和城市供水管网时,应将消火栓同步安装到位。

(四)加强城市供水系统的管理维护,确保消火栓每日24小时水压正常。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6•【字号】焦政办〔2015〕88号•【施行日期】2015.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焦政办〔2015〕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6月16日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焦发〔2014〕10号),设立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

1.国有企业安排职工下岗审批。

2.全供、差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3%提前(越级)晋升职务工资的职责。

3.市直机关、全供、差补、自收自支单位增人计划审批。

4.选拔市级及以上乡土拔尖人才。

5.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设置。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国家公务员培训考核点设置。

7.硕士研究生初定(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

8.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鉴证。

9.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职责下放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将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审批职责下放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3•【字号】焦政办〔2017〕75号•【施行日期】2017.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7〕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23日焦作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62号)和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型城镇化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

二、重点任务(一)有序推动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

1.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深入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27号)要求,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推进文化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7〕101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推进文化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7〕101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推进文化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推进文化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7〕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加快推进文化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14日焦作市加快推进文化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康养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开放带动和创新驱动相结合,坚持科技引领和机制创新相结合,强化顶层设计,以建设“中原经济区文化康养业引领基地”为抓手,推进文化康养产业市场化、融合化、高新化、集聚化发展,构筑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功能完备、结构合理的现代文化康养产业体系,全力打造“世界太极城·中原养生地”品牌,为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18年,我市文化康养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培育50家文化康养产业龙头企业,实现增加值300亿元,现代文化康养产业体系初步构建;到2020年,文化康养产业经济总量持续扩大,培育80家文化康养产业龙头企业,实现增加值突破500亿元,现代文化康养产业体系基本完善,文化康养产业成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世界太极城·中原养生地”品牌成为国内文化康养产业的知名品牌,焦作成为中原经济区文化康养业引领基地。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入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入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入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0•【字号】焦政办〔2017〕44号•【施行日期】2017.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入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焦政办〔2017〕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深入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10日焦作市深入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

工业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是我市建设“四个焦作”,助力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的关键所在。

为更大程度地发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引领推动作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筑牢工业强市根基,建设具有先发竞争优势和带动作用的现代工业强市的战略要求,以打造中原经济区先进制造业基地为中心,以创新驱动、开放带动为主线,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以产业技术创新为根本途径,以深化企业服务为基本保障,大力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工业供给结构,扩大工业有效供给,实现工业供需协同发展,努力破解制约工业创新转型的深层次问题,加快形成工业发展新动能,提升工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为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有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26•【字号】焦政办[2013]91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焦政办〔2013〕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1月26日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构建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在全面落实我省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一、保障服务业发展用地。

服务业项目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年度供用地规划;在编制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服务业用地要占合理比例,优先安排“两区”及省、市、县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确保项目落地。

二、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

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入驻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

“两区”内属于《河南省服务业产业发展及鼓励投资指导目录》所列行业的服务业企业,报经税务部门批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或减免缴纳税款。

三、市政府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在积极协助企业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的同时,市政府从2014年开始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作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配套资金,以资金奖励或贷款贴息方式引导和支持服务业发展。

四、支持金融业发展。

鼓励金融、保险、证券等金融业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自开业年度起,前两年按其缴纳营业税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三年按50%标准给予补助;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三年按50%标准给予补助。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7.08•【字号】焦政办〔2008〕65号•【施行日期】2008.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08〕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焦作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焦作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市政府决定启动《焦作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意义近年来,我市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带动了服务业水平的整体提升。

但从整体上看,我市服务业总量不足、比重偏小、层次偏低、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仍很突出。

2007年,我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19.8亿元,居全省第6位,占GDP的比重为25.7%,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自2003年以来连续5年下滑(2003年的比重为32.9%,2004年的比重为28.8%,2005年的比重为28%,2006年的比重为26.9%,2007年的比重为25.7%);而且这一比重比全省平均水平(29.3%)低3.6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39.1%)低13.4个百分点,也落后于郑州(42.3%)、洛阳(29.6%)、新乡(31.5%)等兄弟城市。

我市服务业发展的现状与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总体态势不相协调,已成为制约我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编制和实施《焦作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服务业全面发展,已成为我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努力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迫切需要和战略选择。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9•【字号】焦政办[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09〕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焦作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九日焦作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市的工作部署,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出现大的起落这一重要目标,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启动、顺利实施,确保政府投资安全、透明、高效,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支持、服务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及检查安排为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焦作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同时,领导小组从市直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监督检查工作组(见附件2),负责对县(市)区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监督检查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还可以列席所检查县(市)区政府的相关会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到项目实施或工程建设现场进行督导检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期限内容变更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期限内容变更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期限内容变更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9.17
•【字号】焦政办〔2020〕43号
•【施行日期】2020.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
正文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期限内容变更的通知
焦政办〔2020〕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继续支持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健康平稳发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提升企业投资的信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焦政办〔2020〕6号)有关事项的变更通知如下:
一、该文件延期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
公积金阶段性支撑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的要求,该文件第八、十四、十五条不再执行,其余政策继续执行。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焦作市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焦作市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焦作市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2•【字号】焦政办〔2015〕62号•【施行日期】2015.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焦作市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5〕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15年焦作市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12日2015年焦作市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行动方案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我市服务业重点领域提速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质量的战略重点,坚持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并举、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提升发展载体,深化改革开放,激发企业活力,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抢占先机、跨越发展,努力把服务业的巨大潜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总量扩XXX结构优化,把服务业打造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新引擎。

(二)主要目标。

1.服务业总量不断扩大。

201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突破505亿元,同比增长9%以上,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到22%,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

2.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2015年,现代服务业比重有所提高,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40%以上;文化产业发展速度提升,文化旅游综合收入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的15%,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升到5%;电子商务销售收入力争突破500亿元;传统服务业改造提升步伐明显加快,服务业各业态融合发展。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4.17•【字号】焦政办〔2010〕66号•【施行日期】2010.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焦政办〔2010〕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七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焦文〔2010〕16号),设立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三)将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相关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结果。

(六)负责办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省、市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七)负责承办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量化、分解、督促落实和年度考核工作。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焦作市加快中心城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焦作市加快中心城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焦作市加快中心城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05•【字号】焦政文[2010]58号•【施行日期】2010.05.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焦作市加快中心城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焦政文〔2010〕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中心城区科学发展,不断提升中心城区综合竞争能力,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市政府决定成立焦作市加快中心城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孙立坤(市政府市长)副组长:赵海燕(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建军(市政府副市长)丁保东(市政府副市长)贾书君(市政府副市长)牛越丽(市政府副市长)乔学达(市政府副市长)成员:郜小方(市政府秘书长)王国建(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李恒甫(市政府办调研员、投资集团董事长)陈湘(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申相臣(市财政局局长)丁新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平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孙银池(市商务局局长)王国政(市统计局局长)王胜利(市监察局局长)程玉国(市政府国资委主任)刘晓波(市南水北调城区段办公室主任)李领夫(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黄庆华(市政府金融办主任)童永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赵卫星(市旅游局局长)李志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翟传森(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杨永昌(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张建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宋作实(市农业局局长)王秀梅(市科技局局长)张丙辰(市教育局局长)袁树庄(市卫生局局长)孔令江(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陈国全(市国税局局长)余世钦(市地税局局长)孙晨光(人行焦作中心支行行长)任建民(焦作银监分局局长)陈成顺(市物资局局长)王建修(解放区政府区长)郑秋红(山阳区政府区长)郑连武(中站区政府区长)孟令武(马村区政府区长)刘会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郜小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佚名
【期刊名称】《焦作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0(000)006
【摘要】<正>焦政[2010]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构建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的新格局,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和综合经济实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总页数】7页(P16-2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19
【相关文献】
1.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J], ;
2.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J], ;
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J], ;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01号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J],
5.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焦政办[2017]9号
【发布部门】焦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2.04
【实施日期】2017.0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
案的通知
(焦政办〔20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4日
焦作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165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性服务需求为主线,做大做强旅游、文化等支柱性产业,改造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产业,积极培育健康、养老、教育、体育、居民和家庭服务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消费引领,强化政府引导。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短缺服务,开发新型服务,挖掘消费潜能,增添市场活力。

充分发挥政府规划、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作用,完善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

坚持创新供给,推动消费升级。

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推动业态、管理和服务创新,实现服务供给多元化、服务方式便捷化和消费方式绿色化,加快消费结构升级。

坚持质量为本,加快全面发展。

进一步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加强生活性服务业分类指导,聚焦具有发展基础、市场潜力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综合施策,重点突破。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生活性服务业有较大发展,基础设施日趋完备,消费环境持续改善,结构
更加均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文化产业成为全市经济支柱性产业,旅游总收入达到540亿元;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消费方式逐渐形成,有效供给明显增加,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程度大幅提高。

二、重点领域
重点发展贴近服务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推动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促进和带动其他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协同发展。

(一)旅游服务。

1.发展方向。

充分发挥焦作旅游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不断拓展旅游新业态,积极培育农业观光、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消费热点,推动旅游产品由观光为主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和国际旅游名城建设,实现焦作旅游的“二次创业”。

2.重点任务。

(1)加快全域旅游建设。

推进旅游业与其他行业产业的深度融合,构建“产业围绕旅游转、产品围绕旅游造、结构围绕旅游调、功能围绕旅游配、民生围绕旅游兴”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推动旅游产业向深度和广度空间拓展。

(2)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加快十大文化旅游园区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旅游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过渡,由观光型旅游产品向休闲度假型旅游产品转变,由景点游向全域旅游发展。

(3)实施精品景区建设工程。

按照“一心四带六节点多园区多特色”的空间布局,挖掘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开发建设模式,实施旅游精品景区建设工程。

加快重点景区提档升级步伐,提升旅游产业要素,完善旅游服务功能。

(4)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围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旅游扶贫
开发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加快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创建工程,对陈家沟村、青天河村、一斗水村、岸上村、万花村、莫沟村、韩庄村、九渡村等特色民俗和古村落进行保护开发,发展特色民俗乡村旅游产品。

(5)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功能。

加快建设智慧旅游大数据云平台、智慧旅游监督管理平台、智慧旅游全域营销平台、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焦作旅游的管理能力、营销效力和服务水平。

完善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建立具有我市特色,并与城市环境、历史、民俗等有机融合的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3.责任单位。

市旅游局牵头,市文产办、文广新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环保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二)文化服务。

1.发展方向。

围绕打造全省文化强市目标,培育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服务业,推进文化与旅游、教育、科技等业态融合发展。

注重文化的社会和经济双重属性,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实施“文化+”工程,着力培育大项目、大企业、大园区,促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2.重点任务。

(1)推动太极文化产业集聚发展。

启动太极文化产业提升工程,编制太极文化产业规划,争取将太极文化产业发展上升到省级和国家战略。

加快推进陈家沟太极文化旅游园区、中国太极小镇等项目建设,通过承办太极拳体育赛事、扩大培训规模、开发太极拳衍生品、拍摄影视作品等途径,把陈家沟建设成为集拜祖、观光、学拳、养生、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精品文化产业园区,为打造“太极圣地”品牌提供载体。

(2)实施“文化+”行动。

推动文化与旅游、现代农业、特色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
催生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强化文化创意与制造业产品设计、营销推广全过程融合,提升工业产品的附加值。

(3)统筹保护开发。

加大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力度,做好寨卜昌、北朱村、古周城、耿沟等具备历史文化底蕴的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

保护开发煤文化和近现代工业遗存,筹划建立焦作煤矿博物馆,开发城区煤矿文化游。

(4)扩大文化消费。

繁荣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开发具有焦作特色的文化演艺节目。

支持太极拳文化走出去战略,提升太极拳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3.责任单位。

市文产办牵头,市文广新局、体育局、科技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三)健康服务。

1.发展方向。

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办医潜力,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加快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规范专业的健康服务体系。

2.重点任务。

(1)大力发展健康医疗服务业。

落实促进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保健、老年病、精神、儿童、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临终关怀等社会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

完善城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大力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

(2)加快发展健康养生服务业。

充分利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