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大厅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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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档案管理制度

审批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批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审批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审批类档案。

第三条审批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类管理原则;(三)安全保密原则;(四)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本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业务科室负责审批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审批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七条审批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立卷、归档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二)按照档案立卷要求进行立卷;(三)按照档案归档要求进行归档;(四)档案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时间顺序排列,并附上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安全第九条审批档案的保管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七防”措施。

第十条档案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防潮等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二条档案查阅、借阅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档案安全。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查询第十三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二)保护档案;(三)便民高效。

第十四条档案查询应按照档案查询程序进行,确保查询结果准确、及时。

第十五条档案查询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询人应出示有效证件;(二)查询人应说明查询目的;(三)查询人应遵守档案查阅、借阅规定。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按照档案销毁程序进行,确保档案销毁安全、环保。

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销毁范围。

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应由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本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建设和利用等方面。

第三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贯彻“谁建档谁负责,谁管理档谁负责”的原则,推行全员参与、全程监督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要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档案工作的正确性和廉洁性。

第二章档案建设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建设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体系,确保行政审批活动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第六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根据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档案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七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和保管等工作。

第八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必须按照规定分类、编号、装订,并制定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第九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修复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十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制定档案借阅管理办法,规范档案的借阅流程和安全控制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露。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一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原则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要遵循档案的安全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和可靠。

第十三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应编制目录和索引,便于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十四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应按照一定的时限进行归档,确保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新的档案资料。

第十五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利用性。

审批文件档案整理制度范本

审批文件档案整理制度范本

审批文件档案整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审批文件档案的完整、准确、规范和安全性,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批部门在进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审批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安全性和效率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各级审批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二、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审批活动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审批申请、审批决定、附件、会签意见、审批流程等相关材料,应由审批部门负责收集。

第六条文件资料的整理应按照审批活动的类别、时间顺序、文件性质等要素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文件资料应齐全、完整,无遗漏;(二)文件资料应按照分类顺序编号,标签清晰;(三)文件资料应去除无效、重复、损坏的部分;(四)文件资料应去除不属于审批活动的无关材料;(五)文件资料应进行装订、加固,确保档案的耐久性。

第八条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目录,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类别、档案日期、档案状态等信息,便于档案的查询和利用。

三、档案归档与保管第九条审批部门应在审批活动结束后,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

第十条归档的档案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文件性质等要素进行排列,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档案室(柜)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尘等功能。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范围、借阅程序、借阅期限等要求,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利用与销毁第十四条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审批档案管理制度

审批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所有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审批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三)方便利用原则;(四)信息化管理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一)各科室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和标准,及时、准确地收集行政审批档案;(二)档案收集应包括行政审批文件、电子文档、声像资料等;(三)档案收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编目等要求进行;(二)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三)档案整理应实行终身负责制,由各科室对档案内容负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使用第六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二)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磁等安全措施;(三)档案保管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档案使用(一)档案使用应遵循档案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公布档案内容;(二)档案使用应填写《档案借阅单》,办理借阅手续;(三)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带走、损坏或遗失档案。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价值进行鉴定;(二)鉴定后的档案,符合销毁条件的,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九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专人负责;(二)档案销毁前,应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三)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信息化管理第十条信息化建设(一)加强审批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二)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提高档案查询、检索效率;(三)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行政审批制度管理

行政审批制度管理

行政审批制度管理对于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维护职业的发展秩序,也保障了员工的利益。

那么,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行政审批制度管理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行政审批制度管理篇1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

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

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

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二条档案管理应坚持依法、规范、科学、公正、效益的原则。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真实、透明公开、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档案管理应做到全过程管理、全员参与、全面质量控制。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设立档案管理岗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六条档案管理岗位的职责主要包括:(一)制定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组织档案管理的实施和监督;(三)负责档案的登记、收集、整理、归档和检索;(四)组织开展档案的电子化建设;(五)协助其他部门进行档案的利用和服务;(六)负责档案的借阅、归还和销毁工作;(七)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和资料宣传教育;(八)进行档案的安全防范和档案保密工作;(九)积极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并完成其他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保密制度,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管理制度第九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重要原则、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定。

第十条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二)档案登记、收集、整理、归档和检索的规定;(三)档案电子化建设的要求;(四)档案利用和服务的规定;(五)档案借阅、归还和销毁的程序;(六)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和资料宣传教育的要求;(七)档案保密和安全防范的规范;(八)档案管理的评估和监督。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制度应经过内部审查、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五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十二条档案管理流程应明确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档案登记:对获取的新档案进行登记,包括档案的基本信息、来源、目录等;(二)档案收集:对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档案归档:将已经收集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存放安全和易于检索;(四)档案检索: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档案的检索和提取,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五)档案利用:对外提供档案的利用和服务,满足各方的需求;(六)档案借阅:对内提供档案的借阅服务,确保借阅程序和安全性;(七)档案归还:归还借阅的档案,并进行确认和整理;(八)档案销毁:对于无用或过时的档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处理。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时所遵循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档案管理的规范、高效和安全性,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度。

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档案管理责任:明确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档案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2. 档案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3. 档案管理流程:规定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检索、借阅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确保档案工作的有序进行。

4. 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如档案分类、编目、标识、保管、传递和备份等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 档案管理规范:明确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包括档案的保存期限、整理标准、安全存储条件等,确保档案的规范管理。

6. 档案管理培训:组织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7. 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通过建立和执行这些档案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和安全,为行政审批工作提供可靠的支持和保障。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旨在确保中心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保护和利用行政审批活动的相关档案,为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二、档案管理职责1. 中心设立档案管理组织,负责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

2. 档案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a. 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b. 负责行政审批活动的档案收集、整理、分类、编目和归档工作;c. 组织档案的保管、借阅和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性和可追溯性;d. 开展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可操作性;e. 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f. 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和档案信息咨询服务,满足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需求。

三、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 中心应制定明确的档案收集工作计划,并按时收集行政审批活动相关的档案材料。

2. 收集的档案材料应按照分类和编目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3. 整理工作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档案的目录、附件和相关材料的齐全性和一致性。

四、档案的保管和借阅1. 中心应建立安全、稳定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保存性。

2. 档案的保管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包括档案的装裱、封装、标识和记录。

3. 档案的借阅应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不被篡改的保证。

五、档案的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1. 中心应大力推进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2. 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应包括档案的扫描、整理和存储,确保电子档案的格式和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3. 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应包括档案检索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提供快速、准确的档案查询和信息咨询服务。

六、档案的销毁和移交1. 档案管理组织应制定档案销毁和移交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档案的清理和流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档案的销毁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包括销毁申请的审批流程和销毁日志的记录。

行政审批服务局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管理规范(示范)

行政审批服务局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管理规范(示范)

***行政审批服务局档案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促进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行政许可档案管理水平,确保其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行政许可档案,是指本部门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字材料及申请人按规定应提供的文字、图表和照片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行政许可档案是行政许可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原始记录,必须确保其完整、规范、系统和安全。

第二章归档内容和要求第四条归档内容(一)本部门行政许可过程中直接形成的书面文字材料,如申请表、审批单、受理通知书、现场勘察笔录、整改意见书、现场审核表、现场验收报告及许可证正本存根等。

(二)行政许可申请人依法应提交的所有文字、图表和照片等材料。

如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彩色效果图、安全检测报告、规划许可文件、法规要求上报文件等。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归档内容要求(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为原件,确有困难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且与原件完全一致,申请人应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确认;未取得公章的,须由申请人签印确认。

(二)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申请表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求工整、清楚,不得涂改[注:有修改内容时应由修改者签印]。

(三)申请材料中同一项目内容的填写应前后一致,不得自相矛盾。

(四)申请材料中不得使用不利于档案保存的材料,如热敏纸传真件等,字迹耐久性差的须复印后上报。

(五)行政许可档案标准纸型为A4 规格纸张,小于A4纸张的材料(如照片、标签等)需粘贴在A4纸的右上方,大于A4纸的材料(如图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需折叠为A4纸大小,要尽量减少折叠次数,折叠处应尽量位于文件和图表字迹之外,如文件较多时,宜单张折叠,以便查阅。

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规范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办公室的各类档案管理工作。

3. 档案管理工作应依法、科学、规范、安全、便捷的原则进行。

二、档案管理职责1. 行政办公室负责行政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销毁工作。

2. 行政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接受相关培训。

三、档案的收集1. 行政档案的收集应及时、完整、准确,采取文件制度、电子档案制度和纸质档案制度相结合的方式。

2. 收集的档案应按照文件号、日期、文件标题等信息进行分类和归档。

3. 收集的电子档案应采取数据备份和加密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的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主题、时间顺序和文件编号的要求进行。

2. 整理的档案应采用统一的标签、封皮和包装材料,标明文件编号、日期和文件标题。

3. 档案的整理应定期进行,确保档案的秩序和完整性。

五、档案的保存1. 行政档案的保存应按照相应规定的时间进行,包括永久保存、长期保存和短期保存。

2. 档案保存地点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保持温度、湿度和通风等环境条件适宜。

3. 档案保存期满后,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归档、封存和转交。

六、档案的利用1. 行政办公室应建立便捷的档案检索和利用机制,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查询和复制服务。

2. 档案利用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七、档案的销毁1. 档案销毁应在档案保存期满或者符合销毁条件时进行,且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2. 档案销毁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合适的销毁设备和方法。

八、档案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行政办公室应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制度进行。

2. 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九、档案管理的宣传与培训1. 行政办公室应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意识和能力。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文件资料必须做到规范统一,归档及时。

中心各科室和各窗口单位的档案资料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二、归档范围
1、中心文件资料归档:①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刊物等;
②中心领导参加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
③中心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请示、报告、决定、决议、通报、资料、照片、音像材料等文字资料;
④中心制定的办法、规定、制度、方案等文字材料;
⑤干部档案材料、干部名册、干部奖惩及有关文字材料。

2、窗口文件资料归档:①与窗口工作业务有关的各类文件,②中心制订的各项制度、下发各窗口的文件、学习资料及会议纪要;
③服务对象报送的所有材料、已经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
④窗口的登记统计报表及有关表格。

三、档案资料应及时分类整理,归档登记。

当天受理和办理事项的资料,下班前须认真整理归档,放在档案柜中妥善保管。

四、要做好档案资料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进行清卷整理,确保档案完好无损,并定期做好档案资料的移交。

五、外单位来中心查阅重要资料,须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做好登记;借阅有关档案资料,须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复印有关资料,须经有关科室及窗口负责人同意并登记。

六、中心定期对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统一纳入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的考核评比。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归档、利用和保管,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和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三条中心依法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档案负有全面责任,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该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护公民和法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要求管理档案。

第二章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第六条中心应当建立档案收集、归档和保管的流程和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档案应当按照分类和编目的原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八条档案应当采取电子化或者纸质化的形式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九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过期的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转移或者移交。

第十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禁止私自调阅、复制或泄露档案内容。

第三章档案的利用第十一条中心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政策,规范档案的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实际需要,服务于中心的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档案的准确和安全。

第十四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档案的保密要求,禁止私自泄露档案的内容。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和销毁第十五条中心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私自丢弃、毁坏或篡改档案。

第十七条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五章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十九条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中心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中心应当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的档案管理问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审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审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审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审批档案管理,保障文件档案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审批档案管理活动中的行为。

第三条审批档案管理应当服从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的规定,遵循档案管理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审批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技术支撑,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设立档案室,负责机关、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审批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六条审批档案是指行政机关审批事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卷宗和文件的集合体。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审批档案进行及时收集、整理。

第八条审批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确保涉及审批事项的所有文件、卷宗齐全。

第九条审批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档案目录,做好文件的分类、鉴定等工作。

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对审批档案进行电子化管理,保障审批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第三章审批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一条审批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保密原则,加强档案箱库的保护,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二条审批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部分档案信息,服务社会。

第十三条审批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档案管理的原则,保障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维护审批档案的形象。

第四章审批档案的借阅和调阅第十四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内部人员经批准可以查阅审批档案。

第十五条审批档案的调阅应当依法依规,保障文件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应当设立专职负责审批档案的借阅和调阅工作,做好登记和监督。

第五章审批档案的移交和销毁第十七条审批档案移交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审批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八条审批档案的销毁应当依法依规,经过合法审批程序,保障审批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十九条审批档案的销毁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保审批档案的定期清理。

行政审批窗口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窗口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窗口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准确,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行政审批窗口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二)集中管理,便于查阅利用;(三)分类整理,规范归档;(四)定期检查,及时归档。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行政审批窗口档案收集范围:(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二)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三)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查、审核、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四)行政审批窗口与其他部门、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五)行政审批窗口形成的各类报表、统计资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应遵循“一案一卷”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二)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三)档案整理应使用统一格式的档案盒、文件夹等装具;(四)档案整理应标注档案名称、卷号、页码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六条档案归档:(一)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结束后,应及时将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二)档案归档前,应进行审核,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准确;(三)档案归档后,应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并报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阅”的原则;(二)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损坏、遗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四)档案借阅应严格办理借阅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销毁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有效”的原则;(二)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便捷的档案查阅服务;(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九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的原则;(二)档案销毁前,应进行审核,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三)档案销毁后,应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并报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1. 引言本制度主要旨在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高效性,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目的与适用范围2.1 目的:明确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以及档案的归档、查询、借阅和销毁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2.2 适用范围:适用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3. 基本原则3.1 法律依据: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

3.2 统一性:档案管理工作应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整理、统一利用。

3.3 安全性:档案管理工作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包括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3.4 效益性:档案管理工作应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及时、准确和高效的档案服务。

3.5 可追溯性:任何档案的产生、流转、利用和保存都应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档案的追溯能力。

4. 组织架构4.1 档案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决策。

4.2 档案管理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归档、整理、检索、借阅、销毁等。

4.3 档案管理员: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委派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管理、整理和归档等。

5. 工作流程5.1 档案的归档:经过初次审批的行政文件和相关材料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归档,包括文件编号、案卷编号和档号等。

5.2 档案的整理:档案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部门和案由等进行分类和整理,确保档案的组织完整和清晰。

5.3 档案的检索:根据业务需要和查询要求,档案管理员应及时提供档案的检索服务,确保查询的准确性和效率性。

5.4 档案的借阅: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档案管理员申请档案借阅,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借阅手续。

6. 责任分工6.1 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档案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决策,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结合党员的实际情况,坚持经常性的____制度,及时____党员及纳新对象,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的有关指示决定,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强化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工会学习内容由工会按照章程自行____(七)会议纪律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非经领导安排,不得借故处理其他事务而缺勤。

2、保持会场严肃,会议期间要做会议记录,手机等通讯工具须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与会人员不得交头接耳或接待来客、来访者。

3、保守会议____,未经批准或形成决议向外公布前,不得泄露会议的有关内容。

擅自泄露的,严肃处理。

二、会务制度1、中心以及中心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整个会务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____,综合科科长会同相关科室长负责具体落实。

2、会议通知的起草由综合科负责。

通知拟好后交由中心领导签发,未经领导签发____通知,不得印发。

3、中心召开的会议的日程、主持词、领导讲话稿等材料由主办科室负责起草,分管领导审阅,校对装订由主办科室负责安排。

4、会议通知、传真电报由综合科负责发送。

5、会议地点、会标、席签、讨论地点由综合科和主办科室负责。

6、与会人员的签到查对、会议材料的分发,由主办科室负责。

7、科室因工作需要召集小范围会议,要事先请示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

三、学习制度1、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确定学习时间。

2、学习形式坚持____和分散学习,各科室____和个人自学想结合的原则,开展宣读、讨论、讲座、大会交流、录像教育、实地参观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

具体____旱,要根据阶段学习要求,采取不同的学习形式和方法。

____学习由中心党支部和综合科共同负责;各科室和党小组的学习,由科室负责人或党小组长负责;业务学习由相关科室负责。

3、学习内容(1)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业务上级的重要文件。

(2)政治、经济工作和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现代科技知识。

行政审批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行政审批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2. 路政机构现场勘验材料;3. 听证材料;4. 审查上报材料的审核意见;5. 行政许可决定;6. 证照发放登记材料;7.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证照。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鉴定、编目、装盒及移交;3. 机关办公室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证照进行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整理:档案管理人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排序、装订,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3. 鉴定: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4. 编目: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进行编目,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5. 装盒: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装盒,确保档案的安全;6. 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移交至档案室进行保管。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档案室负责对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2. 查阅: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查阅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查阅档案;3. 复制:档案利用者需填写复制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复制档案;4. 档案销毁:档案保管期限到期后,经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需办理销毁手续。

六、档案保密1.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2. 档案利用者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3.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本机关将确保行政审批文件档案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管理,为机关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4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4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存和利用,保障行政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规范、索取实用、保存安全和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三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是指对申请材料、审批结果和其他有关档案资料进行编制、保存、利用和销毁的一系列工作。

第四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的任务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国家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利益。

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应遵守保密原则,涉密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章编制和保存第六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受理申请、审批及结果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和保存。

第七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依法制定档案工作规定和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编制的规范和完整。

第八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按照档案分类原则进行档案的整理、归档和装订工作,确保档案保存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室应具备适当的设备和场地,保证档案保存的环境和条件。

第十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应有完善的登记、借阅和销毁的制度,确保档案的流程可控和安全可靠。

第三章利用和开放第十一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应按规定进行利用和开放,满足社会公众和行政机关的需求。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的利用应按照编制和保存要求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要求。

第十三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的开放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依法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外提供档案信息应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销毁和转移第十五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按规定对档案进行定期的鉴定、审查和清理工作,筛选并销毁无需保留的档案。

第十六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的销毁工作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转移工作,确保档案长期保存和利用。

行政审批档案整理办法

行政审批档案整理办法

行政审批档案整理办法篇一:档案的管理、整理方法、档案号编制及目录格式档案的管理、整理方法、档案号编制及目录格式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建设是全面建设和长远发展的最基础性的、不容缺失的重要内容。

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档案管理意识,从每个人员、从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起,认真加强档案建设。

(一)档案收存的范围1、行政档案:①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②发出的的各类文件③及各部门工作计划、规划、总结、请示、报告、函复、文稿等④各种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讲话文稿等⑤出具的或盖章的信函、报表等⑥各类统计资料2、人事档案①在编人员的档案材料②人员招聘的相关材料③各类工作人员的登记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

④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⑤挂靠人员相关资料以及挂靠单位的委托通知、协议、待遇及支付方式等。

⑥工作人员政治身份、职务、级别、岗位、待遇变化的相关资料。

⑦工作人员年度考评资料、鉴定及各类奖惩的组织正规结论及相关材料。

⑧工作人员申请、申诉及其它信息资料。

3、财务档案①日常支出的财务凭证、账目、审批手续及报表。

②年度预算、中期预算调整、决算及审批资料。

③专项收、支的立项计划、执行情况及审批资料。

④对外投资、借贷及合作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跟踪监管的相关资料。

⑤各种税费、社保金交纳的相关资料。

⑥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核销的相关资料。

⑦年度、季度及专项财务分析报告。

4、业务档案①历年以省局名义或经济发展中心、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名义上报、下发的相关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项目文件。

②历年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③各类教材、教案、大纲、复习题库等资料。

④教员、考评员队伍相关资料。

⑤各类、各批学员报名、学习、考试、考评发证或学分登记相关资料。

⑥各类业务会议纪要(记录)、合作协议、项目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⑦因业务需要购置的(或上级下发的)杂志、图书、资料、音像制品及自制的照片、录相、录音资料等。

唐山市档案局、唐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唐山市档案局、唐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唐山市档案局、唐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唐山市档案局、唐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行政审批档案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单位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是各单位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我市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加快步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行政审批档案在促进规范执法和优化社会发展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将行政审批档案管理作为单位档案工作重要内容,统筹规划、统一布置、统一检查。

要建立健全包括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在内的档案工作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完善行政审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及移交制度,下大力抓好制度落实,确保每个工作环节责任到人。

建立双层定期自查制度,兼职档案员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人员移交的案卷进行初步检查,存在问题的及时退回整改。

初步检查合格的报部门负责人进行再次检查,以保证所归档的行政审批案卷形式规范、内容合法。

二、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行政审批档案是各单位档案资源中的重要门类,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变更、延续以及检查督导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查考利用价值。

行政审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应符合《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三个标准”即合法性标准、规范性标准、立卷归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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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须设立文件档案柜,窗口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制。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接到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后,依据审批规定,对当场能够办结的审批事项,其申请材料经登记整理后,存放在窗口档案柜中妥善管理;对当场不能办结的审批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封入档案袋中,由主管部门指定人员将文件档案取回;对需联合审批的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将有关材料转交或分送联合审批部门。

第四条窗口主管部门指定人员及联合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取件时,须同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转接件登记手续,注明取件时间、取件人、经手人等事项。

主管部门和联合审批部门在接、取回文件档案后,在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须妥善保管,审批事项办结归还时须保持文件档案的完整。

第五条文件档案归还窗口时,窗口工作人员须认真检查归还文件档案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有掉页、损毁现象,确保各类文件档案在运转过程中不丢失。

第六条对办结的审批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主管部
门和联合审批部门的答复意见及相关材料后,由窗口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对象,交接件过程中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第七条各窗口部门须对收集的文件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对已经办结的文件档案进行统一整理、分类、排序、盖章、装订,保证资料齐全,目录清晰,管理规范,方便日常查阅。

第八条凡借阅文件档案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填写借阅单,并经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及当事人签字,写明借阅目的、文件档案类别、件数、借阅期限等。

借阅单位人员应按时将文件档案归还,不得拖延和私自留存或转借他人,窗口工作人员须认真检查归还文件的齐全和完整程度。

第九条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坚决杜绝文件档案丢失和私自销毁文件档案情况。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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