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监督 选好用准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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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督环境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必须做到思想上重视,方法上革新,制度上健全,格局上一体。

一、不断增强监督意识

一是监督主体要在履行职责上主动。要改变“不敢监督,不必监督”状况,就要赋予监督主体开展工作所必须的权限,变“虚

权”为“实权”,变“软权”为“硬权”,使监督主体敢抓敢管,敢于碰硬;要明确监督责任,使监督主体充分认识到干部选用工作监督既是职权,又是职责。二是监督客体要在接受监督上自觉。通过以学习培训、舆论宣传、普法教育等形式,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端正对监督的认识,克服“不能、不用监督”的心态,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三是参与群体要在监督行动上无畏。要增强全民监督意识,克服“难以监督”的心态,使广大党员群众认识到吏治腐败不仅危及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也与自己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要营造一种勇于监督、监督光荣的良好氛围。要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的监督意见,增强群众监督的信心,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对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监督。

二、大力改进监督方法

一要在实施事前监督中先提醒。搞好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监督,必须强化《干部任用条例》的宣传,通过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监督

对象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的能力。通过正反两方面教育,使领导干部增强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从而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抓监督,一把手亲自抓监督,分管领导大力抓监督,各级党委层层抓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二要在实施事中监督中把好关。要前移关口,强化任前监督。建立调整干部提前审查和任后备案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前,要说明本次干部任用中推荐、考察、酝酿等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三要在实施事后监督中敲警钟。要延伸监督触角,跟踪考察问效。领导干部走上工作岗位后,经过一段时间实践锻炼,监督部门要回过头来对其进行考察,主要看其适应岗位情况、工作进入角色情况、群众认可程度以及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诫勉等组织处理。通过回访考察,认真分析和总结干部选任工作的主要经验、教训,查找差距,弥补不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任监督工作。

三、着力健全监督制度

一要在信息公开制度下功夫。要打破干部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的“神秘色彩”,逐步推行干部选任监督信息公开制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构筑发布干部选任信息的网络平台和“绿色渠道”,定期向相关部门或公众传递有关干部选任工作的信息,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二要在民主监督制度下功夫。重点要放在对权力的制约和干部

任用的监督上,建立用好权、选好人的长效机制。凡在人事安排、干部选任上没有制定民主监督制度,或者虽然制定了民主监督制度,但不严格执行,要认真整改和纠偏。要进一步深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察预告、差额考察、无记名表决、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项改革措施,使广大群众对干部选任用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要在组织谈话制度上下功夫。要从制度上对“组织谈话”的对象、谈话内容、谈话时间作出明确的限定,防止“组织谈

话”的随意性。要通过建立制度,使“组织谈话”紧扣监督主题,并

把“谈话”结果运用到干部选任工作中去,发挥好“谈话”的监督作用,防止“谈话”和“监督”两张皮。四要在监督一把手制度上下功夫。要建立分权制度。从制度上作出规定,不允许一把手在用人上垄断权力,集重权于一身;不允许一把手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拥有绝对否决权;对一把手用人决策要有专项记录,以便监督检查,追究责任。

四、构筑立体监督格局

一要整合好组织监督资源。在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中,要切实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一个重要方向,发挥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的作用。要用活用好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这个平台,整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干部监督中的资源和力量。要加强上下级组织部门的纵向联动,形成有效的干部监督联动机制。二要整合好党外监督资源。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是干部选任工作党外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采取切实措施,整合好这两方面的监督资源。人大监督方面,要明确规定各

级人大代表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要从监督机制上将人大监督的内容和形式固定下来,使干部选任置于经常性的人大监督之下,防止权力滥用。政协方面,也要从监督机制上将各级政协委员的监督权利、监督义务确定下来;同时,制定具体的政协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使政协监督成为促进干部选任,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必要补充和外在条件。三要整合好舆论监督资源。要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为契机,深入研究整合舆论监督资源问题,充分利用报刊、新闻等一切媒介平台,使之全面贯穿于干部选任全过程之中,并加大覆盖面,增强其公开性和真实性,切实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四要整合好群众监督资源。要严格选任干部民主推荐,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组织部门一律不予考察,党组织一律不予讨论和审批。要进一步加强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聘请党性观念和原则性强、有丰富领导工作经验和较高工作热情的同志担任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员,定期和不定期到有关单位进行巡视,对选任的干部在更大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了解其真实的工作及生活情况,并将结果向派出单位党组织汇报。要完善选任干部的信访、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选任干部的监督管理,从而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系统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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