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管理制度 (1)
农村农家乐经营管理制度
农村农家乐经营管理制度一、农家乐的经营模式农家乐经营的模式主要有直接经营模式和合作经营模式两种。
直接经营模式是指由农户自行出资建设、经营的农家乐,其收入全部归农户所有。
合作经营模式是指由政府、企业或旅游公司与农户合作开发经营农家乐,其收入由双方根据合同所定比例分成。
二、农家乐的经营管理制度1、市场定位机制明确农家乐的市场定位,根据不同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确定明确的发展方向,以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
树立农家乐品牌形象,使农家乐赢得更多的游客信赖。
同时,应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心理。
2、产品开发机制要充分利用农村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加强产品创新开发,丰富农家乐产品种类和内容,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满足游客多样化的需求。
可以通过丰富的民俗文化体验、参与农事活动、品尝特色农家菜等方式,提升农家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3、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农家乐的安全和卫生。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舒适的环境,增强游客体验,促进游客忠诚度。
4、财务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财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利润水平。
加强资金管理,妥善处理资金流转,增加经营资金。
定期开展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5、营销推广机制加强农家乐宣传推广,拓展销售渠道,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利用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同时,与旅行社、景区、酒店等开展合作,拓展市场机会。
6、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家乐经营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处理好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关系,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
7、风险防范机制面对市场风险,要有应对的预案和应急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要加强保险意识,为经营活动提供保障,降低经营风险,合理分担经营风险。
8、文化传承机制农家乐经营要兼顾民俗文化的传承,保持传统的特色,传承乡村文化。
农家乐管理制度制度
农家乐管理制度制度一、概述农家乐是一种融合了乡土风情、农业观光、休闲度假等元素的农业旅游业态,是一种重要的乡村旅游方式,也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产业。
农家乐的发展有利于丰富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
因此,农家乐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农家乐的持续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管理目标1. 保障农家乐的经济利益: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障农家乐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家乐的经济效益。
2. 提升服务质量:建立一套规范的服务标准和流程,提升农家乐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吸引更多游客。
3. 环境保护:加强对农家乐的环境管理,保护农村风貌和自然环境。
三、管理制度内容1. 农家乐注册管理(1)农家乐经营者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经过审批合格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2)涉及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农家乐经营者,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接受相关检查和监管。
2. 安全管理(1)农家乐场所应当保证消防设施的齐全和有效运转,安全出口的畅通等一系列安全设施。
(2)对于提供农户家庭住宿的农家乐,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客人的安全。
3. 服务质量管理(1)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培训员工,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2)制定服务指南、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4. 环境保护(1)农家乐场所应当保持清洁,杜绝乱倒生活垃圾和污水。
(2)对于自然风景区内的农家乐,要严格控制游客数量,保护自然环境。
(3)对于提供田园体验的活动,要注意保护农田、农作物,不得任意破坏。
5. 价格管理(1)农家乐应当公示消费价格,避免乱收费、欺客行为。
(2)在价格方面要合理定价,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
6. 法律法规遵守(1)农家乐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加强对农家乐的监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7. 投诉处理(1)农家乐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人的投诉,并及时进行整改。
农家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为确保农家乐经营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农家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农家乐法定代表人对本农家乐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1)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2)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3)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客房内使用明火。
(4)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
(5)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 食品安全(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和管理。
(2)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
(3)确保食用工具洁净,做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4)不采购、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生、熟食品加工和存放分开,标记明显,分类存放。
3. 设施安全(1)定期检查农家乐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2)对损坏、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加强游客引导,确保游客在游玩过程中安全。
4. 交通安全(1)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引导游客正确行驶。
(2)加强停车场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3)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游客交通安全意识。
四、安全巡查1. 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3.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
五、安全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安全、交通安全等。
3.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六、奖惩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农家乐管理制度
农家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家乐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维护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家乐管理制度适用于农家乐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农家乐游客。
第二章经营资质第三条农家乐经营者需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如农家乐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方可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
第四条农家乐经营者需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具备必要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如室内厕所、饮水设施等,以提供舒适、便利的服务环境。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对经营场所和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在经营场所内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演练火灾逃生演练,以保障游客的安全。
第八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如悬挂警示标识、设置警戒线等,以防止游客在危险区域发生意外事故。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的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及时清理垃圾和污水。
第十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经常对厨房设备和食品存放区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食品储存合格。
第十一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制度,包括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加工等各个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第五章服务标准第十二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提供优质的农家乐服务,包括热情接待、导游指引、文化体验等。
第十三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提供合理的价格体系,不得恶意虚高价格,以维护农家乐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向游客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故意夸大宣传,误导游客。
第十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游客,提供个性化的农家乐服务,如学生农家乐、家庭农家乐等。
第六章纠纷处理第十六条农家乐经营者与游客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解。
第十七条农家乐经营者与游客之间发生的纠纷,应当在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处理,如需要延期处理,应当向游客进行解释和沟通。
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游客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区范围内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诚信经营、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生食与熟食隔离,食品离地存放,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一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保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做到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可控。
第十二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加强餐饮具管理,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十三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管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
第五章餐饮服务第十四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加强餐饮服务管理,保证餐饮服务场所卫生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提供安全、健康的餐饮服务。
第十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农家乐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乐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家乐经营管理,保障游客和农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经营管理的责任,规范自身行为。
第三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素质。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农家乐经营者制定,经本地农业部门审核备案后正式实施。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包括服务项目、价格、促销活动等内容,并及时向游客宣传。
第六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合理配置员工,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费。
第八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游客饮食安全。
第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场地清洁整洁。
第十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第三章游客权益保护第十一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诚信经营,不得欺骗消费者。
第十二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接受游客的监督和投诉,及时处理涉及游客权益的事项。
第十三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加强游客的安全教育,提高游客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游客保障体系,对发生意外事故给予相应的赔偿和安抚。
第十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保护游客的隐私权,妥善保管游客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农家乐经营者如违反本规章制度,有以下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一)提供虚假宣传信息的,罚款并责令改正;(二)服务质量差,多次收到游客投诉的,责令整改并赔偿游客损失;(三)违反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四)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赔偿受损游客。
第十七条农家乐经营者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向相关部门提起复议,也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关解释权归农业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如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暂停营业等处理。
农家乐管理制度_农家乐管理制度
农家乐管理制度_农家乐管理制度农家乐管理制度_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农家乐的管理,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应制定规范的农家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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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家乐的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服务质量,促进农家乐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农家乐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家乐是指以农民家庭为基本接待单位,以农业、农村、农事为主要载体,以利用环境资源、农村活动、农民生活资源、体验农村生活为主要特点;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以旅游经营为目的的旅游项目。
第三条农家乐由县旅游局认定并授牌。
授牌的农家乐享受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农家乐发展的优惠政策。
未经县旅游局认定授牌的农家餐馆(旅馆)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畴,不享受农家乐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四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开展农家乐经营服务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县农家乐发展综合协调小组是全县农家乐发展的领导机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
协调小组负责农家乐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及农家乐管理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
县旅游局是农家乐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家乐产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承担农家乐发展综合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服务和管理的合力。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农家乐经营户的监管,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环保、质监、文广新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农家乐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行政许可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业主应主动、快捷、优质地为其办理相关证照。
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
第八条乡镇政府承担农家乐建设项目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农家乐日常管理及相关问题的协调解决。
农家乐发展重点乡镇要设立旅游办公室,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一名副主任和1至2名工作人员。
农家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农家乐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游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农家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1. 农家乐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家乐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 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
三、安全生产责任1.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农家乐全体员工、游客。
2. 安全生产责任内容:(1)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2)游客:遵守农家乐安全规定,注意自身安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农家乐:提供安全的生产、生活设施,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定期检查维护。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1)农家乐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对老化、损坏的设施设备,应及时更换或报废。
(3)电气设备、燃气设备等易燃易爆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定期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 消防安全管理:(1)农家乐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3)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 食品安全管理:(1)农家乐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3)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用电安全管理:(1)农家乐用电设备应按规范安装,严禁私拉乱接。
(2)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3)加强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和游客的用电安全意识。
五、监督检查1. 农家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农家乐农村规章制度
农家乐农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农家乐经营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农家乐从业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村农家乐经营场所,包括乡村民宿、农庄、农家乐农场等。
第三条:农家乐经营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传统风俗习惯,保护环境资源,确保服务安全和卫生。
第四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营体系。
第二章经营规范第六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规定,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
第七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确保提供的食品原料符合国家标准,勿使用过期食材或变质食品。
第八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持有效证件经营,不得乱收费,不得利用欺诈手段获取用户信息。
第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用餐区域,保障用户用餐舒适和安全。
第十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保障用户住宿环境卫生,提供清洁舒适的住宿设施。
第十一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娱乐项目和活动,保障用户的娱乐体验和文化交流。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游客的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四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巡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维护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六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场所的卫生清洁。
第十七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加强员工卫生意识培训,促使员工保持个人卫生并佩戴相关防护用具。
第十八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定期检测水质和食品,确保用户食品安全。
第十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定期消毒场所和设施,保持场所的卫生整洁。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二十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资源,禁止乱倾倒垃圾,保持场所的整洁环境。
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农家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成立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人员管理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操作技能。
2.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不得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吸烟、喝酒。
四、食品采购管理1.采购食品应选择合法、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不得采购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3.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详细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商等信息。
五、食品加工管理1.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食品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卫生。
4.食品加工完毕后,应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六、食品销售管理1.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食品展示应规范。
2.食品销售过程中,应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3.食品销售价格应公开、合理。
七、食品安全检查1.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食品加工、销售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食品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八、宣传教育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通过多种渠道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农家乐管理制度
农家乐管理制度农家乐是一种发展农村旅游业的重要方式,对于提升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农家乐的管理有序,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农家乐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农家乐场地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制度:农家乐场地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2. 清洁卫生管理制度:农家乐场地应保持干净整洁,建立清洁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工作,保障游客的健康。
3.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农家乐场地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立设备保养和更新制度,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农家乐服务管理制度1. 游客接待管理制度:农家乐应制定游客接待管理制度,包括接待流程、接待标准、接待礼仪等,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农家乐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制作和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游客就餐的安全和卫生。
3.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农家乐应建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标准、服务礼仪、客户投诉处理等,提高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
三、农家乐经营管理制度1. 价格管理制度:农家乐应建立价格管理制度,合理定价,确保价格公正透明。
2. 营销管理制度:农家乐应建立营销管理制度,进行市场细分和目标客户的确定,制定营销策略,提升农家乐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3. 财务管理制度:农家乐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制度和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加强财务监管和风险控制。
四、农家乐员工管理制度1. 岗位责任制度:农家乐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员工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2. 培训管理制度:农家乐应建立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包括新员工培训、在职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3. 员工激励管理制度:农家乐应建立员工激励管理制度,包括薪酬激励、福利待遇和晋升机制等,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五、农家乐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环境保护制度:农家乐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噪音、污水、垃圾等污染物的管理和处理要求,保护农村环境的美丽。
农家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家乐安全管理,保障游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家乐经营者对本规章制度负有遵守和执行的责任,员工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农家乐经营者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四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农家乐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农家乐经营者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的相关信息,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对危险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制定员工岗位责任清晰的责任制度,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二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员工身体健康,适合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建立员工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建立定期评估员工安全行为的机制,对安全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章游客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农家乐经营者应设置警示标识,提醒游客注意安全,禁止随意攀爬或触碰危险设施。
第十七条农家乐经营者应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农家乐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宣传,定期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和演习活动,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建立游客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调查处理。
田园农家乐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田园农家乐的日常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游客的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田园农家乐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清洁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农家乐环境,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环境与卫生管理第四条环境保护1. 保持农家乐内外环境的整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 严禁乱扔垃圾,提倡垃圾分类投放。
3. 保护农家乐周边的自然环境,不破坏植被,不乱砍伐树木。
第五条卫生管理1. 每日对农家乐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2. 餐饮区要保持干净整洁,确保食品卫生。
3. 客房内要保持整洁,床上用品定期更换消毒。
4. 严格执行卫生检查制度,确保卫生达标。
第三章服务与接待管理第六条服务态度1. 员工应热情、礼貌、耐心地接待游客,做到微笑服务。
2. 员工应尊重游客,保护游客隐私,不得泄露游客信息。
3. 员工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够解答游客的疑问。
第七条接待流程1. 游客到达农家乐后,前台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引导游客办理入住手续。
2. 游客入住后,客房服务员应主动询问游客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
3. 游客离店时,前台工作人员应协助办理离店手续,并回收房卡。
第八条餐饮服务1. 餐饮区应保持整洁,食品原料新鲜,烹饪过程规范。
2. 餐饮服务员应热情周到,主动为游客提供餐饮服务。
3. 餐饮价格公开透明,不得强迫游客消费。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1. 定期检查农家乐内的设施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2. 加强对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的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 员工应具备安全意识,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条交通安全1. 游客自驾车进入农家乐,应引导至指定停车区域。
2. 加强对游客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3. 员工应熟悉农家乐周边路况,确保游客安全出行。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员工招聘与培训1. 招聘员工时,应注重员工的素质和服务意识。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技能。
山庄农家乐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庄农家乐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山庄农家乐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山庄农家乐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员工为本,注重员工培训与发展。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尊重客人,团结同事。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庄农家乐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山庄农家乐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入职与离职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需经过面试、体检、培训等程序。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后,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管理层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条员工离职后,应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归还工作证、离职证明等。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十一条员工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十二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假期。
第十三条员工加班需经过管理层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四条山庄农家乐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第十六条山庄农家乐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可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八条员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员工如有重大贡献,可申请晋升或给予特别奖励。
第七章安全与卫生第二十条员工应遵守山庄农家乐的安全规定,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十二条员工应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山庄农家乐管理层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农家乐经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家乐经营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农家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农家乐所有经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服务员、厨师、安保人员等。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经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农家乐事业,服从管理,团结协作。
第四条经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岗前培训,熟练掌握本职工作内容。
第五条经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农家乐形象,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
第六条经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表仪态,着装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七条管理人员1. 负责农家乐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 制定并实施农家乐经营计划,确保完成经营目标;3.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4. 定期检查农家乐设施设备,确保安全运行;5. 负责农家乐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八条服务员1. 热情接待游客,引导游客参观农家乐;2. 负责游客的入住、退房手续办理;3. 保持农家乐环境卫生,为游客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4. 配合管理人员处理游客投诉,及时解决问题;5. 参加岗前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九条厨师1. 严格按照食谱要求,制作符合游客口味的菜品;2. 保持厨房环境卫生,确保食品安全;3. 参加岗前培训,提高烹饪技能;4. 配合服务员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条安保人员1. 保障农家乐的安全,维护秩序;2. 监督游客遵守农家乐规定;3. 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游客安全;4. 参加岗前培训,提高安保技能。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农家乐应定期组织经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农家乐应建立考核制度,对经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经营人员,农家乐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晋升机会。
农家乐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家乐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家乐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服务员、厨师、安保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进行科学管理,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熟悉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质量。
第五条管理人员负责农家乐的整体运营,包括人员调配、财务管理、设备维护等。
第六条服务员负责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迎宾、引导、点餐、送餐等。
第七条厨师负责烹饪美食,确保菜品口味和质量。
第八条安保人员负责农家乐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游客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九条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等程序选拔合适人才。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岗位职责、服务规范等。
第十一条员工培训期间,农家乐应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保障。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三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礼貌待人,不得对游客和同事进行侮辱、谩骂。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饰品,不得穿着与工作无关的服装。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章工资与福利第十六条员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农家乐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七条农家乐为员工提供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可享受晋升、奖金等激励措施。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员工表现优秀,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员工违反工作纪律,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农家乐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农家乐管理制度(五篇)
农家乐管理制度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客房或活动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夏季在未经许可深水区游泳,冬季在未经许可冰面垂钓尤其儿童、老人。
五、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六、严格遵守农家乐停车场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停放,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七、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八、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
九、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确保安全事故的零发生。
毛湖咀农家乐入住登记制度一、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填写住宿人员信息,并保证资料真实性。
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三、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农家乐不接待客人:1、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2、从事违法活动者;3、影响农家乐形象者;4、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毛湖咀农家乐环境卫生制度一、保持室内及房前屋后清洁整齐。
做到垃圾入箱、无杂物随意堆放。
二、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要求排放。
三、不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改造和搭建新设施要符合村庄规划并保证周围环境风貌不受破坏。
四、爱护村内公共设施,村内路灯、公共休闲场所,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整、畅通。
五、保护村内古树名木,爱护花草树木,禁止游客随意践踏花草或伤害古树名木。
毛湖咀农家乐食品卫生制度一、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如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种。
三、工作人员穿戴工作服,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农庄农家乐管理制度(标准版)
农庄管理制度(一)设备及用具管理制度1、所有设备、设施、用具实行文明操作,按规范标准操作与管理。
2、一切个人使用器具,由本人妥善保管,使用及维护。
3、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改变,同时加强保养和正常使用。
4、一切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准私自带出。
5、一切用具、餐具应轻拿轻放,避免人为损坏。
6、使用人有责任对一切用具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
7、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二)防火安全制度农庄火灾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电器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炼油时无人值守等。
1 、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2、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或用完后切断电源。
4、易燃物贮藏应远离热源。
5、每天清洗净残油脂。
7、炼油时应专人看管,烤食物时不能着火。
8、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或超温度使用。
9、每天清洗干净炉罩炉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烟机滤网。
10、下班关闭完能源开关。
(三)会议制度农庄根据需要,实行每日例会制:主要内容是总结评价过去一日食品卫生、日常卫生、储藏、职责、出品质量、菜品创新、设备使用、维护等农庄情况,并相互交流、沟通,强调注意事项、处理当日突发事件。
(四)安全、卫生考核打分制度:每月农庄主管对厨房和前厅工作进行不定期三次考核打分,厨房考核到承包总厨,再由总厨酌情对厨员进行奖励或处罚;前厅考核到每个工作人员。
考核分值采用百分制,三次平均,总分80分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的扣取当月固定工资,厨房300元、前厅个人100元;100分为满意,满意的奖励厨房800元,前厅个人200元。
后附:安全、卫生考核细则见考核打分表格。
(五)绩效工资的核算办法(一)厨房成本的控制和管理调料月末盘存清单农庄总收入日清月结核对记录表(六)特殊奖励制度下列情况经庄主考察满意者,给予工作期间永久5%红利的特殊奖励:1、忠于庄主、忠于职守、对物资人员的管理严格按农庄制度落实,全年基本满勤,敬业精神及管理水平突出,受到宾客和员工公认好评者。
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家乐的经营管理,保护农村环境,维护农户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村地区经营农家乐的农户和管理机构。
第三条农户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农家乐,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环境。
第四条农户应当积极开展宣传,吸引游客,提高农家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五条政府相关机构应加强对农家乐的监管和指导,支持农户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
第二章农户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农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二)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农家乐经营的条件;(三)具备农家乐经营的意愿和能力;(四)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和设备,满足游客的需求;(五)具备良好的卫生和环境管理意识,保持农家乐的整洁和安全。
第七条农户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农家乐的注册和备案手续。
第八条农户应当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农户应当合理定价,提供公正透明的服务。
第十条农户应当依法纳税,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章农户的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农户应当制定农家乐的经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向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农户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档案,记录游客的基本信息和消费情况。
第十三条农户应当制定合理的服务流程,包括接待、餐饮、住宿、娱乐等环节。
第十四条农户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五条农户应当定期检查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状况,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十六条农户应当加强对农家乐周边环境的管理,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七条农户应当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和纠纷。
第十八条农户应当加强与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主动接受监管和指导。
第四章管理机构的职责第十九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农家乐的管理和指导,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第二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对农家乐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户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农家乐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其知名度和竞争力。
农家乐员工管理制度
农家乐员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家乐员工的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制度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家乐员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家乐员工管理工作要服从园区领导的统一管理,以服务为宗旨,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规章制度。
第四条农家乐员工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的人格和权利,注重培训、激励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员工管理制度。
第五条农家乐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工作安排,保守工作秘密,恪守职业道德,做到忠诚、诚实、守纪、敬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农家乐员工应积极参加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福利待遇。
第七条农家乐员工应接受园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培训和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增强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八条农家乐员工应保护园区公司的财产和利益,严禁在工作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窃取公司财物等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
第九条农家乐员工要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遵守工作时间,不得工作之外从事有损公司利益或侵害他人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员工要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利用公司职务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在不正当场合打击园区信誉,对公司作出贡献者,公司应该予以表彰。
第十一条公司将加强员工的安全保障,保证所在场所的安全,禁止违章作业,遵守消防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将不断完善员工的管理制度,并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素质与能力。
第十三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进行嘉奖、提成、晋升等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不好,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定期考核机制,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能力不符合要求的员工,公司将进行封存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公司将加强与员工的沟通联系,在员工有所困难时,公司将帮助解决。
第十六条对于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公司将进行认真的分析,并及时地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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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乐管理,确保用餐人员饮食卫生,太和镇结合该镇实际,特制定农家乐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是农家乐是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须落实专人负责和管理。
二是须持卫生许可证,上墙公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是确保食用工具洁净,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四是不采购、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无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五是不供应隔夜、隔餐或外购散装未经重新充分加热的食品,冷菜和其他熟菜从制好到食用不超过2小时。
六是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分开,标记明显,分类存放。
七是冷菜间须专用,专人规范操作。
八是确保农家乐内部及四周环境整洁、有序,无生活垃圾、堆放物,无乱吊挂等现象,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确定专人负责,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客房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五、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消防。
六、全体员工必须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森林防火知识。
七、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农家乐入住登记制度
一、农家乐应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上报住宿人员信息,并保证所填写的资料真实性。
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护照、旅行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确实无法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的农家乐,应将住宿登记情况于当天21时30分前报当地派出所。
三、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四、发生以下情况农家乐不应接待客人:
(一)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二)从事违法活动者;
(三)影响农家乐形象者;
(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农家乐环境卫生制度
一、农家乐应保持室内及房前屋后清洁整齐。
做到垃圾入箱、家禽家畜围栏圈养、无杂物随意堆放,清除露天粪坑。
二、农家乐须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要求排放。
三、杜绝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农家乐改造和搭建新设施要符合村庄规划并保证周围环境风貌不受破坏。
四、爱护村内公共设施,村内路灯、公共休闲场所,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整、畅通。
五、保护村内古树名木,爱护花草树木,禁止游客随意践踏花草或伤害古树名木。
食品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种。
三、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周一次洗扫。
五、食用工具应洗净,保持洁净,食具做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管”。
六、不购进、不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物。
七、生、熟食;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不得混放。
八、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九、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农家乐安全巡视制度
一、农家乐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农家乐的正常秩序。
二、农家乐应重点巡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食品来源是否符合要求、煤气、锅炉等安全重点是否存在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住宿旅客登记等。
三、客流高峰期间应加强安全巡视次数。
四、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一时无法处理的情况应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五、农家乐安全巡视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巡查,避免发生因不按上述规定履行职责而发生的安全事件。
农家乐质量承诺制度
一、农家乐应主动纳入中心统一管理,按要求办理各类证照,取得县农家乐规范管理办公室的授牌后方可营业。
所有证件应放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方便游客查询。
二、农家乐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提供的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向游客做出质量承诺。
三、农家乐应严格按标价收费,季节性产品临时提价或个别服务需加收服务费应当事先向游客说明。
四、游客消费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经质量监督部门鉴定为不合格或者假冒伪劣产品,应给予退换、赔偿。
五、农家乐应设立游客意见簿,及时认真处理游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