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卫生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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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染人实施隔离,对可疑病人进行排查; 对医学媒介生物进行杀灭; 对受染人和受染嫌疑人的行李、物品以及受染嫌疑物品,对 受染人和受染嫌疑人占用的部位、受染嫌疑部位,对船舶公共 场所、废弃物、受染或有受染嫌疑的压舱水采取消毒等处理措 施; 对受染嫌疑人实施不超过其疫病潜伏期的留验或就地诊验;
对污染源或可疑污染源采取有效的卫生控制措施。
《入出境船舶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SN/T1192-2011 )
卫生检疫流程
交通工具检疫监督业务管理系统 海港,24小时前,上一港驶出后
电讯检疫 靠泊检疫
锚地检疫
随船检疫
靠泊检疫条件
a来自非受染地区;
b本航次未发现受染人或受染嫌疑人,; c未载有死因不明的尸体
d未发现啮齿类动物反常死亡的;
船舶入境卫生检疫 证 船舶入境检疫证
运输工具检疫证书
按规定在系统内登记
非登轮为主
国内爆发疫情时
出境飞机航班 其他有需要时
受染嫌疑来自百度文库
来自受染地去,船上的人员、物品、医学媒介生物可能构成公共卫生风险 啮齿动物反常死亡,且死因不明 航行中曾经有受染人,潜伏期内没有新增病人,到达时超过潜伏期 船上有可疑的核、生物、化学污染或危害事实
检疫信号 证书 压舱水 卫生检查发现问题
患有禁止入境疾病的外籍人员
受染和受染嫌疑交通工具
检疫人员在登轮前发现入境船舶未悬挂检疫信号的,
应调查取证、处罚;发现入境船舶悬挂检疫信号的
应及时登轮实施检疫。
免控(控制)过期 健康证过期 接种证书过期 造假、涂改
装载自霍乱受染地区需排放的压舱水,应先 消毒后排放。
过期、变质食品: 医学媒介生物超标: 受染地区垃圾:
发现的感染源:
卫生检疫机关应当阻止患有严重精神病、
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 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外国人入境。
针对公共卫生风险(发生不利于人群健康事件,特别 是可在国际上播散或构成严重和直接危险事件的可能 性);
预防、抵御和控制疾病的国际传播,并提供应对措施;
避免对国际交通和贸易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卫生检疫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2规程 《出入境船舶检疫查验规程》(SN/T1308-2003) 《入境废旧交通工具卫生检疫查验规程》(SNT12892003)
船舶外部检查
1、检疫信号 2、检查防鼠设施 3、检查梯口登记表
白天:检查船舶是否按规定悬挂国际通语信号旗:
(1) “ Q ”字旗(表示本船没有染疫,请发给入境检疫 证 );
(2) “ QQ ”字旗(表示本船有染疫或染疫嫌疑,请即 刻实施检疫)。
夜间:检查船舶是否按规定在明显处垂直悬挂灯号:
(1) 红灯三盏(表示本船没有染疫,请发给入境检疫证 );
医学检查
船舶来自受染地区并未超过其疫病潜伏期或者在航 行中有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黄疸、呕吐、腹泻 等症状的病人,或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或发现 有啮齿动物反常死亡并且死因不明时,应实施医学检 查。
检查船舶食品饮用水 、 食品储存场所、厨房、 配 餐 间 、 餐 厅、 公 共 场 所 、 宿 舱 、货 舱 等 的卫生状况;
(2) 红红白红灯四盏(表示本船有染疫或染疫嫌疑,请即 刻实施检疫)。
检查船舶靠泊时所带缆绳上是否均安放有挡鼠板、 挡鼠板是否安放正确、挡鼠板的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直 径不得低于70CM)、夜间扶梯口和舷梯是否有强光照 射等。
确认检疫结束前有无人员(除引航员外)未经检验检 疫部门同意擅自上下船。
单证检查
e入境船舶非废旧船舶; f持有有效的《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控制 /卫生控制措施证 书》; g未发现可疑的核、生物、化学污染源及危害事实; h船上未装载废旧物品或需要实施卫生处理的货物。
三种检疫方式关系
具备上述条件的靠泊检疫; 具备上述条件的并有卫生证书的,提前 24 小时申请, 允许电讯检疫; 不具备条件中任意一项的,均要实施锚地检疫。
航海健康申报单;
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
船员名单、旅客名单、载货清单; 中国籍交通员工健康证明; 来自黄热病受染地区的交通员工或旅客的黄热病预防 接种证书。
流行病学调查
逐项审查航海健康申报单,询问交通员工、旅客的健康状况,发 现病人、受染人或有死亡的应详细询问疾病性质、受染人数和死 亡原因,并要求船方填写航海健康申报单附表; 审阅船员和旅客名单,查明航行中船员调换原因以及自受染地区 上船或因受染离船的人员; 查阅船舶总申报单,了解船舶航行状况及始发港、沿途寄港和目 的港的情况,确认船舶到过或经过的受染地区; 查阅载货清单,了解载货种类、载货地点、载货状况、时间及卸 货港; 查阅船用物品、食品及饮用水清单,查明装载的物品、食品、饮 用水卫生状况和装载港; 审核船舶压舱水装载港、装载时间,查明压舱水的装载情况; 为了进一步查明有关情况,宜查阅航海日志、轮机长日志、木匠 日志、船医日志。
中国卫生检疫
我国的卫生检疫诞生于 1873 年。印度、泰国、新加坡 等地霍乱流行并向外传播,我国在上海、厦门海关设 立了卫生检疫机构。 1894年,宁波设立机构。
航空卫生检疫于 1943年在重庆开始实施,1949年,东 北地区设置陆路卫生检疫机构。
原则
预防为主的原则
检疫先行的原则
全面迅速的原则
卫生检疫要求
检查船舶携带医学 媒介生物情况和配 备消毒、除虫、灭 鼠药物器械情况;
检查船舶生活垃 圾、废弃物的卫 生和存放状况。
综合判定
未受染 受染
有确诊的受染人 有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和基于公共卫生风险的事实或证据 发现感染传染病病原体的啮齿动物 曾经有受染人,到达时未超过潜伏期 发现有核、生物、化学污染或危害事实
交通工具卫生检疫查验

14 世界中叶,欧洲受到黑死病的疯狂侵袭,为了有效对抗流
行性传染病,意大利威尼斯首先对入境的船只实施港外抛锚等候 40 天( quarantenaria )的行政措施。这种原始的隔离措施,在当时 对防止鼠疫等传染病的传播起过很大的作用。人们从这一做法中得 到启示,“检疫”两字的内涵和应用也就逐渐扩大。
受染地区(疫区)
WHO或者国务院公布 总局公示 警示通报

1、登轮准备
2、船舶外部检查
3、单证查验
4、流行病学调查和体格检查
5、医学检查
6、船舶卫生学检查
登轮准备
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岗位能力认证
单证:《船舶入境卫生检疫证》( C6-1 )、 《船舶入境检疫证》(C6-2)、《交通工具出 境卫生检疫证书》(C6-4)、《检验检疫处理 通知书》(4-2)、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国 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督记录表》等视需要选择。 器材:查验用品、采样器材、防护用品,包括: 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个人防护用品、手 电筒、采样袋、采样管、放大镜、小铲子、镊 子、捕虫网、检验检疫封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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