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辅人员管理办法
教辅人员管理制度
教辅人员管理制度一、制度建立1. 制度文件的编制教育辅导人员管理制度应以规章制度的形式进行规范,其中包括教育辅导人员招聘、奖惩制度、工作考核、晋升晋级等方面的规定。
制度文档应经过组织领导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讨论,形成最终的文件并正式颁布。
2. 制度培训制度的建立不仅仅是文字的规定,更需要通过培训的方式让教育辅导人员深刻理解并接受制度的约束和要求。
培训内容包括制度的具体条款解释、操作流程和遵守的要求等,培训形式可以是集体培训、个别辅导等方式。
3. 制度宣传制度的建立还需要通过宣传的方式让教育辅导人员充分了解制度的内容和意义,增强其遵守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宣传形式可以是定期开展制度宣讲会、发放制度宣传资料等。
二、制度实施1. 招聘与任用教育辅导人员的招聘应符合招聘程序和条件,并通过严格的选拔和考核程序确定人选。
任用程序应经过组织审批,并签订任职合同。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并保存教育辅导人员的相关信息。
2. 奖惩制度的执行奖惩制度是对教育辅导人员工作表现的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其执行应公平公正。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育辅导人员应给予及时奖励,而对于工作不达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应依照制度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3. 工作考核教育辅导人员工作考核是对其工作表现的定期评估和检查,通过考核结果来评价和激励人员。
考核内容应包括教育辅导工作质量、效率和服务态度等方面,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晋升晋级和薪酬调整。
三、制度监督1. 内部监督组织内部的监督督促教育辅导人员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和工作职责,避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内部监督主要通过领导层的检查、定期考核和员工投诉处理等方式进行。
2. 外部监督外部监督主要是通过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和用户对教育辅导人员工作的评价和监督,促使教育辅导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教育辅导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是组织管理的重要一环,其科学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教育辅导人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教育辅导机构教职工管理制度
教育辅导机构教职工管理制度一、概述二、教职工招聘与录用1.教职工招聘应按照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职位描述,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岗位与教职工的背景与能力相匹配。
2.教职工录用需经过面试、试讲等环节,选拔出能力与素质符合要求的教职工。
三、职工培训与发展1.在教育辅导机构内设立教师培训中心或相关岗位,负责教职工的培训工作。
2.制定教职工培训计划,包括新教职工培训、专业技能培训、教学方法培训等,以提升教职工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
3.负责教职工职业发展规划,根据教职工的能力和潜力提供晋升和职业发展的机会。
四、工作安排与考核1.制定教职工的工作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合理分配教学资源。
2.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定期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师职业素养、学生满意度等方面。
3.对于表现优异的教职工,应予以奖励和激励措施,以鼓励其继续发展。
五、教师团队建设1.建立教师团队,推行团队合作精神,鼓励教师间的相互学习和经验分享。
2.定期组织教师交流会议或座谈会,讨论教学经验、教育理念等,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3.建立教师交流平台,如内部论坛或即时通讯工具,方便教师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六、教职工激励与福利1.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如绩效奖金、岗位晋升等。
2.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教学资源,为教职工提供舒适的工作条件。
3.提供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绩效奖金、社保等福利待遇。
七、教职工纪律与处罚1.确定教职工纪律要求,如工作时间、工作规范、办公守则等,并向教职工进行明确告知。
2.对于教职工的违纪行为,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解雇等。
八、教职工离职与退出机制1.在教职工离职前,进行工作交接和知识转移,确保教师离职不影响学校教学和管理。
2.建立教职工退出机制,如工龄退休制度、非本人原因辞退安置机制等,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九、总结。
小学教辅机构管理制度
小学教辅机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小学教辅机构的管理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小学教辅机构分为教学部、行政部、后勤部等部门,具体设置及职责如下:1. 教学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安排教师授课,并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和改进。
2. 行政部:负责教辅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事务等。
3. 后勤部:负责机构的物资采购、设施维护和安全工作等。
三、师资队伍建设1. 招聘标准:教育背景符合要求,拥有相关教育资质证书。
2. 岗位分工:明确各教师的教学任务和责任,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 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师资队伍进行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
四、教学管理1. 教学计划:教学部负责制定学年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考核方式等。
2. 教学评估:建立教师教学评估机制,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3. 学生管理:建立学生档案,定期进行学习情况评估,并及时与家长沟通。
五、课程设置1. 根据小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合理设置各学科课程,并确保教学内容符合教育教学大纲要求。
2. 提倡跨学科教学,促进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全面发展。
六、财务管理1. 编制财务预算,建立财务制度,做到科学管理和透明运作。
2. 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保证财务合规。
七、安全管理1.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2.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八、考核评估1. 对教师的教学表现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2. 定期对教辅机构的整体运营进行评估,不断完善管理机制。
九、纪律管理1. 建立师生行为规范,加强纪律管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2. 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坚决维护教育教学质量。
十、监督检查1. 配备监督检查人员,定期对教辅机构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保证教育教学的公正、透明和规范。
十一、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调整,须经机构负责人批准。
小学人员工作制度
小学人员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人员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人员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小学,包括校长、教师、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小学人员应遵循教育规律,关爱学生,勤奋工作,为人师表,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一代贡献力量。
二、校长工作制度第四条校长是小学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校长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二)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经验;(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符合国家规定的校长任职条件;(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五)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人师表。
第六条校长的权力与责任:(一)组织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负责学校人事、财务、资产、基建等工作;(四)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正常运行;(五)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六)代表学校处理对外事务;(七)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校长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二)违反教育方针和学校规章制度;(三)滥用职权,损害师生利益;(四)在学校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五)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教师工作制度第八条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主要实施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二)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水平;(三)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五)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任职条件。
第九条教师的权利与责任:(一)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二)指导学生学习,关心学生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五)参加进修、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六)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5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一、严格规范教辅资料的订阅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生用书管理的权威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征订和选用规定的教辅资料。
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先由各年级备课组长负责选定书目,再由各年级主任确认,最后由分管年级副校长审核,严禁任何教师私自接受其他任何部门推销的各类教辅资料。
二、坚决杜绝滥订滥用教辅资料现象1、教师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或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课外读物、考试试卷等教辅资料。
2、教师不得向学生指定书目,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不得向学生推荐书目,委派学生统一收钱购买;教师不得明示或暗示学生购买自己必讲必练或要求学生必学、必考的教辅资料。
3、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销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
4、教师不得参与或接受其他单位推荐销售给学生的各类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
5、若确实需要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须分管年级副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统一购买。
三、严禁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严禁出版商、个体书商等书刊经销部门进入校园推销图书、报刊、音像资料和学习用品等。
任何教师一律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任何报刊杂志,不得为发行商代收任何费用。
四、严格控制油印资料的使用应尽量减少油印资料的使用,确实需要使用油印资料,必须由各年级统一审核,严格控制资料数量和质量,不得印制陈卷、套卷。
五、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有责必究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自身的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进一步规范教师使用教辅资料的行为。
2、发现教师有直接参与滥订滥用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责令其退还全部书款,并扣发半年的绩效工资,并上报教育局进行行政处分。
3、发现教师有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在校内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并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
国家学校一教一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材和教辅资料的征订、使用和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及幼儿园等。
第三条“一教一辅”制度是指每个学生仅使用一套教材和一套教辅资料,不得重复征订和使用。
第二章教材征订第四条教材征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征订,确保教材质量。
(二)教材选用应充分考虑学生年龄、学习特点和学校教学条件。
(三)教材征订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教材征订程序:(一)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材目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材征订计划。
(二)学校组织教师对教材进行评议,确定选用教材。
(三)学校将选用教材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四)教材征订完成后,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教材发放工作。
第三章教辅资料征订第六条教辅资料征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学生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征订。
(二)教辅资料选用应与教材相配套,不得重复征订。
(三)教辅资料选用应注重质量,符合教育教学要求。
第七条教辅资料征订程序:(一)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辅资料目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辅资料征订计划。
(二)学校组织教师对教辅资料进行评议,确定选用教辅资料。
(三)学校将选用教辅资料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四)教辅资料征订完成后,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教辅资料发放工作。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教材和教辅资料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一教一辅”制度落到实处。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对教材和教辅资料的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对教材和教辅资料采购、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按规定征订教材和教辅资料的。
《行政及教辅人员兼课暂行规定》
《行政及教辅人员兼课暂行规定》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兼课暂行规定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扩大我院教师队伍,保证我院日常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特对我院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兼职授课作如下规定:一、总则1.学院根据教学需要鼓励具有教师资格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在完成日常行政工作的同时,可作为兼课教师为高职和中职学生授课;2.行政教辅岗位兼课教师一般承担公共课、公共选修课以及中职课程教学任务,兼课人员和所教课程由教务处审查批准;承担基础课、专业课课、专业选修课需从严控制,兼课人员和所教课程由教务处审查,分管教学院领导批准;3.兼课教师每学期教学任务限定1门,每周一般不超过4学时,确因教学需要兼课超过4学时以上,须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批准;二、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兼课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3.所任教课程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4.热爱教育,关爱学生,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工作;5.不影响行政教辅本职工作。
三、审批程序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山东海事职业学院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兼课申请表》;个别专业学科如因师资不足等实际困难确需特殊安排行政人员兼课的,需课程所在系部另行申报审批。
2.行政教辅人员第一次兼课或开设新课,必须通过由教务处组织的试讲;3.开课前,兼课教师应至少写出4周的教案,并通过教务处的审查;4.所有审批、试讲手续完备并经教务处和分管院领导批准后,由课程所在系部安排上课;5.教务处需将兼课人员及任教情况一览表报学院组织人事处。
四、行政教辅岗位人员兼课的管理1.行政教辅人员兼任课程教学,按专职教师任课规定要求和管理,须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和教学规范,并按所在系(部)的教学安排进行教学,参与教研活动和并接受教学质量检查;2.行政教辅人员受聘后,必须服从相关系(部)负责人的教学安排和教学管理,详细了解并把握教学大纲的要求,按时制订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认真备课、授课、辅导和批改作业;3.教务处、教学督导室负责检查、指导、测评行政教辅人员的教学质量。
2023年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
2023年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员的分类管理,建立多种形式的用人机制,维护学校与聘用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非事业编制人员,是指学校聘用的除事业编制人员、退休回聘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
本办法所指用人单位,是指学院(部)、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机关和直属单位。
第三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按需设岗、依法聘用、分类管理、合理流动。
第二章聘用管理第四条学校核定编制内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按照学校规定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学校核定编制外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学校委托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应报学校备案。
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实行社会化评审,按照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续签应经学校审批后方可签订。
第三章待遇管理第七条非事业编制人员所需工资经费由学校或用人单位承担:(一)学校核定编制内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确定,工资经费由学校承担;(二)学校核定编制外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以协议工资制为主,经费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成都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发放实行实名制,对于未在学校登记备案的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得发放工资。
第九条非事业编制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学校承担工资经费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单位缴费部分由学校承担;用人单位自筹经费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条非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与非事业编制人员根据岗位情况约定,并写入劳动合同。
第十条非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暑??期间工作安排由用人?第十二条学校??解决核定编制外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成都户口。
师生员工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学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师资管理第四条教师招聘与引进:1. 教师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进行。
2. 教师引进应注重其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师德修养。
第五条教师考核与评价:1. 教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工资待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教师培训与发展:1. 学校应为教师提供继续教育和培训机会,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 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七条学生招生与录取:1. 学生招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进行。
2. 录取结果应向考生及家长公开。
第八条学生教育与管理:1. 学校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公民意识。
2.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九条学生奖惩:1. 学校应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2. 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四章行政管理人员与教辅人员管理第十条行政管理人员与教辅人员招聘与引进:1. 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进行。
2. 引进应注重其管理能力、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行政管理人员与教辅人员考核与评价:1.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工资待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 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学校财务收支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教材教辅管理制度
教材教辅管理制度一、总则教材教辅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学生学习、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教材教辅,提高学校内部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材教辅的选用、征订、审查、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目标1. 提高教材教辅的选择质量,促进教学内容的创新和更新。
2. 优化教材资源配置,提高教材教辅使用效率。
3. 保障学生学习权益,提高教材教辅的实际使用效果。
四、具体管理办法1. 教材征订(1)每学年的教材征订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使用情况,确定需要征订的教材种类和数量。
(2)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材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做好教材需求的预测,确保征订数量与实际需求相符。
(3)学校要统一组织教材征订工作,统一供应商、统一合同和账务管理,确保在质量、价格、服务上得到最优选择。
2. 教材选用(1)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材选用制度,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合理选择与教学内容相符的教材。
(2)教师要根据教学实际情况,选择与学生年龄、学科内容和教学要求相适应的教材,并组织实施教材的选用。
(3)学校要加强对教材选用的指导和督促,加强选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
3. 教材审查(1)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材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的程序和标准。
(2)教材审查由专门的教材审查小组组织实施,对征订的教材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教材质量和内容的合格和符合教学需要。
(3)审查小组要制定教材审查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严谨和有效。
4. 教材管理(1)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材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学校的教材资源。
(2)教材管理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建立完善的教材库房和档案管理,对学校的教材资源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
(3)学生要爱惜和合理使用教材,不得损坏、涂写或转让教材。
5. 教材使用(1)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材使用制度,确保教材的正常使用。
(2)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进行教学,合理利用教材进行教学活动。
中职学校教材教辅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教材教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中职学校教材教辅的选择、管理工作,保障师生教学需求和质量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职学校内的各类教材教辅选择、管理、使用工作。
三、中职学校的教材教辅包括教科书、参考书、教学工具、多媒体教辅、实验器材等与教学有关的各类教学资料。
第二章教材教辅的选择一、教材的选择应符合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反映国家课程标准和时代发展要求。
二、教材的选择应充分体现课程的系统性、科学性、稳定性和实用性,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学习需要。
三、教材的选择应注意保障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教材的选择应根据学校办学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结合课程的内容和教学的特点,选用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学习需求的教材。
第三章教辅材料的选择一、教辅材料包括参考书、教学工具、多媒体教辅、实验器材等。
二、参考书的选择应符合教材的内容和难度,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能力。
三、教学工具的选择应符合教学需要,满足教学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
四、多媒体教辅的选择应能够丰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使课堂教学更加生动、形象、丰富。
五、实验器材的选择应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满足学生实验探究的需要,保障实验教学的效果。
第四章教材教辅的管理一、学校应设立教材教辅管理工作机构,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二、学校应建立健全教材教辅管理的制度和规章,明确教材教辅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三、学校应建立教材教辅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教材教辅的选用、领取、发放、使用、维护、更新等工作进行档案管理。
四、学校应建立教材教辅的库存管理制度,对教材教辅的存储、管理、使用和更新进行规范管理。
五、学校应建立教材教辅的质量评价制度,对教材教辅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更新、剔除过时、低质的教材教辅。
六、学校应加强教材教辅的安全保障工作,保障教材教辅的完好、安全使用,防止教材教辅被盗、遗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教辅班行政规章制度
教辅班行政规章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确保教辅班教学质量和学生的效果,建立一套完善、科学、规范的行政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教辅班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
1.3 制定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章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
二、教学管理2.1 课程设置教辅班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保证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2.2 教学计划教辅班应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
2.3 教学质量监控教辅班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
三、学生管理3.1 学生入学学生入学应符合教辅班招生条件,进行入学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分班。
3.2 学生考勤教辅班应建立学生考勤制度,确保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并对缺勤、迟到、早退等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
3.3 学生考核教辅班应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估学生的效果,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教学调整。
四、教师管理4.1 教师招聘教辅班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招聘教师,确保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能力。
4.2 教师培训教辅班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4.3 教师考核教辅班应建立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等进行定期评估。
五、财务管理5.1 财务制度教辅班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性。
5.2 收费标准教辅班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和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5.3 资金使用教辅班应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用于教学活动和学校发展。
六、资产管理6.1 资产管理教辅班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制,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6.2 资产采购教辅班资产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采购行为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6.3 资产处置教辅班资产处置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七、安全管理7.1 安全管理教辅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学校教辅人员管理办法
学校教辅人员管理办法1. 简介学校教辅人员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学校教辅人员的行为和管理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它旨在加强对教辅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辅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学校教育的发展。
2. 教辅人员的角色和职责教辅人员是学校教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他们承担着辅助教师教学、照顾学生生活和安全、管理学生纪律等多项工作。
教辅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管理学生的日常生活和行为,维护教育秩序等,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发展。
3. 教辅人员的资格和选拔为了确保教辅人员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资格要求和选拔程序。
教辅人员需要具备教育、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条件。
选拔教辅人员需要通过面试、考核和背景调查等环节来评估其适合性。
4. 教辅人员的培训和提升为了提高教辅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学校应该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提升。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教学技能和心理辅导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培训,可以提高教辅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他们在工作中的发展。
5. 教辅人员的工作评价和奖惩机制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教辅人员工作评价和奖惩机制,对其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工作质量、学生成绩和学生满意度等多个方面。
根据评价结果,学校可以对表现优秀的教辅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教辅人员进行约谈和改进。
6. 教辅人员的权益保障学校应该保护教辅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教辅人员在工作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学校应该积极解决,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7. 教辅人员的责任和约束教辅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责任和约束。
他们应该始终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
8. 教辅人员与教师的关系教辅人员与教师是密切合作的关系,他们应该形成良好的工作配合。
教辅人员可以协助教师完成一些繁琐的工作,帮助教师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教师教辅资料管理办法
教师教辅资料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教师教辅资料在教学中占据重要地位,对于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然而,由于教辅资料的种类繁多,管理较为复杂,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以提高教师教辅资料的有效利用与管理水平。
二、教师教辅资料管理的重要性1. 丰富教学内容:教师教辅资料可以丰富教学内容,提供多样化的教学资源,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
2. 提高教学效果:教师教辅资料可以提供更多的案例和实例,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知识,从而提高教学效果。
3. 激发学生兴趣:教师教辅资料的多样性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教师教辅资料的分类与整理1. 根据教学科目:将教辅资料按照不同的学科进行分类,便于教师查找和使用。
2. 根据教学阶段:将教辅资料按照小学、初中、高中等不同阶段进行分类,便于教师选择适合的教辅资料。
3. 根据教学内容:将教辅资料按照不同的教学内容进行分类,便于教师查找和选用。
四、教师教辅资料的采购与筛选1. 多渠道采购:教师可以通过购买教辅图书、参加培训、参观教育展览等方式获得教辅资料。
2. 专家评审:教师在采购教辅资料时可以请教学科专家进行评审,以确保教辅资料的质量和适用性。
3. 学科组讨论:教师可以与同学科的教师进行讨论,分享教辅资料的使用经验,共同筛选出适合自己教学的教辅资料。
五、教师教辅资料的存储与归档1. 建立电子档案:教师可以将教辅资料进行电子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方便查找和管理。
2. 分类存储:教师可以将教辅资料按照分类整理,如学科分类、教学阶段分类等,方便查找和使用。
3. 定期更新:教师应定期审查教辅资料,清理无效或过时的教辅资料,保持档案的新鲜度和有效性。
六、教师教辅资料的分享与交流1. 学科组分享会:教师可以组织学科组开展教辅资料分享会,互相交流教学心得和教辅资料的使用方法。
2. 教育展览会:教师可以参加教育展览会,了解最新的教辅资料,与其他教师进行交流和互动。
团体辅导师管理制度
团体辅导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团体辅导师管理工作,提高团体辅导师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团体辅导师是指在团体辅导中承担领导、指导、协助和辅导工作的专业人员。
团体辅导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帮助团体成员解决问题、提高能力。
第三条团体辅导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维护团体成员的合法权益,保守团体成员的隐私。
第四条团体辅导师应当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五条团体辅导师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尊重团体成员的意见和选择,不得以个人利益为重,损害团体成员的利益。
第六条团体辅导师应当遵守团体辅导的基本原则,包括互相尊重、信任、支持和合作,保持团体的积极氛围,促进团队互助。
第七条团体辅导师应当定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第八条团体辅导师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保护团体成员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泄露团体成员的隐私。
第九条团体辅导师应当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团体辅导工作。
第十条团体辅导师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建立团队凝聚力,共同促进团体成员的成长和发展。
第二章团体辅导师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团体辅导师应当制定团队辅导计划,根据团队成员的具体情况和需求,为团队提供合适的辅导和指导。
第十二条团体辅导师应当制定团队辅导目标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团队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团体辅导师应当对团队成员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团队成员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第十四条团体辅导师应当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互动和沟通,营造融洽的团队氛围,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五条团体辅导师应当组织团队成员参加团体活动,活跃团队氛围,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十六条团体辅导师应当关注团队成员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七条团体辅导师应当定期评估团队成员的学习和成长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工作目标的达成。
黑龙江中小学一教一辅管理办法
黑龙江中小学一教一辅管理办法
1、认真学习国家及省、市、县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
2、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各项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
3、不得将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在学校向学生收取,收取费用必须严格执行公示的项目和标准。
4、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畅通的渠道,接受学生及家长对搭车收费和对学校、学生摊派费用的投诉,要及时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5、对因摊派和搭车收费影响学生入学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6、执行国家、省市规定,落实“一科一辅”制度,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7、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提供代服务。
8、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个人,学校将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严格监管民办中小学校和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10、严禁通过给生源学校校长或老师回扣、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等不正当方式招生。
不得以升入某中小学的名义开办“直升班”“预备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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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人员管理办法(草案)
一、教辅人员定义
教辅人员是指未上讲台的各科室工作人员,包括部分未上讲台的主任、副主任及科室一般工作人员。
二、科室一般工作人员聘用办法
1、人数:每个科室1至2名。
2、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8周岁,且身体不
能胜任教学工作,但不够病、退休条件的,向校委会提
出书面申请,经校委会批准的教师。
三、教辅人员工作纪律
1、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
6:00为上班时间,周末及节假日参与值勤。
每周工作
及值勤时间不少于35小时。
2、服从工作安排,上班期间做与工人作无关的事。
四、绩效考核办法
1、教辅人员依据上班时间、工作态度及完成任务情况,
每个学期分为四档领取绩效工资:一档600元,二档
800元,三档1000元,四档1200元。
2、绩效档次由校委会和各科室主任共同考核评定。
201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