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干部管理办法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篇一:XX集团外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集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外派员工在各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的定义:因集团整体发展及工作需要,由集团本部或子公司单位之间相互调派,且派往地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称为外派。
由个人原因产生的调动及当地招聘的人员,不属于外派。
二、外派人员分类:1、行政管理类:从事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工作管理、人员管理及考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施工项目的配合和协作;2、业务经营类:从事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工作,可以独立自主开展经营业务;3、会计财务类:从事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4、工程技术类: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负责;三、集团综合办负责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四、外派审批与监督1、外派人员均需办理《外派人员审定表》(见附件)手续,审批流程:外派人员填表→部门负责人→集团财务副总→董事长→财务部备案2、集团对外派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并拥有外派员工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决议权。
员工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由调入单位提议经集团审核评定后予以晋升;对工作失职,影响集团形象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集团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五、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1、所有外派人员签订集团本部劳动合同,外派人员的考核及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执行。
2、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其劳动合同和个人档案原件由集团档案保存,调入公司留存复印件。
3、人事任免:外派人员统一由集团本部任命,受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
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离职,需在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发放外派人员剩余工作日的薪酬。
长驻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长驻外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外派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长驻外派人员,包括外派项目负责人、技术专家、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长驻外派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效,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外派人员选拔应遵循德才兼备、专业对口、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原则。
第五条外派人员选拔程序如下:1. 提出外派需求,明确外派人员岗位要求;2.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笔试、技能考核;3.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外派人员名单;4. 对外派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企业文化、业务知识、外事纪律、安全防范等。
第六条外派人员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1. 企业文化、价值观;2. 外派工作职责、任务;3. 外派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4. 外派工作安全、健康、环保知识;5. 外事纪律、礼仪规范。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任务第七条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外派地区相关法律法规;2. 积极配合外派单位的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3. 服从外派单位管理,维护企业形象;4. 加强与外派单位、当地政府、合作伙伴的沟通协调;5. 保障外派工作安全、健康、环保。
第八条外派人员应完成以下任务:1. 负责外派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2. 解决外派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 确保外派项目按计划、高质量、高效率完成;4. 收集、整理外派项目相关资料,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5. 定期向公司汇报外派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外派人员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外派人员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外派人员工作计划、任务分配;2. 外派人员考核、奖惩;3. 外派人员培训、交流;4. 外派人员思想、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与关心。
第十条外派人员考核应包括以下方面: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 工作质量、效率;3. 团队协作、沟通能力;4. 外事纪律、礼仪规范;5. 安全、健康、环保意识。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_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在外期间的行为符合公司规定,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驻外办事机构、项目现场、合作伙伴单位等。
第三条外派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优先考虑公司内部人员,对外部招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招聘流程进行。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任用应依据其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综合素质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六条外派人员任用前,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任务第七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公司要求,完成派驻单位的工作任务;(二)维护公司形象,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三)加强与派驻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四)积极为公司提供市场信息,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第八条外派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完成以下任务:(一)协助派驻单位开展业务工作;(二)协助公司完成项目管理、市场拓展、业务谈判等工作;(三)负责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四)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外派人员管理第九条外派人员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人事管理:外派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包括招聘、调配、考核、奖惩等;(二)考勤管理:外派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按时打卡,如实记录考勤情况;(三)租房和通讯费管理:外派人员租房和通讯费标准由公司规定,外派人员应合理使用;(四)外派人员注意事项管理:外派人员应遵守派驻单位的规定,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五)探亲假管理规定:外派人员探亲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章外派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一条对外派人员的奖惩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包括表彰、晋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外派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派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外派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管理人员,包括派驻分公司、子公司、合作伙伴及其他相关单位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外派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服从公司管理,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外派管理人员的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管理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结合个人能力、业绩和综合素质进行选拔。
第五条外派管理人员的任用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任命。
第三章外派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外派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政策在派驻单位的贯彻落实;2. 指导、监督派驻单位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3. 建立健全派驻单位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派驻单位健康发展;4. 协调公司各部门与派驻单位的关系,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5. 及时向公司汇报派驻单位的工作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条外派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对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2. 对派驻单位的人事、财务、业务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3. 对派驻单位的不当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并要求改正;4. 对派驻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公司报告。
第四章外派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公司对外派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九条对表现优秀的外派管理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公司将给予批评、警告、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五章外派管理人员的权益保障第十条公司保障外派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晋升机会。
第十一条外派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单位外派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外派干部管理,规范外派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和监督工作,提高外派干部队伍素质,确保外派干部在单位外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外派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监督和待遇等方面。
第三条外派干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3. 依法管理、严格监督原则;4. 动态管理、注重实效原则。
第二章外派干部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干部选拔应坚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外派干部选拔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5. 年龄、学历、职称等符合单位规定要求。
第六条外派干部选拔程序:1. 发布外派干部选拔公告;2. 组织报名、资格审查;3. 进行笔试、面试、考察;4. 公示拟任人选;5. 决定任用人选。
第七条外派干部任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三章外派干部考核与监督第八条外派干部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全面评价的原则。
第九条外派干部考核内容包括:1. 思想政治表现;2. 工作能力;3. 工作实绩;4. 遵纪守法;5. 廉洁自律。
第十条外派干部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一条外派干部监督应加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外派干部在任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进行问责: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3.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4. 工作失职、渎职;5. 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第四章外派干部待遇第十三条外派干部待遇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四条外派干部在任期内享受以下待遇:1. 工资、奖金等按照单位规定执行;2. 享有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3. 享有国家和单位规定的休假待遇;4. 享有单位规定的其他待遇。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能够高效、合规地履行职责,保障集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派驻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合作单位的全体外派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人员的职责、权限、考核与激励,以及管理流程。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储备情况,优先考虑集团内部优秀员工。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任用应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集团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任职期限一般为1-3年,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及派驻单位的各项规定。
第八条外派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集团战略决策,推动派驻单位业务发展;(二)负责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关系;(三)监督派驻单位财务、人事、安全等工作,确保合规运营;(四)负责派驻单位的团队建设,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五)定期向集团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外派人员享有以下权限:(一)根据工作需要,对派驻单位的人事、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二)根据派驻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批准后实施;(三)对派驻单位的不当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四)参加集团组织的各类培训、考察等活动。
第四章外派人员考核与激励第十条集团对外派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工作业绩;(二)团队建设;(三)合规经营;(四)个人素质。
第十二条任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二)团队建设成果;(三)合规经营状况;(四)个人素质提升。
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外派人员,集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外派人员,集团将进行约谈、提醒,必要时进行调整或召回。
第五章外派人员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外派人员的管理流程包括:(一)选拔与任用;(二)培训与指导;(三)考核与评价;(四)奖惩与激励;(五)离职与交接。
外派干部管理办法
外派干部管理办法外派经营管理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外派经营管理干部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随着子公司在公司整个发展战略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外派到子公司任职已逐步成为干部培养的一个重要途径,为加强对外派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干部(以下简称外派干部)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定义2.1、公司:指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2、子公司:指公司向被投资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投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股权,被投资公司就成为中兴通讯的子公司。
公司经过关联企业或联合关联企业投资,以特殊股权结构实际控制的被投资公司,视为公司的子公司。
2.3、外派干部系指由公司派往子公司(含其它合作单位),在子公司经营班子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的经营管理干部,也包括其它确有必要派往子公司的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
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后,到子公司工作,无论是否是经营班子成员,均不纳入外派干部管理。
兼职担任子公司董事、监事职务的管理办法参见《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对子公司的分类,外派干部人员分为派往公司级子公司外派干部和事业部级子公司外派干部两类。
公司级子公司外派干部在外派单位一般应全职工作,事业部级子公司外派干部特殊情况下经事业部总经理批准能够兼职,但仅限于本事业部内部。
3. 外派干部选拔3.1事业部级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候选人,由事业部总经理提名,人事中心薪酬部与投资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后,报公司领导确定。
其中,对原任四层干部和三级业务主任(其它同级职务)以下职务的,需按公司内部干部管理程序进行竞聘。
候选人确定后,由公司依法定程序向子公司董事会推荐,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子公司正式任职。
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由子公司经营班子提出,事业部总经理批准,报人事中心薪酬部与投资部备案。
跨事业部、中心(办)的,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投资部组织相关部门讨论,报公司经营委员会裁决。
对于公司关键岗位上的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可报请公司领导决定。
外派机构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外派机构干部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运行“四个平台”,提升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根据某文件精神,现就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干部考核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考核办法:—\考核对象市级职能部门派驻我街道的综合执法、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水利、环境保护、安监、司法、市场监管等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考核采取量化考核和述职评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其中量化考核占80%,述职评议占20%o(-)量化考核内容主要由服务中心、履行职能、作风建设三个方面组成,考核分值100分。
1、服务中心(40分)主要考核派驻机构干部围绕街道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动“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三改一拆”、''百大项目、百团攻坚”行动、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
2、履行职能(40分)主要考核派驻机构干部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情况;落实''四个平台”综合信息指挥室交办事项情况;在开展“四个平台”建设工作中的创新做法情况等。
3、作风建设(20分)主要考核派驻机构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执行工作双向报告制度、工作述职制度、请销假和值班制度等情况;临海干部考核APP 使用情况。
(二)述职评议。
年底组织派驻机构进行述职,由各村网格长、网格指导员、网格员和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成员对各派驻机构的全年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同时,鼓励派驻机构积极探索新办法、新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获得上级肯定、宣传、推广等,按照相应层次附加考核分数,限加5分。
三' 考核方式各派驻机构根据本考核办法先进行自评,填写好《派驻机构考核自评表》并于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情况报街道考核领导小组。
在此基础上,街道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民主测评和量化打分,最终形成考核结果。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1、派驻机构负责人严重违法违纪被查处;2、发生平安建设、综治、信访等“一票否决”事项;3、被上级通报批评,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外派人员,是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派至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其中财务、成本、材料系统的外派人员统称为垂直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外派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为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外派人员范围第五条外派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财务管理人员;2、工程成本管理人员;3、材料采购管理人员;4、因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派至所属单位担任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它人员。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六条外派人员一律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集团定级为普通职员的,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定级为主管至部门副经理职级的,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定级为部门经理及以上职级的,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
第七条新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实行3-6个月试用期。
第四章薪资管理第八条派至各公司工作的垂直管理人员,其薪酬套靠集团公司标准,并由集团公司直接发放。
第九条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担任总经理的人员,其日常薪酬原则上套靠所在公司的标准,并由所在公司发放。
半年奖直接按年薪的10%核发,年终奖根据年度考评结果由集团公司核算,由所在公司发放。
第十条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下职级的人员,其日常薪酬套靠所在公司的标准,并由所在公司发放。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工作的人员,若所在公司核定的标准高于集团公司的标准,则按照所在公司的标准执行;若低于集团公司的标准,则在年度考评结束后,由集团公司根据其在集团公司的定级标准,结合年度考评结果补差。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核发给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工作的垂直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核发给其他外派人员的薪酬补差,原则上应由所在公司全额承担,特殊情况由综合管理部另行报批。
工厂干部外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厂干部外派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干部资源配置,确保外派干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部干部的外派工作,包括外派到子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或参与项目组等工作。
第三条外派干部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外派工作。
第四条外派干部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外派干部的选拔与任用第五条外派干部的选拔应通过以下程序进行: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干部可以自愿提出外派申请。
2. 组织推荐:所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个人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合适的外派人选。
3.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对推荐的外派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
4. 公开选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进行公开选拔,选拔方式包括面试、笔试、工作实绩评估等。
5. 组织决定:根据选拔结果,由工厂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外派干部名单。
第六条外派干部的任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
2. 具备较强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能够适应外派岗位的工作要求。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第七条外派干部的任用期限一般为1-3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外派干部的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外派干部在任用前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业务知识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团队建设培训等。
第九条外派干部在任用期间,应定期接受工厂组织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实绩:外派干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果。
2. 工作态度:外派干部的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精神、遵守纪律情况等。
3. 个人能力:外派干部的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等。
4. 遵守规章制度:外派干部在遵守工厂规章制度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外派干部晋升、调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外派干部的待遇与保障第十一条外派干部在外派期间,享有以下待遇:1. 外派补贴:根据外派岗位的级别和工作性质,给予相应的外派补贴。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6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6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1) 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对象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
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
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五、外派待遇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
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行政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外派人员,包括派往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行政工作人员。
第三条外派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原则;3. 效率优先、质量为本原则;4. 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命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产生。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选拔程序如下:1. 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2. 组织考察;3. 领导批准;4. 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外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具备履行外派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适应外派工作要求。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管理第七条外派人员应服从外派单位的领导和安排,严格遵守外派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外派人员的职责包括:1. 负责与外派单位沟通协调,完成工作任务;2. 积极参与外派单位的工作,为外派单位提供咨询和服务;3. 宣传本单位政策,维护本单位形象;4. 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九条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应定期向本单位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外派单位的工作动态。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1. 外派期间的工作表现;2. 外派单位的评价;3. 本单位的评价。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待遇与保障第十一条外派人员的待遇应参照外派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享受以下保障:1. 工资、福利待遇;2. 住房、交通补贴;3. 医疗、养老保险;4. 职业年金。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因公受伤、生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医疗、工伤待遇。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外派干部的绩效管理制度范文
外派干部的绩效管理制度范文外派干部绩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外派干部的工作行为,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提高外派干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外派干部的绩效管理原则1. 公正性原则:根据外派干部的实际工作表现来评价和考核绩效,不偏袒个人或团体。
2. 奖惩并重原则: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外派干部予以奖励,对于工作表现不佳的外派干部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
3. 激励性原则:通过激励措施和奖励机制,激发外派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绩效。
4. 目标导向原则:将外派干部的工作目标与组织的整体目标相结合,确保外派干部的绩效目标与组织目标一致。
5. 可操作性原则:绩效管理制度应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操作中更好地引导外派干部的工作行为。
第三章外派干部的绩效管理程序1. 绩效目标设定:外派干部与上级领导协商确定绩效目标,确保目标明确、具体、可衡量。
2. 工作计划制定:外派干部根据绩效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顺序。
3. 日常工作监督:上级领导对外派干部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指导和帮助。
4. 绩效考核评价:定期对外派干部进行绩效考核评价,评估其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工作质量。
5. 绩效奖惩处理: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外派干部给予奖励,对于工作表现不佳的外派干部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四章外派干部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1. 工作目标达成情况:评估外派干部是否能够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以及完成情况的质量。
2. 工作质量评估:评估外派干部的工作质量,包括是否按时完成任务、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
3. 团队协作能力:评估外派干部在团队工作中的协作能力,包括与他人的合作、沟通、协调等能力。
4. 创新能力评估:评估外派干部是否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并能够将创新应用于工作实践中。
5. 自我学习能力:评估外派干部的学习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包括是否积极学习新知识和技能等。
第五章外派干部绩效管理的激励措施1. 绩效考核结果奖励: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外派干部相应的奖励,如薪资调整、岗位晋升等。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方法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方法是指公司对于外派人员的管控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
常见的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方法:
1. 外派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公司应根据外派任务的需求,制定选拔外派人员的标准,
并进展培训和考核,确保外派人员具有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2. 外派人员合同与福利待遇:公司应与外派人员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同时为外派人员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
3. 外派人员的工作安排与考核:公司应根据外派任务的需要,合理安排外派人员的工
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并进展考核评估,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外派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
晋升时机。
4. 外派人员的平安保障:公司应提供外派人员的平安保障措施,包括提供适当的医疗
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平安培训等,以保证外派人员的平安。
5. 外派人员的管理与沟通:公司应建立外派人员管理的机制和流程,确保与外派人员
的有效沟通和管理,及时解决外派人员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6. 外派人员的回国安排与职业开展:公司应在外派人员任务完成后,合理安排其回国,并为其提供职业开展的时机和支持。
以上仅是一个常见的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方法,详细的方法还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
展制定和完善。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外派人员工作效率,保障外派人员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外派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向国内外各单位派遣人员进行工作的情况。
外派人员是指公司派遣到外地、外国或者其他合作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的员工行为准则以及外派地或单位的工作纪律,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第四条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外派人员的选拔和使用,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等不正当因素限制外派人员的权益和发展。
第五条外派人员一经派遣,即视为公司员工,享有公司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用第六条为了确保外派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工作能力,公司将组织选拔工作,选拔合适的人员担任外派岗位。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将依据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并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
第八条外派岗位的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2.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3.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应变能力;4.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任用将由公司的人事部门根据选拔结果进行决策,并签署外派合同和岗位津贴协议。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权益与福利第十条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享有与公司内部员工相同的基本权益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将获得公司提供的适当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享有调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以及合理休假的权利,但需要提前向公司申请并经批准。
第十三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外派人员的工作,公司将提前与外派人员进行沟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管理与纪律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或单位的工作纪律,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
单位外派干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外派干部管理,确保外派干部在派出期间的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外派干部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外派干部。
外派干部是指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到其他单位、部门或项目执行任务的干部。
第三条外派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注重实际、注重实效原则;(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外派干部的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干部的选拔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部门或单位提出外派干部需求,经单位领导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二)根据外派干部岗位要求,对内部干部进行选拔,也可对外招聘;(三)选拔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表现等因素;(四)选拔结果经单位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
第五条外派干部的任用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外派干部的任用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二)外派干部在任用期间,应遵守派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三)外派干部任满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返回原单位。
第三章外派干部的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外派干部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执行派出单位的决策部署,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二)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派出单位及所在单位的工作情况,及时反馈信息;(三)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四)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维护派出单位的形象。
第七条外派干部享有以下权限:(一)在派出单位及所在单位,有权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二)有权参加派出单位及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有权接受派出单位及所在单位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外派干部的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外派干部的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考核,注重实绩;(二)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三)激励与约束并重。
第九条外派干部的考核内容包括:(一)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表现等;(二)工作实绩、团队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十条对外派干部的奖惩应依据考核结果,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二)表现一般或存在问题的,给予批评、提醒;(三)严重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外派干部管理办法-V1
外派干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对外派子公司的干部(以下简称外派干部)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1.子公司:指公司有控制权的企业。
不管公司持股是否在50%以上,只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有关标准,公司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都属于公司子公司。
2.外派干部:指由公司派往子公司,在子公司经营班子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的经营管理干部,也包括其他确有必要派往子公司的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后,到子公司工作,无论是否是经营班子成员,均不纳入外派干部管理。
外派干部分为全职、兼职两种。
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干部。
四、资格条件1.基本条件a)思想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理论修养,能够履行职责,不滥用权力;b)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c)认同公司愿景、文化和价值观,不从事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d)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e)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积极主动,敢于承担责任,业绩突出;f)以身作则,勤勉敬业,求真务实,表率作用突出;g)胸怀宽广,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能自觉接受批评与监督;h)具有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i)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任职资格a)知识技能: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拟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管理、业务能力。
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b)工作经验: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含)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或三年(含)以上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熟悉公司的总体情况,对公司的阶段目标、工作重点等有比较全面的理解,熟练掌握与工作有关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具备扎实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过硬的专业技能。
能够正确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以及所在部门的各项决策,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善于团队建设,能够有效行使管理权限,能够带领团队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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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干部管理办法外派经营管理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起草部门:主要起草人:企业制度外派经营管理干部管理办法(试行)1. LI的随着子公司在公司整个发展战略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外派到子公司任职已逐步成为干部培养的一个重要途径,为加强对外派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干部(以下简称外派干部)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2.1、公司:指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2、子公司:指公司向被投资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投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股权,被投资公司就成为中兴通讯的子公司。
公司通过关联企业或联合关联企业投资,以特殊股权结构实际控制的被投资公司,视为公司的子公司。
2.3、外派干部系指由公司派往子公司(含其他合作单位),在子公司经营班子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的经营管理干部,也包括其他确有必要派往子公司的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
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后,到子公司工作,无论是否是经营班子成员,均不纳入外派干部管理。
兼职担任子公司董事、监事职务的管理办法参见《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对子公司的分类,外派干部人员分为派往公司级子公司外派干部和事业部级子公司外派干部两类。
公司级子公司外派干部在外派单位一般应全职工作,事业部级子公司外派干部特殊情况下经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可以兼职,但仅限于本事业部内部。
3.外派干部选拔3.1事业部级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候选人,由事业部总经理提名,人事中心薪酬部与投资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后,报公司领导确定。
其中,对原任四层干部和三级业务主任(其他同级职务)以下职务的,需按公司内部干部管理程序进行竞聘。
候选人确定后,由公司依法定程序向子公司董事会推荐,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子公司正式任职。
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III子公司经营班子提出,事业部总经理批准,报人事中第1页共8页企业制度心薪酬部与投资部备案。
跨事业部、中心(办)的,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山投资部组织相关部门讨论,报公司经营委员会裁决。
对于公司关键岗位上的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报请公司领导决定。
3.2公司级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候选人,根据子公司经营规模与拟任职务的责任、能力要求来确定适当的层级或专业职务,一般由公司二层以上领导提名,特殊情况山相关中心(办)主任提名,涉及层级或专业职务变化的,按公司内部干部管理办法进行。
候选人在人事中心薪酬部与投资部备案后,由公司依法向子公司董事会推荐,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子公司正式任职。
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III子公司经营班子提岀,与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所在事业部、中心(办)协商后确定,意见不统一时,由投资部组织相关部门讨论,报公司经营委员会裁决,对于公司关键岗位上的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报请公司领导决定。
3. 3部分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干部山主管部门根据公司人才国际化原则和子公司具体情况,提名熟悉当地情况、具有专业经验的国际人才报领导审批,选拔方式可以采取公开招聘、当地使(领)馆推荐、归国留学人员再派出等方式。
使用国际人才,提名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子公司与选任人员签订符合当地法律的劳动合同,公司根据当地法律环境决定是否与选任人员签订履行职务责任书,确保上述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能够维护公司利益、贯彻公司意志。
3.4如因项口进度安排或其他原因,在根据合资协议、章程等文件规定由公司提名或任命的经营管理人员岗位使用合作方人选或派出人员,主管部门需提供专项报告说明上述情况的具体原因和人选介绍。
提名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子公司与选任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公司根据子公司所在国家、地区法律环境决定是否与选任人员签订责任书,确保上述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能够保护公司利益、贯彻公司意志。
4、工作交接4.1拟选派的外派干部需填写《外派经营管理干部审批表》(见附件1)。
4.2 派往子公司的外派干部应当在到派驻单位报到前先进行工作交接,按交接清单到财务、人事、总务等部门办理正式交接手续。
4.3外派干部不论因何种原因离开派驻单位,必须先进行派驻单位的工作交接。
第2页共8页企业制度调回公司的外派干部,根据公司新的安排办理相应报到手续;拟离职的外派干部,需回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严禁从子公司直接离职。
兼职工作的外派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5、外派经营管理干部任职期间的管理5.1人事关系和档案公司级子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是技术中心或投资部,事业部级子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其对应的相关事业部。
外派干部的主管部门是其所在子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外派干部中的财务管理人员的主管部门是财务中心。
外派干部在公司内部山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其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与在公司工作的其他干部完全相同。
5.2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补助、医疗及其他福利外派干部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补助、医疗及其他福利等问题整体考虑,按照先在所派驻单位享受,后在公司(事业部)内平衡的原则执行。
所派驻单位高于公司的,按派驻单位执行;所派驻单位低于公司(事业部)的,由公司(事业部)补差。
具体操作办法由投资部、人事中心薪酬部与外派干部、派驻单位商定,按年度平衡,并进行不定期检查。
外派干部须每季度向人事中心薪酬部和投资部申报收入状况,对在所派驻单位擅自放弃或降低享受标准的,或弄虚作假享受补差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除因个人行为辞职后在子公司就职、非正常原因擅自直接从子公司离职的情况外,外派人员在公司享受的期权、房补等福利继续保留,并按照公司政策连续计算年限。
5.3外派干部应在其岗位上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在子公司中的合法权益。
5.4外派干部担负公司市场开拓、技术进步服务等任务的,应按业务主管部门和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
5.5外派干部接受双重管理,在子公司向其直接上级负责,在公司内部接受相应管理,本着放手使用、从严管理的原则,投资部、人事中心根据外派干部的实际情况,参照内部相应职务管理办法进行。
第3页共8页企业制度5. 5.1外派干部应参加公司的有关培训与会议,按季度向决策支持小组书面汇报工作。
5. 5.2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外派干部,由管理支持平台组织对其进行审讣,作为评估其工作成果的重要依据。
5.5.3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外派干部离开子公司时,一般要进行离任审计,并由管理支持平台牵头对其在任期间的业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安排新的工作岗位。
外派管理骨干与技术骨干(不含财务管理人员)离开子公司时,公司根据子公司对其工作业绩评估的结果,安排其新的丄作岗位。
财务管理人员工作业绩主要山财务中心评估。
5.5.4加强外派干部的交流,推进外派干部的成长。
外派管理骨干与技术骨干纳入公司技术(业务)职务管理,聘为经营班子成员的,按管理干部进行管理。
6、外派干部的考核6.1、事业部级子公司外派干部可以由事业部管理干部兼任。
兼职担任子公司外派干部的工作业绩在公司对其个人考核中占有一定比重。
6.2、全职担任子公司职务的外派干部的考核方案III子公司莆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公司通过外派董事、监事控制子公司经营管理干部考核方案的制订。
具体操作111管理支持平台提出对考核方案的意见,经领导审批后,通过公司外派董事在子公司董事会上落实。
管理支持平台监督考核方案的执行。
6.3、管理支持平台根据对子公司经营业绩综合评价以及具体工作分工、信息沟通工作执行情况、对子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其他贡献等因素,山管理支持平台对外派干部丄作进行综合考评。
兼职担任子公司职务的外派干部的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公司考核体系对其个人考核的一项依据。
全职担任子公司职务的外派干部的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公司外派干部管理选任、提拔和控制子公司经营管理干部考核方案的参考指标。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人事中心薪酬部、投资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8、附件:第4页共8页企业制度1. 《外派经营管理干部审批表》2. 《外派经营管理干部外派期间丄作业绩评估表》第5页共8页企业制度附件1外派经营管理干部审批表(一)填表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现部门拟派往单位现职务拟派往单位职务毕业学校专业学位简历签名:年月日管理经验、专业能力介绍签名: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签名:年月日投资部意见签名:年月日薪酬部意见签名:年月日第6页共8页企业制度外派经营管理干部审批表(二)填表日期:年月日子公司注册资本背景概况销售收入利润合同额股权比例合作方经营管理人员名额派出经营管理人员人选业务主管部门高级副总裁意见财务总监意见(如有派出财务)主管人事高级副总裁意见主管投资高级副总裁意见总裁意见第7页共8页企业制度附件2:外派经营管理干部外派期间工作业绩评估表填表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时间入公司时间1部门职务(岗位)薪资外派前2基本情况3外派时间批准人结束时间单位职务(岗位)薪资外派期间4基本情况评估指标任职期初任职期末增长情况人员总量(人)派往资产总额(百万)单位经营销售额(白万)状况利润总额(百万)净资产收益率(%)莆事会或6派往单位签名:领导评语年月日自我总结(主要业绩7和教训)签名:年月日8备注说明:1-4栏山人事中心薪酬部和投资部填写,5-6栏山董事会或派往单位领导填写,7栏由本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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