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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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维护法制的高度统一,营造积极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政府组织对2020年前(不含2020年)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
宣布废止或宣告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一、《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渣土和砂石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式加盖的通告》(莆政〔2008〕20号)等43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
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全面推行科学婚检预防出生缺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07〕217号)等8件继续有效需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详附件2)。
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莆田市测绘管理办法的决定》(莆政〔2009〕36号)等116件宣布予以废止或宣告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详见附件3)。
2020年12月31日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33件)2.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8件)3.宣布废止或宣告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16件)附件1。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决定-莆政〔2016〕53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决定-莆政〔2016〕53号](https://img.taocdn.com/s3/m/5fdfb06e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95.png)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决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决定莆政〔2016〕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精神和要求,市政府组织对2015年前(不含2015年)发布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意见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予以公布。
宣布废止或宣告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一、《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莆政〔2003〕1号)等40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
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莆田市测绘管理办法的决定》(莆政〔2009〕36号)等30件继续有效需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详见附件2)。
三、《莆田市人民政府修改关于改革企业注册登记办法实施意见的决定》(莆政〔2009〕39号)等130件宣布予以废止或宣告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详见附件3)。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00件)2. 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0件)3. 宣布废止或宣告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30件)莆田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19日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00件)序号发文字号文件标题1莆政[2003]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莆政[2003]6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活动实行举报有偿制度的通告3莆政[2008]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中心城区道路客运站搬迁的通告4莆政[2008]2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渣土和砂石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式加盖的通告5莆政[2009]3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修改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决定6莆政[2009]4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修改关于进一步对全市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决定7莆政[2009]7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屿作业区北片海域禁止水产养殖的通告8莆政[2009]7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头作业区海域禁止水产养殖的通告9莆政[2009]11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10莆政[2009]11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划定海域临时用海范围内禁止采砂的通告11莆政[2010]6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屿作业区及周边海域禁止水产养殖的通告12莆政[2011]1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13莆政[2011]3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乱张贴、乱涂写的通告14莆政[2011]4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湄洲湾北岸海域禁止采砂的通告15莆政[2012]1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16莆政[2012]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17莆政[2012]2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18莆政[2012]7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石门澳区域及周边海域禁止水产养殖的通告19莆政[2013]5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渣土车安全监管的通告20莆政办[2003]3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1莆政办[2003]5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工作的通知22莆政办[2003]7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莆田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23莆政办[2004]8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4莆政办[2004]20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行为的通知25莆政办[2005]4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计生委、财政局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26莆政办[2005]11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7莆政办[2005]15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住建局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莆政办[2005]21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9莆政办[2006]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用水定额的通知(试行)30莆政办[2006]6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通知31莆政办[2006]9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税收管征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32莆政办[2006]13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33莆政办[2006]17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妇女扫盲教育工作的通知34莆政办[2006]18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强市战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35莆政办[2007]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的通知36莆政办[2007]5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莆田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37莆政办[2007]7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实施名牌再提升工程工作意见的通知莆政办[2007]10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厅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39莆政办[2007]11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40莆政办[2007]15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41莆政办[2007]16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驻莆部队随军家属工资待遇的通知42莆政办[2007]17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莆田市政府采购部分通用项目实行网上竞价询价采购意见的通知43莆政办[2007]17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通知44莆政办[2007]2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全面推行科学婚检预防出生缺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45莆政办[2008]11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46莆政办[2008]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47莆政办[2008]2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48莆政办[2008]5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登革热防控方案的通知49莆政办[2008]5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市区渣土和砂石运输车辆密闭式加盖改装实施方案的通知50莆政办[2008]8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认定莆田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的通知51莆政办[2008]8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52莆政办[2008]12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莆田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实施意见53莆政办[2008]12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名命名和推广标准地名的通知54莆政办[2008]12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国有粮食企业流通设施拆迁严格审批规定的通知55莆政办[2008]13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实施猪肉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管理的通告56莆政办[2008]13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57莆政办[2008]14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58莆政办[2008]14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59莆政办[2008]15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60莆政办[2008]16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莆田市电力设施安全与林木协调发展若干意见61莆政办[2008]16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集体林木采伐指标分配使用管理的意见62莆政办[2008]17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划北岸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市直征纳税人的通知63莆政办[2009]1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向莆铁路(莆田段)、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福厦铁路莆田站疏站道路(莆阳大道)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64莆政办[2009]3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65莆政办[2009]4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事考试通用规范(试行)的通知66莆政办[2009]7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城乡规划实施建议书的通知67莆政办[2009]8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改关于贯彻〈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68莆政办[2009]1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69莆政办[2009]12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70莆政办[2009]12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71莆政办[2009]13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72莆政办[2009]13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73莆政办[2009]13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实施管理的通知74莆政办[2009]15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妈祖城核心区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75莆政办[2009]16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76莆政办[2009]16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77莆政办[2009]17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78莆政办[2009]17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加强犬类管理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79莆政办[2010]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地价调节机制的通知80莆政办[2010]2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81莆政办[2010]2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82莆政办[2010]3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综合整治海上非法采砂工作方案的通知83莆政办[2010]3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意见的通知84莆政办[2010]3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S201荔城段(黄北第二通道)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85莆政办[2010]4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暂行)的通知86莆政办[2010]4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抵押物评估登记工作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意见的通知87莆政办[2010]4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88莆政办[2010]6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和复核求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89莆政办[2010]6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90莆政办[2010]8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91莆政办[2010]8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的通知92莆政办[2010]10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兰溪下游三期荔涵段防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93莆政办[2010]12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科技局推动科技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94莆政办[2010]13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采集和对比工作方案的通知95莆政办[2010]13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社会保障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96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中心城区摩托车等车辆限制通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97莆政办[2010]16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经营性土地出让金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98莆政办[2010]17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接收生活垃圾有关事项的通知99莆政办[2010]17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对口援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00莆政办[2010]18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101莆政办[2010]18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102莆政办[2011]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的实施意见103莆政办[201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104莆政办[2011]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的通知105莆政办[2011]1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106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第三产业主要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107莆政办[2011]5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108莆政办[2011]5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意见的通知109莆政办[2011]6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110莆政办[2011]7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111莆政办[2011]7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112莆政办[2011]8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莆田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113莆政办[2011]9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114莆政办[2011]10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综合整治海上非法采砂工作的通知115莆政办[2011]11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116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117莆政办[2011]11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18莆政办[2011]12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119莆政办[2011]12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解决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医疗保障待遇若干意见的通知120莆政办[2011]12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解决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医疗保障待遇若干意见的通知121莆政办[2011]12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122莆政办[2011]14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123莆政办[2011]14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规定》的通知124莆政办[2011]14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125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加强认证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126莆政办[2011]16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猪肉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27莆政办[2011]16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128莆政办[2011]17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战略部署实施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129莆政办[2011]17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央企、民企、外企项目管理的通知130莆政办[2011]19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的意见131莆政办[2011]19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132莆政办[2011]19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的通知133莆政办[2011]20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通知134莆政办[2011]20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教育强乡镇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135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方案的通知136莆政办[2011]21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137莆政办[2011]23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138莆政办[2012]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39莆政办[2012]6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140莆政办[2012]8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方案的通知141莆政办[2012]11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142莆政办[2012]15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143莆政办[2012]17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市发改委监察局关于莆田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144莆政办[2012]17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莆田市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2]18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146莆政办[2012]19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147莆政办[2012]21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海域船舶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148莆政办[2012]22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独女、二女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149莆政办[2012]23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储备地块报批及开发成本初审实施方案的通知150莆政办[2012]23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151莆政办[2012]23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152莆政办[2012]24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实施办法的通知153莆政办[2012]24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关于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实施意见的通知154莆政办[2012]24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2]24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加强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56莆政办[2012]25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莆田花蛤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157莆政办[2012]25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莆田鲍鱼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158莆政办[2013]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由市造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的通知159莆政办[2013]1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莆田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160莆政办[2013]2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161莆政办[2013]3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通知162莆政办[2013]4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莆田市规划局关于莆田市创新规划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163莆政办[2013]5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县区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64莆政办[2013]6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165莆政办[2013]6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交通、水利、港行工程投资建设及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等五类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166莆政办[2013]6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167莆政办[2013]6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168莆政办[2013]7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创建国家生态市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169莆政办[2013]7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对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办法的通知170莆政办[2013]10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县级慈善机构建设的通知171莆政办[2013]12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的通知172莆政办[2013]12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173莆政办[2013]12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试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教育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莆政办〔201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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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教育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教育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莆政办〔2015〕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全市教育类建设项目截止2015年4月10日的进展情况通报如下,请各县(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督促,促进全市教育类建设项目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尽快投入使用:一、中小学扩容工程项目2014年我市中小学扩容项目学校共16所,规划新建校舍16.74万平方米,其中:中学5所(含新建1所、迁建1所、原址扩建3所)、小学11所(含新建5所、迁建2所、原址扩建4所)。
目前已竣工学校9所、在建7所。
具体情况如下:(一)中学5所,目前已竣工4所、在建1所。
1.已竣工4所:仙游一中永鸿校区(初中部)、秀屿区实验中学、莆田第十四中学教学综合楼、城厢区霞林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实验楼。
2.在建1所:仙游县城东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扫尾。
(二)小学11所,目前已竣工5所、在建6所。
1.已竣工5所: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永鸿文化城配套小学)、涵江区国欢中心小学、秀屿区实验小学教学楼、秀屿区笏石中心小学科技楼、仙游县鲤南下楼小学教学综合楼。
2.在建6所:(1)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教学综合楼A、B主体封顶,内部粉刷,C楼综合馆钢结构制作。
(2)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幼儿楼内墙粉刷,2#楼五层板完成,1#楼四层模板安装。
(3)荔城区麟峰小学木兰分校幼儿园综合学楼水磨完成,教学楼水磨完成70﹪,外墙贴砖完成。
(4)城厢区南门中特小学综合楼内部装修。
莆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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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2017年3月- 1 -目录目录..............................................3前言..............................................7第一章规划背景...................................8一、耕地现状...................................8(一)耕地数量状况..............................8(二)耕地质量状况..............................9(三)基本农田状况.............................10(四)粮食生产情况.............................11(五)农田水利建设情况........................11二、近十年农田建设情况和主要成效................11(一)近十年农田建设情况........................11 (二)“十二五”期间农田建设主要成效.............12三、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13(一)耕地质量总体不高........................13 (二)农田灌排基础薄弱........................13 (三)农田配套设施不完备........................13 (四)工程建后管护滞后..........................14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14(一)有利于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14 (二)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14- 2 -(三)有利于提高农村综合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14 (四)有利于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农民增收.....15 第二章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16一、指导思想..................................16二、总体目标..................................16三、基本原则..................................18(一)合理布局、突出重点........................18 (二)因地制宜、多措并举........................18 (三)节约资源、保护生态........................18 (四)政府主导、多渠道筹资.....................18 (五)统筹安排、分工协作........................19 第三章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20一、建设标准..................................20(一)田块平整集中.............................20 (二)土壤健康肥沃.............................20 (三)灌排设施配套.............................20 (四)田间道路畅通.............................20 (五)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21二、建设内容..................................21(一)田块整治..................................21(二)土壤改良..................................21 (三)灌排设施建设.............................21- 3 -(四)田间道路整修.............................22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建设...........22 (六)农田输配电设施配套........................22 (七)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22 (八)工程建后管护.............................23 第四章区域布局与建设任务..........................24一、建设区域选取要求..........................24二、区域布局与建设要求..........................24(一)中部丘陵区................................24 (二)东南部平原区.............................25 (三)西北部山地区.............................26二、建设任务安排................................27(一)建设任务指标分解...........................27(二)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提升耕地质量建设项目.28三、重点示范区建设.............................30(一)选择原则..................................30(二)示范区布局................................30第五章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32一、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质量..................32二、明确验收要求,做好建档入库..................33三、明确管护责任,加强后续管护...................34第六章资金筹措和效益分析..........................36- 4 -一、投资估算..................................36二、资金筹措..................................36三、效益分析..................................37(一)经济效益..................................37 (二)社会效益..................................37 (三)生态效益..................................38 第七章保障措施..................................40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40二、强化规划指导,做好规划衔接...................41三、推进资金整合,加大投入力度...................41四、严格项目管理,开展绩效考核...................42五、强化技术力量,加大宣传力度...................43- 5 -前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部署,统筹安排和科学指导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6〕97号)要求,结合《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莆田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以及莆田市地域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编制《莆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莆政办〔2015〕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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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莆政办〔2015〕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莆田市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6日莆田市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年行动计划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3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闽委办〔2010〕54号),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农村发展的现状和实际,制定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年(2015年-2017年)行动计划如下。
一、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在农村区域按照城乡规划进行建设、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现代化农民聚居区。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和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是现代城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激发农村基层社会活力,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拉动农村投资和消费;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繁荣农村文化;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动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d47ad44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8d.png)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15•【字号】莆政办〔2021〕72号•【施行日期】2021.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莆政办〔2021〕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包含新改扩建村民住宅和非住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两违”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严防发生农村建房群死群伤事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1〕5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通知》(莆政综〔2020〕5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一)属地责任1.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完善“两违”综合治理、农村建房安全管理以及调研督导、追责问责制度机制,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目标;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分工处置”的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解决宅基地审批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梳理农村建房审批监管流程,建立农村建房安全网格巡查制度,加强对乡镇的督促指导,细化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
2.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整合力量,批管合一,安排专业人员“四到场”检查,建立签到留档台账;落实农村建房安全管理、“两违”综合治理各项制度机制。
以村为网格单元全覆盖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制止、报告,并录入平台,对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单位职责的,及时进行抄告,各相关部门应立即处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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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3•【字号】闽政办[2010]231号•【施行日期】2010.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闽政办〔2010〕23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我省大力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连续十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但我省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补充耕地难度大,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占用耕地需求逐年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形势日益严峻。
为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用地需求,现将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坚持开源节流并举;强化各级政府补充耕地的责任,调动各方积极性,完善考核机制;全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数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促进海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一)统筹规划,合理利用。
科学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着力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二)政府主导,各方参与。
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和群众积极参加的联动机制,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充分调动各方做好补充耕地工作的积极性。
(三)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坚持内涵挖潜与外延开发相结合,以土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重点,适度实施土地开发,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四)严格管理,确保质量。
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坚持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二、完善补充耕地计划和项目管理(一)下达补充耕地任务。
省政府按照各设区市年度建设占用耕地情况、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依据上述三项因素的具体权重,核定并下达各设区市年度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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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
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田基建与水土保持
【发文字号】闽政办[2015]3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1.06
【实施日期】2015.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闽政办〔2015〕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为切实落实耕地保护政府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2015年各地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要进一步增强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自觉性和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责任感,及时将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到所辖各县(市、区),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经省级抽查通过的补充耕地,纳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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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5〕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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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5〕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莆田市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9日莆田市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支撑和拉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圆满完成,在城市公用设施、水利、交通、城乡电网、环保基础设施、美丽乡村、信息通信、安置房等八类基础设施工程、“336”重大产业工程和民生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通过细化落实项目、推动前期工作、加强要素保障等措施,促进存量项目扩大投资,促进一批项目开工新增投资,力争年度增加投资78亿,其中:促进114个在建项目增加投资48.1亿;促进93个项目开工建设,增加投资29.9亿。
一、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全市力争完成投资296.5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57亿元,其中在建项目104个,增加投资38.8亿元;新开工项目81个,增加投资18.2亿元。
(一)加快城市公用设施建设1.目标任务全市力争完成投资96.8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27.7亿元。
2.投资重点(1)城市综合交通。
一是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
加快推进木兰大道一期工程、滨海大道、白塘路、滨溪北路、木兰溪大道等一批重点市政道路建设,力争完成建设185公里,比原计划新增改扩建城市道路30公里以上。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311a1ec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2a.png)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13•【字号】莆政办〔2015〕47号•【施行日期】2015.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5〕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莆田市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13日莆田市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167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
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为我市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产权基础和法律依据。
二、工作任务按照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采用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组织开展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争取在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查清包括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在内的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位置、面积、用途及农房等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基本情况,建立城乡一体的地籍数据库。
在农村地籍调查基础上,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三、组织实施(一)准备阶段(2015年1-4月)1.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国土、住建、财政、农业、林业、海洋渔业、镇(街)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莆田市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莆田市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b97f083a52d380eb62946d38.png)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莆田市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的批复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莆政综[2014]121号
【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15
【实施日期】2014.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莆田市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莆政综〔2014〕121号)
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请求批准莆田市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莆市土储〔2014〕110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原则同意你中心上报的莆田市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具体见附件)。
二、该土地储备计划批准后,由你中心依照莆田市土地储备的有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在土地储备实施过程中,如确需对土地储备计划进行调整,应报市人民政府批
准。
附件:莆田市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5日
附件
莆田市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
2014年9。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15年助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5〕30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15年助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5〕30号](https://img.taocdn.com/s3/m/94fbf903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baebb5a.png)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15年助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15年助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5〕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市委、市政府已将助残工程纳入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为了把实事办实办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莆田市2015年助残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2日莆田市2015年助残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与意义: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为了帮助更多的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市委、市政府已把助残工程纳入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切实解决900多户残疾人的实际困难,缩短残疾人与经济社会的平均发展水平,推进残疾人奔小康进程,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安定、稳定产生积极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任务指标:助残工程的主要任务是:1.为200名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子女)在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生救助学费,其中:应届大学生50名,往届生150名;2.为200名重度及贫困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其中:护理床100床,儿童轮椅100部;3.为500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补助;4.扶持建设6家盲人保健按摩示范基地和7家残疾人种养基地。
三、经费预算及资金渠道:(一)经费预算1.为200名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子女)在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生发放救助学费70万元,其中:应届大学生50名,每人5000元,需经费25万元;往届生150名,每人3000元,需经费45万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8acef69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f31fb40.png)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09•【字号】莆政办〔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2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5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措并举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实现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所提升、生态逐步改善,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各项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2020年至2022年,开展三年行动,细化明确分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严保严管、动态监管、责任追究的耕地保护监督机制,加快构建保护有力、执行顺畅、管理高效的耕地保护监督新格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2023年起,全面总结耕地保护经验做法,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做到耕地严保严管常态化,确保全市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涵江区2015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涵江区2015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https://img.taocdn.com/s3/m/eabd6bf926fff705cc170ac2.png)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涵江区2015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
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法规类别】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
【发文字号】闽政文[2015]225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01
【实施日期】2015.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涵江区2015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15〕22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涵江区2015年度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莆政土〔2015〕6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莆田市涵江区境内农用地57.3625公顷(其中耕地17.0485公顷)、未利用地0.9645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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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15年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15年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https://img.taocdn.com/s3/m/8e26eb38f18583d04964593f.png)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15年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莆政综[2015]95号【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9.09【实施日期】2015.09.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15年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5〕9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将《莆田市2015年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2015年9月9日莆田市2015年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环办〔2011〕3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环办〔2011〕11号)、《莆田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2〕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2014年度,我市创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6项考核指标中,“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16项指标均已达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8项指标接近达标,其余2项未达标;创模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完成九华溪河道整治、后卓溪河道整治、延寿溪两侧及绶溪公园内的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等7个创模重点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东圳、萩芦等7个水源地水量监测和部分水量水质自动监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第三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2014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0.057mg/m3,比2013年0.058mg/m3有所下降;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序推进,2014年重点行业74 %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达标项目持续达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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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
究的通知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莆政办[2017]83号
【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06
【实施日期】2017.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通知
(莆政办〔2017〕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通知》(闽政办〔2016〕211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口粮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对本辖区内的粮食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监
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同时,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统筹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细化部门职责,明确粮食质量安全各环节工作分工,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
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粮。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1-11月份全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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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1-11月份全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0•【字号】莆政办〔2017〕192号•【施行日期】2017.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1-11月份全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莆政办〔2017〕19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7年度1-10月份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度的通报》(闽国土资综〔2017〕399号)精神,目前我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偏慢,在全省排序较后,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如期完成今年的年度目标,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顺利通过省政府补充耕地政府责任制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经市领导同意,11月29日至12月5日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效能办、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对各县(区、管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再督促、再部署。
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年度任务目标年初,市政府下达全市2017年补充耕地任务6580.8亩,其中仙游县1121亩、荔城区1342.3亩、城厢区1630.6亩、涵江区1423.3亩、秀屿区645.3亩、北岸418.3亩;下达全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7700亩,其中仙游县24250亩、荔城区6100亩、城厢区5120亩、涵江区9720亩、秀屿区11610亩、北岸900亩。
二、任务完成情况(一)补充耕地方面截止11月23日,全市共完成补充耕地5562亩、完成率84.5%。
其中,荔城区、涵江区、仙游县、城厢区完成较快,分别占全年任务数的100%、99.7%、90.6%、90%;北岸、秀屿区推进缓慢,分别仅完成53%和14%;湄洲岛无任务。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截止11月23日,全市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3454.58亩、完成率41%。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通知-莆政办[2013]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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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通知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通知(莆政办〔2013〕1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全省设施农业流动现场会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符合党在农村的一贯政策。
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把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列入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积极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营造良好的氛围。
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目前是推动流转的最好时机,要抓住时机加以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和引导其健康发展。
二、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和土地流转环境,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按照全省设施农业流动现场会的精神,完成农村土地流转的目标任务。
截止今年底,力争全市流转面积达到13万亩,其中:仙游县4.03万亩,荔城区4.45万亩,城厢区0.56万亩,涵江区2.4万亩,秀屿区1.09万亩,北岸管委会0.43万亩,湄洲岛管委会0.02万亩。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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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01•【字号】莆政综[2010]145号•【施行日期】201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莆政综〔2010〕1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通过大力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我市连续十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了近几年各项建设的用地需求,为全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做出了贡献。
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逐年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形势日益严峻。
为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闽政办[2010]23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补充耕地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全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数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不但是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项建设用地的需要,也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各县(区、管委会)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和群众积极参加的联运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完成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二、完善补充耕地考核工作(一)下达补充耕地任务。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和土地整理任务,市政府按照各县(区、管委会)年度耕地占用情况、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核定分解下达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
各县(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实施补充耕地项目,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二)建立补充耕地台账。
由市国土资源局建立各县(区、管委会)年度补充耕地台账,每年年底组织对各县(区、管委会)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调剂补充耕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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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
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复垦与耕地保护
【发文字号】莆政办[2015]21号
【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09
【实施日期】2015.0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莆政办〔2015〕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15〕3号)精神,为落实国土资源工作及耕地保护政府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15年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具体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耕地占补平衡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负总责,要全力推进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将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提升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
二、科学编制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发改、国土、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农业综合开发办、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
2015年3月底前完成2014年尚未完成的补充耕地任务,10月底前完成2015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按照下达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科学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及时分解下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地块,明确推进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应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国土局。
市耕地开发整理中心要组织县(区、管委会)国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将项目信息向国土部门信息系统报备,取得项目备案配号,经省级抽查通过的补充耕地,纳入相应县(区、管委会)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
三、扎实有效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大力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大力加强补充耕地项目质量管理,切实执行土地整治工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加大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项目竣工验收,确保耕地建设和新增耕地质量。
一要加大补充耕地投入,加强水利灌溉设施建设;二要通过推广使用有机肥、保护性耕作技术及加快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等措
施,提高耕作层土壤质量;三要推进“移土培肥”,优质土壤丰富地区建设占用耕地要开展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四要提高新增耕地中水田、水浇地的比例,补充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