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三期”待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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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工资表范本

生育津贴工资表范本

生育津贴工资表范本生育津贴是国家对于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所给予的一项社会福利,旨在鼓励和支持女性生育,并确保其在生育期间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下面是一个生育津贴工资表的范本。

生育津贴工资表姓名:性别:岗位:部门:津贴日期津贴项目金额(元)2022年01月生育津贴 50002022年02月生育津贴 50002022年03月生育津贴 50002022年04月生育津贴 50002022年05月生育津贴 5000备注:以上金额为税前金额,具体税后金额将在工资发放时扣除相关税费。

说明:1.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生育津贴为每月5000元,发放时按月结算。

2. 生育津贴为税前金额,具体税后金额将根据国家税务的规定,按照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扣除。

3. 生育津贴不计算五险一金,也不计算其他津贴、奖金以及绩效工资。

4. 如因个人原因产生的误工或延迟返岗等,将影响生育津贴的发放和金额。

5. 若产假期间工资有调整或其他补贴津贴变动,需重新调整生育津贴的发放金额。

6. 生育津贴的发放将持续至女职工结束产假,若女职工产假期间提前返岗,则生育津贴的发放将提前结束。

7. 如女职工多次生育,每次生育均可申请生育津贴,津贴金额按照单次生育标准发放。

8. 权益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保障女职工的生育权益,并定期对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核算,确保女职工能够按时、足额地领取生育津贴。

本工资表仅供参考,具体的生育津贴标准和发放规定还需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希望此范本能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也祝愿每位女职工在生育期间都能获得充分的关怀和支持,为国家的未来做出贡献。

女职工三期确认表

女职工三期确认表
员工确认
本人确认并认可上述信息,并同意将本确认单作为核定三期的依据。
签字:
年 月 日
女职工三期确认表
姓名
部门
身份证号
期限确认
□孕期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产期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证明材料
说明
1、本表确认的产期期限即员工的产假期限,产假期满后员工应当按时到公司上班,公司无需另行通知,如实际产假期限与本表确认期限不一致,员工应当在实际产假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公司。
2、员工因“三期”依法休假的,需事先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3、请假应当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挂号单、诊断证明书、病历本、检查报告、收据、处方、《孕产妇保健手册》、准生证、出生证明等。
4、虚报请假事由、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休假的,公司将按规章制度处理。

广西各地市生育待遇支付标准汇总一览表

广西各地市生育待遇支付标准汇总一览表

女职工
生育津贴支付天数
医疗费支付标准
7
2000
7
3500
生育津贴支付天数 医疗费支付标准
98,满24周岁生第 一胎的,增加14天
2000
113,满24周岁生第 一胎的,增加14天
3500
7
2000+(婴儿数-1)*300
98天,每多生育1个 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00+(婴儿数-1)*300
113天,每多生育1
资料齐备自前台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一年内(3月份底之前报完上一年度生育)
男职工 医疗费支付标准 1500 1500
贵港
女职工 医疗费支付标准 生育津贴支付天数
男职工 医疗费支付标准
2000
98
1500
4000
113
1500
1500 1500
2000+(婴儿数-1) *100
98天,每多生育1个 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500
资料齐备自前 资料齐备自前 Nhomakorabea台受理之日起 台受理之日起
提交材料20个 提交材料8个
工作日后
工作日后
度生育)
资料齐备自前台受理之日起提交材料15个工作日后 一年内(3月份底之前报完上一年度生育)
贺州
梧州
女职工 医疗费支付标准 生育津贴支付天数
男职工 医疗费支付标准
女职工 医疗费支付标准
3000
4000+(婴儿数-1) *100
113天,每多生育1 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1500 1500
300
15
1600 1600
1000
42
100 100 1000 1000

2019年44_“三期”女职工的假期规定(广东适用)

2019年44_“三期”女职工的假期规定(广东适用)

“三期”女职工的假期规定(广东适用)“三期”女职工是指: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

一、产假:(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二)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十四条)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二、晚育假:(一)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二)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三、产前假: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四条)女职工在怀孕和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二)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三)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

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四)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

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五)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5条)四、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员工福利汇总表

员工福利汇总表

员工福利汇总表
一、健康保险福利
1. 医疗保险:提供员工和其家属终身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等福利。

2. 生育保险:为员工提供生育费用报销、产假福利等。

3. 残疾保险:为员工提供残疾保障和相关福利。

二、工资与奖金福利
1. 基本工资:设定每月基本工资标准,根据员工职位和工龄确定。

2.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绩效表现进行评定,发放年终奖金及绩效奖金。

3. 节假日福利:提供法定节假日及公司特殊假日的工资福利。

三、退休与养老福利
1. 养老金计划:为员工提供养老金计划,确保退休后的经济安全。

2. 退休补贴:退休员工按照公司规定享受退休补贴和福利待遇。

四、休假与假期福利
1. 年假:设立员工年假制度,根据工龄和职位确定年假的天数。

2. 带薪病假:提供带薪病假,员工生病需要请假的情况下可以
享受工资报酬。

五、培训与进修福利
1. 岗前培训:为新员工提供岗前培训,帮助员工更好地适应工作。

2. 继续教育支持:公司部分员工可享受继续教育费用和时间支持。

六、家庭福利
1. 家庭支持:提供子女教育补贴、慰问金等家庭福利待遇。

2. 员工居住福利:为员工提供住房补贴和周边居住支持。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包括相关政策文件、福利规定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
1. 劳动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 社会保险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 养老金计划:指由公司设立的员工退休后的待遇和福利安排。

如何规避风险_规范女职工三期管理?

如何规避风险_规范女职工三期管理?

如何规避风险,规范女职工三期管理?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女职工赋予了一些特殊保护规定,如不能在“三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终止或借此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三期内依法享受应有的工资福利和带薪假期待遇等,实际中有些企业因不太重视女职工三期管理,未合法操作而存在法律风险或引起了劳动纠纷。

那么,请问:1、你公司对女职工三期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2、你觉得以上现行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风险?A、有B、没有如果有,应该怎么来改善?如果没有,哪些方面值得肯定和发扬?专家支招1:B、没有。

我们公司是电子行业流水线生产的OEM企业,女员工比例大约占80左右,所以其“三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来看,我们是严格按照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第619号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下简称“619号”)、重庆市渝府发[2000]46号《重庆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目前重庆市暂未按照国务院令出台新规定,以后简称“渝46号”)实施的,结合我们实施的具体情况,现简要分享如下:1、法律法规具体规定。

经过整理,现将“619号”和“渝46号”关于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管理的规定汇总如下表:2、公司一些特别规定。

(1)晚育:女性24岁以上初次生育的,年龄计算以分娩日为标准。

(2)陪产假:正常男职工享受3天陪产假,妻子晚育的男职工给予7天,但已有子女的男性再婚者不给予陪产假,陪产假应在妻子产假休假期间内取得。

(3)产假取得:男、女职工取得产假时,应及时向公司提交2级以上的证明。

(4)与假日重复:产假与公休、法定假日重复的,不再另行给予重复的休息休假,晚育假、陪产假补休法定休假日)。

(5)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公司指定医院等确认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享受哺乳假,与公司协商后决定,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严格按法律法规执行。

在“三期”的女职工,只要当事人提出来,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据,经相关领导批准,都会按照以上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和假期。

员工福利待遇表格汇总

员工福利待遇表格汇总

一F01 职工福利设施申请书
日期:
负责人:填表人:
一F02 职工福利金提报情形
一F03 职工福利委员会业务实施登记表
一F04 婚丧喜庆补贴申请单
年月日
总经理:总务部:主管:填表:
一F04 婚丧喜庆补贴申请单
年月日
总经理:总务部:主管:填表:
一F05 重大伤病补助申请单
年月日
总经理:总务部:主管:填表:
一F05 重大伤病补助申请单
年月日
总经理:总务部:主管:填表:
一F06 互助金申请单
日期:
批准:审核:申请人:
一F07 员工退休金领款单
年月日
总经理:财务部:人事部:主管:领款人:
一F07 员工退休金领款单
年月日
总经理:财务部:人事部:主管:领款人:
一F08 员工抚恤金申请表
年月日
总经理:人事部:主管:申请人:
一F09 员工子女奖学金申请书
日期:
主任委员:承办人:主管:申请人:
一F09 员工子女奖学金申请书
日期:
主任委员:承办人:主管:申请人:
一F10 员工旅游活动费用补助申请书
日期:
总经理:财务:主管:主办人:。

三期员工关怀

三期员工关怀

三期员工关怀一、女员工“三期”休假1、女员工怀孕6个月(含)以内的,每月有1天产前检查假;怀孕7-8月,每月有2天产前检查假;怀孕9-10个月,每月有4天产前检查假。

产前检查假为带薪休假,不扣除基本工资。

2、女员工生育期享受180天产假(首胎),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缠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年满24周岁以上(含)初育的已婚女员工,享受晚育假30天。

3、对于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42天产假。

4、女员工在哺乳期每天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生育保险待遇指导:1、产前检查费:女方在怀孕期间的产前检查费全部可以报销,最高可报销1400;2、住院分娩费:限额报销:一级医院3800,二级医院4200,三级医院4400;3、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只能由女方领取,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黑龙江省产假180天);4、晚育津贴: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津贴可由夫妻任一方领取;三、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10、收款收据。

女职工的三期是指什么

女职工的三期是指什么

女职工的三期是指什么
女职工的三期是指怀孕、分娩、哺乳期,具体如下:
1、孕期,怀孕至产前15天;
2、产期,正常生育产假98天(产前15天加产后83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另外,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哺乳期,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1周岁,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按照非过失终止和经济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退休的条件,具体如下:
1.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3.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
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平顶山市生育津贴发放明细表

平顶山市生育津贴发放明细表

平顶山市生育津贴发放明细表摘要:一、引言:生育津贴的重要性二、平顶山市生育津贴发放政策概述1.发放对象2.发放标准3.发放流程4.发放时间三、生育津贴领取注意事项1.所需材料2.申领地点3.申领时限4.特殊情况处理四、总结:生育津贴对家庭的重要性正文:一、引言:生育,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

在我国,生育不仅仅是个人和家庭的责任,更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为了保障生育妇女的权益,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生育政策,其中之一就是生育津贴。

本文将详细介绍平顶山市生育津贴的发放政策,帮助广大生育妇女了解并正确领取生育津贴。

二、平顶山市生育津贴发放政策概述:1.发放对象:在平顶山市范围内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的女性职工。

2.发放标准: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生育津贴的标准为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3.发放流程:(1)女职工在生育前,需到所在单位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等相关材料。

(2)单位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3)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发放至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将津贴发放至女职工。

4.发放时间: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与女职工的产假时长相同。

三、生育津贴领取注意事项:1.所需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户口本、银行卡等。

2.申领地点:女职工所在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3.申领时限:女职工应在生育之日起1年内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4.特殊情况处理:如遇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等原因,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四、总结:生育津贴对于减轻家庭负担、保障生育妇女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广大女性职工要充分了解和掌握生育津贴的政策规定,正确领取生育津贴,保障自身权益。

关于女职工三期的所有问题解答

关于女职工三期的所有问题解答

女员工三期相关名词、问题解析一、女工“三期”是什么“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生理时期。

二、女工“三期”期间工资发放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女职工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

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

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

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属干部、职工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三、女职工三期能降低其工资吗关于单位能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而降低其工资吗?根据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这是因为:(一)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职工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取得的各种劳动报酬,其中包括了法定的最低工资和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的工资,统称为“一般工资”。

只要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不得随意单方降低女职工的法定最低工资和协商一致确定的工资。

(二)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和哺乳子女的行为,并不单纯是女职工个人的私事,而是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家庭的和睦、民族的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期持续发展的大事。

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而降低女职工的工资,不仅侵害了女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社会利益。

四、单位能限制女职工生育吗单位可以通过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吗?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三期女工的法律法规及难点分析 (主要围绕上海条例编写,其他省市可参考)讲解

三期女工的法律法规及难点分析 (主要围绕上海条例编写,其他省市可参考)讲解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位的工 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 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 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妊娠七个月以上(按 二十八周计算),应 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 小时,不得安排夜班 劳动
当日二十二点 至次日六点
21
四、“三期”女工的劳动义务
《上海市女职工 劳动保护办法》
哺乳期 第九条
不满1周岁婴儿,每 班劳动时间内两次哺 乳(含人工喂养)时
间,每次30分钟
不得从事哺乳期禁忌 从事的劳动
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 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 夜班劳动
工资照发
两个半月
原工资80%
备注
记为劳动时间 妊娠七个月(照二十八周计算)以上,单 位批准
产假


难产
多胞生育者
哺乳假
授乳假
晚育假 晚育护理假
90天
增加十五天
每多生育一个,增加十五天
6个半月;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 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 过一年。
不申请哺乳假或哺乳假期满,在婴儿 一周岁内每天照顾授乳;婴儿满一周 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 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 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 条)
注: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
待遇:工资发放80%,单位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 待。
2019/6/6
Template Documentation
9

女职工三期汇总表

女职工三期汇总表

产假期间 给予男方 看护假10 天(浙江 省企业职 工假期待 遇死亡抚 恤待遇暂 行规定》 第六条)
增加用对象
适用条件
假期
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 全勤奖) 假期待遇
法律依据
备注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 有医疗部门的意见 15-30天的产假 女职工 5 流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 个月)流产的女职工 怀孕四个月以上 (含四个月)流产 给予42天产假 《温州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部《关于女 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动 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 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
7
哺乳期假
8
授乳假
9
节育假
此“困难 ”主要指 根据需要,最长 家庭困 本人申请、单位批 应其本人标准工资的75%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产假期满后有实际困难 不超过婴儿一周 难;此处 准 发给工资 》实施办法第八条 岁 的“标准 工资”已 难以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每天2小时内; 第九条;浙江省《女职工劳动 生育多胞胎的, 婴儿一周岁以内需 视为正常出勤,不得降 保护规定》实施办法第五条第 哺乳期的女职工 每多哺乳1个婴 要哺乳者 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项、第六条;《浙江省企业 儿每天增加1小 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 时哺乳时间 行规定》第六条 在规定假期内工资照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有医疗机构的节育 假期的依 施行节育手术的女职工 1-21天 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 》(2008年11月28日修订)第三 手术证明 据不明确 全勤奖 十六条 法条适用原则:从新兼从优
产假
90天(其中可在 正常生产的女职工 产前休15天) 增产假15天(浙 江30天) 每多生一胎,增 加产假15天 增加产假15天

三期女职工人员管理制度

三期女职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下简称“三期”)期间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三期女职工。

第三条本企业应当加强对三期女职工的关心和保护,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休息和医疗条件,确保女职工在“三期”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女职工在“三期”期间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产前休假和哺乳假;(二)在“三期”期间,工资待遇不得降低;(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应当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五)用人单位应当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休息和医疗条件。

第五条女职工在“三期”期间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健康检查和培训;(三)爱护和使用好企业提供的劳动保护用品;(四)按时参加工作,不得无故缺勤;(五)如实报告自身健康状况,配合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产假、产前休假和哺乳假第六条女职工生育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产假期限为98天。

第七条女职工在预产期前15天至产后45天,可以享受产前休假。

第八条女职工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可以享受哺乳假,哺乳假期限为6个月。

第四章工资待遇第九条女职工在“三期”期间,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同等条件男性职工的平均工资。

第十条女职工在“三期”期间,企业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

第五章劳动保护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辐射服、孕妇专用的座椅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女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休息时间和哺乳时间。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一)女职工在“三期”期间,擅自离职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工作的;(二)女职工在“三期”期间,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规章制度的;(三)女职工在“三期”期间,不如实报告自身健康状况,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最新三期女工指哪三期

最新三期女工指哪三期

The time wasted casually can never be won back.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三期女工指哪三期导读:女职工“三期”指的是孕期、产期、哺乳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三期女工指哪三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

根据本条规定,妇女只要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就不得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女职工“三期”在劳动条件方面给予特别照顾根据女职工“三期”比一般女职工特殊的这一特点,国家在对普通女职工进行特别劳动保护的基础上,对“三期”女职工增加了更多的更为人性化的保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对“三期”女职工给予特别照顾。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适当减轻劳动量《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2.不得安排加班或上夜班《劳动法》第61条规定,“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表

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表

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表近年来,三岗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各项事业迅猛发展,也带动了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福利就是工资待遇。

下面是三岗地区的十八级工资标准表。

一、基本工资:本人职位工资加上职务津贴二、绩效奖金:根据本人岗位职责,全年工作绩效评估后给予相应奖金三、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特殊性质和工作强度而发放的津贴,如高温津贴、寒冷津贴、危险津贴等四、住房补贴:根据本人所在城市的房价情况和岗位等级而定,每月发放五、交通补贴:根据通勤距离和通勤方式而定,每月发放六、工龄工资:根据本人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而定,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增加七、绩效工资:根据本人的工作表现,每年多给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奖励八、年终奖金:全年工作评估后,公司给予一次性的年终奖金,数额根据工作表现而定九、节假日补贴: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和公司安排的休息日,给予补贴十、通讯补贴:根据每月电话及上网使用费用的实际情况而定,每月发放十一、福利补贴:根据公司福利政策而定,例如健康体检、子女教育等福利项目十二、生活补贴:用于员工日常生活开支,例如商场购物卡、餐券、水电费等十三、精神文化奖金:鼓励员工参加精神文化活动,根据本人活动参与情况和贡献而定,每次活动发放十四、技能津贴:根据本人所掌握的专业技能和证书而定,每月发放十五、劳保津贴: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强度而定,每月发放十六、保密津贴:用于维护公司商业机密与重要信息安全,根据本人职务级别而定,每月发放十七、特别津贴:根据公司特别规定或需要而定,例如外派或临时工作等十八、其他津贴:根据本人岗位特殊要求和工作强度而定,例如缺乏劳动力时加班、公司提供住宿的补贴等以上是三岗地区十八级工资标准表。

公司会不定期地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标准以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希望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吃得开、住得好、工作得舒心、生活得惬意!。

三期员工的工资与福利

三期员工的工资与福利

三期员工的工资与福利在一个企业中,员工的工资与福利是雇佣关系中重要的一环。

作为雇主,应该为员工提供合理且具有吸引力的工资福利待遇,以保持员工的忠诚度和积极性。

本文将探讨三期员工的工资与福利相关的问题。

1.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是员工的劳动成果得到合理回报的重要体现。

在三期员工的工资制度中,通常会考虑员工的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两个方面。

首先是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根据其所在部门和职位所确定的固定工资。

这个工资数额应该合理,既能够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能够与市场上同类职位的工资水平相匹配。

其次是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

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以某种形式的目标完成情况来评价的,包括个人绩效、团队绩效等。

通过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相应的绩效奖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的工作业绩。

2. 福利待遇除了工资,福利待遇也是员工对企业的吸引力之一。

三期员工的福利待遇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企业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以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其次是住房福利,特别是对于外地员工而言。

企业可以提供住房补贴或者提供符合员工居住要求的宿舍,以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此外,企业还可以提供其他的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员工培训等。

这些福利待遇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3. 加班和休假制度在三期员工的工资与福利中,加班和休假制度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加班是指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情况,而休假则是员工享有的休息时间。

首先是加班制度,企业应该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加班工作,并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或调休。

加班工资的支付应该符合国家法定标准,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休假制度,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年假和其他假期。

年假是员工在一年中享受的带薪休假,其具体天数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绩效等进行递增。

女职工权益保护手册:图表解析版

女职工权益保护手册:图表解析版

一、女职工特殊假期及工资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 三、女职工生育保险问题 四、医疗期问题
一、女职工特殊假期及工资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 三、女职工生育保险问题 四、医疗期问题
一、女职工特殊假期及工资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 三、女职工生育保险问题 四、医疗期问题
一、广东省女职工一般权益汇总表 二、广州市女职工权益补充法律法规汇总表 三、深圳市女职工权益补充法律法规汇总表
目录分析
第二节女职工特殊 假期及工资
第一节女职工权益 保护概述
第三节女职工劳动 保护问题
第四节女职 工生育保险
问题
第五节医疗 期问题
一、女职工特殊假期 二、女职工特殊假期的工资
一、女职工禁忌工作范围 二、女职工特殊期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三、女职工就业性别歧视 四、女职工性骚扰 五、违反女职工保护的法律责任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第二节北京市女职 工权益汇总表
第一节上海市女职 工权益汇总表
第三节天津市女职 工权益汇总表
第四节重庆市女职工 权益汇总表
第五节广东省女职工 权益汇总表
第六节江苏省女职工 权益汇总表
第七节浙江省女职工 权益汇总表
一、女职工特殊假期及工资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 三、女职工生育保险问题 四、医疗期问题
女职工权益保护手册:图表解析版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读书笔记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保护
法律
保险
问题
女职工
劳动
生育
图表
女职工
保护 职工
法律法规
手册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息休假及待遇一览表格模板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息休假及待遇一览表格模板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
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
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至二天。
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单位证明、给予公假一天。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息休假及待遇一览表
项目
休息休假及待遇
怀孕7个月以上
(含7个月)
不得安排其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给予其休息一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产前检查
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难产增加15天
每多生一个婴儿
增加15天
晚育增加30天
流产
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20-30天产假。
待遇见产假部分
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
哺乳时间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2次哺乳(含人工哺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产前假
15天(包括在产假中)。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60天。休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80%。


一般90天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其在规定的保健机构就诊,因生育或者流产所需符合规定项目和标准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不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企业比照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员工福利调整统计表

员工福利调整统计表

员工福利调整统计表
员工福利调整统计表
根据最新的员工福利调整方案,我们对公司的福利政策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统计。

以下是我们对员工福利调整的统计结果:
1. 健康保险
- 全职员工:100%的健康保险覆盖率,公司承担全部费用。

- 兼职员工:50%的健康保险覆盖率,公司承担一半费用。

2. 假期福利
- 年假:根据员工工龄不同,享受不同长度的年假。

- 1-5年工龄:10天年假。

- 6-10年工龄:15天年假。

- 10年以上工龄:20天年假。

- 节假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并支付相应的节假日津贴。

3. 带薪病假
- 全职员工:根据员工工龄不同,享受不同长度的带薪病假。

- 1-5年工龄:5天带薪病假。

- 6-10年工龄:10天带薪病假。

- 10年以上工龄:15天带薪病假。

4. 员工培训
- 公司提供全面的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专业认证培训。

-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发展需求选择适合的培训课程。

5. 薪酬福利
- 公司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和市场薪酬水平进行薪酬调整,确保员工的薪资水平具有竞争力。

- 公司还提供年终奖金、股票期权和其他激励计划,以激励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6. 员工福利调研
- 公司定期进行员工福利调研,了解员工对福利政策的满意度和需求,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以上是我们对员工福利调整的统计结果。

我们将继续关注员工的需求,并不断优化和完善公司的福利政策,以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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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 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七条 第一款;《广东省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2008年11月28日 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 条;《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 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 六条;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五项、第 六条;
序 假期名称 号
适用对象
适用条件
假期
假期待遇 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 按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 处理。(应当按照不低 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 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 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 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据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部《关于女 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动 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 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
剖腹产或其他原因不 能正常生产的女职工 产 多胎生 一次生育两胎及以上 4 的女职工 假 育假 晚育优 23周岁后生育第一胎 待假 的女职工 独生子 已领取《独生子女优 女优待 待证》的女职工 假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 的女职工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 四个月)流产的女职 工
5
流产假
正常生产的女职 98天(其中可在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工 产前休15天)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 增产假15天(广 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 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 应由接产医院出 东30天) 具难产证明 每多生一胎, 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 增加产假15天 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 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 女职工生育第一 增加产假15天 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 胎时已满24周岁 支付。医疗费用,按照 在生育后的三个 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 月内领取的《独 增加产假35天 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 生子女优待证》 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 有医疗部门的意 15-30天的产假 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 见 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 (广东:且不影响原有 怀孕四个月以上 给予42天产假 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含四个月)流产
备注
6
产假已满,但身 体虚弱,仍不能 按医疗机构的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 产后病假 工作,有医疗机 证明给予相应 不能工作的女职工 构证明其仍需停 的病假 工休息的
7
8
9
此“困难 ”主要指 根据需要,最 家庭困 产假期满后有实际困 本人申请、单位 应其本人标准工资的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哺乳期假 长不超过婴儿 难;此处 难 批准 75%发给工资 》实施办法第八条 一周岁 的“标准 工资”已 难以执行 每天一小时;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生育多胞胎 第九条;广东省《女职工劳动 婴儿一周岁以内 的,每多哺乳1 视为正常出勤,不得降 保护规定》实施办法第五条第 授乳假 哺乳期的女职工 需要哺乳者 个婴儿每天增 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项、第六条;《广东省企业 加1小时哺乳时 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 间 行规定》第六条 在规定假期内工资照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施行节育手术的女职 有医疗机构的节 假期的依 节育假 1-21天 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 》(2008年11月28日修订)第三 工 育手术证明 据不明确 全勤评奖 十六条 法条适用原则:从新兼从优
女工“三期”待遇汇总表
2012.7.30 序 假期名称 号 适用对象 适用条件 假期 无特别规定 假期待遇 法律依据 备注 其他待遇 见《女职 工禁忌从 事的劳动 范围》 Nhomakorabea1
孕期待遇
已怀孕的女职工在孕 有医疗机构的证 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 明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 工 无明确规定
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 他能适应的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不 得安排夜班 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 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第六条第三款;广东 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 施办法第五条第三项
2 产前检查
必要时,可要求 孕期需进行常规妊娠 产检女工提供产 根据需要给予 检查的女职工 检证明
3
有习惯流产史、妊娠 综合症等可能影响正 有二级以上医院 产前病假 常生育的,经二级医 无具体规定 的证明 院证明,单位应当批 准。 产假 难产假 生产的女职工
有习惯流产史、妊娠综 合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 无明确依据 育的,经二级医院证 明,单位应当批准。 产假期间 给予男方 看护假10 天(广东 省企业职 工假期待 遇死亡抚 恤待遇暂 行规定》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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