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沁与密尔功利主义之比较观
功利主义边沁与密尔
功利主义边沁与密尔功利主义是一种伦理学理论,强调行为的正确与否应该根据其结果或后果来评判。
在功利主义的框架下,一个行为被认为是正确的,如果它能够产生最大的幸福或最大的利益,而被认为是错误的,如果它会导致最大的痛苦或最大的损害。
边沁(Jeremy Bentham)和密尔(John Stuart Mill)是功利主义的两位重要代表,他们对功利主义的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发展。
边沁是功利主义的创始人之一,他提出了“最大幸福原则”,即一个行为的正确与否应该根据它能够产生的最大幸福程度来评判。
边沁认为,幸福是人类追求的最高目标,所有的行为都应该以追求最大幸福为出发点。
他将幸福定义为“快乐的总和减去痛苦的总和”,并提出了一种计算幸福的方法,即通过对行为的后果进行量化,来确定其对幸福的贡献程度。
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强调了个体的幸福和利益,他认为每个人的幸福都应该被平等对待,没有人的幸福比其他人的幸福更重要。
与边沁相比,密尔对功利主义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他认为边沁的功利主义过于简单和机械,忽视了人类的复杂性和精神层面的需求。
密尔提出了“质量幸福原则”,即幸福不仅仅是数量的问题,还涉及到幸福的质量。
他认为,人类的高级欢乐比低级欢乐更有价值,因此应该追求高级欢乐而不是简单追求快乐的数量。
密尔还强调了个体的自由和权利,他认为个体应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只有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前提下,个体的自由才能得到保障。
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差异,但他们的共同点是都强调了行为的后果和结果。
他们认为,一个行为的正确与否应该根据其对幸福和利益的贡献来评判,而不是根据行为本身的性质或动机。
他们的功利主义理论对于伦理学的发展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提供了一种可以量化和评估行为的方法,为人们的行为决策提供了指导。
然而,功利主义也存在一些争议和批评。
一方面,功利主义强调了结果的重要性,但忽视了行为的本身是否道德。
有人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性不仅仅取决于其结果,还取决于行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原则和价值观。
密尔对边沁功利主义的修正与发展
密尔对边沁功利主义的修正与发展作者:李思佳来源:《文存阅刊》2019年第03期摘要:作为密尔父亲的挚友、密尔的老师,边沁对密尔的影响可以说是启蒙性的也是贯穿始终的。
密尔早期接受了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并在后期进行了批判、修正与发展。
密尔对人性及功利的理解与边沁的理论有着很大的区别。
关键词:密尔;边沁;功利主义;发展1.密尔早期对边沁功利主义的接受正如密尔在自传中所说,1821年从阅读边沁的《立法论》为开端,学习与思想进入了新的层面,密尔惊讶于边沁分析理论的清晰透彻并认为其理论有实际改进人类事务的前景,从而确立了作为一位社会改革家的内心抱负。
密尔在自传中详细阐释了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是其早期思想的主要来源,并一度引领其人生目标的确定。
“1821年冬天,父亲就让我读《立法论》,学习边沁的主要思想……读这本书开启了我人生的新纪元,也是我思想发展历程的重要转折点之一。
……我就立志成为一名社会改革家,我把它当成我的人生目标[1]。
”在密尔学习的这本《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边沁确立了他的功利主义基本原则概括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基于边沁认为自然赋予人性的基本规律是趋乐避苦,因此要通过“快乐主义演算”来对这种人性的本能尽可能的加以量化的满足。
密尔是边沁教育观点真实性的彻底证明,他被选为詹姆斯·密尔与边沁最合适的继承人,在实现这个角色的准备过程中,约翰接受了任何人不曾接受过的最严格和最有雄心的教育,年轻又博学的密尔是理性、分析、经验科学教育实验的成功产物,是一个由其他理性的人教育出来的理性人。
“在他一生中的那个时期,约翰声称他已经成为边沁的‘推理机器’。
他以继承了他父亲及边沁的怀疑情感的态度,他们贬低诗歌的作用,如边沁认为‘全部诗歌都是歪曲’,而且他说这句话时含义还泛指想象[2]。
”2.密尔对边沁功利主义认识的转变转变伴随着一场精神危机,用密尔自己的话说,他所受的那种重理性、轻情感的教育正是导致他精神危机的重要原因。
穆勒《功利主义》读书笔记
边沁式的功利主义穆勒的功利主义哲学是对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的一种改良。
边沁首次对近代功利主义进行了一个比较全面的阐述。
边沁认为,感觉经验是道德知识在内的一切知识的最根本而又真实的基础,因此,伦理道德也不能不建立在为人类经验所认可的人的趋乐避苦的本性和自我利益的追求的基础上。
简而言之,边沁认为我们追求的是幸福或者快乐的最大化。
边沁认为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幸福最大化。
这种最大化来源于人的两种感受,快乐与痛苦,当快乐减去痛苦就是我们追求的幸福。
这种边沁式功利主义的最好例证,就是被人们广泛应用于生活各个方面的得失分析。
得失分析将花费与带来的利益进行金钱的价值衡量。
如果获得的收益高于损失,那么这种方案就被认为是可以给人们带来利益的。
利益的多少是之后考虑的事情,总体带来利益的结果本身就符合边沁功利主义的思想。
边沁的功利最大化思想简洁明了容易被人接受,但是这种思想却受到了一种观点的强烈批评:假使承认功利最大化的思想,但是,我们并不能将每一种快乐或者痛苦都转化成价值来进行衡量。
换言之,我们不能在同一尺度上比较和衡量所有的价值和物品。
边沁将所有的价值都纳入一个衡量尺度。
快乐就是快乐,痛苦就是痛苦。
评判一种体验与其他相比是更好还是更坏的唯一基础,就是它所产生的快乐或痛苦的强度和持久度。
换言之,快乐或者痛苦并没有质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量的区别。
图片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针对边沁将所有快乐和痛苦都纳入一个衡量尺度的批评。
穆勒在《功利主义》中对边沁的功利主义进行了修正。
穆勒认为我们可以区分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即我们不仅仅评估快乐的数量和强度还评估快乐的质量。
可是如何在两种快乐之间进行区分呢?换句话说,高级快乐与低级快乐的衡量标准是什么?穆勒在《功利主义》中解释为:对于两种快乐而言,如果所有或几乎所有体验过这两种快乐的人,都对其中某一种表现出明确的偏好,而不顾及任何道德责任感去偏爱它,那么这种快乐就是更加值得追求的快乐。
这种衡量方式是对边沁功利主义哲学的修正,同时这种修正是以边沁功利主义的欲望为基础,按欲望的偏好来区分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
试论密尔对边沁功利主义的修正和发展
试论密尔对边沁功利主义的修正和发展摘要:功利主义在西方伦理学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理”是其普遍的指导原则。
其中最为重要的两位代表人物就是边沁和密尔,边沁作为系统功利主义理论框架的确立者和声势浩大的功利主义运动的精神领袖其地位是重要的。
密尔的功利主义则是从多个角度进一步发展了边沁的功利主义,使功利主义获得了暂新的发展,使它不仅获得了内涵上的修正,而且获得了更为理论化精细化的形式,使得功利主义伦理学理论至今仍得以傲立伦理学基本理论类型之列。
关健词:功利主义;密尔;边沁;功利主义作为一种伦理理论,其萌芽可以上溯到古希腊时期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学说。
中间经历了若干个发展阶段,到17世纪的霍布斯、洛克以及18世纪的爱尔威修斯、霍尔巴赫等人处、才初步形成了可以为资本主义发展所利用的理论,这一阶段可以称其为萌芽时期。
后经初创时期的边沁将其发展为一种以功利主义伦理为基础、以立法理论为核心、以社会改革为宗旨的系统的功利主义学说。
在此之后的第三阶段--密尔阶段。
这是功利主义伦理学的鼎盛时期。
密尔最先对边沁世俗功利主义伦理学的优点和缺失作了客观的评价和修正,从而使边沁伦理学及相关问题的探讨成为哲学伦理学界的重要主题。
一、密尔功利主义的快乐质理论快乐目的论是功利主义的核心理论,功利主义坚持人性论,认为趋乐避苦是人的天性,快乐是人的最终目的,社会的每一个个体都有追求自身的幸福快乐的权利。
边沁认为快乐四个方面的来源,即:自然的、政治的、道德的和宗教的,并指出这四种快乐各有其强度、持久性、确定性、迫近性、继生性、纯度、广度等七种差异,人们的一切所作都要用加减乘除的计量方法,计算出它们的苦乐得失,从而去追求最大化的快乐。
他的苦乐计量法只顾幸福的量的计算而不顾质的高低,遭到了同时代的理论家们强烈的反对。
基于此,密尔指出,“我们在评价其他事物时,考虑量的同时都会考虑质;那么我们在权衡快乐时若只关注数量则无疑是荒唐的。
对功利主义效益论的解读
对功利主义效益论的解读【摘要】功利主义效益论是一种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伦理学理论,强调行为的道德价值取决于其对社会的利益。
起源于18世纪,由杰里米·边沁等人提出并发展。
其两大原则包括最大幸福原则和最大化规则。
在伦理学中,功利主义被视为一种后备伦理学,与道德行为紧密相关。
功利主义存在局限性,如忽视个体权利和公平正义。
对功利主义的思考应考虑这些限制,探讨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和未来发展方向。
通过深入分析功利主义效益论,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在伦理学中的地位和影响,为道德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关键词】功利主义、效益论、伦理学、道德行为、现代社会、局限性、思考、未来发展方向1. 引言1.1 背景介绍功利主义效益论是伦理学中一个重要的理论流派,它强调的是对人类行为的功利性考量。
功利主义效益论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好坏应该根据其带来的利益或快乐来评判,即最大化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贡献。
这一伦理理论的出现,可以追溯到西方哲学家贝尔克利和贝积,他们在18世纪提出了实用主义的哲学思想。
19世纪初,英国哲学家贝尔积在其作品《功利原则》中首次系统阐述了功利主义效益论的基本原则。
他认为,人的行为应该追求最大化幸福感的原则,即所有的行为都应该以最大化社会整体的幸福感为目的。
这一理论在19世纪逐渐传播到欧洲大陆,并在哲学界引起了热烈争论。
功利主义效益论的发展对当代社会和伦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广泛运用到社会政策和道德判断中。
1.2 功利主义的概念功利主义是一种伦理学理论,其核心思想是追求最大化总体幸福或利益。
根据功利主义的观点,一个行为的道德性取决于其是否能够产生最大的利益或幸福感。
功利主义关注的是行为的后果,而非行为本身的动机。
这意味着一个行为只有在其能够带来最大化的幸福或利益时才是道德的。
在功利主义的视角下,行为的道德性是可以被客观地测量和评价的。
功利主义的概念源自18世纪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和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思想。
从边沁、密尔的思想角度去分析伦理学即功利主义
从边沁、密尔的思想角度去分析伦理学即功利主义作者:袁婷婷来源:《人间》2016年第24期摘要:伦理学是关于道德问题的理论,是研究道德的产生、发展、本质、评价、作用以及道德教育、道德修养规律的学说。
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中的一个理论。
从边沁与密尔的功利主义可以得出伦理学即功利主义的观点。
边沁功利主义思想深受快乐主义、哲学经验论、英国情感论和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的影响,是西方哲学、伦理学传统的沿袭。
其的思想完全可以在之前的伦理学里面找到模型。
密尔的功利主义强调心灵快乐重于肉体快乐,快乐的“质”重于“量”,他把幸福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而且尤其重视全体相关者的幸福的内容与伦理学是统一的。
关键词:功利主义;伦理学;快乐、幸福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8-0161-01一、伦理学、功利主义的内涵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中的一个理论。
在西方功利主义思想源远流长,其渊源可追溯到晚期希腊哲学的伊壁鸠鲁派和斯多噶派[1]。
到了18世纪,法国百科全书派的爱尔维修发展了功利主义思想。
但这些对现实社会都没有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直到19世纪,英国的边沁和密尔全面阐释了功利主义及其道德理想,并渗透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各个方面构成了19世纪以来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立法和政治改革的道德依据;更为重要的是,自19世纪后期以来,功利主义构成了现代西方社会的一种生活观、一种社会的整体价值取向、一种社会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5]。
边沁和密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
米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
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
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2]。
二、边沁的伦理学边沁对“功利”概念的内涵界定。
什么叫“功利”?边沁认为,能够给利益攸关的当事人带来快乐(或幸福、利益、好处、善良)或防止痛苦(或危害、邪恶、不幸福等)的事物特性叫做功利[3]。
功利主义造成污染边沁的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造成污染边沁的功利主义:读后感功利主义《功利主义》读书报告读了密尔的《功利主义》,似乎觉得这本书比他的《论自由》更加好懂一些,可能是因为对我来说自由有些抽象了,功利具体一些。
第一次看到“功利主义”这四个字,脑子中的第一反应就是现实主义,即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所做的一切往往都是为了追求个人的私利,人们一般只关注自身的利益。
所以呢我就郁闷了,在我看来功利主义说白了就是财富,名利至上,那么为什么如此浅薄的伦理道德观念会在西方有如此之大的影响呢。
于是我迫不及待得读起《功利主义》来,读后才发现真的是一叶障目啊。
在《功利主义》中,密尔所指的“功利”并不是我们世俗地对功利的理解,即“狭隘的仅仅存在于口语中的意义上使用的一词,将其看作快乐的对立面”抑或是“把一切都交给快乐来处理,而且是交给最粗俗的快乐”。
书中密尔认为:“功利主义的标准不是指行为者自身的最大幸福,而是指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 所以我们不能光从“功利主义”四个字去肤浅地理解《功利主义》,否则很可能误解和曲解,庸俗地认为功利主义仅仅是追求个人功利和幸福的个人主义。
当下中国社会面临着各种挑战和矛盾,包括信仰缺失、贫富差异不断加大、环境污染愈演愈烈(各地的雾霾频发不断)、道德底线不断被践踏……面对这种种中国社会问题,中国的一些所谓的公知往往谈及这些问题时说,这些矛盾就是由主张功利主义的思想导致,急功近利的发展导致社会的不协调的发展,导致社会出现裂痕,最终只是恶性循环。
我不能否定他们的观点,但是我想说的是他们在这里说的功利只能说是典型的功利主义,并不是密尔书中所指的功利主义。
这种用功利主义批评功利主义的情形屡见不鲜,说明人们很容易想当然将典型的功利主义和密尔的功利主义混淆,同时也说明人们这种典型功利主义已经根深蒂固,只要一提起功利主义人们潜意识里就将它与典型功利主义等同起来。
无独有偶,一些人针对密尔的“最大幸福原理”:功利主义的行为标准不是行为者本人的最大幸福,而是全体人员的最大幸福。
浅谈边沁、密尔的功利主义及其当代价值
常志高 ( 中共 四川省委党校 , 9) 1 i成都 6 1 0 0 0 0 )
一
摘 要: 我 国现在 正处于转 型期 , . z , . 4 1 G 受功利主义影响越来越深 , 但是 不乏存在 对功利主 义的认识模糊和 片面情况 , 在此, 简单谈论 下 两 位 功 利 主 义理 论 创 始 人 边 沁 与 密 尔的功 利 主 义 思想 , 以及 边 沁 与 密 尔的 功 利 主 义对 我 国社 会 发 展 中道 德 发展 与 经 济发 展 的 价值 。 关键词 : 功利主义 ; 边 沁; 密 尔; 价值
功利主义的伦理思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由于功利主义中有 社会幸福的地位, 提出“ 最大幸福原则” 是指大多数人的幸福 , 而功利主 着快乐主义伦理学的影子,快乐主义可以上溯到古希腊的伊壁鸠鲁的 义的幸福观也不是活动者的个人的幸福 ,而是与该行为相关的所有人 幸福观 , 伊壁鸠鲁倡导人们生活的出发| 和最终追求就是 乐。 什么是 的幸福。密尔还倡导人们在 自身幸福与社会幸福像矛盾的时候做出正 功利主义呢?功利主义也称作“ 功利论” 或“ 公用主义” , 是西方伦理学说 确 的抉择,主张要 以社会幸福为准甚至为了社会幸福而暂且牺牲掉 自 的一种 , 它的评价标准是功利原则即快乐 、 幸福和利益 , 有益于增进幸 己个人的幸福 , 这种牺牲是有条件的, 为别人和多数人换来幸福的牺牲 福的行为就是善 , 相反 , 减少幸福的行为就是恶 。功利主义所谓的善乃 将受到赞美。密尔在鼓励人们正确解决社会幸福与个人幸福的矛盾的 是最大幸福 , 是最大程度的满足最大多人的最大幸福。 我们虽然可以从 同时提出了两个途径力争统一社会幸福与个人幸福 :一是运用法与集 古希腊时期的快乐主义和幸福论发现功利主义 的影子 ,不过功利主义 体组织将个体 的幸福尽可能与全体幸福联系起来 ,二是运用教育和社 严格来说是产生于 1 8 世纪末 , 功利主义的学说体系主要 由边沁与密尔 会舆论的作用树立人们正确的价值观。然后, 是在道德制裁上的改进 。
功利主义 ——边沁到密尔
摘要:功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边沁和密尔是功利主义伦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
边沁作为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创始人,提出了“快乐主义”、“最大幸福”、“外在约束”等理论:密尔作为功利主义的集大成者,批判地继承了边沁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边沁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理论,确立了功利主义在整个伦理学史的地位。
关键词:功利主义;边沁;密尔功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
该学说最早萌芽于培根和霍布斯的伦理学说中,18世纪的哈里森,孟德威尔和斯密对其有一定的发展。
至18世纪末19世纪初,由边沁和密尔最终将其建立成一种系统的、有严格论证的伦理思想体系。
边沁作为功利主义的伦理学创始人,提出了“快乐主义”、“最大幸福”、“外在约束”等理论;密尔作为功利主义的集大成者,批判地继承了边沁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边沁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理论,确立了功利主义在整个伦理学史的地位。
一、快乐和幸福:对快乐本质的修正边沁从人类天然具有的趋乐避苦的本性出发,认为“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公主——快乐和幸福——的主宰之下。
只有它才能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做什么。
是非标准、因果联系,俱由其定夺。
凡我们所行、所言、所思,无不由其支配;我们所能做的力图挣脱被支配地位的每项努力,都只会昭示和肯定这一点。
一个人在口头上可以声称绝不再受其支配,但实际上他照旧每时每刻对其俯首称臣”。
以苦乐原则为基础,边沁提出了快乐主义原则。
认为一种行为是否合理,关键看它是否给行为相关者带来快乐。
于是快乐主义原则成为功利主义的核心内容,快乐的数量和质量问题成为功利主义的中心论题。
边沁认为,人性相同,苦乐感受能力也相同,快乐和痛苦只有量的差异没有质的区别。
物质的或肉体的苦乐是基本的简单的苦乐,精神的苦乐则为复杂的苦乐,复杂的苦乐是简单苦乐的量的扩大,二者并没有质的区别。
如欣赏一幅经典名画与饱餐一顿精美的食品,二者所获得的快乐没有质的差异,只有量的区别。
浅析边沁的功利主义刑罚观论文
浅析边沁的功利主义刑罚观论文一、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边沁有着深厚的法学知识储备,他出身于律师家庭,又曾在林肯法学院学习并在高等法院法庭中做过见习生,在著名的林肯法院的学习中,边沁对于法律事务越来越厌烦,反而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抽象的法学理论,尤其是刑罚理论,并得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这就是功利主义的诞生和由来,可以说,功利主义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它有着深厚的法理基础和实践基础,是边沁一辈子的心血所得。
边沁基于英国法学理论混乱和落后的现实,尤其是对比与大陆上的法国和德国,边沁开始思考能否找到一个通用的标准来衡量每一条特定的法律的价值。
为此,边沁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包括柏拉图的《法律篇》和斯多葛学派、自然主义法学派的诸多著作,但是,对边沁影响最大的还是休谟的《论文集》,犹如在黑夜中找到了一盏明灯,边沁从中找到了他所要的衡量标准——功利主义原理。
他以功利主义为指导,系统阐述了他的立法思想,包括他的刑罚观点。
边沁将功利主义定义为这样一种原理,即“根据任何一种行为本身是能够增加还是减少与其利益相关的当事人的幸福这样一种趋向,来决定赞成还是反对这种行为。
”在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中,幸福指每个人可以感到愉悦并且认为世间美好的东西,而每一个能产生幸福的社会行为在道德和伦理上都是有价值的。
而追求幸福是人类的本能,这就不可避免地使不同人追求的幸福产生交叉和矛盾,比如,一个犯人的幸福就是不劳而获抢夺别人的东西,而被抢夺人的幸福就是自己的利益,当两个不同的人追求的幸福产生冲突时,这时,作为人类载体的国家,就要提供一种力量,来使不同的幸福协调起来,用边沁的话说,就是需要利用国家的力量使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协调起来,这个力量被边沁称之为“制裁”。
“制裁”是人们感知“苦”与“乐”的源泉。
根据功利主义原则,犯罪是指一切基于可以产生或者可能产生某种罪恶的理由而人们认为应当禁止的行为,是功利主义原则排斥的对象。
虽然刑罚会给犯罪者带来一定的痛苦,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称之为恶,但是,按照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只要惩罚所排除的恶大于惩罚本身的痛苦,惩罚就是善的。
边沁与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的比较及现实价值
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进行比 较 �着重挖掘和分析了二者的相同点和不同 点 �同时 �阐 发了密尔在自由和正义两 方面对边沁功利主义进行的补充 和发展 �试图通过整个分析 比较的方法立主深入 解读功利主义 � 并进一步认 为边 沁与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关键词 边沁 � 密尔� 功利主义 �比较 �现实价值 � � 中图分类号 � � 561.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 79 74(2009) 07 0017 收稿日期 20 0 8 04 25 剑 (19 8 7- ) ,女 ,吉林永吉人 , 现 作者简介 � 梁景时 (19 5 5 - ) ,祖籍山东蓬莱 ,现为通化师范学院政法系教 授 孙 为通化师范学院 20 0 9 届学生 . 05
新的贡献. 密尔在其丰硕的著作中阐发功利主义的主要有他 就的边沁与密尔的功利主义的滥觞并不是偶然的 ,也不是 没 有根基和归因的 , 而是有其历史背景和理论背景的 . (一 )功利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 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在西方可谓是源远流长 , 对此可以 上 溯到古希腊时期 . 我们可以从苏格拉底的思想中发现其包含 着的强烈的功利论色彩 . 同时, 在对功利主义的研究中 , 我们 会发觉其具有快乐主义伦理学的印记 . 而快乐主 义 ,最早 可 以追溯到 古希腊昔勒 尼学派的 亚里斯提卜 和伊壁 鸠鲁学派 的快乐主义学说 . 伊壁鸠鲁认为 , 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开始 和 目的 ,主张快乐是人类生活的出发点和最终的目的 . 到了 18 世纪 ,法国百科全 书派的爱尔维修发展了早期的功利主义 思 想 . 爱而维修倡导将合理的利己主义与公益论相 结合 ,认 为 要将 " 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 ". 对于社会 而 言 ,最高的法律 , 道德原则是公共的福利 , 公共幸福或者也 可 以说是社会公益 . 但是同时也认为个人幸福 , 个人利益是 神 圣的 ,不可剥夺的权利 . 要求保障 " 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 " . 我 们可以认 为他所谓的 "正 确理解的 个人利益 " 实质 是指为 了 长远的更大的幸福放弃较小的幸福 , 在满足个人利益的同 时 不得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 爱尔维修试图将个人利益和社 会利益进行协调 .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 爱尔维修被视为功 用 主义的先驱 . (二 )功利主义产生的理论背景 功利主义思想的理论渊源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代 . 19 世纪 ,自然科学获 得重大发展 ,与此同时 , 要求社会民主和 平 等的自由主义运动兴起 . 一向与科学 , 民主有密切关系的 英 国哲学在新的社会环境中获得了发展的动力 . 17 世纪经验主 义者的社 会历史观是 "社 会契约论 ", 强调理性 是社会 , 国 家 的基础 ,在道德伦 理观上则强调情感是道德的基础 . 这二 者
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比较研究
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比较研究作者:刘卓来源:《商情》2010年第23期【摘要】功利主义思想的产生发展历程源远流长,边沁和密尔是其主要代表人物,该文立足于全面系统地对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进行比较,着重挖掘和分析了二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同时,阐发了密尔在自由和正义两方面对边沁功利主义进行的补充和发展,试图通过整个分析比较的方法立主深入解读功利主义,并进一步认为边沁与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边沁密尔功利主义比较现实价值功利主义,又称功用主义或乐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
边沁和密尔作为功利主义伦理学的两个主要代表,同时又是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他们的伦理学有很多相同之处。
但是,边沁和密尔处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阐发的功利主义思想又必然呈现差异。
在当今市场经济的社会里,它又对我国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边沁与密尔功利主义的相同点1、边沁与密尔的功利主义在本质上均主张快乐主义在边沁看来,快乐和痛苦决定了个人的实际行动。
期望快乐地生活或是免除痛苦是导致人们的行为的动机,所以个人是受快乐与痛苦统治的,追求快乐或是避免痛苦就成为行为的最终目的。
密尔直接继承了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也认为一个行为带来快乐,就是善,带来痛苦,就是恶。
他同样把避苦求乐看成是人的行为的唯一动机。
2、边沁与密尔的功利主义在本质上均主张功利原则边沁认为,所谓功利主义就是对利益的追逐、获得、享受与满足。
当然这里也包括精神上的、情感上的、心灵上的利益追求、获得与满足。
社会利益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没有个人利益的实现,根本就没有社会利益;离开了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与创造,实现社会利益只是一句空话。
密尔的功利原则不仅仅是追求一己的个人利益。
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上,密尔是注重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统一的。
密尔强调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应以社会利益为重,必要时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并指出这种牺牲应该是有价值的牺牲而不应该是盲目的牺牲。
边沁的政治思想
亚里斯提卜、伊比鸠鲁、墨子 德谟克利特:提出了后来功利主义的基本命题,快乐与痛 苦(不适)作为行为准则;认为感官快乐应得到满足,但 主张有节制的快乐;与柏拉图等情欲理性对立(灵魂三分) 不同;更重视精神幸福或快乐,其源头是智慧。 苏格拉底-居勒尼学派:早期对话《普罗泰哥拉篇》 (“善不是别的,就是快乐;恶不是别的,就是痛苦”) 《高尔吉亚篇》中阐述了一种快乐主义观念,J.S.密尔说当 苏讲善是快乐恶是痛苦的时候是在主张功利主义;居勒尼 学派继承,认为肉体快乐高于灵魂快乐,故对肉体伤害须 受惩罚。 伊壁鸠鲁的幸福主义。 边沁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 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 修、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 以及休姆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 功利原则。
边沁激进主义两个根源:平等信念;理性(设计与改造, 相信教育万能,密尔的教育)。他不求助于传统,“信 赖以往的实践是无知的表现”。 功利主义与平等问题。边沁:只有个人(的苦乐与利益) 才是具体的,实在的。每个人都是“一”。“送孩子读 书事例”。 边沁的思想并不完全一致:个人对他的私人快乐的追求 和他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追求是一致的。“而在 别处,特别是在《义务论》中,边沁却隐含地把个人的 最大幸福等同于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时所获得的 幸福。服从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否则的唯一动机,是在服 从中所得到的快乐或者由于不服从而导致的痛苦。”
Hale Waihona Puke 联想原理(心理学,与巴甫洛夫条件反射生理学;心理学 的决定论对其重要性:法律与制度改造,使人善良。) 苦乐原理。人性规律:趋乐避苦。继承英国经验论的感觉 论传统,快乐与痛苦的不同的性质与量。功利主义的难题 之一。功利主义的计算,胡塞尔的现象学和伽达默尔的哲 学诠释学论证了将人文精神科学等同于自然科学的荒谬, 前者的本质特征就是非精确性。(善=快乐或幸福,。快 乐=善、正义、权利)基本出发点。快乐论的功利主义者。 边沁:针戏与诗歌。反对者:“快乐机器”。 道德估算原理。乐与苦的数量比较。痛苦是“负的快乐”。 最大幸福原理。
浅论边沁的功利主义
浅论边沁的功利主义作者:刘侃侃来源:《读写算》2011年第22期【摘要】文章对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的发展与主要观点做了详细的论述,并从案例着手,分析了边沁功利主义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密尔的修正,功利主义在现代社会中也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功利主义边沁密尔一、功利主义概述功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效用或者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
不论个人还是政治道德,它的最高原则都是最大化的公共福利,集体幸福,或者说是幸福与痛苦的差额,用一句话来表达就是效用最大化。
那么什么叫做效用呢?在功利主义支持者眼中,效用是指“任何客体的这么一种性质:由此,它倾向于给利益有关者带来实惠、好处、快乐、利益或幸福,或者倾向于防止利益有关者遭受损害、痛苦、祸患或不幸。
”功利主义把趋乐避苦视为人的行为的唯一动机,并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评价行为是否恰当的重要衡量标准。
功利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它与当时的社会情况是紧密相连的。
古希腊著名学者德谟克利特、亚里斯提普和伊壁鸠鲁等主张的快乐主义对后来的功利主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17世纪的英国经验论者和18世纪的法国唯物论者的伦理思想,也具有功利主义的思想,而英国情感论学派也为功利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及素材。
直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以英国的边沁和密尔为代表,功利主义有了一个系统的理论,并在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理论的原则和实践的方式,将资本家追逐利益的天性通过功利主义将其合法化,极大的推动了资本主义商业的巨大发展,具有深刻的社会价值,其中的一些观点,沿用至今,继续促进这社会进步。
二、边沁的功利主义观(一)边沁功利主义观十八世纪末英国哲学家边沁是功利主义的创始人,1789年,边沁出版的《道德与立法的原理》是最系统阐述功利主义思想的著作,这本书奠定了边沁在功利主义伦理学和法理学的权威地位。
在这本书中,边沁探讨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并从中总结出趋乐避苦是人类的天性,主张对事物的理解应当建立在感觉与经验的基础上,把苦与乐看做是人类如何行为的标准,并通过以下的一系列推理获得了这样的一个原则:我们在痛苦与幸福的主宰下生活,它们是我们的主导,所以任何的道德底线都必须将这样的原则纳入进来。
论边沁的功利主义及其现实意义
论边沁的功利主义及其现实意义论边沁的功利主义及现实意义内容摘要:功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其发展历程源远流长,在西方乃至全球范围内影响巨大。
本文立足于全面分析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并进一步认为其思想对我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边沁;功利主义;现实意义功利主义,又称功用主义或乐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
在西方,功利主义思想由来已久,可追溯到古希腊的伊壁鸠鲁派和斯多噶派。
到了17 世纪,资产阶级储备力量准备和发动革命,作为理论武器,霍布斯和培根就已经提出了他们的伦理功利论,之后法国爱尔维修发展了这一理论,但是都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
直到18 世纪末19 世纪初,英国的边沁和密尔才使之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学说。
自19 世纪后期以来,功利主义渗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现代西方社会的一种价值取向、生活观、道德准则,影响甚大。
所以,人们提及功利主义,都是指19 世纪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并称边沁为功利主义学说的创始人。
一.边沁功利主义的内部结构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深受快乐主义、哲学经验论、英国情感论和18 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的影响,是西方伦理学、哲学传统的沿袭。
功利是这样一种事物特性,它能给人带来快乐( 或利益、好处等) 或者减轻、避免痛苦( 即不幸福)。
总而言之,功利就是趋乐避苦。
大多数国内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同观点,笔者赞同三分法,即快乐论原则、功利原则和唯效果论构成了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三个基本点,并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其道德最高原则。
(一)快乐论原则:趋乐避苦是人做出行为选择的终极原因边沁认为,追求快乐逃避痛苦是人做出行为选择的终极原因。
人做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得到快乐逃避痛苦。
在他看来,趋乐避苦是人的自然本性,人的一切所思所想所为都受其支配。
在他的专著《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的开篇就如是阐述:“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公———快乐和痛苦的主宰之下。
功利主义:从边沁到密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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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者 带来 快乐 。于是 快 乐 主义 原则 成 为功 利 主义 的核心 内容 .快 乐 的数 量 和质 量 问题 成 为功 利 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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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9年第 3期 总第 6 7期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 会科学版)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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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再受 其支 配 .但 实 际上 他照 旧每 时 每刻 对其 俯 首 人 们 可 以发 现 每一 行 为 所 致 的 苦乐 的价 值 的 大 小 .
原则 . 认为 一种 行 为是 否合 理 , 关键 看 它 是否 给行 为
[ 收稿 日期 ]2 0 — 6 1 0 9 0— 2 [ 作者 简 介 ] 吕素 霞 ( 9 5 ) - 河 北衡 水人 , 京 化 工 大 学文 法 学 院 2 0 级 思 想政 治教 育 专业 硕 士 研 究 生。 18- - , k 北 08
功利 主义 是 一种 以实 际 功效 或利 益 作 为道 德标 准 的伦理 学说 该 学 说最 早 萌芽 于 培根 和霍 布 斯 的 伦 理 学 说 中 .8世 纪 的哈 里 森 . 德 威 尔 和 斯 密 对 1 孟 其 有一 定 的发展 。 1 纪末 1 至 8世 9世纪 初 . 由边 沁 和 密尔最 终将 其 建立 成 一种 系 统 的 、有 严 格论 证 的伦 理思想 体 系 。 沁作 为功 利主 义 的伦理 学创 始人 , 边 提 出 了“ 乐 主义 ” “ 大 幸 福 ” “ 在 约束 ” 理 论 ; 快 、最 、外 等 密尔作 为 功利 主义 的集 大 成 者 .批判 地 继 承 了边 沁 的思想 . 丰富 和发 展 了边 沁功 利 主义 伦理 学 的理 论 ,
功利主义的历史
超越两种功利主义梁捷【内容提要】本文全面地回顾了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功利主义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在文艺复兴以后逐渐成型,最终在边沁和密尔手里奠定了基础。
此后,功利主义几经起伏,受到一系列的批评,同时,经济学家也在努力地重新建构社会福利函数,为功利主义寻找逻辑基础。
到了20世纪中叶,行为功利主义和准则功利主义的发展使它恢复了活力,尽管它们互相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近年来,黑尔和海萨尼又分别用伦理语言和理性选择等不同方法对两种功利主义进行综合。
此外,功利主义也遭受了新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等各个方面的批评,但它仍然在各种压力下缓慢地摸索,发展。
【关键字】功利主义,道德哲学,行为功利主义,准则功利主义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思想其实早在希腊哲学中就已经有了萌芽,并在中世纪有所发展。
从历史上看, 重功利的伦理传统似乎比重道义的伦理传统还要早。
公元前五世纪的亚里斯提卜,公元前四世纪的伊壁鸠鲁就都曾提出过快乐主义或幸福主义的人生观。
普罗塔哥拉为代表的智者派和以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为代表的感性主义伦理学都意识到了人的维度。
普罗塔哥拉有句千古传诵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而这个尺度在他看来就是人的感觉;德谟克利特则把“完人”和“至善”明确地同追求幸福的伦理要求联系起来,试图从现实生活和物质利益角度来阐明道德现象;伊壁鸠鲁更是把追求快乐看作是人生最高的善,在他看来,道德的价值不在于道德本身,而在于由道德引发出来的快乐,否则,道德就毫无价值而言。
爱尔维修也曾说,“如果爱美德没有利益可言,那就绝无美德”。
但是,功利主义真正的成形,则是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之后了。
近代功利主义的产生就是以欧洲文艺复兴和人性的发扬为历史基础。
作为弗兰西斯•培根的秘书, 霍布斯深深受其唯物主义和功利主义思想的熏陶。
就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霍布斯和洛克继承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传统, 论证功利主义的人性基础,即人趋乐避苦的本性, 设想人们达到共同利益的方法和途径, 初步地构筑了这一理论。
浅析边沁和密尔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浅析边沁和密尔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法律功利主义的代表性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盛起于边沁,其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其功利主义的目的和终结。
随后,密尔在边沁古典功利主义的语境的基础上,将功利主义人性化,同样提出功利主义即最大幸福原则当做道德基础的信条主张,但是与边沁不同的是,密尔的“最大多数的人的最大幸福”不是边沁式的可计算的机械化的幸福,密尔式的幸福是人性化的幸福,是质量化的真正的人的幸福。
一、边沁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1.快乐和痛苦的主宰。
在边沁那里,每个人都生活在能够引起快乐或痛苦的社群环境中,社群中的每个人都关注快乐,都趋乐避苦,追求幸福和逃避祸害是人生的目的,“自然把人类置于两种主宰即痛苦和快乐的统治之下。
只有它们能够指出我们应当做什么,而且决定我们应该做什么。
一方面是是非标准,另一方面是因果关系链,这两者都被系在痛苦和快乐的宝座上。
”我们之所以服从法律,是当人们服从法律时,人们可以确保自己在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中,人身财产安全可得到保障,快乐幸福是可欲且可能的,社会整体的快乐总量可得以增加,幸福可达至最大化;而不遵守法律,量的积累带来的社会秩序的混乱。
2.快乐和痛苦的可计算性。
边沁将其讨论的痛苦和快乐分成单元或者是他自己所称的块,每一单元或块的量是相等的,它们的价值与下列因素有关:(1)一个快乐的强弱;(2)持续性;(3)确定性;(4)远近性;(5)繁殖性;(6)纯洁性;(7)广延性。
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可能的和必要的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可计算性,边沁将功利主义的快乐幸福与当时迅猛发展的科技连在一起,准确的说是与数学计算紧密相连,着重建构最大幸福的数量、可计算性,以此维持功利主义的大厦。
二、密尔的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密尔的幸福是人性的幸福,是精神上的高质量的幸福。
在相信人们可以得到幸福的信念之下,能够为别人作出自我牺牲的行为,都是值得赞美的。
在密尔看来,功利主义所主张的幸福,并非单个人的幸福,而是一切与该行为有关的人的全体的幸福。
功利主义 文献综述
中南大学学年论文姓名:周春玉班级:公管0802学号:2103080227功利主义研究文献综述摘要:“功利主义”的概念始于边沁,后来由密尔总结并完善。
现如今在激烈竞争等因素的作用下,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悄然发生变化,使得功利主义成为全社会的问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面对。
而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对功利主义的批判,是我们重新认识功利主义的重要航标。
关键词:功利主义发展研究批判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思想在人类伦理思想演进的历史长河中,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
直到今天还经久不衰。
功利主义是一种以人们行为的功利效果作为道德价值之基础或基本评价标准,同时又强调行为实际效果的价值普遍性和最大现实的伦理学说。
于18世纪,功利主义开始出现。
功利主义在英国近现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并对英国及西方世界社会价值观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而在中国,功利主义在历代中,是附属于某一思想。
在儒家思想中占主导地位下,功利主义具有明显的从属性质,有时甚至难登大雅之堂;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进行,功利主义被重新认识,并得到了许多人的推崇和践行。
为便于完整地了解功利主义思想的内涵及发展状况,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中西功利主义思想有关问题的研究作以简要综述。
并且综合阐述在当今社会下,出现的新的观点,特别是罗尔斯的批判功利主义进行阐述。
一、国外的研究进展以及述评1. 功利主义思想起源问题的研究功利主义亦称功用主义,是以近代西方工业革命为背景兴起的伦理学体系。
它萌芽于古希腊时代、经中世纪的压抑、启蒙时代的复苏、十八世纪在边沁那里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
边沁、密尔创立的功利主义被称为古典功利主义,随资本主义的发展经历了繁荣和鼎盛时期。
二十世纪初随元伦理学的兴起,功利主义受到批判处于沉寂。
二十世纪中后期功利主义经过调整再度崛起,形成现代功利主义两大流派——以澳大利亚哲学家J·J·c斯马特为代表的行动功利主义和以理查德·布兰特为代表的准则功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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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与密尔功利主义之比较观作者:汤满江来源:《管理观察》2012年第22期摘要: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和耶利米·边沁都是十九世纪英国政治思想发展和改革运动的重要人物,又是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这就引起了我的关注与好奇,因而对什么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的渊源以及两位思想家的功利主义的异同作了比较:1、快乐和痛苦:对人性本质的分析;2、利已与利他:对功利标准的判断;3、自律与他律:对人的行为约束力的认识;4、自由与权威:对政府权力的界定。
通过分析和比较,对两位思想家有了较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关键词:功利主义渊源比较在学习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代议制政府》理论时,知道他深受另一著名的思想家耶利米·边沁的功利主义学说的影响,这两位都是十九世纪英国政治思想发展和改革运动的重要人物,又是功利主义思想的主要代表,这就引起了我的关注与好奇:他们都是英国人,年代相近,又是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功利主义是否是他们的原创?他们的功利主义有何相似与不同之处?功利主义发展至今有何重大影响和价值?基于这些问题的思考而作了如下比较分析。
1功利主义思想渊源:未读过有关边沁和密尔的资料的人,一般会认为功利主义思想源于边沁而密尔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也熟悉边沁的名言:“最大多数的最大利益”。
其实功利主义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哲学家罗素谈到功利主义时说:“边沁及其学派的哲学的全部纲领都是从洛克、哈特里和爱尔维修来的;他们的重要地位与其说是哲学上的,不如说是政治上的……”然而,功利主义的源头还可以追溯到古希腊。
公元前五世纪的亚里斯提卜、公元前四世纪的伊壁鸠鲁都曾提出过快乐主义或幸福主义的人生观,普罗塔哥拉为代表的智者派和以德漠克利特、伊壁鸠鲁为代表的感性主义伦理学都意识到了人的维度,普罗塔哥拉有句千古传诵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而这个尺度在他看来就是人的感觉;德漠克利特则把“完人”与“至善”明确地同追求幸福的伦理要求联系起来,试图从现实生活和物质利益角度来阐明道德现象;伊壁鸠鲁更是把追求快乐看作是人生最高的善,在他看来,道德的价值不在于道德本身,而在于由道德引发出来的快乐,否则,道德就毫无价值可言。
爱尔维修也曾说过,如果爱美德没有利益可言,那就绝无美德。
但是,功利主义真正的产生,则是以欧洲文艺复兴和人性的张扬为历史基础的。
英国哲学大师弗兰西斯·培根为功利主义建立了人性论基础,他认为道德哲学就是“考察人类欲望与意志的科学”,而且根据整体大于部分的原理提出了“全体福利说”。
霍布斯声称,自然权利其实就是源于人类趋乐避苦的本性,相互对立的私人利益须以共同利益为基础,而社会利益也须体现在私人利益的对抗中。
洛克则以鲜明的态度反对神学和理性主义的天赋道德原则。
他提出著名的“白板说”,认为道德只能源于过去和当前的经验。
“事物之所以有善恶之分,只是就其与苦乐的关系而言。
所谓‘善’就是能引起快乐或减少痛苦的东西:所谓‘恶’就是能产生痛苦或减少快乐的东西”。
与英法学者不同的是,黑格尔从纯理论思辨角度论证了功利论是启蒙运动的最终结果。
而边沁和密尔父子则是功利主义思想体系的集大成者,他们把功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完全结合在一起,并使之成为了古典经济学的思想基石。
2功利主义基本观点比较2.1快乐和痛苦:对人性本质的分析边沁的功利主义是一种把个人利益看作是人类一切行为的依据和社会发展的动力的哲学伦理学说。
按照他的解释,所谓“功利”是指外在事物能给当事者(个人或社会)产生或带来的利益或快乐,使当事者能避免或阻止的祸害或痛苦。
他说“自然把人类置于两大主宰一痛苦与快乐一的统治下,只有这两者才能指明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并决定我们将要怎么做。
‘求乐避苦’是人的本性,它决定人的一切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同时又是人们衡量和评价一切行为是非、善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
”一句话,“求乐避苦”是人们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
这就是边沁所说的“功利原则”,并把它作为解释和说明人类社会一切问题的一把万能钥匙。
但他并没胡指出快乐和痛苦有质的差别,他认为:物质的或肉体的苦乐是基本的简单的苦乐,精神的苦乐则是复杂的苦乐,复杂的苦乐是简单苦乐的量的总和,二者并没有质的区别。
正如欣赏一幅名画与饱餐一顿精美的食品,二者所获得的快乐只有量的区别,没有质的不同。
并认为,人们可以通过计算发现每一行为苦乐价值的大小,从而去追求那种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确定性强、范围广的最大化的快乐。
这虽然有其可取之处,他也会产生悖论,如当一群恶人欺负一个无辜的弱者时,这群恶人所获得的快乐的问题肯定大于弱者受承受的痛苦,如果认为这是道德的,则会十分荒谬。
与边沁只看到量的“快乐”不同,密尔认为,快乐不仅有量的差别,而且还有质的不同。
例如,理性的道德情操的快乐比仅仅出于感官方面的快乐有更高的价值。
他说:“做一个不满足的人比做一头满足的猪好,做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拾底比做一个傻子好”。
并且密尔与边沁把最大幸福原则建立在赤裸裸的利己主义之上的看法不同,他强调人的社会感情,一再指出功利主义的所谓快乐或幸福并不是个人的而是社会全体的快乐和幸福。
人们在追求幸福时要平等地顾及到一切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会有一个彼此平等的社会。
在密尔看来,所谓幸福就是能增进快乐和避免痛苦,不幸就是痛苦和不快乐。
在这里,密尔与传统的功利主义不同,他不是以快乐作为最终标准,而是以幸福作为最终标准。
他认为,幸福是人生的最终目的,唯有幸福本身才具有内在的价值,因而密尔的幸福概念在对边沁的快乐主义作出修正的同时,也将其转化为幸福主义,这就涵盖了许多简单的快乐所不能达到的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
2.2利己与利他:对功利标准的判断边沁认为,任何一种行为只要是增加了快乐,减少了痛苦,就是幸福的;只要某一行为增加社会幸福的趋向大于减少社会幸福的趋向,便可以判断这一行为是符合功利原则的。
但他始终以个人的苦乐感受和利益得失为出发点,认为人们之所以做出利他的举动,不过是出于利已的动机,利他是利已动机理性博弈的结果。
个人利益才是真实的,而社会利益是把握不定的,个人利益是社会利益基础,社会利益不过是个人利益的合成。
因而他极力反对个人应当为他人利益或社会利益而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显然,这实际是上一种自私自利的个人功利主义。
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则包含了更多的利他因素。
他认为,功利主义的标准不是当事者自身的最大幸福,而是与这一行为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
人们应该平等地看待自己与他人的幸福,而不能对自己私利有任何偏袒。
另外,在功利主义中他还推崇自我牺牲的精神,密尔认为“尽管只是在世界的安排还不够完美的状态下,人们才会通过牺牲自己来服务他人,然而只要世界还处于不完美的状态中,我完全承认准备作出这样的牺牲是能够在人身上发现的最高的德行”。
也指出,没有功利目的的任何牺牲,不能增加社会幸福的牺牲都是无益的。
2.3自律与他律:对人的行为约束力的认识边沁认为,善即快乐,是值得追求的,然而每个人在追求自己的快乐时,人与人之间就难免发生冲突。
他说,每个人显然受到社会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影响,在大多数场合,这两种不同的利益往往是对立的,这就是公利与私利的矛盾。
为了协调它们,边沁提出了功利主义的四种制裁,即自然制裁、政治制裁、公众制裁和宗教制裁,以此作为“应如何行动”的理由和根据。
进而他认为这些制裁作为个人的义务感和动机的源泉,也是苦乐的重要来源。
例如,一个人的财物或身体受到大火的伤害,如果是由于自己粗心大意,可视之为一种自然制裁;如果是由于法庭判决,则属于一种政治制裁,即“惩罚”;如果是由于邻居讨论他的品德,而拒绝予以援助,则是一种公共道德制裁;如果是由于犯罪而遭受上帝的直接教训而引起的心神烦乱,则叫宗教制裁。
因此,边沁认为外在约束力是增进幸福,协调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推动力,这种他律的道德观对于社会管理具有一定启发性,使人们主动寻找社会因素,以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
然而,除了外在推动力的约束外,密尔更加注重内在的约束力,即良心的谴责。
他认为,“无论我们关于义务的标准是什么,义务的内在约束力都是同一个——我们自己的心灵的一种感觉。
它是一种违背义务时引起的或强或弱的痛感,这种情感就是良心的本质。
”密尔反对良心起源的先验论观点,认为良心是后天经验影响和教育作用的结果。
所以,环境的影响和教育的作用可以培养人的道德良知,这种良知使他律的人成为自律的人,从而在整个社会中不断提升人的道德素养。
2.4自由与权威:对政府权力的界定与洛克等人的自然权利说和社会契约论不同,边沁认为,国家的实质是社会成员中被统治者“习惯于服从”统治者。
换言之,当这种“习惯”状态出现时,人类就进入了政治社会。
至于服从的习惯从何而来,他说,人的天性是趋利避害、趋乐避苦的,人们之所以会服从是因为“服从”能带来较大的功利,仅此而已。
边沁坦率地承认,亚当·斯密式的自由放任主义是自己的政治理想。
因为当时英国新兴工业只有在这种“自由气氛”中才能兴旺发达,而政府过多的指手划脚则不利于经济增长,违背了功利最大化的要求。
而密尔在其《论自由》一书中,开宗明义地指出,他所论述的自由不是所谓意志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讨论“社会所能合法施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他进一步指明,要理解自由的真正意义就必须把它与权威、权力联系起来,而不是抽象地谈论自由。
在他看来,自由与权威之间的对立和斗争是始终贯穿于历史发展过程之中的。
通过对历史中经验的考察和现实政治问题的分析,他发现了关于自由与权威的两种观点,即“限制论”和“扩张论”。
他认为两种观点都不恰当,但相对地,限制论具有较大的合理性,它的基本方向是正确的,即在任何时候,限制政府施用于个人的权力都是极为重要的,也是符合功利原则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比较,对边沁和密尔两位思想家的功利主义思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把握,知道了功利主义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史,直到当代,它仍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尤其是经西秀威克、摩尔等人的不断修正和完善,现在已成为一种具有跨文化影响的思想体系。
参考文献:[1]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2]燕继荣:《西方政治学名著导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3]皮埃尔·莫内:《自由主义思想文化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4]陈闻桐:《近现代西方政治哲学引论》修订版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5]刘玉安:《西方政治思想通史》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6]马啸原:《西方政治思想史纲》高等教育出版社1 997年版.[7](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8]北大哲学系哲学史教研室编:《古希腊罗马哲学》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版.[9]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