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亚里士多德的公正思想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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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正义观

亚里士多德正义观

浅谈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古希腊地中海边孕育法律的摇篮亚里士多德是古代希腊著名学者和伟大的思想家,是雅典“三杰”之一,留下了许多伟大的思想火花。

他的法律思想,在其折中主义哲学思想指导下,比较重视法律在城市国家中的作用,这种态度是和他以中庸之道为核心的共和政体的思想紧密相关的。

但我们更欣赏他的法律正义论,这个理论创新让法律在爱琴海畔开始孕育,并不断发展,他指出:“要使事物合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平衡;法律正是这样一个中庸的权衡。

”什么是正义呢?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指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所产生的一种美德。

至于美德则是指人能够摆脱欲望的能力,即使一个人本身好,又使他把自己的工作做好的那种性格状况。

这也就是说,美德是不受欲望影响的理性。

具体的说,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正义观有三层含义。

首先是正义的法——理性的表现和正义的化身。

无论是从词源结构、逻辑或者是从法学理论上来说,法和法治都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在亚里士多德的代表作《政治学》一书中,法和法治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命题。

亚里士多德把法定义为“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灵和理智的体现”,在他看来,法律是理性的体现,代表着正义,为世人所公认的公正无偏私的权衡。

这也是亚里士多德用来反驳柏拉图人治主张的强有力论点。

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以正义为原则,正义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其实质在于“平等的公正”,它以“城邦整个利益以及全体公民的共同善业为依据”。

而由正义派生出来的法律,是可以裁断人间的是非曲直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就是正义的体现,服从法律就是服从正义。

可见在这一点上,他把法律和理性及正义等同起来。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与其平等观是联系在一起的。

他的这种平等是相对的。

他认为阶级是自然产生的,人天生就具有不平等性。

但他同时又认为人与人之间还存在着相对的平等性。

他把平等分为数量上的平等和比值上的平等。

所谓比值上的平等,是指根据各人的真价值按比例分配与之相平衡映称的事物。

他认为按各人的价值进行分配是合乎理性和正义的。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的伟大哲学家和思想家,他对公正这一道德价值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之一,也是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保障。

以下将对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进行浅析。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一种道德品质,是人类行为的基础。

他把公正定义为一个人具备处理他人间的利益关系和分配资源的能力和意愿。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公正的人应当力求在人际关系中维护公平和平等,以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应得的待遇。

亚里士多德将公正分为两个层面:分配公正和交换公正。

分配公正是指在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源分配方面的公正原则,例如在分配财富、权力和社会荣誉时应考虑到人们的贡献和需要。

交换公正是指在个人间的交往关系中保持公平和平等,例如在交易和合作中应互相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一种中庸之道,是遵循理性和客观原则的结果。

他认为,公正需要根据每个情况的具体情况来加以判断和实践。

公正不同于平等主义,它关注的是个体的差异和需求,而不是简单地追求平等。

亚里士多德通过理性和客观的思考来判断什么是公正的,并且认为公正需要在实践中实现。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需要通过公共教育和文化传承来培养和强化。

他认为,一个公正的社会需要有公共规则和价值观的约束,而这些规则和价值观应当通过教育和文化传承来培养和弘扬。

只有通过培养和发展人们的道德品质和理性能力,才能实现公正的社会。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被誉为西方哲学的奠基人之一。

他的学说涉及众多领域,其中包括对于公正观的探讨。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是其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他的伦理学思想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进行浅析,探讨其观点和影响。

需要了解亚里士多德对公正的定义。

在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他认为公正是一种中庸之道,是在不同情境中平衡各种因素,使得人们可以按照其应有的地位和价值得到对待。

亚里士多德将公正分为两种:一是按照平等原则的公正(正义),另一种是按照比例原则的公正(比例正义)。

前者是指对于平等的人应当平等对待,而对于不平等的人应当区别对待;后者则是指按照人们的贡献或者价值不同给予不同的待遇。

这两种公正都有其道理,但在实际情境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判断和选择。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他的伦理学中,公正是德行的一部分,是塑造人格和品德的重要因素。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一个人只有在追求公正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和幸福。

而在社会层面,公正同样是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基石,只有在公正的基础上,社会才能实现持续的进步和繁荣。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不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讨论,更是一种道德上的追求和行为上的指导。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公正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要随着情境和特定条件的改变而灵活调整。

他在《政治学》中指出,公正没有固定的标准,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

这就要求人们在实践中需要具备一定的智慧和判断力,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判断。

正因为如此,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在当代同样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公正的原则。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是其伦理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亚里士多德公正观的浅析,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伦理学思想,同时也能够为当代社会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之一,他对公正观的思考和阐释对于后世的影响深远。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是他众多著作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对于他的伦理学体系来说,公正观更是一个核心概念。

本文将对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进行浅析,从中探讨其思想的内涵和对当代世界的启示。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首先表现在他对公正的定义上。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将公正定义为“在我们自己的利益和别人的利益之间进行调节的美德”。

这一定义强调了公正在人际关系中的重要性,指出了公正是一种平衡和调节的行为。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品质,更是一种对于利益的平衡和调适。

在人际关系中,公正意味着对他人的尊重和善待,同时也需要考虑到自己的利益,达到一种平衡和协调。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还表现在他对公正的分类上。

他将公正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普遍公正和特殊公正。

普遍公正是指一种普世的平等和公平的行为准则,适用于所有人。

而特殊公正则是指一种根据具体情况而产生的公正行为,适用于特定的个体或特定的情境。

亚里士多德认为,普遍公正是普遍适用和不可抗拒的,而特殊公正则是具体情况下的灵活应变。

这种分类为我们理解公正提供了一种范畴化的思路,使我们能够更清晰地思考和界定公正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还体现在他对公正实践的分析和指导上。

他认为,公正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准则,更是一种实践和行动。

在《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公正实践的四个原则:中庸之道、平衡与均衡、善的实践和充分的正义。

中庸之道强调了适度和平衡,认为公正是一种平衡的艺术,需要充分考虑到各方利益;平衡与均衡则是指对于各种利益和需求进行平衡和调节;善的实践是指公正需要建立在善的基础上,只有善良的人才能做出公正的行为;充分的正义则是指公正需要在道德和法律上得到充分的认可和保障。

这些原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具体的行动指南,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实践公正。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对当代世界依然有着重要的启示和价值。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之一,在其众多的哲学理论中,公正观是其政治哲学的重要部分。

亚里士多德对公正观的理解深刻而全面,通过对其文献的研究以及理性思考,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

一、公正即中庸一个人不可能做到全天候的公正,但是每个人都必须保持公正的态度,在不同的情境下,保持合适的公正度。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一种中庸的态度,即不偏向任何一方,不占据任何一方的立场,可以在别人的冲突之间保持中立并寻求公平的结果。

公正的中庸态度要求人们看待一件事情或一个问题时,不因为自己的立场而偏视一方,要在思想上达到中庸,审慎地对待每一个问题,保持冷静和客观。

二、公正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实现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并不是天生的本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实现的。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必须时刻保持公正的态度,因为公正需要人们不断地思考和行动。

人们需要认真审视自己的内心,识别自己的偏见和错误,并不断纠正和改进。

只有不断地努力实践,才能不断追求公正。

三、公正需要在法律制度中体现亚里士多德还认为,法律制度是公正的重要体现。

公正的法律制度不仅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平,还应该考虑到每个人的尊重和尊严。

公正的法律制度需要遵循基本的道德原则,并必须能够平衡各方的利益和权利,让每个人都能享有应有的平等和公正。

法律制度的公正必须在法律体系中得到体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保障社会公正的作用。

综上所述,公正观是亚里士多德哲学思想中的重要部分,通过中庸的态度、不断的实践以及法律制度的体现,人们才能保持公正的态度和做出公正的决策。

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尽可能做到公正,为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亚里士多德关于正义的名言

亚里士多德关于正义的名言

亚里士多德关于正义的名言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中最重要的一位,他对于正义的理解和探讨对于后世的思想家和学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名言中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正义是一种平等的原则,它要求我们按照人们的价值和功绩来分配荣誉和财富。

”这句话凝聚了亚里士多德对正义的深刻思考和独到见解。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一种道德原则,它要求我们对待他人公平和平等。

在他的理论中,正义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品质,更是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基石。

他认为,正义的核心是平等,即按照人们的价值和功绩来分配荣誉和财富。

这种平等并不是绝对的平均分配,而是根据个人的贡献和能力来进行合理的分配。

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观点与当代社会的价值观相契合。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普遍认同公平和平等的重要性。

正义的实现需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不能因为个人的身份、地位或财富而对待他人有所偏见。

只有在平等的前提下,人们才能享有公正的待遇,社会才能实现和谐与稳定。

亚里士多德的这一名言也提醒我们,正义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准则,更是一种行为方式和生活态度。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尽量遵循正义的原则,对待他人公平和平等。

无论是在家庭、学校还是工作场所,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因个人的私利而损害他人的利益。

同时,亚里士多德的这一名言也提醒我们,正义的实现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和奋斗。

在现实社会中,正义往往面临着各种挑战和困难。

有时候,我们会面临着利益的诱惑和道德的考验,但我们不能因此放弃对正义的追求。

只有坚守正义的原则,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总之,亚里士多德关于正义的名言:“正义是一种平等的原则,它要求我们按照人们的价值和功绩来分配荣誉和财富。

”深刻地揭示了正义的本质和要求。

正义是一种道德准则,它要求我们对待他人公平和平等。

在现代社会中,正义的实现需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不能因个人的身份、地位或财富而对待他人有所偏见。

同时,正义的实现也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和奋斗。

只有坚守正义的原则,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中最为重要的一位,他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公正观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重要内容,它是他对社会正义和道德行为的看法。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对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进行浅析。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公正是一种中庸的行为。

他认为公正的人是一个能够自觉实现自己价值的人,他既不能偏离实际,也不能陷入过分的主观情感中。

亚里士多德指出,公正的人能够正确评估事物的价值,并将其付诸实践。

公正的人既不激进也不保守,而是能够在不同情况下准确地把握和平衡各种价值。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强调了目的论的思想。

他认为公正的行为是为了实现人的最高目标而进行的,而这个最高目标就是幸福。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一个全面而持久的状态,它包括了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

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在实现自己的幸福的才能对他人实施公正。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与人的社会关系紧密相关。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并且社会关系是人生活的基本条件。

在社会关系中,公正成为了一种行为准则。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的行为是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它能够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了公正的方法,即依据平等原则和差异化原则进行公正判断。

他认为,在实践中要根据每个人的才能和贡献来进行公正评价和分配。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是基于中庸的行为原则、目的论思想和社会关系的。

他认为,公正是一种同时实现个人和社会最高目标的行为准则,它在实践中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原则来评价和分配,以实现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思考基础,它对于我们理解和实践公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亚里士多德的德育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亚里士多德的德育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亚里士多德的德育思想及其当代启示亚里士多德的德育思想及其当代启示摘要:德育思想是亚里士多德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世西方德育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德育的前提、德育的特点、德育的目标、德育的方法构成了亚里士多德德育思想的四个重要维度。

对其加以整理和分析,可以得出对我们当代道德教育富有意义的启示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德育思想;启示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公元前322)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也是一位博学的教育家。

马克思称他是“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

恩格斯称他为古希腊“最博学的人”,具有“百科全书式的兴趣”。

亚里士多德的教育思想达到了古希腊的最高水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德育思想也是如此。

本文试图对亚里士多德的德育思想作一个初步的梳理与分析。

一者为我们较系统、深入分析透视现代西方学校德育提供参考,二者为我国应对当前德育的实践困境提供有益的思路。

一、亚里士多德德育思想的前提:道德可教“德是否可教、德是否需教”这是自苏格拉底以来西方无数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标志着希腊道德哲学的开端”[1],亚里士多德对该问题的探讨是建立在对人的本质问题的研究基础上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性和智慧是人之所以为人而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的重要标志,并由此提出“人是理性的动物”这个重要命题。

在分析人是理性的存在物时,他用了潜能和现实这对范畴来解释[2]。

他认为,潜能和现实是事物存在的两种方式。

潜能是指具体事物中处于潜在状态的一种能力,它还没有获得现实;现实是存在着的事物自身或实现了自己本质或目的的事物。

潜能变为现实,或者说潜能得到了实现,也就是事情完成了、达到了它自身的目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的生成变化不是从无到有,而是从潜在的有到现实的有。

它不只是一种潜能,也不只是一种现实,而是从潜能到现实的过渡,最后要达到的目的已潜在于起点之中。

亚里士多德还认为,善是人类生活的目的,而且善存在于人类生活中[3]。

亚里士多德的中庸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亚里士多德的中庸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亚里士多德的中庸思想及其现代启示摘要:亚里士多德对正义问题的阐述丰富而深刻,其“中庸”正义观思想贯穿于整个思想体系。

为此,本文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为切入点,阐释了“中庸是适用一切政体的公理”、“给他人之应得,取己之应得”、“法律是中道的权衡”所体现的思想内涵,并总结出中庸思想在政治、经济、法律中的具体表现,以及对当代社会的启示和所体现的时代价值。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中庸;正义观;时代价值公平正义是人类始终追求的美好愿景,是人类最崇高的价值理想。

什么是正义?是人们一直以来孜孜不倦有所考究的问题。

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对正义作了具有历史性的分析,他系统的论述了中庸正义观的内涵以及中庸正义观的范围,对当代政治、经济、法律具有宝贵的借鉴价值。

一、亚里士多德的中庸正义观及其特点所谓中庸正义观是亚里士多德伦理思想在德性论方面的突出特点,他认为德性是一个人的品性,表现出行为者的一种处境;德性可以通过后天的实践来获得,它要求人在思想上统一,并且人应该过一种善的生活,一种与城邦相一致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把中庸思想贯穿于美德之中,将德性论划分为四种德性,即勇敢、节制、正义、友爱,而正义常常与公平、公正相联系,他主张“德性与情感和行为相关,在这里过度和不及会犯错误,而中道会受到称赞,并达到成功。

……所以德性就是中道,是对中间的命名。

”与此同时“道德品质,自然要被过度与不及所破坏。

……只有适度才能造成、增进和保持它们。

对于节制、勇敢以及其他德性,也是如此。

”所以,过度与不及的节制导致浪费与吝啬都是缺乏德性的表现。

亚里士多德指出:“所谓公正,一切人都认为是一种由之而做出公正的事情来的品质,由于这种品质人们行为公正和想要做公正的事情。

”他认为,公正是一切人的行为标准和追求的价值目标,公正不是德性,公正是全部德性的代表。

他还认为:“城邦以正义为原则。

由正义衍生的礼法,可凭以判断(人间的)是非曲直,正义恰恰正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

试论亚里士多德的公正思想

试论亚里士多德的公正思想

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乃至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作为伦理学、政治学等学科的创立者,他的关于公正的伦理思想值得我们去深思。

他凭着自己的睿智对其老师柏拉图的公正思想作了天才式的批判和发挥,最终形成自己的独具一格、影响深远的“中道”特征的公正思想。

亚氏的公正含义,主要有以下两层界定:1、公正必须守法亚氏在讨论公正时,首先强调的就是要守法。

亚氏认为,社会中的普遍正义,是相对于社会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与整个社会的关系而言的;如果一个人在某个城邦中生活,就意味他在某种法律制度下生活,在这里合法的东西与正义的东西是相互一致的。

据此,亚氏对正义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它要求该组织全部成员的行为都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相违背。

2、正义必须平等亚里士多德把平等意义上的公正称为“具体的公正”,分为两类“一类是表现于荣誉、钱物或其它可析分的共同财富的分配上的公正”(即分配的公正);另一类则是在私人交易中起矫正作用的公正。

矫正的公正又有两种,相应于两类私人交易:出于意愿的和违反意愿的。

”二、公正如何建立1、培养具有公正品质的公民要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首先必须有公正品质的公民,否则就犹如空中楼阁、海市蜃楼。

亚氏把公民作为公正行为和不公正行为的始,他说:“一个行为是否是一个公正的或不公正的行为,取决于它是处于意愿还是违反意愿的。

”[2](P151)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作出的行为不是出于自己的某种意愿,那么尽管它是不公正的,也算不上是不公正的行为。

公正作为一种重要的品质在亚氏看来与其他德性一样是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产生的。

2、建立公正的完善政体有关这一思想的阐述,主要体现在亚氏的《政治学》一书中。

在亚氏看来,“政体可以说是一个城邦的职能组织,由以确定最高统治机构和政体的安排,也由以订立城邦及其全体各分子所追求的目的。

”[亚氏还十分注重对政体的选择,他认为,“只有具备了最优良的政体的城邦,才能有最优良的治理,而治理最为优良的城邦;才有获得幸福的最大希望。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和科学家,他对于公正观的探讨是其伦理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公正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的核心概念之一,他认为公正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

本文将就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进行浅析,探讨其内涵及在当代社会的启示。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理性生活的一部分。

在他的著作《尼吉底倫伦理学》中,他指出公正是一种美德,是人类行为的一个方面。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不仅是一种道德品质,更是一种理性的表现。

他强调公正的重要性,因为公正能够保证人们按照理智和道德原则来行事,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公正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体现了个体的品质,更关乎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平等的体现。

在他的著作中,他提出了正义的两种形式,一种是一般正义,即平等的正义,另一种是特殊正义,即按功分配的正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般正义是确保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得到平等对待和公平分配的体现,而特殊正义则是根据各自的功绩和贡献来进行公正的分配。

这种平等正义的理念是亚里士多德公正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认为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源于人们对于平等正义的忽视,只有在平等正义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一种智慧的体现。

在他的伦理学中,他提出了智慧、勇气、节制和公正四种基本美德,而公正被视为这些美德中最为重要的一种。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一种理性的体现,需要理智和智慧来指导,只有在理智的指导下,人们才能做出公正的行为和决策。

他认为只有具备了智慧和理性,人们才能正确地理解和实践公正的道德原则,才能真正做到公正。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对当代社会也有很大的启示。

在当今社会,公正和正义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为我们提供了一种重要的道德观念。

在当代社会,我们也需要理性和智慧来指导我们理解和实践公正,只有在理性和智慧的指导下,我们才能做出公正的决策和行为。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摘要】本文将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

在我们将探讨亚里士多德在哲学史上的重要性以及这一研究背景。

在我们将介绍亚里士多德的生平,以及他对公正的理解,探讨亚里士多德公正观的特点和现实意义,并讨论其引起的争议。

在我们将总结亚里士多德公正观的价值,并展望其未来的发展。

通过本文,读者将更深入地了解亚里士多德对公正的看法,以及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和影响。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公正观、生平、理解、特点、现实意义、争议、价值、未来展望1. 引言1.1 亚里士多德的重要性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伟大哲学家之一,在西方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他对伦理学、政治学、形而上学等领域的贡献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

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影响深远,对后世的哲学家、政治家、教育家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重要性体现在对人类思想史的影响深远,对后世哲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伦理学领域,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伦理学的基础理论,强调人类的幸福是最终目的,道德行为应当是追求幸福的手段。

他的伦理学理论奠定了后世伦理学的基础,被广泛引用和研究。

在政治学领域,亚里士多德提出了理想的政治体制和治理原则,对后世政治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强调政治是为了实现全体公民的共同幸福,提出了君主制、贵族制和共和制等不同政体形式,为后世政治制度的演变提供了借鉴。

亚里士多德在哲学领域的贡献无可忽视,他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持续至今,成为了人类思维史上的永恒之光。

1.2 研究背景亚里士多德公正观是哲学领域中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其深刻的思想观点和理论体系对西方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研究亚里士多德公正观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些相关背景知识。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中最重要的代表之一,他被誉为逻辑学、自然哲学和伦理学的奠基人。

在古希腊哲学中,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体系与柏拉图的思想形成鲜明对比,对于理解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代哲学研究中,对于公正和正义的探讨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作为传统伦理学的重要代表之一,吸引了众多学者对其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和科学家,他的公正观是其伦理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论述了他的公正观,认为公正是一种德行,是在人际关系中体现出来的。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认为,公正是一种中庸之道,是在各种关系中找到适度的平衡。

他主张公正不仅仅是基于法律和规则,更重要的是基于道德原则。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一种理性的行动,是在理智的引导下,将平等和公平融入到我们的行为中。

亚里士多德进一步阐述了公正的几个方面。

他提出了分配公正的概念,即在分配资源和荣誉时,要根据每个人的品质和贡献来判断。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每个人都应该得到他们应得的,而不仅仅是相等分配。

这种分配公正的原则是根据人的品德和功绩来评判的。

在分配财富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富人应该得到更多的财富,因为他们在社会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平等公正的概念。

他认为,在某些情况下,每个人都应该被平等对待。

法律应该适用于所有人,无论贫富贵贱,都应该受到同样的法律保护。

亚里士多德还强调了政治社会中的平等,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

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了交换公正的概念。

他认为,在经济交换中,双方应该公平地交换等值物品。

这种公正的交换是建立在合作和互惠的基础上的,每个人都应该得到他们所贡献的价值。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强调了在人际关系中实现平等和公平的重要性。

他认为,公正是一种德行,是通过合理的判断和行动来实现的。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对后世哲学和伦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我们思考和实践公正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亚里士多德公正分类

亚里士多德公正分类

亚里士多德公正分类(原创实用版)目录1.亚里士多德公正分类的背景和意义2.亚里士多德公正分类的具体内容3.亚里士多德公正分类的现实意义和启示正文亚里士多德公正分类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领域中的一项重要贡献。

公正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核心价值之一,而亚里士多德的公正分类为后世理解公正的本质和实现途径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本文将从亚里士多德公正分类的背景和意义、具体内容以及现实意义和启示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亚里士多德公正分类的背景和意义。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之一,他对伦理学、政治学、自然科学等多个领域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伦理学领域,亚里士多德特别关注公正问题,他认为公正是社会治理的核心,也是实现人类幸福的重要条件。

在公元前 330 年左右,亚里士多德在其名著《尼各马可伊善》中提出了公正分类的理论,为后世公正观念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次,亚里士多德公正分类的具体内容。

亚里士多德将公正分为三类:一是分配公正,指按照人们的贡献或需要分配物品或地位;二是回报公正,指一个人得到他所应得的东西,如惩罚或荣誉;三是交换公正,指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实现价值的等价交换。

这三种公正形式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社会公正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人类幸福的重要保障。

最后,亚里士多德公正分类的现实意义和启示。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分类理论对现代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亚里士多德的公正分类为我们理解公正提供了一个全面而深入的视角。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和解决社会公正问题,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理论支持。

其次,亚里士多德的公正分类也启示我们在实际的社会治理中,要注重分配公正、回报公正和交换公正的平衡,从而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

总之,亚里士多德公正分类在伦理学领域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

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主张是什么核心思想是什么

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主张是什么核心思想是什么

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主张是什么核心思想是什么
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主要有:良法是法治的前提、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根本、法治优于人治等。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是正义的体现,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而这样一个衡量是非曲直的中道的权衡恰恰就是法律,遵从法律便是遵从正义,所以,衡量法律的良恶与否,其标准为是否合乎正义。

因为人们可以遵从良法,亦可以遵从恶法,而遵从恶法不符合正义,也有违法治,遵从良法才符合法治。

良法是法治的前提。

“法律至上”,即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公民、团体、执政人员必须普遍地遵从法律,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统治者也要遵从法律,城邦执政人员必须根据法律正确行使其管理和裁判的权力,这种权力必须由法律规定,受法律支配。

亚里士多德充分肯定了“法律至上”的重要性,公民恪守法律,法律至上,才能实行法治。

以今天而论,要在一个没有法治传统的国家建设一个法治社会,是一件很难的事。

法律要有权威,人们才会尊重它;要让法律获得足够的权威,首先是政府要认真严格守法。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倡言法治,反对人治,提出了“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著名命题,他主要从这样四个方面论证了法治优于人治的好处:
第一,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二,法律是由许多人制定的,众人作出的判断总比个人可靠。

第三,法律是借助于规范形式来确认的,具有明确性和稳定性,此外,它还具有普遍性,对任何人都适用。

第四,权力制约需要法治。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最著名的哲学家之一,他对于许多重要哲学领域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贡献。

其中,他的公正观被认为是他伦理学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

本文将结合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思想,对他的公正观进行浅析。

首先,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一种“中庸之道”。

这意味着公正并不是一种极端的行为方式,而是在两个极端之间找到的一种平衡。

例如,对于财富的分配,公正不是要求人们完全平均地分配财富,也不是要求一些人拥有所有的财富。

而是要找到一个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的平衡点,让每个人都能获得他们应有的份额。

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不仅是一种行为方式,也是一种态度和价值观念。

其次,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与道德美德相关的。

他认为,一个人只有具备美德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正。

换句话说,公正和人的品德和道德水平密切相关。

一个有道德的人会以公正的方式对待他人,并将公正作为其行为准则。

第三,亚里士多德强调公正是基于理智的。

他认为,只有理性才能提供一个平衡点,去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公正。

这也意味着,公正不是基于人们的感情或愿望,而是基于合理的理性思考和判断。

最后,则是亚里士多德关于公正的实践思想。

他认为,只有通过实践和经验,人们才能正确地理解和实现公正。

这意味着,公正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准则,也是一种行动方式。

只有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实践,通过实践不断完善自己的公正行为,才能成为一个真正公正的人。

总结来说,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是一种中庸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与道德美德紧密相关,基于理性判断,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和经验得到完善。

这种公正观,在现代社会依然具有很高的指导意义,引导人们正确地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浅析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其公正观是古希腊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亚里士多德的看来,公正是一种基于道德的品质,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

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公正被认为是德行的一种。

亚里士多德认为,德行是人类社会存续和发展的基础,公正是德行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在个体行为以及社会秩序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的主要特征是平等和公正的分配。

在他看来,人们的行为应该遵循某种结构化的规则,以保证公正的分配。

例如,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双方的自由交易应该受到保护,而价格应该根据商品的品质和供需状况来决定,以确保公正的分配。

此外,亚里士多德还强调,公正的分配应该基于人们所做出的贡献而不是身份或财富等因素。

他认为,每个人应该在其所做出的贡献得到相应的奖励,而不是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或财富而被特别优待。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还涉及到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正义和法律。

在他看来,正义是一种基于公正和公平的品质,它应该贯穿政治、经济和道德等方面。

同时,法律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公正的分配和维护社会秩序。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存在许多问题。

例如,在一些社会里,社会地位、性别和种族等因素会影响人们的财富和机会,从而导致公正的分配无法实现。

此外,一些国家或政治体系的法律可能不公正或被用来巩固统治者的地位。

总之,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是基于公平和平等原则的,它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个人行为、商业和政治等。

然而,在实践中,需要克服许多障碍才能实现公正分配的愿望。

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的基本内涵及当代启示

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的基本内涵及当代启示

中文摘要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的基本内涵及当代启示法治建设是现代国家追求政治文明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也是当下政治文明话题中比较热门的关键词。

谈到法治问题,必然要提及到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最早对法治的基本内涵进行了界定并构建出了关于法治的一套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使其成为后世研究法治问题的鼻祖。

本文旨在还原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的本来面貌,并提炼出其法治思想的理论精髓,以服务于我国当下的法治建设。

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的孕育和产生并非仅仅通过形而上的思辨得来的。

当时的古希腊在政治、社会、历史、思想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时代独特性特征为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的萌芽、生成及完善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古希腊众多立法家在现实政治中进行的多次立法实践活动以及以柏拉图为代表的理论思想家的法治思想分别为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的形成提供了现实动力和思想启蒙。

在亚里士多德笔下,法律是理智和正义的代表者和捍卫者,是获得个人与城邦德性发展的最有效手段。

因此,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本身包含着深厚的理论和价值基础,包括人性论、中庸至善理论、有限理性以及正义理论。

这些理论和价值基础为亚里士多德法治治理方式的选择提供了正当性来源和依据。

亚里士多德认为首先必须制定出良好的法律。

而良好的法律在形式上要根据政体来创设,要适应和服务于城邦现行政体。

在内容上要代表理性和正义,有助于保障民众的自由和促进城邦整体德性的培养。

其次,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良好的法律而不能树立其在现实政治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性,也是不能称其为法治的。

只有城邦执政者做到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并根据法律的精神来行使自身的自由裁量权和普通民众具备守法的习性才能使法律获得普遍的遵守。

良法之治与普遍守法共同构成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的双重内涵。

亚里士多德在法治理论构建方面成绩卓越。

为热衷于走现代法治道路的国家提供了精神导向和理论资源。

在我国当下时期,法治进程正在不断地推进,但是脚步却比较缓慢,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阻力很多。

论亚里士多德的公正德性

论亚里士多德的公正德性

论亚里士多德的公正德性摘要:亚里士多德对公正的理解是基于他的政治学的,政治学研究的是属人的最高的善,也即城邦的善。

同时,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公正是道德德性的内容。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不仅有助于自身善的实现,也有助于他人的善。

它是人们获得城邦的善和幸福的最重要德性。

在这种意义上公正又被称为德性之首。

另外,公正总是与不公正紧密相连的,所以亚里士多德通过对公正和不公正的探讨来说明公正这种德性。

关键词:公正;意愿;平等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将公正置于道德德性的一节之下谈,而是在谈完具体德性之后,又用了一卷的篇幅来探讨公正的德性。

因为公正的德性与其他德性不同的是,它”不是总体的德性本身,而是对于另一个人的关系上的总体德性”[1](p130)。

而在前面,亚里士多德又将德性定义为”既使得一个人好又使得他出色地完成他的活动的品质”,更具体的说就是在我们的感情和实践当中表现出来的适度的品质。

公正与其他德性同属于这种适度的品质。

其他具体德性更多的和人的情感相关,有助于自身善的实现。

而公正不仅仅是某种意义上的善,它具有很多不同的意义,并且很明显的与其他德性相关联。

一、公正的性质和范围?%]?%b?%c?%z?%b?%h?%l??%n?%`公正,在希腊语中指:按照公正的精神或原则做事的品质。

公正同法律的概念有密切的联系。

?%]??%c?%z?%b?%h?公正的,在其词义上同时就是符合法律的,遵守法律的。

同样,?%z?%]?%b?%c??%z?不公正,就指不按照公正的精神或原则做事的品质。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使一个倾向于做正确的事情,使他做事公正,并愿意做公正的事”[1](p127)。

亚里士多德将此做为作讨论的基础。

同时,亚里士多德认为对公正的探讨必须通过对不公正的探讨来实现。

因为,他认为,首先”一种品质是相反品质中的一种”,通过对相反品质的探讨我们可以了解所要探讨的品质。

其次,对于一组相反的概念来说,它们在意义上是对等的。

亚里士多德论分配公正

亚里士多德论分配公正

亚里士多德论分配公正
亚里士多德论分配公正
公正亦即正义,为伦理学的一个重要范畴.亚里士多德把公正理解为人的伦理德性,人的行为善良、合乎"中道"(中庸)原理就是公正德性的体现.在他看来,公正既是总体德性,又是部分(个别)德性,而分配公正就是作为部分德性的公正之一种.分配公正的基本内涵和原则是各取所值或比例平等,根据是人的价值和才德.分配公正是城邦稳定和谐、幸福的基础.
作者:冯显德 FENG Xian-de 作者单位: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处,湖北,沙洋,448200 刊名: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YANG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2004 5(6) 分类号:B5 关键词:分配公正德性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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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7-04-20作者简介:徐方平(1964-),男,湖北江陵人,博士,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杨丽(1995-),女,土家族,湖北巴东人,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

论亚里士多德的公正思想及其启示徐方平,杨 丽(湖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摘 要]公正思想是亚里士多德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公正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亚里士多德将公正分为总体公正和特殊公正,特殊公正进一步分为分配公正和矫正公正,大大推动了公正思想的系统化。

其公正思想对中国当前的社会公正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中国在社会公正建设过程中要处理好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重点加强收入和社会资源的分配公正、司法公正、环境公正以及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公正建设。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公正思想;社会公平[中图分类号]B502.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416(2017)03-0087-04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公正思想是其最为重要的思想之一。

亚里士多德的公正思想虽未能从根上挽救古希腊的衰落,但仍然产生了巨大的历史影响力,维护了古希腊城邦的稳定,促进了古希腊商品经济的繁荣。

改革开放近40年,我国在经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现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在经济繁荣的背后却潜藏着巨大危机,各种不公正现象层出不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公正问题已成为当前国家建设中切实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在此背景下,亚里士多德的公正思想可以为我国现阶段进行社会公平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亚里士多德公正思想的理论渊源(一)前苏格拉底时期孕育的公正思想公正思想最早起源于古希腊神话,忒弥斯和狄刻被称为正义女神。

后来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自然主义哲学家认为,探索世界万物本原即是在探索城邦秩序得以维持的原则,即是公正。

不同于自然主义学派,以普罗泰格拉为代表的智者学派强调人的价值,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认为公正并非天地间所固有,而是通过教化得到的,来源于人们的生活。

前苏格拉底时期的公正思想比较零散,属于公正思想的萌芽时期。

(二)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对公正思想的奠基苏格拉底认为公正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智慧,他将“守法”和“正义”这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联系起来,为亚里士多德提出“公正即守法”的思想奠定了基础。

柏拉图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较详细论述公正问题的哲学家,公正思想几乎贯穿其著作《理想国》全篇。

他将公正分为个人公正和国家公正,为亚里士多德提出系统的公正类型思想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柏拉图是亚里士多德的老师,苏格拉底又是柏拉图的老师,两位老师关于公正的思想是亚里士多德公正思想的直接理论渊源。

(三)亚里士多德对前人公正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亚里士多德生活在古希腊城邦日益式微的时代,原有的伦理思想体系逐渐崩溃,重塑公民伦理道德显得尤为重要。

受苏格拉底影响,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公正即守法”思想。

受柏拉图影响,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每位公民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才能实现城邦的正义。

但亚里士多德对两位老师的思想并没有选择全盘吸收,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

与柏拉图“贤人政治”不同的是,亚里士多德主张“法治”,同时也强调法律必须符合伦理道德。

此外,亚里士多德还发展了柏拉图关于“公正类型”的理论,创造性地将公正分为总体公正和特殊公正,并将特殊公正进一步细分为分配公正和矫正公正。

二、亚里士多德公正思想的主要内容第23卷第3期2017年6月山东工会论坛Shandong Trade Unions' TribuneV ol.23 No.3Jun .2017亚里士多德较之以往的哲学家们,突出的成就便是他在归纳和发展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对公正思想进行了分类,推动公正思想的研究更加系统化。

关于亚里士多德公正思想的研究,国内外的许多专家学者都有过深入研究,在国内大家普遍认同的观点是龚群先生提出的:亚里士多德的公正分为总体公正和特殊公正两大类,特殊公正又包括分配公正和矫正公正。

近几年的研究中,许多学者将矫正公正进行了进一步的划分,认为“矫正的公正,按其意愿来分,又可以分为违反意愿的矫正(矫正公正)和出于意愿的矫正(回报公正)”[1]。

(一)总体公正1.法律维度公正即守法。

亚里士多德主张从公正的对立面来界定公正的概念,因此要弄清楚公正的含义就必须先弄清不公正这个概念的含义。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不公正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违反法律的人是不公正的,二是爱占便宜的贪婪者和敌视平等的人也是不公正的[2]。

在亚里士多德眼中,城邦法律的内容既有惩恶也有扬善,这里“爱占便宜和敌视平等”与法律所规定的扬善相违背,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

因此,从法律维度来讲,不公正是违法,而公正就是守法。

2.伦理维度公正是一切德性的总括[3](p130)。

这句话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公正是一种良好的品质,是一种德性,而且是所有德性中最重要的。

二是公正是其他一切德性的基础,具有公正德性的人不仅能对自己善,还能对他人善。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德性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局限于自身的个体德性;另一类是关乎他人的社会德性。

显然,在亚里士多德眼里,公正属于后一种,其他德性总是隐含着公正的德性,当个体德性是从社会角度出发时,个体德性就不再是个体德性本身,而是体现为一种公正的行为了。

3.政治维度从亚里士多德公正思想的伦理意义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当公民的个体德性从社会角度出发,即主动关心他人、关注社会的时候,个体的德性就成为了社会的德性即公正。

对于一个社会共同体或者是政治组织而言,如果每个公民都能不仅对自己善,还能时时刻刻去关注和关心他人和社会,那么这个社会共同体必将能够保持长期的稳定和繁荣。

换句话说,公正是维护社会共同体稳定和繁荣的重要原则,公正与否也是一个最为根本的政治标准。

在此基础上,亚里士多德认为现实的政体中中产阶级领导的“共和政体”是最好的政体,因为“中产阶级(小康之家)比任何其他阶级都稳定。

他们既不像穷人那样希图他人的财物,他们的资产也不像富人那么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觊觎”[4]。

中产阶级领导的共和政体有利于实现整个城邦的幸福最大化。

(二)特殊公正1.分配公正亚里士多德认为分配公正是指对社会的财富、荣誉和地位等进行的平等与否的分配,公民应当得到的财富、地位等与公民贡献大小相关。

但平等与否“主要不是指两个人的能力(财富、地位等等)与贡献上的相等或不等,也不仅仅是指他们各自占有或得到的份额的相等或不等,而是就两个人的能力、贡献的比例与他们所得到的分配份额的比例之间的相等或不等的关系”[3](p128)。

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反对绝对的平均主义,认为绝对的平等恰恰是一种不平等。

2.矫正公正矫正的公正,按其意愿来分,又可以分为违反意愿的矫正和出于意愿的矫正,前者被称为矫正公正,后者被称为回报公正。

简单来讲,矫正公正就是对交往活动中发生的不公正行为进行矫正,旨在“还原欺骗或强制交易前的幸福状态”[5],“矫正的或者重新平衡的公正就是在得失之间适中”[6](p177),而要实现这种适中,就必须要有一个中间人,即是法官。

正如《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所说的那样,“法官要努力通过惩罚来剥夺施行者不公正的所得,来弥补承受者的所失,使得失恢复平衡”[6](p177)。

回报公正也有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指人们在商业交往中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即每个人在商业活动中都要遵循契约精神;二是社会中还会出现一些公益慈善行为,这些行为往往都会获得人们的赞赏和表扬,这与经济领域中的等价交换原则存在本质的区别,但这仍然是一种回报公正。

分配公正和回报公正都是遵循比例平等的原则,矫正公正则是遵循数量平等的原则,每个公民不论地位、财富如何,所应得到的东西应当是绝对相等的,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的关系。

三、亚里士多德的公正思想对我国社会公平建设的启示(一)总体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实现亚里士多德总体公正思想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公正即守法,二是公正是一切德性的汇总。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认为在社会公正建设中应该同时重视道德和法律,这启示我们在进行社会公正建设的过程中要注重处理好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

1.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法律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外在前提,没有法律就没有评判社会公正与否的通行标准。

要想让法律成为正确的判断标准,就必须要遵循两个条件:一是法律自身要保证其公正性;二是要求全体公民都遵守这些良好的法律。

第一个条件对应的就是“有法可依”,必须要完善立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保证法律自身的公正性。

第二个条件对应的是“有法必依”,是指公民要自觉主动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法律的效力,体现公平正义。

2.创新内容与形式,与时俱进地加强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建设伦理道德是社会公正的内在本质,通过伦理道德培养可以起到教化公民的作用,使公民具备良好的德性。

加强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建设,必须从内容和方式两个方面着手:在内容上要不断与时俱进,既要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合理内容,又要结合时代特点进行创新,使伦理道德教育真正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

在方式方法上,要结合时代潮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伦理道德建设,提升其吸引力和感染力。

目前我国正在开展的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同步进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三个层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正体现了亚里士多德提倡的公正德性的精神内核。

3.德法相济,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法律和道德都是我国进行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的重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唯有德法相济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正。

一方面,作为社会公正建设的两种手段,道德和法律必须兼而有之,不能离开德治只讲法治,也不能只讲法治不讲德治。

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坚持用法律来严格规范人们的行为,又要加强道德建设,提升公民素质。

另一方面,法律的制定必须要考虑其伦理困境,道德建设也必须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

只有让道德融入法律,让法律融进道德,才能实现真正的公正。

(二)特殊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实现1.分配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实现我国分配不公的现象主要分为收入分配不公和社会资源分配不公。

2016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465[7],人们收入差距较大。

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平主要是城乡医疗卫生和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

首先,农村的医院和学校的数量和密集程度远低于城市。

在农村,一般只有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县和州才会有较为正规的综合性医院及高中学校。

其次,农村的医疗卫生和教育资源的质量比城市差。

农村卫生条件、医疗设备及医疗队伍的水平比较差,许多人因为缺药材或者误诊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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