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凯姆与社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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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一)

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一)

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一)每个人都是一个星座,都各有自己的天地。

在社会学中,孔德发现了秩序与进步,斯宾塞发现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的相似:韦伯发现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关系,滕尼斯发现了公社与社会的区别,齐美尔发现了交往的形式,帕累托发现了“.剩余物”和“社会精英”。

那么,鼎鼎大名的迪尔凯姆呢?我以为,作为近代社会学之父,迪尔凯姆的贡献是多方面的。

迪尔凯姆一生著书颇丰.但使其名垂午史的杰出思想,在理论上,主要体现于《社会分工论》和《自杀论》里;在方法上,则蕴涵于《社会学方法论》中。

这三部书,构成了迪尔凯姆社会学思想大厦的主体,其他一系列著作,不过是他在三部书里主要观点兴犹未尽的进一步发挥。

从迪尔凯姆的思想发展进程看,《社会学方法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他的第一部主要著作《社会分工论》发表于1893年。

主要是讨论社会异化与其他各种因素的因果关系,并进而企图提出社会变迁过程中的社会类型。

这是他的社会学思想形成期作品,许多社会学基本思想,以全新姿气出现。

但也由于是形成期的早期思想.一些重要观点表达得不够清晰.在解释上遇到不少困难。

他迫切需要有一套自己的独特的方法,以支撑其宏大的理论体系。

于是,飞895年《社会学方法论》问世了。

该书不仅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有逻辑性结构的社会学特有方法论.支撑迪尔凯姆提出的许多新观点和新概念,把它们联结成一个体系加以深入发挥,而且,借助这套独特的方法.他进行了社会学史上最早的有“社会学意义”的实证研究,’《自杀论》就是最杰出的一例。

如果从社会学学科发展来看,该书确定了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和独特的病究方法。

所以,《社会学方法论》也是社会学在挤入科学之林之努力过程中最有贡献的作品之一。

全书由前言和七章组成。

从内容上区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什么是社会现象,如何观察社会现象,在观察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注意的细节。

第二部分,论述了制定社会分类的准则,以及如何对社会现象作出解释。

自相矛盾的_社会事实_评迪尔凯姆_社会学方法的准则_

自相矛盾的_社会事实_评迪尔凯姆_社会学方法的准则_

认社会现 象是物 , 但 在实 际分析 时还是 把 观念作为 研究对象 ; 而斯宾 塞虽 然 社会而 承认作 为社 会 学研 究 对象 的是
不 是人 , 但他 眼 中的社 会
只是 而且 只
能是 一种 观念 的实现 , 于是所有 的社 会 事实变成 了观念分析 的例证 , 而不是解 释 事物 ∀ 那 么 , 对 于迪尔凯姆 来说 , 社会事 实 何 以是 物 ? 此 物 为 何? 他在第 二
中国图书评论 c l 日 k e l h n o Rv 彻 a
社会 学研 究 的 大 门之 外 , 却 恰 恰 忽 视 了 社会事实
能认识到行为与思维的根本 区别 , 这不但
为他招致 了不断的质疑和批评 , 源自 同时决定 了他 的理论无法成为社会学乃至社会科
首先 承认将社会事 实视为物是其 方法论的 基础 , 其次 , 他认为物是与观念对立 的概
学术理论方面的雄心 , 集 中体 现其 社会学 思想 的 核 心 内容 , 成 为 一 部 纲 领 性 的 作品 ∀
作为探讨方 法论 的著作 , 法 的准 则 ! 全书 围绕 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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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 O kRe ! 品 naBO v e w 评 录 1 119
可能强制 约束个人 的行为方式 , 可对于 思 维方式和感觉方式这类 由大脑神经元决定 的东西却是无能为力的 ∀社 会能够对之施 加影响 的仅 是思 维 的 内容 和 感 觉 内容 而 已 ∀ % s而更 进 一 步 来 分 析 这 个 并 列 关 3 o [ r 系 , 我们会发 现迪尔 凯姆 的 合物 ∀

解读迪尔凯姆的“社会事实”(一)

解读迪尔凯姆的“社会事实”(一)

解读迪尔凯姆的“社会事实”(一)论文关键词迪尔凯姆社会事实概念论文摘要:“社会事实”一词是法国社会学的奠基者迪尔凯姆所使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也是他为了社会学研究的需要而确定的研究对象。

他对这一概念作了非常严密的界定,并对这一研究对象的特点及研究方法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他认为“社会事实”具有外在于人的意识并对人的意识具有强制性等特点,要当作物来研究,为以后的社会学研究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宇宙一切皆变,世间万物流殇。

社会,作为一个大系统,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人们生活水平飞速提高的同时,又迫使我们面对一个又一个的社会问题:首先是人们所需要的生活空间的日益扩大与既有的生活空间非常狭小的矛盾,引发了人们对未来的忧思;而现实当中的社会问题如吸毒、自杀、犯罪、人口增长、贫穷、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等,又日复一日地困扰着人们,促使人们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

但是,问题如此之多,社会又如此之复杂,人们该从何处入手,又怎样才能以不变应万变呢?显然,对每一个细小的问题都进行研究是不可能的;但没有一个具体的研究对象,研究工作也是无法进行的。

在这方面,社会学家们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研究范式。

围绕着研究对象的确定,不同的社会学家有着不同的看法,先后提出了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社会行动、社会事实、社会实体等一系列概念。

“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便是法国社会学的奠基者埃米尔·迪尔凯姆(亦译“涂尔干”)所确定的研究对象,也是他在其社会学研究中所使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

他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对这一概念作了详尽地描述和严格地界定,使之得以成为其社会学方法形成的理论基础,又是其整个社会学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础。

虽然它是迪尔凯姆在一个世纪以前提出来的,但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学工作者仍有极大的启示意义。

一、“社会事实”的界定对于什么是“社会事实”,迪尔凯姆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探究。

他一开始就提醒人们,要清除掉头脑中那种对发生在社会内部的、不拘任何形式的现象均当作“社会事实”的含混的观念,因为这样会使得社会学没有固定的研究对象。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

迪尔凯姆将在不发达和古代社会中的团结称为机械团结。这 种团结是建立在个人的相似性和和社会同质性的基础上;个人 之间没有分化,由于他们具有相同的生活方式、心理情感、道 德准则和宗教信仰,人与人之间彼此相近或相似。在这种社会 中,人的行动受群体意志支配,个性湮没在集体意识中;社会 分工程度低,社会各部分之间的依赖程度低。
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
如果社会化的过程成功,个人将社会事实内化为自 己的意愿时,人们不会感到这种强制性的存在,但是, 个人不愿意接受社会事实的引导而严重违反它,那么这 些社会事实的强化性将会正式或非正式地表现出来。 (3)社会事实具有普遍性 普遍性不是来源于大量的个体事实的汇集,而是来 自人类的集体属性,‚它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它是 集体的‛ 。
2.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
第一原则:社会事实必须根据别的社会事实来解释,即 对某个社会事实的解释只能从其他社会事实中去寻找,而不 是在个人的意识中去寻找。 第二个原则:对社会事实的完整解释必须包括因果分析 和功能分析。 他主张并且先研究因果关系,然后再研究功能;这种研 究的次序不仅符合社会事实产生的实际过程,而且符合因果 的逻辑关系;一旦找到社会现象的原因,分析其社会功能就 容易地多了。
2.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
(3)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 迪尔凯姆提出的分类原则: ‚首先,以最简单社会或单元环节社会为基础,根据社会 表现的融合程度对社会分类; 其次,再在各类社会的内部根据最初多环节是否完全融合 2.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 为一体区分出各种变种。‛ 他将初民社会划分为:简单的单环节社会;简单合成的 多环节社会;多重合成的多环节社会。 (4)解释社会事实的原则 迪尔凯姆认为划分社会类型是为方便解释社会事实,同时 对社会现象进行分类。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事实”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须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在他看来,应当把社会事实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1)社会事实的含义:一切行为方式,无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个人以约束的,都叫社会事实。

他认为,社会事实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制约性:即社会事实不仅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而且还具有一种必须认同、服从的、带有某种强制性的力量。

这种强制性力量会强加于个人,而不管个人是否愿意接受它;二是客观性。

也就是说它是实际存在的一种对象,而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另一方面,迪尔凯姆认为客观性不等于可见性或者可触性。

例如,法律、道德、宗教信仰甚至包括语言以及货币制度等都独立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三是普遍性。

这是由于它具有集体性。

迪尔凯姆利用19世纪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证明了聚合在一起的个人行为不同于其独处时的行为。

在他看来,人从来都没有生活在孤立的状态之中,所以,精神风尚一定会凝聚成社会集体观念。

(2)社会事实的类型在《社会学方法论的准则》一书中,迪尔凯姆将社会事实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主要包括:①社会;②政党;③教会;④组织等;二是非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它主要有:①道德;②集体表象(价值规范);③社会潮流;2、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在1895年的《社会学方法论准则》中,迪尔凯姆认为,作为一门科学的学问,一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社会学应当有自己的方法与准则。

他于是提出了如下“准则”:(1)把社会事实当作社会学研究的起点:一是要摆脱一切预断,尊重事实,排除一切在头脑中已经存在的观点,像笛卡尔那样,做到“我思故我在”;二是要从感性材料出发去开展研究,达到对社会事实的本质认识;三是要剔除感性材料中的主观成分,寻求价值中立。

(2)要能区分正常的社会现象与病态的社会现象正常的社会现象是指“规则的现象”,即“应当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的现象”;病态的社会现象指“不规则的现象”,即“偏不这样的现象”,“特殊存在的现象”;从这个视角来看,犯罪就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而不是病态的是社会现象。

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

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

社会事实和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和他的社会学方法论埃米尔·迪尔凯姆(Émile Durkheim)是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他对社会事实的研究以及他提出的社会学方法论对现代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迪尔凯姆通过对社会事实的研究,试图揭示出社会的规律和秩序,并通过提出一种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事实是存在于社会中的客观存在,它们是社会行动的结果,又反过来影响了社会的行动。

社会事实具有强制性和客观性,它们可以限制和引导个体的行为。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事实包括社会规范、价值观念和社会组织等,它们是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基础。

迪尔凯姆提出了一种集体意识的概念,即社会事实存在于社会中的集体意识中。

个体通过社会交往和社会化的过程,将社会事实融入到自己的意识中,并通过遵守社会规范来实现社会秩序。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事实对个体的行动具有约束和规范作用,个体的行动是社会事实的体现和延续。

为了研究社会事实,迪尔凯姆提出了一种科学的方法,即社会学方法论。

他强调要用社会实证主义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即通过实证和数据来验证社会理论。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应该是一门客观而科学的学科,它应该通过建立理论框架和进行实证研究来揭示社会现象的规律和原因。

迪尔凯姆还提出了一种研究社会事实的方法,即比较研究法。

他认为,通过比较不同社会的社会事实,可以揭示出社会现象的共性和特殊性,并进一步理解社会的规律和变化。

迪尔凯姆的比较研究法为社会学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方法。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论在当时是一种革命性的思想,它对现代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迪尔凯姆的方法论引领了社会学从哲学和历史学走向科学的转变,使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他的研究对于我们理解社会现象和社会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提供了启示。

总之,埃米尔·迪尔凯姆通过对社会事实的研究,揭示了社会的规律和秩序,并通过提出一种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

《社会学方法的规则》迪尔凯姆为社会学确立了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即社会事实。

社会事实具有不同于自然现象、生理现象的特征和特殊的决定因素。

它先于个体的生命而存在,比个体生命更持久。

它的存在不取决于个人,是先行的社会事实造成的。

社会事实以外在的形式“强制”和作用于人们,塑造了人们的意识。

这种“强制”既指人们无法摆脱其熏陶和影响,又指对于某些社会规则拒不遵从将受到惩罚。

宗教、道德、法律、社团、协会、语言,以及服装样式均属社会现象,人类大多数的意向不是个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外界的引导、熏陶和压迫下形成的。

《社会分工论》传统力量统治的社会靠“机械的团结”来维系。

在文明程度较低的社会中,同一团体的成员们采取同样的谋生手段,保持同样的习俗,这种共同性使他们意识到大家同属一个集体,而不会离心。

这种“同质”的社会,团体的首要任务是使成员们尊重团体的信仰和各种传统,维护共同意识,维持一致性。

在近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在意识、信仰上的差异也日益增大。

但是社会没有瓦解,维系团体的共同意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社会分工使每个人在消费上依赖于其他人。

每个成员都为社会整体服务,同时又不能脱离整体,分工就像社会的纽带。

近代社会是差异的社会,又是有机团结的社会。

迪尔凯姆否认社会分工的产生是为了创造更多财富的观点。

他强调,一个事物的功能,并不是产生出这一事物的原因,原因在功能之前。

他认为造成分工制的原因是人口密度过大。

人口的增加最初迫使一些人迁徙到其他地方,当无路可退时,他们被迫改换行业,分工制也就随之出现。

迪尔凯姆在早期著作《社会分工论》中批判了传统社会中的共同意识,认为这种共同的信念接近于宗教,带有强制性,并渗入到一切社会生活中。

他预言,共同意识和宗教维系社会的功能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

成熟期的迪尔凯姆放弃了《社会分工论》中贬低共同意识的思想,转向强调共同意识和宗教的社会作用。

《自杀论》社会形成了一套等级秩序,正常社会中的秩序总是被大多数成员接受。

解读迪尔凯姆的“社会事实”(一)

解读迪尔凯姆的“社会事实”(一)

解读迪尔凯姆的“社会事实”(一)论文关键词迪尔凯姆社会事实概念论文摘要:“社会事实”一词是法国社会学的奠基者迪尔凯姆所使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也是他为了社会学研究的需要而确定的研究对象。

他对这一概念作了非常严密的界定,并对这一研究对象的特点及研究方法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他认为“社会事实”具有外在于人的意识并对人的意识具有强制性等特点,要当作物来研究,为以后的社会学研究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宇宙一切皆变,世间万物流殇。

社会,作为一个大系统,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人们生活水平飞速提高的同时,又迫使我们面对一个又一个的社会问题:首先是人们所需要的生活空间的日益扩大与既有的生活空间非常狭小的矛盾,引发了人们对未来的忧思;而现实当中的社会问题如吸毒、自杀、犯罪、人口增长、贫穷、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等,又日复一日地困扰着人们,促使人们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

但是,问题如此之多,社会又如此之复杂,人们该从何处入手,又怎样才能以不变应万变呢?显然,对每一个细小的问题都进行研究是不可能的;但没有一个具体的研究对象,研究工作也是无法进行的。

在这方面,社会学家们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研究范式。

围绕着研究对象的确定,不同的社会学家有着不同的看法,先后提出了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社会行动、社会事实、社会实体等一系列概念。

“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便是法国社会学的奠基者埃米尔·迪尔凯姆(亦译“涂尔干”)所确定的研究对象,也是他在其社会学研究中所使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

他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对这一概念作了详尽地描述和严格地界定,使之得以成为其社会学方法形成的理论基础,又是其整个社会学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础。

虽然它是迪尔凯姆在一个世纪以前提出来的,但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学工作者仍有极大的启示意义。

一、“社会事实”的界定对于什么是“社会事实”,迪尔凯姆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探究。

他一开始就提醒人们,要清除掉头脑中那种对发生在社会内部的、不拘任何形式的现象均当作“社会事实”的含混的观念,因为这样会使得社会学没有固定的研究对象。

自相矛盾的“社会事实”——评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自相矛盾的“社会事实”——评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自然科 学 的统 一 性 》 一 明一 书 中驳 斥 【] 昕
和宗教仪式 ,因为它们既是集体 的,又是 道 :“ 如果 我们可 以把 行为方式看 成是社
累世的创造 ,具有一种各 方面的教育都教 会 事实的话 ,那么相反 ,我们却难把思想 导我们 去承认 和尊崇 的特 别 权威 ” uJ 。 j 方式和感觉方式也视为 同质的东西 。因为
千丝万缕的联 系。于是 ,在关于社会事 实
于个人 的 “ 外在性 ” 。正是通 过社会 与个 定 义 的论 证 过 程 中 ,迪 尔 凯 姆 出现 了与 最 人之 间 “ ” 的差 异 的论 证 ,迪 尔 凯 姆 后结论前后 矛盾 、模棱 两可的论述 : “ 质 这 试图 断 绝 社 会 学 研 究 对 象 与 心 理 学 的 类事实 由存在于个人之身外 ,但又具有使
这样 ,社会学便不可避免地附着于生物学 基础 。对 此 ,迪 尔 凯 姆 将 “ 会 事 实 ” 社
和心理学 。
作如下界 定 : “ 一切 行为方式 ,无 论它是 固定 的还是不 固定 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
被称为社会学奠基人 的迪尔凯姆终生
实践 着 自己 “ 证理 性 主义 ” 社 会学 家 个人 以约束 的,或者换句话 说 ,普 遍存在 实 的学术理想 。百年间 ,作为社会学三大理 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 固有存在的 ,不管 论流 派之 一 的 “ 实证 主 义 ”社 会 学 理论 其在个人身上 的表现如何 ,都 叫做社会事 ” 3 4 社会事 实是一 曾被 人们 奉 为 圭臬 ,后 又遭 到 不 断 的质 实 。 【] 在这个 定义中 ,“ 疑 ,再到被重新认识 。学术浮尘落定 ,留 种行 为方式 ” ,并 且具有 从外 部给 予约束
Cno R 品 评 录 l 1 h ,也是迪 尔凯姆从社会学研 究对象 中清 却从它们 的功 能 和这 种 约束 本 身得 到好

迪尔凯姆与社会事实——读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迪尔凯姆与社会事实——读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并 不 敢 说 曲 高 和 寡 , 至 少 目前 还 比 较 稚 嫩 。 所 以 , 论 但 无
二 十世 纪 “ 音 乐 ” 内 部结 构 如何 划 分 , 少 都 带 有 一 新 的 多 点 自 娱 自乐 的 无 奈 , 怎 么 样 来 突 破 这 种 “ 我 ” 该 会 而 自 应
析 》此 书 的立 意点 大 体 可 以反 映 出叶 松 荣 近十 年来 的学 术 研 究 方 向 与 学 术 成 果 价 值 , 信 在 拜 读 完 此 书 后 , 一 相 每 位 读 者 都 会对 西 方 二 十 世 纪 “ 音 乐 ” 一个 崭 新 、 面 新 有 全 的理解
的 自 由 , 时 也 是 对 广 大 听 众 没 有 义 务 的 自 由 ” 我 们 同 。 现 在 对 于二 十世 纪 “ 音 乐 ” 研究 就像 是在 自己 的 “ 新 的 土 壤 ” , 同 的 “ 种 ” 相 补 给 “ 料 ” 小 团 体 活 动 。 随 中 不 物 互 养 的 着 现 代 中 国 经 济 的 E渐 崛 起 . 国 人 的 个 人 素 养 无 疑 也 在 t 伴 随 着 改 革 开 放 的 步 伐 不 断 提 高 ,但 是 与 现 代 文 明 的 发 展轨 道 似 乎契 合 的并 不 是非 常 完 整 ,因此对 于 上 述 问题
特 征 的 独 立 学 科 的方 面 , 出 了社 会 事 实 这 一 概 念 , 提 并
社 会 学 方 法 论 的 精 要 所 在 。 其 中论 述 了社 会 学 的 研 究 对
象— — 社 会 事 实 是 什 么 , 以 及 研 究 社 会 事 实 应 遵 循 的 几 大 准 则 。 尔 凯 姆 把 社 会 事 实作 为 社 会 学 研 究 对 象 , 而 迪 从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三、内 容 介 绍
第一章 什么是社会事实 (一)含义 (二)社会事实的特征 第二章 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 基本准则: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 第一、社会学研究要坚持价值中立原则。 第二、必须对研究对象下操作定义。
第三、社会学必须排除主观因素的干扰
第三章
关于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 现象的准则
一、 关于通常所用的评价、判断标准
(一)疾病与健康的对比 (二)正常现象与病态现象 (三)平均类型(正常类型)与特殊类型 (病态现象) (四)重视年龄的变化
二 找出关于事实的正常性即它的普遍性的原因有利于检 验前面所述方法之结果。 验前面所述方法之结果。
第四章 关于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
一 划分社会种(社会类型) (一)划分的必要性 (二)划分的意义 (三)划分社会种的方法 二、翰尔朵 (一)关于简单社会的定义:翰尔朵
(二)分类原则的总结
三、社会种同生物种的区别
第五章 关于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
一、以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事实是迪尔凯姆社会学研 究的解释原则 二、社会事实的原因和功能 (一)批判之前的社会学家所普遍采用的目的论方 法。
(二)迪尔凯姆对目的论会学解释中的意义
(一)社会内部环境 (二)社会内部环境中影响社会现象发展的 两个属性 (三)认识社会环境的重要性
第六章
关于求证的准则
一 比较方法或间接的实验方法是社会学的求 证方法。 二 在各种比较方法中,共变法是社会学研究 的最好手段。 (一)共变法(相关分析)含义 (二)共变法的优越性 (三)多种比较方式的使用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迪尔凯姆
思考题
1. “社会事实”的含义是什么? 社会事实” 2.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准则? 3.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准则? 4.如何理解迪尔凯姆的原因分析和功能分析? 4.如何理解迪尔凯姆的原因分析和功能分析? 5.《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5.《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的写作目的和 意义是什么?

国外社会学复习资料

国外社会学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社会学sociology:社会学是关于人类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具体学科。

社会事实:迪尔凯姆认为,任何对个人产生外界强制作用的行为方式,独立于个人的表现,在某一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行为模式为社会事实。

主体文化:齐美贝认为,主体文化是指行为者产生、吸收、控制各种外在文化因素的能力或倾向,是内化了的各种文化因素在行为者中的综合体现。

客体文化:指人们在历史进程中产生的各种文化因素价值中立valueneutrality:韦伯认为价值中立的对立面是价值判断,我们所面对的事物做出令人满意或不满意等的性质所做出的价值判断,反之,即价值中立。

理想类型:韦伯认为,社会学要成为真正地可续二舅必须要向自然科学那样构建出一套精确而严谨的概念体系以增强其客观性,减少主管随意性,研究者借助这种概念体系为衡量显示的标准,审视与概念之间的差距,并对差距作因果分析,此概念体系为理想类型。

社会行为:韦伯认为,社会行动是以他人的举止为取向的个人行动。

其基本特点:针对他人、主观主义。

卡里斯马:韦伯认为,指一个人的非凡的品质和特殊的魅力,这个人被视为天分过人,具有超自然的或超人的;或者特别非凡的,任何其他人无法企及的力量或素质;或者被视为神灵差遣的;或者视为楷模,因此也被视为领袖。

逻辑行为:帕累托把逻辑行为定义为使用适合于目的的手段并将手段与目的逻辑性联系起来的行为。

两大特征:逻辑行为所采用的手段是符合目的性地,一句目的来选择手段、手段和目的之间的联系符合逻辑推理,或者逻辑根据。

精英:帕累托认为,在社会团体或某活动范围中显示出最高才能的人,精英的唯一衡量标准时才能,才能的衡量指数分为十二级,用十一分制来表示,最高才能为10分,无才能者0分。

权威:韦伯或达伦夫认为权威是期待他人屈从的合法化的权力。

消费社会:布希亚认为现代社会的商品,不仅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且具有符号的意义,而且符号价值已成为商品与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号是人们顶礼膜拜的对象,这样的社会是消费社会。

迪尔凯姆的实证主义:社会事实

迪尔凯姆的实证主义:社会事实

迪尔凯姆的实证主义:社会事实[收稿日期]2007-04-17[摘要]“社会事实”一词是法国社会学的奠基者迪尔凯姆所使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也是他为了社会学研究的需要而确定的研究对象。

他对这一概念作了非常严密的界定,并对这一研究对象的特点及研究方法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

他认为“社会事实”具有外在于人的意识并对人的意识具有强制性等特点,要当作物来研究,为以后的社会学研究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关键词]迪尔凯姆;社会事实;实证主义有人将社会学理论分为社会事实、社会释义、社会批判和社会行为四大范式。

其中如果说有哪种范式真正在社会学160多年的历史上起到了主导作用的话,那么大多数社会学家都会同意,只有孔德、斯宾塞开创的社会事实范式或实证社会学具有这样的殊荣。

在迪尔凯姆看来,虽然孔德和斯宾塞承认社会事实是一种自然的事实,但并没有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研究。

同孔德和斯宾塞不同,迪尔凯姆在自己的学术生涯中不仅通过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社会事实”,而为社会学成为一门真正独立的科学找到了最为充分的理由,而且他身体力行,通过对自杀、社会分工以及宗教的社会学研究,为社会学的经验研究奠定了最为坚实的基础。

一、“社会事实”的界定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迪尔凯姆以六章的篇幅谈论了三个主要问题:其一,什么是社会事实;其二,社会事实的特征如何;其三,如何研究社会事实。

在迪尔凯姆那里,社会学是以社会事实为自己研究对象的科学。

1.何为社会事实?迪尔凯姆界定社会事实的目的,是为了让社会学获得独特的研究对象,以使其脱离哲学的羁绊。

在《自杀论》的序言中,迪尔凯姆写道:“毫无疑问,对社会学来说,它要存在就必须首先拥有自己的研究对象。

必须关注不属于其他学科范围的现实。

”这个赋予社会学存在理由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事实。

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中,迪尔凯姆是这样定义社会事实的,“它们是存在于人们身体以外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同时通过一种强制力,施以每个个人……总而言之,这些社会事实具有一种新的性质,只有用‘社会的’一词可以表明这种性质和它的含义。

迪尔凯姆社会观的特点

迪尔凯姆社会观的特点

迪尔凯姆社会观的特点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被视为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对于社会观的研究对于对于理解社会现象和社会变迁具有重要意义。

其社会观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社会事实的客观性:迪尔凯姆认为,社会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并且能够对个体进行约束和规范。

他将社会事实看作是社会的“外在力量”,个体在社会中受到这些力量的支配和引导。

社会事实不是由个体的意识和选择所创造的,而是独立于个体存在的实体,个体无法随意改变和塑造社会事实。

2.社会事实的独立性:迪尔凯姆认为,社会事实独立于个体的意识和行为存在。

社会事实不仅存在于每个个体中,而且在整个社会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稳定性。

个体的意识和行为受到社会事实的支配和制约,他们通过接受社会事实的规范来实现个体的社会化和融入。

4.社会分工和社会发展:迪尔凯姆对社会分工的研究也是其社会观的重要内容之一、他认为,社会分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秩序和一体性的基础。

社会分工使每个人都有自己专业领域的工作,从而更好地为社会作出贡献。

迪尔凯姆还认为,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致和复杂,社会的一体性也会得到增强。

5.社会规范和社会控制:迪尔凯姆强调社会对个体的规范和控制作用。

社会事实通过社会规范对个体进行约束,确保社会秩序和稳定。

社会控制是社会对个体行为的指导和管理,通过道德和法律等机制实现。

社会规范和社会控制在迪尔凯姆的社会观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使个体能够适应社会要求和达到社会共同目标。

总之,迪尔凯姆的社会观强调了社会事实的客观性、独立性和对个体行为的约束作用。

他认为社会事实是社会秩序和一体性的基础,而社会分工和社会规范是社会发展和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

迪尔凯姆的社会观对于理解社会现象和社会变迁具有重要意义,为现代社会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迪尔凯姆

迪尔凯姆

社会事实的性质与解释迪尔凯姆在社会学理论上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十分明确的界定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须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在他看来应当把社会事实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社会事实的性质与解释
迪尔凯姆在社会学 理论上一项非常 重要的工作是十 分明确的界定了 社会学的研究对 象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事实”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 的学科,必须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在他看 来,应当把社会事实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1)社会事实的含义:一切行为方式,无 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 部给个人以约束的,都叫社会事实。他认 为,社会事实具有三个特点:
社会事实的另一类是:公众意见、社会心理,社 会规范、道德理想和思维模式等,迪尔凯姆称之 为“集体表象”。这里,社会事实的观念性更为 清楚,不过迪尔凯姆明确地指出它不是一般意义 上存在于个人头脑中的观念,而作为某些社会成 员共有的“集体表象”,即集体观念。只有在社 会成员的交往和群体关系中,集体表象才能形成, 所以集体表象有别于传统认识论所讲的个人意识 过程。迪尔凯姆也认识到不能把集体表象同个人 意识简单对立起来,他指出:这些社会事实“既 超越我们之上,又存在于我们之中”
社会事实的解释原则
迪尔凯姆还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事实的解释原则问题。第一 个原则也是最根本的原则,即社会事实只能根据别的社会 事实里解释。 第二个原则是社会事实的功能与它的起源是两个相互独立 的问题。 在这两个原则基础上,迪尔凯姆提出了“受控比较”方法, 按照这种方法,如果两组社会事实能在各种条件中表现出 广泛的相关性,一种是社会事实的变化可以引起另一种社 会事实的变化,那么这种变量关系就可能具有因果关系。 迪尔凯姆还认为,社会事实的受控比较,要根据社会现象 的复杂程度,考虑到更多的相关因素,尤其在两类相关社 会事实之间缺乏逻辑联系时更应如此。

自杀:从个人行为到社会事实——读E·迪尔凯姆的《自杀论》

自杀:从个人行为到社会事实——读E·迪尔凯姆的《自杀论》

从 ; ( 2 ) 外 在 性 , 独 立 于 个 人 意 识 和 个 人 行为 ; ( 3) 集体性 , 为 集 体 中 的全 体 成员 所共 有 。 ③ 正 是
在这 种指导 思 想 之 下 , 迪尔 凯姆 在工 业化 、 宗 教 、 道 德等 领域 的 社 会 学 研 究方 面 做 出 了 开创性 的贡 献 。 然 而 , 当我 们接触 到 他 的《 自杀 论 》这部 社 会学 的经 典 之 作时 , 却不 能不 注 意 到 在“ 自
社会学 研究
994 年第 期
自杀 : 从 个 人行 为到 社 会事 实
— 读 E · 迪 尔 凯姆 的《 自杀论 》
曲庆云
迪 尔 凯 姆 ( E , 岔。 uD kr he 瀚 , 1 8 5 8一 1 9 1 7) 曾宣 称 自 己 所 建 立 的社 会 学 方 法 是 一 种 科学 理
性 主 义 方法 , ①这 种方 法 主 张 将 社 会 事 实 ( 各种社 会 事实 总 和 起 来便构 成为 社 会 ) ② 看 作 社 会学
性 的 欠缺 和 学 科性 的 不足 往 往与 对以 上 两点原则 的无 知和 漠视相 关联 。 就 现 实而言 , 提高 我 国
《社 会学 研 究 方法 论 》 , 华夏 出版 社
19 8 8
年版
第 ,
页 3


参 见《 社 会 学 研 究方 法 论 》 , 第
页 6

③ 同② , 第 3一 12 页 。

.
A
斯 温 杰 伍德 著 、 陈 玮 等 译 : 《 社会 学 思 想简 史 》 , 社 会科 学 文献 出 版 社
19 8 8 年版 , 第
的断 裂 。 即 如迪 尔 凯 姆将 自杀 这 一 研 究 对象进 行转 换 以避 免 形 成非 功能 主 义 理论 思 想 与实证

社会事实

社会事实

社会事实
一切行为方式,无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社会事实。

(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社会事实」是任何不管固定(fixed)与否,能使个体受到外在约制力(external constraint)的行动方式(way of acting);或者,是那些存在著(having an existence of its own)、对一个已知社会的全体具有通常性(general),并且独立於其个体表徵(individual manifestations)的。

[
英文版:
A social fact is every way of acting, fixed or not, capable of exercising on the individual an external constraint; or again, every way of acting which is general throughout a given society, while at the same time existing in its own right independent of its individual manifestations.
归纳起来,就是社会事实的三个要素是:外在性,强制性,渗透性。

外在性:它是外在于个人的现实;
强制性:对个人行驶一种强制的约束;
渗透性:是普遍存在的,通常蕴含于各种仪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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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尔凯姆与社会事实
作者:王谦
来源:《文教资料》2011年第06期
摘要:《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是迪尔凯姆关于社会学方法论的精要所在。

其中论述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是什么,以及研究社会事实应遵循的几大准则。

迪尔凯姆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从而使社会学区别于其它学科成为了一门真正独立的学科。

关键词:迪尔凯姆落后《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社会事实研究对象
迪尔凯姆作为社会学实证主义传统的代表人之一,对社会学这门学科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他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更是从方法论的角度为社会学这门学科研究什么,以及怎样研究作出了明确的说明。

社会事实作为其中的重要概念,对之进行理解和把握是非常重要的。

迪尔凯姆正是从将社会学建立成为一门脱离哲学母体,并又具有区别于其它学科特征的独立学科的方面,提出了社会事实这一概念,并将社会事实作为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对之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对于什么是社会事实的问题,书中曾给出这样的定义:社会事实是“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

[1]社会事实具有外在性、强制性、普遍性的特征。

要想很好地理解对社会事实的这一界定,我们可以从迪尔凯姆提出社会事实这一概念的意义的角度来入手。

一、迪尔凯姆提出社会事实这一概念,并将之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为了促使社会事实更进一步地脱离其哲学母体的影响。

在迪尔凯姆之前,孔德、斯宾塞等一批学者就曾为将社会学建立成为一门像自然科学一样的实证科学,并使之脱离哲学这一母体而努力。

其中,孔德作为社会学的创始人,首先提出了将社会学建成一门实证科学,并对实证主义的内涵进行了界定:真实的而非虚幻的,有用的而非无用的,肯定的而非犹豫的,精确的而非模糊的,肯定的而非否定的。

[2]在实证主义这一前提下,孔德主张社会是自然的一部分,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也是有规律的,对之可以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并将社会学划分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两个部分。

斯宾塞则把社会与生物有机体相比较,把社会也视为有机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他的社会进化论观点。

他的思想中体现出了一种生物还原论的趋向。

然而,虽然孔德、斯宾塞等一批学者的努力,使社会学开始脱离哲学母体而成为一门新的学科,但他们的思想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哲学的影响,体现出了一种社会学哲学化的倾向,即对许多问题的讨论仍然停留在形而上学的阶段,缺乏带有经验性质的研究,只是在哲学化和抽象理论的方向上来建构社会学这门学科。

迪尔凯姆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对社会事实的论述,则最终完成了“社会学与哲学的分离”。

[3]迪尔凯姆也继承了孔德和斯宾塞等人关于社会学实证主义的思想,认为社会事实与自然现象之间是相似的,并且都服从于一定的规律。

与此同时,迪尔凯姆更是主张将社会事实视为物,并将之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社会事实一旦被视作物,就可以同自然界其它真实存在的物体一样,接受经验的实证研究。

社会学对社会现象的研究也就可以像自然科学对自然物质的研究一样采用实证主义的方法。

这样一来,就避免了孔德斯宾塞等人在这一问题上所出现的实证主义形而上学的问题。

正如迪尔凯姆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的序言中写道:“我所确定的准则既不包括任何形而上学的思想,又不包括任何关于存在的本质的思辨,它只是要求社会学家保持物理学家—化学家和生物学家在他们的学科开辟的研究领域时所具有的那种精神状态。

”[4]即迪尔凯姆对社会事实的定义和运用并非是像哲学一样预先规定一切,并据此来对世界进行解释。

而是只想客观地、从现实的角度来界定社会学所要研究的对象—社会事实究竟是什么。

在将社会事实视为物这一问题上,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事实并不一定和自然物质中的物一样是实体性的存在。

它是与物质之物具有同等地位但表现形式不同的物。

在迪尔凯姆这里,社会事实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物质性的社会事实,即真实存在的物质实体,包括社会、社会结构性组成、社会的形态成分;另一种是非物质性社会事实,包括道德、集体意识、集体表象、社会潮流。

[5]后一种社会事实才是迪尔凯姆的重心所在。

将社会事实视为物,它实际上也是一种看待问题的态度,它要求社会学家在看待社会事实时,就像物理学家生物学家在看待他们所研究的对象一样,把社会事实当作就在那里存在但还未被人们所认知的东西。

社会学家的任务就在于去了解和认识社会事实的本来面目,但这种了解和认识是不带任何个人先入为主的主观映像和意识的,而是只是客观地从对社会事实的可感知的外部特征进行观察,来对之进行了解。

二、迪尔凯姆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并对之进行界定,是为了在研究社会现象时,使社会学这门学科与其它学科尤其是和心理学相区别,努力避免生物还原论和心理还原论两种倾向。

自孔德以来,将社会学建成像自然科学一样的实证科学一直是许多学者所共同努力的目标。

但由于忽视了社会的特殊性与复杂性,许多学者在研究过程中往往过于求助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心理学,使得自斯宾塞以来,出现了各种形式的生物还原主义和心理还原主义。

这些反而阻碍了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可能性。

迪尔凯姆对社会事实的界定,其目的就是要想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专门的研究对象而使其区别于其它学科,成为一门真正独立的学科。

首先,社会不是生物有机体,社会现象也不能简单地与有机体现象混为一谈。

虽然在对社会事实进行研究过程中,可以把社会事实视为物,但正如前面所提到的,迪尔凯姆在把社会事实视为物这一问题上,是把社会事实分为实体性社会事实和非实体性社会事实两类的,并且后
者的意义更为重大。

后一类非实体性的社会事实,如规范、价值等,实际上由行为方式、思维方式、感觉方式等非实体性要素构成。

因此,社会事实与自然界存在的实体性的物质相比,更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

对社会事实的研究,也就不能简单化地用对生物有机体进行研究的方式来进行。

其次,社会虽然由个人组成,但社会一旦由个人组成之后,就产生了一种个体所不具备的突发性质。

因此,从个人层面来解释社会现象,或者说用个人意识或心理来解释社会现象,都不属于社会学所要研究的内容。

社会学所要研究的是社会事实,而社会事实指的是一种集体所表现出来的事实,而非一种个人层面的事实。

也即社会事实是发生在社会集体层面上的现象,它与心理学所研究的发生在个体内部的心理事实是完全不同的领域。

这里并不是说社会事实完全与个人的心理和意识无关,毕竟社会事实,尤其是那些与人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感觉方式有关的非实体性社会事实,它实际上也具有一种心理学事实的特征。

迪尔凯姆对于这一点也具有清醒的认识,他也承认社会事实具有心理性质,因为社会事实“毕竟表现为思想或行为的方式”。

[6]但是迪尔凯姆在此更强调集体意识状态与个人意识状态之间质的区别,强调集体意识是另一种类型的表象。

即个人的心理与集体的心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有相通之处,但当一种行为方式或心理成为集体所共有的特征时,它就不再受个人心理的支配和影响,而表现出其特有的外在于个体的特征。

因此,总的说来,虽然社会事实也具有某些心理特征,但社会学与心理学所研究的对象还是有所区别的。

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要在把社会学建设成一门学科的过程中,尽量摆脱其它学科的干扰和影响,使其具有真正的独立性。

正如迪尔凯姆所说,社会学所研究的社会事实,是“由存在于个人之身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构成。

因此,不能把它们与有机体现象混为一谈,因为有机体现象由表象和动作构成;也不能把它们与仅仅存在于个人意识之中并依靠个人意识而存在的心理现象混为一谈。

这样,它们就构成为一个新种,只能用‘社会的’一词来修饰它,即可名之为社会事实”。

[7]
迪尔凯姆就是在上述两个大前提下提出了社会事实这一概念,并把它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的。

这也正是社会事实提出的意义所在。

只有明白了这点,才能够对社会事实的内涵,及在此基础上迪尔凯姆提出的研究社会事实所要遵循的准则——用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事实,以及研究社会事实过程中注意区分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等,进行很好的理解和把握。

总而言之,迪尔凯姆提出了具有外在性、强制性和普遍性特征的社会事实,并规定了研究社会事实的准则,为社会学最终成为一门真正独立的实证主义学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34.
[2]孔德.论实证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29-30.
[3]周晓虹.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第一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243.
[4]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9.
[5]卢克斯.迪尔凯姆:生平与工作[M].1973:9-19.
[6]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12.
[7]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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