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我市近期重大传染病疫情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我市近期重大传染病疫情分析预测及防控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防疫检疫
【发文字号】东府办[2004]130号
【发布部门】东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12.20
【实施日期】2004.1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我市近期重大传染病疫情分析预测及防控意见
的通知
(东府办[2004]1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卫生局《关于我市近期重大传染病疫情分析预测及防控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组织卫生等有关部门狠抓非典、人禽流感、艾滋病、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为我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东莞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于一切的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目前已进入冬春季节,正是上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时期,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早研究和部署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当前着重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信息通报工作。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完善各种重大传染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提高疫情的监测预警能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医疗一线要高度警惕,要根据市卫生局已制定并下发的应急预案和监测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预警监测措施,切实提高疫情监测和报告系统的敏感性。卫生、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牢牢把握防控工作的主动权。
二、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步伐。各镇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用三年时间构筑我市“防疫大堤”的部署,切实加强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三大卫生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心血站和市医疗救护指挥中心整合建设的进度。卫生部门要会同财政、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定期对三大卫生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专项督查。全市二甲以上医院要尽快按照市卫生局有关文件要求,完善传染科(感染科)的建设。
三、加大监管力度,依法防控重大传染病。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大力度依法督促检查重大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要切实加强动物及其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加大对动物疫情的跟踪、监测和研究力度,加强对与动物密切接触人群的监测。
四、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开展“三大运动”。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开展防非典“三大运动”的经验,结合实际组织好今冬明春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
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培训工作,做好防控重大传染病疫情的人才和物资储备。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救治专家库和应急救治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传染病的各项专题技术培训,其中对重大传染病防控知识,要做到全员培训。同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