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信用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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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密押

信用证密押

信用证密押简单地说,信用证密押是由于通知行有责任审查来证的表明真实性,所以,当通知行收到电开信用证或修改书后,应认真核对密押。

也就是银行间用来是用来辩别L/C的真实性,防止假信用证诈骗.从信用证诈骗的特点来看,通知行和受益人应从以下方面积极防范:1、出口商若选择信用证作为支付工具,首先要做好客户资信调查,慎重选择交易对象,切莫以中间人的资信(商业资信、朋友关系、行政隶属关系)代替交易对象的资信。

2、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商应要求买方尽快开立信用证,为必要的修改留下充足的时间。

也就是说,如果受益人到临近装船时才发现收到的信用证与买卖合同不相符,或者其中具有无法履行的条款,又没有足够的时间修改有关条款,那么,违反信用证或买卖合同规定的责任就都要落到受益人身上,受益人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3、由于通知行有责任审查来证的表明真实性,所以,当通知行收到电开信用证或修改书后,应认真核对密押。

收到信开信用证后,应认真核对印鉴。

作为受益人,出口企业应与银行密切配合,在印押核符之前,绝对不能放弃对货物的控制,不要装船出运。

4、收到信用证后,严格审核其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不相符的后果是,受益人要么只能遵守买卖合同而不得不违反信用证严格条款的规定,要么只能遵守信用证规定,而不得不违反买卖合同有关条款。

结果,要么是遭到银行拒付,得不到货款,要么是被开证人以违反买卖合同为由索赔。

银行与企业配合,是防范信用证诈骗的重要途径。

5、如果来证具有预付佣金、履约金,或大宗货物一次装船等条件,应予以拒绝。

以防预付金被骗。

6、审查信用证本身的有效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软条款"信用证也是一种不具有有效性的信用证。

因此对信用证本身有效性的审查,既是对假冒信用证诈骗的预防,也是对"软条款"信用证诈骗预防。

这方面的审查包括,审查开证行自身的信用可靠程度;审查信用证是否有"不可撤销"(irrevocable)的字样,即是否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审查是否有买方和开证行保证付款的条款;审查是否本文所述的"软条款",审查效期是否适当等。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 信用证是什么?信用证,听起来挺高大上的,其实就是一种支付工具,常用于国际贸易。

简单来说,信用证是银行给买卖双方的一个保证:买家通过银行向卖家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卖家只要按照约定交货,银行就会付款。

这就像是在打麻将时,有人给你撑腰,你敢放开手脚,哈哈!但,虽然听起来很不错,可这背后却藏着不少风险。

2. 信用证的风险2.1 风险一:买家违约首先,买家的违约是个大问题。

想象一下,你辛辛苦苦做了货,结果买家一声不吭,直接跑路了,简直让人心痛不已。

这种情况虽然银行会介入,但你心里的那份失落和焦虑可不是金钱能弥补的。

毕竟,信任建立得不易,轻轻松松就给推翻了,真是让人心累。

2.2 风险二:卖家不按约然后就是卖家不按约。

这情况同样让人抓狂。

你准备了货物,结果卖家一忙,搞错了规格、数量,甚至干脆给你送了个空箱子。

那时候你就像是掉进了一个黑洞,想要追究责任却发现自己根本无从下手。

哎,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在做生意时,要认真审核每一个细节,不然可就得为一时的疏忽付出惨痛的代价。

2.3 风险三:银行信用风险还有一种风险,就是银行的信用风险。

虽然大多数银行都还算靠谱,但总有些小银行可能会出现问题。

万一哪天银行跑路了,你的货和钱就成了泡影,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所以啊,在选择银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别选了个“小霸王”给自己添麻烦。

3. 如何防范这些风险?3.1 签订合同防范这些风险,首先得从签订合同开始。

在合同中,要把所有细节都写得清清楚楚,不留死角。

这就像买房子时,房产证上得有你名字,买卖合同上同样得清楚明确,谁的责任、义务,一目了然。

这样一来,如果出问题,至少能有个底儿,心里也踏实。

3.2 选择可信赖的伙伴再者,选择合作伙伴时可得谨慎点。

就像交朋友一样,别光看表面,得多花点时间了解对方。

可以通过多方渠道查查对方的背景,听听圈子里的人怎么说。

交朋友讲究的是“以诚相待”,做生意更是如此,大家都有了信任,合作才会顺利,生意也能做得风生水起。

信用证欺诈案例及启示

信用证欺诈案例及启示

信用证欺诈案例及启示案例一:替代货物一家公司购买了一批货物,并通过信用证支付了货款。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现实际收到的货物并非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

进一步调查发现,原供应商已经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以较低的价格卖给了另一家买家,并将质量较差的商品发送给了本公司。

启示一:在购买商品之前,一定要对供应商进行充分调查,确保其信誉良好。

此外,应严格把关货物的发运过程,避免出现替换货物的情况。

案例二:虚假运单一家公司通过信用证支付了一批货物的货款,并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相关文件。

然而,到货后,公司却发现货物并非从合同规定的港口发运,而是从另一港口发运的。

进一步调查发现,供应商为了降低运输成本,提供了虚假的运输文件,欺骗了公司和银行。

启示二:在提供货物相关文件之前,应仔细核对文件的真实性。

对于运输文件,应与实际货运通关单据进行核对,确保文件的真实准确。

案例三:重复融资一家公司通过信用证支付了一批货物的货款,并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相关文件。

然而,银行在支付货款后,却发现该公司已经将同批货物再次以信用证方式销售给其他买家,获得了重复融资的利益。

启示三:对于涉及到信用证的交易,银行应加强对融资方的尽职调查,确保其信用状况良好,并防范重复融资的风险。

这些案例给我们带来了以下的启示:首先,尽职调查是防范信用证欺诈的关键。

在与供应商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之前,应对其进行充分的调查,确保其信誉良好,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其次,核对文件真实性是防范信用证欺诈的重要步骤。

在提供货物相关文件之前,应仔细核对文件的真实性,避免提供虚假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件。

再次,加强交流合作是防范信用证欺诈的重要手段。

买卖双方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沟通交流,并确保双方对交易细节的理解一致。

最后,完善信用证制度是防范信用证欺诈的长期解决方案。

银行应加强对融资方的尽职调查,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规避和监控,提高信用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总之,信用证欺诈案例揭示了信用证系统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并提供了防范信用证欺诈的重要启示。

论信用证的欺诈与规避

论信用证的欺诈与规避

【 关键词】
信 用证 ;欺 诈 ;风 险规避
前 言 :信 用证 是 银 行应 开 证 申请 人 的 要求, 通过一项约定向第三者( 受益人) 保证其 付款责任, 受益人通过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全 部单据向银行收款 。 由于信用证交易的复杂 性以及信用证制度本身只关注单证相符而不 去考虑其它因素的特点 , 导致信用证欺诈频 繁 发生 。 信用证 欺诈 破坏 了正常 的 国际贸 易 秩 序 , 世界各 国的对 外贸 易造 成 了严 重 的 对 损害。
应 的 防 范措 施 ,以规 避 风 险 。
3 、作 为银 行付 款凭 证 的单 据 , 目前 尚 无统一固定的格式 ,均可进行伪造 。 4 被 欺诈 人防 范意识差 、 际贸易知 识 . 国 缺乏 也是 信用 证欺 诈屡 屡得 手 的原 因之 一 。
二 、信 用 证欺 诈 的主要 类 型
l 、从信 用证 欺诈 的表 现 形 式可分 为两 类: 其一是伪造单据 , 包括提单 、商业发票、 保 险单 、产地 证 明书 、质 量证 明 书、商 检证 书等 ; 其二是伪造信用证本身 , 或者伪造 、 变更信用证的条件。 其中以伪造海运提单来 诈 骗居 多 。 2 从欺 诈 主体 即信用 证 当事 人人 手将 、 其 分为 受 益人 自谋 的信用 证欺 诈 , 证 申请 开 人 自谋的信用证欺诈 , 受益人和船东共谋的 信 用证 欺诈 , 证 申请 人 与开 证行 共 谋 的信 开 用 证欺 诈 等类 型 。 受 益 人 自谋 的信 用 证 欺证 。 它 是 指受 益 人或 他 人 以受益 人 的名 义 , 伪造 或 具有 用 欺诈 洼陈述的单据或假货 , 欺诈开证行、通 知 行 、开证 申请 人 , 以获 取信 用证 项 下 的银 行付款的信用证欺诈。 它具体可分为伪造全 套单据、欺诈人在单据 中作欺诈性陈述 , 伪 造部分单据等情形。 开 证 申请 人 自谋 的 信用 证 欺 诈 。 它 主 要 表现 为欺诈 人 以开 证 申请 人或 假 冒开 证 申 请 人 的 身份 , 假 冒信 用证 或 “ 条款 ” 信 用 软 用证等方式 , 欺诈付款行和受益人 ,达到诈 取 货款 的 目的。 受益人与船东共谋 的信用证欺诈 。这 种 欺诈增 加 了欺 诈人 实施欺 诈行 为的方 便程 度, 对被欺诈人的危害性和危险 J 生更大。其 主要表现为: 伪造单据欺诈 ; 保函换取潮 吉 提 单 欺诈 ;预借 提 单和 倒签 提单 欺诈 。 开 证 申请 人 与受 益 人 共谋 的信 用 证欺 诈 。 由所 滑的买方 申请开立 信用证 , 的 即 所谓 卖方向开证行提交伪造的单据骗取银行的信 用证 付款 , 银行成 为信 用证 欺 诈的受害者 。 使 开 证 申请 人与 开 证 行共 谋 的信 用证 欺 诈。他们互相勾结 , 签发 “ 软条款”信用证, 欺诈受益人 , 或者以假合同诈取开证行信用 证下款项的信用证欺诈。

信用证诈骗案例

信用证诈骗案例

信用证诈骗案例信用证诈骗是一种常见的金融犯罪行为,其危害性极大,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真实的信用证诈骗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种犯罪行为的特点和防范措施。

某公司在与国外贸易中,需要向对方出口商品并获得相应的货款。

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该公司选择了使用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

在与对方协商后,对方提供了一份看似正规的信用证,公司便按照信用证的要求进行了货物装运并提交了相应的单据。

然而,当公司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向银行索取货款时,却被告知信用证为假。

经过进一步调查,公司发现对方所提供的信用证是伪造的,对方并没有真正的支付意愿。

最终,公司不仅无法获得货款,还需要承担货物运输的成本和相关损失。

这个案例揭示了信用证诈骗的一些特点。

首先,犯罪分子往往会伪造信用证,制造看似合法的支付保障,诱使受害者按照信用证规定进行货物装运。

其次,犯罪分子往往会选择国际贸易环境下的交易,利用跨国交易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来掩盖其犯罪行为。

最后,一旦受害者发现信用证的问题,往往已经无法追溯到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导致难以追究责任和维权。

针对信用证诈骗案例,我们可以采取一些防范措施。

首先,企业在选择信用证支付时,应当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对对方的信用状况和支付能力进行充分了解,避免与信用不佳或不良信誉的对方进行交易。

其次,企业在收到信用证后,应当及时与银行核实信用证的真伪,确保信用证的有效性。

最后,在货物装运前,企业应当对信用证的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与对方的约定一致,避免因为信用证的不明确或模糊条款而导致的纠纷。

总的来说,信用证诈骗是一种常见的金融犯罪行为,对企业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我们应当加强对信用证诈骗的认识,提高警惕,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和金融机构也应当加强对信用证的管理和监管,加大对信用证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最常见的风险。

“不符点”指买家开出信用证后,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据,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

一旦存在不符点,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就不复存在,进而转变成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无需承担偿付责任,你能否收回款项,就全凭客户信用。

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的风险所在。

信用证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两大类:(1)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2)单据内容类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九种:①交单单据不齐,如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②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③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④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⑤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⑥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⑦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⑧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⑨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

【信保建议】当收到信用证草稿的时候,要注意看信用证的有效期、出货日期是否在我们能安排的范围内,信用证中是否有要求一些由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文件,谨记:只有受益人自身能做的单据和文件,才是可控的。

要想更好地控制不符点,提前做好准备是关键。

二、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软条款,是一种“陷阱条款”,简单的讲就是出口方(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需要第三方配合,即买方掌握了整个交易的主动权。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信用证的复杂性和漏洞进行诈骗,给企业和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下面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深入分析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

案例一:虚假单据诈骗某国内出口企业与一家国外进口商签订了一份价值 50 万美元的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

在货物装船后,出口企业按照信用证要求向银行提交了全套单据,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等。

然而,进口商在收到单据后,却发现提单是伪造的,货物根本没有装船发运。

进口商立即向开证行提出拒付,并要求出口企业退还货款。

在这个案例中,诈骗分子通过伪造提单等重要单据,骗取了进口商的货款。

这种诈骗手段通常比较隐蔽,因为进口商在收到单据时,很难立即核实其真实性。

而且,一旦开证行根据表面相符的原则支付了货款,进口商就很难追回损失。

案例二:信用证条款陷阱一家国内企业向国外出口一批服装,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

在收到国外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后,出口企业发现信用证中有一些苛刻的条款,如要求提供由进口商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且检验报告必须在货物装船前提交。

由于该检验机构在国内没有分支机构,出口企业无法及时获得检验报告,导致无法按时交单。

最终,开证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了货款。

在这个案例中,诈骗分子通过在信用证中设置一些难以满足的条款,故意造成出口企业单证不符,从而达到拒付货款的目的。

这种诈骗手段常常利用出口企业对信用证条款的不熟悉和疏忽,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案例三:软条款信用证诈骗某国内企业与一家国外公司签订了一份机械设备出口合同,合同金额为 200 万美元。

国外公司开来的信用证中包含了一个软条款,即要求出口企业在发货前必须获得进口商的书面确认。

然而,在出口企业准备发货时,进口商却故意拖延不给出书面确认,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发运。

最终,由于信用证过期,开证行拒绝支付货款。

信用证风险规避

信用证风险规避

对跟单信用证诈骗的防范对策从上述跟单信用证诈骗的各种情况来看,诈骗分子的行骗对象主要是我方出口企业,而受害者还涉及出口方银行和工贸公司均应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上类诈骗案的发生,具体可实施如下防范对策:第一、出口方银行(指通知行)必须认真负责地核验信用证的真实性,并掌握开证行的资信情况。

对于信开信用证,应仔细核对印鉴是否相符,大额来证还应要求开证行加押证实;对于电开信用证及其修改书,应及时查核密押相符与否,以防止假冒和伪造。

同时,还应对开证行的名称、地址和资信情况与银行年鉴进行比较分析,发现疑点,立即向开证行或代理行查询,以确保来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开证行的可靠性。

第二、出口企业必须慎重选择贸易伙伴。

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如参加广交会和实地考察)来接触和了解客户,不要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

在签订合同前,应设法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以便心中有数,作出正确的选择,以免错选贸易伙伴,自食苦果。

第三、银行和出口企业均需对信用证进行认真审核。

银行审证侧重来证还应注意来证的有效性和风险性。

一经发现来证含有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中的“软条款” /“陷阱条款”及其它不利条款,必须坚决和迅速地与客商联系修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患于未然。

第四、出口企业或工贸公司在与外商签约时,应平等、合理、谨慎地确立合同条款。

彻底杜绝有损利益的不平等、不合理条款,如“预付履约金、质保金,拥金和中介费条款”等,以免误中对方圈套,破财耗神。

备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

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

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的警示

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的警示

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的警示摘要信用证诈骗是一种屡见不鲜的公司金融犯罪行为。

本文将以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作为案例,详细阐述该案的经过和影响,并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他人避免类似的诈骗行为。

1. 介绍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工具,它凭借信用证银行的支付保证,为国际买卖双方提供了一种可靠的付款方式。

然而,诈骗分子也经常利用信用证这一制度漏洞实施欺诈行为。

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在此我们对该案进行深入研究,以警示其他企业和个人。

2. 案例经过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是发生在2019年的一起金融犯罪案件。

牟其中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在国内外都有一些商业伙伴。

他通过伪造文件和伪造交易的方式,从国内和国外银行获得了大量的信用证额度。

他先通过伪造的文件,向银行申请信用证额度,然后利用这些信用证进行虚假交易。

通过这种方式,他成功骗取了数百万人民币的资金。

在该案中,牟其中巧妙地利用了银行对文件审核的不严格和对交易真实性的盲目信任,成功绕过了监管层面。

他的作案手法成熟、隐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被发现。

3. 案件影响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案件本身受害者和银行。

这种金融犯罪行为对整个商业环境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首先,该案的曝光使得信用证制度的可靠性受到了质疑,国内外商业伙伴对信用证付款方式的信任度下降,导致了交易的不稳定性。

其次,银行在该案中未能有效发现和阻止诈骗行为,暴露出其内部管理体系的不完善性,也使得其他银行在信用证业务方面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此外,该案还使得企业和个人对于贸易伙伴的选择更加谨慎,并对交易文件的审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运营成本。

总的来说,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对社会经济造成了负面影响,给商业活动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4. 避免类似诈骗的建议为了避免成为信用证诈骗的受害者,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参考:•加强对交易伙伴的尽职调查:在与新的贸易伙伴建立业务关系之前,对其进行细致的背景调查,确保其信誉和信用可靠。

信用证欺诈的对策探析

信用证欺诈的对策探析

信用证欺诈的对策探析一、解决信用证欺诈的对策--非法律层面1、做好资信调查,慎重选择交易对象交易前,对对方资信做全面地调查能有效地防范欺诈。

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外国的商务咨询公司、资信评估机构或者本国的驻外使领馆、商务处等机构对对方资信进行调查,建立完备的客户档案,以供今后查询。

①2、慎重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的信用证条款2.1合理选择信用证种类一般来说,在金额巨大的成套设备买卖中,对于分批交货的贸易,进口商应力争使用循环信用证。

在一般贸易中,尽量不开可转让的信用证或只开限制转让给特定的资信能力较好的公司的信用证,以防止信用证转入不法商人之手,对银行实施诈骗。

另外,应避免使用自由议付的信用证,坚持使用限制议付的信用证,也可规定开证行为付款行,其它银行不能议付单据,这样可防止在单据上做手脚。

2.2信用证的有效期必须合理、适当贸易双方一旦确定信用证支付方式,作为受益人,出口商应要求进口商尽快开立信用证,并使信用证有合理、适当的有效期,以使受益人有合理充分的时间要求修改不合理条款及安排装运。

反之,受益人临近装运期才收到信用证,一旦发现其有与买卖合同条款不符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出口商就没有充分的时间要求修改不合理条款及安排装运。

因此,出口商极有可能要承担违约和违反信用证条款的责任,从而使进口商达到欺诈的目的。

2.3明确订立信用证条款的内容应当明确地订立信用证条款,不能含糊其辞,尤其是单据条款和装运条款,更要明确、具体,避免出口商利用信用证条款的粗略、含糊而提交不符合合同要求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诈取货物款项的情况发生。

国际商会为了规范信用证格式,防止信用证条款疏忽而产生的争议,拟定了”信用证标准格式”。

3、准确选择国际贸易术语信用证贸易商在订立合同时,选择恰当的、合理的贸易术语来控制诈骗风险,是防止信用证诈骗的重要环节。

同时,可以选择有较大规模、信誉良好的船务公司租船定舱,避免与”皮包公司”性质的船东打交道,可以同时注意不租旧船,选用适宜货物特性的船型,以保障交易的安全。

浅谈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

浅谈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

浅谈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浅谈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一:引言国际贸易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支付工具,被广泛应用于跨国贸易中。

然而,信用证诈骗作为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给国际贸易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本文将对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进行深入探讨,旨在加强对该问题的认识,并提供有效的防范措施。

二:信用证诈骗的定义及形式1. 信用证诈骗的定义信用证诈骗是指通过伪造或篡改信用证文件,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违规使用信用证,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 常见的信用证诈骗形式a. 伪造信用证文件:制作虚假信用证、伪造合同、装箱单、提单等文件。

b. 改变信用证权限:更改信用证函电中的开证金额、有效期、受益人名称等关键信息。

c. 冒充受益人:以虚构或身份不明的公司名义申请信用证,骗取付款。

d. 多头转售:以相同货物多次开证并转售,获取非法利益。

e. 货物伪造:伪造货物品质、数量、产地等信息。

三:信用证诈骗的影响及防范措施1. 信用证诈骗的影响a. 经济损失:受骗的买卖双方都可能面临巨额经济损失。

b. 信任破裂:诈骗案件对于国际贸易的信任产生重大冲击。

2. 防范信用证诈骗的措施a. 严谨审查:仔细核实信用证申请人身份,并审查相关文件的真实性。

b.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中的货物、数量、单价等信息明确,并与信用证要求一致。

c. 防止伪造:加强对信用证文件真伪的辨识,例如通过技术手段验证电子信用证的真实性。

d. 提高培训与保障意识:提高相关人员的识别诈骗手段的能力,并制定相关保障措施。

四: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附件文件。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买卖双方经银行开立的一种专门用于国际贸易的付款工具。

受益人根据信用证条件提供所约定的交单和其他文件,向开证银行索取付款。

2. 诈骗(Fraud):指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伪造、欺骗、虚假陈述等手段。

六:结束语本文对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并提供了有效的防范措施,希望能够为广大国际贸易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本文概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和指示签发的书面文件,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并凭特定文件向第三方(受益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付款。

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作为信用证的中心环节,也面临着各种风险。

本文旨在探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申请人、受益人和第三方的风险,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风险的深入分析和探索,为银行开展信用证业务的风险管理提供参考和建议,以确保银行资金安全和业务稳定。

同时,本文也希望能吸引更多学者和从业者关注和反思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的风险管理问题,共同促进信用证业务的健康发展。

2、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风险信贷风险:这是银行面临的最直接、最重大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信用证申请人或受益人可能无法履行其在信用证交易中的义务,导致银行需要预付资金的可能性。

例如,如果信用证申请人破产或失去支付能力,银行可能需要向受益人付款,无法从申请人那里收回资金。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涉及银行内部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引起的风险。

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银行操作错误、系统故障或欺诈行为都可能导致损失。

例如,银行员工的不正确操作可能导致不正确的付款或拒绝付款,从而导致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

法律和合规风险:银行在处理信用证结算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

如果银行不遵守这些规定,它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差异也可能给银行带来额外的合规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波动导致银行资产价值下降的风险。

在信用证结算中,如果涉及货币兑换,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银行的收益。

经济环境的变化也可能影响信用证交易双方的支付能力。

欺诈风险:由于其独特的“有条件支付”机制,信用证结算方式容易成为欺诈行为的目标。

例如,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可能串通进行欺诈或伪造文件以骗取银行的付款。

浅议可转让信用证的风险防范

浅议可转让信用证的风险防范

浅议可转让信用证的风险防范可转让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支付方式之一,可以向卖方提供支付保障。

然而,与其他支付方式相比,可转让信用证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

首先,需要认识到可转让信用证存在的风险之一是不正当转让。

不正当转让是指信用证转让方违反信用证规定,将信用证转让给与转让规定不符合的受让方。

为了防范这一风险,转让方在转让信用证前应仔细核实受让方的身份和信誉,确保其能够履行相应的义务。

同时,可以要求受让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担保,进一步减少风险。

其次,受让方在接受可转让信用证时也需要考虑到风险。

受让方应仔细研究信用证条款,确保自己能够符合相应的要求。

在接受信用证后,受让方应及时通知转让方和开证行,并确保相关的文件和信息的准确性。

此外,还需要防范信用证中的文档风险。

文档风险是指与信用证相关的文件存在缺陷或不符合信用证要求。

为了减少文档风险,买方在开立信用证时应明确指定相应的文件,包括要求特定的文件或证明,以及明确文件的份数和要求的时限。

卖方在准备相关文件时应仔细核对信用证要求,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此外,信用证的可转让性也可能带来支付风险。

如果转让方无法履行转让义务,或受让方无法收到相应的付款,将会给交易双方带来经济损失。

为了防范这一风险,双方可以在信用证中加入相应的条款,明确转让方的责任和义务。

另外,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为交易提供额外的保障。

综上所述,可转让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防范这些风险,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仔细核实对方的身份和信誉,确保信用证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另外,双方也可以在信用证中加入相应的条款和额外的保障措施,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可转让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支付方式之一,具有灵活性和提供支付保障的特点。

然而,与其他支付方式相比,可转让信用证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

在本文中,我将继续探讨可转让信用证的风险,并提出一些防范措施。

交易信用风险的防范措施

交易信用风险的防范措施

交易信用风险的防范措施交易信用风险是指在商业交易中,买方或卖方由于无力或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而引发的风险。

为了防范交易信用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一些防范措施:1. 信用评估与预测:在与新客户进行合作之前,企业可以进行信用评估,通过了解客户的信用历史、财务状况和行业背景等信息,预测其是否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意愿。

2. 缔约条款与合同约束力: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并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约束力可以有效地约束各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有助于降低交易信用风险。

3. 预付款和保证金:在一些高风险客户或高价值交易中,要求买方提供预付款或保证金作为保障,以减少交易信用风险。

预付款和保证金的比例可以根据买方的信用评估情况来确定。

4. 分期付款和授信方式:对于一些较大规模或长期交易的合作伙伴,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或授信方式进行交易,以减少一次性支付的风险,并能及时监控和控制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风险。

5. 保险与担保:购买信用保险或寻求第三方担保机构的支持,以确保在买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赔偿或补偿。

信用保险和担保有助于降低交易信用风险,提升交易的安全性。

6. 监控和追踪:建立有效的监控和追踪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买方的付款情况和业务运营情况。

通过定期与买方进行沟通,了解其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有助于预测和避免交易信用风险的发生。

7. 多样化风险:降低交易信用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是通过多样化风险。

企业可以寻找更多的合作伙伴,扩大交易范围,以分散单一供应商或买方的风险,并减少对某个合作伙伴的依赖性。

8. 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交易双方的互信和合作意愿,提高履约的可能性。

定期开展合作伙伴的会议、培训等活动,加强沟通和合作,有助于降低交易信用风险。

9. 及时追索欠款:若买方出现付款迟延或违约行为,企业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追索欠款,并保留相关证据。

及时追索欠款可以维护企业的权益,防止交易信用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信用证诈骗行为类型、案例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行为类型、案例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行为类型、案例及防范一、信用证诈骗行为类型及、案例1、受益人自谋的信用证欺诈这是指受益人或他人以受益人的名义,用伪造或具有欺诈性陈述的单据或假货,欺诈开证行、通知行、开证申请人,以获取信用证项下的银行付款的信用证欺诈。

(1)伪造全套单据或部分单据(主要是提单)(2)在单据中作欺诈性陈述(单据是真的,货物非信用证要求的货物)(3)伪造变更信用证案例1:1985年意大利一诈骗集团,连续诈骗中国浙江温州四个钢材进口合同。

该集团挂两个牌子,一是钢村贸易公司(中间商),另一个是船务公司(承运人),利用这两个公司的身份伪造提单及其他单据,伪造租用意大利某航运公司的“欧洲快车”号轮承运,骗取买方付款1400万美元。

由于提单及其他单据全是伪造的,货物根本没有装船,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责任,买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损失难以追回。

案例2:1977年,希腊货轮“Lord Baron”号从新加坡装了500吨糖卖给索马里政府,但卖方伪造了一张载有2000吨糖的提单到银行办理了结汇,然后便逃之夭夭。

而索马里政府在付了钱以后,自然安心等待2000吨糖的到来,但当船抵港后发现只有500吨糖,于是在盛怒之下降罪于船东,立即没收了该轮并把船长收监,后来,希腊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出面交涉,索马里政府仍不予理会。

最后迫于国际舆论的压力,索马里政府才把船、人释放,但船东因此蒙受了巨大损失,而该船的船长在归途中命丧黄泉。

案例3:1987年6月10日,越南A公司与巴西B公司签订合同进口一批咖啡豆,越南A公司通过其银行向B公司开立了一份金额为USD1350000.00的即期议付信用证,7月23日,开证行收到受益人银行提交的单据,经审核为相符交单,按照惯例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付款,越南A公司携提单到约定目的港提货,被告知无该笔货物到港,经查实,发现提单为伪造单据,越南A公司才得知被受益人欺诈。

2、开证申请人自谋的信用证欺诈开证申请人自谋的信用证欺诈主要表现为欺诈人以开证申请人或假冒开证申请人的身份,用假冒信用证或“软条款”信用证等方式欺诈付款行和受益人,使受益人及付款行相信欺诈人的开证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达到诈取货物的目的。

如何防范信用证诈骗(共5则)

如何防范信用证诈骗(共5则)

如何防范信用证诈骗(共5则)第一篇:如何防范信用证诈骗前言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迅猛推进,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使得信用证支付方式逐渐成为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也使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国际交易中越来越重要。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使用都极大的提高了资金的流通效率。

信用证支付方式一方面为贸易打开了便捷之门,但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带来了苦恼。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由于商业利益的诱惑,开始从事信用证诈骗活动。

信用证诈骗的出现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破坏作用,即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对世界各国的对外贸易也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而且发展中国家往往是主要受害者,我国作为贸易大国,由于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且缺乏信用证实务人才,在处理信用证贸易事务中缺少经验,从而使得我国在信用证诈骗案件中损失颇为严重。

本文首先对信用证诈骗的特点以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阐述,其次陈述了信用证诈骗的危害,并列举了一些信用证诈骗的手段,通过以上论述使人们对信用证诈骗有所了解。

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案例,重点对信用证诈骗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防范策略。

如何防范信用证诈骗信用证诈骗是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其产生与信用证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伴随着信用证的产生而产生的一种国际犯罪形式。

信用证诈骗既离不开信用证这一对象,也离不开金融市场和国际贸易这两个特定的领域。

一、信用证诈骗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信用证诈骗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三点:①跨国性、复杂性;②手段多样性;③违法多重性。

而对于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可以概述为以下三点:①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②信用证诈骗带来的经济利益以及其风险性小;③国际社会对信用证诈骗缺少必要的制裁措施。

1.1 信用证诈骗的特点(一)跨国性、复杂性:信用证主要是用于国际贸易结算服务的,而国际贸易是在世界各国间进行的,涉及的范围极为广泛,由此发生的信用证诈骗案件一般会涉及到两个国家。

同时信用证业务涉及到众多环节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想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这些是有一定难度的,也就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漏洞。

信用证诈骗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信用证诈骗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信⽤证诈骗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随着世界经济⼀体化和⾼科技的发展,信⽤证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信⽤⽀付⼯具。

但是很多发展中国家更成为信⽤证诈骗的多发地区,那么,信⽤证诈骗及防范该怎么做?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信⽤证诈骗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信⽤证诈骗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法,利⽤信⽤证诈骗财物,数额较⼤的⾏为。

信⽤证诈骗的防范措施
信⽤证诈骗属⾼科技、⾼智能犯罪。

不能采⽤过多的⼲预⼿段,只有加强贸易商、银⾏⾃⾝防范措施、严格审查信⽤证的表⾯形式,鉴别其真伪,发现被诈骗时及时向法院申请禁令,阻⽌中国开证银⾏偿还贷款给保兑或付款银⾏,从⽽防⽌欺诈的发⽣。

防范信⽤证诈骗,银⾏主要应从诈骗的⽅式⼊⼿审查:电开信⽤证密押特征及真伪,信⽤证有⽆签字或签字能否核对,印鉴是否相符,信⽤证纸张的质量、印刷的颜⾊是否正常,正副本是否相符,是否有必备条款及内容是否⽭盾等。

贸易商应注重了解对⽅的资信情况,如公司是否存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法履⾏的条款或限制其按期履⾏合同的条款(如由对⽅签字后才能装货发运条款)等。

通过贸易商、银⾏共同把关,防⽌信⽤证诈骗的发⽣。

以上就是关于信⽤证诈骗及防范的内容介绍,信⽤证诈骗是现在很多国家常见的⼀种范围⾏为,在法律上的违约、侵权以及犯罪是并存的,因此我们要做好⼀定的防范措施来维护⾃⼰的权益。

如果你的情况⽐较复杂,店铺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国际贸易中的风险与骗局

国际贸易中的风险与骗局

国际贸易中的风险与骗局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国家之间的贸易交流与合作也日益频繁。

然而,随之而来的风险也越来越明显。

在国际贸易中,不论是作为买家还是卖家,都要面临着诸多风险与骗局。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风险与骗局,并提出预防措施。

一、信用风险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买家与卖家之间的距离较远,往往会出现信任度不高的情况。

买家或卖家有可能因各种原因,如财务问题或生产线问题等而无法履行交易协议。

这种情况被称为信用风险,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风险之一。

为了减轻信用风险,卖家可以要求买家提供担保或预付定金。

此外,通过了解买家的历史纪录和信誉度,卖家也可以降低信用风险。

二、货物运输风险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但是,由于运输中的各种因素,如天气、油价、战争等,货物可能会在运输过程中遇到各种危机,如失窃、损坏或被扣留等。

运输风险可能会导致商业上的损失,造成贸易合作的破裂。

为了规避货物运输风险,商家可以购买货物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够安全运达目的地。

此外,选择有信誉的船运公司或运输商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三、文化差异国际贸易通常涉及跨越国界的交流与合作。

在不同的国家和文化背景下,法律、商业风俗和交易方式有可能会有很大的不同。

因此,文化差异也是国际贸易中一个十分常见的风险。

商家应该在交易之前仔细研究目标国家的商业法律和风俗习惯,以了解商业的规则和做法。

此外,通过积极与当地商人交流和沟通,建立起信任和良好的业务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

四、欺诈骗局在国际贸易中,欺诈骗局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骗局多种多样,如虚假买卖合同、虚假信用证、假货、永久性订单、利用虚假公司等。

这些骗局都是以诱骗人们支付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欺诈手段来获取自己的利益。

想要预防欺诈骗局,商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购买信誉良好的追溯系统和软件,以确保交易过程的真实性。

其次,仔细阅读交易合同,特别是小字条款的内容。

最后,尽可能选择与自己熟悉的商家或还手机号的商家进行交易。

欺诈风险防范措施

欺诈风险防范措施

欺诈风险防范措施
欺诈风险防范措施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为防止诈骗、欺诈等行为而采取的一系列防范和保护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欺诈风险防范措施:
1. 加强对客户身份的验证:在进行交易前,应对客户的身份进
行验证,核对客户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确保客户的身份真实。

2. 提高警惕:在进行交易时,应提高警惕,谨慎对待来自陌生
人的交易请求,避免轻信他人,防止被骗。

3. 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包括风险评估、风
险管控、风险预警等,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的风险。

4. 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确保员工行为符合法规和道德规范,避免员工内外勾结进行欺诈行为。

5. 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
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员工对欺诈行为的识别和防范。

6. 加强技术防范: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人脸识别、声纹识
别等技术,提高交易安全性和防范欺诈的能力。

以上就是欺诈风险防范措施的一些常见方法,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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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迅猛推进,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使得信用证支付方式逐渐成为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也使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国际交易中越来越重要。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使用都极大的提高了资金的流通效率。

信用证支付方式一方面为贸易打开了便捷之门,但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带来了苦恼。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由于商业利益的诱惑,开始从事信用证诈骗活动。

信用证诈骗的出现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破坏作用,即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对世界各国的对外贸易也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而且发展中国家往往是主要受害者,我国作为贸易大国,由于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且缺乏信用证实务人才,在处理信用证贸易事务中缺少经验,从而使得我国在信用证诈骗案件中损失颇为严重。

本文首先对信用证诈骗的特点以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阐述,其次陈述了信用证诈骗的危害,并列举了一些信用证诈骗的手段,通过以上论述使人们对信用证诈骗有所了解。

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案例,重点对信用证诈骗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防范策略。

如何防范信用证诈骗信用证诈骗是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其产生与信用证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伴随着信用证的产生而产生的一种国际犯罪形式。

信用证诈骗既离不开信用证这一对象,也离不开金融市场和国际贸易这两个特定的领域。

一、信用证诈骗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信用证诈骗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三点:①跨国性、复杂性;②手段多样性;③违法多重性。

而对于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可以概述为以下三点:①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②信用证诈骗带来的经济利益以及其风险性小;③国际社会对信用证诈骗缺少必要的制裁措施。

1.1 信用证诈骗的特点(一)跨国性、复杂性:信用证主要是用于国际贸易结算服务的,而国际贸易是在世界各国间进行的,涉及的范围极为广泛,由此发生的信用证诈骗案件一般会涉及到两个国家。

同时信用证业务涉及到众多环节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想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这些是有一定难度的,也就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漏洞。

(二)手段多样性:当今先进的科技水平,使得伪造相关单据文件变得易如反掌,从而为不法分子成功实施诈骗行为提供了方便。

(三)违法的多重性:一般来说,信用证诈骗不仅具有犯罪性质,而且具有民商法意义上的违约和侵权性质,构成多重的违法性1.2信用证诈骗产生的原因(一)独立性原则:指跟单信用证独立于其所存在的基础合同,即使跟单信用证中包含有对合同条款的引用,开证行也与基础合同无关,不受合同内容的约束。

而这正是信用证诈骗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信用证欺诈活动可获得相当丰厚的经济利益,而风险较小。

欺诈者无需花费重大成本,只要伪造一套单据,便有可能获得巨额款项。

在当今社会,科技相对发达,伪造一份文件基本不是问题。

而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单据一般也无统一固定的格式,这就使不法分子伪造出来的单据更加难辨真假,更容易使当事人上当受骗。

(三)国际社会对从事信用证欺诈活动者尚无有力制裁措施,在司法管辖权、法律适用、国际司法协助及引渡等问题上尚未形成一致作法。

二、信用证诈骗的危害信用证诈骗对申请人的危害非常巨大,甚至会导致其破产。

如果申请人遭遇信用证诈骗,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如果保险的货物不存在,或者在其质量与数量上有重大出入,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

信用证诈骗会给开证行带来巨额资金及信誉损失,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实质上就是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诈骗。

信用证诈骗还会对受害方所在国的经济、贸易发展有极大危害。

就我国而言,据统计,截止2004年,我国外贸出口未收账款超过100亿美元,其中属于恶意诈骗的就高达60%,我国每年因信用证诈骗造成的银行垫款达数十亿元,被骗的货物无法估计。

例如“1984年我国有关部门与外商签订进口钢材合同,并租用意大利某航运公司的‘欧洲快车’号轮承运,该船运公司签发假提单进行诈骗,给我国造成1400万美元的损失。

”“1992年世界最大的汽车制造商——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一起精心策划的信用证诈骗案中被骗4.36亿美元。

”“1996年7月至10月期间,香港商人郑大川采取伪造提单、发票、产地证明、装箱单、质检证明、运输单、受益证明等信用证附随单据的手段进行信用证诈骗,诈骗金额共计886.95万余美元,折兑人民币7383.9万余元。

”三、信用证诈骗手段分析3.1利用“软条款”为了结汇有保障,出口商一般都选择跟单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但是如果信用证里含有软条款(SOFT CLAUSES),这票业务就会变银行信用为商业信用,保障就会成为泡影。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也被称为“陷阱条款”(Pitfall Clause),是指在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加列一种条款,使出口商不能如期发货,据此条款开证申请人(买方)或开证行具有单方面随时解除付款责任的主动权,即买方完全控制整笔交易,受益人处于受制人的地位,是否付款完全取决于买方的意愿。

3.2伪造保兑信用证伪造保兑信用证是指诈骗分子在提供假信用证的基础上,为获得出口方的信任,蓄意伪造国际大银行的保兑函,以达到骗取出口方大量出口货物的目的。

这种诈骗常常有如下特征:1、信用证的开证行为假冒或根本无法查实的银行;2、假借国际著名的银行为保兑行,以增加欺骗性;3、保兑函另开寄来,其签名为伪冒签字;4、贸易双方事先并不了解,仅通过中介人相识;5、来证金额较大,且装运有效期较短。

3.3涂改信用证所谓“涂改信用证诈骗”,是指诈骗分子将过期失效的信用证刻意涂改,变更原证的金额、装运期和受益人名称,并直接邮寄或面交受益人,以骗取出口货物,或诱使出口方向其开立信用证,骗取银行融资。

这种诈骗往往有以下特征:1.原信用证为信开方式,以便于涂改;2.涂改内容为信用证金额、装运期及受益人名称;3.信用证涂改之处无开证行证实;4.信用证不经通知行通知,而直接交给受益人;5.金额巨大,以诈取暴利。

3.4伪造修改书所谓“伪造信用证修改书诈骗" 是指诈骗分子不经开证行而径向通知行或受益人发出信用证修改书,企图钻出口方空子,引诱受益人发货,以骗取出口货物。

这种诈骗带有如下特征:1.原证虽是真实、合法的,但含有某些制约受益人权利的条款;2.修改书以电报或电传方式发出,且盗用其他银行的密押或借用原证密码;3.修改书不通过开证行开出,而直接发给通知行或受益人;4.证内规定装运后邮寄一份正本提单给申请人;5.来证装运、效期较短,以迫使受益人仓促发货。

四、信用证诈骗的防范策略随着信用证诈骗案件的频繁发生,已经让人们认识到了它的危害性,为了有效防范信用证诈骗,本文提出了一些防范信用证诈骗的策略。

4.1买方的防范策略买方要想做到最大限度地防范信用证诈骗,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①买方在选择交易对象的时候,尽量选择在国际上有一定声望或者信誉的公司作为合作伙伴。

这是买方“把关”的第一步,实际上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②买方在与对方进行贸易时,如果认为卖方有可疑之处,应及早采取措施。

如:可以要求使用FOB术语,借以加以试探,因为大部分提单是在CIF或CFR 情况下进行的。

在上述两种术语下,由卖方负责装运,利用假提单进行诈骗就容易得多,而在FOB下就难了。

案例:某贸易公司从欧洲进口一批医疗机械,价值100万美元。

根据卖方提供的信息,船已开出。

不久,进口方收到从开证银行送来的正本单据,经审核单据无误后,便将货款及时付给了银行。

进口公司手持单据等待货物的到来,并到国内外轮代理公司不断打听该船的消息,开始这艘海轮与国内的外轮代理公司有电讯联系,但到了我国公海附近信息就断了,不久便得知这艘海轮神秘失踪。

这张提单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头提单,花100万美元买的医疗设备也付之东流了。

分析:在签订合同时就把价格条款定为FOB或FCA,由进口方租船订舱。

如合同中价格条款是CIF或CNF,装运前,进口方要求出口方必须把装船通知发过来,告知进口方船名、航次、装船日期和目的港货代名址。

也可以要求出口方把单据传真给进口商或扫描电邮过来,这样,进口方在正本单据未到开证行以前就可以查询到货物的情况。

总之,进口方一定要在付款前查清货物的下落。

③买方尽量采用远期支付方式,即在信用证条款中规定开立远期付款或承兑汇票。

这样,即使诈骗情形出现,卖方仍未能获得支付。

另一方面可以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取证以申请一项法律禁令,同时在很多情况下会使诈骗者心虚而知难后退。

4.2卖方的防范策略卖方要想做到最大限度地防范信用证诈骗,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①慎重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信用证条款。

买卖合同是约束买卖双方贸易行为的契约性文件,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要求索赔。

出口商为了防止进口商利用信用证“软条款”对其进行欺诈,在订立信用证条款时候应当慎重,仔细推敲,尽量不接受“软条款”,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应当克服急于出口创汇而忽视风险防范的心态。

②严格审核信用证,认真制作单据。

出口商在收到银行交来的信用证之后,应当比照买卖合同全面审核,以防假冒信用证或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有“软条款”。

同时,对信用证所要求的一系列单据应当认真制作,保证单证之间以及单单之间的严格相符,以免给对方造成拒付的机会。

案例:2004年3月,某出口公司收到美国进口商的信用证,信用证中规定单据中要求出口方要提供正本的SHIPMENT APPROVAL ISSUED BY TWO REPRESENTATIVES OF THE APPLICANT WHOSE NAMES SHOULD BE INCONFIRMITY WITH THE RECORO OF THE OPENING BANK.(汉译:正本货物运输同意书必须由申请人的两位代表出具,他们的姓名必须与开证行记录一致。

)在审核信用证时,这个条款没有引起卖方的注意,认为等货物出口后,进口商一定会出具的。

但货发出后,进口商却不理不睬,经出口商多次催促,买方终于寄来正本的SHIPMENT APPROVAL。

议付行把单据与SHIPMENT APPROVAL一起寄到开证行,却遭到开证行的拒付。

理由是单据上的签名与留在开证行的记录不一致。

后经出口商与买方反复商量,同意降价5000美元,买方才同意付款。

分析:对于信用证中出口商无法控制的条款,一定要在发货前让开证申请人删去,否则,到货物发出后,出口商就无法左右其结果了。

当审核出信用证中可能有风险的条款时,就得坚持让买方改证,或者事先让进口商把签字通过开证行以改证的方式通知到出口商。

4.3银行的防范的策略对于信用证欺诈的防范,银行在其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有效地发挥银行的把关作用,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①银行作为信用证的开证行或通知行,都应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为客户提供有效、周到的服务。

通知行在收到信用证之后必须核对签字或密押,确定真实无疑,杜绝假冒信用证。

在受益人经验不足,不知道如何审证时,银行应对收到信用证的延误、残缺或其他差错向开证行进行查询与澄清,避免“软条款”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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