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word版(含路线图评分表)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编订:XXXXXXXX20XX年XX月XX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简易版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简易版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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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场车作业人员包括以下人员:(一)场车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场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二)场车维修人员,是指从事场车车辆维修的人员(三)场车司机,是指从事场车驾驶、操纵的人员,分为叉车司机、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取得内燃观光车司机项目作业人员证的,可以驾驶蓄电池观光车。
第三条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首次取证时);(二)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场车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2年以上(含2年)场车相关工作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四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四)具有符合本大纲第五条要求的操作技能方面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历;(五)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场(厂)内机动车辆考核标准
Hale Waihona Puke 103场(厂)内机动车辆应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使用。
外观检查,查验牌照的正确悬挂安装位置,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粘贴在显眼的位置,一项不符合扣2.5分。
5
4
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按照《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实施交通安全管理。
5
合计
100
检查是否制定常规检查制度、维护档案,检查《场(厂)车定期维护表》、《场(厂)车运行故障记录》。少一个记录扣2.5分。
5
8
行驶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车辆,必须符合防爆的特殊安全要求。
外观检查,查验相关合格证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5
9
发动机起动和熄火正常,运转平稳,没有异响。
观察操作试验,不符合要求扣5分。
观察操作试验,不符合要求扣5分。
5
序号
考评内容
考评说明
应得分
实得分
扣分原因
14
场(厂)内机动车辆必须设置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效能试验制动可靠有效,点制动无跑偏现象。
观察操作试验,未设置制动装置,扣15分。制动效能和制动跑偏,各扣5分。
15
15
场(厂)内机动车辆的货叉不得有裂纹。
外观检验,不符合要求扣5分。
检查现场的交通安全标志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项不符合扣2.5分。
5
5
在用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检查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超期扣5分。
5
6
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检查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无证扣5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试作业指导书前言2011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考核大纲起草任务书.2011年9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考核大纲制定的原则、主要内容和问题、结构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2011年11月,起草组在广西柳州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过讨论,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并于2012年1月完成考核大纲的征求意见稿。
2012年X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XXXX〕XX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12年X月,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2012年X月X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本考核大纲明确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的基本要求,包括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法规知识等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要求,为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提供了依据。
本考核大纲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目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1)附件 A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3)附件 B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实际管理能力…………………………(5)附件 C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修人员理论知识 (6)附件 D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修人员实际操作技能………………………………(8) 附件 E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理论知识 (10)附件 F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实际操作技能 (12)叉车场地考试评分表 (17)附录f—1附录f—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场地考试评分表 (18)2附录f—观光车场地考试评分表 (19)3附录f-4 叉车厂内道路考试评分表 (20)附录f—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厂内道路考试评分表 (21)5观光车(适用于内燃观光车和蓄电池观光车)厂内道路考试评分表附录f—6 (23)附件 G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考试机构基本条件 (2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大纲.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所规定的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实用版
YF-ED-J3613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实用版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实用版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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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场车作业人员包括以下人员:(一)场车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场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二)场车维修人员,是指从事场车车辆维修的人员(三)场车司机,是指从事场车驾驶、操纵的人员,分为叉车司机、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取得内燃观光车司机项目作业人员证的,可以驾驶蓄电池观光车。
第三条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首次取证时);(二)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场车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2年以上(含2年)场车相关工作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评分表
10
8
槽车、油车
1.没有防静电装置,接地链不符合要求的各扣10分
2.没定期检查导静电性能,又无记录扣10分
10
合计
100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6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离合器
1.离合器分离不彻底,有异常声响扣8分
2.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不符合要求扣8分
15
2
转向装置
1.转向盘有缺损扣8分
2.转向器装配不正确,锁止不齐全,有卡阻现象扣8分
3.转向盘自由转动量大于30°扣8分
15
3
油箱
1.油箱和各机件有渗漏现象扣10分
10
4
制动装置
1.制动距离不符合要求扣10分
2.手制动在20%的坡道上有溜滑扣10分
15
5
仪表、照明及各附属装置
1.各种仪表不良好扣10分
2.各种照明不齐全扣10分
3.灯罩玻璃颜色不符合要求扣10分
15
6
车辆检验
1.未经车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扣10分
10
7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传动、行驶
系原件
1.传动、行驶系统各机构连接不牢扣10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
附件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场车作业人员包括以下人员:(一)场车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场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二)场车维修人员,是指从事场车车辆维修的人员(三)场车司机,是指从事场车驾驶、操纵的人员,分为叉车司机、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取得内燃观光车司机项目作业人员证的,可以驾驶蓄电池观光车。
第三条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首次取证时);(二)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场车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2年以上(含2年)场车相关工作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四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四)具有符合本大纲第五条要求的操作技能方面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历;(五)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五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的操作技能方面安全技术培训经历要求如下:(一)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维修人员,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维修人员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二)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叉车司机指导下,进行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三)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指导下,进行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驾驶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持有车型为B2以上(含B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四)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相应司机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驾驶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持有车型为B1以上(含B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叉车作业人员新考纲
附件9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作业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场车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四条场车作业人员的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具体考试内容见附件A至附件C。
考试方式如下:(一)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注1:不能利用虚拟机代替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第五条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30%,安全知识占40%,法规知识占10%。
理论知识考试的题型包含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第六条场车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由具体的线路和项目组成。
叉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包括场地考试和场内道路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见附件B;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是指场内道路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见附件C。
叉车考生只有在场地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场内道路考试。
第七条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70分合格。
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全部合格,则综合评定为合格。
第八条本大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大纲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A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理论知识A1 基础知识A1.1 燃油的牌号、性能及应用。
A1.2 润滑油(脂)的牌号、性能及应用知识。
A1.3 轮胎的使用常识。
A1.4 交通法规和作业场所标识。
A1.5 场车的基本原理与工作条件。
A2 专业知识A2.1 场车的分类。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word版(含路线图评分表)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试大纲1.申请人专项要求(1)无色盲、色弱,四肢健全,身体无运动功能障碍;(2)具有相应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法规标准知识,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2.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应当采用“机考化”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注M-1)。
注M-1:不能利用虚拟机代替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3.理论知识考试内容比例和要求理论知识考试,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见本大纲附录A,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基础知识占10%,专业知识占30%,安全知识占40%,法规标准知识占20%。
理论知识考试,考试题型包含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题目数量为100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
4.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内容比例和要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由具体的线路和项目组成。
叉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包括场地考试和场内道路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见本大纲附录B;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是指场内道路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见附件C。
叉车考生只有在场地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场内道路考试。
持有B1以上(B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观光车和观光车列车考生可以免考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按指定型式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考试,其他型式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实际操作技能由用人单位负责培训。
附件A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理论知识A1 基础知识(1)燃油的牌号、性能及应用;(2)润滑油(脂)的牌号、性能及应用知识;(3)轮胎的使用常识;(4)交通法规和作业场所标识;(5)场车的基本原理与工作条件。
A2 专业知识A2.1 场车的分类A2.2 场车的主要参数和术语A2.3 场车的基本结构A2.4 场车操纵装置(1)行车制动操纵装置;(2)驻车制动操纵装置;(3)转向操纵装置;(4)换向、换挡操纵装置;(5)工作装置操纵装置。
质检特函[2013]84号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试行)等4个考核大纲的通知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试行)等4个考核大纲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13〕84号)国质检特函〔2013〕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考试机构的考试工作,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0号)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质检总局2011年第95号公告)的规定,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试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试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和《锅炉能效测试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转发至相关考试机构。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质检总局2013年2月7日附件1: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考核工作,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大纲。
第二条本考核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是指生产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质量管理负责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职责如下:(一)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产品(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方面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产品(工程)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符合要求;(二)积极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责任,传达、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有关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三)积极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努力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四)分管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工作,对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负责。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
附件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场车作业人员包括以下人员:(一)场车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场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二)场车维修人员,是指从事场车车辆维修的人员(三)场车司机,是指从事场车驾驶、操纵的人员,分为叉车司机、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取得内燃观光车司机项目作业人员证的,可以驾驶蓄电池观光车。
第三条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首次取证时);(二)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场车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2年以上(含2年)场车相关工作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四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四)具有符合本大纲第五条要求的操作技能方面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历;(五)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五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的操作技能方面安全技术培训经历要求如下:(一)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维修人员,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维修人员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二)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叉车司机指导下,进行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三)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指导下,进行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驾驶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持有车型为B2以上(含B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四)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应月以上(含3个月)的驾驶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持有车型为B1以上(含B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试作业指导书前言2011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考核大纲起草任务书.2011年9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考核大纲制定的原则、主要内容和问题、结构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2011年11月,起草组在广西柳州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过讨论,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并于2012年1月完成考核大纲的征求意见稿。
2012年X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XXXX〕XX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12年X月,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2012年X月X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本考核大纲明确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的基本要求,包括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法规知识等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要求,为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提供了依据。
本考核大纲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目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1)附件 A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3)附件 B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实际管理能力…………………………(5)附件 C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修人员理论知识 (6)附件 D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修人员实际操作技能………………………………(8) 附件 E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理论知识 (10)附件 F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实际操作技能 (12)叉车场地考试评分表 (17)附录f—1附录f—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场地考试评分表 (18)2附录f—观光车场地考试评分表 (19)3附录f-4 叉车厂内道路考试评分表 (20)附录f—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厂内道路考试评分表 (21)5观光车(适用于内燃观光车和蓄电池观光车)厂内道路考试评分表附录f—6 (23)附件 G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考试机构基本条件 (2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大纲.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所规定的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
本大纲规定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1、适用范围
只在企业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不含矿山)。
2、驾驶人员基本条件
2、1年满18周岁(初学驾驶者不得超过45岁)。
2、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3身高1.50米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的,1.60米以上);双目视力均0.7以上(包括矫正视力);无色盲、色弱;左右耳距音叉0.50米能辨清声音方向;心、肺、血压正
常;无癫痫、精神病、突发性昏厥及其它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2、4学徒期满并具有独立驾驶的能力。
3、培训要求
3、1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3、2采用省级劳动部门指定的统一培训教材。
4、安全技术理论培训考核
4、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的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
4、2厂内交通安全标志。
4、3安全驾驶操作技术。
4、4机动车辆的主要构造、性能。
4、5机动车辆的机械、电气和液压基本知识。
4、6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装置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
4、7机动车辆一般常见故障的判断与排除方法。
4、8机动车辆的一般维护、保养知识。
4、9车辆消防常识。
4、10典型事故案例解析。
5、实际操作培训考核
场内和道路驾驶的培训考核按GB11342-89《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执行。
场车驾驶员实操考核标准及技术规范--N2
场(厂)内专用机动场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规范指引(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要求,场车操作人员实际技能考试,包括场地考试(桩考)和场内道路考试(路考)。
场地考试是指司机在相对封闭的、狭小的专用考试区域内,完成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作业等规定项目的考试。
场内道路考试是指司机在具有弯道、坡道、厂内交通标线、指示标志等特殊的、距离较长的专用考试区域内,完成起步、加减档变换、转向、坡道定点停车、调头、停车等项目的考试。
场地考试是在专用的考试场地进行,场内道路考试是在类似实际的道路上进行,场地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场内道路考试。
一、场地考试考核司机对场车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作业等基本操作的熟练程度,并观察其判断和控制能力。
考试采用单独驾驶的方式,按照所考车型规定的线路,完成规定的项目。
(一)叉车叉车场地考试线路如图1:图1 叉车场地考试线路图1.要求及说明(1)乙丙库堆垛架设定两层,乙库各层高度分别为0m(地面)和1.5m,丙库各层高度分别为0.5m和2m(堆垛架具体尺寸详见图7);(2)堆垛物件的高度不低于0.5m(堆垛物具体尺寸详见图8);(3)车长L包括货叉的长度。
2.考试流程司机顺序完成以下考试流程动作,即完成该项目考试:甲库起步前进至乙库,叉起堆垛物件后退离开堆垛架前进将堆垛物件堆放至堆垛架另一层后退至丁库前进至丙库,叉起堆垛物件后退离开堆垛架前进将堆垛物件堆放至堆垛架另一层后退至甲库停车结束。
3.评分叉车场地考试评分表见附表(二)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1.考试线路图国家考核大纲提供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场地考试线路图如图2.1所示。
场地试运行中,发现大部分观光车最小转弯半径远超出原图中允许的尺寸规定,因而无法前车转入丙库,倒车转入丁库(包括前车入乙库,倒车入甲库乙库),在场地图形形状和大部分尺寸不变的情况下,转弯入库的尺寸按照车辆的最小转弯半径来确定比较科学。
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作业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厂内机动车辆作业考核。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满18岁;(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厂内机动车辆司机:身高1.50米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的,1.60米以上);双目视力均0.7以上(包括矫正视力);无色盲、色弱;左右耳距音叉0.50米能辨清声音方向;心、肺、血压正常;无癫痫、精神病、突发性昏厥及其它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具有独立驾驶的能力。
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人员: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机动车辆维修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安全技术知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考试内容见附件1。
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为:(一)基本知识,占总分的10%(二)专业与安全知识,占总分的70%(三)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知识,占总分的20%;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在操作现场进行,考试内容见附件2。
第五条本大纲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大纲自2006年 7月 1日起实施附件1-1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一、基本知识(一)厂内机动车辆分类。
(二)各种机动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
(三)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驾驶。
1.交通标志;2.安全驾驶知识;二、专业与安全知识(一)厂内道路运输安全规程;(二)车辆驾驶安全操作规程;(三)机动车辆的主要构造、性能。
(四)机动车辆的机械、电气和液压基本知识。
(五)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装置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
(六)机动车辆一般常见故障的判断与排除方法。
(七)机动车辆的一般维护、保养知识。
(八)典型事故案例解析。
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第一部分考试目的与对象1.1 考试目的该考核大纲是为了规范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业素养、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对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和管理,保证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营。
1.2 考核对象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二部分考核科目和内容2.1 考核科目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操作。
2.2 考核内容(1)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1.了解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特点和结构;2.熟悉《内专用机动车辆通行条件》、《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3.掌握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4.了解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原因和预防措施;5.掌握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等工作技能;6.掌握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方法;7.了解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装备的使用和维护方法;8.掌握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工作要求。
(2)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操作1.了解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特点和结构;2.熟悉《内专用机动车辆通行条件》、《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3.掌握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操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4.了解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规范和安全技术;5.掌握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技能和操作方法;6.掌握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操作的考核标准和要求。
第三部分考试方式和评分标准3.1 考试方式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考核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操作考核采取上机模拟和现场操作的方式。
3.2 评分标准进入考场前,考生应凭身份证、驾驶证以及相关培训和考核证明材料进行报到。
考试的评分标准按照试题难易程度、试题得分点分值、试题互动关系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逐项考量加权得出。
(1)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分标准通过考试的考生,按照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根据规定的分数线进行颁发合格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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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试大纲1.申请人专项要求(1)无色盲、色弱,四肢健全,身体无运动功能障碍;(2)具有相应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法规标准知识,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2.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应当采用“机考化”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注M-1)。
注M-1:不能利用虚拟机代替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3.理论知识考试内容比例和要求理论知识考试,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见本大纲附录A,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基础知识占10%,专业知识占30%,安全知识占40%,法规标准知识占20%。
理论知识考试,考试题型包含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题目数量为100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
4.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内容比例和要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由具体的线路和项目组成。
叉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包括场地考试和场内道路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见本大纲附录B;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是指场内道路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见附件C。
叉车考生只有在场地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场内道路考试。
持有B1以上(B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观光车和观光车列车考生可以免考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按指定型式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考试,其他型式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实际操作技能由用人单位负责培训。
附件A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理论知识A1 基础知识(1)燃油的牌号、性能及应用;(2)润滑油(脂)的牌号、性能及应用知识;(3)轮胎的使用常识;(4)交通法规和作业场所标识;(5)场车的基本原理与工作条件。
A2 专业知识A2.1 场车的分类A2.2 场车的主要参数和术语A2.3 场车的基本结构A2.4 场车操纵装置(1)行车制动操纵装置;(2)驻车制动操纵装置;(3)转向操纵装置;(4)换向、换挡操纵装置;(5)工作装置操纵装置。
A2.5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仪表功能。
A2.6 蓄电池的正确使用。
A2.7 维护保养及简单故障排除。
A3 安全知识(1)安全使用要求。
(2)司机职责。
(3)安全操作规程和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4)场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例行检查。
(5)常见故障和危险工况的辨识。
(6)场内道路安全知识(7)事故应急处置。
A4 法规标准知识(1)《特种设备安全法》;(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4)《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附件B叉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B1 基本要求B1.1 考试用车要求场地考试和场内道路考试均采用额定起重量不小于2t、带离合器的机械传动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货叉长度限定为1.0m~1.3m。
B1.2 场地考试用考试场地要求(1)场内地面平坦,相对封闭;(2)桩位、标线规范、清晰;(3)考试场地不小于400m2;(4)考试场地应有足够的堆垛净高度,堆垛净空高度不低于(h+0.5)m。
其中,h指叉车最大起升时全高。
B1.3 场内道路考试用道路要求场内道路考试用道路应当地面平坦,相对封闭,并且至少设置以下内容:(1)弯道,至少包括一个直角转弯,直角转弯尺寸如图B-1;(2)坡道,坡道长度不小于2L米,坡顶水平路面长度不小于2L米,宽度不小于(B+1)米,坡度为10%,并在坡沿设置不低于0.5m的护轮墙;(3)交通标志标线,至少包括转弯标志、限速标志、禁止停车标志、坡道停车标志以及停车线。
说明:——道路边缘线;LB—路宽,车轴距加1m;LL—路长,大于等于1.5L。
注B-2:本大纲中所有的L为考试用车的车长(叉车车长包括货叉长度);B为考试用车的车宽(不包括后视镜)。
B2 场地考试考核考生场车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作业等基本操作的熟练和规范程度,并观察其判断和控制能力。
考试采用单独驾驶的方式,按照规定的线路,完成规定的项目。
B2.1 考试线路图叉车场地考试线路如图B-2所示。
注B-3:(1)乙丙库堆垛架设定两层,乙库各层高度分别为0m(地面)和1.5m,丙库各层高度分别为0.5m和2m;(2)堆垛物件的高度不低于0.5m。
(3)图中单位为m。
B2.2 考试流程考生顺序完成以下考试流程动作,即完成该项目考试:甲库起步前进至乙库,拆垛堆垛物件1 后退至丁库前进至丙库并将堆垛物件1堆垛至空位后退至货叉完全退出堆垛架前进并拆垛堆垛物件2 后退至甲库前进至乙库并将堆垛物件2堆垛至原空位后退至甲库停车结束。
其中,堆垛物件的动作过程如图B-3所示。
图B-3 堆垛物件动作过程图示B2.3 评分叉车场地考试评分表见附录b1。
B3 场内道路考试考察考生在场内道路中起步、加减档变换、转向、直角转弯、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调头、停车等技术应变能力,遵守交通法规及《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和实际驾驶技术水平。
考试由考生驾驶、操纵叉车,根据考评员或考试系统的指示,完成道路行驶的相关动作。
场内道路考试时,叉车行驶距离应当不小于150m。
B3.1 考试要求要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完成以下动作,并观察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及《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考生检查车辆门架起升后倾松开驻车制动,鸣号起步按照厂区规定和考评员指示完成加减档变换、转向、直角转弯、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调头等动作停车,门架下降前倾拉紧驻车制动、熄火、拔下钥匙。
其中直角转弯规定线路如图B-4,行驶过程中,不允许车轮压到或超出道路边缘线,并且按照规定线路一次完成。
B3.2 评分叉车场内道路考试评分表见附录b2。
B4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综合评定场地考试、场内道路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70分合格。
场地考试、场内道路考试成绩均合格,则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综合评定为合格。
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允许申请补考1次。
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重新申请考试。
说明:—前进线;——道路边缘线。
图B-4 直角转弯线路图附件C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C1 基本要求C1.1 考试用车要求考试采用10座以上(含10座)的、带离合器的机械传动的观光车。
C1.2 场内道路考试用道路要求场内道路考试用道路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地面平坦,相对封闭;(2)桩位和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规范、清晰。
同时,应当至少设置以下项目或设施:(1)弯道,并至少包括一个直角转弯(尺寸要求见图B-1);(2)坡道,坡道长度不小于2L米,坡顶水平长度不小于2L米,宽度不小于(B+1)米,坡度为10%,并在坡沿设置不低于0.5m的护轮墙;(3)交通标志标线,至少包括转弯标志、限速标志、禁止停车标志、坡道停车标志以及停车线;(4)停车库(起点、终点),尺寸见图C-1;图C-1 停车库(起点、终点)尺寸说明:○—桩杆;------—库边缘线;━—道路边缘线;LB—道路宽,取值(1.5B+0.8)m;KL—库长,取值(1.5L+1)m;KB—库宽,取值(B+0.8)m (5)限宽桩,尺寸见图C-2;说明:○—桩杆;━—道路边缘线;KL—两桩间垂直长度:取值(2L-B+1.5)m;KB—两桩间垂直宽度:取值(B+0.9)m。
图C-2 限宽桩尺寸(6)倒车库,尺寸见图C-3;说明:○—桩杆;—库边缘线;—倒车控制线;━—道路边缘线;KL—库长,取值(L+0.7)m;KB—库宽,取值(B+0.8)m;LB—道路宽,取值1.5L;H—控制线距车库距离,取值1.5L。
图C-3 倒车库尺寸C2 场内道路考试考察考生在场内道路中起步、加减档变换、转向、直角转弯、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调头、停车、限宽绕桩行驶、侧方停车、倒车入库等动作及应变能力,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和实际驾驶技术水平。
考试采用考生和考评员同乘考试车辆的方式(若采用系统自动评分时,考评员可不随车),由考生驾驶、操纵所考车型,根据考评员或考试系统的指示,完成考试规定的相关动作。
考试时,观光车行驶距离应当不小于200m。
C2.1 考试要求要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完成以下动作:(1)考生检查车辆、松开驻车制动,从停车库鸣号起步;(2)按照考评员指示及厂区规定进行操作,并至少完成加减档变换、转向、直角转弯、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调头、限宽绕桩行驶、倒车入库等动作;(3)侧方停车入库;(4)拉紧驻车制动、熄火、拔下钥匙。
在直角转弯、限宽绕桩行驶、侧方停车、倒车入库动作时,不允许车轮压到或超出道路边缘线,并且按照规定线路一次完成。
直角转弯线路要求见图B-4,其他线路要求见图C-4,C-5,C-6。
说明:○—桩杆;------━—道路边缘线;—前进线,考试开始,出库行驶线路;—倒车线,考试结束,侧方停车入库行驶线路图C-4 停车库行驶线路图C2.2 评分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评分表见附录c1。
说明:○—桩杆;━—道路边缘线;—前进线图C-5 限宽绕桩行驶线路图说明:○—桩杆;—库边缘线;—倒车控制线;━—道路边缘线;—前进线;—倒车线。
图C-6 倒车入库行驶线路图附录b1叉车场地考试评分表叉车场地考试评分表(续)附录b2叉车场内道路考试评分表附录c1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