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进行填补空白的研究——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课题组专访
浅论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浅论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目录一、我国刑法中精神病人的范围及定义(一)精神病的概念(二)我国刑法中精神病的定义(三)影响刑事责任的精神病的范围二、刑事责任能力概述(一)刑事责任能力的界定(二)刑事责任能力的构成要素(三)刑事责任的分类三、国内外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一)国外对精神障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规定(二)国内的相关规定(三)探讨国外可借鉴的规定四、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一)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等级划分(二)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判定标准(三)精神障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一、我国刑法中精神病人的范围及定义(一)精神病的概念从医学上讲,精神病是指由于生物的,心理的或社会的,文化的有害因素作用于个体,直接或间接影响了脑的功能,出现心理或行为偏离正常,从而使本人感到痛苦,或使其社会适应能力受到明显损害。
精神病存在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
狭义的精神病是指精神病性障碍(psychoses),是一些最为严重的精神疾病的总称,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躁狂抑郁症)、精神病性抑郁等,以出现幻觉、妄想症状等精神病性症状为主要特征。
患此类疾病的病人会报告看到一些画面或听到一些声音,但实际上并不存在物理刺激源;描述一些自己坚信不移的事情如被迫害,但完全不存在事实依据。
精神病性障碍严重损害了病人的现实检验能力,病人眼中的世界违反现实、异于常人,引发病人各种怪异行为,旁人无法理解认为是“发疯”,而病人本人并不自知。
广义概念为精神病是泛指各种以精神异常为表现特征的精神障碍,包括重型精神障碍,也包括轻型精神障碍;既包括持久性精神障碍,也包括间歇性精神障碍;既包括内源性的精神疾病患者,也包括其它各种原因引起的精神活动改变者。
综上,精神病人泛指以各种精神活动异常为表现特征,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二版)》(CCMD-2-R)者。
(二)我国刑法中精神病的定义在法学上,一般将凡是能使个体在实施危害行为时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受到损害的各种精神异常,不论是慢性的或者是暂时性的,先天的或者后天的,器质性的或者功能性的,重的或轻的,统称为精神病。
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
部分 部分
充分 充分
8 作案当时情绪反应 9 作案后逃避责任
强烈,但 与环境不 相适应 无
轻中,但与环 境不相适应
可疑
强烈,与环境 相适应
部分
轻中,与环境 相适应
严密
无情绪反应
10 审讯或检查时掩盖 作案事实 11 审讯或检查时有伪 装 12 作案后果的正确估 计 13 作案行为的罪错性 认识 14 生活自理能力损害
无 无 无 无 严重
可疑 可疑 可疑 可疑 中度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轻度
严密 严密 完全 完全 无
15 工作学习能力的损 严重
中度
轻度
无
害
16
严重
Hale Waihona Puke 部分无17 现实检验能力损害 严重
中度
轻度
稍微
无
18 自我控制能力损害 严重
中度
轻度
稍微
无
总分
分。
责任能力判断:总分 15 分以下为无责任能力,16-23 分为小部分责任能力,部分责任能力为 24-28 分,29-36 分为大部分责任能力,37 分以上为完全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条目
1 现实作案动机 2 作案前先兆 3 作案的诱因 4 作案时间选择性
0 病理 无 无 无
1 不明 可疑 可疑 临时
评分
2
3
4
部分现实
完全现实
明确有
部分
现实
部分
充分
得分
5 作案地点选择性
无
临时
部分
充分
6 作案对象选择性
无
7 作案工具选择性
无
临时 临时
刑法中的精神病鉴定精神疾病与刑事责任能力的评估与处理
刑法中的精神病鉴定精神疾病与刑事责任能力的评估与处理刑法中的精神病鉴定——精神疾病与刑事责任能力的评估与处理摘要:精神疾病是影响人们心智状态和行为的重要因素。
在刑事案件中,精神病鉴定是评估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探讨精神疾病在刑事案件中的评估与处理,包括精神病鉴定的程序和标准、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认定、不适用刑事责任和刑罚种类选择等问题。
一、精神病鉴定的程序和标准1. 鉴定程序精神病鉴定程序包括临床观察、诊断、鉴定和评估等环节。
被鉴定对象需要经过详细的个案调查,并接受专业医师的诊断与评估。
2. 鉴定标准精神病鉴定的标准主要包括诊断法定精神疾病、判断刑事责任能力和评估疾病影响力等。
鉴定过程要求准确、客观,以科学的方法评估被告人的精神状况。
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认定1. 定罪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关系刑法要求被告人在犯罪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后果,并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和意志力。
精神病患者的病情程度和对刑事责任的影响是评判刑事责任能力的主要因素。
2. 刑事责任认定的原则刑事责任认定应遵循精神病患者疾病程度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对社会危害性和社会防范性的综合评估。
同时,也应充分考虑犯罪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因素。
三、不适用刑事责任和刑罚种类选择1. 不适用刑事责任的情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丧失或部分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应予以不适用刑事责任的处理,将其送往精神卫生机构接受医学治疗和教育。
2. 刑罚种类选择的原则当精神病患者被认定有刑事责任能力时,判决宜基于对其社会危害性、疾病对行为的影响程度和社会对于惩罚的需要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选用刑罚种类时应优先考虑治疗性刑罚,如康复、教育和感化等,以期实现患者的社会适应和疾病康复。
结论:精神病鉴定在刑事案件中对精神疾病与刑事责任能力的评估与处理起着重要作用。
刑法中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法律保护与刑事责任认定原则旨在实现正义和社会和谐。
浅论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浅论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中对精神病的定义是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二版)》(CCMD-2-R)的精神障碍患者。
该标准包括了各种精神障碍,不仅仅限于精神病性障碍。
在我国刑法中,精神病人是指已经被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并且已经达到了精神病的诊断标准。
同时,精神病人也必须符合刑法中精神病的范围,才能被认定为精神病人。
三)影响刑事责任的精神病的范围在我国刑法中,影响刑事责任的精神病的范围包括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和部分责任能力。
其中,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精神病人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是指精神病人在犯罪时虽然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是由于精神障碍的影响,其行为能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部分责任能力是指精神病人在犯罪时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是由于精神障碍的影响,其行为能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对其应当减轻刑事责任。
二、刑事责任能力概述一)刑事责任能力的界定刑事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在犯罪时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拥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刑法规定的基本前提,只有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能力是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保障刑法公正适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
二)刑事责任能力的构成要素刑事责任能力的构成要素包括智力、意志和情感三个方面。
智力是指一个人的智力水平是否正常,是否能够理解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意志是指一个人是否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是否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行动。
情感是指一个人的情感状态是否正常,是否能够适应社会环境和社会规范。
三)刑事责任的分类刑事责任可以分为完全刑事责任、限制刑事责任和部分责任能力三种。
完全刑事责任是指一个人在犯罪时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限制刑事责任是指一个人在犯罪时由于精神障碍等原因,其刑事责任能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应当减轻其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探讨
L 关键词1 精神病人; 精神障碍 3事贵任能为: 1 y 评定; 标准
ptcmn rp siyI e a mnl r r tn le il o il . h n eadoe, e r a e nbi f a y t i ds h i s t h s s e
ipi et iap c tad tl i s u b c s - m am n oh pr ie cnoaiy l e i r f s e a n o r b t h d o d l o n e dad cmnl os iy u b a e e ac d g r , t r i r pn bi sol e s d o i e n h i a e il h d s s c rn e s t s t h ipi etI o e t a i sb cv j g etsn o m am n n r v d j te m n t - i s r . r o d o u ei u d , a drz a e i t ls u b dsnd a id sn o s l e i e. d e s s g h d e g s o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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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I or n n oes r ie cno aiy t u. u oio, ' ap c t ad tl l a h n p i n p e a n o r bi t t e t e e h cm i d cm dtmns rpn bi. i w n o mt t r e e i h e os iy m h e t h i e r e i s il e e s t
浅论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
浅论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作者:麦碧霞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05期【摘要】现今各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主要采取医学标准与法学标准结合的方法。
在法学标准中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主要考虑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不能仅仅根据司法精神鉴定结论认定精神病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更要运用其专业的法学知识评定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这样才能真正保障精神病人的权益,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词】刑事责任能力;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主要有三种,一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对该类精神病人的处理是不负刑责,由家属看管和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二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对该类精神病人的处理是要负刑责,但可从宽处理;三是,完全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对该类精神病人的处理是要负刑责,无从宽免责的规定。
现今,评定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主要有两个判断标准:一是医学标准;二是心理学标准,又称法学标准。
而大多数国家在评定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上都采取医学与法学结合的判断标准,即鉴定人员判定行为人的精神状况后,再由法官判断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本文主要是从法学标准的角度探讨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力。
一、外国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评定标准在英美法系的刑法理论中,英美国家认为倘若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由于主观上缺乏犯意就不构成犯罪。
在英国早期的案例中,他们主要是运用“野兽规则”标准来评定精神病人是否具有辨认能力。
但由于“野兽规则”没有提供一个明确的法学判断标准,而是将判断的权力全给精神科医生,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存在适用混乱的问题,随后法学家在不断地对精神病的认识而陆续创立了“善恶标准”、“野兽标准”、“是非标准”,通过对辨认能力的研究来分析精神病人实施犯罪时的主观心理态度,这些标准为“麦克纳顿规则”奠定了理论基础。
浅析精神疾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浅析精神疾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精神疾病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认定是法律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刑法中,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的判决,需要考虑其刑事责任能力问题。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被告人实施某种犯罪行为时,其意识行为是
否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精神疾病患
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认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精神疾病对被告人的认知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的影响。
判断
精神疾病是否影响了被告人的认知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是判定刑事
责任能力的关键因素。
2. 被告人的病情及其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对精神疾病的种类、
病情之轻重及其对犯罪行为的影响程度需要认真评估和审查。
3. 鉴定人的观点。
由专业心理医生和法医鉴定人员参与,以其
专业水平和经验来评估被告人的精神状况和犯罪行为的相关因素,
给出判定刑事责任能力的建议。
由此可见,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认定,需要依据
多方面的证据综合评估,包括被告人的精神状态、病情轻重、犯罪
行为的情节和后果、与鉴定人交流的情况等,依法作出判定,才能
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论疑似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论疑似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作者:缪梦蕾来源:《成长·读写月刊》2016年第11期【摘要】现如今,刑事案件日益高发,疑似精神病鉴定的程序也越来越常用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
本文就对精神病鉴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以期为以后该问题的解决提供借鉴。
【关键词】疑似精神病;鉴定;刑事责任刑事案件的处理在当亲社会变得越来越繁琐,很多人都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申请疑似精神病鉴定,这对司法部门来说是一个严峻的问题以及考验。
本文就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以期为以后这一问题能够更好的解决提供参考。
一、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困境有关疑似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在各国的司法界和立法界都是一个严峻考验,但由于对精神病人的认定的结果与各国公民预期的差距在各国都引起了强烈的不满和抨击。
“如何认定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是刑法和健康法面临的一个难题”英国一学者说。
首先,精神失常的犯人责任能力较低,那么他们就应该得到宽恕并得到治疗,而不是去惩罚他们。
其次,公共安全、社会安定以及精神病患者等风险给社会政策带来了严重威胁,以致于英国的有关部门发现这个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尤其在当前的中国,这一类事件表现的极为突出。
近些年来,这类事件发生频率很高,该类事件发生后,对当事人的进行精神病鉴定以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经常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事件,使法院的判罚很难做出决断。
二、精神病人的鉴定存在的问题(一)鉴定结果的不确定性首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精神病鉴定专家只负责鉴定被追诉人的精神病鉴定,法官对于专家的鉴定结果要“即拿即用”,即被追诉人是否有罪和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结果由精神病鉴定专家决定,但目前,精神病鉴定还存在很多不足,鉴定机构也没有严格规定,鉴定人也存在不确定性,鉴定腐败情况屡有发生,鉴定结果的科学公正性难以得到认定。
(二)鉴定程序难以启动当事人权利意识的强烈和见风使舵的心理驱使,在案件中被追诉人大多数申请精神病鉴定程序,但司法机关担心精神病鉴定机构作出被追诉人患有精神病的评定而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被害人这时心里不平衡乃至上诉,或者遭遇社会的舆论和批判,也担心被追诉人无罪释放再次危害社会,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为了社会的稳定,而不轻易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
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精神发育迟滞违法者中的运用
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精神发育迟滞违法者中的运用管唯;蔡伟雄;黄富银;吴家声【期刊名称】《法医学杂志》【年(卷),期】2009(025)005【摘要】目的探讨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Diminished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Rating Scale,DCRRS)在精神发育迟滞违法者司法鉴定中的运用.方法多中心收集121例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发育迟滞违法者资料,完成量表评定.同时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小部分、部分、大部分三级划分.结果小部分组、部分组、大部分组量表评定总分的平均分依次升高,分别为22.12±4.69、25.50±5.48、27.59±5.69,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量表中17个条目的评定分与总分相关,相关系数0.289~0.665;因子分析得到6个因子,能解释69.392%变异.结论DCRRS内部构建合理,在精神发育迟滞者司法鉴定中,其评定总分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三级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之间的差异.【总页数】3页(P352-354)【作者】管唯;蔡伟雄;黄富银;吴家声【作者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795.3【相关文献】1.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精神发育迟滞违法者中的运用 [J], 董日霞;蔡伟雄;汤涛;黄富银;刘超2.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强奸案件中的运用 [J], 刘开成;叶三川;张钦廷;蔡伟雄3.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精神分裂症违法者中的运用 [J], 黄富银;蔡伟雄;张钦廷;汤涛;吴家声;汪建君4.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的扩展运用 [J], 张钦廷;吴家声;汪建君;蔡伟雄;邵阳;周建松;曹佩青;吴国娟;黄富银;汤涛;管唯5.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精神分裂症违法者中的运用 [J], 李辉;邱述领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论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原则
论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原则周长军【摘要】近些年来,精神病人犯罪问题逐步进入公众关注的视野,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成为困扰各级司法机关的难题.在当下中国语境中,为化解疑似精神病人犯罪案件处理实践中的诸多困境,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应当遵循如下原则:程序启动方面的理性适度原则;评定权配置方面的法官主导原则;程序运行方面的当事人参与原则;决策方面的“宽入严出”和“存疑从有”原则.【期刊名称】《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2(000)005【总页数】7页(P62-68)【关键词】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原则【作者】周长军【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济南250100【正文语种】中文一、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困境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是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普遍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因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结论偏离公众的预期而引发其不满和抨击的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于现代各国。
正如英国学者所指出的:“如何处理精神失常的犯罪人及其刑事责任认定问题是摆在刑法和精神健康法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方面,作为一种基本的概念,既然精神失常的犯罪人责任能力降低,那么他们就应该被宽恕或至少应更多地接受治疗,而不是处罚。
然而另一方面,公共安全、社会防御和精神失常者犯罪所带来的可见风险等问题对政策的制定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以至于现有的英国法律体系紧张地发现这个问题很难得到满意的解决。
”① [英]麦高伟等主编:《英国刑事司法程序》,姚永吉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404页。
在当下中国,这种情况表现得尤为突出。
近些年来,在诸如陕西邱兴华、福建郑民生等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命案中,围绕应否对被追诉人进行精神病鉴定以明确其刑事责任能力状态的问题,常常演化为社会各界一时热议不已的焦点话题,使法院陷入一种左右为难的境地。
据统计,我国15岁以上的人口中大约有1600余万重性精神病患者,其中30%至40%有暴力倾向。
精神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的应用
精神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的应用吴娟;李江涌;胡峰;丁红艳;李业平;蔡昌群【摘要】Objective:To explore the usage of the rating scale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for mentally disordered offenders (RSCRs) in the forensic psychiatric expertise.Method:200 forensic psychiatry cases were assessed by RSCRs,and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rating scale of violence (CRRSV) were assessed in violence cases.And the comparison was made between the scales and expert's opinion.Results:The total Cronbach's α was0.944,Guttmann split-half reliability was 0.890.All items have good correlation with each other and with the total score of the scale (r >0.400,P =0.000),except 10th and 11th items.There we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among the 3-level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F =548.038,P=0.000).By the methodology of 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 four factors were extracted,which accounted for 78.612%,and conformatory factor analysis result showed good fitness.The RSCRs cutoff scores have a high consistency with expert's opinion (Kappa =0.876,P =0.000).There was a significant posi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RSCRs and the CRRSV scores in violence cases,and have a high consistency (Kappa =0.873,P =0.000).The accuracy of retrospective cumulative square was 92.5 %.Conclusion:The RSCRs has good reliability and validity when applied,it can be used as a reference tool for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assessment and classification in the forensic psychiatric expertise.%目的:探讨精神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RSCRs)应用于司法精神病鉴定实践中的可能性. 方法:对200例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案例进行RSCRS评分,对暴力犯罪案件增加暴力作案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CRRSV)评定,并与专家鉴定意见进行比较. 结果:全量表Cronbach'sα系数为0.944,Guttmann分半信度为0.890;除条目10、11,其余各条目之间及与总分相关性尚可(r>0.400,P=0.000);专家评定意见中不同等级责任能力及相互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548.038,P=0.000);探索性因素分析提取4个因子,累积贡献率为78.612%,验证性因素分析提示模型拟合度比较理想;RSCRs等级划分结果与专家鉴定意见一致性高(Kappa =0.876,P=0.000).在暴力犯罪案件中,RSCRs和CRRSV总分高度正相关,等级一致性高(Kappa=0.873,P=0.000);判别函数回代92.5%的样本划分正确. 结论:RSCRs具有较好的信效度,可用于司法精神病鉴定中作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及分级的参考工具.【期刊名称】《临床精神医学杂志》【年(卷),期】2017(027)005【总页数】3页(P314-316)【关键词】司法精神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信度;效度【作者】吴娟;李江涌;胡峰;丁红艳;李业平;蔡昌群【作者单位】241001 安徽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241001 安徽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241001 安徽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241001 安徽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241001 安徽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241001 安徽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749Abstract: Objective:To explore the usage of the rating scale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for mentally disordered offenders (RSCRs) in the forensic psychiatric expertise. Method:200 forensic psychiatry cases were assessed by RSCRs,and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rating scale of violence (CRRSV) were assessed in violence cases.And the comparison was made between the scales and expert's opinion. Results:The total Cr onbach's α was0.944,Guttmann split-half reliability was 0.890.All items have good correlation with each other and with the total score of the scale(r>0.400,P=0.000),except 10th and 11th items.There we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among the 3-level criminalresponsibility(F=548.038,P=0.000).By the methodology of 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 four factors were extracted,which accounted for78.612%,and conformatory factor analysis result showed good fitness.The RSCRs cutoff scores have a high consistency with expert's opinion (Kappa=0.876,P=0.000).There was a significant posi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RSCRs and the CRRSV scores in violence cases,and have ahigh consistency (Kappa=0.873,P=0.000).The accuracy of retrospective cumulative square was 92.5%. Conclusion:The RSCRs has good reliability and validity when applied,it can be used as a reference tool for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assessment and classification in the forensic psychiatric expertise.Key words: forensic psychiatry;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scale; reliability; validity精神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评估缺乏客观标准,长期以来存在较多的争议和分歧[1]。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的编制
力、控制能力中度减弱;(3)小部分限定责任能力:精神
症状较严重,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明显减弱。对限定责
任能力案例进行分级者与量表评分者之间互盲。最后
对上述资料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对该量表
的一些信度和效度指标进行检验。
结果
一
、评定者间一致性
the existing tools and literatures,a chinese version of scale,diminished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rating scale(dcrrs),was
developed.a retrospective trial was carried out for evaluating its validity and reliability results the reliability and validity of
材料和方法
一
、研究对象
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在司法部司法鉴
定中心司法精神病研究室鉴定的案例,鉴定结论均由
3名以上鉴定人组成的鉴定小组共同完成。鉴定资料
完整。符合标准的共239例,其中男197例,女42例;
平均年龄为33.92~10.35(岁),年龄最小的为17岁.最
大的为76岁;教育程度:文盲14例,小学63例,初中
障碍14例.偏执性精神障碍与其他精神病性障碍9
例,酒中毒精神障碍5例,其他22例,无精神病62例;
责任能力:完全责任能力78例,部分责任能力92例,
无责任能力69例
二、研究工具
以湖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编制的
责任能力
量表原有的15个条目为基础。再结合其他文献资料及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 试述精神分裂症的刑事责任能力及评定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试述精神分裂症的刑事责任能力及评定》摘要:据此,在这些情况下,该患者不负刑事责任,即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在这些情况下作案,其辨认能力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削弱,应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摘要]精神分裂症是涉及各种法律问题最多的一组疾病。
探讨和研究其刑事责任能力和法律关系的评定,不仅能推动司法实践中各种相关问题的解决,也能推动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于青壮年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
在我国,精神分裂症是涉及各种法律问题最多的一组疾病,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案中约占70%。
患者往往受精神症状的影响支配,常常出现伤害、凶杀、强奸、放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成为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涉及刑事责任能力问题;有的因外伤或其它原因而发病,而涉及法律关系评定问题。
以下,笔者试述之。
一、精神分裂症概述精神分裂症属于内因性疾病。
一般认为,遗传、个性缺陷等内在病理因素是导致发病的主要原因,而躯体因素、社会因素等外在因素是诱发原因。
该症患者通常意识清晰、智能良好,有的病人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
其自然病程分持续进行和间断发作两种形式。
持续进行者病程往往迁延不愈,逐渐呈精神衰退状态。
间断发作者在病情发作一段时间后,间隔以缓解期,缓解期精神活动可基本恢复正常,也可遗留一定的精神症状或精神缺损。
但随着复发次数的增多,部分患者可逐渐出现精神衰退;也有的仅发作一次,缓解后不再发作且无精神缺损者。
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对所实施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辨认能力以及有意识的控制能力。
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精神正常的人都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而对精神病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我国《刑法》第18条明确规定必须具有两个要件:一是医学要件,即必须是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二是法学要件,即造成危害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控制能力。
精神病犯服刑能力评定量表研究
精神病犯服刑能力评定量表研究黄富银;张钦延;吕成荣;蔡伟雄;吴家声;汤涛;汪建君【期刊名称】《法医学杂志》【年(卷),期】2005(021)003【摘要】目的制订符合中国法律体系的精神病犯服刑能力评定量表.方法根据鉴定实践,结合中国法律,研究者首先创建了称为"精神病犯服刑能力评定量表"的评定工具,然后再回顾性运用该工具,通过诊断性实验,对该工具的信度、效度及实用性进行了检验.结果该量表同质性信度为0.8779,量表评定与专家评定一致性为0.909,除了阴性似然比为0.0683,其他诊断性指标均大于0.80.结论精神病犯服刑能力评定量表具有较好的实用性.【总页数】3页(P200-202)【作者】黄富银;张钦延;吕成荣;蔡伟雄;吴家声;汤涛;汪建君【作者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精神病院,江苏,溧阳,213355;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795.3【相关文献】1.男性服刑在押犯65例服刑能力鉴定 [J], 李志榕;黄平2.精神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的应用 [J], 吴娟;李江涌;胡峰;丁红艳;李业平;蔡昌群3.服刑人员服刑能力司法精神病鉴定资料分析 [J], 张宝华;孔永彪4.男性服刑在押犯65例服刑能力鉴定 [J], 李志榕; 哈斯; 黄平; 贾海涛; 郭汲源5.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的应用及分析 [J], 韩慧琴;杨晓敏;项志清;马金芸;刘彩萍;乔屹;邵阳;谢斌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浅论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XXX ( 学院 系 ) 摘要谈讨和研究精神病 ...(可编辑优质文档)
浅论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XXX (学院系)摘要谈讨和研究精神病...(可编辑优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浅论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XXX(学院系)摘要谈讨和研究精神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和法律关系的评定,不仅能推动司法实践中各种相关问题的解决,也能推动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
我国法律界对评定行为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原则没有大的争议,但对于刑法中精神障碍的范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本文对刑法中的精神障碍范围做了比较星系的探讨。
关键词刑事责任能力;精神障碍引言我国法律界对评定行为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原则没有大的争议,但对于刑法中精神障碍的范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有学者主张有严重意识障碍的病症仍然属于神经症,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中的一种情况。
另一些学者认为司法精神病学上所说的精神病人即严重的精神障碍人,不包括具有非精神病性的精神障碍人。
一我国刑法中精神病人的范围及定义:精神病是精神病学的研究对象,现在愈来愈多局限于精神分裂症之类的所谓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即精神病。
而精神科本身受人力和条件限制,只能把注意力集中于那些严重的精神病,就是精神科的那些心理和情绪功能障碍十分严重,以致病人失去了对外界人接触能力,这些病在社会上常被人们称为“疯狂”、“精神错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该规定确立了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处理根据。
然而,由于该条的适用涉及到刑法学、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学等相关学科,因而相对比较复杂;也因此,刑法理论上对该条适用的探讨仍有诸多未尽之处。
二刑事责任能力概述(一)刑事责任能力的界定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法。
关于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案例的研究
关于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案例的研究发表时间:2017-08-14T16:47:28.037Z 来源:《心理医生》2017年16期作者:李红梅[导读] 现阶段,我国的法制建设属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度不断扩大,人们对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1]。
(湖北省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荆门市精神卫生中心> 湖北荆门 448000)【摘要】目的:分析某市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案例的特点。
方法:统计2009年8月-2016年8月某市要求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司法鉴定案例,对其相关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
结果:660例涉嫌刑事类案件的案例,有484例为涉及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案例;55例为无精神病者,61例为躁狂发作者,87例为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患者,227例为精神分裂症患者;51例为刑事责任不予评定,221例为无刑事责任能力,96例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116例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结论:相关部位要将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防治工作大力加强,患者家属要对患者进行有效管理,最大程度上避免发生精神病患者刑事案件。
【关键词】精神病;司法鉴定;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案例【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7)16-0326-02现阶段,我国的法制建设属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度不断扩大,人们对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1]。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的核心内容之一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这在司法机关对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2]。
本研究主要针对某市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案例的特点进行了总结分析,具体如下。
1.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选取2009年8月—2016年8月某市要求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司法鉴定案例为研究对象。
1.2 方法对鉴定案例采用自制的统计表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每年鉴定的例数、人口学特征、案由、刑事责任能力以及鉴定诊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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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喜声中宣告 了研究的成 功。为了解该 项 目立项 背景 、 研 究 目的 、 际意义及课题组 的科 学精神 , 实 日前 本刊记者 对 课题组及其负责人蔡伟雄博士进行了专题采访。
二下浑厚 的钟声 , 依然酣战着 。这是 20 年 5月 的一天 , 05 在历经了两年零五个月 的潜心苦斗 , 终于在大家“ !” 哇 的
复杂 的难点 。除诊 断分歧 外 , 法学要件 的判定 中 , 在 南于 认识 水平和 主观凶素 等影响 ,使得 限定 责任能 力 的评 定 存在很 多争议 。 目前 有关责任能力评定 的分歧 和争议 , 主 要集 中在限定 责任能力的评定问题上 。限定 责任能力 , 是 指介 于无刑事 责任能 力和完全刑 事责 任能力之 间 的中问 状 态。虽 然各 国法 律对它 的规定存在差 异 , 这种 中间状 但
代号称之谓 2o D B O 7 。 0 2 E 2 o 6
下 ,由于不 知如何针 对其责任 能力 的减 轻来把 握具 体从
宽 处罚 的幅度 , 在量刑时颇感棘手 。 目也 只能是 由法官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 的融合 和科学 技术 的飞速发 展
以及信息的高频率传播 , 促使人们的理念 、 生产手段、 生活 方式等等发生着变化 ,其 中当然也包括作案手 段与犯 罪
一
些 阶段 ,必 然存在着 南于一定程 度 的精 神障碍 使患 者 的 辨认或控 制能力 削弱 , 但未达到完全丧 失的情 况 。辨认或 控制能力 削弱存在轻度 、 中度 、 的程 度区别 , 严重 与之对应
、
项 目立 项 的 背 景
这是一个 国家级的科研项 目。 0 2年 1 月 由国家科 20 2
刑事 责任能力评定 是司法精 神病鉴 定 的主要 内容 之一 。 而刑事责任能力 ,是指行 为人对 刑法所禁止 的危害丰 会 十
力 进行 再分级 。 国外 当前 出现 一些 较成 熟 的责 任能 力评 定 量表 , 如 Sooi l g b n作案 当时精 神状况 筛查评 定 (- S 、 S M E)罗杰 斯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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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 病 人 限 定刑 事 责 任 能 力 评 定量 表 课 题 组 专 访
本刊记者 : 朱淳 良 通讯 员: 张钦廷
暮春初夏的江南 , 正是蝶舞鸟鸣 、 奇葩绽放 、 百花斗艳 的时节 ,座落在上海苏州河畔 的司法部 司法鉴定 科学技 术研究所宋慈楼六层的灯光还是 透亮 着 。夜簌 人静 ,精 “ 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 表课题 组 ” 的专 家们 , 都 没有理会到从河对岸飘送过来 的华东政 法学 院韬奋 楼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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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该所 司法精神病 学研究室 为研究大本 营 、蔡伟 雄博士 为项 目负责人 ,联合 了 四川大 学华两基础 医学 与法医学
的责任能力的程度也应该是一个逐渐减低的过程。限定
责任能力 的一端接 近完全责 任能力 ,另一端接 近无 责任
能力 。同时 , 我国司法界普遍反 映在主张从宽处罚 的前提
学技术部下达 《 精神障碍犯罪嫌 疑人辨认和控 制能力影 响因素研究及 限定刑事责 任能力评定量表 的研 制》 目, 项
处在 理论探讨 阶段 ,虽然 已有 部分鉴 定机构 在尝 试对责
碍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能 力的影响 因素或研 制责任能 力 的标准化评定工具 ,就必 须从 法学标准—— 辨认与控 制
能力着手 。辨认能 力 , 是行为人对行 为的是非 、 否触犯 是
刑法 、 危害社会的分辨识别能力 。具体 地说 , 是行 为人对 作案行为是 否意识其行 为 的动机 、 到的 目的 , 要达 为实 施 目的而准备或采取 的手段 ,在法律意义 上是 否预 见行 为 的后果 , 否理解 犯罪性 质等 ; 是 控制能力 , 行 为人具 备 是
决定 自己是否 以行为触犯 刑法的能力 ,主要 受到意 志和
任能 力进行 量化研究 , 但此类研究 也还处 在起步 阶段 , 未 见在实 际鉴定工作 中应用 的报道 。这一现状 无 疑制约 了
司法精神病学 的学科发展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 , 亟需对法 学标准 进行量化 , 医学标 准 和法 学标 准有机结 合 , 将 由此
事责任 能力评定量 表 ( — R S , R C A )但未 见专 门的限定责任
行为具有 的辨认和控制能 力。责任能力等级 , 直接关系着 行为人是 否承担刑事责任 及案件 的定性和处理 。
核心内容是辨认能力和控制 能力 , 因此 , 究精神 障 研
能力评定 工具 。虽 然 目前这 类量表 的信度 和效度 还存 在 较 大争议 , 同然还存 有某些 不足 , 学术界 承认用量 表来 但 辅 助责任能 力评定 , 是一种 进步 。南于法律体 系的差 不失 异及这类 评定工具 本身存在 的缺 陷 ,国外 的专 用丁具 并 不完 全适用 于我 国。而我 同现 阶段对 责任能 力 的研 究还
情感 活动的影响 ,一般可从其社 会和生活 功能的受损 程 度、 自知力 、 自我保护力 和一贯 的行为表现等方面来考察 。
限制责任能力 的评定 又是 责任能力评定实 践 中最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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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鉴 定过程 中的疑 义 ,使 鉴定 结论更具 证据 作用 而被
司法机关采纳 。
有鉴 于此 , 由司法部 司法鉴定科 学技术 研究所 牵 头 ,
方式 。世界越来越精彩 , 社会越 来越复杂 , 人们 在人生 的
自由裁量 , 给审判工 作增加 了主观性 , 加大 了出现偏 差 的
机率 。司法机关要求 对 限定 责任能 力进行科学 量化 的 呼 声 越来越 高 ,司法精 神病学 鉴定界 呼吁应对 限定责 任能
舞 台上饰演着各种不 同的角 色 , 刑事犯罪分 子也 不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