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专利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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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发明专利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发明专利:
1、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发明专利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

如果发明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2、显著的进步
发明有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

例如,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或者代表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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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突出显著进步判断标准

发明专利突出显著进步判断标准

发明专利突出显著进步判断标准
一、技术领域
发明专利的申请内容应当属于技术领域,并且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判断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需要考虑该申请内容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和技术水平。

二、创造性
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是指该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独特的发明思路和先进的技术方案,并且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难题或问题。

判断是否具有创造性,需要考虑该专利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和优越性。

三、技术效果
发明专利的技术效果是指该专利的技术方案在实际应用中能够产生显著的积极效果,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善品质等。

判断是否具有显著的技术效果,需要考虑该专利的技术方案在实际应用中的表现和数据支持。

四、专利权项与说明书
发明专利的专利权项和说明书是判断该专利是否具有突出显著进步的重要依据之一。

说明书应当清晰地描述该专利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式,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该专利的申请内容。

专利权项应当准确地概括该专利的保护范围和内容,并与说明书相一致。

五、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是判断发明专利是否具有突出显著进步的重要参考之一。

对比文件应当是与该专利申请内容相关的现有技术文件或已公开的专利文件。

通过对比文件,可以了解该专利申请内容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和联系,从而判断其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发明专利突出显著进步的判断标准应当综合考虑技术领域、创造性、技术效果、专利权项与说明书以及对比文件等多个方面,以确保该专利申请内容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专利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专利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专利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专利评价是指对专利进行全面的、客观的评估,以确定其技术价值、经济价值和法律价值。

一个完整的专利评价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指标,如技术水平、创新程度、商业价值、法律保护等。

本文将就专利评价的指标体系进行研究,以期为专利评价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技术水平技术水平是评价一个专利的核心指标之一、它反映了一项发明或创新的技术先进性和独创性。

在评价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1技术领域和本领域的前沿发展情况:通过研究相关技术文献、专利数据库和专利引证情况,了解该专利是否处于该技术领域的前沿位置。

1.2技术难度和创新度:评估专利所涉及的技术难度和创新度,包括技术复杂性、技术突破等。

1.3专利在技术领域中的位置:考虑专利在该技术领域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二、商业价值商业价值是评价专利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它关注专利的市场潜力和经济效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市场需求和市场规模:评估专利的市场需求程度和市场规模,了解专利在市场中的潜在商业价值。

2.2商业化潜力:考虑专利的商业化能力和商业模式的可行性,包括专利的市场推广途径、商业化难度等。

2.3盈利能力和回报率:评估专利的盈利能力和预期回报率,包括专利的市场竞争力、预计收益等。

三、法律保护法律保护是专利评价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它关注专利的法律有效性和法律保护能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专利申请的合规性:评估专利申请的合规性和符合性,确保专利满足专利法的要求和规定。

3.2专利的有效性:评估专利的有效性,包括专利权利要求的合理性、专利权的范围等。

3.3专利的侵权风险:评估专利的侵权风险,包括专利的侵权检索和专利侵权案例分析。

四、其他指标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外,还可以考虑其他一些指标来评价专利,如:4.1技术趋势和发展前景:评估专利所涉及技术的趋势和未来发展前景。

4.2引证情况和专利影响力:考虑专利的引证情况和对相关技术领域的影响力。

4.3知识产权策略:评估专利所处的知识产权策略,包括专利组合的构建、专利技术的商业化等。

优质专利的评价维度

优质专利的评价维度

优质专利的评价维度优质专利的评价维度1. 引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专利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和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

然而,专利的价值并不仅仅取决于数量,更关键的是其质量。

优质专利具备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能够确保创新成果的有效保护。

本文将围绕优质专利的评价维度展开探讨,从境内外视角分析其深度和广度,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2. 深度评价维度优质专利的深度评价主要关注以下几个维度:2.1 创新性:优质专利应该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即在技术上有显著突破和创新,与现有技术有明显的差异。

2.2 技术含量:优质专利应该在技术含量上具备较高的水平,即具备一定的技术复杂性和实用性,能够推动技术进步和解决实际问题。

2.3 法律保护:优质专利应该在法律保护上具备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即专利权能够通过法律手段得到保护,并能够有效地应对侵权行为。

3. 广度评价维度优质专利的广度评价主要关注以下几个维度:3.1 领域覆盖:优质专利应该在特定领域内具备较广泛的覆盖,即专利技术能够涵盖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知识。

3.2 地理覆盖:优质专利应该在多个地理区域内具备有效的保护,即专利能够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有效地发挥作用。

3.3 技术串联:优质专利应该能够与其他技术进行有机组合和串联,形成更为完整和有价值的技术链条,以实现更高的商业价值。

4. 总结与回顾本文从深度和广度两个维度对优质专利进行了全面评价,并分享了个人观点和理解。

在深度方面,创新性、技术含量和法律保护是衡量优质专利的重要标准。

在广度方面,领域覆盖、地理覆盖和技术串联具有关键意义。

优质专利不仅需要在技术上有突破和创新,还需要具备实用性和法律保护的可行性;不仅需要在特定领域内有覆盖,还需要在不同地理区域具备有效保护;不仅需要单一技术的保护,还需要与其他相关技术进行有机组合和串联,形成完整的技术链条。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优质专利不仅应该具备技术上的创新和实用性,还应该注重对创新成果的全面保护。

如何评估专利申请的技术先进性

如何评估专利申请的技术先进性

如何评估专利申请的技术先进性专利是一种保护创新的重要手段,它不仅可以帮助创新者获得合法权益,还可以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然而,专利申请的技术先进性评估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过程。

本文将探讨如何评估专利申请的技术先进性,以帮助创新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首先,评估专利申请的技术先进性需要对相关技术领域进行深入了解。

创新者需要了解当前技术发展的前沿动态,掌握最新的技术趋势和研究成果。

只有在了解当前技术水平的基础上,才能准确评估自己的创新是否具有技术先进性。

因此,创新者应该积极参与技术交流和学术研究,与同行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掌握最新的技术信息。

其次,评估专利申请的技术先进性需要考虑创新的独特性和创造性。

专利申请的技术先进性不仅仅是指技术水平的高低,还包括创新的独特性和创造性。

创新者需要思考自己的创新在技术上是否具有独特性,即是否与现有技术有明显的区别和差异。

此外,创新者还需要思考自己的创新是否具有创造性,即是否能够为技术领域带来新的思路、新的解决方案。

只有在技术独特性和创造性方面具备优势的创新才能被认为具有技术先进性。

另外,评估专利申请的技术先进性还需要考虑创新的实用性和经济效益。

专利权的保护是为了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因此,创新者需要思考自己的创新是否具有实际应用的价值和经济效益。

创新者需要考虑自己的创新是否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是否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是否能够带来经济效益。

只有在实用性和经济效益方面具备优势的创新才能被认为具有技术先进性。

此外,评估专利申请的技术先进性还需要考虑创新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专利权的保护是为了鼓励创新者进行创新,因此,创新者需要思考自己的创新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创新者需要考虑自己的创新是否能够在技术上得到实现,是否能够在市场上得到推广和应用。

此外,创新者还需要考虑自己的创新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即是否能够在长期内保持竞争优势。

只有在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方面具备优势的创新才能被认为具有技术先进性。

专利的创新评价

专利的创新评价

专利的创新评价专利是指对于新的技术、发明或设计的法律保护,可以为创新者提供独家使用权。

在现代社会,专利的保护对于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专利的数量并不能完全反映一个国家或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因此,为了准确评价专利的创新性,必须考虑一系列的指标和方法。

一、引文分析法引文分析法是一种常用的评价专利创新性的方法。

该方法通过对专利文献的引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来评估专利对于后续创新的影响力和推动作用。

如果一个专利被很多其他专利引用,那么可以说明该专利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影响力。

引文分析法可以通过计算引用次数、引用路径和引用网络等指标,得出专利的创新价值和影响力。

二、同比分析法同比分析法是一种基于时间序列的评价专利创新性的方法。

该方法通过对同一领域或同一技术的专利进行比较,来评估一个专利在特定时间段内的创新程度。

通过分析专利的主题、技术特点和创新点等因素,可以对专利的创新性进行定量评价。

同比分析法可以帮助判断一个专利在特定时期内的创新水平和发展动态。

三、专利详述法专利详述法是一种基于专利文件内容的评价专利创新性的方法。

该方法通过对专利文献的技术描述、原理阐述和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分析,来评估专利的技术深度和创新程度。

专利详述法可以通过对比已有技术和专利的技术差异、技术突破和技术应用等因素,来判断一个专利的技术创新性和商业价值。

四、专利申请国际评价系统专利申请国际评价系统是一种基于国际标准的评价专利创新性的方法。

该方法通过对专利的技术内容、创新程度和商业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估,来比较和评价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创新水平。

专利申请国际评价系统可以通过对专利申请数量、技术领域分布和国际专利合作等指标,来综合评估和对比专利的创新程度和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评价专利的创新性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

从引文分析法、同比分析法、专利详述法到专利申请国际评价系统,各种方法可以结合使用,以提供全面准确的专利创新评价结果。

中国专利奖评分标准

中国专利奖评分标准

中国专利奖评分标准
中国专利奖评分标准是根据专利申请的创新性、实用性、唯一性、经济价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 创新性:评估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技术创新和技术突破,并考察其对相关技术领域的影响和贡献。

该方面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技术难度、创新度和技术前瞻性等。

2. 实用性:评估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并考察其在现有技术中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该方面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技术成熟度、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

3. 唯一性:评估专利申请是否具有独特性和差异性,并考察其与已有技术的区别和创新点。

该方面评分标准主要包括创新性、独特性和相对技术优势等。

4. 经济价值:评估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商业化和经济效益,并考察其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和商业价值。

该方面评分标准主要包括市场需求、商业潜力和经济效益等。

评分标准分为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专家评委根据申请专利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技术领域的要求进行评估和打分,最终确定专利奖的获奖者。

专利评价的方法与指标体系

专利评价的方法与指标体系

专利评价的方法与指标体系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专利作为一种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对于创新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专利数量的增长和专利质量的提升也给专利评价带来了挑战。

本文将探讨专利评价的方法和指标体系,以期为专利评价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专利数量和质量的评价专利数量是评价一个机构或个人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然而,仅仅关注专利数量并不能完全反映创新能力的真实水平。

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考虑专利质量。

1.1 专利引用专利引用是评估专利质量的重要指标。

当一个专利被其他专利引用时,说明该专利具有一定的技术价值和影响力。

通过分析专利引用情况,可以了解一个专利的创新程度和对相关领域的影响。

1.2 专利申请地域分布专利申请地域分布是评价一个机构或个人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指标。

如果一个机构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国内,说明其在国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而如果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国际市场,说明其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1.3 专利技术领域分布专利技术领域分布是评价一个机构或个人在不同领域的创新能力的指标。

通过分析专利技术领域的分布情况,可以了解一个机构或个人在不同领域的专利数量和质量,进而评估其在各个领域的创新能力。

二、专利评价的方法除了考虑专利数量和质量指标外,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对专利进行评价。

2.1 专利生命周期评价专利生命周期评价是指对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再到到期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评价。

通过分析专利的生命周期,可以了解专利的有效性、保护范围和商业价值等方面的情况,进而评估专利的质量和商业价值。

2.2 专利技术竞争力评价专利技术竞争力评价是指对专利在技术上的竞争力进行评价。

通过分析专利所涉及的技术领域、技术水平和技术优势等方面的情况,可以评估专利在技术上的竞争力,进而为企业的研发战略和技术创新提供参考。

2.3 专利商业价值评价专利商业价值评价是指对专利在商业上的价值进行评价。

通过分析专利在市场上的应用前景、商业化潜力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可以评估专利的商业价值,进而为企业的商业决策和技术转化提供参考。

专利评价的方法与技巧

专利评价的方法与技巧

专利评价的方法与技巧专利评价是对已存在的专利文献进行研究与分析,以确定该专利的技术价值、可行性和创新性。

这是一个重要的过程,可以帮助专利申请人评估他们的专利申请是否有足够的竞争优势。

本文将介绍专利评价的方法与技巧,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一、文献检索专利评价的第一步是进行文献检索。

通过选择合适的专利数据库,如专利公开和授权数据库,可以准确地搜索和获取相关的专利文献。

关键词的选择非常重要,应该根据专利的领域和关注的技术特点进行科学选择。

搜索结果的筛选也需要仔细进行,以排除与研究对象不相关的文献。

二、技术分析技术分析是专利评价中关键的一环。

它可以通过对专利文献的内容和技术途径进行分析,确定该专利的技术价值和创新性。

技术分析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比较分析、逐步分析和功能分析等。

比较分析是将被评价的专利与已有技术进行对比,找出其创新点和技术亮点。

逐步分析是通过逐步解析专利权利要求的各个组成部分,掌握其技术要点和技术特征。

功能分析则是通过分析专利的技术效果和应用领域,判断该专利的实际应用价值。

三、法律分析专利评价不仅仅局限于技术分析,还需要进行法律分析。

专利法律的知识对于评价专利的侵权风险和可行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分析专利的权利要求和描述,可以判断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有效性。

同时需要关注专利的法律地位和相关诉讼案例,以避免专利侵权纠纷和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四、商业分析商业分析是专利评价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这涉及到市场需求、竞争对手和商业模式等因素的分析。

通过对相关市场的调研和分析,可以了解专利的商业价值和市场潜力。

同时还需要考虑竞争对手的专利情况和技术水平,以评估该专利的竞争优势和商业前景。

五、综合评价最后,根据技术分析、法律分析和商业分析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可以对专利的价值和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为专利申请人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综合评价的结果应该尽可能客观、准确,并且能够提供清晰的结论和建议。

如何判断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何判断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案例16LG电子株式会社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一审行政判决书(2003)一中行初字第8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3)一中行初字第858号原告LG电子株式会社(LG Electronics Inc.),住所地韩国汉城特别市永登浦区汝矣岛洞20号。

法定代表人具滋洪,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顾红霞,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邹海林,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法定代表人王景川,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文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诉讼处审查员。

委托代理人崔国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诉讼处审查员。

第三人广东格兰仕企业(集团)公司,住所地广东省顺德市容桂区容桂大道南25号。

法定代表人梁庆德,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慧,北京元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王明霞,北京元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代理人。

原告LG电子株式会社不服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3年7月17日作出的第517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简称第5174号决定),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于2003年11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第5174号决定的相对方广东格兰仕企业(集团)公司(简称格兰仕集团)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于2004年3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LG 电子株式会社的委托代理人顾红霞、邹海林,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胡文辉、崔国振,第三人格兰仕集团的委托代理人李慧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专利复审委员会第5174号决定系就格兰仕集团对LG电子株式会社享有的第96103882.9号名称为“自动烹调设备”的发明专利(简称本专利)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作出的。

专利复审委员会在该决定中认定:1、关于证据的认定。

发明专利判定标准

发明专利判定标准

发明专利判定标准
我国关于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判断的审查标准是什么?
我国《专利审查指南》对创造性判断中涉及的“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明确了如下标准: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就是要判断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采用三步法进行判断;对于显著的进步的判断主要考虑发明是否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

在判断时,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要考虑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

对于显而易见的判断通常采用“三步法”:
第一步,确定与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第二步,确定发明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并基于区别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三步,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这种启示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面对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

发明创造的评估

发明创造的评估

发明创造的评估
发明创造的评估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评价发明质量或成果水平的首要标准。

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成果在报送比赛与展览或申请专利之前没有出现过相同“技术内容”的事物和方法。

即没有公开使用过,也未曾在传媒——报纸、杂志、书籍、广播、电视和展会上发布过。

2、先进性即发明成果有实质性突破和显著的进步。

发明奖励条例要求必须是“一种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故先进性又称创造性。

3、实用性在专利法中创造成果的实用性指能够制造和使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全国青少年创造发明比赛对实用性的要求是能将科学原理与实践联系起来,而对产生经济效益的要求不高。

发明成果能制成产品,有使用价值,就可评价为有实用性。

4、科学性科学性是指发明物品的性能、构造、原理和方法等符合公认的科学道理。

如何认定专利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

如何认定专利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

如何认定专利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怎样判断一项技术与申请日前已有技术相比具有显著的进步?主要从该技术产生的有益效果来判断。

有益效果可由能耗、原材料、工序的节省,加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简便,生产率、质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环境污染的治理或者根治,以及有用性能的出现等方面反映出来。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认为具有“显著的进步”:1、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例如,产量提高、质量改善、节约能源、防治污染等;2、发明含括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甚至超过现有技术水平;3、发明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4、尽管发明在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但在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

同时,根据审查指南还有以下一些特定情况下的辅助性判断基准:1、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技术偏见是指在某段时间内、某个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对某个技术问题普遍存在的、偏离客观事实的认识,它阻碍人们对该技术领域的研究和开发。

如果发明克服了这种技术偏见,采用了人们由技术偏见而舍弃的技术手段,从而解决了技术问题,则这种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2、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是指发明同现有技术相比,其技术效果产生“质”的变化,具有新的性能;或者产生“量”的变化,超出人们预期的想象。

当发明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时,一方面说明发明具有显著的进步,同时也反映出发明的技术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具备创造性。

3、发明解决了人们一直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能成功的技术难题某个科学领域中的技术难题,人们长久渴望解决,经发明者的努力,予以解决了,这种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4、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当发明的产品在商业上获得成功时,如果这种成功是由于发明的技术特征直接导致的,则一方面反映了发明具有有益效果,同时也说明了发明是非显而易见的,因而这类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论我国发明专利创造性之“显著的进步”

论我国发明专利创造性之“显著的进步”

第16卷 第12期2019年 12月中国发明与专利China Invention & PatentV ol.16 No.12Dec. 2019论我国发明专利创造性之“显著的进步”李彦涛(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上海200092)摘 要: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包括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两个要件,但随着创造性判断方法的发展,特别是审查指南引入三步法,“显著的进步”这一要素已经被“吸收”进入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之中,造成理论上逻辑的不严密和实务中的虚化,所以应当对该款规定修订为非显而易见性。

关键词:创造性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非显而易见技术效果中图分类号:D923.42 文献标识码:A0引言我国现行专利法自1984年制定以来,按照大体每八年修订一次的频率,分别于1992年、2000年和2008年进行了三次修订。

专利的授权实质条件,又称为专利性,是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在内的“三性”,一直是专利制度最核心的问题之一。

从历次专利法的修订来看,较少涉及“三性”条款的修改。

2008年,新颖性曾因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概念的变化从相对新颖性变为绝对新颖性,而作为更重要的条款——涉及创造性的第22条第3款却从来没有修订过。

当然,专利法条文未作修订并不表明我国专利法对于创造性的判断方法和标准一成不变。

事实上,由于创造性判断的复杂性,一般专利法都只做简单的抽象的规定,具体如何衡量留给专利局的审查实践或法院的司法实践去解决[1]。

我国对于创造性判断的具体操作规则记载在《专利审查指南》(下文简称审查指南)中,虽然《专利审查指南》作为部门规章并非司法审判的依据,但由于《专利审查指南》提供了对创造性的判断规则最权威和详细的规定,是指导专利审查实践的依据和事实上的司法实践的重要参考。

因此,应当说专利法和审查指南上下互动,共同作用构成了创造性判断的依据。

但审查指南经历数次修改之后,其涉及创造性判断的内容日益丰富,而我国现行专利法中对创造性的规定方式的外壳已不足以容纳审查指南的相关内容。

发明专利突出显著进步判断标准

发明专利突出显著进步判断标准

发明专利突出显著进步判断标准发明专利的核心要求是具有技术性和创造性,并且能够在特定领域中得到应用。

为了确保专利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专利局会进行显著进步判断。

本文将介绍发明专利的显著进步判断标准,并提供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一、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水平专利局在判断发明专利的显著进步时,会参考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水平。

这包括已有的专利文献、学术论文、技术手册等。

专利局会对相关技术的发展历程、已有技术的局限性以及领域内的先进技术水平进行综合分析,以判断发明专利的技术创新程度。

例如,对于药物领域的发明专利,可以参考一些已有的临床实验结果,对比新发明与现有药物的功效、副作用、治疗机制等方面的差异性。

对于机械领域的发明专利,可以对比新发明与现有技术解决问题的效果、工艺流程的改进等方面。

二、发明专利的技术进步专利局在判断发明专利的显著进步时,会重视发明的技术进步性。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 解决现有技术问题:新发明应当具有突出的技术效果,能够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例如,某个发明在电子产品领域解决了信号干扰的问题,具有显著的技术进步。

2. 改进现有技术:新发明应当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具有明显的创新特点。

例如,在传统汽车发动机上改进制动能量回收技术,提高燃油利用效率。

3. 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引入:新发明应当引入新的技术、方法或材料,有助于推动技术领域的进步。

例如,在光电子领域中,新发明可以引入新的材料或器件结构,提高能效、减少功耗。

4. 实用性:新发明应当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能够在特定领域中得到实际运用。

例如,在农业领域中,新发明可以解决农作物病虫害问题,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参考内容:1. 发明专利文件库:专利局的官方网站提供发明专利文件库,可以检索下载已公布的发明专利文献。

该文献包括技术领域的相关发明专利,可以供申请人进行技术调研和参考。

2. 学术论文和期刊:学术论文和期刊是了解特定领域现有技术水平的重要参考来源。

专利评估的关键指标与方法

专利评估的关键指标与方法

专利评估的关键指标与方法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的加速,专利评估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专利评估旨在确定专利的价值和可行性,对于创新者和投资者来说,它是决策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探讨专利评估的关键指标和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专利评估。

一、专利技术评估指标1.专利的技术含量专利的技术含量是评估专利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

它反映了专利的技术创新程度和独特性。

专利技术含量高的专利通常意味着更高的技术门槛和竞争优势。

2.专利的技术前瞻性专利的技术前瞻性是评估专利价值的另一个关键指标。

它反映了专利是否具备引领未来技术发展的潜力。

专利技术前瞻性高的专利通常具有更大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

3.专利的技术可行性专利的技术可行性是评估专利价值的重要考量因素。

它涉及到专利技术是否能够实际应用于产品或服务中,并产生经济效益。

专利技术可行性高的专利具有更大的商业化潜力。

二、专利商业评估指标1.专利的市场潜力专利的市场潜力是评估专利商业价值的关键指标之一。

它涉及到专利所涉及技术领域的市场规模、增长趋势以及市场竞争情况。

专利市场潜力大的专利通常具有更高的商业价值。

2.专利的商业化路径专利的商业化路径是评估专利商业可行性的重要因素。

它涉及到专利技术的商业化途径和商业模式。

专利商业化路径明确的专利通常更受投资者和企业的关注。

3.专利的商业化风险专利的商业化风险是评估专利商业可行性的重要考虑因素。

它涉及到专利技术的商业化难度、市场接受度以及竞争风险。

专利商业化风险低的专利通常更具吸引力。

三、专利评估方法1.专利文献分析法专利文献分析法是一种常用的专利评估方法。

它通过对专利文献的分析,了解专利技术的独特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专利文献分析法可以帮助评估专利的技术价值和商业价值。

2.专利引证分析法专利引证分析法是一种基于专利引证关系的评估方法。

它通过分析专利引证关系,了解专利技术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力和重要性。

专利引证分析法可以帮助评估专利的技术前瞻性和市场潜力。

专利价值度的评估方法

专利价值度的评估方法

专利价值度的评估方法
评估专利价值度的方法有很多种,下面列举了几种常用的评估方法:1.文件分析法:
文件分析法是通过对专利文献进行评估,从专利文件的技术内容、法
律保护范围、引用及被引用情况等方面来判断专利的技术价值和商业价值。

通过分析专利的技术特点和技术背景、法律保护的有效性、专利被引用的
情况等,来评估专利的创新性、实际应用性和技术先进性。

2.商业价值评估法:
3.专家评估法:
4.技术价值评估法:
技术价值评估主要通过对专利技术的技术成熟度、技术难度、技术前
瞻性等方面进行评估,来评估专利的技术价值。

这种方法可以通过专利文
献的分析、实验研究和技术指标比较等手段,来评估专利技术的技术独特
性和技术价值。

5.经济价值评估法:
经济价值评估主要通过评估专利技术的经济效益、成本效益、投资回
报率等方面来评估专利的经济价值。

这种方法可以通过商业计划书的编制、市场调研和财务分析等手段,来评估专利技术的商业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以上是几种常用的专利价值度评估方法,不同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评
估目的和评估对象。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评估,并结合
多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综合判断专利的价值度。

专利申请中的创造性和技术进步评价方法

专利申请中的创造性和技术进步评价方法

专利申请中的创造性和技术进步评价方法在专利申请中,创造性和技术进步评价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专利申请中创造性和技术进步的评价方法,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创造性评价方法专利的创造性评价主要用于判断发明是否具有创新性和独创性。

以下是常用的创造性评价方法:1. 先前技术文献调研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对相关技术领域的先前技术文献进行广泛的调研是非常重要的。

这样可以确保申请的发明与现有技术之间具有差异,从而判断其是否具有创新性。

2. 发明与现有技术的对比通过对发明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分析,可以评估发明的创新程度。

这包括对技术特征、技术效果和技术方案等方面的比较和分析。

3. 创造性评审专家评审是创造性评价的关键环节。

由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查和评估发明的创新性来决定是否通过专利申请。

二、技术进步评价方法技术进步评价主要用于判断发明是否具有技术上的突破和进步。

以下是常用的技术进步评价方法:1. 技术比较分析通过对发明与现有技术的比较分析,可以评估其在技术上的突破和进步。

包括技术方案的先进性、独特性、实用性等方面的比较和评估。

2. 技术指标评估通过对发明涉及的技术指标进行评估,可以判断其在技术上的进步。

这包括技术指标的改进幅度、技术指标的达到程度等方面的评估。

3. 技术验收技术验收是评估技术进步的一种重要方法。

通过对发明进行实际应用和验证,以验证其在技术上的突破和进步。

三、创造性和技术进步评价的关系创造性评价和技术进步评价在专利申请中相互关联,相互影响。

创造性评价主要判断发明是否具有创新性和独创性,而技术进步评价主要判断发明是否具有技术上的突破和进步。

创造性评价是技术进步评价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在发明具有创新性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进行技术进步评价。

而技术进步评价则是对发明创造性的一种进一步确认和加强。

创造性评价和技术进步评价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对发明的全面评价。

结论在专利申请中,创造性和技术进步评价方法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创新性和技术突破的重要手段。

专利价值度的评估方法

专利价值度的评估方法

专利价值度的评估方法专利价值度评估方法是通过对专利技术、市场以及法律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对专利的价值进行量化评估。

专利价值度评估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专利持有人和投资者判断专利的商业潜力,从而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专利价值度评估方法。

一、技术评估方法技术评估方法是对专利技术的创新性、实用性和技术含量等进行评估。

常用的技术评估方法包括技术层面分析、技术可行性研究和技术权重评分。

1.技术层面分析:通过对专利技术的核心理论和实施方式进行分析,评估其技术创新程度和技术含量,从而判断专利的技术价值。

2.技术可行性研究:对于一些新颖的技术专利,可以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评估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技术权重评分:对专利技术的各个方面进行评分,并给予不同的权重,从而综合评估专利技术的价值。

二、市场评估方法市场评估方法是对专利技术在市场上的商业潜力和市场竞争力进行评估。

常用的市场评估方法包括市场需求分析、市场竞争分析和市场商业化评估。

1.市场需求分析:通过对市场需求的调研和分析,评估专利技术在市场上的潜在需求规模和增长趋势。

2.市场竞争分析:对相关市场的竞争态势进行分析,评估专利技术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

3.市场商业化评估:对专利技术商业化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包括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等方面的分析。

三、法律评估方法法律评估方法是对专利的专利权、审查合格性和维权能力进行评估。

常用的法律评估方法包括专利权分析、审查合格性评估和维权能力评估。

1.专利权分析:分析专利的法律效力和实施范围,评估专利权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2.审查合格性评估:对专利的审查合格性进行评估,包括专利的审查通过比例、有效性和是否存在缺陷等方面的分析。

3.维权能力评估:评估专利持有人对专利权的维护能力,包括专利诉讼案例、维权成本和维权效果等方面的分析。

除了上述的方法之外,还可以采用专利引证分析、专利交易数据分析和專利评级模型等方法对专利进行价值评估。

如何判断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何判断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案例16LG电子株式会社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一审行政判决书(2003)一中行初字第8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3)一中行初字第858号原告LG电子株式会社(LG Electronics Inc.),住所地韩国汉城特别市永登浦区汝矣岛洞20号。

法定代表人具滋洪,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顾红霞,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邹海林,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法定代表人王景川,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文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诉讼处审查员。

委托代理人崔国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诉讼处审查员。

第三人广东格兰仕企业(集团)公司,住所地广东省顺德市容桂区容桂大道南25号。

法定代表人梁庆德,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慧,北京元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王明霞,北京元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代理人。

原告LG电子株式会社不服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3年7月17日作出的第517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简称第5174号决定),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于2003年11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第5174号决定的相对方广东格兰仕企业(集团)公司(简称格兰仕集团)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于2004年3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LG 电子株式会社的委托代理人顾红霞、邹海林,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胡文辉、崔国振,第三人格兰仕集团的委托代理人李慧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专利复审委员会第5174号决定系就格兰仕集团对LG电子株式会社享有的第.9号名称为“自动烹调设备”的发明专利(简称本专利)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作出的。

专利复审委员会在该决定中认定:1、关于证据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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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专利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
【发表评论】发布时间:2010-09-07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
摘要:专利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因此,发明和实用新型具备创造性是授予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

相关技术动态:
专利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因此,发明和实用新型具备创造性是授予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

尤其对于发明专利来说,创造性是指专利技术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而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只需要满足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条件即可。

怎样判断一项技术和申请日前已有技术相比具有显著的进步?这主要从该技术产生的有益效果来判断。

有益效果可以由生产率、质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能耗、原材料、工序的节省,加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简便,环境污染的治理或者根治,以及有用性能的出现等方面反映出来。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为具有“显著的进步”:
1、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例如,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防治污染等;
2、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
3、发明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
4、尽管发明在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但在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

同时,根据审查指南还有以下一些特定情况下的辅助性判断基准。

一、发明解决了人们一直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能成功的技术难题。

某个科学领域中的技术难题,人们长久渴望解决,经发明者的努力,予以解决了,这种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二、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
技术偏见是指在某段时间内、某个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对某个技术问题普遍存在的、偏离客观事实的认识,它阻碍人们对该技术领域的研究和开发。

如果发明克服了这种技术偏见,采用了人们由技术偏见而舍弃的技术手段,从而解决了技术问题,则这种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三、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是指发明同现有技术相比,其技术效果产生“质”的变化,具有新的性能;或者产生“量”的变化,超出人们预期的想象。

当发明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时,一方面说明发明具有显著的进步,同时也反映出发明的技术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具备创造性。

四、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
当发明的产品在商业上获得成功时,如果这种成功是由于发明的技术特征直接导致的,则一方面反映了发明具有有益效果,同时也说明了发明是非显而易见的,因而这类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责任编辑:大地)
本篇文章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网 原文链接:/services/zlxxyysw/wz/201009/t20100907_120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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