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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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哪些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契约而形成的法律关系,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律关系涉及到劳动合同、工资、劳动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诸多方面。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劳动时间、休假制度、劳动保护五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等。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将依法履行合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

二、工资待遇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核心内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资,并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工资。

同时,用人单位还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等津贴和补贴,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建立完善的工资发放制度,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三、劳动时间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重要方面。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合理安排和规范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一般而言,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对于超过工作时间的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同时,对于需要取消休息日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四、休假制度是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益的重要制度。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年享有带薪年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病假、探亲假等各种休假。

劳动者在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保障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岗位。

休假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和落实休假制度。

五、劳动保护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保障措施。

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以劳动合同为依据的法律关系。

本文从定义、特点、内容、维护、发展等方面对劳动法律关系进行详细阐述。

一、定义劳动法律关系是以劳动合同为依据,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起的一种法律关系。

它是一种基于劳务和报酬的经济关系,涉及双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二、特点1. 平等性: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平等主体,双方应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合同性:劳动法律关系是通过劳动合同来确立的,两个相互合意的主体在合同上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相对性:劳动法律关系是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处于被保护的弱势地位,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承担着主要责任。

三、内容劳动法律关系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法律关系的首要内容是通过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条件的约定: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条件,包括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和休假等。

3. 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劳动法律关系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包括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保护、劳动合同终止等。

4. 用人单位责任的承担: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

四、维护为了维护劳动法律关系的稳定和公平,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1. 劳动法律体系的完善: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强对劳动法律关系的监管,出台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权益保障。

2. 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建立健全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劳动者提供公正、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

3. 建立劳动关系平等和谐的环境:通过开展劳动法律教育、加强劳动监管和法律援助等方式,营造劳动关系和谐的氛围。

五、发展劳动法律关系的发展应顺应时代的变革和社会的发展,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 适应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新兴产业和新业态的出现,劳动法律关系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的劳动关系形态。

2020司法考试备考考点:劳动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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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是当事⼈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是受国家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和保护的劳动关系,是国家⼲预劳动关系的后果,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以当事⼈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虽同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但由于事实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定模式(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因⽽不是劳动法律关系,但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合法权益仍受劳动法保护。

狭义的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劳动者和⽤⼈单位。

⼴义的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还应包括⼯会组织和雇主组织。

(⼀)劳动者
(⼆)⽤⼈单位
⽤⼈单位的⽤⼈主体资格⼀般依存于民事主体资格;⽤⼈单位的⽤⼈权利能⼒和⽤⼈⾏为能⼒的范围取决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单位的⽤⼈需求。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的违法犯罪⾏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应当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向劳动者⽀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个⼈承包经营违反法律规定招⽤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动态性:劳动法律关系是一种动态的关系,随着雇佣合同的履行和工作过程的进行,关系会发生变化。

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和调整涉及到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一系列具体的事项。

2.对等性:劳动法律关系是建立在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对等关系上的,双方在协商和签订雇佣合同时应该是相对平等的。

劳动者以自身的劳动力换取雇主支付的工资,双方在劳动协议的平等基础上合作互利。

3.依法合规性:劳动法律关系是基于国家法律的规范进行的。

雇主和劳动者在建立和履行劳动关系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合同。

同时,劳动法律关系也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4.经济性:劳动法律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劳动者对工作所得的合理期望,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雇主通过支付工资和提供社会保障等福利,获取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价值,实现自身的利益。

5.互惠性:劳动法律关系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一种基于互相合作和互惠的关系。

双方应该遵守协定的合同内容,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共同利益。

6.结构性:劳动法律关系是由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构成的结构。

双方在协商和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合同。

7.保护性:劳动法律关系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

劳动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措施,包括工资支付、劳动时间、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的保护,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8.稳定性:劳动法律关系是一种稳定的关系,一旦建立,应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

劳动法律关系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作和支付工资,不能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总之,劳动法律关系是一种以平等、合法、互惠为基础的动态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劳动者和雇主应该遵守法律、合同的规定,并相互尊重对方的权益,以实现共同的利益。

同时,劳动法律关系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动关系是紧密相关的概念,它们在职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所建立的法律上的关系,而劳动关系则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关系。

本文将探讨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之间的联系,并分析其在职场中的重要性。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定义和特点劳动法律关系是指依法建立在劳动合同基础上的雇佣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双方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其中雇主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薪资报酬,雇员则为雇主提供劳动力。

2. 法律依据:劳动法律关系是建立在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的,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合同约束:劳动法律关系依赖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合同约束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益与义务。

二、劳动关系的定义和特点劳动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

劳动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经济性:劳动关系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经济交往,雇员通过劳动提供经济价值,雇主支付相应的薪资报酬。

2. 互动性:劳动关系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相互依赖和交流,双方通过合作和互动共同创造价值。

3. 动态性:劳动关系是处于不断变化和调整中的,受到经济环境、法律规定、社会风气等因素的影响。

三、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动关系密切相关,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依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保障与权益保护:劳动法律关系确立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益与义务,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护,使其在劳动关系中能够享有合法权益。

例如,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雇主的基本义务。

2. 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通过建立劳动法律关系,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了一种稳定的劳动关系,避免了双方的纠纷和摩擦,有利于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

3. 规范市场秩序: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可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 系的参加者应包括:劳动者及其团体(工会);用 人单位及其团体。 它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是劳动关系为 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结果,对于维系、发展和谐稳 定的劳动关系有重要作用。 劳动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构成。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兼容性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3.劳动行为能力的制约因素
劳动法对劳动行为能力作出规定的客观依 据,是公民的劳动能力水平以及国家利益和 社会利益的要求。
公民只有在其劳动能力达到符合国家利益 和社会利益要求的水平,并且能由自己自由 支配的条件下,才会被劳动法确认为有劳动 行为能力。
因此,劳动行为能力主要取决或受制于下 述因素:
个别劳工对雇主的依赖主要是经济上的, 因为雇主有能力对劳工实施三重可能的控制。
第一,劳工为了生存必须出卖劳力,雇主则可以决定是否要购买劳 动力。
第二,工人们都想得到工作,因此在出售自己的劳力时,会与其它
工人互相竞争,降价求售,这自然使得雇主得利,雇主可以决定购买劳
力的价格。
第三,劳工出售劳力所得,必须用来购买生活所需的一般商品,这
(2)属性不同。劳动能力作为人的生存能力的一 部分,只具有自然属性:劳动行为能力作为劳动者 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则具有法律属性。
(3)意义不同。劳动能力只是表明公民身体中所存 在的体力和脑力的实然状态;劳动行为能力则是国 家对公民一定劳动能力的法律认可,它表明法律对 公民在体力和脑力上所要求的应然状态。
劳动力附着在个别劳工身上,因此劳动者是劳 动力交易的主体,同时也是客体。
在工厂内部劳工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命令、监 督、惩罚,雇主对劳工甚至可以恣意而为。
于是,劳动者随着出售自己的劳力,将人格也 置于雇主的控制之下了。

劳动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政策

劳动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政策

劳动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政策劳动关系是指雇佣关系中的双方在进行劳动时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关系的形成与劳动法律政策有着密切的关联,劳动法律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为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劳动关系的涵义、劳动法律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等角度进行探讨。

一、劳动关系的涵义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合同关系下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具有双向权利和义务。

劳动关系的核心是雇佣关系,是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劳动力的利用和组织管理的重要方式。

劳动关系的建立、执行和解除涉及到劳动法律政策的约束和引导。

二、劳动法律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劳动法律政策是国家为维护劳动关系平衡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实施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制定劳动法律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责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劳动法律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劳动争议的解决等方面。

1.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国家制定并修订了一系列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劳动关系建立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责义务,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合法、公正的劳动环境。

2.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同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劳动者应按合同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3. 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关系中难免会发生劳动争议,包括工资、工时、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分歧。

国家设立劳动争议解决机构,为双方提供公正、有效、便捷的解决途径。

劳动法律政策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原则,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劳动法律政策的有效执行是保护劳动关系平衡的重要保障。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劳动法律政策的贯彻执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劳动法律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一、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法律性质。

劳动法律关系是根据劳动法律构成的关系,属于特定法律关系,具有法律效力。

2.双方地位不对等。

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具有相对较高的地位和权利,劳动者则处于相对较低的地位和权利,这个不平等性就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特点。

3.相互依赖性。

劳动者有正当的权利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报酬,在一定程度上,该权利的实现,依赖于用人单位的相应支付;而用人单位享有正当的权利获得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在一定程度上,该权利的实现,也依赖于劳动者的相应提供。

4.遵循劳动法律的原则。

劳动法律关系的双方需要遵循有关的劳动法律,遵循法律管辖的原则,安全生产,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反对合同欺诈等法律规定。

5.强制性。

劳动法律关系不仅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关系,而且是一种强制性关系,无论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都需要遵守劳动法律规定,任何一方不遵守,不能据此断定该行为无效。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1.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根本凭据,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工作期限等基本事项,在遵守劳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签订的书面契约。

2.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法律是构成劳动关系的基本法规,包括《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法规都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政府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根据其实施的权限,制定的有关劳动的规章制度,如《社会保险条例》、《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抽样检验条例》、《劳动仲裁条例》等,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

4.社会制度。

社会制度是指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利益相关和符合劳动法律规定之外,彼此在劳动中又有相应待遇的关系,包括工资发放制度、劳动绩效评价制度等,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

劳动法——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劳动法律关系
❖ 〔一〕劳动者 ❖ v 1、劳动者的法律涵义 ❖ 劳动者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一定
的条件,即必须具备有劳动权利才能和劳动 行为才能。只有同时具有这两种才能,劳动 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 2、公民的劳动权利才能和劳动行为才能的 概念
❖ 劳动权利才能——指劳动者可以依法享有 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才能。
劳动法律事实是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续延、 暂停、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
第三节 劳动法律事实
二、劳动法律事实的种类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律事实
有多种多样。按照劳动法律事实的发生 是否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来划分,可 将其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1〕行为,是指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 并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 灭的客观事实。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第三节 劳动法律事实
❖ ❖ 理论中应当明确以下两点: ❖ 1、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只能是
双方当事人意志的合法意思表示的劳动法律 行为,即合法行为。 ❖ 2、变更、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即 可以是双方或单方的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 法行为。此外,事件也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 的变更或消灭。
三、劳动法律事实的法律后果
它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按照行为性质可将行为分为劳动法律行为、
劳动行政管理行为、劳动仲裁的行为和 劳动司法行为。
❖ 劳动法律行为,是指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标准
的要求,法律主体所为的行为,包括合法行 为和违法行为。
第三节 劳动法律事实
❖ 仲裁行为: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 议事件所施行的裁决行为。生效的仲裁调解 书,均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发生一定变化, 因此是法律事实。
〔2〕产生前提不同 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 动为前提,发生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 而劳动法律关系那么以劳动法律标准的存 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标准调整劳动 关系的范围内。

浅谈对劳动法律关系的理解

浅谈对劳动法律关系的理解

浅谈对劳动法律关系的理解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

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所形成一种社会关系;(二)劳动法律关系是基于劳动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三)劳动法律关系是以劳动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点从其概念来看,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一)劳动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当中是平等的主体;(二)劳动法律关系基本上是劳动合同的主体自发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兼顾了当事人自己的意志;(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通常是对等的、相互的。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依劳动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1、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依据劳动法律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并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能力。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从年满16周岁开始的,两者统一、不可分割,要求必须本人依法行使,不能代理,而且某些工种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有所限制的,当遇到两个以上劳动法律关系时应该有主次之分。

2、法人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法人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从依法设立到终止,两者统一、不可分割,可由其职能机构的相关人员或代理人行使。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依据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没有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是指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与法规,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一、《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最基本的劳动关系法律法规,被誉为劳动者的法律“救星”。

该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休假等内容,为劳动者提供了合法保障。

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明确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内容变更、解除与终止等方面的规定。

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解决劳动争议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和方式,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等途径。

通过此法,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解决与雇主的纠纷。

四、《劳动保护法》《劳动保护法》是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劳动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措施,包括工作环境与条件、职业病防治、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等方面的规定,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五、《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基本法律,主要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此法规定了劳动者参与社保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

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该条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登记备案、解除与终止、经济补偿等具体细则,为劳动合同的执行提供了更具体的操作指南。

七、《劳动监察条例》《劳动监察条例》是为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与实施而制定的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劳动监察的职责和权力,明确了劳动监察的程序与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平衡。

八、《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是为规范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进行而制定的法律。

第4章 劳动法律关系

第4章 劳动法律关系
gjwang@ 4-7
(一)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二)法人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法 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 权利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学界有不同见解:劳动行为;劳动力;不只是 劳动行为或劳动力。 在实践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复杂多样的具体表 现形态,视其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可分为基本客体(或主客体)和辅助客体(或从客体) gjwang@ 4-8 两大类。
gjwang@ 4-16
凡是不能引起劳动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都不是劳动 法律事实。2.劳动法律事实与劳动法律关系之间的 因果关系须以劳动法为根据。 劳动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行为是受人的意志支配的法律事实,可分为合法行为 和违法行为,还可分为合同行为、行政行为、调解 行为、仲裁行为和司法行为等。 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包括自然灾 害之类的自然现象,疾病、伤残、死亡之类的人身 现象,以及战争、动乱之类的社会现象。
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客体是劳动行为,即劳动者为完 成用人单位安排的任务而支出劳动力的活动。它在 劳动法律关系存续期间连续存在于劳动过程中,在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中主要承载或体 现用人单位的利益。 劳动法律关系的辅助客体主要是劳动条件。即劳动者 因支出劳动力而有权获得、用人单位因使用劳动力 而有义务提供的为劳动力的使用和再生产所必须的 各种条件。其中,既包括为劳动力使用所必须的生 产资料条件,以及为在劳动力使用过程中不损害劳 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又包括为 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劳动力

学习劳动法律了解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解决法律

学习劳动法律了解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解决法律

学习劳动法律了解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解决法律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十分普遍。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加强劳动保护,了解劳动法律成为了每个人应该重视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劳动法律的基本知识,包括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了解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对于保障自身的劳动权益至关重要。

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关键事项。

2.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所获得的经济报酬。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发放方式获得工资报酬。

3. 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之一,包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安全的劳动条件、职业病防护等措施。

劳动者有权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履行保护义务。

二、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当劳动关系发生问题或产生争议时,需要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以下是目前常见的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1. 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可以通过沟通、谈判等方式,就争议事项进行妥善解决。

协商解决既能维护双方的权益,也能减少解决争议的时间和成本。

2. 调解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功,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委员会会听取双方的陈述,提出调解意见,协助双方解决争议。

3. 仲裁解决如果调解解决也失败,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机构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仲裁机构。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陈述等,做出公正的裁决。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规范劳动关系,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提供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劳动法学中的法律关系

劳动法学中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
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 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 范的存在为前提。每一种具体的劳动关系之所 以成为劳动法律关系,正是因为有规定和调整 这种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律规范存在,如果没有 相应的劳动法律规范,就不可能形成劳动法律 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按劳动 法规定确立劳动关系,但在双方 之间却实际存在具有劳动关系内 容且未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一种 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与事实劳动 关系尽管都在劳动法调整范围 内,但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属 性。
区别:
⑴劳动法律关系是意志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则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 分。 ⑵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 动关系;
当人们按照这种“标准格式” 缔结劳动关系或者说人们的行为符合 了劳动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所缔结 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 。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就用权利义务的 形式固定下来,要求当事人正确行使 和履行,并以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
注 意:
现实的劳动关系,只有取得劳动法律 关系的形式,才能受到国家的保障。但 是,国家不可能把所有的劳动关系都上 升为劳动法律关系。只有在一定的条件 下,国家根据需要和可能,把一定范围 内的劳动关系固定下来,把它作为法律 调整的对象——只有已纳入劳动法调整 范围,并且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 才得以表现为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学中 的法律关系
劳动 法律关系
附随 法律关系
2021/7/12
劳动行政 法律关系
劳动服务 法律关系

第一节
• 第二节 讲不考)
• 第三节 讲不考)
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行政法律关系(不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一、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的概述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是指国家为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

它主要涉及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有助于明确劳动合同的内容和约定,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还有助于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提高劳动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的主要内容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的核心法律,它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与雇主之间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劳动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2. 劳动法劳动法是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它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纠纷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

3.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是国家建立的劳动关系管理体系,它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审判等程序,用于解决劳动纠纷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这些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有助于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 劳动标准和监督劳动标准是国家制定的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休假、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最长工作时间等。

国家还设立了劳动监督机构,负责对劳动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效果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它能够有效地调整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提高劳动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职业道德与法律 劳动法 第二讲劳动法律关系

职业道德与法律  劳动法  第二讲劳动法律关系

谨防实习诈骗
• 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就直接写明招收实 习生,这些实习生既可以是面临毕业找 工作的学生,同样也可以是入学不久的 低年级学生。更有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毕 业生求职心切,以“实习”之名来廉价 赚取毕业生的劳动力。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实习生与单位的正式员工有着本 质的区别,实习生不可能在实习单位受到和正式员工
(一)劳动者
分类:
1、职员和工人:以职工的劳动类型为标准
职员,我国通常称为干部,一般是在用人单位中担任管理或专业技 术工作的劳动者,如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医 务卫生人员、文化艺术人员等; 工人指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劳动和执行性劳动的劳动者。这种分类 对劳动分工和劳动待遇的区分有意义。 现在的劳动制度改革就要改变这种界限固定化、终身化的制度。
• 虽然学生实习受伤不能按照劳动案件来处理, 但并不意味着实习生在劳动中受到的伤害应当 由其自己负责。在这一法律关系中,实习生与 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同时发生了法律关系。
• 学校作为学生的施教者、监护人和实习活动的
指挥安排者,应当预见实习生在实习劳动中必
然存在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且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责任归属——是学校,还是实习单位?
• 任何劳动都伴随着劳动风险。大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
实际参与劳动和工作,在这一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权益 受损的情况,这些情况中最常见的是实习生在实习中
身体健康受损和实习单位没有按约
• 这一问题的关键困扰在于在校生在实习过程中受伤, 其身份是学生,与实习单位没有劳动关系;而另一方 面,实习学生的受伤又是发生在该单位实习过程中的。
事业单位
• • 事业单位适用本法,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种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等,其录用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 管理,不适用本法。 • ☆一种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 单位与职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适用本条的规定。 • ☆还有一种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 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 的,就要按照本条的规定执行;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 订的是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就要按照本法第 九十六条的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另 有规定的,就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 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没有特别规定的,也要 按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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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劳动法学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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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以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 系经劳动法的调整,就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 系,此即劳动法学中的法律关系。其包括: ⒈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一般称之为劳动法律关系; ⒉劳动法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 会关系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可称之为附随法律关 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动行政法律关系与劳动服 务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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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 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⑴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⑵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 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 名表”等招用记录; ⑷考勤记录; ⑸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⑴⑶⑷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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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 务。
这是由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 劳动合同围绕着劳动力的所有权与 使用权的分离而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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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从劳动者让渡劳动力的 使用权来看,劳动者负有将其劳动力 交给用人单位使用的义务,其表现形 式主要是: 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劳动过程, 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纪律、规章 制度,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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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认定方某与商贸公司自2007年9 月1日至2011年3月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商贸公司称送货单只能证明双方存在买卖 合同关系,但该送货单抬头为商贸公司送 货单,收货单位为母婴用品商店。同时, 商贸公司亦未能提供有关货物买卖的货款 往来证据,因此对于商贸公司此项抗辩理 由法院不予支持。故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方 某与商贸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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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劳动者在让渡劳动力的 使用权的同时仍保留有劳动力所有权, 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保证 劳动力再生产的义务,其表现形式主 要是: 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物 质待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 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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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 和负有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相互对应并彼此 依存,即:各方的权利都以对方的义务为保证, 各方的义务都是对方的权利的体现。这不仅反映 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制约,而且表现了双方 当事人对客体的共同支配。因而,劳动法律关系 的内容,是劳动法律关系构成中主体之间、主体 与客体之间的纽带,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 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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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商贸公司辩称,方某与商贸公司不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 从方某提供的证据来看,仅仅说明方某 与商贸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对于送 货单和活动方案,只能说明原、被告之间 的身份关系是原告作为客户的身份与被告 发生关系。原告的用人单位应当是母婴用 品商店,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起诉。
㈢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即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指 向的对象——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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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只有通过比较才能认识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⒈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⑴联系:人们总是依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订劳动法 律规范,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缔结劳动 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从而 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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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调取的银行明细 表可以看出,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 有几个月份向原告账户转款,大部分转款 金额为1200元,同时该银行明细与方某提 供的商贸公司送货单能够相互印证,因此 该银行明细表具有高度的盖然性,证明转 款人系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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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规范作相应调整, 于是劳动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实际的劳动关系也正是 通过获得法律关系的形式而得到巩固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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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区别:两者产生的前提和内容不同
①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 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 因为一定的劳动关系最直接地联系着一定的生产关系,是 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 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 范畴,它依据国家制定的劳动法律而形成,体现了国家的 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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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产生的前提不同:

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 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 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 存在为前提。每一种具体的劳动关系之所以成为 劳动法律关系,正是因为有规定和调整这种劳动 关系的劳动法律规范存在,如果没有相应的劳动 法律规范,就不可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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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按劳动 法规定确立劳动关系,但在双方 之间却实际存在具有劳动关系内 容且未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一种 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与事实劳动 关系尽管都在劳动法调整范围 内,但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属 性。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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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劳动法律关系是意志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则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 分。 ⑵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 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 合法定模式,尤其是缺乏劳动法律关系 赖以确立的法律事实的有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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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学中 的法律关系 劳动 法律关系 附随 法律关系 劳动服务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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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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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法律关系 • 第二节 劳动行政法律关系(不 讲不考) • 第三节 劳动服务法律关系(不 讲不考)

第一节

劳动法律关系
• • •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四、劳动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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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随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起申请,要求确认与商贸公司存在事 实劳动关系。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申 诉、答辩及其提交的证据,认定方某 申诉的劳动用工主体错误,驳回了方 某的申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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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裁决,故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商贸公司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方某为此向法院提交 了商贸公司送货单、工牌、工服的收 款收据、母婴用品商店采购部分录音 资料、同事员工书面证明等证据,并 申请法院调取了银行进帐明细。
或者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形成的; ⑵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双方既不终止执行,又不 续订合同,继续维持原劳动关系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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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劳动合同制职工转移工作单位,既未与原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又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 的; ⑷劳动者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用人单位认为劳动 合同自行解除而未办理解除手续形成的; ⑸劳动合同终止而未办理终止手续形成的。 所有这些虽然都处于劳动用工的事实状态, 但并未发生法律意义上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因 而不受法律保护。
⑶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与义务; 而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 ⑷劳动法律关系由法律保障其存续; 事实劳动关系如不能依法转化为劳动法 律关系,就应当强制其终止,但事实劳动关 系中的劳动者利益仍然受劳动法保护。
从实际生活看,形成事实劳动 关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⑴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
事实劳动关系案例解析
• 2007年9月,方某入职合肥某商贸公司,双方 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该商贸公司是国 内某知名奶粉的代理商,同时也是合肥一家母婴 用品商店的供应商,在方某入职后即在母婴用品 商店上班,工资由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通 过银行转款的方式发放给方某。工作3年多,商贸 公司迟迟未与方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方 某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为此,方某曾向劳动监 察大队投诉,之后,方某即被商贸公司口头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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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使一般 劳动关系上升为法律关系,并在国家 强制力的保证下,实现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之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从而使劳动关系得到发展。因此,劳 动法正是借助于劳动法律关系在人们 生活中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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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虽然在劳动法调整 范围内,但不符合法定模式 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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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㈠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即: 依照劳动法律规范参与劳动法律关 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 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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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关系缔结之前,双 方在劳动力市场上是平等主体, 对于是否缔结劳动法律关系, 以及缔结什么样的劳动法律关 系的问题,经双方依法自愿协 商一致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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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⒋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受用 人单位的支配。这是同劳动者在劳动 过程中所处的被管理地位相联系的。 • ⒌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在一定条件下可 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外壳”相对分离, 劳动者的某些权利和义务存续于劳动 法律关系终止之后,并且,有的权利 还扩及劳动者供养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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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剖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如何 认定方某与商贸公司之间是否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上述判决 准确地把握了事实劳动关系的 法定标准,认定了方某与商贸 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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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为商贸公司提供了劳动是确定的, 方某工作的地点及领取工资的方式不能作 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事实劳 动关系的认定应以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 有偿的劳动为前提,提供劳动的地点及用 人单位以何种方式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并不 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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