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位规定
专业双学位学籍管理制度
专业双学位学籍管理制度一、导言双学位是指学生在修完本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再选取并修完其他学科的课程,获得两个学位的一种方式。
为了更好地管理双学位学生的学籍,确保他们有效、有序地完成双学位课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申请并成功获得双学位学生。
双学位学籍管理由学生所在的主修专业负责。
三、双学位学籍的管理程序1.双学位申请(1)学生在本专业修完约一半的课程后可申请双学位。
申请时需向主修专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说明所选择的辅修专业。
(2)主修专业根据双学位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受理申请后,组织辅修专业的相关教师和领导进行面试和评审,以决定是否同意学生的双学位申请。
2.学业计划(1)申请成功的双学位学生,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需共同制定学业计划。
学生每学期开始前,需提前报送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教务办公室,并经主修和辅修专业负责人审核和签字确认方可实施。
(2)学业计划要体现双学位学生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所要修的课程和学分,以及修课的学期和先后关系。
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需要合理安排,避免冲突和重复课程。
3.选课和修读(1)双学位学生的选课按照院系规定的选课流程进行。
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应做好选课信息交流,及时更新教务管理系统。
(2)双学位学生每学期通过选课系统自主选择辅修专业的课程。
选课时需充分考虑个人兴趣、时间安排和必修课程的修读。
同时,需考虑辅修专业培养计划对课程修读顺序的要求。
(3)双学位学生的选课需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负责人的审核和表示同意后,始可执行。
4.课程评估和学分认定(1)双学位学生修完辅修专业的课程后,需向辅修专业提交成绩单。
(2)辅修课程的成绩采用主修专业的评分制度。
主修专业需制定相应的成绩评定规则,确保双学位学生的辅修成绩符合教学要求。
(3)辅修学分的认定由辅修专业负责,需报送主修专业教务办公室备案。
5.学位授予(1)双学位学生完成所有主修和辅修专业的学分要求,达到两个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并通过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位答辩后,可同时获得两个学位。
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XXXX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拓展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我校在本科生中设立攻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模式1.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文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经济学)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学位教育,完成该本科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达到该专业的双学位授予条件,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该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2.辅修专业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经学校核准、颁发该本科专业辅修证书。
二、报名资格1.入学满一年的在校本科生(学生最早可在第二学期期中申请报名,第三学期开始修读);2.已完成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包括2.0)3.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修读1个双学位专业或1个辅修专业。
三、报名程序1.每年四月份及十月份开设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院提出招生计划,并经学校批准发布;2.学生报名时须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批准,再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由招生学院进行审核,如设有考核面试环节,学院自行组织考核面试。
对于各学院审核或考核面试通过的确定拟攻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生,须与教务处及招生学院签订协议,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向教务处报名备案。
3.学生凭录取通知办理选课手续,参加课程学习即取得攻读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学籍。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1.修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实施专门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由开设专业的学院组织制订,教务处批准实施。
教学计划由平台课程和毕业论文构成。
清华双学位选择条件
清华双学位选择条件摘要:一、引言二、清华双学位项目简介三、双学位选择条件1.学术要求2.语言能力3.课程设置4.学制与学分四、申请流程五、结语正文:【引言】清华大学作为我国顶尖高校,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才。
双学位项目作为一项重要的国际化举措,吸引了众多学子的关注。
本文将详细介绍清华双学位的选择条件及申请流程。
【清华双学位项目简介】清华双学位项目是指清华大学与其他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共同培养具有跨学科知识、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高水平人才的项目。
该项目旨在促进教育资源共享,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在国际竞争中的竞争力。
【双学位选择条件】1.学术要求申请双学位项目的学生需满足合作高校的入学要求,包括高考成绩、在校成绩等。
同时,学生还需达到清华大学的录取标准。
2.语言能力为了保证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能够顺利进行学术交流,申请者需具备一定的语言能力。
通常要求托福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或雅思成绩达到一定水平。
具体要求因合作高校而异。
3.课程设置双学位项目通常要求学生在清华大学和合作高校分别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课程。
学生在申请时需对课程设置有所了解,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
4.学制与学分双学位项目的学制通常为四年或五年。
学生在清华大学和合作高校学习期间,需修满双方规定的学分,以获得双学位。
【申请流程】1.了解项目信息:学生需提前关注清华双学位项目的相关信息,了解合作高校、专业方向、课程设置等内容。
2.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个人陈述、推荐信、成绩单、语言成绩等。
具体要求因项目而异,学生需仔细阅读项目官网的申请指南。
3.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面试。
4.面试与录取:通过面试的学生将获得录取通知书,成为双学位项目的一员。
【结语】清华双学位项目为学子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有意申请的学生需提前了解选择条件及申请流程,做好充分的准备。
清华双学位选择条件
清华双学位选择条件
清华大学的双学位项目是为了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求而设
立的,让学生在本科阶段可以同时获得两个学位。
以下是关于清华
双学位选择的一些条件:
1. 学术成绩要求,清华双学位项目对学生的学术成绩有一定要求,通常要求学生在本专业的学术成绩优秀,达到一定的绩点要求。
2. 学分要求,双学位项目需要学生完成额外的学分要求,这些
学分通常是在其他学科领域的课程。
学生需要根据双学位项目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3. 申请流程和要求,学生需要按照清华大学规定的双学位申请
流程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通常包括个人简历、学术
成绩单、推荐信等。
4. 专业适配性,双学位项目通常要求学生的两个学位专业之间
具有一定的相关性或互补性,以确保学生能够在两个学科领域取得
较好的学术成果。
5. 学术能力和兴趣,学生在申请双学位项目时需要展示自己在两个学科领域的学术能力和浓厚的兴趣,以证明自己适合同时攻读两个学位。
需要注意的是,清华大学的双学位项目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学院、专业和具体项目而有所不同,所以在申请前,建议学生详细了解自己感兴趣的双学位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某学院本科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试行)
****学院本科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试行)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创新与创业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135号)精神和《**省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双学士学位教育“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业任务的同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同意,跨学科门类修读第二个专业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标准,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二条双学位专业开设双学位专业以我校现有本科专业为依托设置,并且在申请时必须已经有四届及以上毕业生。
为保证教学质量,双学位专业的开设实行申报制度。
开设双学位的专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完整详细的“双学位”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2、满足教学需要的师资、实验条件和实习场所等。
双学位专业的申报每年进行一次。
申请开设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申请报告、相关培养方案和教学资源情况,以及招收学生条件等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开设条件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后,以通知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开展双学位教育。
第三条学制及教学方式1、学制:双学位专业学制为3年。
学生在第3学期开始进入双学位专业的学习。
2、双学位学习采取单独组班、集中授课的方式,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要根据专业师资、图书、设备以及其他教学资源情况,合理确定接收双学位教育的学生数量,确保教学工作能够高质量开展,招收双学位教育的学生比例应不超过该年级本科学生的 10%—15%,每个教学班的人数不低于30人。
如果申请双学位教育学生数量过多,学院须制定选拔措施,选拔可采取笔试、面试或其他有效方式,结合学生以往各学期考试课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后综合评定。
大学修双学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大学修双学位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一、选修的双学位必必需是跨学科门类。
二、一般都要求前三个学期累积平均绩点2.3以上〔含2.3〕,对补考科目或者补考学分也有一定限制。
三、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双学位专业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但已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符合有关规定者,可以申请颁发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
据了解,不参加考试和不完成毕业论文,视为未达到双学位学位授予条件。
四、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关于在大学期间比较自律的同学来讲,这些都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关于有一些比较贪玩的同学来讲,可能有一些条件就比较难了。
报考2113条件:1、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526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4102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1653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同学〕。
2、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检察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二学位修业年限一般限定为二年,有的专业如中医学专业为三年。
3、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直接报考第二学士学位。
如果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必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辅修二学位招生范围是大二同学,报名条件是成绩较好,无不及格学科,以及满足各学校的其他要求,经录取后从大二开始学习。
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
扩展资料1、报考对象第二学士学位:大学往届和应届的非招生学科门类的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一般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工作年限不作严格要求〔各学校要求不同〕,思想端正,身体健康。
在职人员报考必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其中有的专业又有特别要求,比如国际政治专业,主要招收外语院校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知识产权专业则较偏重理工科考生并较重视外语。
双学位管理办法
大学辅修、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为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培养复合型人才,决定在本科层次建立以学分制为基础的辅修、辅修/双学位的修业制度。
为了促进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教学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对象和条件1. 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具有本校本科学籍的一年级以上在读学生,学生能较好地完成主修专业的学习任务,学有余力,并具有辅修专业学习的基本素养。
部分辅修/双学位专业招收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学籍的一年级以上外校学生。
招收部分校外已经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本科毕业生。
其素质条件要求与本校校内学生相同。
招收外校学生的专业由学校确定后,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2. 所有申请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本科在读学生在申请前的主修专业的各门课程均须及格(重考重修及格课程视为及格)。
学校将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要进行专业素养的测试,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允许进入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学习。
第二条报名办法及程序具体参见每年招生简章中工作安排。
第三条教学管理1. 修读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生须修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完成相应的实验、实习等教学活动并应取得相应学分。
2. 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补考及格后记入学分。
3. 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学籍由教务处管理。
4. 参加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我校本科生可以免修公共选修课。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相关病假或事假证明办理缓考手续。
未办理缓考手续视为无故缺考,课程成绩记为0分,补考通过后成绩记为60分。
第四条学籍管理1. 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费缴纳、注册及领取听课证等开学准备工作,如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上课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凡弄虚作假、伪造材料获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习资格。
2. 辅修专业学制一年,辅修/双学位专业学制两年。
在读本科生需在本科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学习(部分不对校外招生的专业需于在校期间完成学习);入学时为本科已毕业的学生辅修、辅修/双学位最长年限为4年。
大学修双学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大学修双学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大学修双学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大学最重要的就是用知识充实自我,对于那些不想考研的人来说,双学位就是一个锻炼自我的绝好时机。
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大学修双学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学修双学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一、选修的双学位必须是跨学科门类。
二、一般都要求前三个学期累积平均绩点2.3以上(含2.3),对补考科目或者补考学分也有一定限制。
三、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双学位专业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但已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符合有关规定者,可以申请颁发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
据了解,不参与考试和不完成毕业论文,视为未达到双学位学位授予条件。
四、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修双学位的利弊有哪些现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很多学生又不想考研,不可否认,双学位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双学位的学习可以是自己学校也可以是与你们学校联合的其他学校,可以是和自己专业不同的,也可以是相同的。
一般来说,是修比自己学校好的学校的双学位。
双学位的学习一般要两年时间,各课程顺利合格之后就能拿到学士学位。
如果没有达到学士学位的要求,比如没有修满两年,只修了一年,或者修了两年,但是不合格,则可以申请辅修的证书。
双学位普遍的是指学士学位,而不是毕业证。
毕业证只有本校能够授予。
拿到第二学位的学位证还是对学历有影响的。
比如,在一些资格类考试(比如职称类考试)的报考条件中,双学位的经验是可以作为对工作经验的补充的,双学位考生需要的工作年限的要求就比一般本科生要少两年。
大学是个选择很多的环境,无论是否修双学位还是要看自己的兴趣和一些外部条件,比如家庭的经济条件以及自己的学习生活计划,做自己喜欢的事并且一直坚持才能成功。
双学位大学生创业成功分析学生怎么说需要专业人士的引领,创业班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想要什么式样,我们都可以按照您的想法来设计。
”10月11日,武汉理工大学创业园4楼,远游文化公司的展厅里,籍晓岚的生意因为周末而显得格外忙碌。
双学位双专业重要政策
2、什么是双学位、双专业?学分是如何要求的?答:1)双学位: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即:第一专业,是入校时所学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又修读不同学科门类(即授予不同学位)的另一专业学士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
2)双专业: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总学分不低于56学分。
3、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所取得的学分可否冲抵主修专业相关学分?答:学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所取得的学分,可冲抵主修专业公共选修课和主修专业第二课堂中科技创新各4个学分。
6、免修(免听)制度具体是怎样规定的?什么时候办理免修(免听)手续?答:(1)免修:在主修专业已修读了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课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由本人申请,主修学院核实,主办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后可免修该课程。
免修课程的成绩以主修专业该课程成绩计入。
1)主修专业中该课程为考试课;2)考核成绩(不含补考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3)学分数(或学时数)不低于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学分(或学时)要求。
(2)免听:在主修专业已修读了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课程,成绩合格,但不符合免修条件,或在同一学期中主修专业与双学位专业同时开设的课程,可申请免听双学位课程,但需要参加考试。
免修免听办理时间为当学期前两周内。
7、双学位、双专业课程如何安排?答:相同专业的双学位、双专业课程安排完全相同,区别为双学位需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而双专业不需要。
理论课程大约16门左右,利用周三、周五、周日晚上(19:00-21:50)上课,不会与主修专业教学环节冲突。
集中进行的实践性环节原则上安排在假期进行,双学位毕业设计论文安排在第7学期进行。
10、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学费如何缴纳?答:按学年交费,交费标准为1800/学年。
双学位2.5年全部费用4500元;双专业2年全部费用3600元。
中途不再有其它收费。
按学年将学费交到学校财务处。
11、如何退选?答:学生一经选定并经学校录取为某一双学位(双专业),不得改选,不得自行中止学习。
大学关于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若干规定
大学关于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若干规定为贯彻因材施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与应用能力,发挥学校办学的优势和特色,学校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试行双专业、双学位教育(以下简称修读第二专业)。
一、双学位、双专业的界定1.双学位是指学生在取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又完成不同学科门类第二专业的学习,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而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双专业是指学生在主修本专业的同时,修读与主修专业k同属一个学科门类,但属于不同二级类的专业。
2.第二专业开设课程应为该专业主干课程,理论课程总学分约65 学分(含第二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和相应的实践环节)。
3.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弹性学制内完成学业。
二、培养对象和条件1.第二专业培养对象为全日制普通在校二年级以上本科生。
2.凡修读第二专业者须符合下列条件: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申请前累计学分达到应修标准学分,且必修课经重修后全部合格,累计平均学分绩在专业排名前 50%以内。
三、专业及课程设置1.第二专业设置及招生人数由有关学院与教务处共同商定,每年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2.开办第二专业的学院(以下简称:第二专业学院)负责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师配备、教学质量检查及实践教学的落实、教材的选定等。
主修专业所属学院负责组织学生选报工作。
四、报名和审批1.第二专业每学年办理一次。
每年春季学期教务处公布开设的第二专业及招收人数,由学生自愿报名和选课,当年秋季学期开始上课。
2.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只能选一个专业。
学生报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修专业院(系)填写《XXXX大学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
主修专业院(系)审核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审批。
3.取得修读资格的学生,由相关院(系)通知学生本人。
第二专业课程学习一律实行选课制,并按学分缴费。
五、教学管理1.第二专业教育是学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正常管理体系。
第二学士学位相关规定
双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它们都是选学一个学科门类学士学位专业,再跨学科门类选学另一个学士学位专业。
毕业时获得两个不同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但在我国和我校现行的制度和政策条件下,还是有区别的,双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招生对象不同。
双学位的招生对象窄,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对象宽。
高校双学位的招生对象是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范围不限于全日制本科学生,也可以招收函授、夜大、电大、自考的本科生,不仅招收本校的学生,而且可以招收校外、甚至省外的学生,不仅招收在校生,而且可以招收在职人员。
2.招生年级不同。
双学位只招收一年级的学生,从二年级开始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招收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也包括应届毕业生,有的高校放宽到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从三年级开始修读。
3.招生范围不同。
双学位只招本校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既可以招收本校学生,也可以招收校外(包括本省和外省)学生。
4.招生人数不同。
双学位现在没有限制招生人数;而第二学士学位只招收人数有限制,是各学校情况而定。
5.招生专业限制不同。
双学位先放开一年级所有专业由学生选,再正式确定开设的专业;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要竟教育部批准设置。
6.审批权限不同。
双学位由高校自已制定批准,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审批。
7.发证不同。
双学位毕业证是在一个毕业证上注上两个专业名称,双学位证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发毕业书和学位证书。
8.毕业待遇规定不同。
国家对双学位毕业生没有明确的毕业待遇规定;而国家对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明文规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
第二学位是第一学位毕业后读的,而双学位是与第一学位同时读的。
一般来讲,第二学位含金量更高。
辅修只是修了一定学分的课,没有学位。
1.(1)双学位: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即:第一专业,是学生入校时所学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又修读不同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学士学位。
学院辅修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辅修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为确保辅修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学位管理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辅修双学位的含义辅修双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是指学生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门类的专业,达到规定学位授予标准取得的第二学位。
第二条基本要求1.双学位的课程由10门左右辅修专业课程、4-6门学位课程以及实践教学环节(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构成,总学分50学分左右。
2.双学位的培养方案由辅修专业所在院系制定,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实施。
3.双学位的教学按照《XX学院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位授予条件1.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取得规定学分,成绩优良,且符合辅修学科相应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双学位。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授予双学位(1)《XX学院学年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不得授予学位的任一情形;(2)在校修读双学位期间,因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以学校处分文件为准)者;(3)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但未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者;(4)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所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者。
第四条学位授予工作程序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其辅修专业修读达到毕业要求和双学位授予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双学位专业所在院系审核并报经学校审议、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学院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四年制在校本科修读双学位的学生,自XXXX级学生开始执行。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XX学院学年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七条本办法由学校学位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
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充分利用我校教学资源,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实现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根据《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在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的基础上,在本科层次实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施行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专业设置及修读条件第二条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之后,修读辅修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第三条学校开设的双学位、双专业专业目录由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和社会需求确定。
学生辅修专业必须在学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目录范围内选择。
第四条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
学生选择辅修专业一般于第三学期开始时进行。
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在修读期间不得改变专业。
第五条凡申请辅修专业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二)第一学年的实修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无不及格课程;(三)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双专业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
学校开设的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方向不属于双专业范围,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方向学生不得互选。
第七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学生纳入我校正常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
为保证双学位、双专业课程的教学质量,由各学院实行单开班的上课形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自主确定上课形式。
第八条双学位、双专业教学开设单位负责所设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条件的提供及教学实践的落实、教材的选定等。
2023年科大双学位管理规定
科大双学位管理规定现如今,双学位,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双学位,管理规定真的很难吗?下面是我整理的科大双学位管理规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科大双学位管理规定科大双学位管理规定为适应人才市场的需要,培育社会急需的复合型人才,更为一部分学有余力的优秀同学制造学习条件,经省学位办同意,校学位委员会争论,我校打算实行双学士学位制。
一、性质双学位是指在高校本科学习期间,少数优秀同学主修一个科类专业的同时,再修学一个其他科类的专业,完成两个本科科类专业课程的学习,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即可同时获得两个科类专业的学士学位。
二、开设专业"英语'(授文学学士学位)、"经济学'(授经济学学士学位)、"法学'(授法学学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授工学学士学位)双学位班。
三、报名条件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的在校同学,第一学年成果优良、对所开设的双学位专业具有深厚学习爱好并情愿担当费用的,均可在第一学年其次学期期末报名。
报学双学位的专业限制条件:除英语、日语专业的同学均可报学英语专业双学位班;除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同学均可报学经济学专业双学位班;除法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同学均可报学法学专业双学位班;除授工学学士学位专业的同学均可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双学位班。
四、录用方法在同学自愿报名、所在学院推举的基础上,由教务处会同开设双学位班的学院择优限额录用,并上报省教育厅学位办备案。
五、授课支配双学位教育实行3年学制。
从总第三学期到总第七学期,每个专业的双学位班开设18或20门的课程(全部课程为必修课),平均每学期约160课时、10个学分,共计800余学时(含试验学时);总第八学期做毕业设计(论文),每个专业总计约60个学分。
双学位班利用工作日的晚上、双休日的时间进行授课。
六、学籍管理双学士学位班同学的学籍管理不变,主修专业不变。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综合优势,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让一些成绩突出、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地利用我校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学校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双学位及辅修专业制,并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双学位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学士学位(即第一学位或主修学位)的同时,再修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辅修专业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即主修专业)同时,再修读另一个专业(即辅修专业)的主要专业课课程。
第四条学校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相互贯通培养的方式,课程学分可以相互承认。
第二章设置第五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社会需要和学生的要求提出,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设置。
第六条双学位、辅修专业开设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开设二级学院),应提前将所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接受名额报至教务处,教务处予以公布。
第七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参照主修专业的要求制订。
第八条辅修专业课程应包括该专业的主要专业课。
双学位课程应包括该专业主要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主要的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
教学培养要求应与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要求相同。
第九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应修读的课程总学分为30-32学分;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总学分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为最低10学分。
第十条为方便同一专业的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学分的互相转换,双学位课程应包含(相同专业的)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
第十一条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一般从本科第三学期开始。
辅修专业的学习一般在第六学期完成,最迟应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双学位的学习,视专业要求不同,一般在第八学期完成,最迟延长二年内完成。
关于双学位的认定标准
关于双学位的认定标准
双学位是指在同一个学年内,获得两个不同专业领域的学位。
对于双学位的认定,应该满足以下标准:
1. 学制和学分要求:双学位的学制和学分要求应该符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
学生必须完成两个专业领域的全部课程,并且满足两个专业领域的学分要求。
2. 学术成果:学生必须在两个专业领域内都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如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获得奖项等。
3. 学术表现:学生应该在两个专业领域内都表现出良好的学术能力和素质,包括但不限于学业成绩、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等。
4. 学位授予:学生必须获得两个专业领域的学位授予,即双学位。
总之,双学位的认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能力,同时满足相关的法规和规定。
只有满足以上标准,才能被认定为双学位。
- 1 -。
大学什么时候可以修双学位
大学什么时候可以修双学位双学位是指在大学期间,学生可以同时修读两个不同专业的学位。
这种学习模式给予了学生更多的选择和发展机会,可以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不过,并不是所有大学都提供双学位的机会,那么大学什么时候可以修双学位呢?一般来说,大学生在就读期间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
具体的时间可以根据学校的规定和教务部门的政策来定。
有些学校要求学生在本科的前两年内选择申请修读双学位,而有些学校则放宽了这个时间限制,允许学生在本科的后两年申请修读双学位。
因此,大学什么时候可以修双学位主要取决于学校的要求和政策。
在选择修读双学位时,学生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学业压力:双学位会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因为他们需要同时学习两个专业的课程。
因此,学生需要评估自己的学术能力和时间管理能力,确保能够有效地分配时间和精力,不影响主修专业的学习。
2.专业互补性:学生选择双学位专业时,应考虑两个专业之间的互补性。
两个专业之间的关联程度越高,学生可以更好地将知识融合和应用于实践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3.就业前景:学生在申请修读双学位时,需要考虑就业前景。
如果两个专业在就业市场上都具有较高的需求和竞争力,那么修读双学位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优势。
双学位不仅可以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跨学科能力,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双学位还给予学生更多的机会参与科研项目、实践活动和国际交流,拓宽视野和增加社交网络。
因此,有志于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可以尽早了解相关学校的政策和要求,并在合适的时间提交申请。
总而言之,大学生修读双学位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所在学校的规定和政策。
学生需要考虑自己的学术能力、时间管理能力以及专业互补性和就业前景等因素,权衡利弊并做出决策。
对于有志于修读双学位的学生,他们应该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并咨询相关部门,以便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和发展规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
中农大教字〔2010〕13号
为了培养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学校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制度。
本科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为进一步做好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制订本规定。
一、双学位和辅修专业设置及教学要求
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制订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双学位的教学计划一般安排40学分左右。
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一般安排30学分左右。
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班听课或单独开课两种上课形式。
二、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申请及管理
1.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份。
申请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学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同时向申报专业提交纸质报名表。
入选者一般应在校本部有至少3个学期的时间用以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2. 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跨学科门类;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跨专业类。
3.学生在选课期间应按照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网上选课,并按规定时间到承办学院办理交费手续,领取听课证。
4.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成绩,不纳入主修专业成绩评定。
如成绩不合格,随下一年级进行重修,并按照双学位、辅修收费标准交费。
5. 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限修读一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6.获得双学位、辅修证书的学生,可免修同类公选课。
三、毕业与学位资格审定
1.学生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同时达到主修专业和双学位、辅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要求,学校颁发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
2.学生取得双学位或辅修证书的资格由开设学院负责审查,与本届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3.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且修满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授予双学位。
4.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可颁发辅修证书。
5.未获得双学士学位,但符合辅修专业要求的学生,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6.毕业时未完成双学位、辅修专业计划的学生,其所修读课程成绩,可作为选修课记入成绩档案。
四、收费标准及办法
双学位、辅修专业按学分交费,标准为100元/学分。
每学期在规定时间按选课学分数交纳。
中途退课者,不退学费。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