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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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研究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研究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研究作者:谭志强来源:《农村财政与财务》2014年第07期截至2012年末,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已经实现了县级全覆盖。

其中,种植业保险累计完成14743万亩,年均增长21%;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累计完成471.6万头。

保险公司保费总收入26.28亿元,共为354万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69亿元,为142万农户支付灾害理赔款18.6亿元。

全省农业保险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养殖业保险规模大幅萎缩与种植业承保面积逐年扩大形成较大反差的问题,农业保险出现了结构性严重失衡。

本文通过对种植业保费提升空间、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积极性以及养殖业保险规模大幅下滑等三个问题的深入调研,就进一步发展农业保险提出建议。

一、关于每亩保费提升空间问题研究(一)全省种植业保险每亩保险金额(即保障程度)较低和费率较高,是制约农业保险上规模的主要原因。

目前,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金额和费率仍然执行2008年确定的水平,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每亩保障金额分别为145元、200元、120元和125元,平均每亩保险金额147.5元,平均保险费率10.59%,每亩保费15元。

同全国平均数相比,每亩保险金额最低,低于全国平均数103元;保险费率最高(费率越高,保险公司盈利空间越大),高于全国平均值4.4个百分点;每亩保费相对较低,低于全国平均数2.5元。

经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制约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稳步发展的主要原因与保险金额低、费率高有直接关系,保险保障程度不足,保险费率又较高,影响了广大农户和地方政府参保积极性。

因此,合理确定农业保险金额、保费、费率,是推进农业保险稳步发展的关键。

(二)每亩保费提升空间。

1.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规定了上限,但黑龙江省仍有上调空间。

提高农业保险金额可通过提高保费和降低费率两个途径实现。

三者关系式为:保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在农业保险财政政策制定方面,财政部遵循“低保障、广覆盖”原则,制定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保险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即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标准,具体包括种植成本、化肥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2 1 年第0 期 02 4 ( 总第2 6 ) 6期
吉 林 农 业
JLI I N AGRI CULT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RE
NO . 4. 2 2 0 01
( u lt ey O.6 ) C muai t N 2 6 v
黑龙江省 农业保险的存在 问题及解决措施
周 红
( 阳光 农业相 互保 险公 司鸡 西 中心支 公 司,黑龙 江 鸡西 1 8 0 ) 5 10
摘 要 : 黑龙 江省 农业 发 达 , 粮 食 商 品量 与 专储 量 均 居 全 国 第一 ,是 国家重 要 的商 品 粮 生 产 基 地 之一 。 黑龙 江省 的 大 豆 产 量和 出口量 均居 全 国首 位 ,其 出 口量 占 全 国的三 分之 二 。 亚麻 、 甜 菜 、烤 烟 等经 济作物 的产 量 也 均居 全 国前列 。 在整 个 农 业经 济 中, 畜 牧 业 占有 相 当比 重 ,奶 牛 存 栏 数 、牛 奶 产量 和 乳 制 品产 量 均居 全 国之 首 。 随着 改革 开 放 的 不 断深 入 发展 ,农 业 生产 不 断取 得 新 的成 就 ,农 业保 险 问题 也越 来越 引起 社会 各 界 的 关注 。 文章探 讨 了黑龙 江省 农业保 险 的发展 趋 势 。 关键 词 :黑龙 江省 ;农 业保 险 :问题 :措 施 中 图分类 号 :F 4 . 82 6 文献 标识 码 :A 文章编 号 :17— 4 2(0 2 0— 04 2 64 03 2 1 )一 40 1—
从2 0 年起 ,黑 龙江 省被 国家纳 入农 业 保 险试 点范 围 ,采 取 08 商 业保 险公 司 与各 级政 府 联 办共 保 的形 式 ,积 极 探索 农 业保 险 发 展 的有 效 途 径 ,逐 步建 立 起 覆盖 全 省 的农 业风 险 防范 体 系 ,为 全 省 现代 农 业 和新 农 村建 设提 供 有 力保 障 。据 统 计 资料 显示 ,2 1 01 年 黑 龙 江省 农 业 保 险保 费 收 入 1 . 1 元 , 同 比增 长 1 . 9 。其 64亿 72% 中 ,政 策 性 种植 业 保险 承保 面 积6 5 万 亩 , 同比增 长 1. 5 ,覆 78 I0% 盖 率 3 .3 ,较 上 年 同期 提 高3 5 个 百分 点 。2 1 年 ,全 省种 植 7 1% .3 01 业 保 险赔款 48 亿 元 ,受益 农户 达3 .9 .6 O 5 万户 次 。经过 近几 年 的发 展 ,逐 步 呈 现一 些 问题 ,本 文详 细 分析 存 在 的 问题 ,并 探 寻解 决

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风险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保障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农业保险功能的充分发挥。

本文将就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1. 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使得农业保险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缺乏法律约束和保障。

同时,由于缺乏明确的农业保险监管机构,也使得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存在困难。

2. 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不足我国农业保险主要由少数几家保险公司承担,而这些公司的市场份额高度集中,使得市场竞争不足。

此外,由于农业保险经营风险较高,很多保险公司缺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也进一步限制了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3. 农业保险品种单一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主要集中在农作物和养殖业领域,且以传统的种植和养殖品种为主。

然而,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对于多元化的农业保险品种需求不断增加,而现有农业保险品种无法满足这些需求。

4. 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不足由于缺乏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推广,使得很多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足,参保意识薄弱。

同时,一些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信任度不高,也影响了农业保险的普及和推广。

三、对策建议1. 完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为了促进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我国应加快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

通过明确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经营范围、保费缴纳、赔付机制等方面的规定,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 增加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我国应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提高市场竞争性。

同时,政府可以给予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一定的政策支持,提高其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此外,可以探索建立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专注于提供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服务。

3. 丰富农业保险品种为了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我国应加快开发多元化的农业保险品种。

例如,可以针对新型农业产业、高附加值农产品等开发相应的农业保险品种,以适应不同领域的需求。

(word完整版)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建议

(word完整版)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建议一、存在问题1、农业保险发展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以及政府政策的不够完善。

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农业保险的问题。

我国的《保险法》实质上是一部商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尚未涉及.而我国的农业保险大多数是采取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存在着许多的差异。

同时在农业保险的实行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的问题,比如说对农业保险中的投保人的利益保护,对保险公司的保护等问题都得不到落实。

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就显得特别的重要了.除少了一部法律的规范之外,政府的政策扶持也是不够的,比如说,政府补贴制度的不健全,农业保险除了免除了营业税之外,其他方面与商业保险一样,国家还没有一套政策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

2、农业生产现状导致农业保险存在分散性。

现行农户的农作物种植的分散性,导致保险公司及农业部门的展业、承保环节工作量较大、工作难度也较大。

目前保险公司保险机构一般只能设到旗县、最低层为乡镇,且保险业成本包括燃油费等支出逐年递增,使保险公司的人员很难逐户逐项深入乡村开展保险业务、宣传农业保险,只能以村委会为单位开展保险业务,为日后的赔偿埋下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3、农业保险经营技术落后是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内在因素.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存在着很多的技术性的障碍:①保险责任的确定和保险费的确定都比较困难.②定损理赔难度很大。

由于农业保险赔付涉及到现场查勘等环节和内容,由于由于作物种植面积较大,加之农户地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保险查勘员少,于是就很难界定定损赔偿的问题。

③道德风险防范难。

农业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一件难以确定的预期利益,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就很难分辨是不是由于人为的原因。

二、整改建议1、加强农业保险法制建设,保证农业保险的有序进行。

要完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尽快总结各地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和颁布我国的《农业保险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的目的、性质、经营原则、组织形式、承保范围、保险费率、保险责任及国家对农险的监督管理等重要环节作出规定。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1. 保险政策缺失:我国农业保险仍存在一些保险政策缺失问题,如缺乏统一的保险标准、保险费率过高等。

这导致了农民购买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同时也限制了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2. 风险评估不准确: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仍存在一定的不准确性,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农业风险,往往在理赔过程中产生争议。

这一问题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成本,也降低了农民对保险的信任度。

3. 理赔过程繁琐:农民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往往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并经历繁琐的理赔程序。

这不仅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也降低了农民购买保险的积极性。

对于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促进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2. 提升风险评估准确性:加强对农业风险的科学研究,提升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建立农业风险评估模型,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遥感、气象信息等,提高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能力。

3. 简化理赔程序:简化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减少农民的理赔负担。

可以引入电子化理赔系统,提供在线理赔服务,减少繁琐的证明材料和人工操作,提高理赔效率。

4. 加强农民培训和宣传:加大农业保险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和理解。

加强农民培训,提高他们购买、使用和理赔保险的能力。

5. 加强监管和合作:加强对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鼓励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如保险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共同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

通过以上对策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一、问题分析1.保险产品不够多样化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产品的种类相对较少,主要以农作物保险和农业大灾保险为主。

这种单一的保险产品结构无法充分满足不同农业生产者的风险保障需求。

畜禽养殖业、渔业等农业领域的风险保险产品相对较少,农业保险产品在品种和范围上都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

2.保险理赔不及时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农业保险公司对理赔过程不够重视,导致农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或生产损失后,无法及时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

这不仅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声誉,也减弱了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信心,进而影响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3.保费定价不合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定价普遍存在不合理的现象。

一方面,部分地区由于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手段,保险公司难以企业化定价,导致保费过高;一些地区因为各种原因,保险公司难以准确评估风险,导致保费偏低。

这样一来,既使购买了农业保险,农民也难以获得合理的风险保障。

二、对策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应当加强管理,提高理赔的效率和公平性。

一方面,积极推行信息化理赔,建立起高效的理赔系统,缩短理赔周期,提高理赔效率;加强对理赔过程的监督和审查,保证农民在遭受损失后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保险赔偿。

3.科学风险评估和定价保险公司应当加强科学技术的应用,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可以借助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如遥感技术、气象预警等,对农业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监测,为保费定价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体系和保费定价机制,保证保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4.政策支持和监管加强政府应当加大对农业保险市场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激励和资金扶持等方式,引导保险机构加大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力度。

加强对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防范各种市场风险,保障农业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5.加强宣传和教育农业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和了解。

借助各种宣传媒体和渠道,加大对农业保险产品和优势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和接受度,增强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困境及对策分析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困境及对策分析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困境及对策分析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着一些困境,如保费收入不足、保险产品不够丰富、保险责任不清晰等问题,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本文将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其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促进我国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1. 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不足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保障作用逐渐被认可,但是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占比仍然较低。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约为208亿元,占保险业总体保费收入的比例不足5%。

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不足,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也制约了保险公司服务农业生产的能力。

2. 农业保险产品不够丰富当前,我国农业保险产品种类相对单一,主要集中在农作物保险和牲畜保险上。

对于一些特种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环节中的风险,如渔业保险、设施农业保险等,相应的保险产品并不完善,无法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3. 农业保险责任不清晰在实际的农业生产中,农业保险责任的界定存在一定的模糊问题。

一方面是农业生产中的自然灾害和非自然灾害,责任究竟该由保险公司承担,还是由政府或者农民自行承担,尚未形成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是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的责任认定和实际赔付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农民的利益受损。

1. 农业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由于我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晚,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农业风险防范意识相对较弱。

一些农民在遭遇自然灾害时仍然倾向于依赖政府的救助,缺少自我保护意识,这就导致了农业保险的市场需求不足,农业保险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2. 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和相关政策尚未健全,农业保险市场存在一定的监管不到位和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

这就对农业保险市场的规范化运作、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农业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黑龙江农业保险发展问题浅析

黑龙江农业保险发展问题浅析
农 林 科 江农业保 险发展 问题浅 析
张 士 光
( 吉林 大学军 需科科技 学院 , 吉林 长春 1 3 0 0 0 0 ) 摘 要: 黑龙 江省是我 国的农业大省 , 也是我 国粮食的主产 区, 农业面临的风险大 , 对黑龙江农业的总体发展 影响 巨大。建立和 完善 农业保 险制度对于我省的经济迫在眉 睫。本 文主要分析 了黑龙 江农业保险发展 的现 状和 面临的问题 , 并依据 问题提 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 关键词 : 农 业保 险 ; 问题 ; 对 策
温家宝总理在 2 0 1 1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提出‘ ‘ 健全政策I 生 = 捉业保险 策支持 , 由于目前我国这方面法律政策的不足, 导致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 制度 , 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 目前 , 我国的农业保险发展 出现了需要不确定因素。其次, 农业保险缺乏财政支持; 农业作为—种高 还处于初级阶段。要想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在现代化农业生产中自 勺 作用, 风险产业,如果- 、 没有政- 府 的贝 才 蟛 球 瞄 户 自己和保险公司的力量是 就必匆 碑} 决 目前困难农业保险发展的各种障碍,为农业保险发 l J i 例如 2 0 1 2 年我省粮食耕地 1 . 6 4 , I L -  ̄, 其中就 个良 好 的环 境。 有超过 1 2亿庙需要政府的财政丰 助, 而省财政最终只能提供 1 f Z 元的保 1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费补贴, 相当于只有 2 5 0 0 万亩粮食耕地参与农业保险。 再次 , 农业保险缺 黑龙江是我们重要的农业大省 , 耕地面积名列全 国首位, 达到 1 1 3 3 乏税收优惠政策; 目 前我国的总体税收水平偏高, 对农业保险方面的税收 万公顷, 是我国粮食的第一主产区。随着改革开放, 农业生产力获得了不 更是缺乏支持。农业保险由于其特殊 性, 是—项偏公益性质的行业, 目前 断提高, 但是农村的经营漠式还基本停留在以个体农户分散经营为主, 农 我国对旅 僦 企业只是给以了小幅度的营业税 ,印花税 、 城建 等优 作物品种繁多, 加上近 几年自然灾害频发, 使得农业生 富 登 到了重大损 惠 , 应该加大对从事农业保险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 失。 据统计, 全省每年 由于 自 然灾害而受损的耕地达到 1 6 0 0 万亩, 占到总 3 促 进黑龙江 耕地面积的 4 4 %, 自 然灾害造成的粮食减产每年达到 1 5 亿公 斤, 直接经 3 . 1 增加农民对农业保险需求 济损失到达 2 0 亿元以上。 农业保l 椒寸 于黑龙江农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 首先 , 加强农民的风险意思和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 在具体操作上既 的作用。 要考虑全省不同地区地域和自然环境的区别 ,又要考虑农民作为文化程 目前黑龙江涉及农业保险的公司主要是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中 度低 、 / 1 、 农意识严重的实 睛。在农业保险教育的宣传上, 可以利用多种方 国人民 护褓 险股 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从 2 0 0 7 年开始, 财政部 式进行, 例如网络、 报纸、 电视、 广播等。其次, 要充分发挥以农业保险公司 开始在全国开展农业保险试 Ⅱ 乍 。 黑龙江省于 2 0 0 8 年被列 ^农业保险 为核J 的农业保险项 目, 减少政府的不必要干预 ; 最后, 要引 入 竞争机制, 试点省份。 目 前, 黑龙江农业保险虽然在全国发展的E 匕 较 决, 但是农业保 提高农业保险公司I 0 新能力, 提高农 匕 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险市场仍是—个十分 定的- g- k,其市场效应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体  ̄ 3 2增加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 现。因此 , 作为农业大省的黑龙江 , 如何去解决好农业发 立 程中农业保 首先, 在税收上给以农业保险经营企业优惠。在国际社会上给以农业 险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对我省农业 保险企业税收优惠是—种普遍的作法。有些国家对于农业保险企业给以 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 可以从参与农业保险的三个主体来分析, 即农户、 免征—切税收的待遇,而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只是对从事农业种植和养 保 讼 司、 £ 府。 殖方面的农业保险企业给以营业税和印花税的免证 。可以考虑对黑龙江 2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从事农业保险经营的企业给以免征税收或者进行税收的返还,从而提高 2 l 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 保: 险公司的盈币 0 水平 。 欺 , 鼓厉 司推出适合黑龙江农业生产实隋 首先, 由于收 人 水平不高, 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殴 艮 低; 近几年, 的新型保险产品, 对具有创新的保险公司进行相直的奖励鼓励。 - ̄N N 由于市场的供大于求 , 导致农产品价格的暴跌 , 农 民的收入大幅下降, 特 以借鉴 目 前国际上比较成熟的农业保险经验来设计保险品种。另—方面 别是那些以农产品收人为主的农户收入 更是下降的厉害。2 0 1 2 年全省农 结合黑龙江实际隋况来没啉 啦 的险种。最后 ,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建 民人均收入为 7 5 9 0 . 7 元, 只有城镇居民收入的 4 ∞ 左右 , 在这种收 ^ 水平 设 , 农业保险要想发展离不开制度的规范 , 因此急需相关立法部门结合我 下, 要求每户农 民再去缴纳一部分农业保险费, 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是 们实际隋? 啵 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保险法律。 笔承受刁 - 起的额外开销。 加上参加农业保险操作复杂 , 理赔时往往会产 3 3增加 政府的支持力度 生巨大分歧,最终导致—些有心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也选择了放弃。其 首先, 政府在政策上给以扶持, 对各类农业保险公司的发展给以鼓励; 次, 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 许多农户还是抱有侥幸的心理认为灾害不 农业保险作为—种准公益 质的产品, 政府应废在其中发货主导作用 , 来 会发生到 自己的身上, 即使发生了自己灾害也是采取, J 、 灾自 救, 大灾靠政 维持这项产品的有效供给, 政府应对农业保险经营给以扶持和补贴。 其 府的态度,这就容易导致当大灾年由于政府的救助力量有限而导致农户 次 , 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 ; 我省是—个农业大省, 也是农业自然灾害 损失加 重。 频发的省份, 因I H 依 业保险是一种高风险, 亍 业。 要想农业保险得以可持续 2 2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供给不足 发展, 就必须晚 E 农业 保险再保险机 制。 省政府应着力推行农业保险再保 之所以会出现农业保险供给不足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 经营农业 险制度的建设, 对于—些保险事故多发的险种 , 政府应该主导对这些保险 保险的主体少。农业保险是—种低保费、 高风险赔付的险种, 其盈亏平衡 的再 殓 工 作, - 减轻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再次, 加大农业保险 人 才培养; 点很高, 而且其面f 临的风险是一些突发的、 大面积不可预测的风险, 这些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 人 才相对匮乏。 据统计, 我国每年农业保险人才缺口上 风险是不能从技术 匕 规避的,当发生风险时所收取的保费往往不足以进 万 , 严重影响了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 因此 , 必须重视农业保险人才的 行赔付, 所以保险公司涉及的农业保险品种很少。 二、 保险的品种少。 虽然 培养。 加大各保险公司 人 才培养 力度 , 同日 桩 高校录取日 寸 适当扩煳 关专 近些年我省农业保险有了长足的发展 , 但是也堤叔 限于 几 类 险种 , 现对于 业 人才的招生。与此同时, 完善保险行业从业资格的管理 , 开展形式多样 品类繁多的农业项目,农业保险的数量和品种还是很难满足农业发展的 的 人 才培养模式, 为我省农业保险的J I 讦I I 发展提供 人 . 才储备保障。 需要。而且能够 真正满足农民收入和需要的农业保险也 少之又 ! 。 三、 缺 参考文献 乏农业保险相关专业 ^ 、 才。人才的缺失是制约我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种 [ 1 例吵 璐 我国农业保险供给 问题研 究I 北京: 北京工商大学2 0 1 1 . 重要因素。 园 李瑞红 我国 农业 保险发展的困 境分析及对策建议硼 甘肃金融2 0 l 0 f l 1 2 3政 蝶 支 足 p ] 张加乐我 国农业保险此触 的问题及对策 区经济2 0 1 0 f l 1 首先 , 农业保险法律保障缺失 ; 农业保险在我省虽然 已经有近十几年 [ 4 / N ̄ e - ? ' - 碱 国农业保险研究的相关问题综述 金融与经济2 0 1 叩1 的 发展历程 , 但是一直是处于非法律制度下发展的, ��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
民保 险公 司黑 龙江财 产保 险公 司和 阳光农 业相互 保险公 司。中国人 民保险公 司 18 年就 开始在 黑龙 江省开办农 92
10 .万公顷, 28 7 粮食产量达到 80 亿斤 , 20 年增加 7. 6 比 08
2 .亿 斤 , 5 6 居全 国第 2 。黑龙 江省是 农业 大省 , 保 位 农业
体仍然非常少,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只有中国人保和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大地财险近年才开始经营少量 的商业性农业保险, 同时在潜在需求比较大的情况下 , 有 效需求也有待提高。
2 . 缺少法 律保 障
我国至今只有《 保险法》 《 、农业法》 对农业保险有原 则性的规定。我国《 保险法》 16 第 8 条只是提到国家会支 持农业保险的发展 ; 我国《 农业法》 4 条也只是提到国 第 6
农业 保险体 系建立处 于无法 可依 的状 态 。 比如 , 在农 政府
补贴 。黑龙 江省财 政补贴 的农业保 险运作 方式依靠
政 府 主导 、 政 补 贴 引 导 、 险 公 司 承 办 和 地 方 各 级 财 保 政府行政助推 。 4 . 农业保 险对农 业 的保 障力度 不断 增强 从 20 07至 20 年 保 险 人 承 担 风 险保 障 38 6亿 09 3. 2 元, 累计支 付赔款 2.亿元 , 定程度 上补偿 了黑龙 江 1 7 在一 当地农 民的损 失 ,并 为其 简单再 生产 和扩 大再生 产提供 了良好 的保 障。 【 收稿 日期】 02 0—7 2 1-82
尚不科 学完善 。政 府应加 快对农 业市场 的有效 整合 , 完善现代 农业保 险体 系, 高农 业保 障能 力, 提 以促进 黑龙 江省 农业
保险 的快速发展 。
【 键 词】 黑龙江省 ; 关 农业保险 ; 现状 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业保 险却 出现 了萎缩发展滞后 的局面 。 各 种 自然灾 害给农 民
的农业生产带来 了巨大的损失 。农 民承担 的风 险越来越 大 ,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 0 1 — 0 9
基金项 目: 黑龙江省农 垦总局科研项 目“ 财政 补贴粮食 生产各项 资金整合 问题研究” ( HN K1 0 A 一 1 3 — 0 6 )
有极少数的保险公司涉足到农业保险方 向上来 , 从 而出现较 少数保险公 司承担农业保险业务 的局 面, 其力量薄弱。在农
业保险中的险种也在逐渐地减少 , 由最初的 6 0多个险种降到 不到 3 0 个 险种。相对 于黑龙江省保 险业 整体的发展情 形来 说, 农业保险 的发展还是相对滞后 。 ( 二) 农业保险亏损严重 , 赔 付率极高 黑龙 江农 业是 自然灾 害多发 的地 区 , 如洪 水 、 干旱、 霜
2 0 1 3年第 1 2期 总第 1 9 4期
经济研究导刊
E CON0MI C RE S E ARC H GUI D E
No . 1 2, 2 0 1 3
S e i f a l N o . 1 9 4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唐立兵 , 刘 志成 , 张 平
中图分类号 : F 8 4 2 . 6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号 : 1 6 7 3 — 2 9 1 X( 2 0 1 3 ) 1 2 — 0 0 5 3 — 0 3
黑龙江省是全 国九个 重要 的商品粮基地之一 , 其粮食商
急需相应 的农业保险来转移风险 , 为农 民提供经济补偿 , 减轻 农 民的损失。 然而据资料显示 , 在保险收入方 面 , 黑龙江省的
( 1 . 黑龙 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学 院, 黑龙 江 大庆 1 6 3 3 1 9 ; 2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管学院 , 黑龙江 大庆 1 6 3 3 1 9 ; 3 . 大庆师范学院 , 黑龙江 大庆 1 6 3 7 1 2 )

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以黑龙江省为例

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以黑龙江省为例
险。 政 策性 农 业保 险是 降 低 农 民 损 失 的必 种 植 业 保 险 。其 前 身 是 农 垦 总 局 的 农 业
1 . 农业新趋势之一. 农 业 经营 规 模 化
当一 批 农 民 外 出 打 工 . 把 自 己 的 责 任 田 转 包 给 留 守 的农 民 种 植 . 这 样 形 成 了经 营 的 规 模 化
财税金融
摘要: 黑龙 江省是农业 大省 . 是国家
重 要 的 商品 粮 基 地 发 展 政 策 性 农 业 保 险 是保护农业避免农业风险的主要做 法. 通
加 。 随 着 黑 龙 江 农 业 经营 规 模 的扩 大 . 农 构 经 营 并 给 予 一 定 的 经 营 性 补 贴 和 其 业 保 险 的 需 求 也 越 来 越 大 因 为规 模 增 大 他 扶 植 的 保 险 , 它 以 农 业 生 产 发 生 的 风 带来的农业风险也增大了 . 很 多 种 粮 大 户 险 提供 经济 补偿 为核 心 . 强调 经营 的 非 都 想 投 放 农 业 保 险 降 低 风 险 营 利 性 。此 保 险 集 中 于 种 植 业 、 养 殖 业 3 . 农 业新 趋 势 之 三 , 农 业 经 营 合 作 和 林 业 , 为政 府 通 过 政 府 支持 . 包 括 税 化 。过 去 农 民 单 打 独 斗 的农 户 经 营 方 式 收 优 惠 和 财 政 补 贴 引 导 或 鼓 励 农 民 参
( 一) 黑 龙 江 政 策 性 农 业 保 险 的 承 保
范 围 内 率 先 引 进 和 实 施 了 政 策 性 农 业 区 形 成 。 保险 业 务 , 为 全 国 的 农 业 保 险 事 业 积 累
了 成 功 的 宝 贵 经 验

以 上 趋 势 的变 化 是 现 代 农 业 发 展 的 单 位 和 保 费的 承 担 方 式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
担2 0 %。 2 .黑 龙 江 省 农 业 保 险在 发 展 中存 在 的 问 题 2 .1 农 业 巨 灾风 险 分 散 机 制 不 健 全
黑龙江省农业生产 的特点导致农业保险在运作过程 中发生方式 比较
集中 ,呈现关 联性 高 的特点 ,导 致风 险发 生时 损失惨 重 ,在 这种 情况 下 ,保险公 司面临着 超额赔付 的问题 ,可是 由于公司发展规模 有限 ,保
1 .2保 险 赔 付
务,以及三方关系 的处理方 面的规 定不 明确 ,使 保险 关系 处于扭 陆状 态 。在很多情况下 ,基层政府决定着保 险公 司的保费 收入 ,决定着保 险 公 司的盈亏 ,也决定 着农 民可 以获得 的赔 款 多少 。何 当遇 到较 大灾 害 时,一些基层政府频频 向保险公司施加 压力 ,要求获得 更多赔付 。一 些 新 闻媒体 由于对农业保险政策性认识不 够 , 对农业保 险相关 报道违背 政 策 ,在很多情况下影响了保险基本原则 的贯彻 ,也正在损 害这种保 险的 可持续性 ,阻碍 了农业保险的顺利发展。从保 险公 司角度 ,由于实 际操 作 困难 ,农业保险具 有很 高的业 务风 险。与保 险公 司的经 营风 险相 比 较 , 目前政策对保险公司的激励不足 ,保 险公 司缺乏经 营农 业保险 的积
极性 。
3 . 黑 龙 江 加 强建 立 再 保 险 或 农 业 保 险 巨灾基 金
在从事农业生产经 营活 动 中,农 民们都 要 面f 临 很 多 的 自然 灾害 风 险,国外农业保险普遍有再保险支持。为更好 的避免一些农 民无法预 知 的 自然灾害 、特大风险的发生 ,多带来 的经济损失 ,为加 强农 业保 险业 务 ,以投保人 的承保能力 、扩大业务量 为 目的,因此 ,我们 在发展农村 农业保 险上建立农业 巨灾的风险基金或者成立再保 险机构。在 当前条 件 下,市场经济 已经成熟 ,各项政策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下 ,加快建立 黑 龙江省 的农业再保险基金 ,在由国家允许 的专 门从事对农业 再保险业 务 的公 司展开农业再保险业务 的运作 ,对黑龙 江省发 放的基金进 行管理 , 政府对 这一基金进行一定程 度上 的补 贴 ,建全农业 巨灾风 险分散机 制 , 提高抵御重大灾害 的能力 。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作为农业大省和商品粮大省,打造成为中国优质、稳固、可靠的“大粮仓”是黑龙江省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离不开与之相适应的农业保险保驾护航,对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现有问题、促进农业保险快速健康发展的措施。

标签: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一、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历程2004年,国家先后在黑龙江省、上海、吉林省等地批准设立了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进行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2005年,黑龙江省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农垦开展了农业保险,并为垦区增雨、防雹提供部分项目补贴。

2007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正式下发,国家财政部开展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

中央确定的这些补贴险种以“广覆盖、低保障”为原则确定了保障水平。

保障金额原则上为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

黑龙江省于2007年自行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

由省财政安排资金作为农业保险补贴,确定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人保省分公司作为黑龙江省的两个经办机构,在全省21个县(市)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财政补贴、市场运作”的思想,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帮助农民规避因自然灾害和疫情给种、养业带来的突发风险。

2008年黑龙江省被国家纳入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后,全省主要针对四大粮食作物和两种畜产品给予保费补贴。

国家、省、县和个人的分摊保费补贴比例分别为40%、25%、15%和20%,并延续至今。

同时,财政部对省级政府组织开展的特定农作物品种的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参保农户提供补贴。

从2008—2013年,各级财政对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投入的保费补贴达到29亿元,有力维护了该省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的粮食安全做出重要贡献。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分析作者:韩冰来源:《商业文化》2021年第07期黑龙江省是我国粮食的重要产地,作为农业大省,农作物大量产出的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农业是基础产业同时也是弱势产业,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并且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较弱。

黑龙江省地理位置特殊,干旱、多雨、寒潮等自然灾害频繁出现,因而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

近些年来洪涝,寒流等灾害时有发生,对黑龙江省的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解决好农业问题,不仅是“惠农”问题,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是促进“三农”不断发展的必需之举。

农业保险具有防范风险的功能,能帮助农民抵御猝不及防的自然灾害,帮助减少损失,保障基本利益。

因此,本文以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为研究对象,分析黑龙江农业保险的现状并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对策,促进农业发展。

农业保险的起源保险行业在中国的发展就比较晚,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从事保险行业的人越来越多其发展进程十分迅速。

虽然中国是农业大国,但农业保险起步较晚,农业保险在中国大概有80多年的历史。

我国在上世纪30年代就开始发展农业保险,直到今天经过80多年的曲折发展,取得了当前较好的成果。

农业保险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农业保险经历了初期的迅猛发展、中期的停滞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发展。

如今,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发展到了新的历史起点。

但相比于世界农业发达的国家,中国农业具有显著的特殊性,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具有更大的发展。

我国是农业大国,同时也是农业人均资源小国,农业小规模经营与自然灾害频发是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

因此,我们必须要建立健全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尽可能降低农民的风险,使其有信心继续种地。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基本现状黑龙江是我国名副其实的农业大省,全省耕地面积为1183万公顷,占全国耕地面积的9.72%,居全国第一。

近几十年,黑龙江的农业生产水平逐年提高,但是农作物种植以个体为主并且大部分都在农村地区或者农垦总局,东北的主要农作物为大米、大豆、玉米等生长周期长极易受到旱、涝、雹、风、虫、冻等自然灾害影响。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探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探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探析【摘要】本文针对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展开探讨和分析。

在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在首先对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进行了概述,接着详细探讨了政策性支持的具体内容,以及实施效果和存在的不足之处。

在强调了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政策建议,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通过对政策性支持的综合分析,本文旨在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提供参考和指导,促进农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探讨、具体内容、实施效果、不足之处、意义、政策建议、未来展望1. 引言1.1 研究背景黑龙江省是中国东北地区重要的农业大省,农业保险在保障农民权益,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风险的增加,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成为了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焦点之一。

目前,农业保险面临着种种挑战,如精准定价难度大、农民保险意识不足、保险产品种类单一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政策性支持成为了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关键因素。

对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进行深入探讨,不仅可以为政府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提供参考,也有助于完善农业保险市场机制,提高农业保险的普及率和效益。

为了更好地了解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的现状和问题,本文将从政策性支持的具体内容、实施效果和不足之处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

1.2 研究意义农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农业政策工具,可以有效降低农民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而造成的损失。

作为中国北方农业大省的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的意义在于深入理解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为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提供科学依据,指导政策的优化和完善。

通过对政策性支持的探讨和分析,可以帮助农业保险机构更好地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提升农业保险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农民提供保障。

农业发展和农业保险的现状及对策

 农业发展和农业保险的现状及对策

农业发展和农业保险的现状及对策作者:于晓东来源:《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8年第33期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和推进,现代绿色农业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概念,能够在有效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工作。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种植业、养殖业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

自2008年初黑龙江省被国家确定为首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以来,农业保险逐步成为化解农业尤其是种植业风险、保障农民收益的重要手段。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农业保险的发展对改革及”三农”事业发展的支持作用正不断增强。

但不容忽视的是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状态虽整体向好,却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态势良好目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经办机构主要是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相对于试点工作开展初期,经办机构得以壮大,承保能力大大增强。

使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从2008年~2017年,经历了十年发展历程,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从建立到健全,已经覆盖了玉米、水稻等大宗粮食品种,相应的二轮承包土地也全部实现了愿保尽保。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得到了大大螬加,所包含的种植作物也从玉米、水稻扩展到了玉米、水稻、大豆、花生和葵花籽等作物。

二是黑龙江省扩大了农业保险的责任范围。

除了暴雨、内涝、风灾、旱灾、冰冻等,还把地震、草鼠害、全部病虫害等纳入了保险责任范围。

在绝对免赔政策的调整方面,设置了损失程度30%的相对免赔,但计算赔款时不再减去30%的损失程度。

而绝收成数标准方面,把农业物绝收由9096以上损失调整为80%(含)以上损失。

2017年,黑龙江省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把农业保险赔偿系数分别由06、07、0.8、09调整为07、08、09、l(损失程度30%一60%)。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摘要: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作为农业大省,农业风险集中,影响重大,农业保险的发展对我省的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分析了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阐述了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促进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完善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供给;需求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7-0168-01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目前,我国的农业风险管理总体上还处于较为原始的状态。

要持续高效地推进农业保险,必须着力解决一系列影响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和矛盾,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一、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黑龙江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全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

黑龙江省在全国农业发展当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拥有耕地面积1132.2万公顷,占全国10%左右,居全国第一位,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

自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的农业生产水平逐年提高,但由于其是以农户个体承包土地为主的个体经营形式,且大量农户分散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农作物产品种类繁多,生长期具有较强的阶段性,则极易受到旱、涝、洪、雹、风、冻、病、虫等多方面灾害的影响。

据统计,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平均每年受灾面积1600万亩,成灾面积1300万亩,占全部作物播种面积的43.6%,平均每年减产粮豆约30亿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8亿元。

农业保险对黑龙江,特别是对重要商品粮基地——黑龙江垦区农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三农”的意义重大。

目前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分别由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承办。

2007年以来,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

2008年我省作为农业大省和国家的重要商品粮基地被纳入农业保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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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
作者:刘洋
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03期
【摘要】本文首先阐述农业保险的概念及相关理论基础。

其次,从供给与需求对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进行分析。

并提出现阶段包括产品服务供给水平较低,保险相互需求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最后,围绕保险供需关系、保障机制、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供给与需
一、保险及农业保险界定
(一)保险
现代保险可以从两方面来诠释。

一是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财政安排。

二是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经济关系是通过保险双方订立保险合同来确立的。

保险有两个基本的职能:风险分担和补偿损失。

保险的宏观作用是促进社会和经济交流,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农业风险保障;保险的微观作用是促进尽快恢复受影响的企业,稳定人民生活。

(二)农业保险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一般使用的农业保险概念:农业保险除了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之外,还包括从事广义农业的劳动力及其家属的人身保险和农村其他物质财产保险。

保险公司为农户提供农林牧副渔业、工业、服务业甚至运输业等行业各的保险服务,涉及了整个农业活动的过程,包含农业生产全过程中的农产品和牲畜的保险,同时包含人身安全保险。

农民农业保险产品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缴纳一定的保险基金。

本研究根据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现实情况,考虑到农业保险中各种类别保险所占的比重情况,将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研究范围界定在狭义的研究范围之内,主要针对种植业(农作物)和养殖业(饲养动物)的保险情况进行研究。

二、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保险产品服务供给水平较低
目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品种少,农险产品种类过于单一,保费高且保障程度不足,缺乏正确的导向。

农民来自不同地方,每个人对农险的需求也各不同,所以对农险进行创新来适应不同人群,开发出相适合的农险险种。

黑龙江省面积大,农险的设计具有一定的困难,致使我
省的农险品种较少,保险参保范围也受到了局限性,所以我省迫切需要开发出既满足特殊地理范围位置又符合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的特殊创新类型农险。

由于农户之收入水平不同,对农险需求不同,对农险保费支付意愿不同,在农险产品的设计过程中要依据农户的需求,要对农户能承受的经济条件、各险种的需求开展研究,保险条款要进行重新设计。

同省不同地区的农业风险不同,损失也不同,因此,想要用需求导向型农险计划取代供给驱动型政策性农险计划,还要大规模的调研。

此外,我省目前对农险的推广还要依赖村委会,农险的宣传定损理赔服务两方面,水平较低,要提升农户的满意度。

目前我省农险市场垄断现象严重,其他公司几乎没有竞争力。

(二)农业保险的监管机制不完善
农险中存在道德风险,在监督管理方式上有很大问题,具体体现在:一是监管成本高,效益差。

二是缺乏对企业的监督。

我省的农险受到商业规则限制,导致一些农险政策难以落实。

监管力度也不够。

如果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农险监督力度加强,严格处理违法乱纪问题,建立一套集合政府监管、企业内控、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完善体系。

就能更有效规范商业保险的行为,对农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
在全省范围内,政府缺少对农险再保险工作的支持,专业经营农业再保险的公司也十分的稀缺,另外对于农业再保险的基金方面也是空白,严重影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农险所承担的风险相对集中,如果突发重大损失的灾害,易出现保险公司超额赔付状况。

导致保险公司经营困难。

我省农业再保险体系处于雏形阶段,未成立再保险公司,导致农险的原保险人无法通过再保险的形式将巨型灾害的风险加以分散,间接打击保险公司开展相关农险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农险的工作进程
(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与保险机构关系未理顺
黑龙江省政府部门与保险机构是独立关系,缺乏共同应对市场风险的共同体,政府、监管和保险三者关系模糊。

使得保险机构发展过程中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现阶段,省政府在农险领域发挥主导作用,省级城市才具有监管机构的办事机构。

而且农险与普通保险不同,农险主要依靠政府的支持与财政补贴。

而地方政府通过自行组建的保险委员会对农业保险进行监管和扶持。

通过法律条例规范农险的费率和相关要求。

黑龙江省应构建发挥政府、监管和保险机构之间的相辅相成的关系,并通过条例等一定形式进行约束。

还有就是,应该协调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发挥好农险的商业性和政府支持的政策性这两个特点。

在理赔方面,政府应推动成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平衡好保险机构和参保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

三、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农业保险的供给水平
伴随着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提升、农业生产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集约化水平的不断上升,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产品的设计和推广要以黑龙江省现代
(二)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经营的监管机制
农业保险的顺利发展需要严格的监管,以杜绝农业保险公司的违法经营,保障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黑龙江省要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经营的监管机制。

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完善内部的监管机制。

第一,要建立和完善保险公司内部的整体监管系统,不同的创新和完善规章制度和要求,使监管系统不断的完善;第二,要严格的执行公司内部监管系统内的规章制度,确保系统有效地运行;第三,加强对公司监管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和监管评析,保证公司的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能够形成畅通的信息交流途径,便于将监管的实时数据作为公司决策的参考标准,第四,明确监管体系的整体性原则和具体目标,保证保险公司在公司的政策上和内部监管制度建设上日趋完善,从而为公司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

另一方面,黑龙江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保险的监管力度。

第一,要加强立法监管,农业保险的立法过程中,要细化农业保险承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承保人的经营资格、职责以及其他要求,做到有法可依。

第二,要加大司法监管,根据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对承保人在承保过程中职责和义务的执行情况监管,对保险人经营资格以及被保险人生产经营资格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农业保险公司有足够的保险偿还能力。

第三要加强行政监管,黑龙江省保监会要建立健全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评估体系,对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和保险费用以及保险公司的税收、财务清算状况实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查。

总的来说,只有通过严格的立法监管、司法监管、行政监管和公司内部监管,才能够有效地建立和维护市场规章制度与秩序,这样农业保险市场能够合理有效运行。

(三)理清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与保险机构关系
在我省推广农保的基础上,急切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基本的运行规则,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的关系协调一致,减少市场的行政干预,让刚刚形成雏形的制度得到完善,加快制定规则和选择模式的过程。

由于保监部门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引用监管部门采用央行机构网络优势建立与央行间的保险监管合作的方法,通过借鉴监管部门利用央行机构网络的优势建立与央行间的保险监管合作的做法,可以通过采取备忘录方式授予地县区域的央行分支机构监管职能,来维持县域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 叶明华,卫玥.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互动模式与绩效评价[J].经济体制改革,2015(05)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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