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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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城区停车系统专项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我县城市机动车拥有量迅猛增 长。截至2010年底,城区共有机动车15万辆,其中小汽车2万辆。机动 车的普遍使用给城市交通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停车乱、停车难的问题 也日益凸现,主要表现在:停车设施布局不够合理,停车设施建设严重 滞后,社会公共停车场极其缺乏;部分停车设施利用效率低下,有的甚 至被改变使用性质;规划社会停车用地未能按照规划实施且少量用地被 改变使用性质;各类建筑没有严格按照配建标准配套建设停车设施,配 建车位严重不足;路边停车设施过度利用,但缺乏管理,使用效率低。 近年来,我县通过开设专业停车场,在小区和商业公共设施建设中要求 配建一定停车位,并在部分城区干道两侧划定临时停车区等一些措施加 以缓解停车问题,根据各社区和各物业公司提供资料,中心城区现有汽 车停车区仅有33处(见表1和图1),泊位仅1000余个,其中固定停车泊 位 个,临时停车泊位 个;根据交警大队城郊中队提供资料,目 前占用城市道路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临时停车泊位 个,但停车难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停车泊位的缺乏,使城市停 车问题成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 为了科学指导城区停车场建设和各类居住、公共、商业建筑的公共停车 位配套建设,我们组织编制《睢宁县城区停车系统专项规划》。我们认 为,城市停车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政策、规划、建设与管理等多方面因 素,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简单依靠增加供应来实现,必须结合城市和 交通发展的需求,结合城市的特点和市情,全方位地考虑城市停车发展 的策略与规划,实现动静交通的平衡发展,并与城市的土地利用发展形 成高度协调的良性互动。 2、 规划依据 1、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2、 《睢宁城市总体规划》 3、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版)》 4、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三、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 规划范围:县城规划建成区,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东至东环路、 西至邳睢路,总面积约56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近期2011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
旅馆、酒店
泊位/户
泊位/户
泊位/户
泊位/户
泊位/100㎡建 筑面积
泊位/100㎡建 筑面积
泊位/100㎡建 筑面积
泊位/100㎡建 筑面积
泊位/100㎡建 筑面积
泊位/100㎡建 筑面积
泊位/100㎡建 筑面积
泊位/客房 泊位/100㎡建
一类区 1.0~ 1.5 0.8~ 1.0 0.4~ 0.8
0.4
对于原来确实没有配建停车场的建筑,本着单位“用者自负”与“不能 占用路边资源”的原则,充分挖掘单位内部的空间与资源,建设停车库 (位),使其达到配建标准; 对于实在没有用地空间的小区,如果其周边有社会公共停车场,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社会公共停车场的规模。如果周边没有社会公共停 车场,可以结合周边的用地情况建设地下停车库,但是建设费用需要按 照一定的比例由这些单位筹集; 对原有配建停车设施被挪作他用的,予以清理,使其恢复原有功能。特 别是居住小区内和一些商业设施配建的停车库,不得挪作居住、储藏或 其它使用; 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原则上应对外开放,可以借鉴县人民医院的车辆管 理模式,采用无偿或有偿方式开放停车场地和停车位(见表5和图3); 对住宅与商业、住宅与办公以及与商业建筑邻近的小区,可以结合各自 停车时段特征,分时段综合利用,实行错时停车; 对于开放式居住小区,应统一物业管理,加强停车管理,撤销有安全隐 患的停车点,合理整合利用空间资源。在保证消防通道等基本要求的情 况下,开辟小区路空间,设置停车泊位,同时合理组织小区内的交通路 线。 3、划定近期临时停车区 根据各区域现状建设模式、停车供需情况和近期改善的可能性,提出临 时停车位设置具体规划实施方案(见表6和图4~图19)。
四、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分析城市近期停车需求,通过对管理政策的优化、停车设施 的梳理和重点地区社会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计划的落实,有效缓解当前 停车问题。 远期目标:分析城市未来的停车需求和需求的分布,根据城市用地规 划,对城市停车的现状、发展和实施规划进行深入分析,对停车设施进 行规划安排,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标准,引导城市动静态交通的良性发 展。 五、规划原则 1、综合考虑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特点,与城市不同区域发展要求 和交通模式相协调; 2、满足城市总体规划中关于城市交通和道路系统规划的要求; 3、符合城市停车规划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4、注意远近期的结合,并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六、建筑物停车配建规划 1、合理划定城市停车配建分区 根据县城不同发展区域土地利用性质和强度差别、路网容量以及周边城 市配建分区经验,划定城区停车配建分区(见表2)。
表2 停车配建分区方案
分区
范围
配建停车分区指导思想
天虹大道、中
一类 地区
央大街、睢河 路、新市路围 合而成的区
域。
城市密集区,交通供给水 平提高受空间制约;城市 功能、服务设施集中的区 域,需要高水平公共停车 服务和管理。
二类 城市其它区 城市新发展区域,交通设
地区 域。
施发展空间良好。
2、确定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 根据城区停车配建分区划定,提出不同区域差别化的配建指标值,并用 配建指标的上限、下限分别进行配建管理,促使城区停车供需保持一种 动态平衡(见表3)。
车库的建筑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30~35m2。摩托车停车场用地
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2.7m2。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面
积,每个停车位宜为1.5~1.8m2。
2、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 根据停车指标和《睢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为22万 人,则城区2015年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用地规模为20万㎡。2020年城市 人口规模为28万人,则城区2020年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用地规模为26万 ㎡。按照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和停车位的分布需求计算,则至2015年 需公共停车位约7000个,设计城中心地区4000个,对外道路出入口800 个,其它地区2200个;2020年需公共停车位约9000个,设计城中心地 区5500个,对外道路出入口1000个,其它地区2500个。按照每个公共 停车场中心城区平均50个泊位,对外道路出入口和其它地区停车场平 均80个泊位的场地设计标准,则至2015年整个城区共需规划公共停车 场118个左右,其中中心城区约80个,对外道路出入口和其它地区需规 划公共停车场约38个;至2020年整个城区共需规划公共停车场155个左 右,其中中心城区约110个,对外道路出入口和其它地区需规划公共停 车场约45个。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情况,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布局 见表4和图2。 八、近期停车改善规划 1、制定中心城区停车政策和措施 (1)推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规范停车管理秩序。扩大停车供应为 主,停车需求管理为辅”的停车发展策略; (2)设立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综合办公室; (3)建立“停车设施基金”,对所有机动车在年审中收取停车专项基 金,促进停车设施的建设; (4)鼓励社会资金对停车设施开发经营; (5)合理调整停车收费区域标准; (6)严格执行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核管理。 2、落实近期停车解决模式 (1)建设型模式 对于新建和整体改造区,应该采用建设型模式;对于现状有闲置用地或 废弃建筑的已建小区,可以采用建设型模式。在项目建设中要严格依据 停车位设置的规定指标要求,同时配置停车位。 (2)挖潜型模式
0.8~ 1.2 0.5~ 1.2 0.6
0.5
1.0
1.0
1.5 0.5
二类区 1.5 1.0~2.0 1.0 1.0~2.0 0.6 1.0~2.0
0.4 1.0~3.0
1.2
3.0
0.8
3.0
0.8
7.5
0.6
7.5
1.5
7.5
1.2 7.5~1.0
2.0
5.0
0.5
2.0
医院 县级医院
筑面积
0.8
公共
设施 社区医疗设 泊位/100㎡建

筑面积
0.3
体育场
泊位/100座
影剧院 文体 公共 图书馆、博 பைடு நூலகம்施 物馆
展览馆
会议中心
职业大中专 学校 教育 公共 中学 设施 小学、幼儿 园
交通 汽车客运站
泊位/100座
泊位/100㎡建 筑面积
泊位/100㎡建 筑面积
泊位/100座
泊位/100学生
泊位/100学生
表3 各类建筑停车配建最低指标配置表
自行车
建筑分类
计算单位
小汽车停车位
停车位
独立式住 宅、 高级公寓 大户型商品 住宅 住宅 小户型商品 住宅 经济适用 房、拆迁安 置房、廉租 房
行政办公 办公
其他办公
大型商场
配套商业设 施 独立购物中 心、 商业 仓储型超市 综合市场、 批发交易市 场
餐饮、娱乐
3.0
3.0
7、 公共停车系统规划 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 (1)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分为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 停车场和自行车公共停车场三类,其用地总面积可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 0.8~1.0m2计算。其中: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80%~9 0%,自行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10%~20%。市区宜建停车楼或地 下停车库。考虑到未来小汽车发展的需要,我县县城机动车规划公共停 车场用地指标建议取上限即1㎡/人。对自行车停车场规划用地可灵活配 置,不在此规划中进行用地具体布局。 (2)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设置在城市的外环路和城市出入口道 路附近,主要停放货运车辆。市内公共停车场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 置,其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环境和车辆出入又不妨碍道路畅通的要求。 (3)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数的分布:在城中心地区,应为全部停 车位数的50%~70%;在城市对外道路的出入口地区应为全部停车 位数的5%~10%;在城市其它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25%~4 0%。 (4)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 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为5 0~100m,并不得大于200m。 (5)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宜按当量小汽车停车位数计算。地 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30m2;停车楼和地下停
泊位/100学生
泊位/高峰日 1000旅客
3.0 1.0~ 3.0 0.6
1.0 6.0 2.0~ 3.5 1.0
1.0
3.0
0.8
0.5
4.0 1.0~ 3.0 1.0
1.2 7.0 3.0~ 4.0 1.5
1.5
3.0
3.0
3.0
20.0~ 30.0 25.0~ 35.0 5.0
5.0
2.0 50.0~ 60.0 55.0~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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