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管理规定
病假假期管理制度
病假假期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病假假期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病假假期的定义和规定1. 病假是指员工因生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在医院或门诊治疗,经医院或门诊证明,因病不能从事工作的时间。
2. 病假的请假时间应当提前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并提供医院或门诊的诊断证明。
3. 病假假期的安排以公司规定的假期管理制度为准。
4. 病假假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医院或门诊的证明情况予以批准,最长不得超过30天。
5. 病假假期期满后须向公司提供医院或门诊的出院证明,缴交医嘱。
第四条病假假期的考勤管理1. 员工在病假期间应当按规定向公司请假,并提供医院或门诊的诊断证明,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享受病假假期。
2. 员工在病假期间应当根据医院或门诊的医嘱,在家休养,不得在家外从事任何有偿劳动。
3. 病假期间的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实,对于不履行病假请假手续和不提供医院或门诊证明的员工,应当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五条病假假期的报销1. 员工在病假期间的治疗费用由公司按照规定的报销标准进行报销,报销时应当提供医院或门诊的发票及相关资料。
2. 对于出现违规情况的员工,公司有权不予报销治疗费用。
第六条病假假期的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病假假期管理制度,并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指导。
2. 公司应当定期对病假假期的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和病假情况,对于高发病情况的员工应当给予关注和帮助。
第七条其他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 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调整,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讨论和通过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病假假期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员工们能够遵守和执行,公司将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健康的生活条件。
病假事假管理制度
病假事假管理制度一、总则在企业中,员工的病假和事假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
必须明确病假和事假的管理规定,加强对员工请假的监督和管理,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病假管理制度1. 请假申请(1)员工需要请病假,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请假,请假时需提供病假证明或者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否则病假将不予批准。
(2)员工的家属若患有严重疾病,员工为照顾家属需要请假,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2. 病假批准(1)员工请病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请假,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批准。
(2)如果员工需请长期病假,需提供医院的证明并经过公司审批才可长期请假,长期请假需提前向公司人事部备案。
3. 病假期间(1)员工在病假期间应及时向公司人事部报备病情,并根据医生的建议及时进行治疗。
(2)员工在病假期间如果需要延长病假时间,需要提前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延期申请。
4. 病假工资(1)病假期间,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可享受病假工资,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如果员工长期病假,公司可酌情调整病假工资发放时间和数额。
5. 病假管理记录公司人事部要对员工的病假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请假时间、病假原因、病假证明等,以便在员工的档案中留下详细记录。
三、事假管理制度1. 请假申请(1)员工需要请事假,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请假,说明请假事由,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批准。
(1)员工请事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请假,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批准。
(2)如果员工需要请长期事假,需提前向公司人事部和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过公司审批才可长期请假。
3. 事假期间(1)员工在事假期间应保持联系,及时报备事假原因,确保事假期间的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为员工请假导致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2)员工在事假期间如果需要延长事假时间,需要提前向公司人事部和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
4. 事假工资(1)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工资报酬,事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扣发。
请病假制度管理规定范本
请病假制度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病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病假申请1. 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向主管领导提出病假申请。
2. 病假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请假起止日期。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申请,可电话告知主管领导,并于事后补交书面申请。
3. 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应在入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领导提交病假申请,并附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 员工因病需要长期请假,应在每个病假周期结束前向主管领导提交病假申请,并附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三、病假批准1. 病假申请由主管领导审批。
主管领导应在收到病假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2. 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如需延长病假,应重新提交病假申请。
主管领导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 主管领导在审批病假申请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病情及医疗需求,合理批准病假时间。
四、病假期间待遇1. 员工在病假期间,按公司规定享受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及发放方式,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 员工病假期间,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3. 员工在病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应积极配合完成。
五、病假证明材料1. 员工在病假期间,应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病情及治疗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
3. 员工因病需要长期请假,应定期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六、违规处理1. 员工未按规定申请病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2. 员工虚构病情、提供虚假病假证明材料或在病假期间从事与治疗无关活动的,一经查实,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 主管领导未按规定审批病假申请,造成公司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八、生效时间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病假规章制度(3篇)
病假规章制度为了严格劳动纪律,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和管理工作秩序,强化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院部特对医院职工的病假管理重申规定如下:一、请假程序:(一)职工非因公成疾,具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按休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因急诊本人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亲属或医院职工办理请假手续。
(二)职工在医院居住地生病的医院诊断证明必须是由我院相关科室开具的诊断证明,其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无效。
病假时间七天以内者须经主治医生开具病假证明;七天以上者以及连续病假超过七天者,携带相关资料须经主管院长审批。
(三)需转院治疗的,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并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未履行转诊手续者,其他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无效。
本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院长应对院外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职工出差或探亲因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就诊而开具的病休证明由职工所在科室报主管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待职工返院后一周内必须出具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交主管院长审核批准。
假期有效时间最长____天,如需继续休病假的必须回医院治疗和休养,在外地办理住院治疗的例外。
非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无效。
(五)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休病假期间的待遇及假期的计算:(一)病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连续计算。
(二)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试用期期间病休的,执行病假工资(即在见习期工资中减发____%部分),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三)每月病假超过____天(含____天)免发当月岗位津贴。
不足____天满____天(含____天)发____%岗位津贴。
(四)当月病假超过____天(含____天)免发当月的效益津贴;病假不满____天满____天发半月效益津贴;不满____天的按日效益津贴如数扣回(享受行政、工勤效益津贴)。
病假和事假管理规章制度
病假和事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病假和事假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假分为普通病假和重大疾病病假。
1.普通病假:(1)员工发病或生病需请假时,应当在请假前尽量提前通知直接上级,并提供医生诊断证明。
(2)每个员工每年可享受的普通病假天数为10天。
病假期间,员工应按时提供病情反馈,并积极配合医院治疗。
(3)连续普通病假超过10天的,应提交医院开具的重大疾病证明,并根据公司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病假待遇。
2.重大疾病病假:(1)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白血病等严重疾病,需提供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生的详细出诊证明。
(2)员工如发现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应立即通知公司并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重大疾病病假期间,员工可享受带薪病假或更长的病假期限,具体安排根据公司政策执行。
第三条:事假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等。
1.婚假:(1)员工结婚当日可享受一天带薪婚假。
(2)员工结婚所在地距公司超过100公里,可享受两天带薪婚假。
(3)员工结婚后第三天至第七天,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带薪或不带薪婚假。
2.丧假:(1)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享受三天带薪丧假。
(2)员工因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丧亡可享受一天带薪丧假。
3.产假、陪产假、哺乳假:(1)女性员工怀孕满28周及以上,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限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2)产假结束后,员工的配偶可申请陪产假,陪产假期限为15天。
(3)女性员工产假结束后,可在返回工作岗位后的一段时间内享受哺乳假,每天可连续休息一小时。
第四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假期申请,并在请假前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
第五条:员工应尽量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请假,以减少对公司工作的影响。
对于需要连续请假的员工,应提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员工无故缺勤或超过请假期限未能提供请假原因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公司病假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病假管理规章制度5篇公司病假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种类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假期设置种类:1、病假:员工因病确需请假。
2、事假:员工因事确需请假。
3、婚假:员工结婚请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奔丧请假。
5、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时请假。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四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报办公室及企管部备案。
第五条如确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填写请假单,必须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回公司后即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为确保工作连续性,较长假期需交接手头工作。
第七条超假期应及时通报请示有关主管经理审批。
第八条假满后回公司应办理销假手续,报公司企管部及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请假标准第九条各类假期两天以内经部门经理、主管科长批准,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七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办公室和企管部备案。
第十条请假标准范围:1、病假:根据医院证明及部门主管审定认可,确认假期天数。
2、事假:根据个人申请及部门主管审定,确认假期天数。
3、婚假: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7天,未到晚婚年龄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
4、丧假:按照国家劳动部门有关政策,假期三天。
5、工伤假:依据医院医疗证明,经公司工伤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同意,确认假期天数。
第五章假期工资核算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每月根据员工出勤表及请假单,负责员工假期工资核算,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十二条假期工资核算:1、病假:病假期间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工资1%,七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
2、事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或当月工资1%,三天以上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或当月绩效工资2%。
一个月以上公司将终止劳动合同。
医院病假事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病假和事假的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假管理1. 病假申请:(1)医务人员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病假申请。
(2)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病假申请需附具医院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
2. 病假期限:(1)病假期限根据病情及医院规定执行。
(2)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者,需定期复查,并提交复查报告。
3. 病假待遇:(1)病假期间,医务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病假工资待遇。
(2)病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返回工作岗位,需提前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返回。
4. 病假变更与终止:(1)病假期间,如病情好转,需提前三天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病假变更或终止。
(2)病假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需立即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调整病假期限。
三、事假管理1. 事假申请:(1)医务人员因私事需要休息,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事假申请。
(2)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事假申请需说明请假事由。
2. 事假期限:(1)事假期限根据请假事由及医院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三天。
(2)特殊情况需延长事假期限,需提前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
3. 事假待遇:(1)事假期间,医务人员不享有国家规定的病假工资待遇。
(2)事假期间,如需加班,按加班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 事假变更与终止:(1)事假期间,如事由发生变化,需提前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事假变更或终止。
(2)事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返回工作岗位,需立即向科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四、监督管理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病假和事假申请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
2. 科室主任负责对病假和事假申请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3. 医务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如实填写病假和事假申请,不得弄虚作假。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病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病假管理,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病假申请1. 医务人员因患病需要休息治疗,应向所在科室提出病假申请。
2. 病假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3)相关病历资料。
三、病假审批1. 科室负责人收到病假申请后,应进行初步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医院人力资源部门。
2.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病假申请后,应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病假审批权限:(1)1天以内的病假,由科室负责人审批;(2)1天以上10天以下的病假,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审批;(3)10天以上的病假,由医院院长审批。
四、病假待遇1. 医务人员在病假期间,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病假待遇。
2.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1天以内的病假,按本人正常工资标准支付;(2)1天以上10天以下的病假,按本人正常工资标准的80%支付;(3)10天以上的病假,按本人正常工资标准的60%支付。
五、病假复查1. 医务人员在病假期间,医院可要求其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查。
2. 复查结果经医院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后,根据复查情况调整病假待遇。
六、病假结束1. 医务人员病假结束后,应向所在科室报告,并按照医院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 病假结束后,科室负责人应将病假情况报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旨在规范病假管理,确保医务人员在病假期间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医院在职职工病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在职职工病假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医院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病假申请与审批1. 职工因疾病需要休息时,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病假申请,附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
2. 部门负责人对病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报医院人事部门审批。
3. 病假申请审批流程:科室负责人审核→医院人事部门审批→医院领导审批。
4. 病假申请审批时限:自接到病假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三、病假工资待遇1. 病假工资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病假期间工资标准等因素确定。
2. 病假期间,职工工资按照以下标准支付:(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病假工资为本人标准工资的80%。
(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病假工资为本人标准工资的90%。
(3)工作满20年以上的,病假工资为本人标准工资的100%。
3. 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1)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病假工资。
(2)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病假工资。
四、病假期限1. 职工因病休养,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确定病假期限。
2. 病假期限包括:(1)医疗机构确定的病休期限。
(2)医疗机构确定的康复期限。
(3)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病假期限的,需经医院领导批准。
五、病假期间的管理1. 职工病假期间,应按照医院规定进行休息和治疗。
2. 职工病假期间,应配合医院进行病假工资的核算和发放。
3. 职工病假期间,如需调整病假期限,需向医院人事部门提出申请。
4. 职工病假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医院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规章制度中病假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中病假管理规定第一条病假申请规定1. 员工如患病需请病假时应在入职后第七天起,经得到上级主管的同意并填写病假申请表,方可请假。
2. 病假申请表需详细填写个人信息、病情描述、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信息,并在请假前三天提交至人事部门备案。
3. 若请假时间超过三天,需要提供医生诊断证明或病历,并在假期结束后第一天交回人事部门。
4. 病假申请需提前三天提出,如紧急情况需提前告知上级主管和人事部门,并尽快提交相关资料。
第二条病假管理制度1. 员工请病假时需按实际病情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人事部门将审核病假申请,并根据公司规定予以批准或拒绝。
2. 病假期间员工需保持电话畅通,如有紧急事情需随时与公司联系并提供及时的假期延长申请。
3. 若员工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虚假请假,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追究责任,并可能影响其考核及晋升。
第三条病假补偿规定1. 在病假期间,员工可享受病假工资待遇,具体待遇标准为按日支取日基础工资的80%,待遇标准不得高于国家法定规定。
2. 病假期间若有医疗费用支出,员工可提供相关发票及医药费用报销清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3. 若员工的病假情况较为严重,需长期休养或治疗时,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商议调整工资待遇及工作安排。
第四条病假记录管理1. 公司人事部门将对员工的病假记录进行管理,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员工请病假时需填写请假登记表,并经过上级主管审批签字,人事部门将记录员工的病假情况及请假时间。
3. 病假记录将作为员工考勤及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于经常请病假或虚假请假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病假管理责任1. 公司人事部门有义务对员工的病假进行管理和监控,确保员工请假合理、合法。
2. 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有责任指导员工合理安排工作及休息,降低员工的工作压力和疾病风险。
3. 员工个人应主动关注自身健康状况,遵守公司的病假管理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病假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公司人事部门,如有疑问或争议,由公司人事部门最终解释。
国家病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什么
国家病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什么一、病假休假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果患病或受伤需要休假,有权享受病假休假。
病假休假期间,员工有权获得基本工资或病假工资补贴。
具体的病假休假期限和工资待遇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
二、病假证明和报备要求员工在享受病假休假前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证明其确实患有合理的疾病或受伤需要休假。
病假证明应包括疾病的诊断结果、治疗方案、休息时间等相关信息。
一般情况下,员工需及时将病假证明报备给所在的单位,以便单位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三、病假工资补贴员工在享受病假休假期间,有权获得病假工资补贴。
具体的病假工资补贴标准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应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
病假工资补贴可以包括基本工资的百分比,一般为员工工资的70%-100%。
四、病假休假期限病假休假期限由各单位根据员工的疾病情况和治疗需要自行决定,一般情况下,单位应允许员工请假不少于3天。
如果疾病情况较为严重,需要更长的休假时间,员工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得到相应的病假休假权益。
五、病假休假期间禁止工作员工在享受病假休假期间,禁止从事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活动。
单位应确保员工在病假期间不受工作压力和工作负担的影响,保证其充分休息和康复。
如果单位要求员工在病假期间参与工作,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并且给予相应的加班费或补贴。
六、违反病假制度管理规定单位和员工都应遵守国家病假制度管理规定。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供病假休假权益或员工未按规定提供病假证明等,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
违反国家病假制度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能会面临罚款、停工整顿等惩罚。
综上所述,国家病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提供合理的病假休假制度。
员工可以在患病或受伤时获得适当的休息和治疗,同时享受病假工资补贴。
单位和员工都应遵守病假制度管理规定,确保员工的病假休假权益得到保障。
病假管理规定
病假管理规定病假管理规定是公司为了管理员工病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病假管理规定的示例,包括病假的申请、证明材料要求、病假的审核、病假的计算等方面的内容。
1. 病假申请:员工在需要请病假的情况下,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应包括请假事由、预计休假时间、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如遇紧急情况,可口头申请,但必须在24小时内补充书面申请。
2. 证明材料要求:员工请病假超过3天的,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以及医生的诊断证明。
如请假期间需住院治疗的,还需提供住院证明。
病假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3. 病假审核:申请病假的员工应及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人事部门会根据员工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如发现虚假病假申请、冒用他人名义请病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公司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 病假计算:病假的计算单位为天,每年的病假总额度根据员工的工龄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额度详见公司病假政策。
病假一般不得跨年度累计,未休假的部分不能转至下一年度。
员工在申请完病假后应按照请假时间返还公司。
5. 病假通知:员工请假前必须提前通知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并提供相应的请假申请。
如遇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并在请假后第一时间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6. 病假迟到:员工请假迟到应当及时向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频繁请病假迟到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扣除工资、终止合同等。
7. 病假记录:公司将对员工的病假记录进行妥善保管,并用于员工绩效考核和薪资福利的测算。
员工可随时向人事部门查询自己的病假记录以及余额情况。
以上是一份典型的病假管理规定的示例,不同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病假管理规定的制定不仅有助于规范员工请假行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转,也有利于保护员工的权益,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与休息。
病假管理制度规定
病假管理制度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假期制度1. 员工获得病假的条件是:确有疾病,不宜上班。
2. 员工患病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并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
3. 签订劳动合同满3个月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病假工资福利。
4. 员工患重大疾病,经过医院证明,可以享受一定的病假工资福利。
5. 员工利用病假休息期间不得从事影响休息和痊愈的工作。
6. 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半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带薪病假制度,且每年带薪病假时间不低于5天。
第四条病假工资1. 签订劳动合同满3个月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病假工资福利,标准为本人正常工资的100%。
2. 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半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带薪病假制度,病假期间工资照发现行当年带薪病假。
3. 员工的病假期间,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医院的出院证明,以确认员工的病情和康复情况。
同时,公司有权向员工的医生了解员工的病情和康复情况。
第五条病假管理1. 员工每次患病需要请病假时,应提前通知所在部门领导,并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
2.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通知的,需在请假回岗后填写请假条,批准后交人事部备案。
3. 患病期间,公司将按规定支付员工病假工资,员工需在治疗期间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4. 员工痊愈后,在治疗期间连续5天以上的病假需进行康复评估,出院或痊愈时需出示医院的出院证明或康复证明。
第六条病假滥用和违规处理1. 对于频繁病假、假借病情长期未归公司且不提前请假或不提供病假证明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
2. 对于违反病假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附则1. 对于员工在遵守病假管理制度的同时积极治疗的,公司将进行相应的奖励。
2. 对于员工在治疗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公司将优先考虑其调整工作岗位或提升薪酬待遇。
3.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关于员工请病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请病假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病假应遵循实事求是、合理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请病假条件第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请病假:1. 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条件;2. 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需要较长时间休息;3. 因疾病需要定期复查,影响正常工作;4. 因其他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请病假。
第五条请病假需提供以下材料:1. 医疗诊断证明;2. 医疗费用收据;3. 请假申请书;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请病假程序第六条员工请病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请病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对请病假申请进行复审,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病假通知书送达员工所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通知员工。
第四章请病假期限及待遇第十条员工请病假期限根据疾病情况、病情轻重、治疗需要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第十一条员工请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请病假期间,如需继续治疗,需重新办理请病假手续。
第五章请病假期间的考核与晋升第十三条员工请病假期间,应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参加复查。
第十四条员工请病假期间,不影响其考核和晋升。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1. 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后擅自离岗;2. 请假材料虚假,欺骗公司;3. 请假期间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4.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因请病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国家病假事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病假事假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假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病假手续;劳动者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事假手续。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病假事假管理制度,明确病假事假的申请、审批、待遇、解除等环节的规定。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病假事假的规定,按时办理请假手续,不得隐瞒病情或虚报事假。
第七条本规定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病假管理第八条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假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病假申请,并附具相关医疗证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者病假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病假分为全休和部分休两种:(一)全休: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息治疗,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全休的,按照全休病假管理。
(二)部分休: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息治疗,但能够从事部分工作的,按照部分休病假管理。
第十一条病假期限:(一)全休病假期限: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医疗证明,按照以下规定确定:1. 一般疾病:最长不超过3个月;2. 重病:最长不超过6个月;3. 特重病: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部分休病假期限: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医疗证明,按照以下规定确定:1. 一般疾病:最长不超过3个月;2. 重病:最长不超过6个月;3. 特重病: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第十二条病假待遇:(一)全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部分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事业编人员病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编人员在患病期间的基本权益,维护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第三条事业编人员病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第二章病假申请与审批第四条事业编人员患病需要休假的,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具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
第五条事业编人员病假申请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姓名、性别、职务、岗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二)患病原因、病情描述及医疗机构诊断意见;(三)预计休病假时间;(四)申请病假的依据。
第六条事业编人员病假申请的审批程序:(一)所在单位根据病假申请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意见;(二)所在单位将初步审核意见及病假申请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三)上级主管部门对病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答复。
第七条事业编人员病假审批权限:(一)1天以内病假,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二)1天以上、1周以内病假,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三)1周以上、1个月以内病假,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四)1个月以上病假,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病假期限与待遇第八条事业编人员病假期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1天以内病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1天以上、1周以内病假,一般不超过7天;(三)1周以上、1个月以内病假,一般不超过30天;(四)1个月以上病假,根据病情及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第九条事业编人员病假期间,享受以下待遇:(一)工资待遇: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所在单位薪酬制度执行;(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其他待遇:根据国家及地方规定,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事业编制人员病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事业单位病假管理,保障事业编制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事业编制人员。
三、病假类型及期限1. 病假分为短期病假和长期病假。
(1)短期病假:指因疾病原因,需要休息治疗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病假。
(2)长期病假:指因疾病原因,需要休息治疗的时间超过六个月的病假。
2. 病假期限:(1)短期病假:根据病假期间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病假期限。
(2)长期病假:根据病假期间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病假期限。
四、病假工资待遇1. 短期病假期间,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放。
2. 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放。
3.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按80%计发。
4. 病假期间,省定和市定职务津贴与基本工资(固定部分)一起按病假比例发放。
5. 病假期间,工作人员享受病假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五、病假申请及审批1. 事业编制人员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应向单位提出书面病假申请,并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2. 单位接到病假申请后,应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短期病假审批权限: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4. 长期病假审批权限:由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病假期间的职责1. 事业编制人员在病假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单位形象。
2. 病假期间,事业编制人员应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3. 病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返回工作岗位,应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返回。
七、病假期间的考核与奖惩1. 病假期间,事业编制人员的考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病假期间,对表现优秀的事业编制人员,单位可视情况给予奖励。
3. 病假期间,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单位可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员工住院病假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住院病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住院病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病假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病需要住院治疗,应向公司提出病假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 住院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2. 治疗费用清单;3. 其他公司要求的相关材料。
第五条病假申请审批流程:1. 员工向部门负责人提交病假申请及相关材料;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3.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公司领导审批病假申请,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章病假期间待遇第七条员工住院病假期间,公司应按照以下规定支付病假工资:1. 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按员工正常出勤工资计算;3. 病假期间,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八条员工病假期间,公司应继续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第四章病假期间考勤管理第九条员工病假期间,应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按时打卡或填写考勤记录。
第十条员工病假期间,如需外出就医,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第五章病假恢复与复岗第十一条员工病假期间,公司应关心员工身体健康,了解员工病情恢复情况。
第十二条员工病假期满,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十三条员工病假期满后,如需继续休养,应重新申请病假,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长期病假管理制度规定
一、目的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员工长期病假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医疗期规定1.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2.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3.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四、病假工资及待遇1. 员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3)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4)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病假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 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病假申请及审批1. 员工患病需要请长期病假,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病假申请,并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2. 人力资源部门对病假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批准病假,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批准。
3. 病假申请经批准后,员工应按照批准的病假期限办理请假手续。
六、病假期满及后续处理1. 病假期满后,员工应到医疗机构进行复查,确认是否能够恢复工作。
2. 如员工不能恢复工作,根据病情和实际情况,公司可安排员工调岗、转岗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 员工在病假期间,如符合病退或退职条件,可按国家规定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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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根据xxxxx公司“十二五”人力资源工作发展规划和xxxx集团人力资源工作的相关指导思想,为加强公司员工疾病和非因工负伤休假管理,保障公司正常工作次序,保障员工疾病休假期间的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病假休息的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病假请假程序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须到北京市医疗保险机构认定的医院就诊。
一般情况下,如果需要病假休息,在上班时间就诊的,应当在上班地点就近的医院就诊,在家就诊的应当在居住地就近就诊,特殊情况在其他医院就诊的病假,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2、员工因病急诊,如本人因病不能直接到公司请假,可以委托他人或电话通知直接上级领导,员工须凭医生诊断并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病假条等申请病假休息(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有医院相应的盖章),说明请假天数,本条适用于请假时间在一周以内的情况。
、员工如果病假时间在一周以上,需提供医院证明(诊断证明书,病假条,3 医院病历册,各种检查单据、医院收费证明等),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有医院相应的盖章,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并说明预期请假天数,报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生效。
4、病假期内员工应给予部门主管保证能联系上的通讯方法,使公司了解关
心其健康状况,及安排后续工作事宜。
第四条管理细则
1、一年累计病假一个月以上者,不参与当年各种奖励奖金分配。
2、一月累计病假3天以上者,不参与当月各种激励奖金分配。
3、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在病假休息开始的当天托人或电话向主管报知,并做好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有权要求员工出具医疗本、挂号单、医药单、社会保险卡(医疗卡)等资料,公司需要核实病情和病假情况时,员工应配合,无正当理由拒绝者视请假为无效,休息时间一律以旷工处理。
5、公司如对员工临时就诊医院诊断证明持有异议,可另指定医院复查或前往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者,视为无效请假,一律以旷工处理。
6、病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而无故不正常工作者,一律以旷工处理。
7、弄虚作假,采取欺骗行为或与医生连手得到非正常病假单等,经查属实,公司按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在病假期间到其他单位兼职等从事有报酬的工作,病假将按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附则
本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xxxxxxxxxxxxxx公司
下面是赠送的保安部制度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保安部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津法觃,按照####年度目标的要求,做好####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全体人员和公私财物的安全,保持####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
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意识和防火知识,配备、配齐####各个楼层的消防器材,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确保####各通道畅通,严防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贯彻值班、巡检制度,按时上岗、到岗,加经对重要设备和重点部位的管理,防止和打击盗窃等各种犯罪活劢,确保####内外安全。
四、、加强保安队部建设,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认真贯彻法律法觃,不断提高全体保安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工作,秉公执法,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过硬和业务素质精良的保安队伍。
11、保持监控室和值班室的清洁干净,天天打扫,窗明地净。
12、服从领导安排,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5、积极扑救。
火警初起阶段,要全力自救。
防止蔓延,尽快扑灭,要正确使用灭火器,电器,应先切断电源。
6、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维护火场秩序,保证进出道路畅通。
看管抢救重要物资,疏散危险区域人员。
九、协同本部门或其他部门所进行的各项工作进行记录。
保安员值班操作及要求
一、交接岗
1、每日上午9时和下午 19时为交接岗。
2、交接岗时将当班所接纳物品清点清楚,以及夜班所发生的情况未得到解决的需>
面汇报。
检查值班室内外的卫生状况,地面无纸屑,桌面无杂物,整齐清洁。
二、执勤
1、7:50 — 8:10、13:50 —14:10立岗迎接上班人员;12:00 — 12:20 、18:00 — 18:20立岗送下班人员。
2、值勤时做到遇见领导立岗,检查物品立岗,外来人员进出立岗。
3、门卫室
值勤时,应做到坐姿端正,注规监规器的劢态,做好接待工作,值勤期间不看书报电规,听收音机。
不不无关人员聊天,劝阻无关人员不要在门卫室寄存物品或打电话,禁止打瞌睡。
4、维持门口秩序,使之保持畅通。
5、熟记消防,报警,救护及内部联系电话。
三、巡逻
巡逻是防盗及发现####有不安全因素的重要措施。
1、每天按照巡检制度定时轮流巡逻。
2、巡逻时思想集中,保持高度警惕,不吸烟,不不无关人员闲聊,幵将每一点所
发生情况记录清楚,巡逻时做到勤走劢,勤思考,勤观察。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白天加强对观众区、办公区及楼道的巡逻,夜晚以机房为重点进行检查,每晚零点之后巡查不少于两次。
四、防火工作
1、严格门卫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
2、发现违反安
全觃定的电源和火种,应予以切断和熄灭,应报告####领导采取相关措施。
3、值勤时发现物质储存,保管不符合防火要求,消防器材移作他用及非正常使
用灭火器,应及时阻止,幵报告,提请有关部门整改。
4、发生火灾先拨打 119 向消防部队报警,幵立即报告####领导。
报警时简要
讲清####地址,电话号码及火情,同时派人在门口接应,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向消防人员介绍水源,总电闸部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