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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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水利局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激励和鞭策干部、职工提高素质,争创一流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委组织部、人事局有关年度考核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在上年试行的基础上,特修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局在职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主要是指职工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包括是否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是否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是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并以此为指导,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是否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是否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

能——主要指职工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基本能力包括是否具有所在职位所要求的文化知识、专业技能以及身体条件等基本素质方面的能力;应用能力包括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能力、对外进行交涉、对内进行协调的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等。

勤──主要指职工的工作态度、勤奋精神和事业心,主要看工作上是否具有积极性、主动性,在业务上是否肯钻研、勇于创新、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以及纪律性和出勤率如何。

绩──就是指工作成绩。对工作成绩的考核,不是简单地看是否完成工作任务,特别对于一些难以定量的工作,不能是只要不犯错误,就算有成绩。考绩要看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如何、从事创造性劳动的成绩如何、工作效率如何等等。

廉──是指廉洁自律情况,主要看是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公共财务管理的规定,有无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是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有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等等。

三、考核程序

1、撰写述职报告,填写考核相应表格。

2、民主测评。全年度民主测评由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填写评价意见,民主测评由考核组主持。民主测评等次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不称职。其中,优秀等级不能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

3、各站站长对本站职工工作业绩进行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所评优秀等级不能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

局机关除局办公室主任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包括借调人员)进行评定外,其他人员不作此环节评定,相应权重分值计入局领导班子评定中。

4、由各分管副局长对所分管单位职工进行评定,评定等级同上。所评定优秀等级不能超过所分管单位参评职工人数的15%。

5、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考核结果。

6、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7、公示。

8、确定并上报最终考核结果。

9、反馈考核结果,由考核组公布或通知本人。

四、考核分组:

局机关借调人员在局机关工作满半年的,在局机关参加考核,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参加考核。

局机关考核包括: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产业化办公室、借调人员。

农业系统考核包括:野生资源研究所、农机管理(监理)站、种子管理站。

水利系统考核包括:水土保持站、水政水资源管理站、水利施工队、堤防段。

畜牧系统考核包括:兽医站、市区兽医站、草原站、乡镇兽医站。

五、考核结果的确定:

1、按照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每个参加考核人员的年度工作业绩。依据民主测评、站领导评定、分管局长评定、局长领导班子评定分数,按照加权平均的办法确定每个参评人员的得分,并依得分高低确定考核等级。在考核年度获得呼伦贝尔市对应站级以上奖励的,适当增加加权分值。

2、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称职70分,基本称职60分,不称职50分。

3、具体计算方法为,每个参加考核人员每获得一个优秀票得90分,每获得一个称职票得70分,以下类推。在此基础上,首先计算每个人在民主测评环节的算术平均分,然后以此平均分与站长评定、分管局长评定、局领导班子评定几个环节的得分,分别乘以对应的权重再相加后,就是其最后得分。

4、具体权重为:民主测评40%,站长评定20%,分管局长评定10%,局领导班子评定30%。

5、为鼓励各站、各工作人员争优创先,对在考核年度获呼伦贝尔市对应站级以上奖励的,增加适当的加权分值。

具体加分分值为:呼伦贝尔市站级加2分,呼伦贝尔市局级加3分,呼伦贝尔市政府级加5分,自治区站级加7分,自治区厅级加10分,自治区政府及以上级加12分。

所获奖励,以上级正式文件或证书为准。

以上加分项目,为单位获得的,则单位每个职工均享受相应加分,为个人获得的,则个人加分。以上加分项目可以累加,但最高加分不能高于12分。

6、得分计算举例:王某,在民主测评环节得分950分,共有15人参加测评,站长评定为优秀等级得分90分,分管局长评定称职得分70分,局领导班子评定为优秀得分90分,其在考核年度获自治区厅级先进个人加分10分,其所在站获呼伦贝尔市站奖励加分2分,则其最后得分为

950/15*40%+90*20%+70*10%+90*30%+10+2=25.33+18 +7+27+12=89.33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等次与政策规定挂钩。

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以王建新局长为组长,杨兴中副局长为副组长,郭祥珍、吕淑波、邢德海、赵金蓉为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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