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民办非学历教育办学许可证审批程序与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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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条件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条件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条件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书------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条件许可事项: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的审批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大连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暂行规定》许可方式:颁发办学许可证许可权限:受理、审核,报市教育局批准备案办理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2楼211室联系电话:83685832 联系人:栾晓晖许可条件:1.办学资金:在西岗区办学,首次投资额不少于50万元。

2.校舍:具备与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相应的稳定、集中、符合标准的校舍。

在西岗区办学,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并配有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

凡租借的校舍,租期一般不少于三年。

下列房屋不得作为教学场所:简易建筑;危房;旅馆、饭店、舞厅等建筑物的一部分;民宅、居民小区内部(如在小区临街公建房屋办学,须具有小区物业同意办学的书面证明以及周边住户同意办学的签字证明);其它不适合教学活动的房屋。

3.校长:民办教育机构拟聘任的校长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5 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与所办民办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层次相应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职称和教育教学与管理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全日制工作,其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4.教师队伍:非学历教育机构要有与所设的专业的层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职员工一般不得少于10名(其中,专职教师5名),所聘用的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有聘任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聘任合同书。

教师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应低于教师总数的5O%。

办学一年以上方有聘用外籍教师资格,聘用外籍教师应符合有关规定。

5.其它:举办实施体育(含武术)、卫生等专业性培训的教育机构,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应当具备现代网络信息设备。

许可程序:1、申请人登陆大连市西岗区教育网()主页中的“民办教育”栏目,浏览“办学指南”中举办民办教育机构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流程和要求

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流程和要求

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流程和要求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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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的办学许可证申请流程

民办的办学许可证申请流程

民办的办学许可证申请流程民办办学许可证是指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由民办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开办的学校所必需的资质证明和手续。

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编制申请材料编制申请材料是申请办学许可证的第一步,这些材料通常包括:(1)办学方案:包括学校名称、学校的办学类型、拟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规模等;(3)拟聘请的教职员工的情况: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工作经历等;(4)拟使用的办学场所的产权或租赁合同;(5)校舍及设备情况:包括学校用地的规划、校舍的建筑图纸、教学设备清单等。

2.提交申请材料将编制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教育行政机关,由其负责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核发手续。

同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3.教育主管部门初审教育主管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的审查。

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教育主管部门会要求申请者补充材料。

4.核实验收教育主管部门将会对申请材料中所述的学校的场地、设施、教职员工等进行实地核实,以核实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5.专家评审教育主管部门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校园环境等方面的评估。

6.公示教育主管部门会对通过了初步审查和专家评审的申请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开该学校的相关信息。

公示期一般为10至30天,目的是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议。

7.最终审批公示期结束后,教育主管部门会根据公示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来进行最终审批,决定是否给予办学许可证。

8.发放证书如果通过了最终审批,教育主管部门会向申请者发放办学许可证,这样申请者就正式获得了办学资格。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民办办学许可证申请的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申请者应在申请前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同时,在申请办学许可证时,申请者还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可信、合规合法。

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

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

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1、根据拟申请办学项目规划,准备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资格证明:公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开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2)负责人/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资格证明:公民身份证/护照(3)办学资金保证书(4)办学许可申请书(5)教职工招聘材料(6)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7)学校主要设施证明:学校教育资源、专业教研室、质量流程管理、计算机、图书资源、通信系统及其它相关设施证明材料(8)学术作品清单:根据拟申请项目提供申报者自身及承担项目主要参与成员的学术性论文等作品清单(9)同类项目的执行情况报告(10)学校财务账簿2、按照办学许可申请流程提交申请材料至负责机构(1)申请资料提交至县级教育或者教育行政、民政等部门的事前审批部门(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预定评审结果及报告结果(3)根据申请文件并结合调查审查意见,组织申请人开展调研考察(4)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参与公开宣传及申请评审(5)聘请专家组对申请材料组织审查(6)提交该担任评审完成后的结论报告(7)上报至省教育办等部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经批准签发办学许可证3、办学许可证核发后,校方应按许可时间期限,按许可条件开展办学活动,注意控制及核对学生数量,按计划建设学校设施,积极有序开发教育资源,加强质量管理,保证教育质量,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职能,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4、办学许可证发放后,被授予办学许可的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学校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变更开办项目、设置教学班及信息和质量管理等,不得变更办学许可范围、延长办学许可期限、申请办学单位变更及注销等,以免影响办学质量和水平。

5、一旦发现学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办学许可条件,主管部门办学审查机构有权撤销或者暂停办学许可证,并对相关人员责任追究。

以上就是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的介绍,小伙伴们如果有想要办学的需求,可以按照以上办理流程准备材料,办理办学许可证,并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办学许可条件,以免影响办学质量和水平,祝办学顺利!。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为了规范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设立,保障教育质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我国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进行了明确的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的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的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审批流程1.申请阶段(1)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一般包括学校(培训机构)名称、所在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管理机构等基本信息。

(2)编写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需要包括学校(培训机构)的办学宗旨、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管理、师资力量以及经费支持等方面的介绍。

(3)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等。

2.初审阶段(1)初审材料。

教育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2)现场考察。

教育主管部门会派人员到申请学校(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办学条件和设施。

3.终审阶段(1)组织专家评审。

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学校(培训机构)进行评审,评估教育资源配置、师资水平、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2)听证会。

教育主管部门会组织听证会,邀请申请学校(培训机构)的相关人员参加,就申请材料进行公开询问和辩论。

(3)审批结果。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和听证结果进行审批,对申请学校(培训机构)是否获得设立资格进行最终决策。

二、所需材料1.学校(培训机构)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法人证书等。

2.学校(培训机构)的教学设施及条件证明文件。

包括校舍、教室、设备等可供教学使用的场所和设施的证明材料。

3.学校(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证明文件。

包括教师的资格证书、教师队伍情况及教师聘用合同等。

4.学校(培训机构)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包括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等。

5.学校(培训机构)的教育方案及教材。

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等。

6.学校(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文件。

包括招生录取制度、教学管理规定等。

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办学审批程序

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办学审批程序

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办学审批程序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民众对文化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加。

为满足高品质的教育需求,越来越多的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应运而生。

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不仅能满足人们对文化知识的需求,还能够辅助提高个人的职业技能。

不过,这些机构必须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来进行办学审批程序,保证其合法、规范经营。

一、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的定义和特点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深化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指的是以非学历为特点,以提供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非政府投资的教育机构。

它不受国家教育部门直接管理,也不直接颁发学历证书。

其特点是课程多样化,例如语言培训、美术培训、音乐培训、摄影培训、瑜伽培训、电脑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等;服务面向各行各业群体,例如老年人、儿童、农民工、职场人士等等;户外培训和国际文化交流等等。

二、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的办学审批程序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必须进行办学审批程序,得到政府的认可才能够合法经营。

实际办学程序如下:1、取得经营许可证: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应依法按照规定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2、备案申请: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里,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机构类型、学科课程和教师资格等,以获得备案证书和教育单位代码。

3、审批标准: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的审批标准以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为准。

它的审批标准和时限都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4、提供管理服务: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的办学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教育政策,例如招生录取、师资培训、校园管理、安全工作等。

同时,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5、规范运作: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应遵守国家税务、财务、劳动和民事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和财务管理,保证学生权益,健全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申请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审批程序与标准要求

申请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审批程序与标准要求

申请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审批程序与标准要求一、审批程序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提出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意向并报送一份可行性市场调研报告。

对基本符合申办条件的,审批机关告之所需申办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由举办者签章的办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审批机关实地检查拟设立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教学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

审批机关受理申办事宜,并于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和向上级机关备案事宜。

对不同意设立的退回申办材料并说明理由。

审批机关下发同意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批复文件,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证》。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和批复文件,到民政局办理法人登记、公安局刻印章、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银行开设账户、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持学校公章、财务章到审批机关加盖印章印摸,登记银行帐号和收费许可证编号,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

二、标准及要求(一)申请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应具有办学资格,具备办学基本条件。

1.办学资格①单位申请办学的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企业办学必须资信良好,具有一定规模。

②个人办学举办者必须是有舞钢市常住户口,享有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③举办者必须具有与所办教育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优势和特长。

④联合办学的应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和联合出资协议书。

阐明联合形式、出资方式及金额、各自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参加和退出办学的条件及程序,并根据出资比例经双方认可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2.办学基本条件①办学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遵守国家法律,要求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心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能坚持到校履行领导职责;有5年以上的学校管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育工作者;一般应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能力。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四)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四)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1.办理程序(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料:①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②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③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④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教育局组织联审和考察。

职教科、基教科审核办学必要性,人事科审核师资配备,计财科审核办学资金,职教科进展实地考察。

(3)县教育局受理筹设民办小学、民办幼儿园的申请,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申请筹设民办初中和民办高中的,县局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同意筹设的,根据类别分别由市、县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说明理由。

2.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3.办理时限30天4.收费标准不收费(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程序1.办理程序(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①筹设批准书。

②筹设情况报告。

③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④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⑤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⑥县教育局对举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民办学校的审核意见。

(2)教育局组织联审和考察。

中、初教科审核办学必要性,人事科审核师资配备,计财科审核办学资金,职社科进展实地考察。

(3)县教育局受理正式设立民办小学、民办幼儿园的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初中和民办高中的,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根据类别分别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说明理由。

2.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3.办理时限3个月4.收费标准不收费(三)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程序1.办理程序(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办学的报告。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加剧,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进修学习的重要性。

为了满足人们对职业培训和学历提升的需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逐渐成为了一个新兴的教育业态,为更多人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培训课程和学习机会。

然而,由于市场监管存在缺陷,一些不良的机构也出现了,给人们的利益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不良影响。

因此,规范、审批和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申报策划首先,申报策划是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的第一步。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为了正常的运作,必须先取得教育部门的认可和审批,并进一步按规定经营。

申请教育培训机构的单位必须先进行策划,编写详细的申请材料,规划教学内容,制定管理制度等等,申请材料中包括有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资金、学科设置等内容,申请材料通过后,教育部门安排专家对该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和审核,确认其是否具有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能力。

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除了机构的申请审批之外,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也必须得到严格的审查,确保真正能够满足培训市场的需求、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能力。

此外,教育部门也要严格要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向学生提供详尽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材内容,明确教学科目、时间、费用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制。

机构在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时,需严格遵守教育行业标准,并对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进行实时监管和评估。

师资队伍和教学质量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和教学质量是考核机构是否给予认可的重点,机构要求教职工必须为具有教育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等等。

同时,机构也应该要求教职工在教学方面的实力得到专业认可,并对其进行培训和专业评估。

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和师生满意度,在教育教学管理评估中得到更多的高分。

机构资金和税收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资金和税收问题也是审核机构需要关注的内容。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一、业务类型行政许可类二、办事事项名称民办学校的设立审批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四、申请的受理窗口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镇(街)宣教办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东莞市教育局六、事项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场地和设备应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基本条件》的规定,教育机构校园占地面积要求不少30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0万元,开办货币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图书资料1万册以上;教育机构教学场所租赁期不少于10年。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要聘请符合任职条件规定的校长和教师。

校长必须由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担任,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本科以上专任教师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4人,且都要具有教师资格。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1)《申报审批表》(原件);(2)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居、村委会证明需原件,其它为复印件);(3)校长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由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担任(相关证件的复印件);(4)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5)城建部门出具的校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2001年9月1日后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复印件);(6)校舍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7)校舍建筑设计平面图(A4纸规格)(复印件);(8)租赁校舍的需提供租赁合同书(复印件);(9)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租借场地原消防验收意见书无效)(原件);(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货币资金100万元,教学设备100万元。

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

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

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的办理,是为了保障我国各类非学科类教育机构的正常办学,以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实行的教育行政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进行具体介绍,以期让读者对此有更全面的了解。

一、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首先要确定自己的申请类别,是否适合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办理。

然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比如营业执照、联系方式等等。

2、受理申请教育部当地相关单位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3、现场检查受理申请后,教育部当地相关单位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检查,以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办学申请的相关要求。

检查的内容包括教育机构的办学状况、设施设备的完备性、办学资质、办学计划等,相关材料需要提前准备好。

4、审批经过现场检查后,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到教育部当地相关单位,由当地教育行政机关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

5、颁发许可证经过审批后的申请人,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准备相关许可证和盖章,由当地教育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此时许可证办理进程完成。

二、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的要求申请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具体包括:1、具有一定的资金和技术能力申请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必须具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能力,以保障教育设施和设备的完备和科学的管理,确保教育质量的提高,取得良好的效果。

2、有完备的办学规划申请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必须准备好完备的办学规划,这一规划需要清晰地明确机构的办学宗旨,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以及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以便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申请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且要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这样才能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总之,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的办理,是为了保障我国各类非学科类教育机构的正常办学,以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实行的教育行政管理制度。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一次性告知书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一次性告知书
6.登记注册:设立者持办学许可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四、申请材料
1.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培训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办学范围、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形式、资金来源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3.培训机构章程:包括培训机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资产管理、终止程序等。
六、法律责任
1.设立者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告知书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2.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告知书旨在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者提供指导,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特此告知。
4.办学场所证明:提供办学场所的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5.师资队伍:提供教师名单、教师资格证书、教学经验等证明材料。
6.教学计划及课程设置:包括培训课程、教学大纲、教材选用等。
7.财务预决算报告:提供培训机构成立后的财务预决算报告。
8.其他相关材料:如合作协议、管理制度、设施设备清单等。
五、注意事项
三、审批程序
1.提交申请:设立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受理:教育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核与评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评估。
4.审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家审核意见,作出批准或不批准设立的决定。
5.颁发办学许可证:对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
1.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设立者应按照审批范围和程序进行申请,不得擅自变更。
3.教育行政部门对设立申请进行审查时,设立者应积极配合,如实回答询问。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条件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条件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是指由社会力量自主举办,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构。

为了保障教育质量和培训效果,确保广大学员的权益,我国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就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基本条件进行探讨。

一、法律法规遵守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

机构的办学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保证教育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

二、办学资质和教职人员条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必须具备办学资质,取得合法的办学许可证。

机构的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确保教学质量。

此外,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还需完善教师队伍建设,保证教师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

三、教学设施和场所条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有适合教学需求的教学设施和场所。

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应满足安全、舒适、便捷的要求,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此外,教学场所应具备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基本条件,确保学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根据市场需求和教育目标,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

课程应具备针对性,能够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并具备一定的教育实践价值。

同时,教育机构应选用合适的教材,确保学员能够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

五、财务状况和资金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确保资金的合法来源和合理使用。

机构应设立财务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的透明化、公开化。

六、学员权益保障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学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学员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学员的个人信息安全。

针对学员的反馈和投诉,机构应及时作出回应,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结语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基本条件对于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和教育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教育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的合法合规运营。

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资料流程及模板

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资料流程及模板

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资料流程及模板
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请流程
1、组建民办学校办学申请小组:民办学校办学申请小组由学校负责人、校务领导、专家教授及其他相关专业和岗位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学校
办学申请文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许可的工作。

2、资料准备:申请办学许可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根据省市教育政策,准备有关办学材料。

3、提交申请材料:民办学校必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学校办学申请书;
(2)学校基本情况说明;
(3)学校规划及教育计划书;
(4)学校管理制度;
(5)学校财务及风险管理制度;
(6)学校的经营许可文件及其他关联文件;
(7)推荐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8)学校组建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9)学校特色及发展规划等。

4、审核及备案:提交申请材料后,学校领导小组将根据有关规定和
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5、受理及审批:审核合格后,学校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学许可,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学校申请。

6、发证:在学校办学许可审批通过并签发证书之后,学校正式获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

申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流程

申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流程

申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申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流程一、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申办流程(15个工作日)(一)受理环节:办件受理(职社科),1个工作日(二)审核环节:部门审核(职社科),10个工作日(三)决定环节:领导批复(局领导),3个工作日(四)送达环节:送达通知书(职社科),1个工作日三、受理环节前需要做的事项(一)机构名称核准1.听取教育局职社科意见;2.民政窗口核准(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民政局核准)3.机构名称的基本要求:行政区划名(市、区)+字号(两个以上汉字组成的字号)+领域(培训内容、项目)+机构层次(中心、学校、学院)。

如:常州市武进区哆来咪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围棋培训中心。

(二)申办教育机构的可行性报告(申办报告形式)1.基本情况介绍(1)机构名称;(2)办学地址;(3)举办者情况;(4)办学宗旨;(5)办学形式;(6)办学规模;(7)拟开设的专业;(8)培养对象;(9)培养目标;(10)办学内容;(11)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2.办学的必要性(1)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2)国家政策、法规;(3)市场的需求;(4)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3.办学的可行性(1)办学的思想、理念;(2)组织结构;(3)管理制度;(4)师资情况;(5)办学的场地;(6)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三)提供十一个方面的材料(对照材料清单整理)四、民办非学历机构变更1. 董(理)事会成员变更;2. 办学地址变更;3. 机构法人代表变更;4. 机构负责人变更;5. 机构举办单位(人)变更;6. 机构名称变更;7. 机构项目变更;8. 机构教学点设置审核;五、存档材料1.申办材料正、副本(副本由举办者保存);2.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3.武进区教育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4.武进区教育局承诺件受理通知书;5.武进区教育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6.7.六、申请结构办事顺序1.机构名称核准(民政局)——2.办学许可证(教育局)——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民政局)——4.组织机构代码(质监局)——5.雕刻公章(公安局)——6.财务专帐(银行)——7.税务登记(税务局)——8.收据、发票(发改局物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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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民办非学历教育办学许可证审
批程序与标准要求
一、审批程序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提出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意向并报送一份可行性市场调研报告。

对基本符合申办条件的,审批机关告之所需申办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由举办者签章的办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审批机关实地检查拟设立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教学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

审批机关受理申办事宜,并于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和向上级机关备案事宜。

对不同意设立的退回申办材料并说明理由。

审批机关下发同意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批复文件,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证》。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和批复文件,到民政局办理法人登记、公安局刻印章、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银行开设账户、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持学校公章、财务章到审批机关加盖印章印摸,登记银行帐号和收费许可证编号,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

二、标准及要求
(一)申请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应具有办学资格,具备办学基本条件。

1.办学资格
①单位申请办学的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企业办学必须资信良好,具有一定规模。

②个人办学举办者必须是有舞钢市常住户口,享有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

③举办者必须具有与所办教育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优势和特长。

④联合办学的应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和联合出资协议书。

阐明联合形式、出资方式及金额、各自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参加和退出办学的条件及程序,并根据出资比例经双方认可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2.办学基本条件
①办学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要求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心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能坚持到校履行领导职责;有5年以上的学校管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育工作者;一般应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能力。

学校校长必须是专职的。

②办学地点和条件
办学地点:必须在舞钢市辖区内且有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件;租
赁校舍的必须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租赁协议,租赁期一般不少于四年。

校舍面积:有集中稳定的、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少于400平方米的校舍。

校舍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教室、办公用房间数和面积。

教学设备: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具有必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

职业、艺术类学校必须具备保证一个教学班同时使用的教学设备。

电脑类教育机构必须拥有与教学内容相匹配的计算机30台以上,外语类学校应有语音教室。

③教职工配备
教师的配备要与所开设的课程相适应,有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一,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得低于1:20。

聘任教师要签订聘任协议。

财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上岗证,并与学校主要领导实行亲属回避制。

其他事项可依据《教师法》要求执行。

学校董(理)事会所聘的管理人员
应当相对稳定并与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相适应。

④注册资金
社会组织办学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公民个人办学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注册资金必须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单位申请办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开具资金来源的说明。

个人办学的也要说明资金来源。

⑤其它条件
凡申办专业性较强的卫生、体育、文艺、饮食、金融、法律等的教育机构,须经区级以上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向区教育局申请办学。

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机构,由劳动部门审批,我局不予受理。

(二)申请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提供的相关证明及其它材料
1.办学申请书
应说明申办理由、学校名称、开办专业、校址、举办者名称(姓名)和地
址(住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申请书应由举办者单位法人或公民个人签署。

2.可行性市场调研报告
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对所办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作出分析论证,以保证生源稳定。

3.民办学校申请表
包括举办者、联合办学协议、申办报告、教育教学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及管理使用、真实性保证等。

4.办学章程
包括:
①学校的名称、地址;
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投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5.举办者资格证明文件
单位申请办学的,应出具单位法人证件及法人代码证。

公民个人办学的由原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作出同意办学的鉴定。

(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材料),填写举办者(个人)登记表并附无刑事犯罪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回)。

6.学校负责人登记表及相关文件
要求填写学校负责人登记表并附无刑事犯罪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回)。

7、教师花名册及相关文件
要求填写教师花名册,并附每位教师的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回),聘任协议。

聘任协议要有姓名、性别、年龄、学历、
职称、任教课程或职务。

教师的权利、义务、责任。

8.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要求有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及会计证原件、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回)。

9.验资报告书
提供由审批机关指定的验资部门出具的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一式三份。

10.办学场地租房协议及公证报告
提供由审批机关指定的公证处出具的教学场地租赁合同公证书。

自有校舍的必须有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件。

校舍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使用校舍要有具备消防安全合格证。

11. 首届理事会或董事会名单及登记表
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12. 学校组织机构图
学校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能,画出组织机构图。

13.学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提供与组织机构相适应的各部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三)办理时限
当材料齐全后受理申报,从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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