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考核验收制度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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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清xx镇河长制考核方案

xx年清xx镇河长制考核方案

x政发〔2019〕40号xx镇关于印发xx镇河长制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的通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xx镇河长制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镇人民政府2019年4月16日xx镇河长制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为科学评价河长工作实绩,精准评价河长制实施效果,推动全区各级河长履行职责,促进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经我镇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和目标河长制工作绩效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专业考核、社会监督、量化评价、奖惩并举的方式实施。

通过严格考核,达到查找问题、明确责任、促进工作的目的,使我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从而保障河湖综合治理与水生态环境管理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考核对象河长制考核的对象是各河长、河段长。

三、考核内容(一)任务完成情况。

《禾亭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所明确的主要任务以及河长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

(二)综合治理工作。

河长制组织体系、政策制度、年度计划、问题处置、督导检查、信息报送、工作台账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四、考核方式考核方式采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考核前,被考核对象应牵头组织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统计及公布考核结果。

河长制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关考核工作。

河长制办公室与其他乡镇河长制责任部门组成乡级河长制考核工作组,对所辖村河长制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结果报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六、考核方案的制定河长制年度考核方案由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按照总河长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报经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河长制考核方案应包括考核指标、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计分方法及时间安排等内容。

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89分为良好,60分(含)至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促进我镇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落实,根据《关于印发〈XX县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X河长制办发〔2023〕X号)文件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XX镇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河长工作职责到位、禁渔工作、河道清洁工作、信息上报、巡河日志等指标,并设立相应分值。

三、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由镇河长办实施,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通过工作汇报、现场检查、验阅资料等方法进行。

四、考核评分方式
考核实行百分制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各村(社区)全年目标管理综合考核。

同时,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XX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
XX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最新版)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

(最新版)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

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的落实,规范和推进河长制验收评估工作,根据XX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牵头部门和镇河长制工作的验收,各镇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验收办法。

第三条验收工作在市级总河长领导下,由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河长办)会同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市成员单位),结合督察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验收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及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河湖管理保护取得的成效等方面。

第五条验收评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自验自评。

各牵头部门和镇对照验收评估标准(另制定)对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自验自评。

(二)验收申请。

各牵头部门和镇自验自评80分(含)以上的,于XXXXX年X月底前向市河长办提出验收评估申请。

(三)验收评估。

市河长办在收到验收评估申请后,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验收评估小组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方式验收组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查验资料、问题质询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并对照验收评估标准予以赋分。

(一)验收实行百分制,80分(含)以上为通过验收。

(二)设加分项:设立民间河长、河道警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的;探索创新出台落实河长责任有关政策措施或实施河湖管理保护新举措被上级推介的。

第七条验收通过的镇,由市河长办报岳阳审批后发文确认;验收未通过的,由市河长办发文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于XXXX年X 月31日前重新申请验收。

第八条本办法由市河长办负责解释。

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为确保我镇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扎实做好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工作,按照《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镇全面推行湖(渠、塘坝)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镇对各村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目标考核。

二、考核组织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镇长制办公室和镇级河长(湖长)联络员单位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考核方式考核工作实行自查、核查、考核得分初评、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

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的情形包括:弄虚作假的,对2条主要河流及重大水污染事件应对不力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的,未按要求落实工作体系的,该村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体系建立、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目标完成、创新成效等情况。

具体考核办时,将根据本办法明确的开合内容和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点及阶段性推进要求等,实时增补考核事项。

(一)组织体系建立情况考核内容:建立镇、村河长组织体系,出台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成立镇河长制领导小组,设立总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落实河长制办公室人员、经费,建立河长制办公室工作机制,确保河长制工作正常运转。

(二)制度建设情况考核内容: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督查方案,建立河长制巡查监管执法制度、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验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初步建立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长制工作体系。

(三)工作推进情况考核内容:2020年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编制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完成情况,一河一策和一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情况、河湖日常巡查监管执行情况、宣传报道情况、信息共享和报送情况、社会监督情况等。

(四)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内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x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

x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

城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目录一、城关镇河长制会议制度二、城关镇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三、城关镇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四、城关镇河长制部门联合执法制度五、城关镇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六、城关镇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七、城关镇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八、城关镇河长制信息公开与信息共享制度九、城关镇河长制工作巡查制度十、城关镇河长制投诉举报制度十一、城关镇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 22 —城关镇河长制会议制度为规范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根据《城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建立城关镇河长制会议制度,包含县总河长会议制度、县级河长会议制度和县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一、镇总河长会议制度第一条镇总河长会议由镇总河长或副总河长主持召开。

出席人员包含镇级河长,镇河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社区(村)河长、,镇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总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经总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第三条会议按程序报请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确定召开,由河长办公室筹备。

第四条会议主要事项:研究确定全镇河长制重大政策、重要规划、重点制度;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研究确定河长制工作的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等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经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审定后印发。

— 23 —第五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各河长牵头调度,河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镇责任单位及镇河长负责执行。

二、镇级河长会议制度第一条镇级河长会议由镇级河长主持召开。

出席人员包括河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河道所经有关社区(村)河长、河长办公室主任,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其他出席人员由镇级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三条会议按程序报请县级河长确定,由河长办公室筹备。

第四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专题研究所负责河库的保护管理工作,确定工作推进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经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某某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分值评分细则考核得分工作落实情况6初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有工作计划的得2分,有具体措施的得2分,明确专人负责得2分。

河长制
宣传教育4加强对沿河单位和村民的“河长制”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积极响应、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没有开展的不得分。

巡查情况5按要求开展巡查情况。

巡查河道记录和图片,缺一次扣0.5分。

信息上报5每月至少上报一条工作信息。

缺一条扣0.5分。

群众满意度10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对水环境治理的满意度进行测评。

综合治理绿化、补植及管护情况15沿河两岸每出现一处绿化损坏现象(面积10平方以内),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补植的扣3分。

垃圾清理
情况10沿河两岸每出现一处垃圾,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清理的扣2.5分。

旱厕拆除
情况15沿河两岸(河滩、迎水坡及坡顶)每出现一处旱厕,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拆除的扣5分。

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15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拆除的扣5分。

违规设置
围网养殖5辖区河道内每发现一处围网养殖扣5分。

污染源
的登记和监控10河道两侧流域范围内没有开展污染源登记和监控报告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附件2:
某某三级河长情况表。

县级河长制县级验收办法(暂行稿)

县级河长制县级验收办法(暂行稿)

县级河长制县级验收办法(暂行稿)县级河长制县级验收办法(暂行稿)第一条为做好我县河长制县级验收工作,确保2017年年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根据上级实施方案和《县级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镇(街道、园县)河长制建立情况进行的县级验收。

第三条验收主体和验收对象县河长制办公室是河长制县级验收的实施主体;各镇(街道、园县)河长制办公室作为验收对象,应根据验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四条验收内容主要是按照时间节点对河长制建立情况进行验收。

包括实施方案的出台、组织体系的建立、责任落实、工作制度的制定、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的建立、督导检查、培训宣传等。

第五条评分方法1、验收进行量化赋分,实行百分制,80分(含)以上为通过验收(验收赋分标准见附件)。

2、验收总得分由镇级重点检查得分组成。

镇级重点检查得分占总得分的100%。

3、2017年9月10日前,河长体系未建立的;9月10日前,镇(街道、园县)党委、政府未出台实施方案工作方案,9月底前镇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未出台的,验收定为不合格。

4、设置鼓励性加分项目。

对于落实河管员经费;设立村级河长、民间(义务)河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或义务护河队)的,经认定可酌情加分。

第六条验收程序1、镇(街道、园县)河长制建立情况验收完成后,由镇(街道、园县)河长制办公室向县河长制办公室提出县级验收申请。

2、县河长制办公室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验收组,进行实地验收。

3、验收组通过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进行验收。

会议由验收组组长主持,验收组全体成员和镇(街道、园县)河长制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

主要包括以下流程:(1)听取汇报。

镇(街道、园县)河长制办公室汇报河长制建立情况。

(2)查验资料。

验收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查阅、核实有关资料。

(3)质询。

验收组成员就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向镇(街道、园县)河长制办公室有关人员进行问询。

2022年河长制工作考评细则

2022年河长制工作考评细则

2022年河长制工作考评细则
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各20分,考评4项。

一、乡村两级河长巡河工作开展情况(4分)
1.乡村两级河长按巡河制度要求开展巡河,乡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及时整改,档案记录保存完整。

(2分)
2.对县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县级河长办下发督办问题按要求完成整改。

(2分)
二、农村河塘沟渠名录建立情况(2分)
1.将河长制管理延伸至辖区内所有的河塘沟渠等水体,摸XX塘沟渠水体的名称、方位、长度、面积、水量等基本信息,并登记造册(1分)
2.跨村的河塘沟渠由乡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河长,村支书担任村级河长;不跨村的由所在村村支书担任村级河长。

对排查出的河塘沟渠以及河长设立情况要及时公示。

对跨度较长的沟渠可参照县级公示牌样式设置公示牌。

(1分)
三、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实施情况(12分)
1.按照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河流(包括农村河塘沟渠)“清四乱”专项行动,召开部署会、推进会,集中清理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内的垃圾(秸秆)、违。

河长制河长责任制度 [--镇河长制工作制度]

河长制河长责任制度 [--镇河长制工作制度]

河长制河长责任制度[**镇河长制工作制度]**镇“河长制”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管理工作,强化河长管、治、保“三位一体”工作职责,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全镇饮水质量,特制定**镇“河长制”工作制度。

一、“河长”巡查制度各级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监管河道污染情况。

镇级河长不少于每月1次,河段长不少于每月3次,河道巡查员、村级河长不少于每周1次,组级河段长要求每日一巡。

巡查的重点是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

每次巡查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特别是发现重大污染事故或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报镇河长办公室。

二、“河长”信息公示制度结合治水村务公开,镇、村二级做好“河长制”管理工作情况公示。

做好“河长制”工作的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

在河流(段)岸上显要位置设立规范的“河长”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河流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及职务、联系部门、管治保工作目标及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信息准确。

一旦人员调整,在3个工作日内务必将“河长”调整到位,“河长”明确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河长”公示牌相关信息报镇河长办,由镇河长办更新到位。

三、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对各类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事件,各级河(段)长和要认真记录、登记,及时交相关部门办理,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做到件件受理、事事回应。

整改结果经河长签字同意后,及时反馈给镇河长办。

对于一般问题,须在报道当日起3天内整改到位,并向镇河长办反馈处理结果;对于需要综合性治理、工作量较大的问题,须在报道当日起3天内提出整改方案并反馈,10天内整改到位或实质性实施整改计划和措施。

四、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镇、村两级河(段)长、河道警长要按照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进度要求、明确考核办法、明确保障措施与加强督促检查的要求,牵头制定包干河道属地河段“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协调推进河道污染整治,河道日常清淤、保洁、河道两侧违法搭建物拆除等工作。

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一、方案背景随着河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河长制工作不断深化,已经成为实现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的重要机制之一、为了确保河长制工作的有效实施并提高工作水平,必须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

本方案旨在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体系,促进河长制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提高工作质量。

二、方案目标1.确保河长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能够得到全面落实。

2.促进河长制工作的规范运行与提高工作质量。

3.激励和表彰优秀的河长制工作表现。

4.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河长制工作的改进与创新。

三、方案内容1.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根据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工作目标达成情况、河湖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河长制工作组织和运行情况等方面的指标。

2.构建考核评价体系: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体系,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和评分标准,确保评价过程公正、公平。

3.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对各地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评价工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实地考察、文件审查、座谈交流等。

评价工作可以由上级河长办牵头,也可以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

4.结果发布与通报: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编制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

考核结果可以按照一定的等级划分,对考核优秀的地区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和个人要及时通报批评,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5.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地方政府和河长办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用于评优定级、绩效考核、人员奖惩等方面。

考核结果还可以作为调整和改进河长制工作的依据,推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四、保障措施1.加强培训和指导:通过组织专业培训班、开展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提高河长和河长办的工作水平,确保其具备履职能力。

2.健全考核验收制度: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考核工作的规范运行和公正公平。

2023年镇街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2023年镇街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2023年镇街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为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全力推进我区河湖长制工作,使河湖管护工作扎实推进,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XX省河(湖)长制工作规范》要求,特制定2023年镇街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分5个考核项目, 由区河长办牵头考核。

一、考核目标对各单位河(湖)长制工作开展、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奖优罚劣,不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

二、考核对象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和XX 镇。

三、考核项目1.基础工作(15分)。

实现本行政区域河长全覆盖,管护责任体系明确、完整,基础资料更新及时,制定完整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和年度计划,召开年度河长制工作部署会, 此项基础分为满分15分,未实现河长全覆盖,缺少一条河道扣1分,未制定“一河一策”,缺少一条河道扣1分,未召开年度河长制工作部署会议扣5分。

2.工作督查(25分)。

此项基础分为满分25分,考核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对在要求时间期限内未及时整改落实的,涉及区级的每起扣1分, 涉及市级的每起扣2分,涉及省级的每起扣3分。

在美丽瓯海(文明城市)专项行动中被发现辖区内江河湖渠存在环境问题的,每起扣1分。

3.河(湖)长履职评价(20分)。

此项基础分为满分20 分,因履职不到位,辖区内河道河长被省、市、区约谈的每起扣1分、被问责处理的每起扣2分。

4.河长制工作创新举措及宣传信息(15分)。

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省、市、区领导批示表扬的。

省领导批示一项加5分;市领导批示一项加3分;区领导批示1项加2 分,总分不超过5分。

积极主动报送河长制工作信息、工作进展,报送的正面动态信息被省、市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录用一条加2分;区级录用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镇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

镇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

镇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些地方仍存在水污染问题。

为了加强水环境治理,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地生根,提高河长制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对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显得尤为重要。

二、考核指标1.河长制工作目标:考核河长单位是否明确河长制工作的总体目标,如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河道综合治理成效等。

2.河长制工作规划:考核河长单位是否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河长制工作规划,包括河长制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措施等,并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3.河长制工作组织机构:考核河长单位是否建立了健全的河长制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4.河长制工作经费保障:考核河长单位是否为河长制工作提供了足够的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5.河长制工作信息公开:考核河长单位是否及时公开河长制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投诉举报渠道等,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6.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考核河长单位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督查考核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7.河长制工作成效评估:考核河长单位是否对河长制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如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河道治理成果等,为工作的调整和改进提供依据。

三、考核方法1.文件材料审查:对河长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工作规划、组织机构设置、经费保障情况等。

2.现场检查:对河长单位的工作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工作进展、问题存在情况等。

3.调研访谈:与河长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工作情况、问题困难等,并听取意见建议。

4.数据统计分析:对河长单位提供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工作成效。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对河长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给出考核结果。

2.奖惩措施:对工作成绩优秀的河长单位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其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工作不达标的河长单位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

黄村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

黄村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

附件5黄村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镇级河长对村级河长的考核。

二、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按照镇级河长的要求开展具体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坚持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日常巡查与年终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河长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包括设立村级河长,出台工作方案、开展舆论宣传、落实相关经费等情况。

(二)河长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包括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执法监督管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四、考核流程如下:(一)制定方案。

镇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制定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明确考核指标、评分标准、承担部门、时间安排等内容。

(二)日常巡查。

镇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村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河湖及周边垃圾渣土乱堆乱倒、存在大面积水面漂浮物、污水直排、水体恶臭、违法建设等问题予以通报并监督整改,将巡查及整改情况纳入年底综合考核。

(三)开展自查。

每年11月底前,各村对河长履职情况和—1—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四)综合考核。

每年年底前,镇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成立考核组,对各村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抽查、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了解各村河长履职情况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年度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实行百分制,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89分为良好、60分(含)至79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五、镇河长制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报送镇党委、镇政府,纳入对村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2—。

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为科学评价河长制工作成绩,倒追责任落实,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一、考核验收目的通过严格考核,督促各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六大工作任务有序展开,确保河长制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考核验收原则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分级责任。

三、考核验收对象5个村。

四、考核验收内容考核验收紧紧围绕河长制工作年度目标和落实情况开展。

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工作方案及配套制度和完善,组织体系构建及运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执法监管等河长制主要任务开展,以及机构编制、经费保障等落实情况。

具体考核验收内容根据年度考核方案确定,镇级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制定具体的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和评分细则,报请镇级总河长会议审定后印发执行。

五、组织实施1、实施主体。

考核验收工作在镇级总河长、镇级河长领导下,由镇河长办组织实施。

2、组织形式。

镇河长办会同镇级有关部门组成考核验收组,对各村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工作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走访有关单位和人员等方式进行。

3、时间安排。

考核验收每年组织二次。

每年6月30日前各村完成上年度河长制工作自考自评,并于6月20日前将自考自评报告上级镇河长办;12月底前镇河长办组织完成对各村上年度河长制工作的考核。

六、评分标准考核验收采用评分制,满分100分,分值根据年度考核方案具体内容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结果运用1、对各村的考核验收结果,由镇河长办报经镇级总河长审定后予以通报,作为对各村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对各村的考核结果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

3、对各村的考核结果作为施行《XX镇河长制工作奖惩制度》的主要依据。

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xx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总河长是全镇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村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分级分段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镇河长办公室对村级河长以及镇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

第四条考核工作采取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考核工作围绕河长制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工作成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落实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激励问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原则。

第六条根据被考核对象不同,考核工作分为对村级河长的考核和对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

(一)对村级河长的考核。

由镇总河长对相应河湖涉及的村级河长进行考核,镇河长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二)对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

由镇总河长(或镇副总河长)进行考核,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内容(一)对村级河长的考核主要包括镇总河长、镇副总河长、镇河长办公室部署事项落实情况;重要河湖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察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等。

(二)对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考核主要包括镇总河长、镇副总河长、镇河长办公室部署事项落实情况;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事项落实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牵头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等。

(三)考核标准根据《2018年牡丹区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的考核内容、考核分值、评分方法等进行全面考察和评分。

第八条考核评分(一)对村级河长的考核考核由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组成,实行千分制。

根据被考核对象不同,对村级河长的考核,分别由镇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年度任务分工和工作重点,将考核分值分解到相关成员单位,由相关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计分方法等,并负责考核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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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
2017年度镇级考核验收办法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根据《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验收对象
各村。

二、考核验收内容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方案出台、组织体系建设与责任落实、相关制度与考核验收办法制定、工作督察与“一河(湖)一策”方案制定实施情况。

考核验收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考核验收方法
(一)实施主体
考核验收在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领导下,由镇级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河长办”)组织实施。

(二)考核验收形式
考核验收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核自验与镇河长办组织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1.自核自验。

被考核单位对照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评分细则,对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自核自验,并将结果报镇河长办。

2.现场考核。

镇河长办组织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
汇报、现场检查、验阅资料等方式,对村(社区)进行全面核查,
3.综合评分。

镇河长办在被考核单位自核自验和现场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复审考评,提出考核验收意见报镇级总河长会议研究审定,并公布考核验收结果。

(三)评分办法
1.考核验收实行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为优秀、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为良好、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为合格、小于70分的为不合格。

考核验收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验收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
(1)2017年6月底前,村(社区)未按要求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相关制度;
(2)2017年12月底前,村(社区)未全面建成河长制体系。

四、考核验收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10日前,各村(社区)完成自核自验,并将自核自验报告、考核自评表及佐证材料上报镇河长办;2018年1月3日前,镇河长办组织完成镇级考核验收。

五、考核验收结果运用
(一)考核验收结果由镇河长办按程序报镇级总河长会议审定后予以通报。

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考核验收结果纳入2017年度镇党委、镇政府目标考核。

六、其他
考核不合格的镇在结果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由村(社区)党总支向镇党委、镇政府说明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及期限。

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评分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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