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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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

目录

一、城关镇河长制会议制度

二、城关镇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三、城关镇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

四、城关镇河长制部门联合执法制度

五、城关镇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

六、城关镇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七、城关镇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

八、城关镇河长制信息公开与信息共享制度

九、城关镇河长制工作巡查制度

十、城关镇河长制投诉举报制度

十一、城关镇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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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河长制会议制度

为规范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根据《城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建立城关镇河长制会议制度,包含县总河长会议制度、县级河长会议制度和县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一、镇总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镇总河长会议由镇总河长或副总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包含镇级河长,镇河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社区(村)河长、,镇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总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总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第三条会议按程序报请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确定召开,由河长办公室筹备。

第四条会议主要事项:研究确定全镇河长制重大政策、重要规划、重点制度;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研究确定河长制工作的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等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经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审定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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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各河长牵头调度,河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镇责任单位及镇河长负责执行。

二、镇级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镇级河长会议由镇级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包括河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河道所经有关社区(村)河长、河长办公室主任,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其他出席人员由镇级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三条会议按程序报请县级河长确定,由河长办公室筹备。

第四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专题研究所负责河库的保护管理工作,确定工作推进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经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镇级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五条会议研究确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河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责任单位及社区(村)河长承办。

三、镇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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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镇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镇河长办公室主任

主持召开。出席人员:相关镇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和联络人,社区(村)河长。

第二条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一次;或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第三条会议由镇河长办公室或镇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请河长办公室主任确定。

第四条会议议定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督导河库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研究报请镇总河长会议和镇级河长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镇河长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印发。

第五条会议议定事项由有关镇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和社区(村)河长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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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城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包含河长制信息专报制度、河长制信息简报制度和河长制工作通报制度。

一、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第一条遵循原则: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信息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将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在第一时间报送,为各级河长准确掌握情况、科学研究决策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信息支持。

第二条各责任单位和各社区(村)应将重要、紧急的河长制相关政务信息整理后报至镇河长办公室,镇河长办公室负责整理选取、编辑、汇总并上报总河长,相关镇级河长,抄送社区(村)及相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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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各责任单位和各社区(村)应事先将上报信息梳理清楚,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河长办公室对上报信息进行校对、审核。实行一事一报,由河长办公室主任签发。涉密信息的报送,应当加强保密。

第四条信息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的重要工作推进情况;

(二)河库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三)跨流域、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

(四)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议性等重要政务信息;

(五)新闻媒体、互联网上的或群众群体性反映的涉及河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

(六)其他应当专报的事项。

第五条在工作中,违反本制度,对重大信息、事项、舆情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个人的责任;对导致工作被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二、信息简报制度

第一条遵循原则: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信息直呈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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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将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在第一时间报送,为各级河长准确掌握情况、科学研究决策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信息支持。

第二条各责任单位和各社区(村)应积极将重要的河长制相关政务信息、举措部署、工作动态报至镇河长办公室,镇河长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选取要点并上报总河长,相关镇级河长,抄送社区(村)及相关责任单位。

第三条各责任单位和各社区(村)应事先将上报信息梳理清楚,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县河长办公室对上报信息进行校对、审核,刊登在镇河长办公室《信息简报》,由河长办公室主任签发。涉密信息的报送,应当加强保密。

第四条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的工作推进情况;

(二)河长制工作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制定和完成情况;

(三)河库管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

(四)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河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

(五)根据工作需要,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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