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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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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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培养市民的安全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游乐设施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

第三条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工作应依法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行使监察职权。

第五条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督机构应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督指导,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机构第六条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机构是指依法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监察工作的机构。

第七条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机构由有关政府部门设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八条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机构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资质的监察人员,专门从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三章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内容第九条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对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环节进行监察,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二)对游乐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三)对游乐设施的安全警告标识和使用说明进行监察,确保游客正确使用设施;(四)对游乐设施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技能和安全意识;(五)对游乐设施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六)对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进行监察,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第十条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公布游乐设施安全监察结果,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程序第十一条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步骤:(一)接到监察任务后,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机构应当组织监察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二)进行安全检查时,监察人员应当出示有效的工作证件,并向被检查单位出示检查通知书,并告知被检查单位自愿接受监察的权利;(三)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监察人员的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有需要,应当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四)监察人员对游乐设施的安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五)被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监察机构报告整改情况;(六)监察机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并给予反馈意见;(七)如有需要,监察机构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法律追究。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2021年修改)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2021年修改)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2021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4.02•【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2013年8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公布,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的综合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

第四条从事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依法经核准,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并对其鉴定结论、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并对其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的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性能负责。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对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负责。

第六条鼓励推行大型游乐设施相关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力。

第二章大型游乐设施设计、制造、安装第七条制造单位应当对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对首次使用的新技术,制造单位应当验证其安全性能。

第八条制造单位应当明示大型游乐设施整机、主要受力部件的设计使用期限。

对在整机设计使用期限内需要检验、检测或更换的部件,应当设计为可拆卸结构;对不能设计为可拆卸结构的部件,其设计使用期限不得低于整机设计使用期限。

第九条大型游乐设施设计完成后,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设计文件鉴定。

07.《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34号

07.《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34号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乐设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涉及的“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设施。

其具体范围和类型见附件1。

第三条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据游乐设施的危险程度,纳入安全监察的游乐设施划分为A、B、C三级(见附件2)。

第五条本规程是游乐设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游乐设施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与本规程相抵触时,以本规程为准。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六条材料要求(一)游乐设施采用的金属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重要受力部件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加盖材料供应单位公章,以保证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游乐设施制造单位对所购材料质量负责,必要时,制造单位应进行材质复验。

焊接结构需用可焊性好的钢材,普通碳素钢含碳量在0.27%以下,低合金钢的碳当量应小于0.4%。

(二)机械零部件所用金属材料需考虑其力学性能、热处理性能、冲击韧性等方面的要求。

对需焊接成型的重要受力部件,焊前应作焊接工艺评定,焊后消除残余应力,重要受力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

(三)锻件与铸造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四)有色金属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对有色金属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图样或相应的技术条件中注明。

(五)玻璃钢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表面应光滑无裂纹,色调均匀。

水滑梯用玻璃钢应符合以下要求:1.树脂应有良好的耐水性和良好的抗老化性能;2.玻璃纤维,应采用无碱玻璃纤维,纤维的表面须有良好的浸润性;3.厚度应不小于6mm,法兰厚度应不小于9mm。

(六)水滑梯滑道内表面要求如下:1. 不允许存在小孔、皱纹、气泡、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缺损等缺陷,背面不允许存在固化不良、浸渍不良、缺损、毛刺等缺陷,切割面不允许存在分层、毛刺等缺陷;2.距600mm处用肉眼观察,不能明显看出修补痕迹、伤痕、颜色不均、布纹、凸凹不平、集合等缺陷。

游乐设施监察规程

游乐设施监察规程

游乐设施监察规程一、总则为保障游乐设施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二、监察机构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者开展游乐设施安全监察。

2、人事部门对游乐设施管理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和聘用。

3、公安机关对游乐设施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置。

三、监察对象1、经营者:指经营游乐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游乐园区、游乐器材航乐、主题公园、游艺厅等。

2、管理员:指游乐设施的实际操作人员。

3、游客:指进入游乐设施区域进行游乐活动的人员。

四、监察内容1、经营者必须合法经营,具备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明。

2、游乐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必须接受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3、管理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并在职务上签订聘用合同,确保能够熟练操作设施,并能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4、游客在进行游乐活动前必须了解相关安全须知和游乐规则,严禁酗酒、吸毒等行为,以及参与容易导致骨折、拉伤、心脏病等身体危害的游乐项目。

五、监察措施1、对于违反游乐设施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经营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暂时停业整顿,并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罚款、撤销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2、对于不符合聘任资格和技能要求的管理员,人事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3、对于违反游客安全须知和游乐规则的游客,管理员有权制止其行为,必要时可以强制其停止游玩并进行劝阻和警告。

4、公安机关对游乐设施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置,必要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察结果1、对于符合管理法律法规的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将予以表彰,并提供服务及支持辅导,以便于其更好的经营游乐设施。

2、对于不符合管理法律法规的经营者,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要求其立即整改,直至符合相关要求。

3、人事部门将及时公示违法违规经营和行为不端的游乐设施管理员,并予以终止聘任。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2021年修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2021年修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2021年修改)正文:----------------------------------------------------------------------------------------------------------------------------------------------------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2013年8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公布,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的综合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

第四条从事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依法经核准,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并对其鉴定结论、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并对其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的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性能负责。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对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负责。

第六条鼓励推行大型游乐设施相关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力。

第二章大型游乐设施设计、制造、安装第七条制造单位应当对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对首次使用的新技术,制造单位应当验证其安全性能。

第八条制造单位应当明示大型游乐设施整机、主要受力部件的设计使用期限。

对在整机设计使用期限内需要检验、检测或更换的部件,应当设计为可拆卸结构;对不能设计为可拆卸结构的部件,其设计使用期限不得低于整机设计使用期限。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篇)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篇)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乐设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____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涉及的"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设施。

其具体范围和类型见附1。

第三条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根据游乐设施的危险程度,纳入安全监察的游乐设施划分为A。

B、C三级(见附2)。

第五条本规程是游乐设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游乐设施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与本规程相抵触时,以本规程为准。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六条材料要求。

(-)游乐设施采用的金属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重实受力部件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加盖材料供应单位公章,以保证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游乐设施制造单位对所购材料质量负责,必要时,制造单位应进行材质复验。

焊接结构需用可焊性好的钢材,普通碳素钢含碳量在____%以下,低合金钢的碳当量应小于____%。

(二)机械零部件所用金属材料需考虑其力学性能、热处理性能、冲击韧性等方面的要求。

对需焊接成型的重要受力部件,焊前应作焊接工艺评定,焊后消除残余应力,重要受力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

(三)锻件与铸造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四)有色金属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对有色金属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图样或相应的技术条件中注明。

(五)玻璃钢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表面应光滑无裂纹,色调均匀。

水滑梯用玻璃钢应符合以下要求:1.树脂应有良好的耐水性和良好的抗老化性能;2.玻璃纤维,应采用无碱玻璃纤维,纤维的表面须有良好的浸润性;3.厚度应不小于6mm,法兰厚度应不小于9mm。

(六)水滑梯滑道内表面要求如下:1.不允许存在小孔、皱纹、气泡、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缺损等缺陷,背面不允许存在固化不良、浸溃不良、缺损、毛刺等缺陷,切割面不允许存在分层、毛刺等缺陷;2.距600mm处用肉眼观察,不能明显看出修补痕迹、伤痕、颜色不均、布纹、凸凹不平、集合等缺陷。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 引言游乐设施是人们在休闲娱乐活动中常常使用的设施,它们不仅给人们带来快乐,还有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需要对游乐设施进行监察和管理。

本文档旨在制定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范并提高游乐设施的安全性,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2. 目的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游乐设施的设计、安装、运营和维护等环节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减少游客在游乐设施使用过程中的受伤风险,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3.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游乐设施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游乐园•主题公园•游乐场•水上乐园•儿童乐园•室内游乐中心4. 安全技术监察要求为了达到游乐设施的安全性要求,以下是对安全技术监察的具体要求:4.1 设计阶段•游乐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确保其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设计方应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等,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备案。

4.2 安装阶段•游乐设施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团队进行,并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操作。

•安装过程中应检查各个部件的质量和安装位置,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安装完成后,需进行试运行和验收检查,确保设施的运行安全。

4.3 运营阶段•游乐设施的运营者应按照设施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

•运营者应定期检查设施的各项安全设备和保护装置,确保其完好有效。

•在游乐设施运营期间,如有发现异常情况或故障,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和修复。

4.4 维护阶段•游乐设施的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

•维护过程中应注意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信息。

5. 安全技术监察机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由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负责监察和检测,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性。

6. 监察结果和处理措施安全技术监察机构对游乐设施进行监察和检测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监察结果。

2023年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023年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023年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总则为了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营,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监察规程。

二、监察对象本监察规程适用于包括游乐园、主题公园、游艺场所等相关游乐设施的监察工作。

三、监察内容1. 设施管理:对游乐设施的日常管理进行监察,包括设施的安全维护、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等。

2. 设施检验: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验,包括设施结构、电气系统、运行系统、安全装置等方面的检查。

3. 设施使用:对游乐设施的使用过程进行监察,包括游客的安全指引、员工的操作规范等方面的监督。

4. 应急准备:对游乐设施的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监察,包括事故应对预案的编制、人员培训、应急资源的配备等。

四、监察机构本监察规程设立统一的游乐设施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

五、监察执法1. 监察机构有权对游乐设施进行监察执法,包括进入设施现场进行检查、查阅相关文件、采集证据等。

2. 监察机构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六、监察周期1. 对新建的游乐设施,应在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验,确保设施达到国家安全标准。

2. 对已建成的游乐设施,应定期进行全面检验,周期为一年一次。

3. 对重大游乐设施,应加强监察力度,周期为半年一次。

4. 监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监察周期进行调整。

七、监察报告1. 监察机构应对每一次监察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监察的结果、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等。

2. 监察报告应及时送达设施管理单位,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

3. 监察结果应向公众公示,以增强游客对游乐设施的安全保障信心。

八、监察奖惩1. 对于安全管理良好的游乐设施,监察机构可给予表彰奖励,激励设施管理单位加强安全工作。

2.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多次违规行为的游乐设施,监察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包括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九、附则1. 本监察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游乐设施的安全至关紧要。

然而,任何游乐设施在使用时,都存在着肯定程度的不安全和风险。

为了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性和质量,需要进行监察和管理。

本文将讨论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一、监察目的游乐设施是一种能够给人们带来欢快和兴奋的娱乐设备,但也是一种供给不安全和风险的娱乐设备。

游乐设施监察的目的是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性能,保证游客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损害。

二、监察内容游乐设施监察的内容重要包括:1. 设备检查:监察人员需要检查游乐设施的各个部件,并且检查其材料和性能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 现场管束:监察人员需要确定游乐设施各个区域的管束措施,并且需要确保管束措施是否完善和有效。

3. 操作程序:监察人员需要检查游乐设施操作程序是否正确,是否有人员不当操作等情况。

4. 安全标志:监察人员需要确认游乐设施的安全标志是否清楚明白,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5. 应急预案:监察人员需要确定游乐设施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过培训。

三、监察步骤游乐设施监察的步骤重要包括:1. 开始前准备:监察人员需要准备相关标准和规程材料,并且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2. 确认范围:监察人员需要确认需要监察的游乐设施的范围。

3. 检查设备:监察人员需要检查游乐设施的各个部位,并且检查其材料和性能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4. 检查现场管束:监察人员需要检查游乐设施各个区域的管束措施,并且需要确保管束措施是否完善和有效。

5. 检查操作程序:监察人员需要检查游乐设施操作程序是否正确,是否有人员不当操作等情况。

6. 检查安全标志:监察人员需要检查游乐设施的安全标志是否清楚明白,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7. 检查应急预案:监察人员需要确认游乐设施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过培训。

四、监察标准游乐设施监察的标准重要包括国家和行业标准。

1. 国家标准: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需符合国家标准,以确保符合国家标准的游乐设施能供给更好的安全性能。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版)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乐设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涉及的"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设施。

其具体范围和类型见附1。

第三条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根据游乐设施的危险程度,纳入安全监察的游乐设施划分为A。

B、C三级(见附2)。

第五条本规程是游乐设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游乐设施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与本规程相抵触时,以本规程为准。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六条材料要求。

(-)游乐设施采用的金属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重实受力部件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加盖材料供应单位公章,以保证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游乐设施制造单位对所购材料质量负责,必要时,制造单位应进行材质复验。

焊接结构需用可焊性好的钢材,普通碳素钢含碳量在0.27%以下,低合金钢的碳当量应小于0.4%。

(二)机械零部件所用金属材料需考虑其力学性能、热处理性能、冲击韧性等方面的要求。

对需焊接成型的重要受力部件,焊前应作焊接工艺评定,焊后消除残余应力,重要受力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

国质检锅[2003]34号

国质检锅[2003]3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的通知(2003年2月10日国质检锅[2003]34号)(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2篇地方法规3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游乐设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现将《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附件: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乐设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涉及的“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设施。

其具体范围和类型见附1。

第三条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根据游乐设施的危险程度,纳入安全监察的游乐设施划分为A、B、C三级(见附2)。

第五条本规程是游乐设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游乐设施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与本规程相抵触时,以本规程为准。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六条材料要求。

(一)游乐设施采用的金属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重要受力部件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加盖材料供应单位公章,以保证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游乐设施制造单位对所购材料质量负责,必要时,制造单位应进行材质复验。

焊接结构需用可焊性好的钢材,普通碳素钢含碳量在0.27%以下,低合金钢的碳当量应小于0.4%。

(二)机械零部件所用金属材料需考虑其力学性能、热处理性能、冲击韧性等方面的要求。

对需焊接成型的重要受力部件,焊前应作焊接工艺评定,焊后消除残余应力,重要受力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

(三)锻件与铸造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四)有色金属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对有色金属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图样或相应的技术条件中注明。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范本(3篇)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范本(3篇)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范本游乐设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娱乐项目,为了保障游乐设施的使用安全,确保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进行技术监察。

为此,制定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非常必要。

本文将详细阐述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的规程,旨在为相关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监察目的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的目的是确保游乐设施的设计、建造、维护和运营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监察范围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的范围应包括设计、建造、维护和运营等环节,具体监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环节的监察:(1)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科学,能够保证游乐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2)设计图纸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是否包含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紧急停机装置;(3)设计方案是否经过专业评审,并落实相关改进措施。

2. 建造环节的监察:(1)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经验;(2)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是否存在违章施工行为;(3)游乐设施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是否经过质量检测和验收。

3. 维护环节的监察:(1)游乐设施的维护操作是否规范,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关技术资质;(2)设施维护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3)设施损坏情况的处理是否及时,是否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 运营环节的监察:(1)运营单位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管理能力;(2)游乐设施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日常检查、试运行和运营;(3)游乐设施的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完善,是否有专人负责游客的安全保障。

三、监察程序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的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监察准备:(1)相关监察人员应针对具体的游乐设施类型进行专业培训以提高监察水平;(2)准备监察工具、设备,如测量器具、摄像设备等;(3)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游乐设施的具体情况和运营方式。

2. 监察计划制定:(1)根据监察范围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察计划,明确监察重点和要求;(2)根据监察计划,确定监察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单位。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二篇)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二篇)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总则1.监察目标游乐设施安全监察的目标是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性,保护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游乐设施事故的发生。

2.监察原则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专业性、公平性、公正性以及依法依规监察的原则。

3.监察范围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范围包括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验等全过程的监察。

二、监察要求1.游乐设施监察资质从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且监察人员需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监察工作机构设置游乐设施监察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程要求设立,确保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察方法和技术游乐设施监察应采用科学的监察方法和技术,包括实地检查、测试、采样分析等,确保监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监察信息管理游乐设施监察工作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监察记录、监察报告、整改情况等,以便于监察工作的跟踪和总结。

5.监察合作和协调游乐设施监察机构应与相关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和协调,共同落实监察工作,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性。

三、监察流程1.立案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机构接到监察任务后,应立即立案并向主管部门报备。

2.组织调查游乐设施监察机构应组织监察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对游乐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并采集必要的样品进行分析。

3.监察报告游乐设施监察机构应根据实地调查的结果,及时编制监察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4.整改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在收到监察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5.复查游乐设施监察机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6.监察结果游乐设施监察机构应根据调查和整改情况,形成监察结果,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监察措施1.责令停止使用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游乐设施,游乐设施监察机构有权责令停止使用,并通知主管部门作出进一步处理。

2.罚款对于违反游乐设施安全规定的行为,游乐设施监察机构可以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罚款。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篇)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篇)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是为了保障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避免事故发生,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有序进行而制定的文件。

一、监察范围:1.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运营等环节的安全技术监察;2.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监察;3.游乐设施的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监察。

二、监察要求:1.确保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等环节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2.使用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3.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4.游乐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游客的安全。

三、监察程序:1.制定监察计划:确定监察对象和时间;2.组织监察人员:由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监察工作;3.开展监察工作:对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运营等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4.整理监察结果:记录监察过程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进行整改;5.监察报告: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监察报告。

四、监察措施:1.提出整改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要求,规定整改时限;2.停止使用通知: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游乐设施,有权利停止其使用,直到问题解决后重新开放;3.罚款和处罚: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罚款和行政处罚;4.行政强制措施:对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游乐设施,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强制关闭。

以上是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完善监察制度,有效监控和管理游乐设施的安全问题,可以提高游乐设施的安全性能,保障游客的安全。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一、总则1.监察目标游乐设施安全监察的目标是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性,保护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游乐设施事故的发生。

2.监察原则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专业性、公平性、公正性以及依法依规监察的原则。

2023年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023年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023年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运营的各类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三条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以预防为主,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监察工作。

第六条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委托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察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资质。

第七条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游客的安全。

第八条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应当与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运营等环节相结合。

第二章游乐设施的分类与管理第九条游乐设施根据危险性质,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级别。

第十条 A类游乐设施为高风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过山车、大摆锤等,必须按照严格的安全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营。

第十一条 B类游乐设施为中等风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旋转木马、碰碰车等,应当按照相关的安全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营。

第十二条 C类游乐设施为低风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儿童游乐设施、游乐场等,应当按照基本的安全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营。

第十三条游乐设施的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规程等。

第十四条游乐设施的管理者应当对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游乐设施的管理者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第十六条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应当依托安全监察部门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对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运营等环节进行监察。

第十七条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应当对设施的运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设施的结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等。

第十八条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应当对游乐设施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检查规程(2003-02-15)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检查规程(2003-02-15)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3-02-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乐设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涉及的“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设施。

其具体范围和类型见附1。

第三条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根据游乐设施的危险程度,纳入安全监察的游乐设施划分为A、B、C三级(见附2)。

第五条本规程是游乐设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游乐设施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与本规程相抵触时,以本规程为准。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六条材料要求。

(-)游乐设施采用的金属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重实受力部件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加盖材料供应单位公章,以保证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游乐设施制造单位对所购材料质量负责,必要时,制造单位应进行材质复验。

焊接结构需用可焊性好的钢材,普通碳素钢含碳量在0.27%以下,低合金钢的碳当量应小于0.4%。

(二)机械零部件所用金属材料需考虑其力学性能、热处理性能、冲击韧性等方面的要求。

对需焊接成型的重要受力部件,焊前应作焊接工艺评定,焊后消除残余应力,重要受力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

(三)锻件与铸造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四)有色金属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对有色金属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图样或相应的技术条件中注明。

(五)玻璃钢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表面应光滑无裂纹,色调均匀。

水滑梯用玻璃钢应符合以下要求:1.树脂应有良好的耐水性和良好的抗老化性能;2.玻璃纤维,应采用无碱玻璃纤维,纤维的表面须有良好的浸润性;3.厚度应不小于6mm,法兰厚度应不小于9mm。

(六)水滑梯滑道内表面要求如下:1.不允许存在小孔、皱纹、气泡、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缺损等缺陷,背面不允许存在固化不良、浸溃不良、缺损、毛刺等缺陷,切割面不允许存在分层、毛刺等缺陷;2.距600mm处用肉眼观察,不能明显看出修补痕迹、伤痕、颜色不均、布纹、凸凹不平、集合等缺陷。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8.15•【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已经2013年4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支树平2013年8月15日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

第四条从事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依法经核准,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并对其鉴定结论、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并对其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质量负责。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对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负责。

第六条鼓励推行大型游乐设施相关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力。

第二章大型游乐设施设计、制造、安装第七条制造单位应当对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对首次使用的新技术,制造单位应当验证其安全性能。

第八条制造单位应当明示大型游乐设施整机、主要受力部件的设计使用期限。

对在整机设计使用期限内需要检验、检测或更换的部件,应当设计为可拆卸结构;对不能设计为可拆卸结构的部件,其设计使用期限不得低于整机设计使用期限。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模版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模版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模版一、总则为了保障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监察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对游乐设施的安全实施监察工作。

二、监察机构和人员(一)本监察工作由负责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二)主管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监察队伍,具备相应的监察技术力量;(三)监察人员应当熟悉游乐设施的安全规定,并熟悉申报程序和监察技术要求。

三、监察对象和监察内容(一)监察对象为各种游乐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游乐园、游乐场、游乐区等;(二)监察内容包括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等各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游乐设施的结构、材料和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2. 游乐设施的起吊、跑道、安全控制装置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 游乐设施的运行速度、载荷等是否符合要求;4. 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完善;5. 游乐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等是否得当。

四、监察程序(一)申报阶段1. 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 主管部门应当审查申报材料,并派遣监察人员进行实地勘察;3. 如发现问题,应当向申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重新申报;4. 审查合格后,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颁发安全检测合格证明和使用许可证。

(二)日常监察1. 主管部门应当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游乐设施进行日常监察,包括定期巡查和抽查检查;2. 监察人员应当依据监察内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向使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3. 如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要求使用单位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三)定期复查1. 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对使用单位进行定期复查;2. 复查的内容包括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3. 复查过程中应当向使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及时整改。

五、监察结果处理(一)如发现游乐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责令停止使用,禁止向公众开放,通知使用单位进行整改;(二)对于一般性的安全问题,应当向使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设定整改期限;(三)对于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结果未达标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整改等;(四)对于整改合格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颁发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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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5377(操作规程范本系列)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详细版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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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乐设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涉及的"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设施。

其具体范围和类型见附1。

第三条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根据游乐设施的危险程度,纳入安全监察的游乐设施划分为A。

B、C三级(见附2)。

第五条本规程是游乐设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游乐设施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与本规程相抵触时,以本规程为准。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六条材料要求。

(-)游乐设施采用的金属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重实受力部件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加盖材料供应单位公章,以保证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游乐设施制造单位对所购材料质量负责,必要时,制造单位应进行材质复验。

焊接结构需用可焊性好的钢材,普通碳素钢含碳量在0.27%以下,低合金钢的碳当量应小于0.4%。

(二)机械零部件所用金属材料需考虑其力学性能、热处理性能、冲击韧性等方面的要求。

对需焊接成型的重要受力部件,焊前应作焊接工艺评定,焊后消除残余应力,重要受力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

(三)锻件与铸造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四)有色金属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对有色金属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图样或相应的技术条件中注明。

(五)玻璃钢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表面应光滑无裂纹,色调均匀。

水滑梯用玻璃钢应符合以下要求:1.树脂应有良好的耐水性和良好的抗老化性能;2.玻璃纤维,应采用无碱玻璃纤维,纤维的表面须有良好的浸润性;3.厚度应不小于6mm,法兰厚度应不小于9mm。

(六)水滑梯滑道内表面要求如下:1.不允许存在小孔、皱纹、气泡、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缺损等缺陷,背面不允许存在固化不良、浸溃不良、缺损、毛刺等缺陷,切割面不允许存在分层、毛刺等缺陷;2.距600mm处用肉眼观察,不能明显看出修补痕迹、伤痕、颜色不均、布纹、凸凹不平、集合等缺陷。

(七)采用高分子材料时,应充分考虑局分子材料对耐候性和防腐性的要求,并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确定其更换的周期。

各种高分子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范围内。

(八)游乐设施使用木材时,应选用强度好、不易开裂的硬木,木材的含水率应小于18%,并且必须作阻燃和防腐处理。

第七条重要的轴(销蚀)类零部件。

重要的轴(销轴)类零部件是指凡失效时会导致乘客人身伤害的轴、销轴类零部件,如主轴、中心轴、坐席吊挂轴、车轮轴、油(气)缸上下支撑销轴、坐席支承臂上下销轴等。

其应符合下述要求:(一)重要轴(销蚀)类零部件,其设计寿命应大于8年(在设计说明书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不易拆卸的轴类(指拆装工作量占整机安装工作量的50%以上)按无限寿命设计。

(二)轴(销轴)类设计应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结构应合理,避免截面过分突变,过渡圆弧半径应适当。

(三)有相对摩擦的轴(销轴)类零件应定期拆检,最大允许磨损量为原直径的0.8%,且最大值不超过1mm,没有相对摩擦的最大允许锈蚀量为原直径的1%(打光后测量)。

(四)重要轴(销轴)类零部件宜采用力学性能不低于45号钢的材料制作,经调质后硬度应符合《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合金结构钢》(GB/T3077)的规定。

(五)重要轴(销轴)类材料必须有材质证明书,否则应进行复验,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不能低于设计要求。

(六)重要轴(销轴)类零部件出厂时必须进行100%无损检测。

(七)行车类的重要轴、销轴应每年进行1次无损检测,其他重要轴类(不易拆卸的除外)零部件每3年拆检1次,进行无损检测。

第八条钢丝绳、吊挂件、链条、皮带。

(一)乘人部分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钢丝绳》(GB/T8918)的规定,并采用镀锌钢丝绳。

(二)吊挂乘人部分用钢丝绳数量不得少于2根,如采用1根时,必须经充分技术论证。

钢丝绳与坐席部分的连接,应做到当1根断开时坐席能够保持平衡。

采用滑轮提升机构时,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从滑轮上脱落的结构。

(三)采用卷筒传动的结构,必须设有防止钢丝绳过卷和松弛的装置,钢丝绳的终端在卷筒上应有不少于3圈的余量。

(四)钢丝绳的端都必须用紧固装置固定,其一般固定方法应符合《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GB8408)(以下简称GB8408)的要求。

瑞部固定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采用绳央固定时,U形螺栓、螺母应位于钢丝绳的长边上,符合GB8408要求。

(五)钢丝绳安全系数按静荷载计算不小于10,按总载荷计算不小于5,其计算方法应符合GB8408的规定。

(六)应经常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吊挂和提升用钢丝绳的磨损允许值应符合GB8408的要求。

(七)用于悬挂坐席的环链,应采用两根以上或者用同等强度的钢丝绳与环链并用,当其中一根断开时,坐席应能够保持平衡。

(八)传送动力的滚子链,必须符合《短节距传动用精密滚子链和链轮)(GB/T1243)的规定。

环链不能用于传送动力。

(九)载客用的环链、链条。

输送带等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O。

(十)传送动力的三角带、平带、槽形带,其表面应无破损、老化、断裂,带连接部分应无伤痕、剥离。

(十一)皮带和滚子链传动应适度拉紧,其装配要求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规定。

(十二)提升链条应适度拉紧,链条的伸长量及磨损允许值应符合GB8408的规定。

(十三)采用输送带的提升机构应有张紧装置,皮带松紧适度,不应有明显的跑偏现象,滚筒及导向装置应灵活可靠。

(十四)电动机、减速器、联轴器等应安装良好,安装要求与公差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规定。

第九条重要受力焊缝。

(一)重要受力焊缝[如悬臂梁根部焊缝、坐席支承件焊缝、吊挂件焊缝、油(气)缸支座焊缝、轨道对接焊缝、轨道与支架间的焊缝等],以及不同材质的焊缝,必须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不同材质的焊缝还应有消除残余应力的措施。

(二)重要受力焊缝、不同材质的焊缝,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工人完成。

必须进行无损检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焊缝设计应遵守以下原则:1.焊缝的设计必须遵守"等强度"的原则,即焊缝的强度指标必须大于或等于母材的强度;在焊缝填充材料的选择、焊接工艺和热处理工艺的制定、焊缝质量控制、焊缝接头的结构设计与应力控制等方面,均应保证焊缝和热影响区的承载能力不低于母材。

2.在钢板厚度或宽度有变化的对接焊缝中,应在板的一侧或两侧作坡度不大于1∶4的斜角。

3.角焊缝承受动载荷的,应采用全焊透结构。

4.当焊件不相互垂直而采用斜角角焊缝时,两构件之间夹角不应小于60°。

(四)焊缝的基本要求如下:1.焊缝表面不应存在漏焊、烧穿、裂纹、未熔合、未熄透、未填满、弧坑、严重咬边以及肉眼可见的气孔、夹渣等缺陷;2.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3.所有的焊渣、焊瘤应清除干净。

第十条金属结构。

(一)金属结构件的涂装必须达到防锈蚀的要求。

(二)受力结构件的最大锈蚀深度应小于原型钢厚度的15%。

(三)型钢轨道磨损量应小于原厚度尺寸的20%;圆管轨道磨损量应小于原厚度尺寸的15%。

第十一条安全装置。

(一)根据游乐设施的性能、结构及运行方式的不同,必须设置相应形式的安全装置,主要有:1.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有足够的破断强度,它与乘载体的固定必须可靠,开启扣必须有效可靠。

2.安全压杠:安全压杠必须有足够的锁紧力,其销紧机构不能由乘客开启,当自动开启装置失效时,应能够手动打开,对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施,必须设置两套独立的人身保险装置。

3.锁紧装置;封闭的座舱舱门必须设有内部不能打开的两道锁紧装置,非封闭座舱舱门也应设锁紧装置;锁紧装置必须灵活、可靠。

4.制动装置:制动装置必须平稳可靠,制动能力(力或力矩)≥1.5倍额定负荷轴扭矩(或冲力),当切断电源时,制动装置应处于制动状态(特殊的除外);同一轨道有两辆(或两组)以上车辆运行时必须设有防止碰撞的自控停止制动和缓冲装置,制动装置的制动行程应可调节,滑行车辆的停止,严禁采用碰撞方法。

5.止逆装置:沿斜坡牵引的提升系统,必须设有防止载人装置逆行的装置,在最大冲击负荷时必须止逆可靠,止逆装置安全系数≥4。

6.运动限制装置:绕固定轴支点转动的升降臂,或绕固定轴摆动的构件,都应有极限位置限制装置,限制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7.超速限制装置:采用直流电机驱动或者设有速度可调系统时,必须设有防止超出最大设定速度的限速装置,限速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8.缓冲装置:可能碰撞的游乐设施。

必须设有缓冲装置。

(二)观览车必须能够正反向转动,停车开关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三)提升机构应当安全可靠,在运行中不允许出现爬行、窜动及异常振动现象。

(四)靠摩擦力提升的,摩擦面之间不允许有明显的相对滑动。

(五)载人装置在额定载荷下,停在提升段任意位置,提升机构应能平稳启动。

(六)提升段应设疏导乘客的安全通道。

(七)在有可能导致人体、物体坠落而造成伤亡的地方,应设置安全网,安全网的联接应可靠,安全网的性能应符合《安全网》(GB5725)中关于平网的要求。

(八)游乐设施的机械部分应有防护罩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乘客接触。

坐席的内部或外部等凡乘客可能接触到的地方,应光滑无棱角、尖片、突出的钉、螺丝或其他有可能引起人员受伤的物体。

(九)高度20m以上的游乐设施,在高度10m 处应设有风速计。

第十二条液压、气动系统。

(一)设置液压或气动系统的游乐设施,每台套应设置单独的液压、气动系统。

(二)液压或气动系统应设有不超过额定工作压力1.25倍的过压保护装置,必须设置监控系统工作状况的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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