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资源使用管理办法
高校公共资源管理制度细则
高校公共资源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公共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共资源,是指高校的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教室、会议室、宿舍等为全体师生共同使用的设施和设备。
第三条高校公共资源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开、便利、高效的原则,促进公共资源的共享和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高校公共资源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共秩序,遵守规章制度,保护公共资源的完好和安全。
第五条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共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公共资源的开放使用和公平分配。
第六条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的巡检和维护,保障公共资源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公共资源的预约和借用制度,保障全体师生的使用权利。
第八条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共资源使用信息管理系统,便于统计和管理公共资源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公共资源的使用培训,提高师生对公共资源的认识和利用技能。
第十条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护公共资源的知识产权和安全,防止侵权和损坏。
第十一条高校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和发展公共资源。
第二章图书馆管理第十二条高校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应当满足师生的学习和阅读需求,具体开放时间由图书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全体师生公示。
第十三条师生进入图书馆应当出示有效的学生证或工作证,并遵守图书馆的借阅和归还规定。
第十四条图书馆应当定期进行图书馆资源的清点和整理,保障图书馆藏书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五条师生借阅图书应当依照图书馆的借阅规定,按时归还图书并保持图书的完好状态。
第十六条师生应当爱护图书馆的环境,保持图书馆的整洁和安静。
第十七条图书馆应当开展相关的读书活动和学习指导,提高师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
第三章实验室管理第十八条高校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应当满足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需求,具体开放时间由实验室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全体师生公示。
《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资源使用管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资源使用管理办法》法(试行)(发布于:xx-09-04)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资源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光华校区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光华校区资源是光华校区的各类建筑物、设备设施、网络资源及无形资产等的统称。
光华校区资源使用是指校内各单位利用光华校区资源进行教学、科研和服务活动等的行为。
第三条资源使用管理的原则:(一)保持光华校区教育功能。
合理使用光华校区资源,进一步拓展办学空间,增强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将光华校区建设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在职培训、中外合作办学等多层次、多类型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服务基地;(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
对于保障性用途的资源实行定额配置、超额收费、闲置收回;对于非保障性用途的资源实行有偿使用。
资源使用所得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保持和弘扬光华校区优秀文化传统,传承光华文化,营造优雅温馨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校园。
第四条学校成立光华校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光华校区资源规划与管理。
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3名。
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国有资产、财务和后勤服务的校领导担任。
成员单位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保卫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和后勤服务总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光华校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拟定光华校区资源使用管理的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提出光华校区资源使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议案,报校务会审定;(二)组织实施学校关于光华校区资源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三)负责协调各部门关系,维护光华校区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四)定期向学校汇报光华校区资源使用和管理情况;(五)学校赋予的其它职责。
第六条根据光华校区整体规划,结合各单位实际需要,统一配置基本办公资源和服务设备设施。
除需固定配置的办公区域、专用教室(实验室)和专用设备外,其它资源由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集中管理,统筹配置,协调使用。
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管理委员会工作简报-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
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管理委员会工作简报2013年第1期光华校区管理委会员办公室2013年12月4日本期目录管委会简介●光华校区管理体制 (1)●光华校区运行机制 (1)●光华校区管委会工作职能 (1)校区统筹管理●落实学校决议,管委会工作全面启动 (2)●认真论证、仔细推敲,光华校区二期综合维修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3)●统筹规划、深入论证,启动光华校区维修改造项目池建设 (4)●留存记忆,加强校区校园文化建设基础材料收集整理 (5)校区职能延伸●保卫处 (5)●体育教学研究部 (6)●财务处 (6)●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7)校区资源利用●7-11月资源使用情况 (8)光华校区管理委员会简介●适应校区发展,优化光华校区管理体制机制为适应光华校区发展需要,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校区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管理运行效率。
2013年学校出台《学校机构与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方案》,并经2013年第12次校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光华校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
◆光华校区管理体制光华校区实行“学校统一领导、校区统筹管理、职能延伸服务”的管理体制。
管委会由分管光华校区事务的校领导任主任,主要职能延伸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服务总公司、体育教学研究部、纪检监察办公室、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财务处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光华校区运行机制议事规则:光华校区事务由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并执行,重大事项由校务会议决后实施。
运行规则:管委会统筹管理,各职能延伸部门依照学校现行管理架构内确定的职责负责光华校区相关业务工作。
办事规则:管委会与各部门间的工作实行接办人制度。
◆管委会工作职能(1)根据校区功能定位,落实校区发展规划,推进功能布局调整。
(2)统筹光华校区资源利用,不断提高校区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3)统筹管理、协调各职能延伸部门在光华校区开展工作,维护校区良好秩序。
(4)建立、健全光华校区规章管理制度。
西南财经大学数据管理办法
附件:西南财经大学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数据管理工作,推进各级各类数据的规范管理、互联互通和共享公开,确保数据安全,更好地服务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西南财经大学网络及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西南财经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参照《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根据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和信息化应用要求,构建我校数据治理体系,制定数据发布、使用授权、数据共享和大数据应用等业务规范及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数据管理环境,将学校各类数据资源有机整合,保证各信息系统业务数据的一致性、有效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各种类型的管理信息系统、资源系统、用户服务系统和网站等。
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依据学校的职能划分是其管理和使用的业务信息系统的主管单位,对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和运维承担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数据是指各类信息系统产生和使用的相关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信息系统运行所必须采集的数据,信息系统运行产生的业务数据、网站数据和日志、教学资源数据等。
学校3信息系统产生和使用的数据所有权属于学校,信息系统主管单位具有数据的维护和使用的义务或权利。
第五条数据管理是指对数据进行采集、编码、维护、存储、归档、删除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数据标准、数据质量、数据安全等要求实施的数据处理和维护的过程,采集和处理的数据及其编码应符合国家、教育部、行业的相关标准和学校自定义的标准。
第六条数据管理原则学校数据的生产、使用、共享和安全管理等工作要在学校统筹管理、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由学校网信办和职能教辅部门分头实施、各负其责。
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学校权益,根据《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资产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
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国有资产的处置参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第三条学校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我校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进行逐级审批。
重大事项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交校务委员会决定,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学校审批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办理相关处置手续。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逐级审批手续,未经学校批准,个人及各单位不得擅自处置。
第五条拟处置的国有资产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需待权属界定明确后予以处置。
第二章资产处置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资产处置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校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处。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资产处置的重大事项,是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的监管办法、制度建设等事项,主要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和财务处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构成,挂靠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其主要职责是:(一)参与制订和审核资产处置的相关制度、工作流程;(二)监督和审核资产处置实施工作方案、方式的可行性、合法性;(三)监督和审核资产处置的实施过程。
第九条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制订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等制度;(二)参与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并向分管校长、校务委员会、教育部提交资产处置审批所需的各项手续及报告;(三)组织并落实国有资产的具体处置工作;(四)负责办理产权转移及账目注销的有关手续,做好资产总账、分类账的会计核算工作;(五)检查和落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是否及时做好资产分类明细账的登记、变更、核对、处理等工作;(六)遵守专款专用原则,做好资产处置收入的财务管理工作。
学校资产配置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资产配置管理,确保资产合理、高效使用,维护学校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资产配置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学校资产配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资产配置的合法性、合规性。
2. 效率效益原则: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
3. 公开透明原则:资产配置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4. 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资产配置中的职责,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章资产配置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资产配置管理职责如下: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资产配置规划,组织实施资产购置、报废、处置等工作,并对资产配置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 采购部门:负责资产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执行,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
3. 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4. 监察部门:负责对资产配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三章资产配置管理程序第五条资产配置管理程序如下:1. 资产需求提出:使用部门根据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需要,提出资产购置申请,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
2. 资产需求审核:财务部门对使用部门提出的资产购置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合理、合规。
3. 资产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资产购置申请,编制资产采购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批。
4. 资产采购:采购部门按照批准的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实施资产采购,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
5. 资产验收:使用部门对采购到的资产进行验收,确认资产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符合要求。
6. 资产登记:财务部门根据资产验收结果,对资产进行登记、建账,并定期核对。
7. 资产报废、处置: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处置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废、处置手续。
西财图书馆使用指南
特色资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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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证券博物馆
• 西南财经大学货币证券博物馆位于西南财 经大学光华校区文献中心五层,展厅面积 七百平方米,现有藏品近六万件,涵盖了 中国历代货币、证券、票据、保险凭据、 供应票证及其它与经济活动相关的信用凭 据。读者可预约参观。
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证券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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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财经大学图书馆特色资源是指依托西南财经大学丰富的学科资源 和图书馆的馆藏资源,针对用户的信息需求,对某一学科或某一专题 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评价、处理、存储,并依照一定标准 和规范将其数字化,以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信息资源。西南财经大 学图书馆的特色资源包括学科情报资料、学科特色数据库和其它特色 资源三大类共计16个库。
学科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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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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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建立适应公共财政要求和学校特点的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财政部《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xx】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的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学校的国有(公共)财产。
包括国家拨给学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学校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学校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学校和资产管理职能部门与校内各单位之间两级管理责任制,按资产的不同形态和分类,对国有资产实施归口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资产的副校长兼任,委员由教师代表、各类专家和下列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基建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处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组织拟订、修改和审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报校务会审定并组织实施。
西南财经大学教室借用管理办法
附件:西南财经大学教室借用管理办法第一条教室是学校基本教学公共资源,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课内外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保障教室借用更加规范有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室借用应当严格借用程序,注重规范使用,实行“谁借用,谁负责”原则。
第三条教务处、研究生院是教室借用的批准人,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是教室使用的管理人,借用单位和个人是教室借用和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使用范围(一)教学活动各种教学活动,如短期课程、调课、补课、习题课、考试、读书会、教学讨论会等。
(二)学术活动相关部门批准举办的学术讲座、学术答辩、学术报告会、学术研讨会等学术活动。
(三)学生活动1.由学工部、团委或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2.学生会议:班会、支部会议、导师见面会、新老生交流会等;3.旨在丰富学生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的经学校批准的学生社团活动等。
(四)与学生发展相关的活动1.举办教职工培训、党校授课活动;2.就业招聘、用人单位宣讲等与学生发展密切相关的活动。
第五条禁止借用范围(一)传销讲座、宗教活动等非法活动;(二)放映各种娱乐电影、电视,进行棋牌类游戏等娱乐活动;(三)影响正常教学的歌舞类排练与比赛等高噪音活动;(四)由校外单位、团体、个人举办或参与的培训、宣讲、广告、讲座等营利性活动;(五)其它未经审批影响学校教学科研的活动。
第六条借用流程本科生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研究生教室由研究生院统一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占教室挪作它用。
(一)申请人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借用教室须通过任课教师、辅导员或教学秘书的账号登陆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借用教室。
借用理由必须注明详细事由,并需要注明活动时间、在场负责或指导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二)申报者单位审核《西南财经大学教室借用单》必须由申请者所属部门或学生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审批。
(三)将教室借用单提交教务部门审批本科生教室借用单和研究生教室借用单分别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批。
西南财经大学宿舍环境图片条件怎么样有没有空调
2018年西南财经大学宿舍环境图片条件怎
么样有没有空调
西南财经大学校园环境
1、西财的宿舍都是四人间的,有独立的书橱,衣柜和卫生间、热水器、淋雨、洗漱间。
2、比我们学校好多了。
六人间。
无热水无空调。
十一点断电
3、有两个校区,光华校区和柳林校区光华主要是成人教育和海外教育之类的本科,研究生,博士都在柳林校区柳林校区在温江区,离成都市区挺远的,有校车,一般四五十分钟车程,会计和金融差不多的,都很好啦男少女多,好像是三比七,宿舍条件还好啦,寝室有热水,正在安装空调财大就业率很高的差不多我就知道这些了。
4、好!非常好!如果不算间歇性卡粗翔的网,抽风一样的`停电,限时供应还总也不怎么热的热水和打了洞就再也没有动静的空调的话
5、缺点是通风不好,别的都不错,设施出问题就打维修部电话,算不上效率但也不会拖沓,最好记得出入门禁给阿姨打招呼
6、四人间,独立卫浴。
通宵供电,随时热水(这两个需要自己动手)。
如很果不是56楼没空调也能行的。
总体来说不错
【西南财经大学宿舍环境图片条件怎么样有没有空调【图片】】
西南财经大学师哥师姐说宿舍条件
西南财经大学(学校国标码:10651)坐落在四川省财经市,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也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高校和全国财经院校中唯一的“十二五”国
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深厚的金融行业背景、独特的金融学科优势、出色的金融行业影响力是学校的显著标志,是中国唯一有着深厚金融背景的财经学府,被誉为“中国金融人才库”。
学校现任党委书记为赵德武,现任校长为张宗益。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6篇)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的组成部分,是保证完成学校各项行政任务和教学工作的物质条件。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一、管理原则1、分级管理原则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物资的总管。
总务处设置专职财产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依据财产物资的分类建立各类帐册,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组室部门管理。
财产物资使用部门(主要是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部门分类帐册,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配合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财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班级管理。
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要落实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级财产,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级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财务监管。
财务是负责固定资产财务金额变动审核记账。
三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置结构图:2、资产管理的范围产权属于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需要登记。
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产权属于本单位,它包含了产权属于单位,但发给职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
同时它排除了租借的办公大楼、其他单位委托或暂存的资产、个人带到单位的资产等非本单位产权的资产;二是固定资产。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长期保持形态不变化的资产,可以根据价格数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
这里我们只管理固定资产、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损品不登记,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资产,有些虽然价值不菲,例如打印机硒鼓几百元一个,使用不到几个月,就不用登记,易损品是指容易损坏的,例如玻璃杯、灯泡、试管等也不用登记。
二、固定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1)单价在____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2)课桌椅(3)图书资料2、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3、固定资产的计价(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建立适应公共财政要求和学校特点的资产管理体制,根据教育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学校的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学校的国有(公共)财产。
包括国家拨给学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学校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综合管理,教育部监督管理,学校具体管理”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学校和资产管理职能部门与校内各单位之间两级管理责任制,按资产的不同形态和分类,对国有资产实施归口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资产的副校长兼任,委员由教师代表、各类专家和下列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基建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拟订、修改和审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报校务会审定并组织实施。
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建立适应公共财政要求和学校特点的资产管理体制,根据教育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学校的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学校的国有(公共)财产。
包括国家拨给学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学校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综合管理,教育部监督管理,学校具体管理”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学校和资产管理职能部门与校内各单位之间两级管理责任制,按资产的不同形态和分类,对国有资产实施归口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资产的副校长兼任,委员由教师代表、各类专家和下列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基建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拟订、修改和审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报校务会审定并组织实施。
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学校权益,根据《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资产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
第三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各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报废、淘汰的资产,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闲置、拟置换的资产,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第五条国有资产处置的基本原则(一)严格遵守审批权限与程序原则。
固定资产处置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置,未经学校授权的任何个人和部门均无权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处置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且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固定资产,应通过招标或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理,严禁私下授受、暗箱操作。
(三)内部调剂与先维修后报废的原则。
凡在资产使用部门构成闲置(连续停止使用一年以上)的,应主动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由国资处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凡固定资产出现局部损坏但是尚未达到报废标准,维修后仍能继续使用的,国资处应监督资产使用部门对其进行修复,多次修复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再申请报废。
(四)收支两条线原则。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必须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直接上交学校财务处后上缴国库,按学校“收支两条线”原则管理该项收入的支出方式与用途,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截留固定资产处置收入。
第六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包括校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等。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的最高决策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的监管办法、制度建设、审议资产处置重大事项,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备案、审核和报批工作。
西南财经大学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章程序言西南财经大学始于1925年在上海创建的光华大学。
1938年光华大学在抗战烽火中内迁成都办学,成立光华大学成都分部。
1946年更名为私立成华大学。
1952年私立成华大学改为公立,调入部分院校及系科组成四川财经学院;至1953年,四川财经学院先后汇聚了西南地区17所院校的财经系科。
1960年分设四川财经学院和四川科学技术学院,1961年合并更名为成都大学。
1978年恢复为四川财经学院。
1979年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管划归中国人民银行主管。
1985年更名为西南财经大学。
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2000年划转教育部管理。
2011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黄浦浣花,薪火传承。
西南财经大学始终与国家民族共命运,格致诚正,兴学报国,形成了光荣革命传统和优秀文化传统;始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经世济民,励精图强,在国家经济腾飞中写下了隽永篇章。
面向未来,西南财经大学永葆大学理想,坚持改革创新,创造发展优势,不断追求卓越,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西南财经大学,简称西南财大、西财,英文名称为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英文缩写为SWUFE。
学校法定住所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设有光华校区和柳林校区。
学校网址为。
第三条学校是由国家举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举办者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任免学校负责人,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等事宜;依法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和政策支持,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独立自主办学。
学校的办学行为受主管部门的规范与监督,并接受主管部门的考核、评估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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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资源使用管理办
法(试行)
(发布于:2009-09-04 )
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资源使用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光华校区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光华校区资源是光华校区的各类建筑物、设备设施、网络资源及无形资产等的统称。
光华校区资源使用是指校内各单位利用光华校区资源进行教学、科研和服务活动等的行为。
第三条资源使用管理的原则:
(一)保持光华校区教育功能。
合理使用光华校区资源,进一步拓展办学空间,增强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将光华校区建设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
人教育、在职培训、中外合作办学等多层次、多类型的科学
研究和教育培训服务基地;
(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
对于保障性用途的资源实行定额配置、超额收费、闲置收回;对于非保障性用途的资
源实行有偿使用。
资源使用所得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保持和弘扬光华校区优秀文化传统,传承光华文化,营造优雅温馨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校园。
第四条学校成立光华校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光华
校区资源规划与管理。
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3名。
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国有资产、财务和后勤服务的校领导担任。
成员单位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保卫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和后勤服务总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光华校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拟定光华校区资源使用管理的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提出光华校区资源使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议案,报校务会审定;
(二)组织实施学校关于光华校区资源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负责协调各部门关系,维护光华校区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四)定期向学校汇报光华校区资源使用和管理情况;
(五)学校赋予的其它职责。
第六条根据光华校区整体规划,结合各单位实际需要,统一配置基本办公资源和服务设备设施。
除需固定配置的办公区域、专用教室(实验室)和专用设备外,其它资源由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集中管理,统筹配置,协调使用。
第七条光华校区资源实行分类管理模式。
首先保证校内各单位开展教学、科研、管理活动的需要,在有余力的情况下,有序开展对外服务。
体育场馆面向全校师生免费开放。
(一)对于各单位保障性用途使用资源不收费,按学校保障性服务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二)对于各单位举办培训项目等使用的资源按学校内部价格收取费用;
(三)对外服务项目使用资源按市场价格收费。
第八条光华校区资源使用实行审批制。
凡需使用资源的单位需向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如实载明活动内容、时间、参加人数、安全措施、责任人等内容。
第九条光华校区实行统一物业管理。
(一)光华校区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能源供应、校内通讯服务、餐饮服务、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等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按学校分类管理服务办法执行;
(二)校园安全保卫由保卫处负责;
(三)网络服务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按学校分类管理服务办法执行;
(四)未列项目按统一物业管理的原则确认保障单位。
第十条为维护校园秩序和保证资源的安全完整,光华校区各类资源的权属管理、日常维护、大修和采购,由原管理服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各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改变设备设施的用途,不得私自出租出借各类资源,不得自行处置各类资源。
第十一条定期考核各单位资源利用情况,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资源或利用不好的资源,由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统一收回。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视其情况责令改正、收回其使用资源,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校务会讨论通过后发布实行。
由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