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三稿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印发XX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中三个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高[2011]6号)和《XX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院字[2008]9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是以学生为主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和就业创业的实践训练活动,应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大学生学科竞赛)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类,立项按照“自由申请、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学校统一组织,教学学院具体实施。
第六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处、计财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负责人共同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组织落实“项目”的实施,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政策、落实经费,聘请评审专家,组织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优秀项目评审等工作。
科研项目实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实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的实验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科研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教职工及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次修正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对象为所有依托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科研项目,包括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内容包括仪器设备使用风险;化学安全风险;生物安全风险;消防安全风险;水电安全风险;实验操作风险;其它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
第二章安全风险等级划分
第四条根据科研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种类及内容,将科研项目实验安全风险等级划分为:较高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较低安全风险。
1.较高安全风险科研项目:涉及剧毒化学品,剧毒药品,高毒农药等;人间传染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锅炉,压力20MPa及以上的压力容器,起重量10T及以上的起重类特种设备;电压10KV及以上的高电压设备,放射类设备等;实验研究活动可能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环境污染。
2.一般安全风险科研项目: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一般化学品、药品及农药等;人间传染的第三类和第四类病原微生物;压力
0.1MPa以上20MPa以下的压力容器,起重量0.5T以上10T以下的起重类特种设备;强电设备,功率1KW及以上的加热设备,裸露传动设备,机械加工类设备,
大型仪器设备,激光设备等;一般仪器仪表类、机电类、电子类、印刷机械类、医疗器械类、体育器械类、电动工具类设备等。
绵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3.05.02定稿)
绵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绵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规范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综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参照我校相关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来源主要是教育部、四川省的项目拨款,以及学校项目经费。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管理,由项目组成员根据研究需要进行使用,其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项目经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如有违背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经费支出审批的规定
第五条原则上单笔(单次)报销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经费报销依次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创新学院教务办负责人和创新学院领导签字同意;5000元以上经费报销还应再报分管财务校领导签字同意。
第六条项目经费支出必须凭正规财务发票报销。项目发生的费用应及时取得合法票据,并及时办理报销业务。
第三章经费开支的范围及相关规定
第七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开支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实验材料费、资料及办公用品费、差旅费、发表论文费、专利申请费、宣传制作费、竞赛报名费、其他项目研究费.
1、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或低值易耗性物品的购置;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和运输包装费;检验、测试、鉴定、化验等费用;专用仪器、设备、场地、实验基地租赁费用;其他合理的实验材料费用。实验材料费500元以上的必须由银行转
县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次修订讨论稿)
县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次修订讨
论稿)
xx县人民医院关于
印发《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次修订)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学科发展,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四川省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医院医疗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我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现全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次修订)
2、新技术、新项目申报书
3、新技术、新项目收费申报备案表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需购买设备、器械申请审核表
XX县人民医院
2018年7月30日
附件1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对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规范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学科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四川省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医院新开展的、尚未使用的包含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伦理道德、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医疗技术项目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围内临床、医技、护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
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必须对应相应诊疗科目,医师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与其执业范围相一致。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各级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单位采购活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项目电子采购平台管理办法》,结合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单位采购是指通过招标或非招标方式确定项目研发单位的活动。项目研发单位可以是单个单位,也可以是有正式书面协议的多家单位组成的合作团队(包括集团公司批准成立的科技创新联合体)。项目研发单位是合作团队时,须明确一家单位作为牵头单位。
第三条科技创新项目采购人(以下简称采购人)是指进行科技创新项目采购活动的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是指为解决集团公司在建设、发展、生产、运营过程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由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与外部单位组成的具有相对固定合作关系的科技创新组织。科技创新联合体的组成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单位采购活动。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评标办法
第六条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单位采购方式包括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科技创新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必须通过招标方式采购项目研发单位。
第七条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创新项目,选择项目研发单位经集团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批准,可采用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
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规章制度_1
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规章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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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X局集团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技研发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自主创新,引进与消化吸收并重的原则,主要针对工程项目开展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
第二条为了建立和完善局科技研发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局技术创新,提高局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培育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局科技研发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课题管理、经费管理、成果管理、科技进步奖评审。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全局技术最高决策与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科研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课题的审查、立项,组织课题的招标、评估、评审和验收,并对课题进行中间管理。局及各子(分)公司日常科技管理工作由归口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
1.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科委办)设在局技术中心,在局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种技术法规、标准规程,执行股份公司有关科研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局科技发展规划,编制上报股份公司年度科技研发方向,制定局年度科技研发计划并报股份公司核备后组织实施。指导和督促各子(分)公司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及审核各子(分)公司年度科研计划。
(3)负责组织并管理局科技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设备的推广工作,并参与新技术方案论证、重大科技攻关课题的研究。
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技创新平台是我院科技创新建设的重要支撑,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创新平台”)的管理,依据国家和省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创新平台建设的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探索重大科技成果与社会经济的结合,支撑和培育重点优势产业,承担各类科学研究任务,凝聚、吸引、孵化杰出科技创新人才。
第三条本章程管理所涉及的科技创新平台包括我院建设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科研基地(或中心)以及针对专业镇建设的科技服务中心等几个大类。
第四条创新平台将发挥其资源汇集作用,推动区域科技发展,行业发展,产业联盟形成,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汇集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组织开展科技工作。
第二章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五条创新平台的管理由科技创新部牵头,负责对创新平台从
项目申报,答辩,以及申立项后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包括项目实施节点和周期,项目实施进度,项目人才的引进和招聘,项目实施经费的落实和分配。
第六条创新平台项目调研。由科技创新部组织专家团队针对某一类创新平台的建设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完成项目调研报告和立项可行性分析。获得初步立项。
第七条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根据国家、省、市科技政策,企业或区域的特殊需求。组织项目申报,找到合适的项目负责人撰写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八条创新平台项目立项。获得申报立项,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第九条创新平台项目实施。平台项目负责人负责平台的组建,运营和实施。科技创新部负责跟踪项目的实施。负责实施的跟踪,包括全部来往文件、函件、签证、记录、鉴定、证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分析资料;项目管理的总结报告,包括技术、质量、成本、安全、分配、物资、设备等各项管理的总结。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管理办法(三稿)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交底、过程检查与验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组织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过程管理,明确工程技术、质量和安全等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预防施工安全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称谓的术语: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指导性文件。
(二)安全技术交底:是在专项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分项工程或工序的技术、质量和安全要求编制的技术性文件,是针对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的作业指导书。
(三)危险源:可能导致伤亡、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等情况组合的根源(或部位)或状态。
(四)关键工序:指对产品质量起关键作用的工序。
(五)特殊过程:指加工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或试验而得到充分验证的过程(工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厂)、工程指挥部、直属项目部及托管单位(以下统称二级单位)。
第二章技术交底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必须建立分级、分层次的技术交底制度。
第五条技术交底分为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两类。按照分级、分层次技术交底制度,将交底层次、被交底对象划分如下:
(一)按交底责任人,分为二级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和专业工程师。
(二)按交底层次,分为项目部管理层、施工队(或班组)作业层。
(三)按被交底对象,分为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
第六条专项施工方案交底的程序和组织:
(一)交底时间: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
海南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研究专项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
海南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
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研究专项
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研究专项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科技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2019〕22号)、省科学技术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琼科〔2019〕45号)和《海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改革方案》(琼科〔2018〕526号)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研究专项(以下简称“院所专项”)项目是用于提升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能力水平的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院所专项分为基础性长期性公益性科研工作(以下简称“基础性科研工作”)和技术创新应用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技术研究项目”)两大类。基础性科研工作为技术研究项目等科技项目提供生产要素变化等基础性数据或科研素材支撑;技术研究项目在基础性科研工作基础上开展技术创新研究,为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技术支持。根据两类项目的特点,院所专项实行分类管理。基
础性科研工作以院所为单位整体立项的方式长期稳定支持,三年为一个执行期;技术研究项目按研发类科研项目进行管理。
1.基础性科研工作是指各省属科研院所在各自领域,围绕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的需求而开展的获取自然本底情况和基础科学数据、系统编研或共享科技资料和科学数据、采集保存自然科技资源、制定科学标准规范、研制标准物质等科学活动,以及在此工作基础上开展的基础研究工作。基础性科研工作具有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的特点,基础性科研工作是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研究提供基础理论和数据。
施工科技创新成果管理制度
施工科技创新成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铁道部提出的建设和谐公路要求,积极运用当代公路建设新技术和新经验,强化综合集成和管理创新,着力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根据公司及业主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应当遵循的原则
1、突出信息化、网络化、系统配套和物化科技,强化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2、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创造性劳动,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第二章科技创新目标
第三条科技创新以建设单位相关文件为指导,在提高全体员工科技素质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现代公路建设新技术,借鉴类似或类似标准公路建设和管理的新经验,通过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和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集成创新,总体目标是建设和谐、资源节约型、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公路,通过提高全线科技含量,打造环保、安全、优质高速公路,创造一批优秀科技成果,培养一批优秀的科技人才。
第三章科技创新规划要素
第四条技术创新应遵循努力适应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技术装备、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新的重大变化进行规划。其要素有:
1、深化研究判释沿线各种不同类型地质特性及其工程危害性,从源头上把持住工程施工和质量风险。
2、针对工程实际,研究解决高性能混凝土箱梁、路基工后沉降控制等的施工关键成套技术,确保各阶段工程建设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推进。
3、充分创新运用、精密控制测量、工后监控量测等地理信息,加强建设过程控制与信息反馈,为项目风险管理和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建设管理创新应充分汇聚有效资源,切实优化施工组织,全面推进建设管理标准化等进行规划。其要素有: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与
项目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浙科发计〔2016〕144号)的要求,对《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2〕79号)予以修订。
第二条 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以下简称科技计划)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政策调控引导等方式,由省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相关科技问题的方案部署。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由法人或自然人承担,在一定时期内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特定项目。
第三条省级科技计划与项目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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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支持、科学规范、注重绩效、透明公正、宽容失败等原则。
第四条 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公开行政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与评价等信息,应当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实行全过程在线化、痕迹化管理,实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回避制度。
(一)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者,在项目立项、经费分配、项目验收、争议处理等环节,如与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新版终稿)
神东煤炭集团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促进矿区现代化建设,坚持集成创新、自主创新,着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为高效生产、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的增长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指导下,公司各技术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集成国内外科技成果和推动内部科技创新两个平台的作用,带动公司科技队伍的成长,增强企业科技活力。在科研项目、技术革新、技术引进、“五小”活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管理。
第二章科技创新管理体系
第三条科技领导组织机构: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由公司和基层矿(处)级单位两级创新管理机构组成。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基层矿(处)级单位设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科委领导组织机构如下:
主任: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主任: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
副主任: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专业委员会成员
科委是公司科技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是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咨询机构,由外聘院士、专家及公司科委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委员会是由公司专业分管领导及其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设有技术、机电、信息、工程、安全、综合等专业委员会分会;办公室设在煤炭技术研究院,主任由煤炭技术研究院院长兼任,负责科委日常工作。
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是基层矿(处)级单位的科技创新管理机构,在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单位一把手(矿、处长)担任。
第四条机构职责:
(一)神东煤炭集团科委职责: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本文介绍的是2010年12月20日发布并实施的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采用了GB/T-2008质量管理体系、
GB/T-2004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为基础标准,旨在提高科技创新管理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本管理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术语定义等内容。其中,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科技创新管理行为,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和组织。此外,还列举了一些基本原则,如科技创新管理应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二章介绍了科技创新组织管理的相关内容。其中,强调了科技创新管理应当与企业战略和组织结构相一致,同时也应当建立科技创新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等。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三章主要介绍了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其中,强调了科技创新项目应当具备可行性、创新性和经济效益等特点,同时也应当建立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制度和评估机制等。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四章介绍了科技创新资金管理的相关内容。其中,强调了科技创新资金应当合理配置,同时也应当建立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等。
第五章人才管理
第五章主要介绍了科技创新人才管理的相关内容。其中,强调了科技创新人才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同时也应当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等。
第六章信息化管理
第六章介绍了科技创新信息化管理的相关内容。其中,强调了科技创新信息化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应当建立科技创新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机制等。
[指南]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
附件四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的良性运行,促进我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高效发挥项目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工作指南。
第二条实施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目的是: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课题进行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成长。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面向全市高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及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硕士研究生。
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市教委负责全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规划、评审、立项批准、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第五条市教委根据需要聘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第六条有关学校研究生院(部、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项目实行单位推荐、限额申报,申报限额由市教委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第八条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研究领域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研究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报学校研究生院(部、处)。
2.学校研究生院(部、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初审,按照申报限额择优向市教委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向市教委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报送《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管理类创新项目课题成稿
管理类创新项目课题成稿
摘要:
1.管理类创新项目课题概述
2.管理类创新项目的重要性
3.管理类创新项目的实施步骤
4.管理类创新项目的成果评估
5.管理类创新项目课题成稿的意义
正文:
一、管理类创新项目课题概述
管理类创新项目课题成稿,是指通过对管理类创新项目进行系统性研究,形成一篇具有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的文章。这类文章通常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实施步骤、成果评估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为管理创新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管理类创新项目的重要性
管理类创新项目对于提升企业竞争力、提高管理效率和促进组织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加剧以及科技发展,企业需要不断进行管理创新,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管理类创新项目课题成稿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把握管理创新的方向和重点,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管理类创新项目的实施步骤
1.明确项目目标:项目目标应该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制定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的时间表、资源分配、任务分解等内容,以便对项目进行有效管理。
3.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专长,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4.监控与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进行监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项目收尾:项目完成后,要进行项目总结,分析项目的成功与不足,为今后的管理创新提供借鉴。
四、管理类创新项目的成果评估
管理类创新项目成果评估主要从项目的实施效果、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通过对项目成果的评估,可以检验项目的目标达成程度,并为今后的管理创新提供经验教训。
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稿))(yu)
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有效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内进行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是指对滑坡、崩塌、地
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和泥石流进行治理的工程。
第三条凡突发地质灾害按《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置;经应急处置解除险情后,需要进一步治理的地质灾害,按如下规定处理:
(一)若应急指挥部做出了后续治理方案的,按应急指挥部的有
关决定执行;
(二)若应急指挥部没有做出后续治理方案的,由县(市、区)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编制立项文件,经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
意后,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列入当年的治理项目,申报专项经费进行
治理,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当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达到消除地质灾害的目的。
第五条广东省政府支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水平和治理效果,鼓励节约土地资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等应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第六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应以人民为中心,应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服务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当地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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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实业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煤龙化实业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提高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指立项申报、评审、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经费使用,项目成果推广应用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的保护等过程,对项目所进行的一系列专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科技创新项目指的是用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通过提高质量、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的经济技术活动而完成的项目。本办法适用实业公司所有科技创新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所列重点科技项目)。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
第四条立项的基本原则
科技创新项目要紧紧围绕实业公司的安全生产、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瓶颈问题、现代化管理、提高企业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
第五条立项申报要求
属龙化公司共性、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难题,由实业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向二级公司技术管理部申报;需要解决的局部
科技难题项目,由各单位先报送生产技术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统一申报。
第六条项目编制依据
(一)龙化公司的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项目。
(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重大科研任务。
(三)企业生产建设中急需解决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产品、配件、装备国产化项目。
(四)实业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人以及各部室提出的推动企业管理和技术决策、促进企业技术、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要作用的软科学项目。
(五)研发经费在5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项目可申请列入龙化公司科技计划,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发与实施,并由实业公司生产技术部统一报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第七条项目内容
(一)应用技术项目
包括: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科技、新材料、企业信息化、软件开发、测试手段、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技术经济分析、方针政策调研和大型技术改造等项目。
(二)中间试验项目。
(三)重大工业试验项目。
第八条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的安排,应遵循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协调各专业之间的平衡与配合。
第九条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一)申报单位对所立项目要编写《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申请列入国家或行业重点项目计划的,应同时编写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
(二)经各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会议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上报实业公司生产技术部,经实业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组织专业会议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上报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
(三)生产技术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形成汇总表和专业分类表并报实业公司相关领导审批。
(四)重点科技项目经实业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查,确定年度科技创新项目计划,上报龙化公司审批后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布下达执行。
第十条项目申报时间
(一)申报上级科技创新项目,按龙化公司另文通知。
(二)申报龙化公司科技创新项目,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下年的《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和项目详细实施方案报龙化实业生产技术部汇总统一上报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一条实业公司下达的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并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前项目承担单位应填写科技创新项目开工报告单,将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内容和开工日期
进行说明,由实业生产技术部报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费用执行情况向生产技术部书面汇报,每季度一次,生产技术部统一向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汇报。
第十四条实行项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经批准下达的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得变动,个别确需变更指标、内容或撤项的,必须由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实业公司生产技术部请示有关领导后上报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并经技术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变更或撤项。
第十五条实业公司鼓励所属单位科技人员进行项目自主研发,自主研发的项目必须报实业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后上报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第十六条必须委托实业公司以外单位合作研发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进度尽快组织项目实施,保证项目的如期完成。项目实施时限一般为1至3年。
第十八条实业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科技创新项目全过程管理,组织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实施项目执行情况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生产技术部负责计划项目实施的全程管理,参与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第四章项目验收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验收以项目验收报告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一条项目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实业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验收申请,经初审后,报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提出验收申请。
(二)申请项目验收单位需提供项目结题报告,结题报告应包括项目研究报告(包括技术图纸及设计说明书等)、应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推广前景、技术水平、是否产生科技成果等信息。
(三)项目验收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初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意见,上报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审核。根据项目的不同,验收可采取现场考查、会议验收、书面验收、专家验收等方式。
第二十二条项目成果的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整理项目基础材料,生产技术部组织进行初验,报请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审核。
第二十三条存在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不能通过验收:
(一)未按建议书规定完成相关技术内容的项目;
(二)擅自修改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的项目;
(三)提供的验收资料不全、数据不真实的项目。
第二十四条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组织按要求联合上报,不得单独上报。
第二十五条科技成果的全部技术资料,由生产技术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