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 第八章 多数人诉讼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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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8第八章诉讼时效讲义教材

民法总论8第八章诉讼时效讲义教材
一般意义上的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不 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 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实质,是对民事 权利保护的一种时间限制。
1. 诉讼时效是一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 灭的民事法律事实,以法定的事实状态——权利人不行使权利 的事实的连续存在作为适用依据,不为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2. 诉讼时效具有法定强制性,双方当事人不得协议解除或者改 变;3. 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例外:《民法通则解释》 170条: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 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七、诉讼时效:为了保护去台人员和台胞的合法权益,我们 在适用诉讼时效方面,对涉台民事案件作了特别规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 权利人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于涉及 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的案件,许多已经超过20年了,因此,对去 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的诉讼时效期间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 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作为特殊情况予以适当延长。
特快专递——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债权人能够提供特 款专递的邮件存根和邮电局的收据。但是不能提供债务人 对这个邮件是否签收、拒收或者其他方面的证据。债务人 否认受到过这个邮件。那么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公证文书证明权利人曾经主张权利可行吗?
2020年9月29日
八、诉讼时效的延长
《民法通则》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 1988《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
第八章 诉讼时效
【提要】时间是生活的过程性标志,在民法上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章总则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下称“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民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和解释民事诉讼法的具体适用。

司法解释是我国民事诉讼领域的重要法律规范,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裁判权的行使一、裁判权限根据民诉法第二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标的额确定司法职权的规定,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权限。

具体而言,基层法院负责审理一审案件,中级法院负责审理二审案件,高级法院负责审理终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则担负着监督指导职责。

二、裁判方式司法解释对裁判方式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解释,包括一审判决、二审判决、终审判决等不同方式的裁判。

此外,还规定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适用自由裁量权原则等裁判方式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

第三章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司法解释明确了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权利保障,包括知情权、申请回避、申请延期等诉讼权利。

此外,还对诉讼费用减免、证人保护等权益予以了明确规定,确保当事人在诉讼中能够享受平等、公正的待遇。

二、诉讼参与人的义务司法解释强调了诉讼参与人的义务和责任,包括真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尊重法庭等诉讼义务。

同时,对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等行为给予了相应的法律制裁和惩罚。

第四章证据的规则一、证据的形式司法解释对证据形式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不同形式证据的认定和适用。

同时,还提及了电子数据和网络数据等新兴证据形式的具体要求和规则。

二、证据的举证责任司法解释对诉讼参与人的举证责任作出了规定,明确原告举证、被告举证、第三人举证等不同情形下的具体要求和义务。

第五章保全审查一、保全审查的程序司法解释对保全审查的程序和要点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保全审查的效率和公正公平。

具体而言,包括申请保全、保全措施冻结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和流程要求。

民事诉讼法第八章

民事诉讼法第八章

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指对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
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 加到诉讼中来的人。
(二)准独立第三人
1.概念
2.诉讼结构
3.参加诉讼方式:排除法院依职权追加
(三)辅助参加第三人
(四)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诉的程序
福建省屏南县1721位农民诉 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案
——2005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1992年,福州市第一化工厂在屏南县城南建设的亚洲最大的氯酸盐化 工厂--屏南榕屏化工厂。该地群山环抱,中间是盆地,工厂排放的氯 气无法扩散,结果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 特别是1998年二期工程未经环保验收通过即投入生产,使得满山的树 林、竹林、果树、庄稼枯死、河流鱼虾绝迹…… 居民、村民常感到头晕、腹痛、恶心、鼻塞、胸闷、皮肤瘙痒,癌症 发病率大幅度增加……
第八章 多数人诉讼

【多数当事人诉讼结构】
原告
被告
原告
被告2
被告1 被告 被告2 原告 被告 被告? 代表 被告? 被告? 第三人 。。。。。。
共同诉讼
诉讼代表人
诉讼第三人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共同诉讼 群体性诉讼 诉讼第三人
第一节

共同诉讼
一、共同诉讼概述
(一)概念:

第三节

第三人诉讼
一、第三人的概念和分类
1、诉讼中的第三人 是指对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
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 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原被告之 间的诉讼中来的人。这种有第三人参加的诉讼, 称为第三人诉讼。

第八章 当事人

第八章 当事人

• (二)任意的当事人变更
• 任意当事人变更相对于法定当事人变更而言的。它是在诉讼,因原诉 讼当事人不适格发生的当事人更换。
八、原告与被告的确定
• (一)原告和被告的概念
• 原告,是为了维护自己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以自己的名义 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 被告,是指原告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法院 通知应诉的人。 • (二)原告和被告的确定 • 1.公民
没有形式上当事人的概念则无法行使诉讼权利,无法启动和进行诉讼程 序。
• (三)当事人的称谓
• 第一审程序:原告、被告; • 本诉和反诉程序:本诉原告和本诉被告、反诉原告和反诉被告; • 第二审程序:上诉人、被上诉人; • 再审程序:如适用第一审程序,称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如适用第二审程序, 称为原审上诉人、原审被上诉人; • 特别程序:申请人、债务人等; • 执行程序:申请人、被申请人。
• (2)分离:
• 1)自然人 • •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所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也有例外, 例如, 胎儿 、死者 。 2)法人 主要表现在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定性与当事人能力的普遍性上。 例如,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中,公司的人格否认,并不否定其当事人资格, 目的为保障交易第三方安全的需要 3.其他组织(非法人团体)
• 《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
•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 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
•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 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 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民事诉讼法习题

民事诉讼法习题

民事诉讼法习题习题自测总论部分(一二)分论部分(一二)第一章民事诉讼概述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2、民事诉讼目的3、民事诉讼基本模式二、简答题1、概述民事诉讼的特点2、简述构成诉讼公正价值的基本要素3、简述影响诉讼效益价值的因素4、简要概述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的各种学说三、论述题1、简要论述民事诉讼基本模式的类别、特征及其具体划分2、论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第二章民事诉讼法概述一、多项选择题1、属于民事程序法的有()A. 民事诉讼法B. 人民法院组织法C. 公证法D. 人民调解法规2、民事诉讼法和审判实践把民事诉讼全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如()A. 起诉和受理阶段B. 调解阶段C. 开庭审理阶段D. 上诉阶段3、李某和王某因租房合同发生纠纷,他们的纠纷有可能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解决?()A. 李某和王某二人和解B. 请居委会的张大妈进行调解C. 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D. 一方起诉至法院4、仲裁与民事诉讼的相同之处有()A. 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B. 裁决或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都具有执行力C. 都是对争议问题行使国家的审判权D. 都是通过第三者解决双方争议5、关于民事诉讼法与相邻实体法,正确的说法有()A. 两者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B. 两者是相互独立相互配套的法律C. 民事诉讼法是表现实体法生命力的法律形式D. 在实体法中包含着某些程序规范,它们属于实质的民事诉讼法二、简答题1、民事诉讼法的性质表现在哪些方面2、简述民事诉讼法的任务3、比较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异同三、论述题试论述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第三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一、多项选择题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A.主体B.客体C.标的物D.内容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有()A.当事人B.证人C.鉴定人D.翻译人3、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情况是()A. 原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 法人消灭;C. 当事人死亡;D. 诉讼中发生自然灾害而使诉讼停止。

第8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8章 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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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8.3.1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8.3.2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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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引入
例8-3 甄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
某县银行营业员甄某在银行当班的时候,一 伙歹徒闯进银行抢劫,并把甄某打成重伤。该案 后来被侦破。不久,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在一 审判决宣告后,甄某向法庭当庭提出附带民事诉 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 【问题】法庭应否受理甄某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
案例引入
例8-1 周某抢劫其姨妈案
周某是一个无业青年,喜好赌博,欠债很多。为了筹 到钱,周某打起了自幼疼爱自己的姨妈的主意。但是他知 道姨妈不会借钱给他赌博的。一天晚上,他把姨妈反绑起 来,拿走了姨妈家里的1万元。后来其姨妈被人发现并解 救出来。姨妈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就抓获了周某,1万 元被追回。该案以抢劫罪提起公诉。周某的姨妈因为周某 的行为伤心之极,于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 周某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问题】法院是否应该受理周某姨妈的请求?
2
附带民事诉讼概述(8.1)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8.1.1)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8.1.2)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8.2)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 (8.2.1)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8.2.2)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8.3)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8.3.1)
回避的审查和决定(8.3.2)
3
相关链接:/xsss/class/8-1-2.htm4
8.1 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8.1.1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8.1.2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5
8.1.1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诉讼法 民诉第八章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法 民诉第八章民事诉讼证据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 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 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 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 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力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 的各种客观事实。证据材料和证据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 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 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 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全部或部分 合法性:合法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首先, 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其次,证据形式的合法性。 第三,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保全
(一)证据保全的概念 (二)种类 诉讼证据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两种形式。 ①发生的时间不同。 ②提起保全的主体不同。 ③有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机关不同。


(三)条件





1、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 系有关, 2、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存在毁损、灭失或者以后难 以取得的可能性; 3、待保全的证据还没有提交到法院,或当事人无 法将该证据提交法院; 4、证据保全主要由当事人申请,法院也可以主动 采取保全措施; 5、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就证据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 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 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 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 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 笔录。

民事诉讼法学-第八章反诉

民事诉讼法学-第八章反诉

第二节 反诉成立的条件
【8—5】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供乙经营商店, 乙没按期交付房租。甲碍于情面也没向其追 索,于是甲向乙赊购一批商品,意在用价款 冲抵租金。甲乙为此发生纠纷,乙起诉甲要 求返还商品价款,甲反诉要求乙偿还所欠租 金。
问题:该反诉是否成立?
【8-6】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一次博览会上签 订了一份人参购销合同,乙公司向甲公司购 买A种人参若干。后乙公司在提货时,又与甲 公司当场签订口头协议,购买了B种人参。但 乙公司没有按约定时间支付B种人参的价款。 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以A种人参质量不 符合合同约定,反诉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到反诉的特点。实践中,通常有三种形式: 在接受起诉状副本后即向法院递交反诉状 在答辩状中声明提起反诉。 口头声明反诉。 为了保障反诉被告的程序权利,一般要求当事
人用书面形式提出,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证据规定》把提出反诉的时间限定在举证时 限届满前
对于被告提起的反诉,原告有相同的答辩权和 相应的答辩期间。
问:(1)在上述案例中,为什么允许被 告在诉讼过程中提起反诉?
(2)被告的反诉是否应当有条件限制?
一、反诉的概念与特征
(一)反诉的概念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被告以
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的,旨在抵消、吞并 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反请求。 反诉具有如下几方面特点: 1.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双重性 2.诉讼目的的对抗性 3.反诉相对于本诉具有独立性
问题:该反诉是否成立?
一、反诉的形式要件
第一,反诉的主体。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向 本诉原告提起。
第二,反诉提起的时间。反诉只能在本诉进 行中提起。
第三,反诉的管辖。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 法院提起且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第四,反诉的程序。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相 同种类的诉讼程序。

第八章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八章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八章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公益诉讼一共通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第55条,是国家公益诉讼的一个法律上的依据。

要谈到公益诉讼,它是司法实践先行,立法在后。

公益诉讼。

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早在97年,河南省方城县国有资产流失案就已经开始,那个时候,河南省方城县他有一个工商局,县工商局就把他的一栋两层楼24间房子。

就作为国有资产的办公用房给乡工商所,后来乡工商所,把它低价转让给一个村民汤卫东。

那低价,是10万块钱,后来人们就反映说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就反映到检察院,检察院,先解楼的属性,它确实是一个国有资产,然后,把财产的价值找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出来大概是12万多块钱,证明案件实际上造成2万多块钱国有资产的流失。

于是,方城县检察院就把案件起诉到方城县法院。

后来,起诉之后,方城县法院受理案件,大量的证据面前,最后认定转让合同无效,保护国有资产,最早的时候是源自于这样一个案件。

后来,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轰轰烈烈,基本上搞将近十年,波及到14个省份,它主要集中在环境和国有资产的保护。

后来到12年民诉法第二次修正的时候,就首先出现所看到的现在55条的第一款,规定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他的起诉主体就是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党的18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来,要探索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于是在15年和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就分别出台关于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工作办法,以及,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检察院起公益诉讼的试点办法。

民诉第八九章练习题

民诉第八九章练习题

第八章多数人诉讼第九章民事诉讼证据1.A厂生产的一批酱油由于香精投放过多,对人体有损害。

报纸报道该消息后,购买过该批酱油的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要求赔偿损失。

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和乙因故不能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指定另一名当事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B.甲因病不能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而无需征得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C.甲和乙可以自行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但事后应当及时告知其他当事人D.甲和乙经超过半数原告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和A厂签订和解协议[解析]A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因此错误不选;《民诉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由此B答案是正确的。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因此,CD项错误,不选。

2.在陈文涛诉李先楚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个证据:①陈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一张。

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内返还。

1999年3月20日。

②李先楚的同事乔生明的证言。

乔生明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去旅游时用。

③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李先楚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文涛借了3000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

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④李先楚的朋友张明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1999年3月底与张明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明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证明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这一事实的直接证据?A.陈文涛提供的借条B.乔生明的证言C.李先楚的陈述D.张明的证言3.甲对乙提起的返还借款的诉讼,就乙向甲借款事实的证明,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哪一选项属于直接证据?A. 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B. 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C. 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D. 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解析]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
– 法院指定法定代理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 1.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情形。 – 2.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 人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二、法定代理人
• (三)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诉讼地位
– 1.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 全权代理
– 2.法定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1)代理的诉讼终结或者代理人完成代理任务; (2)代理人辞去委托或者委托期限届满; (3)被代理人解除委托代理关系; (4)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三、委托代理人
• (五)民事诉讼法律援助
–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是指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机构为因经 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免 收代理费的法律保障制度。 – 法律依据: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 法部于2005年联合颁发的《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 规定》 – 申请民事诉讼代理法律援助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公 民(自然人)。(2)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3) 公民只能就特定民事权益事项请求诉讼代理,即请求给付 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 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4)有诉讼代理的必 要。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二、法定代理人
• (四)法定代理权的取得与消灭法定代理权 的取得,依赖于监护权的取得。
【案例】A市粮油运输公司为某钢铁厂运送粮食。卸完粮食 后,该厂炊事员郭营见司机不在,便跳上驾驶室倒车,不慎 撞到来厂找人的农民李青山。李受伤后经抢救脱险,但卧床 不起。李青山之妻张艳珍要求工厂赔偿,遭到钢铁厂的拒绝, 张艳珍遂以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

民诉答案解析

民诉答案解析

民诉答案解析一、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1、【答案】ABD考点回顾:民事诉讼法的属性与效力。

民诉法的性质基本法律角度:法律地位;部门法角度:调整的社会关系;程序法角度:内容;公法角度: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效力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诉的基本理论2、【答案】AD考点回顾:诉讼标的与诉的分类诉讼标的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考点提示:诉讼标的的判断与区分1、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民事法律关系)指向的对象;2、诉讼请求——基于该诉讼标的(民事法律关系)要求法院作出的特定的判决;诉的分类确认之诉请求确认与被告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积极的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存在;消极的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不存在;给付之诉要求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财物的给付;行为的给付积极的给付之诉;消极的给付之诉;变更之诉要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也称形成之诉;3、【答案】ABCD4、【答案】AC考点回顾:反诉概念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诉;要件主体本诉的被告向原告提出;时间举证期限届满前;牵连关系与本案有牵连关系;管辖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程序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考点提示1、二审中提出反诉的处理: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2、关于牵连管辖:基于本反诉之间的牵连关系,受理本诉的法院可以取得对反诉案件的管辖权,但是反诉属于另一法院专属管辖的除外。

三、基本原则与制度5、【答案】D6、【答案】ABD考点回顾:诚实信用原则概念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1体现112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3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答案】ABC考点回顾:辩论原则法院审理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民事诉讼法 第八章 多数人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八章 多数人诉讼
• (1)《民诉解释》第74条规定
• (2)《民诉解释》第327条规定
• 2、必要共同诉讼人追加的规律:
• 我国民事诉讼 法对于必要共同诉讼人确立了强制 追加的制度,即只要遗漏了必要共同诉 讼人,在一审程序中发现,可直接予以追加。当然,在追加时应当区分 实体权利人和实体 义务人:对于 实体权利人,只要其不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则应当追加;对于实体义务 人,应当追加。
• 在二审程序中发现有当事人的遗漏的,为了保证当事人上诉权的行使,根据实体权利与义 务人的特点予以追加后,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裁定撤销原判,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之比较
• 两者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
• 相同:两者都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且 全体共同诉讼人都必 须 参加诉讼的制度。
• (2010/三/99)
• A.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后直接判决
• B.二审法院直接裁定发回重审
• C.二审法院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
• D.甲在上诉中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请求,须经乙同意
• (CD)
必要 共同诉讼人的追加
• 1、必要共同诉讼人追加的具体规定
• 既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申请 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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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例题
1.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 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 赔要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 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的诉讼地位。 (2008/三/42)
•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B.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B)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017-2018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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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法律规定的上述原则,可以概括为当事人平等原则,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

诉讼地位平等,也就是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

诉讼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虽有原告、被告、第三人等不同的诉讼称谓,但在诉讼过程中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不分优劣或高低。

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平等地承担诉讼义务。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在民事诉讼中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当事人享有部分相同的诉讼权利,如双方当事人都有委托代理、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请求调解、进行辩论、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权利;二是双方当事人享有一些对等的诉讼权利,如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提出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互相对应的: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承担的诉讼义务也平等,如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程序。

当然,由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担负的具体角色不同,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所承担的诉讼义务也不尽相同,不履行诉讼义务的后果也有差异。

因此,无论是从诉讼权利来看,还是从诉讼义务来看,当事人双方诉讼地位平等都不意味着诉讼权利或诉讼义务的完全相同。

2.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是人民法院的职责。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起组织、领导和决定性的作用,保障当事人平等地实现诉讼权利,是人民法院职务上的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做了平等的规定,在立法平等的基础上,人民法院为当事人创造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机会,并且平等地要求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不偏袒或者不歧视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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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
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的继承权; 共同共有;权利义务型必要共同诉讼; 追加的是共同原告,须征求被追加者的意见; 法院依职权追加;
《民诉法》Art.119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 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三、必要共同诉讼
(二)必要共同诉讼的成因
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共同关系
A 乙丙丁三个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参考答案:C
不定项选择题: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200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 200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因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 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 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 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A B C.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案例:
1999年12月,王良以王忠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共 同继承父母遗产。法院受理此案后,征询王英、王 兰、王凤、王珍四姐妹的意见,王英明确表示放弃 继承权;王兰与王凤既不愿放弃继承权,也不愿与 兄弟对簿公堂;王珍则明确表示愿作为原告参加诉
讼。根据上述情况,法院追加( )、(王凤) 、( 王珍 )、(王兰)为共同原告。
公司的名义向津达玩具厂电汇了2万元定金,津达玩具厂如期
交货。后齐天明未付清8万元余款。根据上述情况,津达玩具
厂可以谁为被告起诉?
参考答案:ACD
A 兴华百货公司
B 丹阳经贸委
C 个体工商户齐天明
D 天马供销公司
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几种情形:
①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 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 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 业为共同诉讼人。
二、普通共同诉讼
(四)普通共同诉讼人的牵连性:
主张
共通原则:
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提出的主张,如果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有 利,而其他共同诉讼人又不反对的,其效力及于其他人。
证据
共通原则:
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所提出的证据,可以作为对其他共同诉 讼人所主张的事实进行认定的证据。
抗辩
斟酌:
若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所作足以否认对方主张的权利,那么 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应当予以斟酌。
案例:
王忠、王良、王英、王兰、王凤、王珍系同胞兄弟姐 妹。1999年1月和8月父母先后去世,留有遗产房屋共 10间。因父母生前一直与大儿子王忠一起居住,王忠 自认为对父母尽赡养义务较多,因此,父母去世后, 王忠便将10间房屋全部占为己有。二儿子王良认为自 己虽未与父母一同居住,但每逢年节都给父母送钱送 物,已经尽了赡养义务,应当与王忠共同继承 10间 房屋。
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
数人共同致他人损害
多项选择题:
挂靠天马供销公司的个体工商户齐天明以天马供销公司的名
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2004.8齐天明参加丹阳市经贸委组织
的辽东贸易洽谈会,因其未带天马供销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便借用兴华百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津达玩具厂签订了一
份购买10万元玩具车的供销合同。此后,齐天明以天马供销
案例:
法院受理此案后,为了诉讼经济和避免矛盾判决,决 定对本案合并审理。在诉讼过程中,姜某与贾某达成 和解,赔偿贾某1800元。由于黄某提出的赔偿数 额为2万元,姜某认为过高,而黄某又不予妥协,最 终未能达成和解,由法院作出判决,姜某赔偿黄某各 项损失及费用共计1万元。
案件分析:
由同一事实引发的共同诉讼; 诉讼标的性质相同-分别形成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愿意一同起诉,法院决定合并审理;
解释》Art.10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 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不定项选择题:
公民石×与甲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仲裁后,石×不服,欲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时, 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丁三个公司,石×成为丙公司
职员。请问:石×应以谁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 书、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 人。
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几种情形:
③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
④企业法人分立后产生的各企业对分立前产生的民事纠纷, 分立后的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例外: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一)含义
P.125
是指当事① 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或以
上,其诉讼②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
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③审理,并经当
事人同意而共同进行的诉讼。
案例:
姜某驾驶自己的汽车去集市购物,由于前来购物的行 人很多,道路发生堵塞,姜某急于购物未注意看车两 旁的行人,结果将站在路边选购小商品的黄某和出售 小商品的贾某撞倒。黄某左腿骨折,住院治疗花医药 费3000元。贾某头部受伤,住院治疗花医药费2 000元。二人出院后共同起诉了姜某。
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的独立性: 本案:和解结案 + 判决结案;
二、普通共同诉讼
有两个以上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 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
属于同一诉讼程序,归同一法院管辖 必须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
(二)
构 成 要 件
二、普通共同诉讼
(三)普通共同诉讼人的独立性
(1)诉讼行为独立性 (2)对方当事人对各共同诉讼人可采取不同的诉讼行为 (3)可以分别委托诉讼代理人 (4)对于是否具备适格要件,应分别审查 (5)法院发现合并辩论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时可将诉讼分开 (6)因一人发生诉讼中止、终结事由,不影响其他共同诉讼人
普通共同诉讼是可分之诉。 法院对此合一审理,分别判决。
三、必要共同诉讼
(一)必要共同诉讼的含义
必要 是指当①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或以 共同诉讼 上,其诉讼② 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
必须③合并审理和判决的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 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 共同诉讼。
第八章 多数人诉讼
2011-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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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Hale Waihona Puke 1共同诉讼2
代表人诉讼
3
诉讼第三人
第一节 共同诉讼
一、共同诉讼的概念
共同诉讼: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 (含两人)以上的诉讼。
♫ 共同诉讼属于诉的主体合并,即当事人的合并。 ♫ 共同诉讼分为(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
二、普通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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