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局深茂危险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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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管理办法

危险源管理办法

危险源管理办法
为使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杜绝和控制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危险(点)源确认必须填报《危险(点)源控制表》,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核查后,纳入安全控制管理范围,并做好日常的控制管理。

二、危险(点)源的监控,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控制好。

三、做好危险(点)源区域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所设置的各类防护措施,未经安全人员同意,不准拆除。

四、危险(点)源区域内,必须设置对应的警示标志。

五、对故意破坏和擅自拆除各类防护措施,警示标志的人员,一经发现,必须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从重从严查处。

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关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制定和实施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从源头上控制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重大事故。

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物质、设备或工艺等因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分级:对企事业单位的生产过程进行逐级分析,确定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并进行分类和分级。

2. 重大危险源的评估与监测: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进行定期监测与评估。

3.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预防: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预防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在可控范围内。

4. 重大危险源的应急管理: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提高应对重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5.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管机制,确保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监督与管理。

通过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可以对潜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维护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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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点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重点危险源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

第二章重点危险源辨识与分级第三条重点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危险源。

第四条重点危险源辨识:1.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结合公司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物料特性等因素,进行全面辨识。

2. 对辨识出的危险源,按照危害程度、发生概率、潜在损失等因素进行分级。

第五条重点危险源分级:1. 一级危险源: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且发生概率较高的危险源。

2. 二级危险源:可能导致较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且发生概率较高的危险源。

3. 三级危险源:可能导致一般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且发生概率较高的危险源。

第三章重点危险源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1. 负责公司重点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2. 定期听取重点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1. 负责公司重点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 组织开展重点危险源辨识、评估、分级等工作。

3. 制定重点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 监督检查重点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生产部门:1. 负责公司重点危险源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 严格执行重点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定期对重点危险源进行巡查、维护和保养。

第四章重点危险源安全措施第九条防范措施:1. 对一级、二级危险源,应采取严格的隔离、监控、报警等措施。

2. 对三级危险源,应采取适当的隔离、监控、报警等措施。

第十条应急措施:1. 制定重点危险源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程序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重点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危险源管理办法

危险源管理办法

危险源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危险源管理,规范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工作,确保危险源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识别与控制,防范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项目部对危险源的管理及控制。

3 职责项目部各单位及各级人员在危险源管理方面应切实履行如下职责:(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危险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及监控工作,负责审批项目部级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结果、控制措施、监控方案及重大危险源应急处置方案等;保证危险源管理所需的技术、资金、人员等投入。

(2)安全副经理负责审核项目部级及各单位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结果、控制措施、监控方案及重大危险源应急处置方案等,落实重要危险源监控措施和要求。

(3)技术部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或技术措施的制订,总工程师负责批准;必要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4)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危险因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属办公/活动和施工/生产区域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及监控,并上报安全环保监察部;开展内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让本单位员工全面了解、掌握所面临的危险源的状态、控制措施、监控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保证危险源管理所需资源投入。

各单位应建立并保持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调查评价表》。

(5)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项目部级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工作,并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及控制措施;负责跟踪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监控台帐;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与危险源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对外报告及信息接收工作。

4 工作原则及程序工作原则(1)坚持“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的危险源管理工作理念;(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3)按照“分工序、分部位、理流程”的工作思路,密切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管理基础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工作。

(4)危险源控制实行分级控制、上级监管下级、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原则。

23局石武中高度危险源安全管理计划

23局石武中高度危险源安全管理计划

石家庄至武汉客运专线(湖北段TJ1标)中高度危险源管理计划中铁二十三局石武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中高度危险源管理计划高空作业安全管理①高墩、架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检算,严格按设计进行安装,并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

高空作业超过3米以上者必须系安全带,必要时设置防护网等防落设施。

②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大桥墩身施工模板、脚手架及支架均采用缆风绳加固;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

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

③高空作业所用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应设置围栏。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由专人负责,并配有专用通讯设备。

④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六级以上大风,为确保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应停止高空作业。

⑤高空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配专人管理,组成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消防工作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项目指挥部及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范围,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组织,落实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

组织指挥火灾扑救、负责火灾的处理。

保证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做好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设施布置,合理安排场内临时设施,做好场地排水,并符合三防要求,建立防洪、防火组织,配齐消防设施,制订三防措施和管理制度,使防火落到实处。

危险源安全管理管理办法

危险源安全管理管理办法

危险源安全管理管理办法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内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职责.工业安全部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工业安全部制订和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安全部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督查的职责。

.重大危险源的所在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

.管理要求.车间或部门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同时确定一个安全承包人,负责所属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火防爆禁烟禁火管理制度》等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滤毒罐等应急器材保持完好。

.公司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每对全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每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公司每季不得少于一次安全综合检查;车间或部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安全综合检查。

.当班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重大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车间或部门负责人报告,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报告工业安全部。

.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合格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工业安全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危险源管控,防范事故风险,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条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该单位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危险源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员工的危险源管理职责和任务分工。

第五条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进行及时更新和调整。

第二章危险源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源台账,对危险源进行分类、等级评定和管控措施的制定,并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危险源进行有效管控,制定危险源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检查制度,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危险源的有效管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第三章危险源管控的措施第一条对于潜在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条对于已经存在的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常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危险源的管控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执行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和管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第四章危险源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危险源管理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禁止违规操作和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024年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2024年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2024年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____年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范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带来的风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业务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原则包括风险防范、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强制要求和追溯责任等.第四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员,并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集团公司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明确危险源的等级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七条集团公司应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第八条集团公司应对所有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过程、设备、场所、物资、技术和人员等。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辨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特点,采取科学和系统的方法进行,同时充分考虑危险源的潜在风险和影响。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评估应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和等级,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明确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和所需的控制措施。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等级管理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不同的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划分应根据危险源的可能性和后果,采用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

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的等级管理应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等级管理的档案,保留相关评估资料和记录。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和性质,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危险源的安全控制。

第十六条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改进、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操作规程和人员培训等。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2023年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篇

2023年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篇

2023年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篇书目第1篇模板支架施工重大危急源识别平安管理措施第2篇施工重大危急源平安监督管理规定第3篇模板支架施工重大危急源识别及平安管理措施模板支架施工重大危急源识别及平安管理措施(一)重大危急源辨识本模板工程涵盖了钢筋、混凝土、模板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急源有以下几点:1、机械损害形成缘由:木工棚、机械缺陷误操作,防护不到位应实行的限制措施:(1)设专人负责,按规范操作常常检查电锯、电刨等的防护罩,分料器、推料器等设施,确保平安有效。

(2)停机时要拉闸、断电、上锁。

2、触电形成缘由:漏电开关失效,违规接送电源。

应实行的限制措施:(1)机械设备必需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

(2)按、拆电源应由专业电工操作。

(3)漏电开关等必需灵敏有效。

(4)现场电缆布设规范。

(5)设备必需运用按扭开关严禁运用倒顺开关。

3、火灾形成缘由:明火。

应实行的限制措施:(1)严禁烟火;(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3)操作间必需配齐消防器材。

4、物体打击形成缘由:模板搬运违章作业、支模设施设备缺陷。

应实行的限制措施:(1)轻拿慢放,规范作业,留意平安。

(2)应常常检查所用工具,确保平安有效。

5、高处坠落形成缘由:高处支模防护不到位。

应实行的限制措施:脚手架作业面应实行铺板或平挂平安网等防护措施,且工人应规范操作,勿猛拉猛撬。

6、坍塌形成缘由:木料等堆放不规范,支撑体系基础不满意受力要求。

应实行的限制措施:(1)应分散放料,并严格限制堆放高度,严禁超过规定载荷。

(2)基础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设计的承载力,检测条件缺乏的状况下,可做堆载试验。

7、起重损害形成缘由:模板等吊运不规范。

应实行的限制措施:(1)吊装时应把吊物绑坚固。

(2)信号工及吊装司机必需持证上岗,亲密协作,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3)被吊物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人员严禁在被吊物下方停留。

(4)常常检查吊索具,并且保持平安有效。

深茂铁路模板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深茂铁路模板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JMZQ—7标模板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文件名称模板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生效日期2015.1.10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深茂铁路JMZQ—7标第二项目部目录一、工程概况 (2)二、编制目的及依据 (3)1、编制目的 (3)2、编制依据 (3)3、适用范围 (4)三、模板概述 (4)四、模板设计的基本要求 (4)五、模板荷载及组合 (5)六、模板施工前的安全技术、准备工作 (6)七、组装、运输 (6)八、安装、调整 (7)九、模板拆除 (8)十、模板清理 (9)十一、模板存放、防倾倒措施 (10)十二、安全技术要求 (10)十三、安全与环保措施 (15)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一、工程概况深茂铁路7标(茂名段)工程全长25.6km,起止里程为DK341+000~DK366+600,跨越马踏镇和观珠镇。

主要工程量1、路基工程路基长度21556.89米,占该区段(25.6公里)83.98%。

设计基床以下路堤填筑C组填料,基床底层填筑A、B组填料或改良土,基床表层填筑级配碎石0。

6m,路基防护两侧边坡采用M7。

5浆砌片石拱形截水骨架内客土撒草籽、种植常绿灌木防护。

(1)软基处理本段路基软基线路长度为8281。

87米,占路基21556。

89米的38。

4%。

软基处理采用CFG桩、水泥搅拌桩、旋喷桩和换填加固处理。

其中旋喷桩149762米/24963根、CFG桩260755米/33362根、水泥搅拌桩686943米/125282根、涵洞PC桩25729。

5米。

(均未含站场)(2)路基防护防护形式:拱形骨架护坡、锚杆框架梁、空心砖护坡、撒草籽+栽种灌木防护等。

2、桥梁工程桥梁长度4076。

16米,占该区段(25.6公里)15。

94%.桥梁全长共计4076。

16米/9座,其中特大桥2355.62m/3座,大桥1720。

54米/6座,框架中桥26。

4m/1座,框架小桥35.24m/2座,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为24727m /1066根;墩柱/承台113个,桥台18个。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中铁二十三局三莎高速公路SS-1标)编制:审核:编制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三莎高速公路SS-1标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企业财产损失,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调查和确认第二条施工项目应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工程进行事先分析和策划,凡具有一定危险程度的施工,均应列入危险源管理,并制订有关安全监控措施。

第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对工区、作业队上报备案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确定阶段性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对象,同时通知项目经理签署《建设工程特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责任状》,进入强化监控状态。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特重大危险源工程是在项目经理部程序文件对重大危险源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项目经理部作为重点监控的部分项目,主要指深基坑开挖或支护与降水;大型机械设备拆装;起重吊装工程;大体积模板支撑(连续排架面积100m2以上同时跨度10 m以上、层高8m以上);脚手架(40m以上落地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施工作业。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即项目经理部级、直属工区级、作业队级。

项目经理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由安全质量部负责,直属工区、作业队则由工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

第六条直属工区、作业队安全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调查识别后及时按本办法第五条所指特重大危险源填写《特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及时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到现场进行核对,提出初审意见,经复核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上报监理单位。

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一)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极其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沟(槽)工程;(二)地下暗挖工程(如地铁、供水隧道等);(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4.5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四)孔深大于25m或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人工挖孔桩工程;(五)30 m及以上高空作业;(六)一次爆破装药量达到200kg以上的拆除爆破或土石方爆破;(七)高度大于6m(含6m),或高度虽未超过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八)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九)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十)大型起重吊装工程;(十一)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重大危险源目录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第四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专业承包单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填写《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工作职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

第七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设备、设施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编制,经单位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印章;再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审查同意,加盖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专用章后,方可实施。

23局深茂危险源管理办法

23局深茂危险源管理办法

深圳至茂名客货共线(茂名段JMZQ-7标)危险源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三局深茂铁路客货共线项目经理部危险源管理办法一、目的确保项目经理部综合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运行并持续改进,对所有活动、产品及服务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全面的辨识与评价,实现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项目部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项目经理部办公区域内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及更新与管理活动。

三、相关文件或引用文件《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四、职责安全质量部是本程序中有关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和控制的主管部门。

负责项目经理部上报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的收集备案,确定和编制项目经理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且实施动态控制。

负责施工中环境因素的辨识及评价工作,对一般环境因素应编制控制措施/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等,并组织实施;对重要环境因素应实施控制。

办公室负责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有关职业健康《重大危险源清单》的收集备案,确定和编制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健康《重大危险源清单》,且实施动态控制。

项目部负责现场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及评价工作,并归口上报。

对一般危险源、环境因素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组织实施;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应实施控制。

五、工作程序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识、评价和控制工作流程图: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应考虑5.2.1 危险源辩识应包括:a)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b) 工作场所的设施;c)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5.2.2 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辩识过程中应考虑以下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八个方面及一各类型:●三种状态⏹正常:指正常的施工、活动使用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异常:指非正常但可预见的施工、活动使用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紧急:指施工、活动使用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紧急状态下发生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1.编制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经济利益。

2.编制依据本文的编制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重大危险源目标、指标管理公司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目标和指标,通过对各项指标的监测和评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管理。

4.管理组织机构4.1 成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小组公司将成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小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和管理。

4.2 管理小组职责重大危险源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计划、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和辨识、制定应急预案等。

5.重大危险源评价与辨识5.1 重大风险源调查与辨识公司将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调查和辨识,确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和风险。

5.2 风险评价公司将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价,确定其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同时,公司将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复评,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7.2.1 危险源分析在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各种危险源,例如电气设备、化学品、机械设备等。

对于这些危险源,需要进行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其潜在的危险性和可能产生的风险。

在危险源分析中,需要考虑危险源的性质、作用方式、可能引起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等因素,以便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7.2.2 预防措施在确定了危险源后,需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来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

这些预防措施可能包括对危险源进行改进或替换、加强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等。

此外,还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指导,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3 机械伤害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同时也可能带来机械伤害的风险。

机械伤害可能包括切割、撞击、夹伤等多种类型。

对于机械伤害的危险源,需要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评估,以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中铁23局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1

中铁23局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1

中铁23局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1施工时期风险治理实施细则1、编制目标及依据1.1开展风险评估与治理,有利于决策科学化,提升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施工时期的风险治理意识和风险治理能力,达到操纵、降低和规避风险的目的,实现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环境、投资操纵的目标。

1.2为进一步加大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治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治理,建立风险评估治理体系,有效规避和操纵安全风险,确保ZNTJ-21标工程建设安全,保证项目治理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细则。

1.3既有铁路线和临近既有铁路线的施工事故发生的概率高和后果严峻,铁路建设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通过风险识不、风险评判、风险操纵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难及风险缺失。

1.4本细则适用于中铁二十三局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施工时期的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各工区必须主动实施风险治理,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和积存资料,优化组合各种风险治理技术,对工程风险操纵实施动态跟踪治理。

1.5本细则依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治理暂行方法》(铁建设[2010] 162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治理方法》(铁建设[2008]7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治理方法》(铁办[2008]190号)、《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治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2010]326号)和晋豫鲁铁路通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治理方法》安全生产有关制度。

2 治理机构及职责2.1 治理机构副组长:副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

组员:项目部各部室负责人、工区安全负责人、工区技术负责人。

风险评估与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我标段风险治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

项目部同时设置风险评估与治理专家组,成员由集团公司具有风险治理体会的专家组成。

工区项目部设置相应的风险评估与治理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风险治理组织机构进行项目风险治理工作。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doc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doc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深圳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深圳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WI405-13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持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技术水平,依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施工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工程施工活动。

3、施工重大危险源的识别3.1 是指对《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中载明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的识别;3.2 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专业承包单位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对施工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填写《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表》。

4、施工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4.1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组织实施监理;4.2 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工作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4.3 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单位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或者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印章;4.4 专项施工方案应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加盖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专用章后,方可实施;4.5 对住房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的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依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补充、修改或完善;4.6 依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补充、修改或完善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4.7 经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修改后应当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4.8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施工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茂铁路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管理风险,确保深茂铁路建设安全,依据深茂公司《标准化管理汇编》第一篇,深茂铁安质(2014)47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分部风险工程主要包括:深水、高墩、特殊结构桥梁;深基坑、高陡边坡、跨越等级公路跨航道施工、地质灾害、台风、暴雨、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三条本分部风险等级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和极高风险四个级别。

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为高风险工点。

第四条分部应积极进行安全风险管理,通过风险计划、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处理和风险监测,优化组合各种安全风险管理技术,对工程设施动态、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跟踪处理。

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风险管理可控。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第四条分部成立由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分部成立相应的安全风险管理小组。

各级管理人员按照安全风险管理各自分工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风险管理职责(一)分部作为风险工程的实施主体,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安全风险管理措施,编制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报指挥部,指挥部工程管理部修订后,报经监理审查、深茂公司审定后,由分部组织实施。

(二)按照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分部安全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配置专用风险监测设备,对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

(三)按照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编制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组建专业施工队,配置相应机械设备,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派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五)分部负责对架子队和工班进行技术交底,对架子队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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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至茂名客货共线
(茂名段JMZQ-7标)
危险源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三局深茂铁路客货共线项目经理部
危险源管理办法
一、目的
确保项目经理部综合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运行并持续改进,对所有活动、产品及服务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全面的辨识与评价,实现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项目部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项目经理部办公区域内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及更新与管理活动。

三、相关文件或引用文件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四、职责
4.1安全质量部
是本程序中有关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和控制的主管部门。

负责项目经理部上报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的收集备案,确定和编制项目经理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且实施动态控制。

4.2负责施工中环境因素的辨识及评价工作,对一般环境因素应编制控制措施/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等,并组织实施;对重要环境因素应实施控制。

4.3 办公室
负责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有关职业健康《重大危险源清单》的收集备案,确定和编制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健康《重大危险源清单》,且实施动态控制。

4.4 项目部负责现场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及评价工作,并归口上报。

对一般危险源、环境因素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组织实施;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应实施控制。

五、工作程序
5.1 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识、评价和控制工作流程图:
5.2 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应考虑
5.2.1 危险源辩识应包括:
a)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
b) 工作场所的设施;
c)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5.2.2 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辩识过程中应考虑以下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八个方面及一各类型:
●三种状态
⏹正常:指正常的施工、活动使用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源
和环境因素。

⏹异常:指非正常但可预见的施工、活动使用的产品或服务过程
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紧急:指施工、活动使用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紧急状态下发生
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三种时态
⏹过去:过去发生其伤害和环境影响遗留至今的危险源和环境因
素。

⏹现在:现在正在发生的其伤害和环境影响的危险源和环境因
素。

⏹将来:将来可能发生的其伤害和环境影响的危险源和环境因
素。

●环境因素辩识要考虑的八个方面: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固体废弃物管理、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
土壤污染、原材料与资源的消耗、当地其它环境问题及社区问题。

危险源辩识要考虑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缺陷、作业环境缺陷和七种类型:
(1)机械能;(2)电能;(3)热能;(4)化学能;(5)放射能;
(6)生物因素;(7)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5.3 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5.3.1工作条件危害性评价法: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个因素指标之积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危险性以下式表示:D=LEC
式中: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后果
D—危险性
5.3.1.1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的判别标准
5.3.1.2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判定
表2 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
5.3.1.3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的判别标准
标3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5.3.1.4 D—危险性分值的确定
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性程度,根据集团公司情况,D值等于或大于70分值以上的显著危险、高度危险和极其危险统称为重大危险;D 值小于70分值的一般危险和稍有危险统称为一般危险。

如表4所示。

表4 风险性分值
5.3.2直接判断法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危险源均应判定为重大危险源:
a)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b)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c) 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
d)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根据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风险,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

5.4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
5.4.1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依据
a)环境影响规模;
b)严重程度;
c)发生的频次;
d)影响持续的时间;
e)控制情况;
f)相关方的要求;
g)对组织公众形象的影响程度。

5.4.2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

5.4.2.1 是非判断法
凡符合下列原则之一,可直接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
a) 超标排放的污染物;
b) 使用量占成品生产成本8% 以上的原材料;
c) 消耗量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资源、能源;
d) 可回收利用,而未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
e) 对企业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环境因素;
f) 潜在的、发生后对环境会造成较大影响或财产损失的环境因素;
g) 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的物质;
h)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明文规定的;
i)过去超标排放,后建立治理设施,未做到达标排放的污染物;
j) 相关方投诉较多的问题;
k) 可回收利用,而没有回收利用的资源、能源;
l) 发生过污染事故或伤亡事故;
m) 固体废弃物年排放量超过3000吨者。

5.5 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工作流程
5.5.1项目经理部或有关责任单位/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所涉及的施工活动、设备、设施及办公室、生活区、试验室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评价、评审,编制《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
识别排查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于年底归口上报下年度《重大危险源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对危险源、环境因素应编制控制措施/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应按照现有的办法、制度进行运行控制,无法运行控制的,按《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制定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实施控制。

5.5.2安全质量科、生产科负责上报的《重大危险源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分别归口收集备案,并在年初协同进行评价,确定和编制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管理者代
表审批后实施动态控制。

5.6 危险源、环境因素更新
遇下述情况,应及时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

a)组织的活动发生变化;
b)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发生变化;
c) 内审、外审及管理评审提出要求;
d) 出现事故、事件、不符合;
e) 施工工艺发生变化;
f) 相关方抱怨或提出要求;
j) 设备、设施发生较大变化;
h) 其它情况需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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