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社考核办法(合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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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

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

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评估评分标准通常是根据具体的指标和标准来对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等级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估评分标准:1. 组织结构和管理:- 组织架构清晰明确,包括理事会、管理团队等。

- 有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

- 拥有合适的人员配置,包括专业能力和经验。

2. 项目设计和实施:- 项目设计合理,符合公益性原则,解决实际问题。

- 项目过程具有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 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并能够按计划执行。

3. 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 资金使用透明,符合捐款人或资助机构的要求。

- 财务管理规范,包括资金流动性、财务报告等。

- 有独立的审计机构对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

4. 影响力和社会效益:- 对目标受益人的影响力高,解决了实际问题或改善了社会状况。

- 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

- 能够与其他相关组织合作,提高整体社会效益。

5. 透明度和公开信息:- 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包括组织介绍、项目报告等。

- 具有透明的决策过程,包括项目选取、捐款使用等。

- 向捐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有关财务状况和项目进展的信息。

以上是一些常用的评估评分标准,实际上根据具体的评估目的和背景,还可以细化和调整这些标准,以更好地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的等级和质量水平。

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评估评分标准对于促进团体的发展和提高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评分标准准确衡量了团体的运营状况和社会影响,为公益组织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方向。

以下是更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1. 组织结构和管理:组织结构的清晰明确是评估一个公益团体的重要指标之一。

拥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包括理事会、管理团队等,并且职责明确,协作紧密,能够高效运作。

此外,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也是评估的关键。

团体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项目的高效运行。

同时,团体还需要拥有合适的人员配置,包括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员工,以及充分利用和培育志愿者队伍。

公益性社团评估评分细则.

公益性社团评估评分细则.
按规定开设账户
10
不准借用转入转出
10
会员管理
(30分)
会费收缴标准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投票通过
10
制定会费管理办法
10
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10
按规定配备财务工作人员
(20分)
会计、出纳分设,分工明确
10
会计有从业资格证书
10
财务管理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30分)
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账目
10
制定财务管理办法
10
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10
财务公开透明,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20分)
向会员大会、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10
主动接受理事、监事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10
按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20分)
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进行审计
3
专人负责管理
3
人员变动、交届手续完备、无私存、遗失等现象发生
6
证书管理
(10分)
有专人管理
5
办公场所悬挂证书正本
5
印章管理
(8分)
有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4
专人负责管理、变动交接、无遗失等现象发生
4
工作绩效(420分)
公益活动规模和效益
(180分)
公益活动支出金额
(40分)
近二年公益性支出符合总收入的比例,二年均符合得满分、一年不符合得20分
3
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
4
办公条件
(6分)
挂社团单位牌匾
2
有固定的办公住所

爱心社社员管理与考核奖惩度制度

爱心社社员管理与考核奖惩度制度

爱心社社员管理与考核奖惩度制度一,总则本管理与考核奖励制度旨在督察社团成员积极的参与社团的活动,规范社员的行为,保证社团活动的正常运行。

同时对表现优秀的社员会员进行肯定与鼓励,充分调动社员与会员的积极性,促进社团的长远发展。

二.细则(1)会员管理及考核奖惩1.凡加入申请我社的均以会员身份进行注册登记。

2.考核时间为三个月,在考核期内表现良好者且有意愿成为正式社员者可转为正式社员。

3.考核内容包括:参与活动的次数,活动期间的表现,对社团的贡献。

4.在学期结束时对表现优异的会员进行表彰与相应奖励。

5.凡年爱心社注册登记满一年,且参加活动三次以上者(爱心家教为一学期),才享有网络注册资格。

(2)社员管理及考核奖惩1.考核包括社员个人自我评价、社团日常考核、部门负责人评价与考核、同部门其他社员民主评议等。

2.考核内容包括:参与活动的次数(其中包括小组会议、部门会议、理事会、社团大会等会议的出勤率),活动期间的表现,其他方面(例如:对社团发展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好的活动创意,赞助的拉取等)3.在学期结束时,评选出5个“家教之星”小组(其中根据各年级小组多少的比例来定),8名“优秀社员”。

对其进行表彰,颁发相关证书,奖励一些纪念品。

4.凡一学期无故缺会两次以上或以任何理由(包括请假)缺会三次以上的社员予以除名;凡以一学期参加活动低于两次且表现较差(根据考核成绩而定)的社员取消干事职务并降至会员,进行重新考核。

(3)部门(中心)负责人管理及考核1实行部门(中心)负责人制,部门(中心)负责人有自己所属的职责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同时要积极与其他部门的负责人联系,促进社团的整体发展。

2.部门(中心)负责人要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加强部门内部的交流,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使部门和本社永葆活力。

3. 考核内容:所负责活动的效果;部门管理情况;对社团作出的贡献大小;4.每学期结束时召开社团总结大会,各部门及中心要有相关的成果展(形式多样例如:PPT、报告等),也将纳入考核的当中。

爱心社规章制度有哪些

爱心社规章制度有哪些

爱心社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爱心事业的发展,增强团队凝聚力,培养志愿服务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爱心社内所有成员,包括会员、义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爱心社的宗旨是传递爱心,帮助有需要的人,倡导公益活动,践行社会责任。

所有成员都应本着爱心和奉献精神参与社团活动。

第四条爱心社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正当合理行为,不得从事涉嫌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五条爱心社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服从组织安排,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和力量,共同推动爱心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六条爱心社吸收新成员需经过内部推荐和审核程序,经社团理事会批准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七条会员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保持活跃度,不得长期不参加社团活动或擅自退会。

第八条义工是爱心社的重要支柱,应具备一定的实际行动能力和爱心精神,配合社团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义工应定期参加社团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条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社团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负责领导和指导成员,推动社团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组织活动第十一条爱心社应定期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如走访老人、义卖筹款、志愿服务等,号召社团成员积极参与。

第十二条组织者应提前做好活动策划和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做到严谨细致。

第十三条参与活动的成员应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活动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纪律规定,不得私自行为或违反规定。

第十四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反馈和评估工作,不断完善活动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爱心社将对表现突出的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发放荣誉证书、奖金或礼品等,以激励和鼓励其继续发挥作用。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如警告、禁赛、降级或开除会籍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应公正、透明地执行奖惩制度,维护社团内部的公平公正和和谐稳定。

第五章外联合作第十八条爱心社可以与其他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开展合作,共同开展公益活动,推动爱心事业的发展。

优秀社团评分细则

优秀社团评分细则

优秀社团评比考核细则一、此评分细则为100分制。

二、总分100分,社团内部分栏总分为70分,社团对外活动总分为30分。

1.社团内部(70分):(1)文件上交(10分):(监察组)●活动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当天、社团活动相关报告/图片一周内、活动策划规定时间等)能够及时上交记10分;●活动材料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在加10分的前提上进行扣分)(2)社长工作情况(10分):(隶属小组)●社长能尽职尽责的带领社团成员完成社团日常工作记6分;●剩余4分由主席团在考察社团建设成果后进行给分(主席团一人有1分的给分权)(3)社团成果展示(10)在社团定时成果展示会上,有工作成果的,由会上评委(主席团、社团管理中心、监察部)进行分别计分,以总分30分的形式,去掉最低最高分进行取平均分的方式得最终分数(4)社团日常活动(10分)(监察组):附表:社团活动报送、须注明日常或对外(5)社团活动场地、器材、材料保护情况(10分):(隶属小组)●社团成员能够将活动的场地、器材、材料保护完整,没有损坏记;社团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向活动中心借出的材料并且没有损坏记10分。

否则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6)定期例会(10分):(监察组)●社团每月定期开展例会的记10分,不开展例会的社团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社团对外活动(30分):附表:社团活动报送(监察组)(1)大型活动参与情况(20分):●社团在学校主办的大型活动(包括校庆、汇演等)能作用,协助学校圆满举办大型活动(2)校外合作(10分):●社团能够积极发挥外交职能,与兄弟学校、合作学校、社会团体进行合作开展一系列能够提升我校良好风貌、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对社会做出贡献的有意义的活动或拉取赞助3.特殊贡献(额外10分):●社团做出对学生会内部发展或对学校完善具有明显作用的贡献或者其他特殊贡献加上10分。

三、说明:1.细则可根据社团内部的实际情况在通过申请后可做出一定的修改;2.进行评分时评分人不得依照主观意识或者徇私包庇,一切的评分标准都以实际为基础;3.模糊的评分点可经过各方面的充分商讨和协商后依照本细则和实际情况酌情给分;4.项制度时要秉持公正、公平的态度,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保证每个社团平等参与优秀社团的竞争;5.本制将更好地调动社团开展活动及社团成员参与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将学生会的社团推上更快、更好、更全面的发展道路,推进学校文化方面的建设进度。

优秀社团评分细则

优秀社团评分细则

优秀社团评分细则-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优秀社团评比考核细则一、此评分细则为100分制。

二、总分100分,社团内部分栏总分为70分,社团对外活动总分为30分。

1.社团内部(70分):(1)文件上交(10分):(监察组)活动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当天、社团活动相关报告/图片一周内、活动策划规定时间等)能够及时上交记10分;活动材料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在加10分的前提上进行扣分)(2)社长工作情况(10分):(隶属小组)社长能尽职尽责的带领社团成员完成社团日常工作记6分;剩余4分由主席团在考察社团建设成果后进行给分(主席团一人有1分的给分权)(3)社团成果展示(10)在社团定时成果展示会上,有工作成果的,由会上评委(主席团、社团管理中心、监察部)进行分别计分,以总分30分的形式,去掉最低最高分进行取平均分的方式得最终分数(4)社团日常活动(10分)(监察组):附表:社团活动报送、须注明日常或对外(5)社团活动场地、器材、材料保护情况(10分):(隶属小组)社团成员能够将活动的场地、器材、材料保护完整,没有损坏记;社团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向活动中心借出的材料并且没有损坏记10分。

否则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6)定期例会(10分):(监察组)社团每月定期开展例会的记10分,不开展例会的社团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社团对外活动(30分):附表:社团活动报送(监察组)(1)大型活动参与情况(20分):社团在学校主办的大型活动(包括校庆、汇演等)能作用,协助学校圆满举办大型活动(2)校外合作(10分):社团能够积极发挥外交职能,与兄弟学校、合作学校、社会团体进行合作开展一系列能够提升我校良好风貌、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对社会做出贡献的有意义的活动或拉取赞助3.特殊贡献(额外10分):社团做出对学生会内部发展或对学校完善具有明显作用的贡献或者其他特殊贡献加上10分。

爱心社社团的规章制度

爱心社社团的规章制度

爱心社社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爱心社的健康发展,维护社团成员的利益,增强社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爱心社是一个由爱心向上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团体,主要以慈善公益活动为宗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三条爱心社的宗旨是:弘扬爱心、传播正能量、服务社会、造福人民。

第四条爱心社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友爱、奉献奉献、勤奋努力、拼搏进取。

第五条爱心社的口号是:“用爱心传递阳光,让爱心永不止步。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爱心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部长数名,社员若干。

第七条社长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部长负责相应工作,社员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第八条爱心社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主要负责社团日常事务和文件管理。

第九条爱心社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收支管理、会费征收等工作。

第十条爱心社设立宣传部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

第十一条爱心社设立活动部门,负责社团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包括活动策划、执行、总结等。

第三章入社及管理第十二条有意加入爱心社的同学,需通过面试及评选程序,并得到社长及部长组成的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方可入社。

第十三条社员有权利参与社团的活动,并有义务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社员应积极参与社团的学习和实践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发展自己的爱心和公益意识。

第十五条社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会费,按照规定参加社团活动。

第十六条社员如有违反社团规章制度的行为,经过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社长有权开除其社籍。

第十七条社员有权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并有权利参与社团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八条社员应当保护社团的形象,维护社团的利益,不得有损社团的声誉。

第四章活动规划第十九条爱心社每学期必须制定活动计划,包括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团队建设等多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每周至少举行一次学习交流活动,以提高社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二十一条每月至少举行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公益事业,传递正能量。

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一)

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一)

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一)等级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公益性社会团体作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为社会发展和民生服务做出积极的贡献。

为了引导和规范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发展,以及保障社会公益事业的合法、规范、可持续发展,我国于2016年出台了《公益性社会团体管理暂行条例》。

条例中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进行等级评定,以评估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同时也可以为社会对其的信任度和资助提供参考。

那么,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评估评分标准有哪些呢?一、组织机构建设(30分)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具备完备的组织机构和运转机制,以便有效地开展工作。

评估标准包括:法人代表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是否设有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保持良好的日常运行状态等。

二、工作依据和目标(20分)公益性社会团体在开展工作时应该有明确的工作依据和具体目标,以便能够有系统的、有计划的完成任务。

评估标准包括: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计划、是否将团体的规章制度和使命宣言落地到具体的工作中、是否与其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向社会传递团体的信仰和使命等。

三、公益事业服务(30分)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公益性、非牟利性,对于社会建设、保护环境、促进人民健康都有积极的贡献,服务项目应当定期和持续的维持运行。

评估标准包括:服务项目是否符合公益性、非牟利性原则、服务质量是否高效、服务效能是否显著、服务的可持续性如何等。

四、自愿性原则及公益性信用体系建设(20分)公益性社会团体应该秉持自愿性原则,不强制成员参加和捐赠,依托可靠的信用体系,持续运作社会公益资源,深化公益性信用观念引领,提升社会公益物资的合理分配和日常管理。

评估标准包括:团体成员的自愿性程度、公益性信用体系的建立与运营、团队的公益性文化建设是否到位。

以上是公益性社会团体的等级评定评估评分标准。

评估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三个等级。

标准的制定和推行将有力促进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规范发展和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也为公益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第一届公益活动策划大赛评分标准

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第一届公益活动策划大赛评分标准

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第一届公益活动策划大赛评分标准(试行)参赛社员基础分为60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加分:一、排版(格式、字体等):比较好:4-6分较好:2-4分一般:1-2分二、活动背景描述比较好:4-6分较好:2-4分一般:1-2分三、活动简介叙述比较好:4-6分较好:2-4分一般:1-2分四、活动目的比较好:4-6分较好:2-4分一般:1-2分五、活动主题:主题鲜明并比较有创意:6-10分主题较鲜明较有创意:4-6分一般:1-4分六、活动口号:比较好:4-6分较好:2-4分一般:1-2分七、语言表达:比较有文采并基本符合一般公文的语言:6-8分较有文采并基本符合一般公文的语言:3-6分一般:1-3分八、活动可行性分析比较好:4-6分较好:2-4分一般:1-2分九、活动安排:比较合理:6-8分较合理:3-6分一般:1-3分十、经费预算比较合理:4-6分较合理:2-4分一般:1-2分十一、活动注意事项:比较全面:4-6分较全面:2-4分一般:1-2分十二、总体情况(包括以上):比较好:6-8分较好:3-6分一般:1-3分十三、活动附件插入:合理:4-6分一般:2-4分不合理:1-2分十四、发现有模仿或出现与爱心社以前活动相同的扣除总分50分十五、发现有盗取别人想法,抄袭别人作品或网上下载的扣除总分60分,情节严重者,将进行批评教育,勒令退社。

参赛部门基础分为60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评比:一、社员参与率(按部门总人数进行计算):(一)参与率为零的不加分;参与率不到50%的加5分;参与率为50%到80%的加10分;参与率大于80%的加15分。

(二)获奖率零的不加分;获奖率不到50%的加5分;获奖率为50%到70%的加10分;获奖率大于70%的加15分;二、社员策划的总体情况:好:加10分比较好:加5分一般:加3分三、部门中评出“创意之星”的,部门加10分;部门中评出“一等奖”的,部门加8分;部门中评出“二等奖”的每人次加6分;部门中评出“三等奖”的每人次加4分;部门中评出“优秀奖”的每人次加2分;四、部门内宣传组织到位:加6分一般:加4分不到位:加2分五、部门内有作弊现象的每人次扣15分。

安徽大学省投爱心社理事会选拔考核办法(试行)

安徽大学省投爱心社理事会选拔考核办法(试行)

安徽大学省投爱心社理事会选拔考核办法(试行)理事会选拔以及考核办法这学期初步制定并试行,对社团发展中理事会存在的各种问题予以纠正,对理事会的工作予以规范。

《省投爱心社理事会选拔以及考核办法》详细规定如下:为解决社团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社团理事会的运行制度化,合理化,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省投爱心社理事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省投爱心社理事会对此办法负责解释。

1、省投爱心社理事会中视情况由1名社长,2-3名副社长构成社长团,下设7个部门,每个部门设1名部长,视情况设1-2名副部长。

为了社团的持续发展,培养新成员,社长团内可设1—2名社长助理,各部门可类似效仿设置部长助理或者由大一新生担任副部长。

社长助理以及副部长不予发给聘书,任期结束时按照表现,经考核发给优秀理事荣誉称号。

2、省投爱心社理事会作为社团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必须严于律己,在社团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

省投爱心社理事会成员有义务与社团成员保持紧密联系,随时了解成员状况,帮助社团成员解决困难,向社员传达通知。

省投爱心社理事会成员有义务参加理事会每周例会,社长团成员有义务参加爱心总社社长每月例会。

省投爱心社理事会成员明确分工,对于自己分内事物不得推诿。

3、省投爱心社理事会由民主选拔产生,经考核、试用合格后,正式上任。

选举时间为每年5月。

社员以及志愿者中(1)学习优秀,无挂科记录,无违纪记过处分者(2)过去一年里社团活动表现积极,社团积分排名靠前者(3)与社团内部成员相处融洽者拥有被选举权。

候选人由社员以及志愿者自主报名,上届理事会初审确定。

所有社员以及志愿者拥有选举权。

试用期为1个月,具体时间为每学年开学至第一次成员大会,期间新任理事会需要拟定学期、学年规划,举办迎新活动,试用不合格由上届理事会向学生处说明理由,经理事会讨论后改选。

4、省投爱心社理事会每一届任期一年,从头年10月到次年10月,每学年第一次成员大会宣布任命。

次年第一次成员大会任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由安徽大学学生处颁发聘书。

大学爱心支教社团考核制定

大学爱心支教社团考核制定

大学爱心支教社团考核制定一、背景爱心支教社团是一种志愿服务形式,旨在降低教育不平等现象并鼓励义务教育的普及,同时也是提高社员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好方式。

然而,由于支教活动服务的复杂性和志愿者素质的参差不齐,一些爱心支教社团的服务品质和效果受到质疑。

因此,建立一套规范化的考核制度,对爱心支教社团进行监督并规范其服务品质和效果是至关重要的。

二、制定考核制度的目的1. 规范化服务质量:制定考核制度可以对爱心支教社团的服务品质进行规范,并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定不同的标准,以保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2. 有效监督管理:制定考核制度可以对爱心支教社团的服务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及时排查不良现象,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惩戒。

3. 激励社团成员:制定考核制度可以激励社团成员发挥其团队合作和个人能力,促进社员之间的比拼和切磋,增强运动员与团队荣誉感,提高社员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三、考核内容1. 宣传效果:社团成员是否充分宣传支教活动,是否得到足够的关注和支持,宣传时是否真实准确。

2. 助学活动:助学活动是爱心支教社团最根本的服务项目。

考核应包括志愿者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帮助孩子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

同时还需对支教活动对学生学习成绩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

3. 视听能力:在支教的过程中,社团成员除了要有很强的生活能力,还必须拥有好的视听能力,这样才可以更好地调整孩子们的状态,持续有效地参与支教活动。

4. 设备管理:这里是判断爱心支教社团管理能力的重要环节。

评分侧重于管理者对多媒体设备如数据幕布、麦克风、投影仪等设备的管理能力。

五、考核标准1. 百分制考核:考核细分三个等级:(1)优秀(90分及以上):表现稳定,对院长和领导有一定贡献和支持。

(2) 良好(70~89分):表现总体稳定,偶有表现不佳情况,但能及时调整。

(3) 不及格(70分以下):表现较差,或者不充分,或者未及时调整导致成绩下滑。

爱心公益社团制度方案模板

爱心公益社团制度方案模板

爱心公益社团制度方案模板一、前言爱心公益社团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汇聚社会爱心力量,关爱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为了确保社团的规范化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制定本制度方案,以便更好地开展爱心公益活动。

二、组织架构1. 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各部门负责人一名,成员若干。

2. 社团设以下部门:策划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外联部、志愿者部。

3. 各部门职责如下:(1)策划部:负责策划社团各项公益活动,编写活动方案及预算。

(2)财务部:负责社团财务管理和资金筹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3)人力资源部:负责社团成员的招募、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成员档案。

(4)外联部:负责社团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合作单位的沟通协调。

(5)志愿者部:负责招募和管理志愿者,协助各部门开展公益活动。

三、活动策划与实施1. 活动策划:社团成员均可提出活动建议,策划部负责汇总、筛选并撰写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需明确活动目的、时间、地点、内容、预算等。

2. 活动审批:活动方案经社长审批后,提交理事会讨论。

理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3. 活动实施:各部门按照活动方案,协调合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活动结束后,策划部负责撰写活动总结报告。

四、财务管理1. 社团经费来源: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活动收入等。

2. 财务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经费支出需经社长审批。

3. 社团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成员监督。

五、成员管理1. 成员招募:面向全校招募热心公益事业的学生,报名者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2. 成员培训:社团定期举办培训活动,提高成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 成员考核:社团定期对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参加活动次数、工作表现等。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晋升的依据。

4. 成员晋升:优秀成员可晋升为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表现出色可晋升为副社长。

六、社团会议1. 社团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总结工作经验,部署工作任务。

大学爱心支教社团考核制定

大学爱心支教社团考核制定

大学爱心支教社团考核制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参与社会服务,其中爱心支教社团成为了备受青年学生欢迎的一种形式。

作为一种服务形式,爱心支教社团不仅可以为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帮助,也能够为大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

随着爱心支教社团的不断发展,对其进行考核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考核目的考核是评价爱心支教社团主要工作的一种方式。

通过考核,可以定量、定性地评价社团的工作表现、成效,为社团成员提供反思和优化的机会。

考核不仅可以促进社团成员的成长和进步,也可以为社团后续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二、考核内容1. 成员表现成员表现是爱心支教社团工作的基础。

在考核中,可以通过成员的态度、行为等方面来评价成员表现。

成员表现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积极性,包括成员是否主动参与社团活动、是否认真履行社团职责等方面;(2)沟通能力,包括成员是否能够与社团其他成员、学生、家长等进行有效的沟通,是否能够妥善处理各种问题等方面;(3)创新能力,包括成员是否能够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创新性解决方案等方面。

2. 活动开展活动开展是爱心支教社团的核心工作。

在考核中,应该对活动开展进行全面考察。

活动开展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活动策划,包括活动目的、执行方案等方面;(2)活动组织,包括是否充分考虑参与者的实际情况,是否充分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资源,是否有充分的安全保障等方面;(3)活动效果,包括活动对参与者(学生、教师、家长等)的影响,活动对社区的贡献等方面。

3. 团队协作团队协作是爱心支教社团工作的重要环节。

在考核中,应特别关注成员之间的密切合作以及支教活动的执行。

团队协作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团队贡献,包括成员之间是否充分配合,是否合理分工合作等方面;(2)执行能力,包括成员能否按时执行任务,是否能够协作完成团队任务等方面;(3)团队建设,包括社团组织架构是否优化、是否有充分的沟通机制等方面。

4. 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是爱心支教社团工作的重要内容。

大学爱心支教社团考核制度

大学爱心支教社团考核制度

大学爱心支教社团考核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支教活动逐步走进人们的视野,成为大学生活中的一部分。

爱心支教社团因其高效、低成本的特点,成为支教活动的主要组织者。

但是,在支教活动中,有些社团为了追求名誉或者用低成本的方式完成任务,出现了不少行为失范的情况。

大学爱心支教社团是为了服务社会,让更多的贫困地区孩子能够接受优质的教育而成立的组织。

为了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建立高效的考核制度,防止社团活动中的问题发生,提升社团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是大学爱心支教社团的必要举措。

考核制度内容考核制度是爱心支教社团管理活动的重要手段。

而考核内容应该涵盖到以下几个方面:活动安排活动安排是考核的首要内容。

对于爱心支教社团而言,活动安排需要考虑到参与人数、时间、地点、任务等多个因素。

考核者需要对社团进行考核,评估社团的安排是否周密、合理,是否充分利用时间、人力资源。

同时对参与人员进行调查,得知对于活动安排的满意度,是否给予了足够的安排和相应的准备。

社团内部管理爱心支教社团管理团队需要借助一个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该机制包括人员管理、组织结构、信息沟通等方面。

考核者可以对社团内部进行考核,评估社团是否完善了管理制度并执行。

同时,应该了解到社团指导老师的参与和贡献与社团管理是否对相关管理者符合期望。

社团活动过程社团活动过程是考核的重点,需要从关注点、教育方法、教育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活动中的成果显示是一个方面,但不应该唯一依据完成任务而获取的成果。

考核者可以对社团活动现场展开实地调查、考察,通过观察,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相关的教育成果以及影响。

考核制度的实施爱心支教社团的考核制度需要在社团规范管理制定、内外界评估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在正式实施后,需要考虑到民主化的特点,建立考核委员会。

彼此负有不同角色,这个角色应该尽可能地公正,不能被私人利益所左右。

处罚是考核制度的重要部分,需要综合考虑社团的目的、发生问题的严重程度等方面进行处理。

勤工俭学岗管理办法(合格展)

勤工俭学岗管理办法(合格展)

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勤工俭学岗”管理办法(试行)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设立勤工俭学岗是资助、锻炼、培养和提高贫困学生的一项措施。

本着校团委、社联会统筹管理、爱心社具体安排,爱心社勤工助学部考核评价和勤工俭学岗自我管理的原则,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第一条设立勤工俭学岗的意义一、让学生在兼职的同时了解、学习一些销售、管理知识;二、使部分家庭困难学生能以劳动获取报酬,在搞好学习的同时,能得到社会实践,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二条设立勤工俭学岗的原则一、学生在课余时间完成兼职;二、不在学生考试期间继续让学生进行勤工俭学活动;三、不让学生从事有危险的兼职。

第三条勤工俭学岗设置位置一、第一勤工俭学岗设在延安大学校本部男生公寓7#楼下,占用设岗面积四平方米;二、第二勤工俭学岗设在延安大学校本部女生公寓2#楼前,占用设岗面积四平方米。

第四条劳动报酬详见《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关于“勤工俭学岗”活动与兼职同学的合作协议》。

第五条勤工俭学岗上岗职责详见《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勤工俭学岗”兼职学生上岗守则》第六条勤工俭学岗工作监督接受校团委、社联会领导与监督,爱心社主席团委托勤工助学部负责每次兼职的考勤、检查工作第七条勤工俭学岗工作时间(以延安大学校历为准)夏季作息时间每周六、日两天的每天8:00-18:00冬季作息时间每周六、日两天的每天9:00-17:00第八条爱心社勤工俭学岗具体操作勤工俭学岗具体由爱心社勤工助学部实施管理和经营。

勤工助学部通过本办法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办法由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负责解释。

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二〇一〇年四月。

爱心社团规章制度

爱心社团规章制度

爱心社团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倡爱心互助、加强志愿服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以规范爱心社团的组织和运作。

二、组织架构1. 社团名称:爱心社团2. 社团宗旨:关爱他人,服务社会,传递爱心3. 社团成员:社团成员由自愿参加并通过审查的志愿者组成,凡年满18岁的人士均有资格申请加入。

社团成员需遵守本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三、社团章程1. 爱心社团的活动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社区服务、支持公益事业、关心弱势群体、推动环保活动等。

2. 社团成员需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3. 爱心社团成员应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和道德观念,尊重他人的权益。

4. 社团成员应保持辞职并告知负责人员,如有影响到社团活动的个人事务需提前告知,以便社团安排工作。

四、社团活动1. 爱心社团应定期组织或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以提供帮助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2. 每项活动均需制定详细的计划和预算,并报社团负责人审批。

3. 社团成员应积极参与活动,服从组织安排,共同完成任务。

4. 社团成员参与活动期间应注意自身安全,遵守组织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

五、社团管理1. 爱心社团设立指导委员会,由社团负责人及其他核心成员组成。

2. 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计划和预算,并监督活动的实施。

3. 社团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对社团内部事务进行统筹安排,并与外部组织进行合作。

4. 对于社团内部违规行为,指导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六、社团纪律1. 爱心社团成员不得利用社团资源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2. 社团成员要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守时、文明礼貌、服从组织安排和保护活动场所等。

3. 社团成员应当遵守社团内部纪律,积极参与社团会议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奖励和荣誉1. 爱心社团将对活跃成员、出色表现的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 表彰和奖励的方式可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社团内部地位提升等。

爱心助学社社团积分管理条例

爱心助学社社团积分管理条例

爱心助学社社团积分管理条例湖北工业大学爱心助学社社团积分管理条例总章一、本管理办法经爱心助学社第六届理事会通过后即日起开始实施。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爱心助学社会员。

三、本管理办法如需修改必须经过爱心助学社理事会通过。

四、介于秘书处特殊的工作性质,秘书处成员考核由秘书处部长及社长、副社长进行,秘书处部门考核由社长及副社长进行。

五、秘书处每月向社长、副社长上交考核表,并根据日常考核分数对每月表现优秀的部门和社员进行表彰奖励。

六、每学期根据表现情况评出“优秀部门”“先进社员”,年终“先进社员”上报社团联,并给予一定奖励。

年终“先进社员”只包括当届新社员。

具体方案一、本制度分为个人积分制度和部门积分制度。

二、评比办法分为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评比。

日常工作考核工作由秘书处进行,最终分数作70%加权;年终评比由投票结果决定,最终分数作30%加权;两分相加为最终得分。

(可根据具体情况更改加权比)。

日常考核一、社团成员考核条例第六届爱心助学社文档(10―11学年)湖北工业大学爱心助学社1、社员在部门会议上迟到扣1分,旷到扣2分,早退扣1分,社员在全体社员大会及其他集体活动上迟到扣2分,旷到扣3分,早退扣2分。

理事会成员违规按社员的2倍进行扣分。

2、值班工作中迟到扣1分,旷到扣2分,早退扣1分3、请假不扣分,但必须规范的履行请假手续:社员想部长请假,理事会成员向社长请假。

4、不遵守会议纪律被点名批评的扣2分。

5、值班过程中听mp3,未带工作证、工作帽,衣着不得体的等有影响社团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扣2分。

6、值班态度不好遭同学投诉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3―5分。

7、个人作风影响社团形象者酌情扣分。

8、积极为社团建设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者社员加2分,部门加1分;若建议被采纳者个人再加2分,部门加2分。

9、每次活动主动担任负责人并通过理事会成员通过者加3 分 10、积极参加社团其他文艺活动或对外活动加强社团知名度者加2分11、积极向部门或社团提出活动方案者个人加3分,部门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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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考核办法
(2008年3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同学,提高社团工作效率,激发社员工作热情,使社团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爱心社在原有《延安
大学学生爱心社考核办法》基础上,依据校团委、社联会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奉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考核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爱心社各组织机构及全体社员。

第五条:本办法实行“量化考评、分值奖惩制”,对各组织单位及个人分别予以考评、奖惩;各组织单位及社员基础分分别为
60分,根据其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予以加、减分,期末以
分数高低为依据对各组织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或批评
惩处。

第二章考核
第六条:各组织机构、社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社章程及社员大会、社常委会、社主席团会议决议;工作中未经申报审批自行决策,
并对社团造成一定影响的,该组织机构扣减5分,当事人扣
减3分。

第七条:社员必须遵守本社章程,维护本社荣誉,社员的言行对本社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本社荣誉者,每人每次视其情节轻重扣
减5—10分。

第八条:各组织机构应积极、主动参加日常活动,在完成活动任务的前提下,有创新之举或其它对社团有显著贡献的,该组织机
构嘉奖5分。

第九条:各组织机构中,组员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者,该组织机构嘉奖3分,该社员嘉奖2分;被采纳者该组织机构再加
2,该社员再加1分。

第十条:各组织机构在活动中未能按规定及时完成工作计划,或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对社团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按其
情节轻重扣减5-10分,该机构负责人扣减1-3分,当事人
扣减3-5分。

第十一条:有活动安排的社员无故缺勤并未请假者扣3分,对活动造成一定影响者再扣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2分;活动中临时
请假者扣1分;活动前请假者不扣分。

第十二条:召开会议时,无故缺勤并未请假者扣3分,其组织机构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2分,请假者不扣分。

第十三条:召开常委会议或开展活动中无故缺勤并未请假次数累计达3次者,或请假次数累计达5次者,取消其常委资格。

第十四条:社员对社团各项工作条例提出合理修改或更新建议者,每人每次加2分。

第十五条:社员及时并积极提交工作报告、工作材料、工作总结者,每人每次加2分。

第三章奖惩
第十六条:本办法奖励等级分为四级:
丁级: 60—65分及格表扬;
丙级: 66—70分会议口头表扬;
乙级: 71—75分爱心社建挡表扬;
甲级: 75分以上爱心社建档表扬并颁发爱心社”优
秀干部”荣誉证书,并上报社联会
给予建档奖励。

第十七条:学年末,由常委会无记名投票选出“突出表现奖”及“认真务实奖”获得者各一名,获奖者社团给予建档奖励并颁
发荣誉证书。

第十八条:本办法批评处罚分为四级:
D级: 56—60分会议口头批评;
C级: 51—55分批评警告,勒令纠正;
B级: 46—50分严重批评,取消常委资格;
A级: 45分以下特级处罚,勒令退社。

第十九条:各组织机构中分数最高者,年末总结大会予以会议表扬,该组织机构全部组员予以建档奖励,负责人授予爱心社
“优秀干部”荣誉称号。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依据《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章程》制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若存在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悖或不符等情况,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对办公室委员日常工作的考核办法同上,由办公室主任执行。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监督办公室考核工作的实施,由全体常委监督考核工作的执行。

第二十四条:社员对本办法有异议或建议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办公室审核、修订;在新考核办法未公布之前,按此办法严
格执行。

第二十五条:考核工作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予以适当调整,并附以办公室说明。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

延安大学学生爱心社
二00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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