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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生产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生产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生产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5.17•【字号】津政办发〔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生产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23〕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推动生产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增加就业空间,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强化平台引育、场景牵引、政策支持、创新驱动,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系,营造活跃规范的平台经济生态,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围绕重点领域,引进生产性服务领域国内外头部平台企业不少于2家,培育国内具有竞争力的平台企业不少于2家,汇聚超过200家知名平台企业,打造5个生产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聚集区,生产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发展环境和产业生态不断优化,金融、科技、数据、信用等配套体系进一步健全,本市生产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达到全国领先。

二、重点领域(一)工业互联网平台。

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围绕本市重点产业链需求,打造2个以上具有跨行业、跨领域能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各类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广泛互联互通。

加快推进京津冀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化工业互联网在汽车、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行业应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1-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1-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1-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6•【字号】津滨政办发〔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1-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2021-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5日滨海新区2021-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做好2021-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1.区委、区政府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年底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专题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召开食品安全分析会,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区委常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食安办、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区委和区政府跟踪督办内容。

(区食安办负责)结合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对街镇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区委巡察办负责)强化对各街镇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权重不低于3%。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2019年5月30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地方金融组织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风险防控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金融业务的地方金融组织和从事金融监管活动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国家授权本市监督管理的开展金融业务活动的组织。

国家对地方金融监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积极稳妥、安全审慎的原则,坚持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积极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合法合规经营,保持地方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协调解决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有关重大事项,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履行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第五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金融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地方金融组织风险处置责任,负责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商务、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风险自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本市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实施金融发展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引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鼓励金融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和京津冀协同发展。

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全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总要求,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以更高标准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为目标,以科学客观权威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宗旨,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加速监测技术数智化转型,筑牢高质量监测数据根基,强化高效能监测管理,实现高水平业务支撑,更好发挥生态环境监测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引领和服务作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贡献监测力量。

(二)建设目标未来五年,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加速推进,监测数据质量持续改善,应用支撑更加高效,先行示范取得实效,监测管理体制机制更加顺畅,监测基础能力全面加强,现代化监测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在数智化转型方面,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技术充分应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智能化改造基本完成,与数字化相适应的新一代监测技术体系基本建立,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分析及应用支撑基本实现全链条流程化、智能化,智慧监测全面推进。

在数据质量方面,覆盖全部监测活动的“人机料法环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全国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准、全得到有效保障,新拓展业务领域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步建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造假得到有效遏制。

在基础能力方面,实施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监测科技创新、强基层补短板、监测人才培养等四大能力建设工程,用5年左右时间,在重点区域建成若干一体化监测示范区,推出100个左右监测现代化市县优秀案例,完成监测技术人员轮训。

展望2035年,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年高考备考现代文阅读Ⅰ(信息类文本阅读)整合文重要概念(下定义)2024年高考语文一轮复习分点精讲

年高考备考现代文阅读Ⅰ(信息类文本阅读)整合文重要概念(下定义)2024年高考语文一轮复习分点精讲

目前,环境信息科学得到了环境研究者、环境保护者以及环境管理者越来越多的关注。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各类信息技术在环境领域得到快速的研发与应用,环境功能性 应用软件层出不穷。针对大气、水体、土壤等各类污染物的监测、分析与评估及预 警的应用软件,在环境信息科学研究以及环境行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地理信息 系统(GIS)技术在资源环境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极大地促进与丰富了环境功 能性软件的创新性研发。目前,组件式GIS(COM GIS)的出现为传统GIS面临的多 种问题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它采用组件对象模型(COM)技术,把GIS的各个功 能模块制作成若干个控件,每个控件实现不同的功能。组件式GIS基于组件对象平台, 具有标准的接口,允许跨语言应用,使得GIS软件的可配置性和开放性更强。在已进行
沿革地理研究的内容关系到国计民生,也是治学的基础,例如历史地名的 注释和考证、历代疆域和政区的变迁、黄河等水道的变迁,特别是与儒家经典 和传统正史的理解有关的地理名称和地理知识,都被看成是治学的基本功。沿 革地理的成就在清代中期达到高峰,很多乾嘉学者致力于此。
但是沿革地理并不等于历史地理学,二者不仅有量的不同,而且有质的区 别。就研究内容而言,前者主要是疆域政区、地名和水道的变迁,后者却涉及 地理学的各个分支。就研究的性质而言,前者一般只是对现象的描述和复原, 很少涉及变化的原因,后者则不仅要复原各种以往的地理现象,而且要寻找它 们变化发展的原因,探索背后的规律。由于产生于西方的现代地理学在中国的 传播很迟,加上我国缺乏全面系统的科学基础,中国沿革地理虽然早已成为专 门学问,却一直未形成新的学科。历史地理学则有自己独立的学科体系和理论, 是现代地理学的一部分。
过程。因此,环境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讲是一门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活动与环境演 化规律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寻求人类社会与环境协同演化、持续发展途径与方法 的科学。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9.01.26•【字号】津商务〔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津商务〔2019〕1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商务系统各单位,各有关单位:《2019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已经市商务局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月26日2019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天津跨越负重前行、滚石上山战略性调整阶段至关重要的一年,做好商务工作意义重大。

2019年天津商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统一领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突出促消费、稳外贸、稳外资的工作重心,推进与现代化大都市地位和生活服务精细化、便利化、品质化、品牌化、特色化需求相适应的内贸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对外开放,奋力开创新时代商务工作新局面,为天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主要预期目标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对外贸易稳中提质,对外投资稳中增效。

一、扩消费促流通,加快内贸发展转型升级(一)打造活跃消费新亮点。

全力推进天津金街(和平路—滨江道)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高水平制定改造提升方案,启动改善通行条件、提升景观环境、调整业态品牌等相关建设工程。

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协调市相关部门推出支持举措,会同相关区制定实施方案,建成五大道、时代奥城、运河新天地等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12•【字号】津政办函〔2017〕47号•【施行日期】2017.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12日天津市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依据《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发改高技〔2016〕2123号)和《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打破数据资源壁垒,加快数据要素区域流通,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推动大数据自主创新、产业融合和应用服务,充分发挥我市在京津冀大数据协同发展中的带动和支撑作用,与京冀两地共同打造国家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大数据应用先行区、国家大数据创新改革综合试验区、全球大数据产业创新高地。

二、建设目标到2020年底,大数据在我市政务服务、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领域深度应用,大数据基础设施资源得到高效利用,政务数据资源开放、交换、共享体系基本建成,在环境保护、医疗健康、社会保障、交通等重点领域实现京津冀三地业务信息的交换、共享和深度应用,航运、金融和跨境电子商务等大数据创新应用成效明显,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工业云、工业大数据有力支撑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大数据产业生态基本成型,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通过承接北京外溢创新资源加快大数据成果转化,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产品,培育一批大数据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大数据产业聚集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

灾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灾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灾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基本思路:本系统是以物联网为技术平台,以传感器网络和成熟的GSM/GPRS网络为基础,研究开发的一种主要应对室内环境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减灾执行的智能化网络系统。

系统布设多个监测节点,采用物联网技术,通过无线通信方式连接各个监测节点和总控中心形成监测网络。

监测系统以室内环境因子为采集、分析对象,通过总控中心调用正常数据库进行对比分析和决策,进行预警通知和控制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以减小安全隐患。

创新点:1)采用了物联网技术,将所有传感器节点通过控制中心连上互联网,形成网络化运作管理。

2)在单片微处理器平台上,通过GSM/GPRS网络对灾情预警信息机进行远程通信控制,依据环境本智能化安全监测预警控制系统将环境监测与预警控制有机结合,采用物联网关键技术实施智能监控,将所有传感器节点通过单片微处理器连成一个局域网络,网络覆盖面积可扩大到整个国家甚至全球,使监测信息高度共享,做到灾情及时发现、及时分析、及时预警、及时控制,形成一个快速应急体系。

依托成熟的GSM/GPRS网络平台及时预警,也可通过无线通讯网络把环境参数传送到计算机上,这样就彻底摆脱了485总线以及CAN总线等有线方式与计算机的通讯距离困扰。

系统增设执行机构,紧技术特点和优势:本系统可依据环境特点,布设监控预警点以及选择监控类型,结合移动式检测预警装备替换非正常工作点。

同时,总控中心通过无线通信技术接收所有网点的数字信息,调用数据库对比,作出相应的应急预警控制,如GSM短信发送、发送应急小车行动指令和真人语音报警等。

另外,室外固定工作点可以依赖太阳能供电,无需架设电网,还能保证工作点不受外围电路供电的影响,达到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作用。

系统整体环境控制精准、功耗低、体积小、监控范围大、成本低、适应能力强。

应用场合和推广前景:本系统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冶金、喷涂包装等工业国外情况:20世纪90年代后,计算机技术、数字通信技术的日趋成熟,在美国、日本、德国这些发达国家,和火灾类有关的测报网络的密度要比我国大很多。

天津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研究与实践

天津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研究与实践

天津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研究与实践郎少伟;李毅【摘要】目的探讨天津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的思路.方法通过分析天津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的现状,调研深圳口岸、厦门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和做法,提出优化天津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结果天津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需要从系统框架、顶层设计、智能化水平、互联互通、人才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和推动.结论天津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应借鉴深圳、厦门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先进经验继续推动天津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工作.【期刊名称】《口岸卫生控制》【年(卷),期】2016(021)006【总页数】4页(P12-15)【关键词】天津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作者】郎少伟;李毅【作者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300457;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30045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185.3近年来,天津检验检疫局陆续开放几个卫生检疫业务信息化系统,在一段时间内顺应了卫生检疫业务发展需求,起到了规范业务、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

但由于上述系统建设的时间跨度大,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的规划管理,导致系统的使用成效越来越差,主要表现在系统的智能化程度不高,数据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分析功能落后,无法提高工作效能。

同时,由于各个系统没有互联互通,形成“信息孤岛”,导致数据信息不能共享,无法有效支持预警和决策功能。

研究此课题可以为天津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提供一些可供参考和借鉴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其能随着口岸卫生检疫业务的不断变化以及口岸交通工具运营者及其他检疫对象不断增长的合理的需求及时做出调整,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的支持作用,优化口岸卫生检疫服务流程,提高卫生检疫机关把关服务效率,降低口岸通关成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1.1 天津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的成效近年来,为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服务天津自由贸易区建设,天津检验检疫局积极推进天津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建设,目前在线运行的业务管理系统包括:《天津口岸出入境航空器检疫管理系统》、《天津口岸国际航行船舶卫生检疫监管系统、》《天津口岸核与辐射应急管理系统》、《口岸传染病电子监管系统》。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恐怖活动
目前公共卫生存在的问题
自然灾害
海啸、地震、飓风、台风、龙 卷风、泥石流、雪灾
目前公共卫生存在的问题
生产事故
目前公共卫生存在的问题
农药中毒:生产性和非生产性 食物中毒:
SARS时期公共卫生系统状况
①市场化和政府责任的界限不明确 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不灵敏 ③缺乏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预案 ④公共卫生预防和服务收效微弱 ⑤公共卫生系统的基础建设薄弱
8.5 5.3
发病
4.9 2.2
入院
常规监测 SARS专报
3.5 1.6
确诊
报告卡管理
个案信息报告 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功能树
查询、修改、订正 重卡筛查
传染病监测 信息报告系统
实时统计
统计分析
数据字典
报告审核 分地区统计 分年龄、职业统计 疫情分析 定时报表 行政区划代码 疾病分类代码 报告单位代码
病例 死亡


8 7 30 1 47 132 3 2 1 1 3 25 12 106 378
5 7 20 0 20 107 2 2 0 1 1 17 4 52 238
目前公共卫生存在的问题
传统传染病的复燃
血吸虫 结核 性病
目前公共卫生存在的问题
人口移动性增加 职业病
目前公共卫生存在的问题
人们生活模式转变 恶性肿瘤 慢性病
公共卫生监督内容
食品卫生 职业卫生
职业病报告 尘肺报告 环境卫生 放射卫生 学校卫生
保健食品 化妆品 涉水产品 公共场所 农药中毒
公共卫生监督方法
预防性公共卫生监测 常规性公共卫生活动监测 公共卫生事件过程跟踪
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事件过程动态监督 事件处理结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16•【字号】津国资〔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国资〔2020〕8号各相关单位:《天津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经市国资两委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应对照《暂行办法》关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实践探索,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风险防控,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收益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服务国企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国资〔2018〕1号)文件自《暂行办法》印发之日起废止。

2020年7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功能定位第三章权责边界第四章治理结构第五章薪酬考核第六章风险管控第七章公司党建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九章附则天津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市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示范性验证及修改建议——以天津市汉沽海域为例

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示范性验证及修改建议——以天津市汉沽海域为例

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示范性验证及修改建议——以天津市汉沽海域为例马玉艳;张秋丰;陈燕珍;屠建波;孙欢;薄文杰;高文胜【摘要】文章采用《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指南(草案稿)》(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开展了天津汉沽海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试点研究与示范性验证,验证了《技术指南》中指标体系、评估阈值与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根据验证结果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建议.建议:一是调整海洋空间资源承载能力影响因子;二是海洋环境承载状况建议以区域近10年水质达标率最大值作为可载的判断标准并增加沉积物综合污染指数;三是海洋生态承载状况指标建议采用游泳动物生物量指标,增加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指标并建议以区域10年平均值为基准;四是生态环境风险状态考虑赤潮面积;五是指标权重值确定建议采用层次分析法.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及区域特点重新构建了天津汉沽海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模型,该模型得出的评估结果总体上略好于《技术指南》.上述研究成果可为进一步完善国家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期刊名称】《海洋开发与管理》【年(卷),期】2018(035)011【总页数】9页(P52-60)【关键词】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指标体系;示范性验证;天津汉沽海域【作者】马玉艳;张秋丰;陈燕珍;屠建波;孙欢;薄文杰;高文胜【作者单位】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天津 300457;天津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天津 300457;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天津 300457;天津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天津 300457;国家海洋局第四海洋研究所北海536000;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天津 300457;天津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天津 300457;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天津 300457;天津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天津 300457;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天津300457;天津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天津 300457;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天津 300457;天津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天津 300457;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天津 300457;天津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天津 30045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82;P760 引言承载力最初是工程地质领域中的一个力学概念,指物体在不产生任何破坏时所能承受的最大负荷,18世纪末该理念被引入人类统计学领域,1798年Malthus提出了资源环境对人口增长的限制性理论[1]。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2.07.12•【字号】津环保办[2012]114号•【施行日期】2012.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环保办〔2012〕114号)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1〕158号,以下简称《通知》),市环保局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组织起草了《天津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并征求了23个市有关委局和部门的意见,经市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同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统一认识。

《实施意见》是我市贯彻国务院《意见》、《通知》的具体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强环保工作的综合性、指导性文件,落实好《实施意见》是各区县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本区县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是否得到真正落实,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和社会稳定。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对贯彻《实施意见》的认识统一到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上,统一到“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上,统一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上来,把贯彻《实施意见》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抓好结合。

把贯彻《实施意见》与贯彻市政府各项环保工作文件相结合。

今年以来,市政府相继下发了《天津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3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天津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天津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清水工程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文件。

《2024年京津冀地区雾霾影响因素实证分析》范文

《2024年京津冀地区雾霾影响因素实证分析》范文

《京津冀地区雾霾影响因素实证分析》篇一一、引言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的重要经济区域,雾霾问题日益严重,对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对京津冀地区雾霾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探讨京津冀地区雾霾的主要影响因素,为该地区的空气质量改善提供科学依据。

二、研究背景及意义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其空气质量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

近年来,该地区的雾霾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还对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对京津冀地区雾霾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有助于深入了解雾霾的形成机制,为制定有效的空气质量改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本研究采用实证分析方法,通过收集京津冀地区的气象数据、空气质量数据、社会经济数据等,运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数据来源主要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官方数据、科研机构的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文献资料。

四、雾霾影响因素实证分析1. 气象因素气象因素是影响京津冀地区雾霾形成的关键因素。

通过对历史气象数据的分析,发现温度、湿度、风速、气压等气象条件对雾霾的形成和消散有着重要影响。

其中,静稳天气(低风速、小温差、高湿度)有利于雾霾的形成和积累,而大风、降温等气象条件则有利于雾霾的消散。

2. 工业排放工业排放是京津冀地区雾霾形成的重要来源之一。

通过对该地区工业企业的排放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钢铁、电力、化工等行业的排放对雾霾的形成有着显著影响。

此外,一些小型企业和家庭作坊的无序排放也对雾霾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3. 交通排放交通排放是京津冀地区雾霾的又一重要来源。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交通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突出。

此外,道路扬尘、建筑扬尘等也是雾霾形成的重要因素。

4. 社会因素除了上述因素外,社会因素也对雾霾的形成和消散产生影响。

例如,城市规划不合理、绿化率不足、能源结构不合理等因素都会加剧雾霾的形成。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28•【字号】津政办函〔2017〕42号•【施行日期】2017.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海洋资源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开展好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海洋局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通知》(国海发〔2016〕5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目的和意义我市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旨在摸清我市海洋经济“家底”,全面系统掌握我市海洋经济基本情况,建立完善海洋经济基础信息,实现海洋经济基础数据在全市、全行业的全覆盖和一致性,有效满足海洋经济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评估决策等信息需求,进一步提高对海洋经济宏观调控的支撑能力,为科学谋划海洋经济长远发展、实现海洋强市建设目标奠定基础。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调查对象是天津市范围内从事海洋渔业、海洋水产品加工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盐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化工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业、海水利用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和海洋相关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调查区域包括滨海新区和所有非沿海区。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涉海单位清查、海洋产业调查,以及7个专题调查,即海洋工程项目、围填海规模、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节能减排、海洋科技创新、涉海企业投融资和临海开发区等情况调查。

三、调查时点和进度调查的时点为2015年12月31日24时,时期为2015年度。

调查工作计划分为五个阶段:2017年6至7月为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8至10月开展涉海单位清查;2017年11至12月底完成海洋产业调查;2018年1至3月为总结发布阶段;2018年12月底前进行数据开发应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28•【字号】津政办发〔2017〕102号•【施行日期】2017.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02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28日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领域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运行服务原则,实行统一平台交易、统一制度规则、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共享资源、统一监督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坚持电子化平台的发展方向,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电子化,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可追溯管理。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和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大应急融合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大应急融合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大应急融合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22•【字号】津滨政发〔2022〕27号•【施行日期】2022.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大应急融合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滨政发〔2022〕27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大应急融合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2年11月14日滨海新区大应急融合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保障天津智慧安全城市滨海新区大应急融合平台的有效运行和维护,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安委办函〔2020〕56号)、《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安委办函〔2021〕45号)、《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科〔2021〕130号文件)等文件政策规定,结合滨海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智慧安全城市滨海新区大应急融合平台(以下简称为大应急平台)的建设、使用、运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大应急平台用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帮助应急管理部门了解全区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异常信息处置情况,辅助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状态评估,提高全链条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大应急融合监测体系。

第四条大应急平台实时采集、汇聚各类监测和监控数据,萃取关键核心参数,通过安全风险分析模型进行数据分析,自动生成预警信息,采取智能推送技术,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分级推送至企业主体单位、行业主管部门。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7.22•【字号】津金监规范〔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金监规范〔2019〕2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9年7月22日关于加强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做好过渡期间我市融资租赁行业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商务部关于印发〈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流通发〔2013〕337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等六类机构监管联系和情况报告的函》(银保监办便函〔2018〕1952号)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有关概念及准入本意见所称融资租赁公司,是指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试点确认执行《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商务流通〔2016〕9号),原市商务委职能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金融局)承接。

内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当实缴不少于17000万元注册资本(2001年8月31日及其以前设立的内资租赁公司不少于4000万元)。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11.06•【字号】津安监管三〔2013〕80号•【施行日期】201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天津市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安监管三〔2013〕80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1月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化工过程(chemical process)伴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料和产品,涉及工艺、设备、仪表、电气等多个专业和复杂的公用工程系统。

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是国际先进的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和控制方法,是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包括:收集和利用化工过程安全生产信息;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通过规范管理,确保装置安全运行;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严格新装置试车和试生产的安全管理;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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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我国原油进口量价齐跌
(进出口监测预警专题)
据海关统计,今年1-2月我国进口原油2455万吨,价值75.3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13%和59.4%。

进口平均价格为306.6美元/吨,下降53.3%。

其中2月份进口1173万吨,下降18%,为2008年以来月度进口最低点,进口平均价格为311.1美元/吨,下降53.3%(下图)。

一、今年前两个月我国原油进口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贸易进口大幅下降,加工贸易增长迅速。

今年1-2月我国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原油1987万吨,下降23.3%,占同期我国进口原油总量的80.9%;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297万吨,增长83.1%。

(二)国有企业为进口主力。

今年1-2月我国国有企业进口原油2251万吨,下降14.5%,占同期我国进口原油总量的91.7%;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分别进口152万吨和53万吨,分别增长8.3%和2.1%。

(三)沙特阿拉伯、伊朗和安哥拉为前3大进口来源地。

今年1-2月我国自沙特阿拉伯进口原油632万吨,增长32.9%;自伊朗进口403万吨,增长5.3%;自安哥拉进口346万吨,下降28.6%。

自上述3国进口量合计占同期我国原油进口总量的56.3%。

二、当前我国石油行业发展值得关注的情况
(一)中俄大宗原油交易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中俄双方签署能源协议,我国由国家开发银行向俄方提供250亿美元贷款,俄方将在未来20年内向我国提供3亿吨的原油供应1,约相当于我国目前原油年进口量10%,价格以俄原油运到纳霍特卡港口的价格为基准,这种“贷款换石油”的模式为我国原油来源安全提供了较强的保障。

(二)原油国储基地建设确保我国能源战略安全。

我国第一批4个战略石油储备基地—镇海、舟山、黄岛和大连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储备能力总计1400万吨。

天津滨海等第二批战略石油储备基地正在建设中,以天津滨海为例,其包含500万立方米的国家战略石油储备罐及超过500万立方米的商业石油储备罐2。

石油储备二期工程将为我国增加2680万立方米的原油库存,提高原油储备能力对确保我国能源战略安全具有很强的现实作用。

(三)石化行业振兴计划增强国内炼油能力。

近期国家通过了石化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将通过投资、改造炼油设备等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国内炼油能力。

我国计划建设9个大型炼油基地,在三年内将总体炼油产能增至4.4亿吨3,这对我1中国经济时报/20090219/a2.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aarticle/xuehuidongtai/200902/20090206051939.html
3华尔街日报/gb/20090227/chw122046.asp?source=whatnews2
国提高进口原油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建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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