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选拔优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的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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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279.aspx3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选拔优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的规定(试行)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XX年12月12日点击数:667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选拔优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的规定(试行)为适应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要,加快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提高我校博生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我校决定从学术型硕士生中推荐和选拔一批基本素质好、业务基础强、品学兼优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现就硕博连读博士生的选拔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选拔范围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是在读二年级全日制非在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原则公开公正、综合考查、择优选拔、宁缺勿滥。
三、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有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前途。
2、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者,各科成绩一次性考试(考查)合格且学位课平均成绩为85分以上。
3、英语单科成绩达到85分以上或通过国家大学英语6级考试;4、学习期间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本人为第2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上已发表1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
四、选拔与录取1、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书》,并将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各学院汇总后一并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2、研究生院完成申请者的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资格考核;3、各学院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综合考核小组,对审请者进行资格考核。
资格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和素质考核,考核小组进行面试、打分,确定硕博连读硕士生的名单及综合考核意见,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并公示;5、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无需参加本年度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获得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6、凡被批准获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硕士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页,进行网上报名及完成其他招生手续。
硕士博士人才引进2024公告
硕士博士人才引进2024公告一、概述近年来,我国在科技创新和高端人才引进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推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提升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2024年硕士博士人才引进公告。
二、申请资格1. 申请人应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专业技能;2. 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或学术声誉;3. 申请人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申请程序1. 申请人需准备好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2.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渠道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3. 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将进行面试或学术评审;4. 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布;四、优惠政策1. 获得硕士博士人才引进资格的个人,将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2. 享受国家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3. 在研究和创新领域,将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和项目资助。
五、外国人才引进1. 对于外国硕士博士人才,将根据其在技术创新、学术成果等方面给予相应奖励和优惠政策;2. 对于外国人才的申请流程,将根据国际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六、结语硕士博士人才引进是国家科技创新和人才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有志于在我国从事科研和创新工作的国内外人才积极申请,共同推动国家科技事业取得更大成就。
七、政策落实为了确保硕士博士人才引进政策的有效落实,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申请和评审机制,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和程序要求开展申请审核工作。
将加强对申请人的跟踪和服务,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其在我国的科研和创新工作。
1. 监督和管理为保证申请审核的公平、公正和严谨,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硕士博士人才引进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确保人才引进政策的顺利实施。
中科院研究生院(本部)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制度的暂行规定
中科院研究生院(本部)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制度的暂行规定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院系直属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为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规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院系直属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院院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确定(一)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可招收培养一定比例的硕士—博士学位连读研究生(简称硕博连读生)。
(二)导师须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硕士研究生凭在学成绩在第三学期向所在院系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经导师和所在院系同意后,由院系存档备案。
(四)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生资格须通过院系组织的硕转博综合考核确定。
二、培养方式(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
不能按期毕业,须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本部)延期毕业申请表》,报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方式既可采取导师负责制,也可采取导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相结合的方式。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
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
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硕转博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经批准后,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享受博士生待遇,由学校作为新录取的博士生上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未通过考核者,可以改做硕士学位论文。
不宜作硕士生培养者,应终止学习,发结业证书。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应由导师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结合研究生的特点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制定,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院系直属研究生培养计划书》。
培养计划分为课程学习计划和学位论文计划两部分。
在入学后的二个月内,制定出课程学习计划,通过综合考核后,制定学位论文计划。
培养计划须经学院(系)审核后,由各学院(系)备案执行。
三、课程学习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不低于4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37学分,其他必修环节不低于5学分。
北京硕士人才引进政策
北京硕士人才引进政策
北京硕士人才引进政策旨在吸引高水平硕士人才来京发展,以促进北京市的科
技与经济发展。
根据政策,北京市给予引进的硕士人才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支持。
首先,北京市为引进的硕士人才提供了住房保障。
引进的硕士人才可享受优先
安排住房以及相关补贴,帮助他们解决居住问题。
这项政策为硕士人才提供了一个稳定和舒适的居住环境,使他们能够专注于科研和创新工作。
其次,北京市为引进的硕士人才提供了经费支持。
硕士人才可获得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资助和成果转化奖励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用于支持他们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工作。
这为硕士人才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和资源,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更好的成果。
此外,北京市还提供了免费的子女教育政策。
引进的硕士人才的子女可享受在
北京市公立学校就读的权利,并免除学费和杂费。
这项政策为硕士人才解决了教育问题,使他们的子女能够接受北京市优质的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
最后,北京市为引进的硕士人才提供了优先就业和职称评定政策。
硕士人才在
就业方面享有优先权,可以优先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工作岗位和单位。
同时,他们还可以享受快速晋升和职称评定的便利,提升个人职业发展。
总之,北京硕士人才引进政策为高水平硕士人才提供了丰厚的福利和支持。
通
过提供住房、经费、子女教育和职业发展等优惠政策,北京市吸引了一大批优秀的硕士人才前来发展,并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北京市的发展,促进了人才的集聚和交流,为打造创新型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持。
硕博连读生只能获取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硕博连读生只能获取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篇一:硕博连读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正文【研招办】西北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学生学籍和答辩的规定20-01-22 08:38(点击: 1548)各学院、导师、学生:根据国家下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年开始,我校对所有从硕士选拔并录取为硕博连读的学生,其学籍和答辩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所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于博士入学报到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后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硕士二年级学生需要进行提前答辩,须按照我校学位论文提前开题和提前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答辩时间最迟不晚于博士入学年份的8月31日;硕士三年级学生可按正常时间答辩,答辩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博士入学年份的3月15日。
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若在第1条规定的时间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则博士入学后只能选择放弃硕士学籍,注册博士学籍。
博士学籍注册后可以按原硕士毕业时间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但不能获得硕士毕业证书,逾期不能再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若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除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外,还可按照我校《关于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提前攻博生的学位管理规定》的程序申请硕士学位。
针对20级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需在20年1月完成硕士开题,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若在20年8月31日前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可在20年3月前完成了论文答辩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研究生院 20年1月20日【关闭窗口】篇二:关于开展20年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年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培养单位: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激发在校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习热情,增强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积极性,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级、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遴选硕博连读生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办法北林研办发〔2013〕17号(2015年7月修订)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从在读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工作(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应贯彻“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选拔录取。
二、选拔对象以本校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选拔主体,同时在一年级优秀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继续开展硕博连读选拔试点工作。
其中委托培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须取得原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和欲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能参与选拔。
三、选拔名额硕博连读生名额占用学院下一年度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各学院及学科在选拔硕博连读生的同时,应统筹安排普通招考博士生的名额指标。
如硕博连读选拔名额占用单列指标,则在申请时需由学科负责人出具相关说明,由导师、申请者签字,学院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者后期需与招生处另行签署五方培养协议及相关表格。
四、申请条件(一)学科条件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学科,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
(二)导师条件1.拟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具备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2.外聘博士生导师不能接收硕博连读生。
(三)申请者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心健康;3.至少两封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不得由拟接收导师出具);4.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学位课无不及格科目;5.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6.博士论文是硕士论文的延续。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模板】
**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为加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提高博士生的生源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决定在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中实施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工作。
包括选拔一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及选拔二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两项内容。
相关事项如下:一、申请条件1.硕博连读(1)一年级注册在校的硕士研究生;(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3)修完硕士阶段课程,且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原则上在本专业前25%);或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入学后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或录用)一篇与硕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提前攻博(1)二年级注册在校的硕士研究生;(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3)修完硕士阶段课程,且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原则上在本专业前50%),已完成硕士各培养环节,并基本完成硕士论文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入学后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或录用)一篇与硕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资格确认(1)本人提出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填写“**大学硕博连读(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2)申请人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3)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接收;(4)由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综合考试,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大部分,一般为口试形式。
考试小组由5~7名招收博士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成员组成,其中应有2名以上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考试小组审议该生是否具有提前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给出考试成绩及综合评语,填写相应资格认定考核表。
(5)各学院根据择优以及切实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硕博连读(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人选,资格认定考核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审批。
三、培养方式1.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学习年限为4-6年(自硕士入学起),其中第一年为硕士学籍,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第二年转为博士研究生学籍,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06•【字号】京教研〔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做好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市教委、市学位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2021年12月6日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新时代北京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做好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学位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和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论文的初选推荐工作。
第三条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
第四条评选论文分学术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论文两类,各类具体数量根据社会人才需求、毕业生数等统筹确定。
第五条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一)选题具有前沿性和引领性,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二)在理论和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同类学科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三)论文能体现作者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体现作者较强的科学研究创新能力。
北京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北京博士人才引进政策北京博士人才引进政策1、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2、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申报材料一、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
2、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系统注册通过后,登录系统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并经用人单位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
在申报阶段内,提交的积分指标信息可以修改。
3、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纳税指标中,需证明企业纳税情况的,应提交申请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3、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申报条件1、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4、无刑事犯罪证明: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外国语学院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
外国语学院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一、选拔对象在外国语学院博士点专业学习的二、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生。
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须经原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基本要求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本科阶段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有扎实的专业基础;2、修完硕士阶段主干课程,成绩优良,中期考核优秀;3、在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其他高水平科研成果,反映出较为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4、申请者一般应在申请的次年六月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5、跨专业申请的硕士生,除完成公共课及本专业课程学习外,还应完成博士专业学术学位硕士阶段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
三、选拔方法1、研究生本人在每年十月下旬向院研究生教务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学习经历和学术成果清单2)硕士研究生阶段导师推荐信3)本专业另一教授推荐信4)科研成果复印件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6)一份详细的博士阶段研究计划2、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
3、所在专业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院研究生教务室。
考核小组一般应由本专业不少于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不含申请人导师和所申请导师。
4、经所申请博士生导师和院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网上公示,再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申请人报考次年硕博连读类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面试者,于九月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四、附则1、以上规定如与国家、教育部或学校最新出台的文件政策规定相冲突,以国家和学校最新文件政策规定为准,外国语学院负责最终解释工作。
外国语学院二O一九年九月。
关于选拔优秀在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
关于选拔优秀在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步伐,保证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第二条选拔对象:我校二年级在读、以全国统考方式录取或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生。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第三条选拔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第一学历须为本科或本科以上,且最后学位须为学士或学士以上。
(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已发表过与所报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
(四)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学位课程成绩优良,培养环节中期检查合格。
(五)拟报考的博士专业应与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拟报考的导师须在当年有博士生招生资格。
(六)身心健康。
(七)对部分有突出才能,如在专业上已取得创造性成果、已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在读期间获得过省部级奖的硕士生,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四条选拔办法:(一)由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
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硕士生还须经委托或定向单位同意。
(二)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
(三)拟报考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四)硕士生学习所在学院(含中心、研究院、研究所)审核。
(五)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申请人硕士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及课程学习成绩,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申请人硕士在学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六)研究生院审批。
经研究生院批准的在学硕士生,与当年普通招考考生同期参加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
满足录取条件者,经学校批准,可转为博士生,享受博士生待遇。
北京工业大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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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 年 12 月 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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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 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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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但必须在第八个学期结束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业, 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可按硕士毕业并授予硕士学位。 否则,按硕士结业或肄业办理离校手续。
十三、附则 本暂行规定从 2012 年 1 月起执行。原《北京工业大学关于招收、 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本暂行规定有关条款 若与国家当年的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当年的国家文件和学校的 补充规定为准。 本暂行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北京工业大学文件
工大发〔2011〕44 号 ———————————————————————————
关于印发《北京工业大学关于招收、培养硕博连读 研究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投资公司: 现印发《北京工业大学关于招收、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暂行
规定》。请遵照执行。
北京工业大学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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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京工业大学关于招收、培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要求,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 招生具体情况,对我校部分品学兼优的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 读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学科范围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二、培养目标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主: 1.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2.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三、学习年限 学制:6 年,其中课程学习 1.5 年,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 4.5 年;学习年限:5-7 年。 四、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学风正派,身体健康。 2.我校在读一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委培硕士生除 外)。 3.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由学科确定 2-3 门学位必修课(含外 语)〕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硕博连读”是指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进行连续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即:从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秀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进行硕士学位的申请过程。
该培养模式将课程为主的硕士生培养阶段和研究为主的博士生培养阶段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人资格1. 具有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不含专业学位、单考班和延期阶段的研究生);2.硕士入学满一年;3.政治思想及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4.硕士学位课程基本完成,专业必修课成绩优良;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基础;6.获得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仅适用于定向、委培硕士生);7.符合所在院系、专业和拟转入院系、专业提出的其它条件。
二、选拔、审批程序各院系应根据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硕博连读生名额,并按照下列程序选拔硕博连读生:1. 院系接受硕博连读申请。
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将接受申请日期和要求进行公告(一般在每年9月份进行),要求申请人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培养下载区下载并填写《北京大学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申请人须征得硕士阶段导师或者院系(硕士期间未指定导师的)同意并在“硕博连读登记表”签署意见。
申请人完成上述手续后附科研成果材料提交院系教务办公室进行申请登记。
2. 院系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初审工作由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完成,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
该工作一般应于10月中旬以前完成。
3. 院系组织初审合格者网上报名。
院系教务办公室发给初审合格者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号,并组织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硕博连读申请人不参加博士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由院系组织的资格考试代替)。
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2017年版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硕博连读”是指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进行连续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即:从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秀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进行硕士学位的申请过程。
该培养模式将课程为主的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和研究为主的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人资格1. 具有北京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籍;2.硕士入学满一年,且不处于延期阶段;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4.硕士阶段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基本完成,且成绩优良;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基础;6.获得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仅适用于定向、委培硕士生);7.符合所在院系、专业和拟转入院系、专业提出的其它条件。
二、选拔、审批程序各院系应根据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硕博连读生名额,并按照下列程序选拔硕博连读生:1. 院系接受硕博连读申请。
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将接受申请日期和要求进行公告(一般在每年9月份进行),要求申请人在校内门户提交硕博连读异动申请,并填写和提交《北京大学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须硕士阶段导师以及院系同意并在《北京大学硕士生、博士生连读培养登记表》签署意见。
申请人完成上述手续后附科研成果材料提交院系教务办公室进行申请登记。
2. 院系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初审工作由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完成,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
该工作一般应于10月中旬以前完成。
3. 院系组织硕博连读考核。
院系成立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硕博连读资格进行考核。
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硕博连读”是指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进行连续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即:从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秀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进行硕士学位的申请过程。
该培养模式将课程为主的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和研究为主的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人资格1. 具有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不含专业学位、单考班和延期阶段的研究生);2.硕士入学满一年;3.政治思想及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4.硕士学位课程基本完成,必修课成绩优良;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基础;6.获得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仅适用于定向、委培硕士生);7.符合所在院系、专业和拟转入院系、专业提出的其它条件。
二、选拔、审批程序各院系应根据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硕博连读生名额,并按照下列程序选拔硕博连读生:1. 院系接受硕博连读申请。
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将接受申请日期和要求进行公告(一般在每年9月份进行),要求申请人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培养下载区下载并填写《北京大学硕博连读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须硕士阶段导师以及院系同意并在《北京大学硕博连读培养登记表》签署意见。
申请人完成上述手续后附科研成果材料提交院系教务办公室进行申请登记。
2. 院系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初审工作由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完成,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
该工作一般应于10月中旬以前完成。
3. 院系组织初审合格者网上报名。
院系教务办公室发给初审合格者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号,并组织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硕博连读申请人不参加博士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由院系组织的资格考试代替)。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3.09.15•【文号】教学〔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3年9月15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关于选拔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通知(2+3)
关于选拔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通知(2+3)[日期:2012-02-27] 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为做好2012年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3模式)【以下简称硕博连读(2+3模式)】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硕博连读(2+3模式)的原则1、硕博连读(2+3模式)的对象为2010年级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
2、申请硕博连读(2+3模式)的硕士生原则上应在所属一级学科内选择专业。
如跨一级学科选报专业,需首先征得博士生导师的同意,且研究方向与硕士课题相关。
3、学术型博士只能接收学术型硕士进行硕博连读;专业型博士只接收专业型硕士进行硕博连读,我校仅对临床医学专业开展专业型硕博连读。
4、接收硕博连读的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岁(截止20 12年9月1日计算),身体健康,在岗,有国家级以上在研课题且在研课题经费不少于50万元的博士生导师。
(原则上已经接收1+4模式提前攻博学生的导师不再接收2+3模式硕博连读生)5、每名博士生导师只能接收1名硕博连读(2+3模式)的硕士生,并占导师本人次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重点支持已培养过省级以上优博,拥有在研重大科研项目,具备良好科研平台的优秀导师。
6、硕博连读(2+3模式)指标全校26名,按学位分委员会分配(详见附件),确保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硕博连读(2+3模式)的条件1、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遵纪守法、努力创新、品德良好。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已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无补考记录,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且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相当水平考试或硕士入学考试英语不低于60分。
4、专业型硕士须已完成临床轮转,且临床实践技能综合考核成绩为优秀;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业务突出,有开展创新科学研究的潜力,硕士生导师同意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的规定(修订)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的规定(修订)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特在我校部分条件较为成熟的博士点学科试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连续培养(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制度。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二、培养目标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的培养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l.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德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以及熟练的实验、实践技能,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历史和国内外最新的发展动态;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创新精神;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能独立开展本学科领域的专业教学、创造性研究、产品开发以及项目管理,并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
3.具有较强的外国语语言运用能力(包括听、说、译、写),能够以第一外国语为工具,熟练地在本专业领域内开展学术交流。
4.身心健康。
三、培养年限硕博连读生学制一般为5年。
硕博连读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一年半。
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三年半左右。
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一次博士资格综合考试,资格综合考试一般在第四学期的4~5月进行。
凡通过考试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享受博士生待遇,由学校在6月份作为新录取的博士生上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未通过考试者,可以改做硕士学位论文。
不宜作硕士生培养者,应终止学习,发给肄业证书。
硕博连读生若在5年内不能完成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延长期所需各项经费由导师或本人负责支付。
硕博连读生因博士资格综合考试未通过而改做硕士学位论文者,如在其后的一年内不能完成硕士论文,亦可适当延长论文期限,延长期间所需经费由导师或本人负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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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关于选拔优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的规定(试行)为适应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要,加快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提高我校博生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我校决定从学术型硕士生中推荐和选拔一批基本素质好、业务基础强、品学兼优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现就硕博连读博士生的选拔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选拔范围
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是在读二年级全日制非在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原则
公开公正、综合考查、择优选拔、宁缺勿滥。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有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前途。
2、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者,各科成绩一次性考试(考查)合格且学位课平均成绩为85分以上。
3、英语单科成绩达到85分以上或通过国家大学英语6级考试;
4、学习期间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本人为第2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上已发表1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1、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书》,并将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各学院汇总后一并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2、研究生院完成申请者的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资格考核;
3、各学院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综合考核小组,对审请者进行资格考核。
资格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和素质考核,考核小组进行面试、打分,确定硕博连读硕士生的名单及综合考核意见,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并公示;
5、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无需参加本年度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获得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6、凡被批准获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硕士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页,进行网上报名及完成其他招生手续。
1、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及学位论文答辩,经学
2、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在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时,若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可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如答辩委员会认为论文经过修改充实后,有可能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可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授予博士学位。
六、其它
1、凡录取为硕博连读博士生研究生的博士阶段基本学制为三年,自转为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即享受计划内博士研究生待遇,第一学年评为博士生二等以上奖学金,后两年正常参加博士生奖学金评定。
2、硕博连读博生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能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可参加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本规定自2012年起开始实施。
研究生院
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