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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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概要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概要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中级)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 详细描述:1.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2.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加收的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例题:1.下列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人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B.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C.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5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曰加收利息D.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5年内,进行纳税调整正确答案:C,D解析:选项C,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选项D,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2020年新《经济法基础》 第8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0年新《经济法基础》  第8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4)非营利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收入。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1.税前扣除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三)非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非居民企业的标准 (1)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
内所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1)设立机构、场所,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
分,准予扣除。(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 费、供暖费、防暑降温费、困难补助等。)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 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非货币性交易,以及将货物、劳务用于捐赠、偿 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视同销售货物、 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其他不征税收入 包括“国有资产无偿划入”和“社保基金投资收益”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 义务人。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二)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的标准 (1)在中国境内成立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 2.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境内所得+境外所得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税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范围和不同类型企业的税率差异。

根据不同企业的类型和所得额的不同,税率相应有所调整。

例如,对于一般企业,税率为25%,而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则可以享受较为优惠的税率。

2.纳税义务人3.计算和申报企业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周期,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时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根据真实、合法的财务数据按照法定的税前扣除项目和税前扣除额计算应纳税额。

4.征收管理1.税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范围和不同收入标准的税率差异。

根据个人实际年应税所得额的大小,税率相应有所调整。

一般而言,个人所得税税率是逐级递增的。

2.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纳税义务人的范围和纳税义务人的责任。

纳税义务人一般是指取得所得的自然人,包括国内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纳税义务人有义务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计算、申报和缴纳税款的义务。

3.计算和申报个人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周期,计算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时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应根据真实的收入情况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4.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制度。

税务机关应依法组织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工作,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查验、核销、勘察和核定等工作。

总结: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是国家税收制度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主要针对企业营业收入进行征收,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主要针对个人所得进行征收。

这两个法律制度都规定了税率、纳税义务人、计算和申报、征收管理等具体事项。

个人和企业应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合法缴纳所得税。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辅导讲义第40讲_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3)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辅导讲义第40讲_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3)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6)公益性捐赠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可结转,不存在年限限制)注意: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7)业务招待费①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孰低)②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提示:收入的内容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其他企业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①一般情况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和公益捐赠(3年)可结转扣除)企业在筹建期间,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按照60%扣除)②特殊情况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习题: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含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习题: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含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习题: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中,不能实行源泉扣缴的是()。

A.某美国企业向中国境内企业投资而取得的股息B.某美国企业向某英国企业出租机器设备,供其在英国使用而收取的租金C.某美国企业出售其在深圳的房产而取得的所得D.某美国企业向中国企业转让专利权而取得的所得2.下列各项中,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A.销售货物所得B.提供劳务所得C.动产转让所得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B.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C.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购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D.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收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补征税款所属纳税期限在一定期限内的应当按日加收利息。

该期限为()。

A.自税款所属年度终止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B.自税款所属年度的次年5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C.自税款所属年度的次年5月3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D.自税款所属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B.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C.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当年扣除标准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D.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说法不正确的是()。

所得税法律制度

所得税法律制度

所得税法律制度简介所得税是国家对居民个人和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种。

所得税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所得税征收与管理的法律规范体系,其制度设计具有重要的财政和社会意义,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得税法的法源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法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

宪法规定了税收的法律根据,税收征收涉及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法律是所得税的基本立法依据,包括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相关税法;行政法规则是对法律的具体细化和规范,例如所得税实施条例、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等;最后,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税法问题的解释和规范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所得税的征税主体和对象所得税的征税主体和对象包括居民个人和企业。

对于居民个人,收入来源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股本利得、转让财产所得等。

对于企业,收入来源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土地出让收入、财产转让所得等。

所得税的对象分类和税率根据所得税法律制度,对于不同类别的所得,征税的对象和税率有所区别。

在居民个人方面,所得税根据收入来源可以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涉及不同的税率标准。

对于企业所得,也有不同等级的税率适用,包括一般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等税率优惠政策。

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是指国家通过纳税人主体对居民个人和企业依法征收所得税的全过程管理。

在所得税法律制度中,对于所得的计算、申报、缴纳、抵扣、退还等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纳税人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履行所得税的各项义务,如不按时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得税法的完善与发展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纳税人对税收法规的需求,所得税法律制度也不断完善和发展。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促进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

中级经济法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6)会员费:对只取得会籍而不享受连续服务的,在取得会费时确认收入。一次取得会费而需提供连续服务的,其会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合同约定收款日期
合同约定收款日期 ,未约定的在货物发出当天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时
收到代销清单时或收到全部或部分款项,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发货180天
其他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①售后回购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根据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股东承担无限责任,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无法明确区分,并且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为避免重复征税,所以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考点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损失
1.企业发生的损失(含不能抵扣的进项税),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2.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3.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其他支出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5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5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5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单选题】(2020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事业单位B.民办非企业单位C.个人独资企业D.社会团体『正确答案』C 『解析』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多选题】(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B.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社会团体D.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正确答案』BCD『解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选项A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点:适用税率与征税对象(☆)考点:所得来源地的确认(☆)【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确定来源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活动发生地确定D.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正确答案』C『解析』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考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多选题】(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货币形式的有()。

A.债务的豁免B.现金C.应收账款D.存货『正确答案』ABC『解析』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纳税基础与实务》教学考第2次作业练习形考任务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纳税基础与实务》教学考第2次作业练习形考任务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纳税基础与实务》教学考第2次作业练习形考任务题库及答案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2.某家具企业2021年度销售收入为272000元,发生业务招待费5000元,发生广告费30000元,业务宣传费10000元,2020年结转未扣除的广告费1000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的规定,该企业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272000×5%+272000×15%=42160(元)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正确答案:个人独资企业4.甲公司是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2021年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2000万元,销售进口的原材料取得收入500万元,承接国家一项关于皮肤方面的科研项目,取得财政拨款400万元,投资国债取得利息收入30万元,接受乙公司投资取得投资款1000万元。

则该企业计算2021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计入收入总额的金额,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2000+500+400+30=2930(万元)5.某公司2021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150 万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8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45万元,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3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数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150+1000×5%+45=245(万元)6.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21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来源于W 国的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元,已在W 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30万元,已知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甲公司2021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应税所得及应纳税额计算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应税所得及应纳税额计算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应税所得及应纳税额计算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中级)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应税所得及应纳税额计算●详细描述: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1.对非居民企业获得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股息、红利)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税金、受让财产税金以及其他税金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推行源泉免交。

2.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等按收入全额计征,即支付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相关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得扣除;对其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做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执行。

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其他所得,是指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各种来源的收入。

3.应纳税额的排序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实际征收率,就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或者税收协议规定的税率。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以收入全额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c.受让财产税金d.特许权使用费恰当答案:a,b,d解析:在中国境内未成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成立机构、场所但获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2021年度,某小型企业财务资料表明,财务会计利润为370万,Seiches经税务机关核定的2021年亏损为70万元,则2021年减半所得税额为()万元。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所得,具 企业所得 体范围由税法规定。 体范围由税法规定。 我国企业所得所的征税范围:销售货物 我国企业所得所的征税范围: 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 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 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 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 地区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 法律成立且实 是指依照外国 地区)法律成立且实 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 机构、场所的 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 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 有限纳税义务 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没有来自 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没有来自 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能否成为非居民企业?) 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能否成为非居民企业 居民与非居民企业纳税义务的确定根据: 居民与非居民企业纳税义务的确定根据:税收 管辖权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是指国家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 予以征税的权力,也称收入来源地管辖权。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 予以征税的权力,也称收入来源地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是指国家对本国居民(或公民 或公民)来源 居民管辖权,是指国家对本国居民 或公民 来源 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予以征税的权力。 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予以征税的权力。 各国一般对居民行使居民管辖权,对非居民行使 各国一般对居民行使居民管辖权 对非居民行使 地域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 管辖权的冲突会造成重复征税, 管辖权的冲突会造成重复征税,需要通过国家之 间的税收协定来协调。 间的税收协定来协调。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易错易混点1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和权益性投资所得,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与区分(1)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手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易错易混点2 税前限额扣除项目计算基数的确定(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指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分别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2.5%.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其中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称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指的是“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但是企业“直接”向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门,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易错易混点3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收入总额的关系(1)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有本质区别的。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门的收入,理论上不应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

财政拨款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

(2)免税收入,是指属于征税范围的收入,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所得税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税收筹划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企业依法纳税,合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四条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核算收入,确保收入与税法规定一致。

第五条企业收入确认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合同约定或实际完成情况确认收入。

第六条企业收入核算应当符合税法规定,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收入,应当及时调整。

第三章成本费用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当合理、合法地核算成本费用,确保成本费用与税法规定一致。

第八条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实际发生或约定发生的时间确认成本费用。

第九条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应当符合税法规定,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成本费用,应当及时调整。

第四章利润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法核算利润,确保利润与税法规定一致。

第十一条企业利润核算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实际实现或约定实现的时间确认利润。

第十二条企业利润核算应当符合税法规定,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利润,应当及时调整。

第五章税收筹划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税收筹划,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企业税收筹划应当遵循税法规定,不得采取违法手段规避税收。

第十五条企业税收筹划应当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章税收申报与缴纳第十六条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税收申报制度,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所得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有效执行。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征管工作。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指在中国税法中规定的针对企业营利性所得征收的税种,法人、合伙企业等所有者为纳税人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计算应纳税款,缴纳至国家国库。

企业所得税涉及到的范围较广,主要包括企业从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所得到的利润、利息、租金、股息、特许权使用费、赞助费、委托管理费、投资收益等。

二、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和计算方法(一)应税所得企业应税所得是指企业从各种收入中扣除相关支出后,剩余部分计算所得税的金额。

应税所得计算公式:应税所得= 税前收入- 成本- 费用- 投资收益+ 非税收入其中,税前收入包括企业生产、销售和服务等所得到的各种收入,不包括非居民个人、境外单位等的支付的所得款项。

成本包括企业生产、销售和服务所产生的成本,不包括财务费用、税收和非税收入。

费用包括企业日常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费用。

投资收益指企业获取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房地产投资等各种投资所带来的收益。

非税收入指除了企业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所得到的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

(二)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率-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其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应税所得减去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各种扣除后的金额。

此外,所得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企业所得税法中也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要结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所得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企业实际需要缴纳的所得税额度。

三、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是指国家为规范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体系。

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各种规章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出台的各种通知和规范文件等。

其中,企业所得税法是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纳税人的义务、税务机关的职责、税收管辖、税务处理等方面的管制和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主要分为五大方面,分别为一般规定、应税所得、减免税、税款申报和缴纳和违法行为处罚等方面,每一方面都有相应的法律规范。

企业所得税法与条例对照

企业所得税法与条例对照

企业所得税法与条例对照企业所得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种,对于企业和国家财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我国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条例》,这两部法律文件共同构成了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法规框架。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条例》进行对照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一、纳税人范围对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我国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等都应当按照该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企业所得税条例》第一条对纳税人范围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包括国内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合资、合作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二、税务登记对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而《企业所得税条例》第二条明确了具体的税务登记程序和要求,包括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

三、所得计算方法对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对企业所得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从利润总额中减除必要费用和适当费用等。

而《企业所得税条例》第三条对所得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包括明确了必要费用和适当费用的范围和标准。

四、税率税额对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不同情况分为15%、25%和35%三个档次。

而《企业所得税条例》第四条对各个税率的具体适用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同时还规定了各档次的税额计算方法。

五、税前减除项目对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对税前减除项目进行了规定,包括职工培训费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费用等。

而《企业所得税条例》第五条则进一步细化了税前减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限额。

六、资产折旧和摊销对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了企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方法,以及折旧摊销的期限和比例等。

而《企业所得税条例》第六条对资产折旧和摊销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包括计提折旧和摊销的方法和期限等。

七、税务处理程序对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了税务处理程序,包括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的审核和核定等。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精品课程建设》a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精品课程建设》a
(二)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各项收
入的总称,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 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新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为收入总额。具体包括下列九项:
1、销售货物收入:从事货物生产、流通取得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从事劳务服务取得的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各类财产所有权转让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债券及其借款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非主营财产出租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知识产权使用权转让取得的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与纳税 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1)成本:纳税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 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2)费用: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 度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 所发生的可扣除的销售(经营) 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但 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注:新规定:2%、14%和2.5%
(4)公益、救济性捐赠 基本扣除3% ,新规定12% A、这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
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 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B、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盈 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 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般地讲,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税 制结构。经济发达国家或者人均 收入水平高的国家基本上是以所 得税为主体税种。但是,在所得 税中,个人所得税占大头,而公 司所得税占小头,而且公司所得 税还有不断下降的趋势。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二、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概念 企业所得税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征税对象是特定的所得额,即总收入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纳税申报和税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该制度是现代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企业利润的合理征税,既能满足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又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其次,税收计算是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根据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税的计算是按照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来计算的。

企业所得额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是指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税收政策的不同,所设定的不同税率。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还包括对享受税收优惠和减免的规定。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给予了一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纳税申报与缴纳是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企业应按照一定的纳税申报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写并提交相关的税务申报表。

然后,根据所填写的税务申报表,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税务审查,并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最后,税务审查和稽查是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提交的税务申报表进行审核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财务和经济核实。

对于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还可以进行稽查,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实现税收公平、公正和有效。

通过合理的税率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创造利润和投资,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国家财政收入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同时,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的审查和稽查也起到了监督和约束作用,保证了税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经济法基础之企业所得税讲解与案例分析

经济法基础之企业所得税讲解与案例分析

经济法基础之企业所得税讲解与案例分析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在中国,企业所得税是国家重要的税收之一,对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1.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原则:即将企业所得分为基本允许扣除的综合所得、特殊分类所得和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的特殊分类所得等三个部分。

2.统一税率原则: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

3.麻痹征收原则:即企业所得税应由企业依法自行申报纳税。

4.鼓励政策原则: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实施技术创新、研发等鼓励政策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范围及计税方法:1.纳税范围:(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中方企业;(3)其他依法应纳税的企业。

2.计税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实际利润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实际利润法是以企业会计报表的实际利润为依据进行计税;简易计税方法是以销售额或销售收入为依据进行计税。

三、企业所得税的允许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允许扣除主要包括基本准予扣除、特殊扣除、发展激励扣除等三个方面。

1.基本准予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企业所得中的成本、费用按规定金额减除后才计算纳税所得额。

2.特殊扣除:是指对于一些特定的成本、费用,可以在基本准予扣除的基础上再进行进一步的扣除。

3.发展激励扣除:是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实施技术创新、研发等的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享受额外的扣除。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企业发展,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

五、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以公司为例,该公司在2024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利润总额为100万元,主要成本和费用为60万元,计算所得税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允许扣除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40万元×25%=10万元然而,由于该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根据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所得税税率减免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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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01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6】税前不得扣除项目2013年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4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5年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7年不定项选择题2018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但是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准予在税前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考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扣除的是()。

(2013年)A.税收滞纳金B.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C.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D.企业所得税税款【答案】B【解析】(1)选项ACD:不得在税前扣除;(2)选项B: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考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2014年)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B.税收滞纳金C.违反合同的违约金D.违法经营的行政罚款【答案】C【考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有()。

(2015年)A.向客户支付的合同违约金B.向税务机关支付的税收滞纳金C.向银行支付的逾期借款利息D.向公安部门缴纳的交通违章罚款【答案】AC【考题4•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2018年)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B.企业发生的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C.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D.企业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答案】B【考点7】资产税务处理2012年多选题2013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4年判断题、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6年多选题2017年单选题、多选题2018年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1.固定资产(1)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提示】在税法上关于“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1)对于“房屋建筑物”来说,不论是否投入使用,只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就应该开始计提折旧。

(2)对于“未投入使用”的“设备”,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性原则”,税收扣除费用必须从性质上与根源上与纳税人取得的应税收入直接相关,因此在税法上不允许提取折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④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⑥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⑦其他不得计提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考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折旧费的是()(2013年)A.未投入使用的房屋B.未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C.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D.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答案】A【考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有()。

(2016年;2018年)A.未投入使用的厂房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运输工具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生产设备D.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电子设备【答案】BCD【解析】选项A: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考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资产中,不可以计提折旧扣除的有()。

(2018年)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商品B.未投入使用的厂房C.未投入使用的生产设备D.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生产设备【答案】CD【考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的是()。

(2017年)A.盘盈的固定资产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C.外购的固定资产D.通过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答案】A【解析】(1)选项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2)选项C: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3)选项D: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3)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①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②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案例】2018年7月购进一台机器设备并投入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万元,增值税税额96万元(已抵扣),公司按照5年直线法计提了折旧。

该设备不符合加速折旧的条件,计算折旧的年限为10年,不考虑净残值,计算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解析】甲公司计提的折旧金额=600÷5×5/12=50(万元),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折旧金额=600÷10×5/12=25(万元)。

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购进的机器设备折旧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5=25(万元)。

【考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中,不正确的有()。

(2018年)A.甲企业2017年3月5日购进一台起重机,2017年4月5日投入使用,应当自2017年4月起计算折旧B.丙企业2017年4月1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一架小型喷气式飞机,之后继续对该飞机计提折旧C.乙企业因生产经营调整,于2017年10月1日停止使用一批设备,应当自2017年11月起停止计算折旧D.丁企业2017年9月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一辆大型巴士,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对该巴士计提折旧【答案】ABD【解析】(1)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扣扣除。

(2)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生产性生物资产(1)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2)计税基础①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②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3)计提方法①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②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4)最低折旧年限①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10年;②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3年。

【考题1•判断题】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2014年)【答案】√【考题2•判断题】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的当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014年)【答案】×【解析】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有()。

A.薪炭林B.产畜C.役畜D.经济林【答案】ABCD【解析】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3.无形资产【解释】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①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②自创商誉;【提示】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③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④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计税基础①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②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③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3)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考题1•单选题】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是()。

(2014年)A.商标权B.自创商誉C.专利权D.土地使用权【答案】B【解析】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但是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考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无形资产中,应当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的有()。

(2018年)A.接受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B.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C.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D.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答案】ABD【解析】(1)通过捐赠(选项A)、投资(选项D)、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选项B)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选项C),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4.长期待摊费用(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提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②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考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长期待摊费用的有()。

(2017年)A.购入固定资产的支出B.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C.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D.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答案】BCD【解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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