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视野下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原因与对策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分析与预防措施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分析与预防措施我们知道,社区矫正是一种旨在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的方式。
然而,有些社区矫正对象还是会再次犯罪,这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小的隐患。
因此,分析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成为了亟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原因。
一方面,个体因素是造成再犯的主要原因之一。
例如,一些矫正对象存在重复犯罪的倾向,无法摆脱犯罪行为的诱惑。
另一方面,家庭环境也对再犯产生巨大影响。
家庭问题、家庭暴力以及家庭成员的犯罪倾向都会加剧再犯的可能性。
此外,社会环境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例如,社会对犯罪行为的容忍度、社会对罪犯的接纳程度都会影响矫正对象的行为。
眼下,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相应的预防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的矫正机制是关键。
社区矫正机关应该制定完善的矫正计划,并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跟踪和监督。
此外,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以更好地应对矫正对象的问题。
其次,家庭也是再犯罪预防的关键环节。
家庭教育应成为首要任务。
家长、亲属应该与社区矫正机关密切合作,参与矫正对象的再教育工作。
此外,社会也应提供更多自救机会,例如职业培训机会、心理援助等,以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并降低犯罪的可能性。
再次,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是非常重要的。
许多矫正对象在犯罪之后陷入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中。
心理辅导可以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减少再犯的风险。
同时,也应注重矫正对象的职业培训,提供就业机会,让他们有更好的生活保障。
此外,加强社会的关注和援助也是非常必要的。
社区组织、志愿者等可以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帮助工作,提供各种帮助和支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减少再犯罪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分析再犯罪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对于预防治安问题、提高社会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我们共同努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关心和帮助,才能真正实现社区矫正的目标,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社区矫正对象再次犯罪预防研究
社区矫正对象再次犯罪预防研究引言:社区矫正是一种常见的刑罚执行方式,对于那些被判处刑罚,但又不需要被监禁的人来说,社区矫正是一种有效的替代措施。
然而,矫正对象再次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社区矫正工作来说是一个挑战。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对象再次犯罪的原因,并提供一些预防措施。
一、问题背景:社区矫正对象再次犯罪的现象一直存在。
尽管社区矫正对于犯罪惩罚方式的多元化和人权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再犯问题仍然存在。
了解再犯的原因对于制定和改进社区矫正政策至关重要。
二、原因分析:1. 高风险人群管理不当:社区矫正对象中,有些人具有高再犯风险,但由于管理不善,他们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和辅导,容易再次犯罪。
2. 缺乏社会融入支持:社区矫正对象在刑满释放后,由于缺乏社会融入支持,往往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和住所,导致再次陷入犯罪圈。
3. 心理和情绪问题:一些社区矫正对象面临心理和情绪问题,如焦虑、抑郁,这些问题可能导致他们重新犯罪。
4. 就业和教育机会不足:缺乏就业和教育机会的社区矫正对象更容易再次犯罪,因为他们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经济来源。
三、预防措施:1. 高风险人群重点管理:将高风险人群作为重点对象,加强跟踪和辅导,提供必要的心理和社会支持,以减少再犯风险。
2. 提供社会融入支持:建立社会融入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住房和教育机会,并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
3. 心理和情绪健康服务: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和情绪健康服务,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提升再犯风险管理能力。
4. 提供就业培训和教育机会: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教育机会,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为他们创造合法的经济来源。
四、案例分析:通过对一些社区矫正对象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再犯问题的具体原因,并总结有效的预防措施。
例如,李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由于管理不善没有得到必要的支持和辅导,刑满释放后再次犯罪。
如果在矫正期间加强对他的关注和辅导,以及提供相应的社会融入支持,可能避免再犯。
社区矫正对象案犯再犯原因分析与预防措施研究
社区矫正对象案犯再犯原因分析与预防措施研究社区矫正是一种有效的犯罪惩罚和预防方式,通过对犯罪者进行改造和社会融入,减少再犯率。
然而,社区矫正对象案犯再犯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给社会治安带来一定压力。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社区矫正对象案犯再犯的原因,并提出一些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家庭背景和社会环境家庭背景和社会环境对案犯再犯有着重要的影响。
许多案犯再犯的背后常常隐藏着家庭的问题,如父母的教育方式缺失、家庭暴力和失去父母监管等。
社会环境中的诱惑和压力也会使案犯再次犯罪。
因此,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家庭的关注和帮助,提供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并加强社会环境监管。
二、心理问题和人际关系心理问题和人际关系的失衡也是案犯再犯的原因之一。
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可能存在心理问题,如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和冲动行为等。
此外,没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支持也容易使案犯在社会融入过程中感到孤立和无助。
因此,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和人际交流能力培养。
三、职业和经济压力职业和经济压力是案犯再犯的另一重要原因。
有些社区矫正对象经济困难,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甚至陷入失业状态。
职业和经济压力会增加犯罪的诱因,导致案犯再次犯罪。
因此,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职业培训和经济援助,帮助他们稳定就业和生活。
四、矫正机制和措施不到位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矫正机制和措施的不到位也是案犯再犯的重要原因。
矫正机构的管理不当、对犯罪行为的约束力不足,以及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不力,都容易使案犯在脱离刑罚后再次犯罪。
因此,应加强对社区矫正机制和措施的改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五、缺乏适应能力和自律意识社区矫正对象往往缺乏适应能力和自律意识。
他们可能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培养,缺乏正确的行为准则和自我约束能力,很容易受到诱惑和冲动驱使再次犯罪。
因此,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培训,提升他们的适应能力和自律意识。
六、社会对案犯的偏见和歧视社会对案犯的偏见和歧视也对案犯再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原因分析及改进汇报
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原因分析及改进汇报近年来,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的情况十分严峻,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的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社会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对个体的行为起着重要的影响。
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资源分配不公等问题,导致一部分人无法获得足够的发展机会,从而转向违法犯罪;另一方面,社会风气败坏,道德观念淡薄,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也给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温床。
2. 家庭因素家庭是个体成长的第一环境,家庭教育对矫正对象的行为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一些家庭缺乏有效的教育方式,无法给予孩子良好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尤其是一些单亲家庭或有家庭暴力问题的家庭,更易造成孩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3. 经济因素经济问题也是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因失业、贫困等原因无法维持生计,迫于生活压力而投身犯罪。
高额的罚款和处罚对他们而言也是一种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进一步推动了他们的犯罪行为。
4. 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力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在违法行为中缺乏法律意识,对法律的知识匮乏,导致他们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无法准确把握。
同时,他们也缺乏自我约束力,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的欲望,导致频繁犯罪。
5. 心理因素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行为中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如冲动控制障碍、依赖性人格等。
这些心理问题使得他们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影响,从而陷入犯罪。
6. 缺乏职业技能和再教育机会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很少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或再教育,一旦刑满释放后便面临就业困难。
缺乏职业技能和再教育机会使他们重返社会时处于劣势地位,增加了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7. 法律和社区矫正政策的缺陷现行的法律和社区矫正政策存在着缺陷。
一些法律条文不够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无法有效地遏制犯罪行为。
同时,社区矫正政策也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指导和监测,提供更多的再教育和康复机会。
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分析与改善方案思考
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分析与改善方案思考一、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的分析社区矫正对象指的是被判处社区矫正的犯罪分子。
他们犯罪的原因有多种多样,主要可以分为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两个方面。
1. 社会因素社会因素是指社会环境对个体的影响。
社会不公平、经济压力、教育不平等等都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首先,社会不公平是犯罪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贫富差距过大、社会资源分配不均等都容易产生不满情绪,导致一些人选择违法犯罪以满足自身利益。
其次,经济压力也是一大社会因素。
当前社会经济竞争激烈,就业难、收入不稳定等问题使一些人陷入经济困境,他们可能为了生计而选择犯罪。
最后,教育不平等也是社会因素中的重要原因。
优质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使得一些孩子没有获得良好的教育,增加了他们犯罪的可能性。
2. 个人因素个人因素是指每个犯罪分子自身的特点和行为习惯。
这些因素包括心理问题、家庭背景、社交环境等。
首先,心理问题对犯罪行为有着重要影响。
例如,心理扭曲、自尊心低、情绪不稳等都可能导致个体产生犯罪倾向。
其次,家庭背景也是个人因素中的重要原因。
家庭教育的缺失、家庭暴力等问题容易对个体产生负面影响,使其违法犯罪。
最后,社交环境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与犯罪团伙或者有犯罪倾向的人交往,容易使个体受到外部不良影响,从而产生犯罪行为。
二、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的改善方案思考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的改善需要综合考虑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下面从多个角度提出一些改善方案。
1. 加强社会公平为了减少社会不平等带来的压力和不满情绪,政府应加大社会资源的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和教育机会,确保每个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完善经济政策经济问题是个人产生犯罪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同时,加大对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就业机会,减轻个体经济压力。
3.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问题是个人因素中一个重要的犯罪原因,因此,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尤为重要。
论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论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的原因及对策监外执行罪犯是我国法律对罪行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被告人采取的刑罚执行手段,它体现了刑事诉讼宽严相济政策,对促进罪犯改造有着积极作用。
但从近几年来的司法实践看,由于监外执行罪犯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往往被遗忘和忽视,从而放松必要的防范和教育改造,少数监外执行罪犯甚至乘隙作恶,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隐患,因此必须重视对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的预防和惩治。
本文就从分析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的原因入手,结合司法实践提出相应对策。
标签: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预防惩治一、监外执行罪犯的种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监外执行罪犯主要包括下列五类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裁定假释的;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5、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二、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的原因造成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批把关不严。
有些部门不依法办事,对不适宜监外执行的罪犯做出了监外执行的决定,造成这部分人流入社会,继续作恶。
根据我国刑法、刑诉法对监外执行的有关规定,缓刑、假释的首要前提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而有些部门的执行人员把关不严,甚至徇私舞弊或枉法裁判,将不适宜缓刑的罪犯判了缓刑,不适应假释的罪犯裁定了假释,使这部分罪犯逃避了法律的应有惩处,流入了社会,更加肆无忌惮地危害社会。
2、法律文书交接不及时。
根据规定,监外执行罪犯由当地派出所监管(实行社区矫正的单位由司法所监管),检察机关监督执行。
因此,决定罪犯监外执行的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在罪犯出狱时或法院判决后及时送达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检察院。
而当前少数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单位对有关法律文书不及时传送,造成交付与执行脱节,罪犯摆脱了司法部门监管,成了无拘无束的自由人,为其重新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观察报告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观察报告社区矫正是一种在犯罪者未被关押或被提前释放后,通过对其进行监督、教育和改造的措施。
通过社区矫正,可以有效提高矫正对象的社会功能,降低再犯罪率。
然而,在社区矫正的实践中,矫正对象的再犯罪情况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的观察,分析其成因,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
一、再犯罪情况综述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的观察表明,尽管社区矫正可以帮助矫正对象重返社会,但仍有一部分矫正对象出现再犯罪现象。
再犯罪的性质多样,主要包括经济犯罪、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等。
再犯罪的频率也存在差异,有的犯罪者反复犯罪,而有的并没有再犯罪记录。
二、再犯罪的成因分析(1)心理因素: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心理因素。
例如,矫正对象可能存在依赖犯罪的心理倾向,在面临刺激时无法抑制冲动。
同时,他们可能还存在对现实社会的不满或逃避现实的心理需求,通过再次犯罪来获得片刻的满足。
(2)家庭因素:家庭环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情况有着重要影响。
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家庭成员犯罪行为的示范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等因素都可能导致矫正对象再次犯罪。
此外,缺乏亲情关怀和支持网络的社区矫正对象更容易误入歧途。
(3)社会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情况同样产生影响。
例如,经济条件的限制、就业歧视、社会对矫正对象的偏见等都可能使其再次选择犯罪行为。
另外,恶劣的社区环境和不良的周边影响也会加剧再犯罪情况。
三、预防再犯罪的措施(1)心理辅导: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增强抵御犯罪诱惑的能力。
心理辅导应注重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的恢复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
(2)家庭支持:建立完善的家庭支持体系,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家庭的指导和帮助。
通过家庭的关爱和支持,促使矫正对象改变不良行为习惯,逐步融入社会。
(3)社会援助:提供必要的社会援助,包括经济支持、就业机会和住房条件的改善等方面,以改善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条件。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率分析报告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率分析报告社区矫正是一种针对犯罪分子的再教育措施,旨在降低他们再次犯罪的风险,提升社会安全性。
然而,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的有效性。
本文将对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率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一、再犯率概况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率是衡量社区矫正成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再犯率高意味着社区矫正措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无法真正帮助犯罪分子重返社会。
统计数据显示,过去五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令人担忧。
二、再犯原因分析1. 缺乏心理辅导: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过程中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然而社区矫正缺乏相关心理辅导服务,难以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从而再次滋生犯罪行为。
2. 重新融入社会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与社会脱节,重返社会后面临人际关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
缺乏合适的社会支持和职业培训,使他们再次陷入违法的境地。
3. 矫正措施不完善:部分地区的社区矫正手段单一,不能满足不同犯罪分子的需求。
过于简单的监管措施可能导致他们产生抵触情绪,培养不良的心态。
三、心理辅导加强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问题,社区矫正机构应加强心理辅导服务。
通过心理咨询和心理洗脑等形式,帮助他们摆脱犯罪心态,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从而降低再犯率。
四、社会融入支持为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相关部门应加强社会支持。
例如,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为他们提供稳定的工作机会,减少再次犯罪的机会。
同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关爱志愿者团队,提供日常生活和法律援助,给予他们真实的关心和支持。
五、多元化矫正措施社区矫正需要根据不同犯罪分子的特点采取多元化的矫正手段。
除了传统的监管措施外,可以引入电子脚环监控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增加矫正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可以通过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安置康复中心等形式,提供更多的矫正选择。
六、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是降低再犯率的重要手段。
社区矫正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定期评估矫正对象的改造情况,并在必要时进行跟踪和指导。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分析报告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分析报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犯罪问题也在不断凸显。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管理措施,在保护社会安全和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有一部分社区矫正对象会再次犯罪,给社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再犯问题进行分析。
一、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的原因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一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没有接受到有效的教育和改造,导致他们在思想观念上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容易再次回到犯罪的老路上。
其次,社区矫正力量的不足也是导致再犯问题的原因之一。
缺乏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跟踪和辅导,使得他们在融入社会的过程中得不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此外,社会对犯罪分子的接纳和容忍度的不高,也限制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再就业和再教育机会,增加了他们再次犯罪的风险。
二、再犯类型的统计分析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的类型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再犯问题的本质。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的主要类型包括财产犯罪、毒品犯罪和暴力犯罪等。
其中,财产犯罪主要涉及盗窃、抢劫、诈骗等,毒品犯罪主要涉及贩毒和吸毒,暴力犯罪主要包括故意伤害、强奸和杀人等。
这些再犯类型的统计分析可以为社会管理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制度和政策建议。
三、对再犯风险的评估与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是预防再犯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信息、犯罪史和心理评估等进行综合评估,可以识别出高风险再犯群体,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加强他们的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提供就业机会等。
同时,加强对低风险再犯群体的重点监管,防止其再次犯罪。
四、社区矫正与教育融合教育是预防再犯的重要环节。
社区矫正与教育的融合可以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加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认知能力。
在社区矫正机构中设立教育类项目,组织开展文化、技术和心理等方面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增加再就业机会,从而降低再犯率。
浅论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浅论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的原因及对策作者:邱秋景来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33期摘要监外执行,是犯罪分子在社会接受社会监督改造,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决、裁定和决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刑罚制度。
可见,罪犯的监外执行制度的确立和适用是以“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为基准点。
司法实践中有绝大部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内自觉接受改造,也能遵守法律,但也有少数监外执行罪犯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关键词监外执行监督改造执行期间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1-323-02今年上半年,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成功办理了2·13重大绑架杀人案,并上调广州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审查起诉,该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丘某聪、陈某某、郭某某、何某某、丘某基,多数是刑释人员,其中丘某聪更是重刑犯(无期徒刑)仍在假释期间,郭某某与何某某都在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重新犯罪。
究竟什么原因导致监外执行罪犯如此嚣张,在户籍所在地辖区内又犯新罪,导致两名事主死亡的恶劣影响。
监外罪犯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已成为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的原因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主观方面的,有客观方面的,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家庭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出口松有些部门不依法办事,对不适应监外执行的罪犯做出了监外执行的规定。
造成这部分人流入社会,继续作恶。
根据我国刑法、刑诉法对监外执行的有关规定,缓刑、假释的首要前提是“不致再危害社会”。
而有些部门的执行人员把关不严,甚至徇私舞弊或枉法裁判,将不适宜缓刑的罪犯判了缓刑,不适应假释的罪犯裁定了假释,使这部分罪犯逃避了法律的应有惩处,更加肆无忌惮地危害社会。
(二)交接乱根据规定,监外执行罪犯有当地派出所监管,检察机关监督执行。
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分析与组织改造工作计划
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分析与组织改造工作计划社区矫正是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旨在对犯罪分子进行矫正,促使其重新融入社会。
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中,深入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的原因非常重要,同时也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组织改造工作计划。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强的组织改造工作计划。
一、社会因素分析社会环境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方面,社会不平等和贫富差距加剧,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导致一些人处于生活压力和贫困困境中,选择犯罪来满足生活需求。
另一方面,现代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和熟人社会关系的疏离化,使得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过程中更容易逃避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二、家庭因素分析家庭因素是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家庭教育的缺失、家庭暴力和家庭成员的犯罪行为都会对其产生负面影响。
在制定组织改造工作计划时,需要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环境进行评估,并通过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平台、提供家庭关系的疏导和治疗等方式来改善家庭因素对其犯罪的影响。
三、心理因素分析心理因素是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的内在原因之一。
一些犯罪者存在着极度的自卑感、攻击性和依赖性,他们缺乏正常的自我认同和人际沟通能力,难以适应社会生活。
在组织改造工作计划中,需要通过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等措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增强自我认同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教育因素分析教育因素是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使一些人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失去机会,陷入无望的境地。
在组织改造工作计划中,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其重新就业的机会。
五、就业因素分析就业因素是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失业和就业困难使社区矫正对象无法融入社会,选择犯罪以获取经济利益。
在组织改造工作计划中,需要积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问题,提供职业培训和创业支持,增加他们回归社会的经济来源。
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调查报告
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调查报告社区矫正是一种法律程序,通过它,一些犯罪分子被判定无需服刑,在社区中接受不同类型的监督和矫正措施。
然而,有时社区矫正人员可能会重新犯罪,这就需要进行一次重新犯罪调查。
本报告将对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
一方面,一些人犯罪行为本身就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即使他们接受了矫正和监督措施,也很难改变他们的犯罪倾向。
另一方面,社区矫正的监督措施可能存在不足,无法完全防止重新犯罪的发生。
例如,监管人员对矫正人员的监督不够严密,导致他们有机会重新违法犯罪;或者社区矫正计划的内容和方法可能不适合一些特定的个体需求,无法有效地改变他们的行为。
为了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加强矫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社区矫正人员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对矫正人员的监管能够及时、全面地发现问题。
监管人员需要更加密切地与矫正人员交流和互动,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心理状态,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避免再次犯罪的发生。
第二,个性化社区矫正计划。
社区矫正计划应该根据矫正人员的个体情况进行定制化的制定,包括针对其特定犯罪倾向和需求的矫正措施,以及适当的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等。
只有针对个体需求进行个性化的矫正,才能真正实现矫正的目的,避免再次犯罪的发生。
第四,加强社区宣传和教育。
社会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偏见和歧视,往往会对他们的矫正产生消极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通过社区宣传和教育,使社会大众对社区矫正有一个更加全面和正确认识,鼓励他们对矫正人员更加包容和支持。
只有获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矫正人员才能更好地融入社会,避免再次犯罪的发生。
总之,社区矫正人员的重新犯罪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解决。
通过加强监督和管理、个性化矫正计划、社区资源的协同合作以及社区宣传和教育等措施,我们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社区矫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实现他们的社会融入和矫正目标的达成。
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原因分析及对策
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原因分析及对策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依法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的服刑人员,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人员与刑释解教人员出现重新犯罪的问题,从实践中来看,有相近似的一面,但从人员性质和犯罪层度轻重及受教育、惩罚的程度上看,社区矫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现象又有其特殊性。
刑释、解教、解矫人员的重新犯罪,有其明显的共性。
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原因的分析,及时找出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的对策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一、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因素分析(一)主管因素1、个人的生活期望值过高,又无技术特长,缺乏谋生手段,回归社会后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稳定的经济收入。
在个人期望不能实现时,特别是畸形消费,入不敷出的情形下,导致心里失衡,人格变态;2、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自身综合素质差,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他们对社会好的方面不容易发现和接受,对不良社会现象却很敏感且容易接纳,讲江湖义气,为所谓的朋友两肋插刀,一旦有社会违法犯罪人员引诱、威逼,就可能导致其重新犯罪。
3、个人缺乏家庭关爱,遭受社会岐视,刺激个人性格中恶的一面澎涨,在失去理智、冲动情况下可能导致重新犯罪。
(二)客观因素1、管理改造质量的高低对重新犯罪率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影响;2、社会转型、社会变迁给人们带来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心理、情感等方面的变化,使刑释解教人员因无所适从而显得茫然无助,最终心理失衡、行为失范;3、回归当地治安状况差,原先的犯罪诱因依然存在,造成的刑释解教人员犯罪人格未难得到根本的改变,重返社会后极易故态复萌;4、家庭和社会关爱不力,帮教工作相对滞后,社会偏见长期存在,刑释解教人员精神无依、生活窘迫、就业困难,弃旧图新的愿望难以实现。
社区矫正对象违规与复发原因分析报告
社区矫正对象违规与复发原因分析报告社区矫正是一种替代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对于一些轻微犯罪行为的个体,社区矫正是一种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社区矫正过程中,一些矫正对象存在着违规行为和复发现象,这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本报告将对社区矫正对象违规与复发原因进行分析,旨在寻找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1. 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社区矫正对象的违规与复发可以部分归因于缺乏社会支持系统。
在矫正期间,他们面临着来自家庭、社会以及工作环境的各种压力,如果没有良好的支持网络,他们很容易在面对困难时选择放弃或进行违规行为。
2. 缺乏心理辅导心理辅导在社区矫正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些矫正对象可能由于之前的不良经历或心理问题而更容易陷入违规行为。
提供个性化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内心的矛盾和困惑,有助于减少违规和复发的风险。
3. 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就业问题一直是社区矫正对象面临的挑战之一。
由于之前的犯罪背景,很多矫正对象难以找到稳定的工作。
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机会可以帮助他们重建信心,增加自我价值感,减少违规和复发的可能性。
4. 社区监督与指导社区监督与指导对于矫正对象的行为监督和行为引导至关重要。
建立健全的监督与指导机制,加强与矫正对象的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于预防违规和复发具有重要作用。
5. 社区支持组织社区支持组织是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助和支持的重要力量。
通过与这些组织的合作,可以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包括心理辅导、职业培训以及社交活动等,从而帮助矫正对象防止违规和复发。
6. 矫正对象的自律意识自律是社区矫正对象成功完成矫正的关键。
缺乏自律意识的矫正对象更容易产生违规行为和复发。
因此,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和引导,培养他们的自律能力,有助于减少违规和复发的风险。
7. 对社区矫正制度的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对于社区矫正制度的了解程度也会影响其违规和复发情况。
通过加强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宣传和教育,让矫正对象充分了解制度规定和自己的权利义务,可以减少因为机制不清导致的违规行为。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预防方案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预防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犯罪问题也日益严重。
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安全,社区矫正成为一种常见的犯罪惩罚方式。
然而,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的情况仍然存在,这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本文将探讨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方案。
一、社会环境的影响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的原因之一是社会环境的影响。
社会环境的恶化会让前科犯罪者重新踏上犯罪的道路。
在一些社区,犯罪活动泛滥,毒品滥用和黑帮团伙的存在让人感到恐惧。
这种不良的社会环境容易对社区矫正对象产生负面影响,使他们再次犯罪。
预防方案:改善社区环境,增加警力巡逻频率和力度,打击犯罪团伙;提供各种资源和支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心理问题的影响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的另一个原因是心理问题的存在。
很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没有接受到足够的心理矫正,导致他们无法解决内心的压力和冲动。
一些矫正对象可能有焦虑、抑郁或暴力倾向,这些问题一旦得不到有效治疗,就会引发再次犯罪的风险。
预防方案: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工作,为他们提供心理矫治,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建立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全面的心理支持和治疗。
三、就业机会的缺乏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的另一个原因是缺乏合适的就业机会。
矫正对象一旦离监,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来维持生计。
长期失业容易让他们产生绝望和沮丧的情绪,从而导致再次犯罪。
预防方案: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职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与企业合作,提供就业机会给矫正对象,鼓励社会各界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
四、家庭关系的困扰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的原因还包括家庭关系的困扰。
不稳定的婚姻、离异和家暴等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健康发展构成了威胁。
这些问题容易让他们沉浸在消极情绪中,进而再次回到犯罪的轨道。
预防方案:建立家庭辅导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婚姻和家庭关系的辅导;加强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打击,保护社区矫正对象的权益。
五、教育程度的不足教育程度的不足也是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的原因之一。
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原因分析
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原因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司法手段逐渐被广泛采用,用以处罚和改造违法犯罪分子。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还有许多社区矫正对象会再次违法犯罪。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解析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的原因。
第一,家庭环境因素。
家庭是一个人成长的起点,家庭环境对一个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可能来自破碎的家庭,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导致他们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念,容易陷入违法犯罪的行为。
第二,教育水平问题。
低教育水平是社区矫正对象常见的特征之一。
教育水平的低下使得他们在面对困境时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合法的途径,从而选择了违法犯罪。
因此,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水平,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法律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就业和经济困难。
经济困难是社区矫正对象再次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于一些社区矫正对象,他们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
缺乏经济支持和生活保障,使得他们感到失望和绝望,从而选择再次犯罪。
第四,社会压力和心理问题。
社会的竞争和压力常常使得一些社区矫正对象产生焦虑和沮丧的情绪,无法应对困难和挫折,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此外,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可能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如精神疾病和人格障碍,容易失去理智,产生危险行为。
第五,社会环境问题。
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也是导致社区矫正对象再次违法犯罪的原因之一。
在社会的角角落落,都存在着各种犯罪活动,例如赌博、吸毒等。
这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容易对社区矫正对象产生负面影响,使他们重新回到违法犯罪的行列。
第六,个人人品问题。
社区矫正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与其个人人品也有很大关系。
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可能性格偏执,缺乏道德底线,对违法行为并没有内在的抵制和反省能力。
这些人往往无法正视自己的错误,容易再次犯罪。
第七,社区矫正工作不到位。
社区矫正工作的不到位也是导致违法犯罪的原因之一。
有时候,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人员可能无法有效地监督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导致他们再次违法犯罪。
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摘要:我国已开展了近十余年的社区矫正工作,并且取得了诸多成功。
然而,随着非监禁刑监管方式的改变,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现象仍然存在。
本文针对我国社区矫正的现状,分析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原因,并提出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对策,从而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有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未来发展。
关键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原因;对策一、社区矫正的现状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经过2003年试点至2014年全面推进,相关数据表明,2013年以来,司法行政机关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89.6万人,累计解除174.5万人,净增长15.1万人,截至2016年底,全国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8万人,办理解除矫正49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0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率一直保持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
[1]虽然从以上数据看,近年来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犯罪率并不是特别高,但是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关系到我们司法机关的工作成效,也关系到社区矫正对象的自身发展。
并且,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仍然在初步发展的阶段,其立法较为滞后,缺乏成熟的法律法规保障。
再加上社区矫正分门别类的教育改造工作仍尚未完善,矫正机构硬件建设上仍有不足,缺乏对社会资源的利用,导致当前社区矫正项目单一,目标性不强。
二、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原因犯罪学意义上的重新犯罪存在着广义与狭义的两种解释:广义的重新犯罪是指因犯罪受到刑事制裁者的再次犯罪,以及虽未被揭露和受到刑事制裁,但却多次犯罪的犯罪人的犯罪;狭义的重新犯罪一般指犯罪人刑罚执行完毕,回归社会后在一定时期内再次犯罪,其特征是普通公民在自由状态下犯罪。
[2]在这里,我们所研究的重新犯罪,与通常意义上的不同,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是指被正在进行社区矫正的对象,在社区监管矫正期间再次犯罪,其特征是罪犯在社区监管状态下犯罪。
[3](一)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自身原因一方面,社区矫正对象有的是假释出来,有的是因为被判处缓刑或者管制,其在心理上敏感、自卑,不愿意与他人沟通,把自己封闭起来,心里变得压抑、恐慌。
社区矫正再犯率分析
社区矫正再犯率分析一、引言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替代刑罚的方式,旨在帮助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然而,社区矫正再犯率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通过分析社区矫正再犯率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探讨降低再犯率的策略。
二、再犯率的定义再犯率是指在经过社区矫正的矫正对象中,一段时间内再度参与违法犯罪的比例。
再犯率高意味着社区矫正效果不佳,需要进一步改进。
三、再犯率的原因1. 个人原因:一些矫正对象心理素质较差,对犯罪后果缺乏足够的认知,对社会价值观缺乏正确的认知,容易再次犯罪。
2. 社会环境原因: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回到原居住地后,可能受到贫困、失业、社会排斥等不良因素的影响,增加再犯的风险。
3. 家庭环境原因:一些矫正对象在家庭中可能面临家庭矛盾、家庭暴力、家庭经济困难等问题,增加再犯的可能性。
四、再犯率的影响因素1. 矫正项目的执行:社区矫正机构对于矫正对象的个人情况和特点是否有效地把握,以及矫正项目是否科学、有效地执行,直接影响再犯率。
2. 社会支持:社会对矫正对象的帮助和支持程度,包括提供就业机会、提供心理辅导等,会对再犯率产生积极影响。
3. 社区治安状况:社区治安状况良好与否,对于矫正对象的再犯率影响较大。
五、降低再犯率的策略1. 加强矫正项目的科学性:社区矫正机构应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矫正计划,注重心理疏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再犯风险的管控能力。
2. 建立社会支持机制:社会各界应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帮助和支持力度,为其提供就业机会、教育培训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减少再犯的动力。
3. 加强社区管理:加大对社区的管理力度,增设监控设备,加强对社区治安的巡逻和管控,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减少再犯的机会。
六、降低再犯率的案例分析以某社区矫正中心为例,该中心针对矫正对象的就业问题,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提供就业机会,并加强技能培训,使矫正对象有稳定的工作来源。
通过社区的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降低了再犯率,改善了矫正对象的生活状况。
社区矫正视野下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原因与对策
社区矫正视野下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原因与对策[摘要]目前监外执行罪犯已基本纳入社区矫正,随着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方式的变化,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从社区矫正工作的角度对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对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社区矫正工作机制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随着社区矫正制度的全面推行,监外执行罪犯已基本纳入社区矫正,同时,由于多种原因,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也有所发生,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特点:从社区矫正工作实践看,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多,因为大多数缓刑罪犯在刑事诉讼中没有羁押过,对刑罚的严厉性认识不足。
二是文化程度较低。
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大部分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缺乏自我约束能力。
三是缺少在社会立足的技能,没有正当的职业,有些甚至没有生活来源。
四是犯罪类型多为盗窃、赌博等常业犯。
该类犯罪由于长期以来恶性习惯的形成,在没有生活来源或他人诱使下,导致重新犯罪;五是矫正期间常常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
在社区矫正期间经常不报到,不参加公益劳动,不接受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劝导。
二、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原因分析一个人犯罪或者重新犯罪最根本的因素还在于犯罪者本人,但与家庭、社会因素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下面单从社区矫正工作的角度对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进行分析。
1.在落实监管制度时主动性不够,不能真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对矫正人员的动态掌握上,社区矫正机构只依赖矫正人员的每个月汇报,对汇报的内容大都不进行核实,没有按照规定定期对矫正人员及其家属、群众进行回访考察,不能准确掌握矫正人员的心理状况,活动情况,没有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对社区矫正对象反常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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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视野下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原因与对策[摘要]目前监外执行罪犯已基本纳入社区矫正,随着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方式
的变化,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从社区矫正工作的角度对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对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随着社区矫正制度的全面推行,监外执行罪犯已基本纳入社区矫正,同时,由于多种原因,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也有所发生,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特点:
从社区矫正工作实践看,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多,因为大多数缓刑罪犯在刑事诉讼中没有羁押过,对刑罚的严厉性认识不足。
二是文化程度较低。
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大部分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缺乏自我约束能力。
三是缺少在社会立足的技能,没有正当的职业,有些甚至没有生活来源。
四是犯罪类型多为盗窃、赌博等常业犯。
该类犯罪由于长期以来恶性习惯的形成,在没有生活来源或他人诱使下,导致重新犯罪;五是矫正期间常常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
在社区矫正期间经常不报到,不参加公益劳动,不接受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劝导。
二、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原因分析
一个人犯罪或者重新犯罪最根本的因素还在于犯罪者本人,但与家庭、社会因素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下面单从社区矫正工作的角度对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进行分析。
1.在落实监管制度时主动性不够,不能真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
对矫正人员的动态掌握上,社区矫正机构只依赖矫正人员的每个月汇报,对汇报的内容大都不进行核实,没有按照规定定期对矫正人员及其家属、群众进行回
访考察,不能准确掌握矫正人员的心理状况,活动情况,没有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对社区矫正对象反常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
2.社区矫正教育制度未落实到位,导致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质量不高
社区矫正教育的本意就是让矫正人员纠正错误,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矫正因犯罪给社会和个人留下的阴影,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轨道。
所以社区矫正制度中规定了许多教育矫正内容,如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集中学习,为矫正人员提供心理矫治,并要求为每一个矫正对象都量身定制一套矫正方案等等,但在实践中,限于条件,这些制度都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完全落实到位,导致社区矫正对象虽然经过社区矫正却不能得到真正改造。
3.社区矫正缺失直接的强制性措施,没有达到惩罚教育的效果
按照现行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只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没有执法权,矫正对象违纪后,司法行政机关只能依赖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罚,这样程序过于繁琐,不便于操作,并且惩罚很难及时有效落实,使得惩罚措施流于形式,空泛无效。
惩戒措施的空泛,直接影响矫正对象的心理,使其不忌于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置之不理,行为散漫,无所约束。
在这种状态下,社区矫正成为形式,极易导致矫正对象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
4.帮困解难不易开展,生活困难得不到有效解决
由于经济体制的改革使整个社会就业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来主要由政府和原单位安置就业的体制已经无法适用。
社区矫正机构帮困解难的工作很难开展,而社区矫正对象由于前科在身,在就业竞争中往往处于下风,特别是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等长期在监狱服刑人员,由于长期脱离社会,和社会很难融合,又没有劳动技能,通常靠亲友接济维持生活。
在生活无着、前途渺茫的处境下很容易重新犯罪。
三、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对策
1.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落实各项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不仅仅是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和控制,也包括的是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教育矫治,二者不可偏废。
要按照要求,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奖惩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依法监督管理:成立由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会、社区矫正人员亲属、社会志愿者组成的监管网络,制定并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报到、迁居、外出请销假、会客等各项制度,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的定期见面、回访、实施考核奖惩等方法,加强对社区矫
正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其不脱管失控。
二是实施行为矫正: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如照顾孤寡老人、打扫公共卫生等,使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文明建设,从而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
三是开展心理矫正:通过心理矫治,对社区矫正对象不良心理进行疏导和纠正,使社区矫正对象逐步改变认知模式,不良行为逐步得到矫正。
四是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帮困解难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应将为社区矫正对象帮困解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对符合要求的,为其办理低保手续,使他们有田种、有工做、有生活来源,从思想深处感化矫正对象,提高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愿性,帮助他们更快融入社会。
2.加强各机关协作、配合,树立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
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是一项系统过程,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
在现阶段,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的工作机构,没有执法权,对社区服刑罪犯约束力不够,这就需要和公安机关及时沟通,由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执法;公安机关也不能推卸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的责任,不能把社区矫正工作全部推给司法行政机关,应该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
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建立社区矫正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社区民警应参与到具体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如参与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第一次谈话,对重点监管对象的训诫,对违反规定矫正对象的惩处,树立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性。
作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的各职能部门,应加强联系,组织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3.进行工作机制创新,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制度
社区矫正是一项新形势下全新的社会化工作,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以达到社区矫正的目的。
(1)建立社区矫正庭前调查制度,提高监外执行裁判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罪犯)拟适用监外执行刑罚时,应委托被告人(罪犯)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对被告人(罪犯)适用监外执行,提供社会调查情况和意见。
司法行政机关通过走访,充分了解被告人(罪犯)的性格品行、家庭关系、日常表现、犯罪成因、重新犯罪的危险性等方面的客观情况,进行公正、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在开庭审理时向法院提交监外执行可行性的调查报告。
建立社区矫正庭前调查制度可以达到以下效果:第一,实现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无缝衔接。
第二,司法行政机关对相关各方的社会调查情况和意见为人民法院正确适用缓刑、再犯预测提供第三方科学客观的依据,有利于提高刑事审判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的工作职能,使司法行政机关提前了解拟适用监外执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的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第四,提高拟适用缓刑被告人对社区矫正的正确认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意识,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2)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风险评估机制
浙江省目前均已实行矫正对象的分级管理,这套系统根据矫正对象的矫正表现,将矫正人员分为三等四级,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矫正人员等级的不同,采用由松到紧的管理措施。
但这套分级管理系统只考虑社区矫正对象的接受矫正情况,并不能全面反映社区矫正对象的状况,对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没有评估预警作用。
可对这套系统加以改进,在原来的基础上,结合矫正对象犯罪类型、犯罪性质、主观恶性、心理分析、家庭环境、交际范围、经济水平等因素,构建一个能全面反映社区矫正对象情况的评估系统,对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进行评估预测,并根据可能性大小进行分级管理。
(3)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危险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对重新犯罪可能性大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加强管理,除提高矫正管理级别外,还可采用电子定位等技术手段,对其进行实时方位监控,掌握其行踪,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