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45讲_收入总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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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收入总额的界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收入总额的界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收入总额的界定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收入总额的界定一、各国税法对收入总额的一般界定各国所得税法对收入总额的立法精神基本可以表述为: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从各种来源,以各种方式取得的全部收入,税法明确规定不征税的除外。

收入总额的界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要素:(一)收入的各种来源(居民的总收入包括来源于境内、外的一切收入,如销售收入、劳务收入、资产使用收入,也包括偶然所得);(二)取得收入的各种方式,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三)收入是指一切导致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得益流入;(四)任何收入不作为应税收入或不申报纳税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我国税法对收入总额的界定新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具体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三、对收入总额各组成部分的具体界定(一)货币收入和非货币收入企业以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收入,具体包括现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货币形式以外的收入,包括存货(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债券的豁免等。

对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有别于货币性收入的固定性和确定性,通常按公允价格来确定收入额。

公允价格是指独立企业之间按公平交易原则和经营常规,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金额。

(二)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企业在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范围内通过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取得的经济得益。

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

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

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第一节收入总额的确定一、收入总额构成具体而言,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1、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3、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6、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7、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二、收入的抵减国税函[1997]472号: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例外:财税[2004]215号规定:电信企业采取销售折扣折让方式,销售的有价通信卡面值金额与实际销售取得优价卡款的差额,按冲减销售折扣折让后实际取得的净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收入时间确认的一般规定1、商品销售收入会计制度规定: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有4个条件: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没有保留继续管理权和实施继续控制;经济利益的流入;收入与成本的可靠计量。

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出发,侧重于收入的实质性的实现。

税收制度规定:确认原则:《实施细则》第54条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收入总额--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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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3
收入总额
二、收入总额
(一)销售货物收入
【示例】买个价值500元洗衣机,送个价值100元洗衣篮
(1)增值税:洗衣机 500×17%+洗衣篮 100×17%
(2)所得税:洗衣机500×(500/600)×25% + 洗衣篮500×(100/600)×25%
【例题·单选题】(2010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B.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C.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购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D.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收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答疑编号567707020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企业所得税的销售收入的确认。

选项A :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
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选项C :售后回购方式销
售商品的,一般情况下,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选项D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
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赛优教育—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收入总额

赛优教育—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收入总额

赛优教育—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收入总额中级会计经济法——收入总额:1. 销售货物收入(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应确认收入实现销售合同已经签订,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买方企业已对售出的商品没有保留所有权和实际控制权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算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算(2)确认收入实现时间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②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4)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价格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6)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7)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8)对于企业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的,其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

2. 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时间)(1)安装费应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如果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费收入,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3)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收费,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税务知识培训考试题及答案

税务知识培训考试题及答案

税务知识培训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A. 10%B. 20%C. 25%D. 30%答案:C2. 下列哪项不是增值税的征税对象?A. 销售货物B.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C. 进口货物D. 提供无偿服务答案:D3.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征点为多少元?A. 3000B. 5000C. 8000D. 10000答案:B4.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A. 5%B. 10%C. 12%D. 15%答案:C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比例为:A. 万分之五B. 千分之五C. 百分之五D. 百分之十答案:B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其适用的税率通常为:A. 6%B. 9%C. 13%D. 17%答案:C7.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的比例为:A. 50%B. 75%C. 100%D. 150%答案:A8. 下列哪项不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A. 工资、薪金所得B.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C. 财产租赁所得D. 彩票中奖所得答案:D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卷烟在生产(进口)环节的适用税率为:A. 5%B. 20%C. 45%D. 60%答案:C10.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比例最高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A. 10% B. 15% C. 30% D. 50%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下列哪些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A. 成本B. 费用C. 税金D. 损失答案:A B C D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下列哪些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A. 销售不动产B. 进口货物C. 提供非应税劳务D. 销售无形资产答案:A B D13.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哪些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A. 政府特殊津贴B. 保险赔款C. 军人的转业费D. 彩票中奖所得答案:A B C14.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A. 销售货物B.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C. 无形资产转让D. 不动产租赁答案:A B C D15.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哪些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A. 赞助支出B. 罚款C. 税收滞纳金D. 非公益性捐赠答案:A B C 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各章考点总结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各章考点总结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各章考点总结《税法二》的难度在五科中属于较为容易的科目,只有九章,而且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占正本教材的70%,将这两个税种掌握好了,基本这个科目也就可以了,其他的税种非常简单,记住征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和税收优惠基本就差不多了,下面针对每一章的学习进行一个系统分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本科目共九章,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两个所得税(企税与个税),在此会以各种题型给予考察,特别是计算题和综合题;第二部分是财产、行为税,共计7个税种,其中较为重要的是土地增值税与印花税,对于土地增值税会与企业所得税结合一并给予考察,两者对于计税依据的确定也有着一定的区别,要注意区分。

下面通过章节的重要程度给予依次总结个章节的学习方法。

1企业所得税非常重要的一章,定位于综合题,其次还会通过单选题和多选题给予考察。

1.征税对象、税率及纳税义务人的划分要会掌握各种所得来源的确定。

注意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登记注册地or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两者只要满足一个则为居民纳税人;其次判定出纳税人的身份之后接着确定征税范围及适用的税率,这样我们就向前迈出万事开头难的第一步。

还有居民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征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此部分非常重要,考试中主要得分值点基本都在这儿,下面我们会从收入总额的确定、扣除项目的确定、不得扣除项目、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这几方面给予分别分析。

(1)收入总额收入总额中注意今年新增的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所得税处理。

其次对于采取不同销售方式下销售收入实现的确定及特殊情况下提供劳务收入的确定,还有结合会计,确定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及视同销售收入的总和,作为确定广宣费、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计提基础。

(2)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①工资、薪金支出注意“合理”和“据实”两个关键字。

注意一下企业因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的处理。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收入总额(12.03)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收入总额(12.03)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般收入的确认(12.03)为了方便备战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将论坛中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知识点】收入总额:—般收入的确认收入的货币形式: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按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1.销售货物收入。

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的收入。

【知识链接】①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②会计:主营业务收入2.劳务收入。

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知识链接】①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②会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

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知识链接】①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②会计: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股权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股权成本计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金额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知识链接】①流转税:——②会计: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5.利息收入。

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税务基础知识培训

税务基础知识培训

税款征收方式
➢ 代收、代扣代缴 ➢ 适用有代收代缴、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 委托代征 ➢ 是指税务机关为了解决税务专管员人力不足的矛盾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并根据加强税款征 收,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实际需要,依法委托给其他 部门和单位代为执行税款征收任务的一种税款征收 方式
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偿性
税种分类(按课税对象分)
❖流转税 ❖是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
象征收的一类税。流转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 主体税类,目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和关税等税种 ❖所得税 ❖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所得 税也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目前包括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 ❖优惠税率
❖教育费附加 ❖ 与城建税类似,征收率为3%
重点税种关系
❖三大流转税关系 ❖ 增值税与营业税:非此即彼,相互排斥 ❖ 增值税与消费税: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必然要
征收增值税
重点税种-企业所得税
❖定义 ❖对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就其来 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 收
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 得的营业额征收的税种
❖税目与税率

重点税种-营业税
❖征收 ❖从价计征,比例税率
❖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案例 ❖某咨询管理公司2009年3月取得5000元咨询费
收入,无其他应税收入,3月该企业应缴纳营业 税多少元?
重点税种-消费税
❖定义 ❖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
❖小型微利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税法考试习题放基础培训讲义-第27讲_收入总额(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1)

税法考试习题放基础培训讲义-第27讲_收入总额(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1)

(一)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划分什么样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什么样的财政性资金属于应税收入)(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除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

(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释1】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对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有文件,有办法,有核算)【解释2】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的后续管理: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课程资料:收入总额(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1)

课程资料:收入总额(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1)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收入总额【例题·多选题】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正确表述有()。

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投资方收到分配金额时作为收入的实现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租金收入,在实际收到租金收入时确认收入的实现D.接受捐赠收入,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实现【答案】收入的范围和项目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劳务等,持续时间超十二个月的,按照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视同销售的收入。

(视同销售收入,是计算广宣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分类具体处置资产行为(所有权)计量内部处置(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境内)(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外部处置(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自制的资产,按同类资产售价确定计收入;外购的资产,符合条件的,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收入【解释1】企业所得税中的视同销售——所有权是否转移(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规则,单独掌握)【解释2】会计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收入≠增值税的视同销售收入例如:水泥厂将自产水泥用于修建本企业办公楼。

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中的“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但所有权未转移,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1·单选题】2012年12月甲饮料厂给职工发放自制果汁和当月外购的取暖器作为福利,其中果汁的成本为20万元,同期对外销售价格为25万元;取暖器的购进价格为10万元。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收入总额(2)-销售货物收入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收入总额(2)-销售货物收入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中级)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收入总额(2)-销售货物收入● 详细描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1.对企业销售商品一般性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除上述一般性收入确认条件外,采取下列特殊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釆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3.其他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1)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2)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3)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4)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实用文档】收入总额(2)

【实用文档】收入总额(2)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知识点一】收入总额(一)一般收入的确认混合性投资业务: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

利息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赎回投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6.租金收入(1)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一次收取多年租金的,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二)特殊收入的确认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收入)【例题】某企业2018年发生如下业务收入(均不含增值税):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00万元;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售价1000万元,合同约定购货方2018年11月支付货款500万元,剩下的货款2019年2月支付;出租闲置厂房给甲公司,合同约定甲公司2019年2月应付全部租金100万元;转让固定资产收入60万元;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商标使用费收入100万元;某贸易公司承诺捐赠一台机器设备给该企业,该机器设备市场价100万元,但尚未收到。

《税法》知识点:所得税中收入总额的确认方式(2)

《税法》知识点:所得税中收入总额的确认方式(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会员费
只有会籍,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入会员后,不再付费或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特许权费
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劳务费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
《税法》知识点:所得税中收入总额的确认方式(2)
为了方便备战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收入总额(2):
提供劳务
安装费
依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宣传媒介的收费
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软件费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服务费
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收费
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收入总额毙考题

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收入总额毙考题

2018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收入总额1.收入的确认条件(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已对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销售货物收入(1)收入时间的确认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注意】“①”规定与第六章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的规定有所区别。

严格上来说办妥托收手续的前提是发出货物并有发货单作为凭证,但命题专家往往严格按照教材说法命题,因此在回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题目,选项中如没有“发出货物”而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错误;回答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题目,选项中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正确。

②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⑤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⑥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⑦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2)收入金额的确认①售后回购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提示】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②以旧换新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咨询】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收入额”与“收入总额”有什么区别?

【咨询】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收入额”与“收入总额”有什么区别?

【咨询】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收入额”与“收入总额”有什么区别?壹问题概述请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收入额”与“收入总额”有什么区别?贰精要解答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主要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六条规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从上述规定可以得知,收入总额的范围一般大于应税收入额。

叁温馨提示《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收总额指的是什么

税收总额指的是什么

税收总额指的是什么税收总额指的是所有税款的总计,一般指的是应交数,多不含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包括国税和地税的所有税款,增值税,营业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什么是纳税总额纳税总额是指企业全年实际交纳的所有税金之和,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等。

企业纳税总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分为以下两种:1、通过整理明细账中的各种上缴税金所属科目的发生额相加计算出总额和;2、按照企业“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金额进行分析然后填写。

纳税总额用于企业工商年检数据上传的填列,通过填列企业全年的纳税总额,可以反映企业纳税所占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比重。

拓展资料:纳税总额是指企业全年实际交纳的所有税金之和,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这些税种的实际交纳金额,可以从相对应的科目账户中找到。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针对增值税的分类,小规模纳税人属于商业的话,增值税率是4%,属于工业的话是6%。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含修理修配业)和商业两档值税税率,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统一降至3%。

2009年1月1日以前: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其他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2、企业所得税率一般为25%,除非有优惠政策。

3、国税需要报的税主要是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

累计纳税总额是指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的总计数据。

一张资产负债表,只能知道年初和期末(即当期所属期)的未交数,并不能知道全年纳税额。

全年的纳税额需要查看明细账应交税费科目下除应交增值税的各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增值税是查看未交增值税科目中的已交增值税发生额。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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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2.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3.企业发生第2条规定情形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教材此处收录有误)
【真题再现-单选题】企业在境内发生处置资产的下列情形中,应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是()。

(2016年)
A.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B.将资产用于加工另一种产品
C.将资产用于在总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D.将资产用于结构或性能改变
【答案】A
【解析】企业在境内处置资产时,当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才应按照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只有选项A的所有权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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