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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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政部外交部财行[2001]73号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和加强临时出国人员经费开支的预算管理,简化核算手续,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我们对《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外字[1995]第250号)作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财政部。

附件: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二00一年七月二十日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遣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出国人员的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出国差旅费报销标准

出国差旅费报销标准

出国差旅费报销标准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六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财务部门批准。

出国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第七条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财行[2013]516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事局: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我们对《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于2014年2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4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外交部2013年12月20日附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浙江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文拟稿单标题: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参照财政部、外交部财行[2001]73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外事办浙财外字[20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职员因公出国期间的费用开支作出有关规定。

第一、各部门因公需要出国的人员,应向总经理申报,并按国家有关外事出国的审批手续报批,报批相关费用经总经理批准后按实列支。

第二、临时出国人员的外汇开支由公司根据本次出国的地点、时间、路线及工作要求由财务部门估算用汇限额,报总经理批准后预支。

但临时出国人员必须并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可开支的费用规定标准用汇,如超标用汇超过部份由出国人员自行承担或按公司换汇价上浮10%结算人民币。

第三、临时出国人员必须选择最经济、最合理的往返路线,在工作任务完成后,不得随意中途停留,绕道和延长在外时间。

如未经公司批准擅自行动的,不予报销开支费用。

第四、临时出国人员回国后必须在10天内填好“浙江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出国人员费用报销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送资财部审核再由总经理签批报销。

第五、临时出国人员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减少费用支出,出国机票可买往返机票,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其他职员可乘座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外,其他人员均乘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第六、出国前国内段的差旅费按公司国内出差有关规定报销。

第七、出国人员的国外时间,按离抵境之日计算自然(日历)天数。

第八、出国人员的国外开支费用指: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邮电费、办公用费及经公司批准的送礼费。

第九、出国人员的开支费用除交通费、送礼费经公司批准凭票据按实报销外,其他开支费用实行个人包干使用。

超支不补,节约归已。

第十、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不宜个人包干的多人组团,其开支费用可以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包括:境外旅费(含国际旅费、国(境)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境)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地区)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上述费用依照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境)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公杂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办理出国(境)的签证(注)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具体标准如下:。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

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各级外事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驻外使馆答复国内因公临时出国征求意见时,应当严格履行把关职责。

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国经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财行[2013]516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事局: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我们对《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于2014年2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4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外交部2013年12月20日附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财政部、外交部制发《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外交部制发《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外交部制发《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92]财外字第1100号【发布部门】财政部外交部【公布日期】1992.11.01【实施日期】1992.1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财政部外交部制发《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92)财外字第1100号)国务院各部、委、局、行、公司,中直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的管理,我们重新制定了《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组织出国团组必须“少、小、精”,讲求实效。

各出国团组在国外期间不得擅自改变预定的任务、时间、地点。

二、新《规定》对临时出国人员国外伙食费、公杂费、住宿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管理办法有所改革,即允许出国团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伙食费选择包干办法或按规定的标准据实报销办法。

目的是为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简化财务手续。

各派出单位和代表团、组的领导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出国人员应从全局考虑,以工作为重,合理安排各项开支,避免对外造成不良影响。

三、临时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和乘坐中国民航班机。

不得随意更改路线,增加停留点或绕道旅行。

四、凡违反本《规定》者,以违反财经纪律论处,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虚报冒领变相包干公杂费、住宿费的不正当所得必须全部以外币退赔,所购物品一律交公或按国内市场价收取人民币,并依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1987年6月16日颁发)给予行政处罚和罚款。

五、附表中未列入的国家和地区的预算标准,中央部门经财政部同意,地方各单位经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财政厅(局)同意,可比照费用水平相近的毗邻国家和地区的预算标准掌握执行。

财行号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号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财政部财行[2001]73号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和加强临时出国人员经费开支的预算管理,简化核算手续,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我们对《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外字[1995]第250号)作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财政部。

附件: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二OO一年七月二十日附件: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1. 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3. 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4.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5. 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包括:境外旅费(含国际旅费、国(境)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境)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地区)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上述费用依照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境)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公杂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办理出国(境)的签证(注)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具体标准如下:。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财行[2013]516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事局: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我们对《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于2014年2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4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外交部2013年12月20日附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为了规范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保障国家和单位的财产安全,同时也为出国人员提供合理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费用开支标准。

一、差旅费。

1. 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不同,交通费用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包括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

2. 住宿费,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需提供有效的住宿发票。

3. 餐饮费,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需提供有效的餐饮发票。

二、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补贴。

1.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境外的补贴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包括食宿补贴、交通补贴等。

2. 出国人员在境外的通讯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需提供有效的通讯费用发票。

三、其他费用。

1.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境外的医疗保险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需提供有效的医疗保险费用发票。

2. 出国人员在境外的其他费用,如会议注册费、参观费等,由单位提前统一安排支付。

四、费用报销。

1. 出差人员需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销费用,提供真实有效的费用发票和报销凭证。

2. 费用报销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超过规定时间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五、违规处理。

对于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费用开支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任追究、停止补贴、处罚等。

六、附则。

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 对于特殊情况的费用开支,需提前向单位申请并经批准。

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方面,我们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合理、规范、透明,确保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最大化,也为出国人员提供合理的费用补偿,共同维护单位形象和员工权益。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政部、外交部财行,2001,73号《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 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六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财务部门批准。

出国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第七条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2013]516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2013]516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事局: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我们对《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于2014年2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4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1]财政部外交部2013年12月20日章节细则编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1]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doc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doc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
短期出访费用:
一、出访外汇可凭出国批文申请外汇,或自己凭身份证到银行换汇。

二、其出访费用的按我国因公短期出访人员费用标准申办和核销外汇。

三、主要包括伙食费、公杂费、个人零用费、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和会
务费。

包干使用的费用是伙食费、公杂费按每天使用标准给予报销,个人零用费10天内每人50美元。

超过此天数,每天加5美元,报销时不需要提供发票。

住宿费有使用标准,在使用时可适当超出此费用标准,报销时必须提供发票,其余费用均需提供发票。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年修订)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年修订)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外交部•【公布日期】2013.12.20•【文号】财行[2013]516号•【施行日期】2014.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外交其他规定正文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事局: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我们对《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于2014年2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4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外交部2013年12月20日附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出国差旅费报销标准

出国差旅费报销标准

出国差旅费报销标准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六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财务部门批准。

出国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第七条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7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和加强临时出国人员经费开支的预算管理,简化核算手续,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我们对《》(财外字[1995]第250号)作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财政部。

附件: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及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

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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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珠海横琴柯力妙加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部门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1]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

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公司各部门应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

公司组团和派出人员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各部门管理人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公司高层管理审批人批复因公临时出国征求意见时,应当严格履行把关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出国经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其他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建立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出访团组应当事先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1),由公司领导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明确审核责任。

出国任务、出国经费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访团组。

[1]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八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公杂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第九条国际旅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公司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三)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公司领导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有效票据注明的金额予以报销。

(四)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五)公司高层正职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公司高层副职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

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

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

上述人员发生的国际旅费据实报销。

(六)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十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公司领导和财务部门批准。

未列入出国计划、未经本公司领导和财务部门批准的,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

出国人员的旅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一条住宿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公司副职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二)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

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当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公司领导和财务部门批准。

经批准,住宿费可据实报销。

第十二条伙食费和公杂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出访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出访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四)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第十三条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第十四条出访团组在国外期间,收授礼品应当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确有必要赠送的,应当事先报经公司领导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按照厉行节俭的原则,选择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第十五条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根据到访国要求,出国人员必须购买保险的,应当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照到访国驻华使领馆要求购买,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具体表格由各公司制定)。

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公司财务报销审批的具体规定,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的经费核销管理。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提交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

出国人员归国后应于1个月内办理完清账、报销等手续,1个月内办理完的,伙食费、公杂费按100%支付;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办理清账、报销手续的,伙食费、公杂费按80%支付;超过3个月不满半年办理清账、报销手续的,伙食费、公杂费按60%支付;超过半年的,公司不再给予伙食费、公杂费补助。

如有特殊情况,需手写说明,由总经理批复后,方可报销。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决算应当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条公司组团应当采取集中形式,对团组全体人员进行行前财经纪律教育。

对出国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一)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的;(二)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的;(三)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经费的;(四)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费用的;(五)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1]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对与我新建交或未建交国家,相关经费开支标准暂按照经济水平相近的邻国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根据出访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物价等变动情况,对相关经费开支标准适时调整。

第二十四条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财务部、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总裁签批之日起施行。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序号国家和地区币别每人每天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每人每天公杂费标准一亚洲01 蒙古美元60 20 1302 朝鲜美元70 30 1503 韩国美元90 40 1504 日本日元9000 6000 250005 缅甸美元55 23 1006 巴基斯坦美元55 20 1007 斯里兰卡美元55 20 1008 马尔代夫美元55 20 1009 孟加拉美元55 20 1010 伊拉克美元70 32 1811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美元70 30 1512 也门美元70 30 1513 阿曼美元70 32 1814 伊朗美元55 25 1815 科威特美元90 40 1816 沙特阿拉伯美元75 37 1517 巴林美元55 35 1518 以色列美元80 37 1519 巴勒斯坦美元80 37 1520 文莱美元70 30 1521 印度美元55 25 1022 不丹美元55 20 1023 越南美元55 20 1024 柬埔寨美元55 20 1025 老挝美元55 20 1026 马来西亚美元65 22 1027 菲律宾美元65 22 1028 印度尼西亚美元65 22 1029 东帝汶美元65 35 1330 泰国美元55 22 1331 新加坡美元70 25 1332 阿富汗美元40 20 1033 尼泊尔美元55 20 1034 黎巴嫩美元70 25 1335 塞浦路斯美元50 20 1336 约旦美元50 22 1537 土耳其美元50 20 1338 叙利亚美元50 20 1339 卡塔尔美元70 37 1340 香港、澳门港元600 200 10041 台湾美元90 40 18 二非洲42 马达加斯加美元45 20 1043 喀麦隆美元45 25 1044 多哥美元45 25 1045 科特迪瓦美元45 25 1046 摩洛哥美元50 25 1547 阿尔及利亚美元65 30 1348 卢旺达美元50 25 1049 几内亚共和国美元65 30 1350 埃塞俄比亚美元50 20 1051 厄立特里亚美元50 20 1052 莫桑比克美元50 20 1053 塞舌尔美元70 30 1054 肯尼亚美元65 20 1355 利比亚美元65 30 1356 扎伊尔美元65 25 1357 安哥拉美元70 30 1358 赞比亚美元55 20 1359 几内亚比绍美元55 20 1060 突尼斯美元40 25 1061 布隆迪美元55 25 1362 莱索托美元40 25 1363 津巴布韦美元45 25 1364 尼日利亚美元70 30 1365 毛里求斯美元55 25 1166 索马里美元50 35 1067 苏丹美元65 25 1368 贝宁美元40 25 1069 马里美元40 25 1070 乌干达美元65 25 1371 塞拉立昂美元50 25 1372 吉布提美元55 30 1373 塞内加尔美元40 25 1074 冈比亚美元65 30 1375 加蓬美元45 30 1076 中非美元40 25 1077 布基纳法索美元40 25 1078 毛里塔尼亚美元60 30 1079 尼日尔美元40 25 1080 乍得美元40 25 1081 赤道几内亚美元40 25 1082 加纳美元50 30 1083 坦桑尼亚美元40 25 1384 刚果美元40 25 1085 埃及美元65 25 13美元65 25 10 86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87 博茨瓦纳美元65 25 1388 南非美元65 25 1389 纳米比亚美元40 25 1390 斯威士兰美元40 25 1391 利比里亚美元55 25 1392 佛得角美元50 25 1093 科摩罗美元40 25 10 三欧洲94 罗马尼亚美元65 25 1095 南斯拉夫美元65 25 1096 马其顿美元65 25 1097 斯洛文尼亚美元65 25 1098 波黑美元65 25 1099 克罗地亚美元65 25 10 100 阿尔巴尼亚美元65 20 13 101 保加利亚美元65 20 13 102 俄罗斯联邦美元70 20 10 103 立陶宛美元70 20 10 104 拉脱维亚美元70 20 10 105 爱沙尼亚美元70 20 10 106 乌克兰美元70 20 10 107 阿塞拜疆美元70 20 10 108 亚美尼亚美元70 20 10109 格鲁吉亚美元70 20 10 110 吉尔吉斯斯坦美元70 20 10 111 塔吉克斯坦美元70 20 10 112 土库曼斯坦美元70 20 10 113 乌兹别克斯坦美元70 20 10 114 白俄罗斯美元70 20 10 115 哈萨克斯坦美元70 20 10 116 摩尔多瓦美元70 20 10 117 波兰. 美元65 20 13 118 德国欧元105 35 20 119 荷兰欧元80 35 20 120 意大利欧元85 40 15 121 比利时欧元95 35 15 122 奥地利欧元85 35 15 123 希腊欧元70 35 15 124 法国欧元85 35 20 125 西班牙欧元70 35 15 126 卢森堡欧元95 35 15 127 爱尔兰欧元80 40 20 128 葡萄牙欧元95 35 15129 芬兰欧元85 35 15 130 捷克美元65 20 13 131 斯洛伐克美元65 20 13 132 匈牙利美元65 20 13 133 瑞典美元75 30 15 134 丹麦美元75 30 15 135 挪威美元70 30 15 136 瑞士美元80 40 18 137 冰岛美元80 40 18 138 马尔他美元50 27 12 139 英国英镑70 25 12 四美洲140 美国美元80 30 15 141 加拿大美元50 28 15 142 墨西哥美元50 30 13 143 巴西美元55 20 13 144 牙买加美元55 20 13 145 特立尼达和多巴美元70 30 13 哥146 厄瓜多尔美元50 20 13147 阿根廷美元70 25 13 148 乌拉圭美元70 30 13 149 智利美元65 20 13 150 哥伦比亚美元55 20 13 151 巴巴多斯美元75 35 13 152 圭亚那美元65 25 13 153 古巴美元45 25 13 154 巴拿马美元65 20 13 155 格林纳达美元70 25 13 156 安提瓜美元70 35 13 157 秘鲁美元50 20 13 158 玻利维亚美元50 30 13 159 尼加拉瓜美元50 20 13 160 苏里南美元65 35 13 161 委内瑞拉美元65 20 13 162 海地美元80 30 15 163 波多黎各美元80 30 15 164 多米尼加美元80 30 15 165 巴哈马美元80 30 15 166 圣卢西亚美元75 35 13167 阿鲁巴岛美元75 35 13 168 哥斯达黎加美元65 20 13 五大洋州及太平洋岛屿169 澳大利亚美元60 25 13 170 新西兰美元60 30 13 171 西萨摩亚美元65 25 13 172 斐济美元65 25 13 173 巴布亚新几内亚美元65 35 13 174 密克罗尼西亚美元65 35 13 175 马绍尔群岛美元65 35 13 176 瓦努阿图美元65 35 13 177 基里巴斯美元65 35 13 178 汤加美元65 35 13 179 帕劳美元65 35 13 180 库克群岛美元65 35 13 181 所罗门群岛美元65 35 13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团组名称组团单位团长(级别)团员人数出访国别(含经停)出访时间(天数)出国任务审核意见审核单位审核日期审核依据审核内容是否列入出国计划:出访目标和必要性:时间和国别是否符合规定:路线是否符合规定:团组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其他事项:审核意见预算财务审核意见审核单位审核日期审核依据审核内容是否列入年度预算:合计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其他事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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