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统计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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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工作方案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工作方案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国家为确保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而进行的重要监管工作。

为了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和全面性,制定并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方案是必要的。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提高执法监察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2.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对执法监察工作的监察和检查公平客观;(2)全面有效原则:针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监察和检查;(3)科学合理原则: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管理方法,提高监察和检查的效率和准确度。

三、工作内容:1.制定巡查计划:根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频次和巡查范围;2.制定巡查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巡查标准,确保巡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3.组织巡查人员:成立专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组,由专业人员组成,并进行必要的培训;4.巡查方式:采取定点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5.巡查内容:(1)执法程序是否合规:检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2)执法依据是否充分:检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3)执法行为是否公正:检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否公正客观,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4)执法结果是否有效:检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结果是否有效,是否能够实现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目标;(5)执法监察工作是否存在问题和不足:发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流程:1.确定巡查范围和周期:根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确定巡查范围和周期;2.制定巡查计划和巡查标准:根据巡查范围和周期,制定相应的巡查计划和巡查标准;3.组织巡查人员:根据巡查计划和巡查标准,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巡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培训;4.巡查工作实施:按照巡查计划和巡查标准,进行巡查工作,统计和整理巡查结果;5.巡查结果报告:根据巡查结果,编写巡查报告,分析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6.方案改进和优化:根据巡查结果报告,及时改进和优化巡查方案,提高巡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为提高执法效能,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实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维护国土资源管理正常秩序,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X族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一)巡查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执行巡查制度,落实巡查责任,明确巡查目标,严格巡查奖惩办法,促进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进一步健全,全市依法管理和使用国土资源观念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有明显下降,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巡查工作任务1.认真组织开展动态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坚持排查预防和查处遏制相结合,将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2.通过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化解用地、采矿和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矛盾,既保障发展,又保护资源。

3.通过开展动态巡查,及时查处和整治违法行为,降低土地和矿产违法比例。

4.通过开展动态巡查,及时研判分析违法态势,提供决策依据。

5.通过开展动态巡查,检验一个地区保护国土资源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为了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和动态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X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组。

组长:X副组长:X成员:X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负责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三、巡查职责(一)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职责1.组织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动态巡查工作;制定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责任。

2.对各县(市、区)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县级交叉巡查工作。

3.对各县(市、区)动态巡查的整体情况进行考评考核。

4.加强与市辖区综合执法局的衔接与协调,做好违法线索的共享、移交和联合执法工作。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一、总则国土资源是国家财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是保护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巡查工作,加强执法监察力度,提高执法监察效果,特制定本规范。

二、巡查范围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土开发、矿产资源开采、林地管理、水资源利用等方面。

巡查内容包括国土资源利用情况、违法违规行为、环境保护等。

三、巡查目标巡查目标是发现和防止国土资源利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四、巡查方法1. 定期巡查根据巡查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相应区域进行巡查。

定期巡查可以提前向相关单位通报,确保巡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2. 不定期巡查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对特定区域或特定问题进行不定期巡查。

不定期巡查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巡查的事项和区域能够得到有效掌握。

3. 响应式巡查在接到群众举报或相关线索后,及时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响应式巡查。

响应式巡查是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回应,需要高效执行,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五、巡查要点1. 重点巡查针对国土资源利用中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巡查,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开采合规性、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合理性、农用地流转是否符合政策等。

2. 随机巡查随机选取一小部分单位或区域进行巡查,对抽查对象不提前通知。

随机巡查可以有效发现被巡查对象的真实状况,防止被巡查对象对巡查进行粉饰。

3. 困难地区巡查对于交通不便、地理环境复杂的地区,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巡查。

巡查人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详细记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巡查记录要包括时间、地点、问题描述、相关证据等信息,记录的内容要真实准确。

七、巡查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八、巡查人员管理1. 选拔合适人员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执法监察能力和专业知识背景,经过严格选拔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国土资源巡查记录表格

国土资源巡查记录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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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国土规划建设巡查记录表巡查时间年月日
巡查地点
巡查内容
现场检查情况
现场处理措施
参加人员检查人员〔签字〕〔签字〕
.
精品文档
现场实拍照片或现场草图等资料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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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填表说明:
1、“巡回检查内容〞填写:“合法矿山企业检查、探矿权检查、非法采矿检查、地质
灾害隐患排查、违法占地检查〞等。

2、“现场检查情况〞填写:〔1〕合法矿山检查,是否在矿区范围内开采、是否按批准的开发利用
方案开采、采矿权是否转让、是否引发地质灾害以及施工人数、机械设备情况、生产情况等;〔2〕探矿权检查,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探矿、是否按探矿工程设计施工、是
否擅自进行采矿活动、勘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情况以及勘查许可证号及有效期、勘查投入、施工人数、硐深、硐口坐标等;〔3〕非法采矿和违法占地检查,现场施工情况包括开采量和建设程度、开采方式和工程建设程度、开采矿种和占地类型,证照办理情况;
4〕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简易监测点测量数据、是否有新的隐患点、监测员简易监测记录情况是否真实。

3、现场处理措施按有关业务要求填写。

4、“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根本情况〞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不填写。

5、“参加人员〔签字〕〞是指国土资源部门以外的参与巡回检查的人员,如:村干部、行政公务员、
安监干部等。

违法占地巡查、非法采矿巡查、地质灾害巡查在此处加盖当地村民委员会公章。

6、“被检查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是指被检查的对象是单位的有法人代表或受委
托人员签字加盖公章,被检查的是个人的,由本人签字即可。

.。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汇报材料》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汇报材料》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汇报材料篇一:动态巡查白查报告商南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信访督查和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调研报告近年来,商南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土地、矿产资源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行政执法案卷质虽评查活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系统内部监督,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我县国土资源执法水平的提高。

具体做法是:一、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环境。

抓好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落实,是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措施。

我们在动态巡查的过程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不断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增强依法利用国土资源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参加了以“创建平安商南,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各项治理宣传活动。

以监察股队为主组成一支精干的宣传队伍。

通过悬挂宣传挂图、办展览、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为契机,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通过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人口多、耕地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的基本国情,树立正确的资源观念,依法用地的观念,增强依法办矿,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

三是抓小、抓早、抓苗头,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是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 6 〃25”全国土地日和“12 〃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

米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方式分层次、全方位进行宣传。

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保护国土资源的意识,使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逐年减少。

二、完善制度,加强巡查,初见成效。

为了有效杜绝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我局完善和健全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

明确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工作责任,切实促进土地管理和矿业秩序的好转。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统计表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统计表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统计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统计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国土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统计表是为了监督和检查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情况,以及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而制定的一种统计工作表格。

在这份统计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地区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的具体情况。

这包括巡查的次数、范围、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内容。

通过这份统计表,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各个地区的开展情况,同时也能够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从统计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各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次数有所不同。

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资源丰富地区的巡查次数相对较多,而一些偏远地区和资源匮乏地区的巡查次数较少。

这反映了一些地方对于国土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也提醒我们需要加强对偏远地区和资源匮乏地区的监督和支持。

在统计表中记录了巡查的范围和内容。

这包括了对于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察内容。

可以看到,在一些地区,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巡查工作相对较少,而更多的是对于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

这也反映了一些地区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需要引起相关部门和社会的重视和关注。

统计表还详细记录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这些问题包括了违法违规开发、破坏生态环境、滥用职权等内容。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统计和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这些问题,保障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统计表为我们提供了一份全面、深度和广度兼具的资料,让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

然而,我们也需要意识到统计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保障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工作方案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工作方案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工作方案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规范我镇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十项制度》的要求,特制定X年度全镇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掌握全镇违法用地情况,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有效提高违法用地制止率和整改到位率,促进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责职,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进一步规范全镇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1.巡查分类。

按照《X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纪要》要求,划分重点与非重点巡查区域,制定巡查路线,落实巡查人员,并根据所辖区域的特点及建设用地需求的情况确定巡查周期和频率,每周不得少于2次,认真做好巡查台帐和巡查情况报告工作。

2.巡查重点区域主要包括:X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郊结合部及X镇行政村范围。

3.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区域:X村、X村、X村、X至X大道两旁。

三、工作要求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

对正在实施的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全程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对拒不改正、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已形成违法事实的,以及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再由镇统一函告市市国土海洋局。

制定每月巡查工作计划,每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责任区巡查路线图、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要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到立案、调查、处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

对于在巡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违法行不及时制止、制止违法不尽职、查处违法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况适时对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
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是为了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而设立的。

其主要目标是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护国土资源。

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执法监察大队及各乡(镇)所应当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

巡查人员要对负责区域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工作,一般每周巡查不应少于一次,在发案高峰期等特殊时间段每周巡查不少于两次,必要时还应进行全天候巡查。

在巡查过程中,应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每次巡查的时间、路线、参加巡查人员、发现违法的单位基本情况、制止和处理情况都应作出详细的记录。

巡查人员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相关证件。

如果巡查人员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填写动态巡查台账,并对违法情况进行初步核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同时,巡查人员应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

此外,该制度还实行零报告、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以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文件或咨询专业律师。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为了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行为,结合我县的实际,实施土地巡查制度如下:一、巡查围各乡、镇土管所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当地情况,对所辖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围,实行动态巡查。

1、一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红线;③建制镇、城乡结合部;④重点建筑石料采矿区,一般性矿产开采点。

2、二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县道、乡村道两侧50米围;③小集镇周边以及项目建设用地。

3、三级巡查区域:①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土地;②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采矿区。

4、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每周巡查一次,二级区域每两周巡查一次,三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注重抓一、二级区域,兼顾三级区域;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

二、职责分工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由县局执法大队、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承担,县局执法大队主要对一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的巡查活动;监督检查和考核村信息员的巡查情况和效果。

2、各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对所辖围的二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机、及时予以处理,并向执法大队报处理结果,问题较大的,应及时上报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3、各村信息员负责对三级巡查区域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乡村道路两侧和村庄周围等,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乡镇国土所予以处理,同时,密切配合执法大队和乡镇国土所对一、二级巡查区域的巡查活动。

三、巡查人员职责1、全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专职和兼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总结本区域国土资源特点,发案区域和分布,对一级巡查区域随时巡查和定期巡查。

2、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县执法大队及分管领导负总责,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定人、定位、定责任,包查、包处理、包监督、包结案。

国土资源局耕保巡查记录表

国土资源局耕保巡查记录表
报告情况
整改情况
备注
耕地保护巡查记录表
巡查时间
年月日
巡查人员
(2人以上)
巡查区域及路线
所到区域
见证人签名
巡查项目
(已建拟建在建新建项目时间、地点、主体、面积、进度等现状及用地审批情况)
1、公路沿线两边的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完好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损坏现象。
2、重点对草塘沟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乱挖现象。
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初步核查情况
当事人
联系方式
基本情况:
Xxx项目,经现场调查、开工未办理用地手续,属未批先建,开工面积,项目申报面积、用途及存在其他违法等相关情况。
巡查直接责任人巡查意见
对该项目现场取证,并通知其停工等候处理并汇报xx负责人。
对违法行为的
制止措施及效果
该项目接受停工处理,下达《违法占地成本告知书》
巡查主要责任人审核意见
后续处理情况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洪山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按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态巡查责任制,是指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监察机构和专业执法队伍(以下简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以及国土资源所,通过对所辖行政区域分等定级,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的方式,开展动态巡回检查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动态巡查的内容是:巡回检查对土地的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等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动态巡查工作实行查处与教育、责任与奖惩、部门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实施动态巡查工作的主体,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

在执行特殊巡查任务或组织统一巡查行动时,国土资源部门其他业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条全面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规范巡查职责,明确巡查主体,落实巡查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切实发挥好动态巡查作用。

第七条应当建立健全动态巡查信息网络,使执法监察信息反馈快捷、畅通。

有条件的地方应实行举报奖励机制,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应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对巡查发现立案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符合法定程序和职责权限。

第二章巡查范围和职责分工第九条按照国家重点保护的资源对象和本地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划分巡查区域。

一级巡查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规划区、城郊结合部和国道、省道两侧的土地以及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

二级巡查区域为:基本农田对外的一般耕地、农用地、乡镇结合部、县(乡)道路两侧的土地以及矿山较集中的地区。

三级巡查区域为:村庄规划范围内、村庄周围的土地、农民建房用地和零散分布的矿产资源所在地区域。

自然资源所动态巡查制度

自然资源所动态巡查制度

自然资源所动态巡查制度为全面落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要求,规范辖区内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和非法采矿等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巡查,是指工作人员通过巡回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制止、报告和处置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及时、有效原则;采取发现与制止、查处、责任与奖惩相结合方法进行。

第三条自然资源所行使下列动态巡查职责:(一)实施本巡查区域巡查工作,制定月巡查计划,明确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

(二)及时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并做好巡查记录。

对拒不停止或已形成违法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属地镇政府书面报告。

(三)协助相关组室(单位)做好建设用地供后利用情况现场核查和临时用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等工作。

(四)配合属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巡查,做到信息互通、共享。

(五)每月25日前向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送当月巡查情况和巡查台账等相关资料。

同时,向属地镇人民政府报告巡查情况。

第四条自然资源所应将下列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区域,实行重点巡查:(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各类现代农业园区;(二)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两侧;(三)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翠云廊自然保护区、柏林湖湿地公园、栖凤峡省级森林公园、亭子湖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风景名胜区;(四)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涉嫌自然资源违法问题的区域;(五)历年卫片违法总量大、比例高的区域;(六)在建矿山以及往年非法采矿、盗采资源频发区域;(七)已供应的建设用地,经批准或备案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等;(八)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田长制”公示牌建设区域;(九)地质灾害隐患区、标志标牌建设区及地质灾害项目实施区域;(十)上级交办的其他重点巡查区域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地区,为全面巡查区域,实行全面巡查。

自然资源动态巡查记录内容

自然资源动态巡查记录内容

自然资源动态巡查记录内容(一)各单位要及时发现以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3.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4.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5.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6.在乡(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7.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二)动态巡查工作实行巡查台账登记制度。

巡查台账应当记录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项目,违法项目主体或名称、违法地点、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制止效果、后续处理等基本内容。

(三)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时,各单位要根据案情依法及时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通知书》或者《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同时加大整治整改力度,把违法行为处理在违法建筑形成之前:对已形成的违法建筑未实际使用,可拆除复耕的,由各单位组织拆除复耕到位;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确需占用的,查处到位后督促违法当事人补办用地手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在取得批准手续之前严禁复工违法建设。

T(四)各单位动态巡查工作实行抄告制度。

对拒不停止或已形成违法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依职权组织立案查处或指导查处。

抄告要及时全面,内容包括违法主体、违法时间、项目名称、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实际用途等相关情况。

(五)各单位负责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后监管动态巡查工作。

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下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到用地竣工验收期间,按照合同或决定书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用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将相关监管材料、数据及时准确上传监管系统,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通报市自然资源局。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6.06•【文号】国土资厅发[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有关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部在总结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试点城市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是促进土地开发利用的基本保障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称“监测监管系统”),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履行为重点,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对辖区内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

部于2012年在全国选择部分市、县进行了试点,取得了成功经验与有效做法,土地开发利用状况明显改观。

实践证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是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抓手和基本保障。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机制创新,着力强化技术支撑,全面促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为使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运行简单、易行、高效,部已在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开发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模块,设计了项目跟踪、信息公示、开竣工提醒和闲置土地处置等巡查内容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有关文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

Creative imitation is not about others, but about transcendence and re-creation.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一、为了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强化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县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实施动态巡查全面工作。

在执行特殊巡查任务或组织统一巡查时,各乡镇国土所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各乡镇国土所要结合本所实际,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明确巡查范围和巡查职责,落实相关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

四、县局执法监察大队按照本县行政区域分布情况,将全县划分为三个等级的巡查区域。

(一)一级巡查区域1、基本农田保护区;2、国道、省道两侧500米范围内;3、县城、建制镇、城乡结合部;4、重点项目建设区及重点矿区。

(二)二级巡查区域1、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2、县道、乡村道两侧;3、小集镇周边;4、个私企业较集中区域。

(三)、三级巡查区域1、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土地;2、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项目建设区及采矿区。

五、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每月巡查四次,二级区域每月巡查三次,三级区域每两月巡查二次,重点抓一、二级区域巡查,兼顾三级区域巡查;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

六、县局执法监察大队、各乡镇国土所要明确划分巡查范围和职责,实行分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一)县局执法监察大队主要对一级巡查区域实行重点巡查,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中心所的巡查工作。

(二)各中心所对辖区范围内的一、二、三级巡查区域实行全面巡查,对一级巡查区域实行重点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制止处理,并向县局执法监察大队上报具体情况,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上报县局执法监察大队立案查处。

动态巡查制度

动态巡查制度

动态巡查制度为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责任制度。

国土资源所对本巡查区域内每周巡查不得少于2次,对违法行为易发时期(农闲期、节假日等)应加大巡查密度。

第一条巡查单位、责任人要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每次巡查的时间、路线、参加巡查人员、发现违法的单位基本情况、制止和处理情况都应作出详细的记录。

巡查人员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证件。

镇国土员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内容,将巡回检查结果在本月底前,以表格的形式经所在地镇分管领导审定后加盖印章报送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每月报表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得隐瞒不报,没有问题的实行零报告。

第二条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必须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制止违法行为,制止率达到100%。

对因受到阻力、干扰、制止后继续抢建等原因难以制止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在发现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报告。

对本地区动态巡查的情况、国土资源违法态势、国土资源违法数据等,应当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

第三条对制止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改正或必须立案查处的,要及时上报或依法立案。

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的期限,及时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四条动态巡查责任制不落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一)不组织巡查、巡查台帐不全、伪造巡查台帐的;(二)巡查不到位、职责不明,导致违法用地制止不力,从而引起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的;(三)通过群众信访举报、上级发现,但巡查时未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或巡查发现后未制止的;(四)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隐瞒不报、不查的或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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