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中的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解析(一)

过渡中的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解析(一)
过渡中的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解析(一)

过渡中的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解析(一)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在经济过渡时期俄罗斯政府的社会保障政策,并对过渡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及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俄罗斯社会保障体系失灵的原因:指出,国家或政府之所以能够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处于比较超越的地位,前提是其所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市场中行动者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从俄罗斯和东欧的各个国家的情况来看,政府必须与资方的利益保持一定的距离。

俄罗斯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前苏联继承下来的,社保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从全社会普遍的福利制度转向为最贫困者提供的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俄罗斯联邦在1991年至1994年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条例,相继成立了一系列俄罗斯联邦退休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义务医疗保险基金、就业基金等。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退休养老基金制度

俄政府于1991年12月27日颁布退休养老基金法,建立独立于国家预算的退休养老基金。基金的来源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改变了过去主要依靠国家预算拨款的状况。雇主按工资总额的31.6%缴纳费用,农场主按工资总额的20.6%缴纳,工人和公司职员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缴纳,其他人员按工资收入的1%缴纳。并对养老金的计算方式进行改革,延长养老金收入基数的期限,规定按照最后15个工作年的前5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养老金,新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固定的,按平均收入或最低生活费标准的一定百分比发放,所有退休人员数额都相等,另一部分是浮动的,与领取者的工龄和收入水平挂钩。提高了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并实行养老金指数化,每3个月按物价上涨情况对养老金进行调整,以抑制由于通货膨胀而引起的养老金实际水平下降。

除了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之外,职工还可以通过社会保险机构购买个人退休养老保险。国家对已退休职工的义务不变。但新的年轻工人将来退休时可从国家管理的养老退休基金获得50%的养老金,另一半来自新的个人退休金账户。每个职工都有一个专门的账户,依靠平时积累的资金来保障老年时的生活。每个职工都可以自由选择退休保障方案,使国家强制的退休保险制度同自由的退休保险制度结合起来。国家对税收法进行修改,颁布新的税法,制定有关退休基金会收入来源的条例,并对税收系统进行重大调整,以加强退休基金会的收入基础,消除拖欠退休金的现象。

(二)就业保障基金制度

原苏联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了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社会保证内容,但却惟独没有建立失业保障制度。这是因为前苏联实行普遍就业的政策,基本上不存在失业的问题,因而社会保障制度中也没有失业救济的内容,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严重的经济衰退导致大规模的失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据统计,1991年底,俄罗斯的失业人数为10万人,到了1997年失业人数已达到640万人,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水平,俄联邦政府于1991年颁布《关于居民就业》的法律,并于1992年颁布了有关补充规定,建立国家居民就业基金,负责管理失业救济金。失业救济金由雇主按工资基金的2%上缴的费用和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和地方政府的地区培训的预算拨款组成,基金会独立于国家预算,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运转。中央就业保障基金集中了失业保险税收的10%,90%属于地方就业基金。失业补助的对象为16—59岁的男子和16—54岁的女子。要求本人的最后一年至少工作了12周并且登记在案,原雇主在解雇失业者时应给被解雇者发足3个月的工资,3个月后开始发放一年左右的失业补助金。头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为失业前两个月的平均工资的75%,第4个月为60%,最后5个月为45%。

为了控制失业人数的增加,俄政府规定,如大量解雇人员,必须在解除劳动协议前3个月向国家就业处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解雇。对年龄接近退休的人,在政府就业部门的同意

后,可提前2年退休。1993年有7.6万名失业人员提前2年退休。1994年,俄联邦就业纲要规定,对被迫非全天和非全周工作或不带薪休假的97万人实行补偿津贴,以防止企业倒闭。政府鼓励中小企业及私营、个体经济部门广泛吸收失业人员,对安置失业人员得力的企业给予优惠贷款等政策性扶持。从国家就业基金中拨款,资助长期失业者、妇女、残疾人。1995年3月,俄罗斯联邦就业服务总局发布《关于向因工作单位临时停业而被迫下岗的人员发放补助金的条例》。此外,俄政府在就业基金中设立专门的预备基金和补助基金,以鼓励临时就业和防止大规模失业。同时对雇主和居民实行自愿的失业保险制度,以解决失业补助经费不足的困难。

(三)医疗保险基金制度

前苏联实行的是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医疗费用完全由国家统包,个人不负担医疗费用,经费由国家预算全额拨付。尽管苏联的医生人数和病床拥有量均占世界首位,但公有制度下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差,业务水平低,药品和医疗器材浪费严重。1991年,俄罗斯通过《俄联邦公民医疗保险法》,1993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强制医疗保险制度。基金的来源是各企事业单位按工资总额的36%上缴的医疗保险金,其中0.2%上缴联邦基金,3.4%上缴地区基金,被保险者本人缴纳工资额的1.8%。对于没有劳动收入的居民,国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保险费从国家预算中支出。残疾人、退休者创建的企业和组织或残疾人、退休者人数超过50%的企业和组织可免缴强制医疗保险金。1993年3月,叶利钦总统下令增加政府工作人员卫生保健基金。医疗保健部门实行经济核算,合理收费,减少免费的治疗项目,免费药品实行限量配给。到1994年,俄罗斯成立了82个地方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和900多家分支机构办理医疗保险。

(四)社会福利和救济制度

主要包括社会贫困救济和福利补助。补助的项目有食品补贴、贫困家庭补助、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福利等。社会福利和救济资金来源于中央和地方政府预算及专项基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俄劳动部于1992年制定了计算最低生活费的方法,根据物价变动等因素逐月公布最低生活费用,并把一个人月最低生活费作为贫困线,把月收入低于贫困线的人算作贫困人口。1997年,俄国家杜马通过了《关于俄联邦最低生活费》的法律,规定了计算最低生活费的依据。

为了帮助在经济改革中受打击最严重的人和参加过卫国战争的老战士,俄罗斯设立了特价商店。以比普通商店低1/5至2/5的价格向卫国战争老战士和赤贫者提供食品,并且对学生及来自多子女和离异或丧偶家庭的儿童也给予资助。1993年12月,叶利钦总统颁布了关于完善国家社会补助金制度的命令,从1994年1月1日起,对每个孩子按月发放统一补助金,以取代以前的社会补助金和补偿费。6岁以下儿童的补助金为最低月工资的70%,6—16岁的孩子补助金不超过最低月工资的60%。对下列孩子的补助金数额将再提高50%:单身母亲的孩子、父母拒绝交付抚养费的孩子、处于法律中所列举的无法索取抚养费的孩子、应征入伍的现役军人的孩子。从1994年1月1日起,规定对下列人员发放的补助金数额为最低月工资数额的100人:因要照顾婴儿长到1岁半而休假的母亲、脱产学习的母亲以及服兵役的母亲。政府拨款100万美元,建立助残基金,帮助残疾人。

提高对伤残军人和牺牲军人家属的补助,改善军人待遇。1995年11月,俄罗斯政府公布了关于《国家和地方社会服务机构向老人和残疾人提供免费服务的项目清单》。莫斯科市还规定,所有退休者和残疾人都可免费乘坐市内交通工具;凡荣获保卫莫斯科奖章的公民和参加过战争的妇女,除享受一次性补贴外,支付房租、公用事业费和电话费时还享受50%的优惠;凡获保卫莫斯科奖章的人和无端受过政治迫害的人可凭医生处方免费取药。除此之外,俄罗斯还建有福利院、老人公寓等,收养孤儿、残疾人和退休者。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简答题

1、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并由它组织社会保障活动,以国家法律形式加以保证强制实施,但并不排斥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互济活动;是一种经常化的经济安全制度或收入安定的保障计划,以保持任何公民在收入中断或不能工作时,都能得到维持最基本生活的费用;社保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其中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失去工作机会的人和收入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对象;实行社会保障的目的是要使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通过保障能够生存下去,不至于陷入困境,并通过竞争达到维护社会公平、缓解社会矛盾、保证社会稳定的目的。 2、社会保障的内涵:社会保障是国家主导的、共担社会风险的社会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安全网;是具有福利性的再分配机制;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关乎国运、惠及民生的伟大事业。综上所述,应当全面理解与把握社会保障的多重含义,既要借鉴国际社会的有益经验,又要结合中国国情来认识和理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 3、早期空想共产主义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较为全面、系统、深刻地显示了社会保障之光,他们的某些主张和建议对后来唤起人民为争取自由和民主而斗争,推动社会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具有极其深刻的意义,对后来社会保障理论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的主要内容:满足人的需要是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基本内在动因与目的;社会保障与两种再生产理论;国民收入再分配理论,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及通过再分配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工人最好的保障是国家社会保障;社保是社会改革的配套机制、动力机制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5、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原因:产业革命是社保得以产生的前提条件;无产阶级的成长壮大和不懈斗争是催促社保产生的动力;各种进步的社会学说是社保制度产生的理论先导。 6、贝弗里奇报告确立的社保原则:福利措施应当不以损害资本增值和资本积累为宗旨,否则就会减少国民收入和社会福利;不论实行直接转移收入还是间接转移收入措施,都要防止懒惰和浪费,一般做到投资于福利事业的收益大于投资于机器的收益;反对实行无条件的补贴,认为最好的补贴是那种“能够激励工作和储蓄”的补贴,在实行补贴时应先确定受补贴者自己挣得生活费的能力再给予补贴。 7、为什么说社保制度改革应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公平与效率是社保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社保是为满足社会公平目标而提供的一种安全稳定机制,以弥补市场分配的缺陷。同时社保又对经济效率起着独特的作用,从人力资本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来保障随经济发展必要的人力要素投入,从更宏观的意义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维护社会公平、保护弱势群体是社保制度建立与完善的基本原则。社保制度安排属于公共产品、公共资源在公共领域的分配。因此缓和社会不公平、创造并维护社会公平,是社保制度安排的基本出发点,也是社会保障政策实践的基本归宿。因此社保制度改革应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不应当是市场经济所奉行的优胜劣汰原则。社保不能实行“义务—权利”对等原则,理应对弱者、贫者予以优先补偿,使所有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同等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现社会公平的意义。 8、社会保障的功能:政治功能-稳定社会;经济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功能-安定生活;调节分配。 9、社保的目的:通过利益的再分配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缓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 10、社保的普遍性原则:指社会分配的利益作为一种社会权利对所有的公民都是均等的。社保政策和项目是对社会所有成员共同面临的那些风险的回应,而不仅仅是对贫困者、残疾人或那些特殊群体所面临风险的回应。社保目的在于建立各种不同的保障项目,以便对风险做出社会反应,这种但应并不因贫富、性别或其它不同而有所区别;满足这些需求的公共制度或项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浅析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主义国情的发展。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浅要分析。 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分析应对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现阶段我国已经建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为骨架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也是在不断的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取得前进的现在,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1.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所制订的只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种立法的低层次状况不仅导致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低,而且也导致现行法律往往更多注重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造成各部门之间立法的矛盾和各地方立法的不协调,最终导致各地社会保障的做法难以统一。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统筹层次很低,虽然国家也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落实到地市级统筹,还存在不少的县级统筹。我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天然环境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也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人才条件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这些都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筹措能力。目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表现为:条件好的地方,较低的收费率即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条件差的地方,较高的收费率也无法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

中国社会保障现状与不足

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121308143 戴振伟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之一。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民生问题逐渐成为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取得瞩目的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系并不完善,诸多问题存在其中。随着祖国经济的腾飞,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正确认识并分析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有极大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和不足;建议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1978年不仅是中国发展进程中特别的一年,而且也是这个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扭转中国的混乱正太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条件。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一种待遇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制度由此建立,并于一般退休制度一起构成了中国的退休养老制度。而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修改跳过的《中华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 摘要: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大体现。我国是一个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国家,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是我们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本文介绍了社会保障的产生、发展、作用、功能,深刻剖析了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对比,回顾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和理论依据,确定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基本框架。 关键词:社会保障;改革;研究 社会保障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现代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它是现代社会对遭遇各种风险的社会成员实施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制度安排。其保障对象的社会化、制度实施的法制化、保障项目的多样化、国家责任的强化以及国家和公民在提供社会保障和享受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化等基本特征,与此前的各种保障方式形成了明显的区别。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 社会保障是进行社会化大生产及保障社会安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的颁布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萌芽阶段的标志,这一法典的颁布使社会保障开始逐步走上立法化的道路。 1883年德国俾斯麦政府颁布的《疾病保险法》,其涉及的内容已经具备了社会保障的含义和特征,应被视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1884、1889又颁布了《伤残保险法》、《老年保险法》,第一个建立起了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体系。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

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 摘要:残疾人是任何时期、任何国家都会面对的社会问题。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越来越受到我国乃至国际社会的关注。因为美国、英国和日本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代表了不同的福利制度类型。所以本文选取了这三个国家来分析,最后回归到我国,对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提出建议,以期为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残疾人;福利内容;国际比较 一、引言 (一)写作背景及目的 随着我国工业社会的发展,机械化生产、交通事故剧增等原因造成我国残疾人数量逐年攀升,使残疾人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所以亟需建立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所需的福利项目,使残疾人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本文在分析了美国、英国和日本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之后,为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二、对残疾人的法律支持 (一)美国的法制建设 美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和自由制定了各个层次和领域的法律。这些法律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对于防止残疾人歧视、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在法律中对于无障碍做了具体规定,其中包括环境、信息与交通的无障碍,从法律上保证了残疾人接受社会关照。

1968年,美国颁布《建筑障碍法(ABA)》,为确保这个法案的顺利实施,1973年成立联邦独立机构——无障碍委员会。 (二)英国的法治建设 二战之后,英国按照贝弗里奇报告建设福利国家,于1994年相继通过《残疾人(就业)法案》及《教育法案》,对残疾人就业及儿童特殊教育给予法律规定。1946年通过的《国家保障服务法案》及1948年通过的《国民互助法案》,分别对残疾人医疗服务和适用于残疾人的财政做了规定。2004年和2005年先后通过了《反残疾歧视法案》及2005年《反残疾歧视法案》,2006年通过的“残疾人平等计划”,将为残疾人创造平等机会视为所有机构和组织的法定责任。 (三)日本的法制建设 日本于1946年由其社会保障研究会提出了《社会保障法案》。1949 年以后制定并实施了《残疾人福利法》、《社会保障制度建议书》、《残疾人雇佣促进法》、《特殊儿童抚养补助金给予法》,规定了政府应给残疾人提供的福利性服务,强调了残疾人平等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保障了残疾人就业并规定了残疾儿童可以领取的“扶助补助金”。 三、残疾人福利内容 (一)对残疾人的教育支持 1.美国的对残疾人各个阶段的教育支持 美国对残疾人的教育包括婴儿早期干预,学前教育服务以及高等教育服务等各个阶段的服务项目。美国1975年制定,2005年修订的《残疾人教育

过渡中的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解析(一)

过渡中的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解析(一)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在经济过渡时期俄罗斯政府的社会保障政策,并对过渡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及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俄罗斯社会保障体系失灵的原因:指出,国家或政府之所以能够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处于比较超越的地位,前提是其所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市场中行动者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从俄罗斯和东欧的各个国家的情况来看,政府必须与资方的利益保持一定的距离。 俄罗斯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前苏联继承下来的,社保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从全社会普遍的福利制度转向为最贫困者提供的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俄罗斯联邦在1991年至1994年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条例,相继成立了一系列俄罗斯联邦退休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义务医疗保险基金、就业基金等。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退休养老基金制度 俄政府于1991年12月27日颁布退休养老基金法,建立独立于国家预算的退休养老基金。基金的来源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改变了过去主要依靠国家预算拨款的状况。雇主按工资总额的31.6%缴纳费用,农场主按工资总额的20.6%缴纳,工人和公司职员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缴纳,其他人员按工资收入的1%缴纳。并对养老金的计算方式进行改革,延长养老金收入基数的期限,规定按照最后15个工作年的前5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养老金,新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固定的,按平均收入或最低生活费标准的一定百分比发放,所有退休人员数额都相等,另一部分是浮动的,与领取者的工龄和收入水平挂钩。提高了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并实行养老金指数化,每3个月按物价上涨情况对养老金进行调整,以抑制由于通货膨胀而引起的养老金实际水平下降。 除了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之外,职工还可以通过社会保险机构购买个人退休养老保险。国家对已退休职工的义务不变。但新的年轻工人将来退休时可从国家管理的养老退休基金获得50%的养老金,另一半来自新的个人退休金账户。每个职工都有一个专门的账户,依靠平时积累的资金来保障老年时的生活。每个职工都可以自由选择退休保障方案,使国家强制的退休保险制度同自由的退休保险制度结合起来。国家对税收法进行修改,颁布新的税法,制定有关退休基金会收入来源的条例,并对税收系统进行重大调整,以加强退休基金会的收入基础,消除拖欠退休金的现象。 (二)就业保障基金制度 原苏联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了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社会保证内容,但却惟独没有建立失业保障制度。这是因为前苏联实行普遍就业的政策,基本上不存在失业的问题,因而社会保障制度中也没有失业救济的内容,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严重的经济衰退导致大规模的失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据统计,1991年底,俄罗斯的失业人数为10万人,到了1997年失业人数已达到640万人,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水平,俄联邦政府于1991年颁布《关于居民就业》的法律,并于1992年颁布了有关补充规定,建立国家居民就业基金,负责管理失业救济金。失业救济金由雇主按工资基金的2%上缴的费用和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和地方政府的地区培训的预算拨款组成,基金会独立于国家预算,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运转。中央就业保障基金集中了失业保险税收的10%,90%属于地方就业基金。失业补助的对象为16—59岁的男子和16—54岁的女子。要求本人的最后一年至少工作了12周并且登记在案,原雇主在解雇失业者时应给被解雇者发足3个月的工资,3个月后开始发放一年左右的失业补助金。头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为失业前两个月的平均工资的75%,第4个月为60%,最后5个月为45%。 为了控制失业人数的增加,俄政府规定,如大量解雇人员,必须在解除劳动协议前3个月向国家就业处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解雇。对年龄接近退休的人,在政府就业部门的同意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从建国开始就非常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但是,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受到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制约的。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1949年到1969年。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当时的基本国策。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施行《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对减轻工人生活困难,保护劳动力,帮助失业者就业、转业,特别是对恢复各国营、私营企业的生产,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创办新企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施行。由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是在国家财政经济还没有全面恢复的困难情况下制定的,某些保险待遇较低,在实施范围上也只能采取重点试行的办法。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全面展开,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的覆盖范围,又提高了若干劳动保险的标准,到1956年已扩大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社、金融、民航、石油、地质、水产等部门,部分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经济条件差的集体企业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1957年国家对原有的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放宽退休条件,适当提高了退休的待遇标准,并实行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从而解决了企业和机关职工退休办法不统一的矛盾。这段时期的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管理,企业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管理。 这个阶段还修改、补充了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加强了对女工的保护,在医疗保险中增加了对职业病的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第二阶段 从1969年到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劳动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1969年2月,国家财政部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在营业外列支,劳动保险业务由各级劳动部门管理。这样,在整个70年代,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被办成了“企业保险”。 第三阶段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30年回顾

【本章提要】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历程大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目前,我国社保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有:虽然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各个层次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虽然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已经确定,但是长期的空账运转使得半积累制未落到实处;虽然扩大覆盖面的工作取得新进展,但是防止“碎片化”和建立统一的社保制度尚需努力。在发展和改革社保制度过程中,第一,需要注意经济政策和社会福利政策的关系,防止拉美化;第二,需要注意统账结合与部分积累制的关系,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保改革。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在城镇,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并且已经全面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农村,我国正在全面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探索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加快新型合作医疗改革试点的步伐。中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筹资渠道逐步拓宽,基金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人数迅速增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年均增幅达到7%,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均增幅达到20%左右。 本章着重分析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问题。 第一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30年回顾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1991年的恢复性改革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91~2000年的探索性改革阶段,第三个阶段是2000~2006年的“做实”试点阶段,第四个阶段是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阶段。 一、1978~1991年恢复性改革阶段 中国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于1951年,主要覆盖城镇企业职工。根据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提取劳动保险基金,并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1955年,国家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1958年,国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两个养老保险制度在适当放宽养老条件和提高待遇标准的基础上作了统一规定,并一直沿用到1978年。1978年由《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所取代。这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保险的特点是,所有的个人福利与生老病死都由企业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阶段的保险是“企业保险”,而不是“社会保险”。这种保险制度既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它显然不能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和经济转型的需要。总的看来,1978年以前“传统社会保障制度”既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一个合理延续,也是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特殊经济体制的产物,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可避免的、具有保障支持作用的“子制度”,它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俄罗斯新一轮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解析

俄罗斯新一轮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解析 高际香 【容提要】1990~1997年,在联国家保险型养老保障制度基础上,俄罗斯建立了现收现付制[1]的养老保险制度。2002年,又对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根本性变革,建立了“三支柱”[2]型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采用包含现收现付制和积累制二者特点的混合型财务模式,养老保险的缴费形式以统一社会税[3]形式缴纳。 2010年1月1日,以取消统一社会税、实行强制养老保险缴费为标志,俄罗斯新一轮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又正式启动。本文拟对此次改革的深层次原因、改革目标、改革容以及改革在制度设定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俄罗斯养老保障养老金 【作者简介】高际香,1971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副研究员。( 100007) 一改革的深层次原因 (一)俄罗斯养老保障水平与世界标准存在较大差异 经过历次改革,俄罗斯在养老保障方面仍与世界标准存在较大差距。从养老金水平上来看,截至2009年7月,俄罗斯养老金水平仅为世界标准的1/2~1/3,只有60%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从养老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例来看,俄罗斯与世界标准也相去甚远。现在俄罗斯的养老保障总支出占GDP比例为5.8%,在提高养老金后,2012年也仅能达到7.4%。而目前西欧国家在养老保障上的支出平均占GDP的12%,美国人口结构中退休人员所占比例比俄罗斯要少得

多,但是其养老保障支出也占到GDP的8%。对俄罗斯而言,要使养老保障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则其养老保障支出必须占GDP的8.4%。 (二)人口老龄化压力 未来10年,俄罗斯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于人口状况。人口持续老龄化趋势使养老保障体系的负担越来越重。向养老金体系供款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持续减少,而退休人员不断增加。到2020年,老年抚养比[4]将从2010年的36增加到45,而且这种情况还会不断恶化,到2050年,老年抚养比将达到69。 (三)养老保障体系赤字运行,财政补贴难以维系 由人口老龄化趋势引发的俄罗斯养老保障体系赤字问题十分严重。如果不对统一社会税进行改革,按《2020年前俄联邦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战略构想》[5]提出的保守方案发展,而养老金给付水平又要保持在养老金替代率[6]约为30%的水平,则俄罗斯养老保障体系的赤字到2020年将增加到占GDP的6.2%[7]。如此一来,在未来10年中,将不得不依赖联邦预算来支撑养老保障体系的支出。俄罗斯也在考虑动用国民财富基金和储备基金来弥补养老保障体系的赤字,但是截至2009年12月1日,两笔基金的总额仅为5.11万亿卢布(约合1 679.6亿美元)[8],一旦石油市场行情发生急遽变化或者俄罗斯经济不能快速走出危机,两笔资金会很快耗尽。到时候养老保障体系赤字问题又会凸显。可见,为使养老保障体系收支平衡,必须进行改革,想法开源节流。 (四)非国家养老基金运行状况堪忧 作为对养老保障体系的补充,根据1998年5月7日出台的《非国家养老基金法》,俄罗斯大力发展非国家养老基金。法律规定,公民可以和非国家养老基金签订非国家养老保障合同。此外,被保险人每年有一次自由选择权,可以把交由国家

浅析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年第 3期 经济 SHI JIAO 视 角 摘 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本文简要地阐述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说明了我国社会 保障的发展状况, 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 存在问题; 对策中图分类号:D632.1; F24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 .2012.03.45文章编号:1672-3309(2012 03-107-02

浅析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曹帅 (外交部亚洲司, 北京 100020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 是指由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 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贴的一种制度。它的主要功能在于, 通过建立社会化为标志的生活安全网, 来消除市场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防止社会动荡。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 是公共选择的结果, 也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产业的转型升级、健全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19世纪 80年代,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制 度在德国建立, 经过 100多年的发展, 它已成为现代国家一项不可或缺的社会经济制度。我国改革开放 30多年的实践证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 它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国社会不断取得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状况 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 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 2010年年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2010-3-31 13:36 任舸【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文章简要肯定了近年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取得成绩,指出了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诸多问题,从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建设、扩大非缴费型和基本养老覆盖范围、重新界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和建立城乡有别的养老保障模式等方面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逐年增加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伴随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层次缺失 我国养老金制度模式从1993年提出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但作为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年金养老制度推进缓慢,覆盖率小,大部分城镇职工依然仅有基本养老保险。而且,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只有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后,才允许按政策规定设立企业年金。所以,只有少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能源、金融和通讯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一般只有基本养老金保障,形成企业年金缺位。 (二)基本养老金制度覆盖率低 2006年我国就业人口为76990万人,其中城市就业人数为28310万人,城市就业人口比例为36.77%.数据显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理论覆盖率从2001年的38.8%增长到2006年的42.8%,覆盖率仍不足50%.显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有效覆盖面较狭窄。 (三)养老保险基金“所有者缺位” 当前,我国个人帐户中的养老基金实质上是缴费人的资本或劳动收入的一部分,所以,从经济学上产权明晰这一原则出发,理应成立一个代表缴费人利益的组织来对这部分基金进行管理。而我国目前的情况却是由政府代管,政府成为养老基金的托管人。所以,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就处于“所有者缺位”继而“所有权悬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发生融资困难和基金被挪用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健全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使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养老保障制度。与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社会救助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内容,作为现代社会保障核心

社会保障改革的趋势

我国: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的社会保障体制愈来愈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构成一套立法统一、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社会保障体制。 一、我国社会保障的趋势性特点。 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互适应,是一条客观规律。实践证明,社会保障的紧迫性程度以及社会保障的项目、范围和水平,都是由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社会保障若超出生产力发展水平,国家和社会就会背上沉重的包袱,落入"福利陷井"。相反,如果社会保障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则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会受到制约,甚至影响社会安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社会保障将呈现以下主要趋势性特点: (一)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长速度由快于经济发展速度向低于经济发展速度发展。 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长应低于经济的增长,两者保持一种适当的比例,这样才有利于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稳定。但由于我国原有社会保障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费用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以超经济增长的速度发展。 全国社会保障事业费支出总额:1992年比1978年增长13.2倍,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5.3倍,平均每年增长14%。其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3.1%提高到6.2%。城镇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人均保险福利费1993年比1978年增长8.4倍,剔除物价因素实增2.7倍,而同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为1.7倍。我国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长快于经济增长速度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社会保障原有水平较低,欠帐较多;同时也由于离退休人员急剧增加和职工福利与补贴过快增长。这种社会保障增长快于经济增长的趋势,可能会再持续一个时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它应逐渐转为低于经济发展速度。 (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水平将继续呈现较大的差异。 我国经济发展呈东中西梯度发展态势,东部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与此相关,社会保障的地区发展亦极不平衡。发达地区人均全年离退休金比欠发达地区高161.5%。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距也是后者远比前者大,因此,在发达地区有条件的大城市周围,首先探讨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问题,能够扩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面。目前全国已有1000多个条件好的县市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参加的农民有3500多万人。 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内在联系,说明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必须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在短期内这种地区发展的极不平衡性还不会有很大的改变,而且可能扩大(近几年沿海地区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在60%以上),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高于西北,西南边远地区仍然是大趋势。 (三)二元经济结构决定社会保障二元化格局,是相当长的时期内的社会事实。 我国80%人口在农村,但农业所创造的国民收入仅占国民收入总额的30%,而20%的城市人口却创造国民收入的70%。发达的城市经济与欠发达的农村经济同时并存,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同时并存。这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 由经济二元结构决定,我国过大的城乡差别制约着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的提高。占人口20%的城镇居民享受89%的社保障费,而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仅占全国保障费的11%。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金已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女职工生育保险,都在原有的制度上进行了改革和逐步完善。而在广大的农村,仍然是以国家救济和乡村集体办福利事业为重点、以家庭保障为主体的社会保障,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以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城镇的社会保险覆盖率已达90%以上,而农村覆盖率不足2.4%。这种城乡社会保障发展水平的客观差距,具有深刻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无法改变。因此,城乡社会保障的改革和建设还应从实际出发,分别发展与生产

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制度单选题2

1:最早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是() 1.英国 2.美国 3.德国 4.日本 2:失业保险的功能有() 1.保障基本生活 2.稳定就业 3.资源配置 4.减少社会动乱 3:下列不属于社会救助的内容的是()。 1.法律援助 2.扶贫开发 3.灾害救助 4.交通救助 4: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保障项目是( ) 1.社会救助 2.社会福利 3.社会保险 4.社会优抚

5:下列不属于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的重要因素的是( ). 1.经济因素 2.自然因素 3.社会因素 4.道德因素 6:对社会救助的理解,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1.社会救助是一种政府或社会的行为 2.社会救助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3.社会救助的目标是满足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求 4.社会救助比社会救济的覆盖面更广泛 7:下列不属于社会福利的基本特征的是()。 1.社会主导 2.保障对象的全民性 3.保障待遇的高层次性 4.社会福利的服务性 8:在社会保障实践中,必须更多地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以达到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目标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哪个原则?( ) 1.公平原则 2.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

3.责任分摊原则 4.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 9:社会救助的基本特征不包括()。 1.最低保障性 2.按需分配 3.权利义务双向性 4.全民性 10:下列不属于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的是()。 1.上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2.隐患职业病死亡的 3.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死的 4.旧伤复发死亡的 11:保正更加公正的分配收入与财富以促进社会公正与效率,显著提高就业水平,扩大和改善教育、公共健康、营养、住房和社会保保护,保护环境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哪个特征?() 1.公平性特征 2.法治规范性特征 3.刚性发展特征 4.福利性特征 12: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确立的标志是()的颁布。

浅析白俄罗斯的社会保障制度

浅析白俄罗斯的社会保障制度 徐海燕 近几年,尽管独联体一些国家相继发生了“颜色革命”,但白俄罗斯国内的政局却始终保持稳定。究其原因,“颜色革命”在白俄罗斯民众中没有群众基础:退休人员支持现政府,因为每月可以按时领到退休金;学生喜欢现政府,因为不需为读书掏任何学费;政府的作为在普通市民当中也很有市场,不仅医疗免费,而且房租、水电、煤气和交通费用都相当低廉[1]。而所有这些,都与白俄罗斯较完备的社会保障分不开。 一独立前的白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 独立前,白俄罗斯实行的是苏联统一的社会保障政策。卫国战争胜利后,苏联提高了对军人的各种社会保障待遇,并对残疾军人就业规定了各种优惠政策。从1956年10月1日起,苏联实施了社会保障法,明确扩大了国家保证金的范围,增加养老金、残疾金和抚恤金的数额,并规定从国家和社会经费中支付这些费用。从1964年起,苏联对农庄的主要干部实行国家社会保险和国家保障金待遇,到1969年,又对农庄庄员实行社会保险。1970年7月15日,苏联颁布劳动立法原则,规定了各类国家社会保险的待遇,宣布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密切相连。 1977年10月7日,苏联通过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确立了统一的苏联公民社会保障制度。该宪法不仅规定苏联公民享有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获得住房权和保健权,还给予妇女和儿童以特殊法律保护。具体说来,苏联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退休养老制度

主要包括职工老年退休制度、集体农庄庄员退休制度、对国家有特殊贡献者的功勋退休制度、科学工作者退休制度、专门业务人员(如教育工作者、医务人员、艺术工作者、军人等)退休制度、残疾人员退休制度等。从1968年1月起,法令规定集体农庄庄员领取退休金的年龄与工人和职员相同。20世纪80年代,在全苏5 800万退休人员中符合功勋退休制度规定的约占1%。为了鼓励退休人员在退休后继续工作, 1979年9月11日苏联政府颁布了《关于退休人员在国民经济中工作的物质刺激措施的决议》,这一决议的颁布实施增加了退休后继续工作的人员比重。1964年退休后继续工作的人数占退休人员总数的10%,到1980年,退休后继续工作的人数占退休人员总数的28%。 (二)工人、职员和军人的残疾抚恤 1956年7月14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通过的《苏联国家退休金法》,原则上规定了对工人和职员的残疾抚恤金的待遇。1973年11月21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残废金和丧失赡养人家庭抚恤金数额的指令》, 1974年12月24日又修改了1956年的有关法令,提高了抚恤金数额。1978年7月,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进一步改善集体农庄庄员残疾抚恤金待遇法》;从1980年5月起,又提高了在卫国战争中残疾人员的待遇; 1985年5月,苏联又颁布了《关于改善收入少的领养老金者和家庭的物质福利以及加强对独身公民的关心的首要措施》决议。 (三)公费医疗及疗养 苏联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制度,经费由国家预算全额拨付,个人不负担医疗费用。1977年,苏联颁布了新宪法,进一步健全了工人、职员和集体农庄庄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为他们提供全部或部分免费的疗养券。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从1985年起在全国推行社会保险制度。15年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已经从养老保险推向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各个领域,构建起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相互承担责任的关系,在社会保险方面改变了企业主导的状况,逐步建立起以社会主导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险新模式。虽然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从全面起步到现在仅有十五年的时间,但却取得明显的成效。就整体而言,在建设过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具体有: 一是现行社会保险制度难以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 随着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实施和全民人口意识的不断增强,妇女的生育不断下降,人口年龄结构呈老龄化趋势。 1999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到2003年,这一比例已经上升到10.59%以上.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即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来衡量,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面临着白发浪潮的冲击。这就迫切要求建立新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应付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发达国家的老龄化是建立在工业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工业化所积累的财富为老龄化问题的缓解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保险,如美国1935年建立社会保险体系,当时还没有进入老龄化社会;日本进入老龄化社

会时人均国民收入已经达到1689美元,有较充裕的财力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而中国的老龄化是计划生育政策成功运用的结果,超前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中国在人均GDP也不过800美元的情况下,却面临着比发达国家还要严重的老龄化问题。从我国人口金字塔所显示的发展趋势看,至少到2030年之前,人口老化的压力都不会减弱。因此必须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始终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事业建设的一个客观背景,必须把当前的紧迫问题和长远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统筹兼顾、超前规划,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体系。 二是社会转型中的高失业问题,也向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革力度的加大,失业人数不断上升。据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报告,我国目前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已经达到1.2亿多人。同时,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的改革将进一步向社会释放大量冗员。如果我国的经济体制转轨能够在21世纪前10年基本完成,以1998年为起点,这期间国有企业应完成战略性改组和下岗分流任务,预计将向社会释放1/3以上的冗员,大致在3000万到3500万人。同期国家行政机关的改革要分流约400万人,事业单位的冗员按1/3估算,也有近1000万人。考虑到下岗分流人员中约有20%因年龄可

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光明日报》郑功成1964年生,湖南平江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兼国务院首届医改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副主任、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福利协会等副会长等。长期从事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及与民生相关领域的研究,是“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保障国民共享发展成果”、“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战略”等重大战略项目研究的首席专家。出版过著作30余种,发表学术文章约400多篇,多篇政研报告或文章被中央领导同志批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正在从长期试验性状态走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演讲人:郑功成时间:4月23日地点:中央党

校社会保障改革是举国上下都十分关注的领域,因为它关系到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与国家的长治久安,确实需要从国家战略高度来加以重视,并积极、理性地推动这一制度的健全与持续发展。借此机会,我讲四个问题。社会保障为什么如此重要?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大系统及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补充保障构成。一般而言,社会保障是国家面向全体国民、依法实施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各项生活保障措施的统称,是用经济手段解决社会问题进而实现特定政治目标的重大制度安排,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人民福祉和实现国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基本制度保障。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大系统及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补充保障构成。其中:社会救助旨在免除国民生存危机,保障起码生活,它被看成是政府的当然责任;社会保险构成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旨在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复习资料知识讲解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一、名词解释 1. 受益基准制(规定受益制、确定给付制):它是指社会保障组织先规定对受益人的给付水平,再依照精算原理确定缴费水平的社会保障模式。 2.缴款基准制(规定缴费制、确定缴费制):它是指预先确定缴费水平,再根据基金积累额及其投资收益给付受益人的社会保障模式。 3、现收现付制:是将一定时期(如1年内)所需支付的费用,分配于各参加保险的被保险人,它预先不留出储备金,完全靠当年的收入满足当前的需要。 4、完全积累制:一种以纵向平衡原则为依据,要求在劳动者整个就业或投保期间,或者在一个相当长的计划期间内,采取储蓄方式积累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 5、部分积累制: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两种模式的结合。在部分积累制情况下,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部分来自于现收现付式的筹资方式,另一部分来自于完全积累式的筹资方式。 6、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 二、简答题 1、社会保险型、福利国家型、强制储蓄型、国家保险型模式的特点及代表国家 社会保险型模式的特点 (1)以劳动者为核心。即社会保险制度面向劳动者,且主要是工薪劳动者,围绕着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风险设置保险项目。 (2)实行“自助”原则,社会保障费用由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负担,且以个人和雇主投保为主,政府在收支不平衡时酌情给予资助。 (3)权利和义务有机结合: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4)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以现收现付为主。 (5)社会成员之间统筹使用,体现了社会保险的互助互济原则。 代表国家:德国、美国、日本 福利国家型模式的主要特征:(1)累进税制与高税收(2)普遍覆盖与全民共享(3)政府负责与保障全面。(4)强调公平优于效率。代表国家:英国、瑞典 强制储蓄型模式:称公积金模式、东南亚模式,其目标是以自助型为主,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特点:(1) 强调自我负责,缺乏互济性,不具备再分配和互相调剂功能。 (2) 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起到激励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减少政府负担。 (3) 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达到保值增值目的。 (4) 由雇主、雇员双方按规定比例缴纳保险费,政府不提供任何资助,管理实行社会化,政府只负责监管。 (5) 在保障内容上主要是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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