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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患方:某某,xxx岁,男。

医方:某医院。

尊敬的各位专家:患者近亲属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现委托贵机构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以下是我方的陈述意见,请专家参考。

一、简要治疗经过:2017年2月23日上午九点,患者因胸闷、心慌、心前区疼痛等症状到对方医院门诊部就诊,门诊予以对症治疗,但症状没有明显改善。

次日,为进一步诊疗,患者以“间断胸闷、气短、心前区疼痛1月,加重1天”为主诉,到医方处就诊,医院以“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 1.不稳定性心绞痛;2.高血压病3级”的初步诊断收住院。

2017年2月27日,医院为患者进行冠状动脉造影手术,造影提示“冠心病,双支病变”。

2017年3月2日,在医生的建议下,患者在医方处行“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

术后当天的20:40时,患者出现失语、烦躁、右侧肢体活动不灵的症状。

CT报告为头颅“左侧基底节区出血,左侧基底节区、双侧放射冠腔隙性脑梗塞”。

虽经抢救,患者于3月4日不治身亡。

二、关于医方的过错1.术前准备不充分,对患者的高血压病情未进行有效监控患者2017年2月23日到对方医院门诊处就诊时,血压高达190/120mmhg,且否认高血压、心脏病史,结合门诊心电图报告,可见患者的血压长期偏高,且未得到控制治疗。

对方医院对患者的入院诊断为“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 1.不稳定性心绞痛;2.高血压病3级”。

根据诊疗常规,动脉粥样硬化和高血压可以导致患者的动脉结构变脆、变薄,在血压波动时容易破裂出血。

所以对患者而言,保持血压的稳定性非常重要。

医方在诊断明确的基础上,应严格控制并监测患者的血压。

然而根据病历中的“体温记录单”和“护理记录单”记载,患者入院时(即2月24日21点40分时)的血压为210/140mmhg,次日上午血压便降到了145/90mmgh。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意见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意见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意见尊敬的专家团:作为残障孩子的父母,我们热切渴望客观公正科学鉴定,对医院漏检胎儿缺陷给原告一家造成的损失后果和精神痛苦给予足够的重视,以下是对此次鉴定的意见:一、原告提供证据反映的事实情况:原告提的证据反映事件的简要过程是:2012年12月24日11:06在qw人民医院做超声医学检查,医生诊断是宫内孕、一切正常。

2013年2月1日bd乡卫生院,第一次产检医生自己填写的。

bd 卫生院第一次产检并没有做只是医生填上去的,是为了办孕产妇保健手册。

2013年2月22日15:09在qw妇幼保健站做四维彩超,医生诊断头颅呈椭圆形、肚皮缝合、胎儿四肢切面可见、一切都好。

2013年3月12日在qw中医医院做B超,医生诊断一切都好,告诉我们发育正常、回家多休息。

2013年5月8日在bd乡卫生院做B超,医生诊断胎儿发育正常。

2013年6月28日在bd乡卫生院做B超,化验血,医生诊断一切都好、多吃营养品(黑色食品女口:猪肝等)。

2013年7月17日在bd乡卫生院做产检,医生诊断好着哪,回家养吧!2013年8月13日在ycc县唐兴镇做B超,医生诊断建议住院、准备生产。

在原告怀孕期间选择了多家大医院做孕期检查,就是想生育一个健康的宝宝。

在整个检查中,从来没有一家医院向原告告诉检查时不检胎儿四肢,其中每次检查后都说正常。

如果那怕是有一次告诉原告一声不检胎儿四肢,我们也会选择其他医院再次检查的!2013年2月1日bd乡卫生院,第一次产检是医生在未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自己填写的,目的是为了办孕产妇保健手册!bd乡卫生院是受害人检查最多的医院,每次检查后明确告诉原告一切正常!bd 乡卫生院不但为我进行产检,而且承担孕妇怀孕期指导的义务,每次检查原告都会问医生胎儿的情况,每次检查后医生都说正常,那怕有一次专业性提示,那怕是有一次认真检查也不可能出现如此漏检。

2013年8月14日孩子出生后却少了一条左手,一下子打消了全家所有的喜悦。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精选3篇)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精选3篇)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篇一)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申请人: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被申请人:******联系人:******电话:*****恳求事项恳求XX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与申请人的损害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详细鉴定事项1,ct复查不准时2,神经外科会诊不准时3,手术延误4,上述过错与最终病人出血量增加,以及后来的严峻后遗症有因果关系5,过错与后果因果关系的参加度有多大事实和理由1,ct复查不准时患者于**月**日2点消失再出血症状并不断加重,需要神经内科准时复查ct。

但事实上5点才在会诊后做的ct。

依据复查ct报告脑出血已经从入院的10毫升增加为60毫升。

由于手术不能清除全部出血,而手术记录记载清除出来的血有60毫升,证明出血量在60毫升以上。

依据xx主任查房意见出血在100毫升。

假如准时做ct,可能在出血30-40毫升的时候准时手术。

依据**月**日22点10分的门诊病历记载,发病已经5小时。

到次日2点,发病已经9小时。

假如在3点左右完成ct检查,在4点至5点之间做手术已经符合时间要求。

2,神经外科会诊不准时依据病程记录,从2点后病情不断加重。

已经具备需要神经外科会诊的条件。

但5点神经外科会诊才进行。

3,手术延误由于上述缘由,手术在发病后次日7点开头。

此时,发病已经14小时,再出血已经发生5小时。

出血量在60-100毫升之间。

已经丢失了最佳手术时机,尽管手术挽救了生命,但确带来了严峻的后遗症。

综上所述,被告葫芦岛中心医院存在诊断和治疗的延误,导致本有可能准时诊断治疗的脑出血由于过错而加重了病情。

其过错和病人后来的大量脑出血存在因果关系。

此致****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人:xxx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篇二)【合同摘要】合同标题: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合同摘要:本合同旨在提供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的范文,包括摘要和正文。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活动,保证鉴定质量,实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科学、客观、独⽴、公正,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根据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条本规则所称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以下简称医疗过错鉴定)是司法鉴定⼈(以下简称鉴定⼈),运⽤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医⽅在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为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及其程度进⾏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结论或意见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则适⽤于重庆市从事医疗过错鉴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及其鉴定活动。

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和鉴定⼈从事医疗过错鉴定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鉴定机构和鉴定⼈独⽴进⾏医疗过错鉴定活动,不受任何组织和个⼈⼲涉。

第六条鉴定机构和鉴定⼈从事医疗过错鉴定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相关鉴定规范和鉴定标准。

第七条医疗过错鉴定实⾏鉴定⼈负责制。

第⼋条鉴定机构和鉴定⼈从事医疗过错鉴定活动,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委托⽅、当事⼈的监督。

第九条鉴定机构应当依据委托⽅提供的鉴定材料进⾏医疗过错鉴定。

送鉴材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性由委托⽅负责。

第⼗条医疗过错鉴定实⾏回避、时限和错鉴责任追究制度。

第⼆章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第⼗⼀条医疗过错鉴定由鉴定机构统⼀接受委托。

第⼗⼆条医疗过错鉴定应当由委托⽅提供以下书⾯材料:(⼀)委托⽅出具的综合材料,包括患者基本情况、案情摘要、委托医疗过错鉴定的情况说明等;(⼆)医疗档案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病程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化验单及检验报告、医学影像学检查报告及原⽚(X⽚、CT⽚、MRI⽚等)、特殊检查同意书、⼿术同意书及记录、⿇醉同意书及记录、病理报告(必要时提供⼤体标本、组织蜡块、切⽚)、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6h)补记的病历;(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物品,⾎液、药物以及取出的植⼊物、异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司法机关的询问笔录及其它有关材料。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课件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课件
过错,并对其过错程度进行评估。
案例二:因果关系判定案例
总结词
因果关系判定案例主要涉及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判定,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中的重要环节。
详细描述
本案例主要通过对患者伤情与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分析,判断医疗过错行为是否是导 致患者人身损害的直接原因或间接原因。鉴定机构在因果关系判定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诊 疗过程、医疗过错行为等因素,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综合判断。
案例三:伤残等级评定案例
总结词
伤残等级评定案例主要涉及对患者因医疗过错导致的人 身损害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为患者提供相应的赔偿依 据。
详细描述
本案例主要根据患者的伤情和治疗结果,参照国家颁布 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对患者的人身损害进行伤残等级 评定。鉴定机构在伤残等级评定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 的病情、治疗过程、康复情况等因素,并运用专业知识 和经验进行综合评估。同时,伤残等级评定结果也是医 疗机构和患者之间赔偿纠纷的重要依据。
模拟鉴定法
总结词
通过模拟再现医疗过程,对医疗行为进 行再现和验证,以评估是否存在医疗损 害。
VS
详细描述
模拟鉴定法是一种通过模拟再现医疗过程 的方法,对医疗行为进行再现和验证,以 评估是否存在医疗损害的鉴定方法。这种 方法通常需要建立模拟实验或模拟场景, 尽可能还原真实的医疗环境,然后通过观 察和记录医疗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对是否 存在医疗损害进行评估。
鉴定的依据是医学科学原理、 技术操作规范以及法律法规的 规定。
鉴定的目的是确定医疗机构及 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 存在过错,为医疗损害赔偿纠 纷提供证据。
因果关系判定
因果关系判定是指对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判断 。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Sweat is the lubricant of succes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第一,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技术鉴定,也可以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司法鉴定。

第二,请求司法鉴定的当事人,必须在起诉时,就提交司法鉴定申请书,内容包括:1、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2、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为您推荐】茶陵县律师合阳县律师都江堰市律师嘉善县律师恩施市律师五莲县律师南山区律师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在进行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是一种常用的方式,鉴定的结果在判决的时候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那么,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都包括些什么呢?医疗事故怎样进行司法鉴定呢?接下来,一起跟着学习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吧。

一、医疗事故怎样进行司法鉴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生后,经行政调解,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

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

(4)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

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5)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内容要合法,格式要规范,语言要准确、严谨、条理清楚。

鉴定书除应载明裁定的时间、地点、鉴定组成员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许云生,男,汉族,1983年6月29日生,住址山西省蒲县黑龙关镇瓷窑村,电话:1383574786613303571980第一被申请人:蒲县人民医院住址:蒲县昌平大街191号
法定代表人:陈姚济院长
第二被申请人:临汾市人民医院住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56号
法定代表人:苏学峰职务院长
第三被申请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住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丁3号(月坛公园北门对面)法定代表人:院长
第四被申请人: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住址:山西临汾市洪家楼北街26号
法定代表人:黄峪生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上述被申请人对许云生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同时对许云生的伤残情况及后续康复费用予以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间医疗损害赔偿一案,蒲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

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上述被申请人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
法鉴定,同时对原告的伤残情况及后续康复更换费用予以鉴定,请法院依法核准。

此致
蒲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许云生
201x年10月10日。

医疗损害鉴定中医疗过错及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判定

医疗损害鉴定中医疗过错及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判定

医疗损害鉴定中医疗过错及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判定发布时间:2023-05-30T03:43:01.179Z 来源:《医师在线》2023年1月1期作者:彭娟[导读]医疗损害鉴定中医疗过错及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判定彭娟(盐城市医学会;江苏盐城224000)【摘要】医疗过错行为判定是医疗损害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鉴定部门及鉴定人的法定职责。

在医疗损害鉴定中,医疗过错行为判定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一般要求,不仅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及鉴定人对医疗行为性质、医疗过失行为、过错参与度等相关专业问题理解存在差异以及实践存在个案差异,从而导致当事人申请鉴定或者鉴定人接受委托后对其提出相应专业问题的判断可能出现偏差。

为了解决这些分歧和问题,本文从“医学法律角度”出发,结合案例和实务中一些常见问题阐述了医学法律角度下的相关内容。

对于需要进行鉴定或者鉴定人接受委托后提出专业问题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词】医疗损害;医疗过错;损害后果;因果关系[Abstract] The judgment of medical fault behavior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medical damage identification, and is also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identification department and the appraiser. In the identification of medical damage, the basic principles, basic procedures and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medical fault behavior not only have certain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but also have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In practice, due to the differences i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parties and the appraisers on the nature of medical behavior, medical negligence, fault participation and other related professional issues, as well as the differences in the practice of individual cases, there may be deviations in the judgment of the parties applying for the appraisal or the appraisers' corresponding professional issues after accepting the entrustment. In order to solve these differences and problems, this article sets out from the "medical law perspective", combining some common problems in cases and practice, and expounds the relevant conten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edical law. It has certain reference value for the expert who needs to carry out the appraisal or the expert who raises professional questions after accepting the entrustment.[Key words] Medical damage; Medical fault; Consequences of damage; causal relationship医疗损害鉴定中,医疗过错行为的判定是鉴定结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

对此,有关人士认为,《意见》最大 亮点在于:以“一元化”原则处理医疗 纠纷,化解多年来的“二元化”难题— —此前,医疗侵权纠纷被分成“医疗损 害赔偿纠纷”与“医疗事故纠纷”,并 分别适用不同法律条文;而今则统一适 用《侵权责任法》确定的损害赔偿责任
鉴定机构只做“医疗损害”鉴定
对案件涉及的医药专业性问题,法院可根据当 事人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社 会司法鉴定机构,统一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而不再做“医疗事故”鉴定。同时,为确保 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法院可要求鉴定机构 举行听证会,鉴定人应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当事人可申请专家辅助质证等。
1、起诉时,提交《司法鉴定申请书》,内容一般包括: (1) 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写明具体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 存在因果关系; (3) 若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参与度(因果关系比例)是 多少; 另外,必要时,还要一并做伤残等级评定、护理 依赖鉴定等; 2、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若协商不成, 抽签决定鉴定机构; 3、核对司法鉴定的材料(主要是病历); 4、写出司法鉴定陈述意见(患方主要写明医院存在的过错、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观点及证据); 5、参加司法鉴定的听证程序(类似法院开庭程序); 6、等待司法鉴定结果。
四、鉴定层级不明,缺乏平等性。
原来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实行省、市二级鉴定制 度,初次鉴定只能委托市级医学会,只要当事人 不服鉴定结论的,即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再次 鉴定,《侵权责任法》施行后,是否仍许可只要 不服即可再次鉴定未有明确规定。
五、鉴定期限不明,缺乏强制性。
对有关医疗损害鉴定的期限也无明文的强制性规 定。从司法实践看,医疗事故鉴定周期漫长,通 常都在半年以上,最长的甚至近两年,成为制约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重要因素。案件的久拖 不决,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激化了医患矛盾。

医疗误诊法律案例(3篇)

医疗误诊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原告李某因持续腹痛入院治疗。

在入院后,被告医院对其进行了一系列检查,最终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然而,在手术过程中,被告医院发现李某的阑尾并非急性炎症,而是慢性阑尾炎。

李某因此受到了不必要的手术伤害,病情也因误诊而加重。

李某对被告医院的误诊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事实1. 原告李某于2019年因腹痛入院治疗。

2. 被告医院在对李某进行诊断时,未充分考虑其病史和临床表现,仅依据常规检查结果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3. 在手术过程中,被告医院发现李某的阑尾并非急性炎症,而是慢性阑尾炎。

4. 误诊导致李某受到不必要的手术伤害,病情加重。

5. 原告李某对被告医院的误诊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误诊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医院在诊断过程中违反了诊疗规范,导致原告李某受到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医院在诊断过程中违反了诊疗规范,导致原告李某受到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赔偿下列损失:(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七)营养费;(八)残疾赔偿金;(九)死亡赔偿金;(十)精神损害抚慰金。

”本案中,原告李某因误诊受到损害,可以要求被告医院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1)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1)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医疗过错鉴定陈述材料在医疗侵权案件诉讼中,司法鉴定成为诉讼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而在鉴定中进行的听证会又是一个必经程序,医疗过错鉴定陈述材料。

因此,相对患者而言写好一份充分、详实的陈述材料又显的相当重要。

现在医疗侵权诉讼中,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出具的鉴定书成为法院最终判决的根据, 从另一个意义上看鉴定的结果成功与否也就决定了判决的结果的胜负,最后无非是判决数额多少而已。

本人根据从事多年的医疗侵权案件的诉讼实践,特别是代理患者一方时总结出关于写好一份陈述材料的个人心得休会,供大家指正。

第一,要尽可能获得全部的病案材料,在此基础上全面分析医疗行为不当之处;第二,首先要查看各医务人员有无相应当行医资格;第三,患者就诊科别是否存在不当之处;第四,医疗机构医疗措施的选择是否得当,在采取有关措施前后有无侵犯患者及家属知情权的情况;第五,医方用药的准确性、正确性及范围适当性(有的时候会出现医疗机构用药不到位,药性温与情况及村级卫生室超范围用药的情况);第六,出院时的医嘱是否到位,有无不当医嘱;书写陈述材料时首先应当以患者病情的进展为顺序进行书写,在病情发生突变时应写明具体的时间点。

此后,逐一分析医方的行为存在过错之处。

之后分析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韩宗连起诉西安141医院医疗侵权及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的缘由说来很简单,内科疾病住院,住院期间受医生诱导将正常左眼晶体摘除。

术前双眼视力都是1.2,日常生活没有任何影响,术后双眼视力都严重下降,与医院协商总是被敷衍搪塞,无奈之下被-迫提起民事诉讼与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下面我就韩宗连病情通过与西安141医院医疗过错事实陈述如下:一、病情通过韩宗连,女,63岁。

2008年2月18日入西安141医院呼吸内科,入院诊断: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肺部感染;3、冠心病。

3月1日转心内科,4月16日转眼科,4月“18 日”行左眼白内障囊外摘除+人工晶体植入手术,4月30日转外二科,5月6日出院。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

间接经济损失估算
结合患者年龄、职业背景等因素,估 算因医疗损害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等 间接经济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考量
根据患者精神痛苦程度和社会适应能 力下降情况,酌情确定精神损害赔偿 金额。
综合因素调整赔偿额度
在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医方 过错程度、患者自身因素等综合因素 ,对赔偿金额进行合理调整。
1 2
了解仲裁机构
在选择仲裁机构前,应了解仲裁机构的性质、职 责和仲裁规则等,确保选择的仲裁机构具有合法 性和权威性。
选择专业仲裁机构
医疗损害争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应选择具 有医学背景和专业知识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
注意仲裁协议
在选择仲裁机构时,应注意与医疗机构签订仲裁 协议,明确仲裁事项、仲裁机构和仲裁规则等。
教训二
某医院对医疗损害处理不当,导致纠纷升级。该教训表明,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损害处理机制,及时、公正 、合理地处理医疗损害事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趋势一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未来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将更加注重技术层面的分析和评 估,对医务人员的专业要求也将更高。
趋势二
未来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将更加完善,为医患双方提供更加公正、合理的法律保 障。同时,医疗机构也将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和防范,以减少医疗损害的发生。
风险防范措施提示
增强法律意识
加强沟通与交流
医患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遵守医疗秩序和诊疗规范。
医患双方应加强沟通与交流,及时告知病 情、治疗方案和风险等信息,共同制定合 理诊疗方案。
完善医疗文书
投保医疗责任险
医疗机构应完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规范 书写、保存和提供医疗文书,确保医疗文 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范文-精选模板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范文-精选模板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范文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范文尊敬的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严XX死亡过程病案简述:原告的妻子严XX,女,就诊年龄67岁,因反复发烧1个月余,于20XX 年5月28日到北京医院急诊就诊,经急诊留观病房、住院的诊断和治疗,于20XX年8月2日4点在该院死亡。

在严XX的诊疗过程中,被告违反诊疗常规存在过错过失,被告不当的医疗行为与严XX的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被告不当的医疗行为给原告造成不利益医疗损害的事实陈述如下:一、被告违反诊疗常规主要的医疗过错过失:、死亡诊断与事实不符;2、出院诊断与事实不符;3、掩盖误诊真相、主要诊断前后矛盾;4、误诊误治贯穿于整个诊疗过程中;5、患者病重期间血压多次降低致休克未予治疗;6、脓毒血症源于医源性感染;7、滥用抗菌素导致患者严重的真菌感染;8、滥用二性霉素B脂质体;9、违反发热待查诊疗常规,未查找发热的真正原因;0、直至病人死亡均未及时诊断脓毒血症,延误了治疗;1、重症监护(A02)病房医护人员严重不负责任;2、多次擅自深静脉穿刺置管剥夺了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3、急诊留观病房医护人员明知严XX病危却不进行抢救。

、死亡诊断与事实不符被告作出的死亡诊断是重症肺炎、呼吸衰竭。

而患者死亡前数小时拍摄的X线片(20XX-08-01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影像所见:“两侧胸廓对称,左肺野透亮度减低,未见明确片状阴影;......”显然,患者并无重症肺炎的客观事实。

这是明显的误诊过失。

2、出院诊断与事实不符被告20XX年8月1日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的主要诊断:肺部感染。

而患者住院期间多次(至少有7次)的X线影像学检查,均无明确的肺部感染的客观事实征象,被告医院7次的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就是有力的证据,见证据目录中的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3、掩盖误诊真相、主要诊断前后矛盾20XX年8月1日严XX从急诊科监护病房转到留观病房的主要诊断是肺部感染,而在患者死亡1个月即20XX年8月30日记载的住院病案首页的主要诊断改为:脓毒血症。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鉴定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同医疗过错鉴定之间是存在差异的。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由此可见,医疗过错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

这些技术包括:1、是否存在损害事实;2、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3、损害事实与医疗过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二者同属于技术鉴定,归纳起来,二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1、鉴定的性质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属于司法鉴定。

2、鉴定的目的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技术服务;医疗过错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医疗纠纷与事故行政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提供技术服务。

3、鉴定的决定权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决定权在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依《条例》的规定,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也可共同提请鉴定。

医疗过错鉴定的决定权在司法机关。

4、鉴定的委托方式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委托方式有二种:一是卫生行政部门转交;二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

而医疗过错鉴定包括两种方式。

一是法院决定鉴定,由法院内的技术部门统一对外委托;二是申请鉴定,即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指定。

5、受理鉴定的权限不同。

医疗事故鉴定只有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和当事人共同委托医学会两种方式。

而医疗过错鉴定的权限却十分广泛,只要诉讼过程中需要鉴定,都可以采取司法鉴定的方式进行。

6、鉴定主体的范围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进行。

医疗过错鉴定则可由司法机关交由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处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医疗鉴定,鉴定结论决定着整个案件的责任认定和赔偿计算。

根据我国现⾏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医疗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下⾯店铺⼩编为您介绍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处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医疗鉴定,鉴定结论决定着整个案件的责任认定和赔偿计算。

根据我国现⾏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医疗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虽然两种鉴定结论都属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甚⾄直接被⼈民法院采认为定案依据,但⼆者在鉴定程序和实体审查⽅⾯存在明显区别,这些区别影响到鉴定⼈员对医学事实和法律事实的认定,也影响到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结果。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常称为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政鉴定的性质,其结论除了处理医疗事故赔偿外,尚可作为卫⽣⾏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员进⾏⾏政处罚的依据。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通常称为医疗过错鉴定,⼀般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运⽤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这⼀类鉴定主要是针对医疗⾏为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医疗⾏为与患者的医疗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进⾏的。

这⼀概念实际上是不严谨的,因为这种鉴定的内容不仅仅限于医疗⾏为是否存在过错。

实际上,它还包括该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伤残等级。

⼀、法律依据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是2002年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7个配套卫⽣法规⽂件,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医疗事故争议中⼫检机构及专业技术⼈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同时参照现⾏有效的医疗卫⽣管理法律、⾏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书范文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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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书范⽂是怎样的在现实社会中,⽐较常见的是医疗问题。

当患者在医疗机构进⾏诊疗时,医疗机构可能会发⽣某些医疗过错,此时双⽅就会发⽣医疗纠纷,会进⾏医疗过错鉴定。

因此,了解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书是怎样写的显得很有必要。

店铺⼩编在下⽂中将为您整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书范⽂。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书范⽂是怎样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范⽂,如下所述:陈述⼈(原告):刘某代理律师:某某医疗机构(被告):某医疗机构刘某诉某县⼈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经某县⼈民法院⽴案审理,被告某县⼈民医院申请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云南⿍丰司法鉴定中⼼进⾏鉴定,现患⽅就医⽅某县⼈民医院对刘某某(该例医疗纠纷的患者,已死亡)的诊疗过程存在的过错及该过错与刘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作如下陈述:2008年4⽉15⽇,患者刘某某到某县⼈民医院就诊,以"冠⼼病、⼼律失常、快速房颤,⼼功能2级并脑栓塞"收住该院⼼⾎管内科治疗,该科医⽣在给患者同时合⽤抗凝⾎药物及阿司匹林肠溶⽚治疗期间未严密监测凝⾎功能,导致死者⽤药16天后出现严重的凝⾎功能障碍,从⽽诱发颅内出⾎。

⽽于患者第⼀次出院仅5天后患者再次就诊于某县⼈民医院并以"脑出⾎"收住该院神经内科治疗,但该科在对患者的治疗过程中亦严重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经抢救⽆效⽽于2008年5⽉15⽇20时死亡。

陈述⼈认为:⼀、某县⼈民医院没有履⾏其应尽的注意义务⽽导致患者脑出⾎的发⽣,违反诊疗规范及常规,存在明显的过错。

1、华法林应⽤过量易导致⾃发性出⾎,最严重者为颅内出⾎,应密切观察(见药理学第七版286页)。

被告在给受害⼈刘某某使⽤华法林治疗过程中未告知患者使⽤华法林过程中可能会导致颅内出⾎的不良反应,严重的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2、⼝服华法林必须定期监测INR,除⽤药前常规测定INR外,第三天应当再次测定INR并根据测定结果调整华法林的剂量,之后应每四周查1次INR(见内科学第七版366页);华法林应⽤期间必须测定凝⾎酶原时间,⼀般控制在18-24s(正常为12s)较好,并据此调整剂量(见药理学第七版286页)。

医疗纠纷案例2

医疗纠纷案例2
水肿、积气积液等症状。小肠组织病理诊断:小肠壁组织示广 泛性充血水肿,多量急慢性炎细胞浸润伴出血和多灶裂隙状溃
疡形成以及血管炎,其组织形态提示炎症性肠病变化。患者术 后出现发热、白细胞继续降低、血压下降,合并严重感染,给 予加强抗感染、修复肠粘膜、纠正凝血功能以及气管插管辅助 呼吸、预防 DIC 等抢救,逐渐出现多脏器功能障碍、全身紫癜,
精神异常的表现,医师怀疑其存在“神经精神性狼疮”;②患
者第 2次住院期间,被告医院多次给其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
亦可证明患者所患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并危及生命。
1 月19
日病危通知书记载患者存在发生“精神性狼疮”的可能性;③
为进一步证实自己的主张,原告提高其拍摄的被告医院病房交
接班记录照片,尽管被告医院不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但无法
抚慰金等共计 74000 元。
第九页,共35页。
案例(àn lì)剖析
本案(běn àn)中,被告医院在患者提交用手机拍摄的交接班记录之 后却无法提供相应的记录(jìlù),被法院推断存在过程而需要承担相
应的责任。众所周知,医院值班与交接班制度是医院综合质量 管理的核心制度之一,医生、护士的交接班记录是证实医疗机
提供其认为真实的病房交接班记录。
第六页,共35页。
法院(fǎyuàn)判决
应当指出,交接班制度(zhìdù)是医院管理的一项涉及医疗质量和 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医师、护士的交接班记录(jìlù)是证实医疗机构 履行该义务的关键证据,应当妥善保管。现被告医院无法提供 该记录,特别是患者坠楼死亡,就其坠楼前的精神状态该记录
温变化,尽量物理降温;②患者目前精神查,情绪波动大,考 虑狼疮脑病, CNS 感染不除外,若仍精神激动明显及时与三线 沟通。“冯某某”姓名下端加注“重病,有别”字样。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通用11篇)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通用11篇)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通用11篇)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篇1申请人:住址:电话:被申请人:联系人:电话:请求事项请求XX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与申请人的损害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具体鉴定事项1,ct复查不及时2,神经外科会诊不及时3,手术延误4,上述过错与最后病人出血量增加,以及后来的严重后遗症有因果关系5,过错与后果因果关系的参与度有多大事实和理由1,ct复查不及时患者于____月____日2点出现再出血症状并不断加重,需要神经内科及时复查ct。

但事实上5点才在会诊后做的ct。

根据复查ct报告脑出血已经从入院的10毫升增加为60毫升。

因为手术不能清除全部出血,而手术记录记载清除出来的血有60毫升,证明出血量在60毫升以上。

根据主任查房意见出血在100毫升。

如果及时做ct,可能在出血30-40毫升的时候及时手术。

根据____月____日22点10分的门诊病历记载,发病已经5小时。

到次日2点,发病已经9小时。

如果在3点左右完成ct检查,在4点至5点之间做手术已经符合时间要求。

2,神经外科会诊不及时根据病程记录,从2点后病情不断加重。

已经具备需要神经外科会诊的条件。

但5点神经外科会诊才进行。

3,手术延误因为上述原因,手术在发病后次日7点开始。

此时,发病已经14小时,再出血已经发生5小时。

出血量在60-100毫升之间。

已经丧失了最佳手术时机,尽管手术挽救了生命,但确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

综上所述,被告葫芦岛中心医院存在诊断和治疗的延误,导致本有可能及时诊断治疗的脑出血因为过错而加重了病情。

其过错和病人后来的大量脑出血存在因果关系。

此致________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人: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篇2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生,______族,现住: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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