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驳回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申请用)
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申请书(20191019)
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认可台湾地方法院【文书号:】民事判决在大陆具有法律效力。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在台湾(具体机构)登记结婚,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向台湾地方法院起诉离婚,台湾地方法院作出【文书号:】民事判决,该判决结果准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判决于年月日生效,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相关规定,现向贵院申请认可。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九年月日。
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
最高法发布:最新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权威解读+ 规范原文)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全国法院目前适用的主要诉讼文书样式颁布于24 年前。
1992 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文书在内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实现了诉讼文书规范化、统一化。
此后,又相继出台民事诉讼证据、简易程序、申请再审、执行以及破产、涉外海事诉讼等其他民事类诉讼文书样式。
92 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颁布,对人民法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引导当事人制作民事诉讼文书,规范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参加人的诉讼行为,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效率,维护当事人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次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具有重要意义。
诉讼文书包括法院制作和当事人参考使用两大类。
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诉讼活动,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反映诉讼结果的最重要载体; 是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体现; 是展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司法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作裁判文书样式,为全国四级法院和广大法官提供一体遵行的标准化文本,既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活动、司法行为规范化、公开化的最好体现。
当事人参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或处分民事实体权利、程序权利以及认可、负担或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凭证。
法院提供给当事人参考诉讼文书样式,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制作诉讼文书困难,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而且通过引导当事人正确选择并适用诉讼过程中所需文书,客观上起到释明作用,有利于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为民事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二民事裁判文书样式的主要特点和内容就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和定位而言,它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回应,对诉讼争议作出判断并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分配,为当事人实现其实体利益提供依据,是法官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最终结论。
台湾的司法制度
台湾的司法制度篇一:大陆与台湾司法协助规定大陆与台湾司法协助规定内容摘要:随着“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及香港澳门的回归,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问题越来越受重视。
本文主要阐述的是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现行区际法律协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整理了一些常遇的法律规定供用者之需。
关键词:区际法律冲突司法协助“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提出,为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共同、协作发展扫清了意识形态上的障碍,区际法律冲突如何解决也越来越重要。
本文主要阐述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现行有关区际法律协作规定。
大陆与台湾地区人们交流日益紧密、特别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在两地生效后,但两者相互处于不同法域都有自己的法律制度,为此,之间的司法协作就变得不可或缺。
为保障两地的经贸、文化、人员往来等方面的顺利进行,多年来,两岸对此都有作些规定或签署了一些司法协助协议,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不断地更新、完善,笔者在实践中总结出以下一些常用法律规定。
主要包括:大陆与内地证据材料的效力认定、司法文书的送达、对判决的认可和执行三部分。
一、证据材料效力的认定。
在台湾形成的证据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用于在大陆处理民事法律事宜的证明材料,均应经台湾地区的公证机关证明。
其中有涉及继承、收养、婚姻、出生、死亡、委托、学历、定居、扶养亲属及财产权利证明的公证书应相互寄送公证书副本。
我国司法部《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该内容有进一步细化。
比如“财产权利证明书”根据规定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公证证明,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等有形财产和专利、著作、商标等无形财产权。
应寄送的公证书副本,在台湾由公证机关将公证书交给海基会;由海基会寄往中国公证员协会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大陆的公证员协会收到海基会寄来在大陆使用的公证书副本,应进行登记并根据公证书用途转寄给公证书使用部门。
经过这些手续后的证据材料即可在大陆有效使用。
2020年上海市《国际私法》模拟卷(第835套)
2020年上海市《国际私法》模拟卷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由于不同的科目的题型不同,文档中可能会只有大分标题而没有题的情况发生,这是正常情况。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30题)1.2012年6月,中国人李文山在北京与其加拿大朋友歇洛克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歇洛克帮忙在美国物色一套房子并处理购买、过户等具体事宜。
2014年5月,因该代理事项各方当事人产生纠纷诉至我国法院,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若当事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法院在本案所涉的法律适用问题上,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A.法院在认定李文山和歇洛克代理关系是否成立时应适用加拿大法律B.法院在认定李文山和歇洛克代理协议是否有效时应适用美国法律C.法院在审理歇洛克代理购买房屋所涉相关问题时应适用美国法律D.法院在审理歇洛克代理购买房屋所涉相关问题时应适用中国法律2.依照我国《法律适用法》,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定?A.法院地法B.原告经常居所地法C.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3.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哪一项属于间接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 )A.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B.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D.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中国甲公司与久居德国的法国人玛丽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适用英国法。
因双方争议得不到解决,甲公司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法,该争议已过时效,而依英国法则未过时效。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二十二章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
受委托人民法院亦应予送达;
4、不能送达的,应当附函写明情况,将委托送达的民事
诉讼文书退回;
5、完成送达的,送达回证以及未完成送达的委托材料,
可以按照原途经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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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二、执行
Ø 若台湾当事人败诉而拒不履行其义务,则有以下几 种情况:
1、台湾当事人在大陆有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会同有关部门合理作 价变卖其财产,予以执行; 2、台湾当事人在大陆除了投资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 法院可以责令以其所得利润还债,但不宜以其投资清偿债务;如 确有必要,应商得大陆合资方或合作方和有关方面的同意,通过 转让投资权益的方式进行抵债; 3、台湾当事人在大陆既无财产又无投资的,人民法院不可能直接 执行其在台湾的财产,只能通过两岸司法协作的途径解决。
区终审法院进行
2、委托。
3、接受委托。
4、适用法律。
5、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
6、不予执行和公共秩序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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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一般司法协助
(二)司法文书的送达 1、送达司法文书的范围 2、委托 3、送达
(三)代为调查取证 1、代为调取证据的范围 2、委托 3、调取证据
3、裁定及效力。
不予认可的:(1)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的效力未确定的;(2) 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是在被告缺席又未经合法传唤或者在被告 无诉讼行为能力又未得到适当代理的情况下作出的;(3)案件系 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4)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 (5)案件系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或者外国、境外地区法院作出 判决或境外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已为人民法院所承认的;(6) 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具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损害社 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区际司法协助
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中院;
香港:高等法院
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中院;
澳门:中级法院认可,初级法院执行
内地: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院。
期限
判决生效或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二年内
依执行地法律规定。法律文书没有给付内容,或者不需要执行,但需要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认可的判决,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法院单独申请认可,也可以直接以该判决作为证据在对方法院的诉讼程序中使用。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关于法院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异同
涉港பைடு நூலகம்
涉澳
涉台(同时适用于对仲裁的认可与执行)
认可与执行的对象
民商事判决。
(1)民商事判决;
(2)内地的劳动仲裁裁决,澳门的劳动民事判决;
(3)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损害赔偿的判决。不适用行政案件
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书。申请人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应当提供被执行财产存在的相关证据。申请人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该判决真实并且效力已确定。
判决效力确定后二年内,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而不能提出认可申请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
能否同时向两地法院提申请
能(分别执行的总额不能超过判决数额)
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待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的执行措施。
台湾司法制度
台湾司法制度篇一:大陆与台湾司法协助规定大陆与台湾司法协助规定内容摘要:随着“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及香港澳门的回归,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问题越来越受重视。
本文主要阐述的是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现行区际法律协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整理了一些常遇的法律规定供用者之需。
关键词:区际法律冲突司法协助“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提出,为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共同、协作发展扫清了意识形态上的障碍,区际法律冲突如何解决也越来越重要。
本文主要阐述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现行有关区际法律协作规定。
大陆与台湾地区人们交流日益紧密、特别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在两地生效后,但两者相互处于不同法域都有自己的法律制度,为此,之间的司法协作就变得不可或缺。
为保障两地的经贸、文化、人员往来等方面的顺利进行,多年来,两岸对此都有作些规定或签署了一些司法协助协议,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不断地更新、完善,笔者在实践中总结出以下一些常用法律规定。
主要包括:大陆与内地证据材料的效力认定、司法文书的送达、对判决的认可和执行三部分。
一、证据材料效力的认定。
在台湾形成的证据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用于在大陆处理民事法律事宜的证明材料,均应经台湾地区的公证机关证明。
其中有涉及继承、收养、婚姻、出生、死亡、委托、学历、定居、扶养亲属及财产权利证明的公证书应相互寄送公证书副本。
我国司法部《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该内容有进一步细化。
比如“财产权利证明书”根据规定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公证证明,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等有形财产和专利、著作、商标等无形财产权。
应寄送的公证书副本,在台湾由公证机关将公证书交给海基会;由海基会寄往中国公证员协会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大陆的公证员协会收到海基会寄来在大陆使用的公证书副本,应进行登记并根据公证书用途转寄给公证书使用部门。
经过这些手续后的证据材料即可在大陆有效使用。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二十二章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二、仲裁裁决的执行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的主要内容如下: 1、相互执行的有关法院。 2、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范围。 3、执行申请。 4、执行程序和费用。 5、不予执行。 6、公共秩序停留。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二、涉港澳台区际司法协助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概念:是指在当事人,争议标的物或者争议法律关 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等方面具有涉港、澳、台因素 的民事案件。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港、澳、台民事案件时: 1、在实体法上,会遇到区际法律冲突问题,需要制 定区际法律冲突规范; 2、在程序法上,从管辖、调查取证、诉讼文书的送 达到判决、裁定的执行,都会遇到与涉外民事诉讼相 类似的问题,因此,也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 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送达
6、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 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7、按照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 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 明的,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在境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或 者权威网站上刊登。 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第三节 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区际司法 协助
一、送达
二、执行
三、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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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送达
法条依据——2008年4月17号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 应遵守的原则——一个中国原则和法律的基本原则, 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送达或代为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的内容——起诉状副 本、上诉状副本、反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授权委托 书、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支付令、决定书、 通知书、证明书、送达回证以及与民事诉讼有关的其他 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二十二章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
第二节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的特 别规定
一、管辖 二、当事人 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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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辖
1、法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2月25号发布了 《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该 规定第5条指出:“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当事人的民商事纠纷案件的管辖,参照本规定处理。”
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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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送达
Ø 人民法院按照两岸认可的有关途径代为送达台湾地
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文书的:
1、应当有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函;
2、审查委托函合格的,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之日起2个月
内完成送达;
3、民事诉讼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其他期限逾期的,
家统一、促进各地区经济共同发展的对内政策,其法律
渊源只能是国内法。
一国之内的不同法域是相对独立的,其独立性表现在:
1、各法域的法律制度具有独特性;
2、法律实施的区域性;
3、各法域互不依附;
4、各法域之间是平等的。
司法协助的范围——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承
认与执行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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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一、送达
6、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 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7、按照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
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 明的,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在境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或 者权威网站上刊登。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篇一: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试行)》,结合我省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分写作规范和技术规范。
写作规范适用于依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制作的各类案件判决书和维持原判或核准死刑的刑事裁定书,制作其他裁定书、调解书、司法赔偿类法律文书应予参照执行;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裁判文书。
第二章写作规范第一节一般规定一、首部第三条裁判文书首部包括法院名称、文书种类、案号、公诉(抗诉)机关名称、诉讼参与人(参加人)基本情况、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等内容。
第四条法院名称应与院印一致。
但基层法院名称前应冠“××省”;案件涉外或涉港、澳、台的,还应冠“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条案号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字和案件序号组成。
同一案件需制作多份裁定书的,以在案号后用连接号连接1、2、3…的方法依次编列分号。
第六条诉讼参与人(参加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文书样式的要求,准确、完整,不得缺项。
诉讼参与人(参加人)是外国人的,应按护照中外文姓名、国籍、住址和护照号码等写明其基本情况。
如在国内有经常居住地或暂住地,应予写明。
诉讼参与人(参加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按照其入境时所持证件写明其基本情况。
如在内地有经常居住地或暂住地,应予写明;住址在台湾的,应在其住址前冠“台湾地区”。
第七条代理人或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从业律师事务所名称;两名代理人或辩护人属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应分段表述。
第八条二审(再审)裁判文书应在当事人诉讼地位后、姓名(名称)前括号注明其曾经诉讼地位。
一审(原审)裁判文书遗漏诉讼参与人(参加人)基本情况必列事项的,二审(再审)裁判文书应予补全。
大陆与台湾司法协助规定
大陆与台湾司法(sīfǎ)协助规定内容摘要:随着(suí zhe)“一国两制(yīɡuó liǎnɡ zhì)”构想的提出及香港澳门的回归,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问题(wèntí)越来越受重视。
本文主要阐述的是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现行区际法律协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整理了一些常遇的法律规定供用者之需。
关键词:区际法律(fǎlǜ)冲突司法协助“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提出,为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共同、协作发展扫清了意识形态上的障碍,区际法律冲突如何解决也越来越重要。
本文主要阐述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现行有关区际法律协作规定。
大陆与台湾地区人们交流日益紧密、特别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在两地生效后,但两者相互处于不同法域都有自己的法律制度,为此,之间的司法协作就变得不可或缺。
为保障两地的经贸、文化、人员往来等方面的顺利进行,多年来,两岸对此都有作些规定或签署了一些司法协助协议,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不断地更新、完善,笔者在实践中总结出以下一些常用法律规定。
主要包括:大陆与内地证据材料的效力认定、司法文书的送达、对判决的认可和执行三部分。
一、证据材料效力的认定。
在台湾形成的证据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用于在大陆处理民事法律事宜的证明材料,均应经台湾地区的公证机关证明。
其中有涉及继承、收养、婚姻、出生、死亡、委托、学历、定居、扶养亲属及财产权利证明的公证书应相互寄送公证书副本。
我国司法部《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该内容有进一步细化。
比如“财产权利证明书”根据规定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公证证明,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等有形财产和专利、著作、商标等无形财产权。
应寄送的公证书副本,在台湾由公证机关将公证书交给海基会;由海基会寄往中国公证员协会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大陆的公证员协会收到海基会寄来在大陆使用的公证书副本,应进行登记并根据公证书用途转寄给公证书使用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涉外商事海事裁判文书写作规范》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涉外商事海事裁判文书写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5.03.16•【文号】法〔2015〕67号•【施行日期】2015.03.16•【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涉外商事海事裁判文书写作规范》的通知法〔2015〕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涉外商事海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涉外商事海事裁判文书写作规范》,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适用本规范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3月16日涉外商事海事裁判文书写作规范裁判文书应当全面、准确地记载案件的审理过程和裁判的依据、理由与结果。
撰写裁判文书应当做到要素齐全、结构完整、逻辑严谨、条理清晰、语句规范、繁简得当。
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涉外商事海事裁判文书的写作标准,提高文书质量,现就涉外商事海事裁判文书的写作提出如下规范意见。
一、裁判文书的首部应当分别写明文书标题、案号、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件由来、案由和审理过程等。
(一)裁判文书标题一般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海事法院裁判文书标题中法院前不需冠以“人民”字样。
(二)案件当事人中如果没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除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外,其他各级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标题中的法院名称无需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三)法院名称应当与院印文字一致。
除海事法院外,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标题应当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
二、裁判文书应当准确列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6.28•【文号】法[2016]221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2016〕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该两份文件已于2016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请认真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6月28日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
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
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
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标题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构成,例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案号”。
(一)法院名称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
民事裁定书(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用)
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
民事裁定书(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用)
民事裁定书(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认台……号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号民事判决/裁定/和解笔录/调解笔录/支付命令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称,……(简要写明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陈述意见称,……(简要写明被申请人的意见、事实和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争议焦点,依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十六条、……(写明法律、司法解释等法律依据)规定,裁定如下:
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号民事判决/裁定/和解笔录/调解笔录/支付命令。
案件申请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上海法院2019年度破解“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
上海法院2019年度破解“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1.13•【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上海法院2019年度破解“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目录案例一张某晖申请执行邱某莲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案(一中院)案例二秦某华申请执行黄某劳务合同纠纷案(青浦法院)案例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张某宜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虹口法院)案例四宝山区罗泾镇某村民委员会申请执行上海某园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宝山法院)案例五上海市某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某种子苗木科技推广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崇明法院)案例六某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某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徐汇法院)案例七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质押式回购纠纷案(金融法院)案例八陈某林申请执行谈某根、黄某妹、谈某华买卖合同纠纷案(静安法院)案例九周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某、俞某某公证债权文书案(普陀法院)案例十上海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市闵行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纠纷案(闵行法院)案例一张某晖申请执行邱某莲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案——执行程序中拒执罪如何追究(一中院)关键词边控措施司法拘留拒执罪【执行要点】1.果断实施边控措施,打破“找人难”困境。
2.多方调查取证,识破规避执行恶意。
3.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依法采取司法拘留。
4.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依法追究拒执罪。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案情申请执行人:张某晖(系台湾居民)被执行人:邱某莲(系台湾居民)申请人张某晖(居住于上海市长宁区)与被申请人邱某莲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纠纷二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20日作出的(2016)沪01认台3、4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裁定书明确:一、对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于2016年2月22日作出的105年度司促字第5291号支付命令的法律效力予以承认;二、对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于2016年2月22日作出的105年度司促字第5289号支付命令的法律效力予以承认。
执行根据的分类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执行根据的分类1、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
这类法律文书来自三个方面:(1)本院民事审判庭(包括民商事)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2)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3)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执行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或扣押被告人财产。
在这些情况下,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自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调解协议书都有会成为执行根据。
3、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
根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后作出的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包括:本法院制作的终审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定上诉期限内,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的或者上诉后又撤诉的原一审法院制作的判决书和裁定书;上级法院指令执行的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都有是执行的根据。
4、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3条、第14条,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理决定包括。
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等等。
5、国内仲裁机构制作的具有给付内容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根据法律的规定,目前我国仲裁机构有两大类,一类为一般仲裁机构(统称仲裁委员会),另一类为特殊仲裁机构。
它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农村承包合同仲裁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第六章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最新-简述民事错案客观违法原则思考 精品
简述民事错案客观违法原则思考摘要由于民事司法中自由裁量权比较大,民事错案认定标准混乱、成因复杂、执行回转程序能够补救一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司法最终权威需要确立等原因,我国目前没有规定民事审判错案的国家赔偿制度。
然而,对于那些司法裁判行为严重侵害其公平审判权,不适用或者不能通过民事执行回转制度获得充分救济的受害人所遭受的非正常诉讼风险——损失,应当开辟国家救济路径。
关键词民事错案;公平审判权;客观违法原则;国家救济自从《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比以前更加容易,且更具有可操作性。
然而,如果案件再审被改判,但由于案件已经被执行完毕,执行回转又无实际结果,当事人的民事再审最终只能获得一个精神安慰。
此外,有些案件根本就不适用民事执行回转程序,更谈不上执行回转的实效问题。
具体说,不适用或者不能通过民事执行回转程序得到补救的案件有如下三类。
第一类,当事人再审胜诉后,对方已经被宣告破产或者无实际执行能力,执行回转客观不能。
第二类,案件不适用民事执行回转程序,原来的错误判决只是使被害人错失执行良机。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了2007确申字第1号辽宁省海城市甘泉镇光华制兜厂申请国家赔偿确认案裁定书,确认申诉人辽宁省海城市甘泉镇光华制兜厂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与吉林省洮南市百货大楼、李卓硕债务纠纷一案中,虽然最终再审纠正了该院原审判决的错误,但执行时机已丧失,判决难以执行,造成其损失为由,申请国家赔偿违法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并且造成损害的,才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由于是民事审判错案导致的执行时机丧失,不符合上述规定,故驳回辽宁省海城市甘泉镇光华制兜厂的国家赔偿确认申请。
第三类,一些涉及人身权的民事案件,既不适用执行回转制度,也不会使当事人错失执行良机,但却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失。
民事裁定书(驳回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申请用)(2016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民事裁定书(驳回认同和履行台湾地域法院民事裁决申请用)(2016民事诉讼文书款式)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____)____认台 ____号申请人: ____,____。
____被申请人: ____,____。
____(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余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许名称等基本信息)申请人 ____申请认同和履行台湾地域____法院 ____号民事裁决/裁定/和解笔录/调停笔录/支付命令一案,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
本院依法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察。
____申请称, ____(简要写明申请人的恳求、事实和原因)。
____陈说建议称, ____(简要写明被申请人的建议、事实和理由)。
本院经审察以为, ____(写明驳回申请的事实和原因)。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认同和履行台湾地域法院民事裁决的规定》第三条、第十六条、 ____(写明法律、司法解说等法律依据)规定,裁定以下:驳回 xxx 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能够自裁定书送到之日起十天内向____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讯长 ____审讯员 ____审讯员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书记员 ____【说明】1.本款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认同和履行台湾地域法院民事裁决的规定》第三条、第十六条拟订,供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认同和履行台湾地域民事裁决申请用。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认同和履行台湾地域法院民事裁决的规定》规定,当申请人坚持不申请认同,而直接申请履行的,或许人民法院没法确认该民事裁决的真切性或许能否已经奏效的,人民法院应该裁定驳回其申请。
裁定驳回申请的案件,申请人再次申请并切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河南法院裁判文书网
河南法院裁判文书网篇一:最新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最高法发布:最新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权威解读+规范原文)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全国法院目前适用的主要诉讼文书样式颁布于24年前。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文书在内的,实现了诉讼文书规范化、统一化。
此后,又相继出台民事诉讼证据、简易程序、申请再审、执行以及破产、涉外海事诉讼等其他民事类诉讼文书样式。
92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颁布,对人民法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引导当事人制作民事诉讼文书,规范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参加人的诉讼行为,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效率,维护当事人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次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具有重要意义。
诉讼文书包括法院制作和当事人参考使用两大类。
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诉讼活动,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反映诉讼结果的最重要载体;是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体现;是展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司法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作裁判文书样式,为全国四级法院和广大法官提供一体遵行的标准化文本,既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活动、司法行为规范化、公开化的最好体现。
当事人参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或处分民事实体权利、程序权利以及认可、负担或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凭证。
法院提供给当事人参考诉讼文书样式,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制作诉讼文书困难,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而且通过引导当事人正确选择并适用诉讼过程中所需文书,客观上起到释明作用,有利于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为民事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二民事裁判文书样式的主要特点和内容就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和定位而言,它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回应,对诉讼争议作出判断并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分配,为当事人实现其实体利益提供依据,是法官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最终结论。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考前冲刺训练试卷附答案详解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考前冲刺训练试卷附答案详解单选题(共20题)1.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
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
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之后,根据乙银行要求,丙为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以一台大型挖掘机作质押并交付。
A.乙银行应先就甲公司的抵押实现债权B.乙银行应先就丁的质押实现债权C.乙银行可选择就甲公司的抵押或丙的保证实现债权D.乙银行可选择就甲公司的抵押或丁的质押实现债权【答案】 A2.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案外人郑某享有到期债权,法院遂向郑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是A.郑某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或者向吴某履行债务,否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B.郑某在15日内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不能对郑某强制执行C.郑某主张其与吴某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不能对郑某强制执行D.郑某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对孙某享有到期债权,可申请法院向孙某发出履行债务通知【答案】 A3. 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
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
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A.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B.货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赔C.甲公司与丙公司虽巳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D.乙公司应当在责任限制的范围内承担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答案】 C4. 下列关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B.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同时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D.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答案】 C5. 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自认的事实允许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B.身份关系诉讼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事实可以适用自认C.调解中的让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D.当事人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律不得进行自认【答案】 D6. 张某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孙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也在其中,买方是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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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驳回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申请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认台……号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号民事判决/裁定/和解笔录/调解笔录/支付命令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申请称,……(简要写明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陈述意见称,……(简要写明被申请人的意见、事实和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驳回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三条、第十六条、……(写明法律、司法解释等法律依据)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1.本样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三条、第十六条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民事判决申请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规定,当申请人坚持不申请认可,而直接申请执行的,或者人民法院无法确认该民事判决的真实性或者是否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其申请。
裁定驳回申请的案件,申请人再次申请并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