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雇员监管机制
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及防范(一)
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及防范(一)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及防范(一)引言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上市的方式融资和推动公司发展。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信息披露的复杂性和风险,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问题一:信息披露不透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故意隐瞒有关财务状况、商业计划或内部事务的重要信息,以获得不当利益。
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道德原则,也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确保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此外,投资者也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研究和了解,通过多渠道获取信息,以便更好地评估公司的价值和风险。
问题二:信息披露不及时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信息披露的不及时性。
上市公司在披露重要信息方面存在延迟的情况,这给投资者带来了风险。
由于信息披露的不及时性,投资者可能无法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从而无法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监管机构需要设立严格的信息披露规定,明确上市公司必须在何时披露何种信息。
同时,上市公司也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问题三:信息披露不完整有时,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存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
这可能是因为公司故意隐瞒一些重要信息,或者是由于披露程序的不规范所致。
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信息披露的不完整都会给投资者带来误导和损失。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监管机构需要建立监管机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审查和监督。
同时,上市公司应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避免误导投资者。
防范措施一:加强监管和执法为了解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监管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规定,明确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
上市公司内外部监管机制
上市公司内外部监管机制在现代金融市场中,上市公司作为一种主要的经济实体,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经济作用。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良好运营和投资者的利益,内外部监管机制在上市公司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围绕上市公司内外部监管机制展开讨论。
一、内部监管机制的作用内部监管机制是指上市公司自身建立起来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组织结构,旨在监督和控制公司内部运营。
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内部监管机制有助于保护股东权益和投资者利益。
通过建立规范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准确、充分的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其次,内部监管机制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通过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财务审计委员会等机构,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和权责,加强公司治理,防范和避免内部操纵和不当行为的发生,确保公司运营按照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进行。
再次,内部监管机制有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经营质量。
通过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中的问题,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决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运营风险,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最后,内部监管机制有助于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内部监管,公司可以及时倾听各方反馈和建议,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改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满意度和企业声誉,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二、外部监管机制的作用外部监管机制是指政府、自律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和监督的制度安排和运行机制。
外部监管机制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
首先,外部监管机制有助于保障金融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政府和自律组织等监管机构通过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执法,防范和打击证券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保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其次,外部监管机制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合规意识和规范运营水平。
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定期审核和检查,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义务,规范财务会计,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推动公司全面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
上市公司年度会计信息披露监管问题探讨
关键词: 会计信息披露; 管机制 ; 监 上
市公 司; 公司监管 中图分类号:2 文献标识码: F3 A
的公平性 , 能够减少社会获得信 息的总成
( ) 进会计 准则标准化 。 市公司 三 促 上
本, 防止少数人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垄 断 所披 露的会计信 息是根据会 计准 则生成 是执行会计准则的结果。 由于证券市 信 息而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 保证广大股东 的 ,
一
、
上市公司年度 会计 信息披露监管 投 资者做 出购买 、持有 或转让 的投 资决
( 我 国上 市公 司会计信 息披 露规 一)
卫生的监督管理 , 包括对农村卫 生服务质 农村医疗保障崭新的一页。 新型农村合作 主要参考文献: 量和农村药品的管理与监督 , 严厉查 处制 医疗试点工作从 2 0 年 开展 以来 ,取得 【] 03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 等部 门建立
售 假 劣 药 品 、 期 失 效 药 品 和 药 价 违 法违 了 比较 明显 的成效 ,0 8年在 全 国基本 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意见 的通知. 过 20
规行为, 使农村医药市场维持 良性循环。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今后还要扩 【 】 2 广东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保 障制度取得
国际国内形势, 一步 阐述参与农村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和 受益面 , 进 建 于湖 南省株 洲市 实施 新型农村 合作 医疗 保 险的重要性 。
三 、 语 结
立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发展的长效机制。
的调查 [】新 西部 , 07 8 J. 20..
( 作者单位 : 中南民族 大 学公共 管理 【 】 5 子云. 国务 院研 究新型农 村合作 医疗
及潜在投资者等作 出投资决策时, 能够公 场的快速发展 , 现行会计准则在对会计事 随着股 份制经 济及上 市公司的迅 猛 平的获得真实 、 充分 的信 息, 为他们 进行 项的确 认、 计量等方面出现明显的不确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公司通过上市途径获得了更多的融资机会,进一步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然而,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仍存在着许多问题,给投资者的决策带来了困扰。
本文将探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首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不透明度是一个突出问题。
某些上市公司在披露财务状况、业务运营情况等方面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给投资者带来了困惑。
一些公司隐瞒真实财务情况,通过虚增利润等手段,掩盖了公司的风险。
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很难准确评估公司的价值,从而难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其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时效性也需要得到改善。
一些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方面存在滞后的情况,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动态。
时效性差的信息披露,可能导致投资者错过了投资机会,或者无法及时做出调整。
因此,加强信息披露的时效性,使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取最新、准确的信息,是十分必要的。
此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化程度亟待提高。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存在多样性和不完善的问题。
不同公司对于同一类信息的披露方式和内容存在差异,给投资者的比较和判断带来了困难。
为了提高信息披露的可比性和规范性,需要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减少差异,提高信息透明度。
另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
一些公司通过夸大宣传公司的业绩、潜力和前景,欺骗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投资损失。
虚假宣传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整个资本市场的声誉。
因此,切实加强对公司宣传行为的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秩序是非常重要的。
针对上述问题,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
首先,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其次,加强对上市公司信贷评级机构的监管,确保其独立性和公正性,减少评级误导性。
此外,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培训,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信息分析能力,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课题研究论文:浅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128054 公司研究论文浅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一、分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受国家的影响比较大,所以我国上市公司出现的比较晚,资本市场、经济体制都处在一个完善的过程中,所以,在这个时期也比较容易出现行为规范漏洞,有些上市公司在某些方面就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在信息披露方面,有些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不够真实准确,甚至存在欺骗投资者的行为,例如曾经发生过的蓝天事件和西藏圣地事件,这些事件就存在上市公司欺骗投资者以达到自身利益的企图;有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展示给投资者的信息不够完整,上市公司没有依法将公司应该展示给投资者的信息全部展示出来,有的上市公司在计算公司资产的时候仅停留在有形资产方面,缺乏对无形资产的估量,而现在的公司随着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越来越多,所以,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还不够完整;有些上市公司对公司未来的预计也不够准确,而投资者最看重的就是一个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如果上市公司在对公司未来发展情况预估与实际情况偏差太多的话,就会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失,最重要的是会使投资者对投资股票失去信心,这样的话,无论对上市公司还是对国家金融体系建设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还有就是,一些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披露信息不及时,我们都知道,股市是瞬息万变的,这一秒公司股票价格很高,说不定下一秒就下跌了,所以上市公司对信息进行及时披露是非常重要的,这对投资者的判断很重要,如果对信息披露不及时,而有些人又可以得到公司将要披露的信息,那样的话对大部分投资者都是不公平的。
只有将这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情况下,我国资本市场才会稳定发展下去。
二、分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出现问题的原因上市公司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下面几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还处在一个正在完善的过程中,相关法规不完善、不合理、不全面造成一些上市公司在执行这些法规的时候出现问题,而且在我国制定相关法规的部门有些乱,所以在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就会因为协调不好出现问题;第二个方面是利益方面,有句话说得好:公司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是指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上市公司应遵守的一系列监督管理规定和措施。
这些指引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是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保持稳定增长的重要依据。
下文将对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进行详细讨论。
一、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投资者获取公司真实情况、做出理性决策的重要途径。
上市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设立专门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内容符合真实、全面、客观的要求。
二、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管理的核心,直接关系到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稳定。
上市公司应遵守公司法规定,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董事会应有效履行监督、决策和管理职责,保障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监事会应行使监督职能,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标准。
上市公司还应公开透明地披露公司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接受社会和投资者监督。
三、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上市公司风险管理和自查自纠的基础,是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定的重要手段。
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范围,有效识别、评估和管理内部风险。
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防范和避免损失。
监管机构会定期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公司运营合规。
四、财务审计财务审计是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证,也是投资者判断公司价值和风险的主要依据。
上市公司应聘请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真实、全面、客观的评价。
审计机构应按照国际、国内最新的审计准则和规范,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核,并发表审计意见。
监管机构会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可信度。
五、信息披露风险与处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不准确、虚假或者遗漏可能导致投资者损失,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公司声誉和信誉。
信息披露制度完整版
信息披露制度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信息披露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二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三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四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五条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天交股权交易所登记,并在天交股权交易所指定的媒体发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六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七条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八条天津股权交易所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实行实时监控。
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市规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则应当报天交股权交易所批准。
第九条天津股权交易所可以对金融、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特别规定。
第二章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上市说明书?第十一条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天交股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05•【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公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7号现公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2年1月5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完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有关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四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本指引,建立并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作出规定。
第六条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进行确认。
证券交易所根据内幕交易防控需要,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报所涉重大事项范围、填报的具体内容、填报人员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1.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内部员工和其他与公司具有特殊关系的人员;2.具体特殊关系包括但不限于:(1)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的投资者;(2)上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合作伙伴的高管及其工作人员;(3)公司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和其它服务机构的员工;(4)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5)任何与上市公司有关的重要人士。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程序1.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获得或者知悉内幕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或上市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包含以下内容:(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及控股股东信息;(3)获知或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和途径;(4)现持有的公司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数量及股权结构情况;(5)承诺不向他人透露内幕信息的声明。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义务1.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保守内幕信息,不得私下泄露;2.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买卖、传递给他人或者提供给其他人进行买卖;3.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规定提交内幕信息报告,如需要变更信息,应及时更新。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义务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纪律处分,并可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2.对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买卖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3.内幕信息知情人如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市场禁入等。
七、附则1.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信息应妥善保管,严格保密;2.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按期更新登记信息,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3.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内幕交易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4.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的监控和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地向市场披露信息。
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
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一、背景介绍上市公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其业务受到特定的监管法律法规的约束。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也在不断修订与完善。
本文将围绕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和修订汇编。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保证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和临时报告等。
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信息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监管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重组。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稳定,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进行了一系列的监管规定。
其中包括并购重组的信息披露要求、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批程序等。
四、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是指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性。
因此,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幕交易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定,包括内幕信息的披露要求、内幕交易的违法处罚等。
五、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是保证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重要制度。
监管部门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披露要求、财务审计的程序和要求等。
六、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激励股票的行使和转让等。
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利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和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利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董事会议的参与权和表决权等。
八、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和准入制度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司实施的规模较大,对公司治理结构、行业地位和盈利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三期)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三期,2019年12月13日)编写说明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服务,上交所结合监管实践,组织人员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以下简称《监管问答》),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实务中,可能遇到的规则难点和疑问、常见错误和风险进行了集中梳理。
同时采取“分门别类”和“一问一答”的方式,针对性地解读规则条款、阐明规则要点、明确监管标准,供上市公司在日常办理信息披露业务中参考使用,希望通过告知在先、提示在先的方式,减少违规发生概率,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监管问答》的编写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
上交所将根据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情况和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新型、共性问题,定期予以更新、充实并对外发布。
上市公司在参考使用《监管问答》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监管问答》是本所对信息披露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具体实务问题的解读,不构成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定依据。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以各类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最终依据。
第二,上市公司如果对《监管问答》相关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向本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进行咨询,在具体使用时,以本所解释为准。
目录九、资产交易 (4)十、募集资金 (9)十一、委托理财 (17)十二、二级市场举牌 (23)九、资产交易9.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事项时,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为上述事项提供专业服务时,如何做到勤勉尽责?首先,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标的资产质量,对标的资产质量、估值合理性以及交易的必要性等事项进行独立审慎的判断,相关中介机构意见仅起参考作用,不得以参考或引用中介机构意见为由代替其本身的勤勉尽责义务。
对于拟收购标的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董事会还应当在相关公告中具体说明董事会就未来交易完成后,保障和增强对标的公司控制的具体措施和安排。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研究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日益受到各方关注。
这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决策,也对公司自身的治理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深入研究和解决。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首先,对于投资者而言,准确和完整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能帮助他们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风险水平,从而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评估公司管理层的能力和诚信度,判断公司的未来发展潜力。
其次,对上市公司自身来说,良好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通过公开披露内部控制的情况,公司能够自我监督和改进,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再者,从资本市场的角度看,透明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能够增强市场的信心,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和稳定性。
这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优质资源,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一)披露内容不完整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往往只提供一些表面和形式上的内容,对于关键的控制环节、潜在风险点以及具体的改进措施等重要信息却避而不谈。
这使得投资者无法获取足够的有价值信息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二)披露信息缺乏真实性一些公司为了美化业绩或掩盖问题,故意提供虚假或误导性的内部控制信息。
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三)披露格式不规范不同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格式存在较大差异,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这不仅增加了投资者的信息处理成本,也不利于市场的有效比较和分析。
(四)披露及时性不足部分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导致信息滞后,投资者无法及时获取最新的情况,影响其决策的时效性。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产生的原因(一)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导致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缺乏有效的约束和规范。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监管机制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监管机制近年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监管机制备受关注。
作为金融市场的主体,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决定了公司的发展方向和财务状况,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稳定。
本文将分析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探讨其完善的方式,并讨论监管机制的作用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内部各层级之间的权力分配、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等一系列组织关系。
一个完善的治理结构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和增强投资者信心,进而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
具体来说,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方面的意义。
首先,完善的治理结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上市公司的股东往往分散,他们将自己的权益委托给董事会行使。
如果治理结构不完善,董事会可能滥用权力,损害股东的利益。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以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关键。
其次,完善的治理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一个有效的董事会能够制定科学的决策,明确公司的战略目标,并对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此外,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帮助公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减少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最后,完善的治理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能够增强公司的透明度,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同时,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推动公司的创新与发展。
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方式为了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手段和措施。
首先,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
董事会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其独立性关系到公司的决策和监督能力。
应该鼓励上市公司设置独立董事,并加强独立董事的权力和责任。
同时,要确保独立董事的选任过程公正透明,避免利益输送和权力集中。
其次,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的重要手段,可以帮助公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范经营风险。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15•【文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上市公司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盘,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
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以来,上市公司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回报能力稳步提升,总体面貌明显改善。
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违规减持严重影响投资者信心,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相对不足,上市公司对自身投资价值的重视程度不够,上市公司质量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投资者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
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目标,坚持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以更严的监管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和金融强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坚持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并贯穿于监管规则制定、监管行动执行和市场文化培育的全过程。
——坚持立足国情市情。
遵循资本市场一般规律,立足我国实际,准确把握上市公司治理特征,压实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责任,健全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从严监管。
履行监管主责主业,确保“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严厉打击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违规减持、“伪市值管理”等违法犯罪,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我国股票市场制度改革的历程
我国股票市场制度改革的历程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经济迅速发展,股票市场成为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核心。
然而,我国股票市场的制度缺陷,严重制约了市场发展和资本的流通。
为此,我国股票市场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改革,逐步建立了健全的制度体系。
本文将从几个主要的方面,介绍我国股票市场制度改革的历程。
一、股票制度改革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股票市场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但是,当时的股票市场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股民权益不受保护、交易制度不完善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开始了一系列股票制度改革。
其中,主要的改革措施有:1.建立上市公司制度1992年,我国正式建立上市公司制度,推出了新股发行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公司的股权流通得到了保障,给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实行发行审核制度1993年,我国股票市场开始实行发行审核制度,是对公司发行股票的严格审核,确保公众投资者利益。
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公司发行的股票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证。
3.实行交易制度改革1996年,我国股票市场开始实行交易制度改革,开设了两个证券交易所,推出了股票买卖等制度。
这一制度改革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交易环境,为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股票市场制度创新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股票市场制度,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措施,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和透明度。
1.实施信息披露制度2004年,我国股票市场开始实施“信息披露制度”,强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经营状况等关键信息。
这一制度的实施,提高了股票市场的透明度,减少了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
2.推广股票期权制度2006年,我国开始推广股票期权制度,即为员工提供股权激励。
这一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了公司的业绩。
3.启动创业板试点2009年,我国启动了创业板试点,主要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
这一制度的实施,提高了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了市场的发展。
三、监管机制建设为了保护投资者和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政府逐步建立了严格的监管机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文,仅供参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八条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九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员工、董事会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紧要技术人员等被认定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人员。
第二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第三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或工作岗位上,获得或知悉与公司相关的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公司高管、关联方员工、大股东、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其他获得内幕信息的雇员。
第四条内幕信息登记要求1.内幕信息知情人必需依照公司要求填写内幕信息登记表,并在每个财务年度对其进行更新确认;2.内幕信息登记表中必需准确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联系方式等;3.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动向公司报告相关内幕信息,确保公司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内幕信息知情人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公司进行登记更新。
第五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义务1.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秘密保管获知的内幕信息,严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保密协议,而且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法违规交易或泄露给他人;2.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定时向公司进行内幕信息的报告和登记;3.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证券投资或泄露给他人,不得传递给与本公司有利益冲突的人;4.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搭配公司进行内幕信息的披露和相关调查工作。
第六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责任1.内幕信息知情人必需诚实守信,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2.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任何发现的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行为规定的情况;3.内幕信息知情人如发现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应乐观搭配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违规处理1.对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2.对于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法违规交易或泄露给他人,公司将及时向有关监管机构报案,并搭配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基本模式与框架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享有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没有对上市公司的调查权。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会计法
注册会计师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
证监会、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其他规定
SEC
S-B规则
图4—2美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基本框架
说明:
S-X 规则:财务信息披露规则S-K规则:非财务信息披露规则S-B规则:中小企业信息披露规则S-T规则:电子信息披露规则
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1)SEC是统一管理全国证券活动的独立的最高金融管理机构2)SEC的主要职责
1)SEC是统一管理全国证券活动的独立的最高金融管理机构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SEC具有准立法权、准司法权和独立执法权,专门行使全面监管全国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的职能。SEC的宗旨是寻求最大的投资者保护和最小的市场干预,限制证券活动中的欺诈、操纵、过度投机和内幕交易等活动,维护证券投资者、发行者、交易者等各类市场参与者的正当权益,通过一个公开而公平的投资信息系统,促成正确的投资选择和最佳的资源配置。
这种模式介于以上两种模式之间。它要求既要建立统一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制度,利用法规约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与方式,同时强调要加强上市公司的自律管理,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披露信息,包括超越法规内容的有用信息,比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公司发展前景预测信息、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完善国企监督机制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国企监督机制作者:韩雨来源:《今日财富》2022年第19期公民享有的监督及知情等权力,最核心的作用便是促使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这样便能有效防止如贪污受贿、权力徇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国有企业在不断运行中的实际情况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督机制,能够有效增加造假成本,更好地对国有企业发展进行监督,让国有资产得以保值增值。
本文将针对国有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展开详尽分析,并深入探讨国有企业当前的信息披露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再根据实际情况,就国企监督、信息披露等机制如何完善提出建议,以望能为推动国有企业更加稳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建议。
当前国有企业在不断运行的过程中主要实行权力分离制,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
当然,无论施行怎样的制度,公司治理过程均依仗着同一基础条件,便是股东的知情权。
对此,作为公司股东的公民自然也便享有了知情的权力。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而国家又属于人民”,这便意味着国有企业的最终所有者是全体民众。
因此,全体民众均平等享有知晓国有企业信息的权力。
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强化国有企业外部监督的重要基础条件。
因此,为有效避免国有企业在发展中出现内部人控制等问题,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国企监督机制,从而充分凸显社会公众在国企发展中的外部监督作用。
一、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要求(一)披露信息的当事人信息需求与提供者均是所披露信息的当事人。
其中,根据信息需求者的层级进行合理划分,主要包括全体社会广大民众、国家各级出资人代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层等;所谓信息提供者则主要指国有企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经营管理者。
在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时便需要将不同对象进行合理划分,在不同程度予以透明化,以便使多层次信息需求能够逐步建立成良好的网络系统,这样能够更好地对经营者行为进行监督,以此方能确保信息披露制度能够将需求者的主观意志落到实处。
港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与信息披露规定整理
香港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及信息披露整理一、发行人的主要披露责任1. 《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10条:一般披露责任《上市规则》第13.09条:1) 如交易所认为发行人的证券出现或可能出现虚假市场,发行人经咨询本交易所后,须在合理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公布避免其证券出现虚假市场所需的资料2) 如发行人须根据内幕消息条文,即《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
内幕消息条文是由香港证监会规管。
有关条文下的披露责任,亦可参考由香港证监会发出的《内幕消息披露指引》披露内幕消息,亦须同时公布有关资料。
如发行人未能及时履行以上披露责任,就需短暂停牌。
《上市规则》第13.10条:就发行人证券的价格或成交量的异常波动,或其证券可能出现虚假市场(如市场出现关于发行人的失实报导),交易所可向发行人查询。
发行人须及时回应交易所的查询。
如交易所要求,发行人须刊发《标准公告》或《附带意见公告》,为市场提供信息或澄清情况,并在公告内确认:a任何与其上市证券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的波动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事宜或发展;b为避免虚假市场所必须公布的资料;c根据《内幕消息条文》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2. 再融资交易主要规定载于《上市规则》第7、11、12及13章1) 监管目的:a发行新股须事先获得股东批准:避免股东股益被摊薄b 股东均受到公平及平等对待c 让股东掌握充分资料作投资或投票决定2) 再融资交易可涉及以下证券类别:a 普通股;b 优先股;c 可转换股本证券的期权、认股权证或类似权利;d 可转换股债券。
3)常见再融资方式:a配售(《上市规则》第7.09条至第7.12条),即向由发行人或中介机构挑选的人士,发售证券;b先旧后新配售(《上市规则》第14A.92(4)条),即由现有股东(一般为关连人士)先将其持有的股份向独立第三方配售,然后再向发行人认购同等数量的新股份;如符合特定条件(配售对象、新发行证券的数目、新证券的发行价,完成发行新证券时间),可获豁免遵守关连交易规则;c 供股(《上市规则》第7.18条至第7.22条)向现有股东作出供股要约,让他们可按持股比例认购证券;或股东可于指定期间内在交易所买卖未缴股款之供股股份;d 公开发售(《上市规则》第7.23条至第7.27条)向现有股东作出要约,让他们可认购证券(一般是按持股比例认购证券)或并无未缴股款之供股股份安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息不对称是会计造假的诱因之一。
防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真的一切措施,应该从改变信息不对称着手,进行制度创新。
让公司雇员监管公司信息披露,用适当制度激励雇员揭露虚假信息,从公司内部构筑真实信息“自我披露”的利益制衡机制,为外部利益相关者“睁大眼睛”,从而弥补资本市场非对称信息的缺陷,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为此,本文就雇员监管机制的运作作以下探讨。
一、雇员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诉诸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
由于外部监管脆弱和滞后,我国试图在公司内部寻求制衡相关利益主体权责利机制,并强化政府对管理层的监控。
其一,引进独立董事制度。
但在“一股独大”的公司股权结构下,公司只是为了“合规”,将会计专家和经济专家聘为独立董事。
其二,实行外部委派制度,如会计人员委派制、稽查特派员制度等。
但其作用也是微乎其微。
可以看出,在我国现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体系中,仍未找到确保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有效制度安排。
雇员作为公司的一个相关利益方,有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监督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动力。
但是在实践中,这一点经常被雇员遗忘或在制度创新中被置于不重要的位置。
实际上,公司是雇员的“衣食父母”,雇员的工作、生活和养老都与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
造假欺诈行为一旦败露,便是公司大规模裁员甚至倒闭、雇员“饭碗”纷纷被打破的时候。
虚假财务信息对雇员的伤害,丝毫不比对外部中小投资者的伤害小。
雇员同样是公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他们理应成为公司会计信息的监督者。
更重要的一点是,雇员相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而言,具有发挥实时监督作用的条件。
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使公司的控制权逐渐落入管理者手中,在股东和管理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代理方具有“内部人”控制地位,因而并不能够排除代理方在某些情况下以牺牲委托方的利益为代价来追求个人私利的行为。
因而,需要对代理方进行实时监督,尽可能地为委托方提供更多代理方行为的真实信息。
此外,公司雇员人数众多,很难像审计中介机构、政府监管人员那样,被管理层轻松收买。
若要收买的话,过高的“成本”将无以转嫁而使会计信息造假欺诈暴露出来。
雇员参与监督,在提高“造假成本”的同时,还将显著地降低“打假成本”。
二、雇员监管机制的设计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兴起的新经济,改变了传统的企业管理理念和方法。
对企业财务信息的监督将融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每一环节,需要企业各部门每一位雇员的积极参与,因此,有必要设计一套雇员监管机制。
1.雇员监管机制的运行环境分析。
(1)在新经济时代,企业人本式导向管理基于“人本主义”的思想。
许多企业实施再造工程,将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扁平化,将“U”型组织改造为“H”型、“M”型甚至“N”型,并且大力推行自我管理小组建设,提倡团队精神,实行民主化管理、自主管理,尽可能凸现个体在组织中的作用,适度淡化管理的行为。
这些措施促进了相互沟通,极大地调动了雇员的积极性,提高了雇员关心企业经营状况的热情。
[!--empirenews.page--](2)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拓展了企业管理的空间。
网络技术突破了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瓶颈,使得工作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接近不再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通过这种工作方式可以使企业的设计、制造、销售、技术人员肩并肩工作,共同控制企业的物流和信息流,控制企业的资金流量和流向。
这种“视窗”工作方式,使企业内部的透明度大大加强,为雇员了解企业动向创造了条件。
(3)从制度创新上看,我国制度创新是以强制性为主。
不管是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现代企业制度,还是一系列的会计制度改革,都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的。
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特点是:主要依靠政府监管机构发起。
由于政府监管机构具有诺斯定义的“暴力优势”,它在推行制度变迁时,具有直接成本低、执行快的特点。
由于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因此雇员监管机制更容易依靠行政力量在上市公司中付诸实施。
2.雇员监管机制的设计。
(1)雇员董事机制。
在公司董事会中设立雇员董事,以加强雇员对企业管理决策方面的制约,同时,也可保证雇员监督财务信息的顺利进行。
据调查,在我国公司中,一般是工会主席作为雇员代表进入董事会的,但其实际上是公司的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上不能充分代表雇员的利益。
设立雇员董事应有一个前提,就是
使工会独立于政府和公司管理层,真正代表雇员的利益,当雇员对公司财务提出质疑时,有伸张之处。
(2)雇员沟通和协调机制。
为了便于雇员与雇员、部门与部门相互了解,有必要建立一个固定、畅通的沟通渠道。
①建立雇员间财务对照系统。
在公司内部,为雇员设计与整体财务系统、主要会计账户有内在勾稽关系的简明、通俗的指标体系,通过网络系统随时给各部门传递相关指标信息,以便彼此沟通和协调。
与一般财务系统不同的是,该指标体系要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为每部门尤其是关键、敏感部门的雇员,分别设计“自身业务——财务指标”的跟踪装置,即让公司每一个部门雇员能够凭借工作“便利”,将自己每天上班直接从事的业务与相关财务指标进行对照,从而发现疑点。
②设置“雇员疑问”处理机制。
雇员将通过财务对照系统发现的“雇员疑问”,及时传输给监事会、管理层和审计中介,而监事会、管理层和审计中介将其处理的结果又及时反馈给雇员。
为了保证该机制的有效实施和提高雇员监督的积极性,可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雇员揭露虚假信息实施激励和监督机制,以及制定监事会、管理层和审计中介对“雇员疑问”责任机制,保证“雇员疑问”能得到及时处理。
三、雇员监管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措施1.传统观念的制约。
我国特有的社会文化背景造就了管理者与雇员之间与生俱来的不平等地位,形成了实际工作中支配与被支配的领导方式。
同时,“上智下愚”的传统观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管理者的思维,他们便在工作安排上实行“控制——服从”管理模式,把雇员视为归己所有。
一旦雇员参与对公司的监管,必然会危及管理者的权力和地位,甚至触及他们个人的经济利益,从而导致雇员监管机制运行受到管理层的阻挠,更有甚者会打击报复雇员。
因此,在会计制度改革时,应考虑将雇员列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定对象,规定其享有对公司会计信息的知情权。
在公司内部,提高保护雇员合法利益的意识,加强雇员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
[!--empirenews.page--]2.雇员监管机制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雇员监管机制的运行中,虽然企业的整体目标没有改变,但伴随着业务流程的改变,系统的开放性、信息的分散性、数据的共享性会增加企业潜在的风险。
如果企业重要信息如商业机密外泄,被竞争对手掌握并且模仿,将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造成诸多不利,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
此外,未经授权的人员有可能通过复制、伪造、销毁企业的重要数据,从事犯罪活动。
因此,我们应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方面强调“硬约束”,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另一方面加强“软约束”,注重企业行为准则的建设,使雇员具有一定的诚信观、道德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