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光大期货有限公司郑州营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百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终止郑州营业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百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终止郑州营业部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08.22
•【字号】
•【施行日期】2007.08.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期货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百福期货经纪
有限公司终止郑州营业部的批复
百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百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终止郑州营业部的申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终止郑州营业部。
二、你公司应当及时办理终止该营业的工商登记手续,并自办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及北京证监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上海中财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上海中财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设立郑州营业部的批复
【法规类别】期货交易机构
【发文字号】豫证监发[2008]283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07.17
【实施日期】2008.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上海中财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设立郑州营业部的
批复
(豫证监发[2008]283号)
上海中财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期货公司关于设立营业部的申请》(【2008】第25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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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设立郑州营业部的批复
【法规类别】期货交易机构
【发文字号】豫证监发[2012]167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6.12
【实施日期】2012.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设立郑州营业部的
批复
(豫证监发[2012]167号)
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郑州营业部的申请》(瑞期发[2012]3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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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期货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期货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期货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各期货公司:为督促期货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辖区内期货公司的整体质量,我局将在近期对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采用以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局将对辖区内全部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二、各期货公司应尽快安排2007年度审计工作,并于2008年3月14日前向我局一式三份上报以下材料:(一)《期货公司年度检查报告表》仍使用《关于做好2001年度期货公司年检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2]10号)规定的《期货公司年度检查报告表》。
(二)期货公司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年度净资本报表期货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仍按照《关于做好期货经纪公司2006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豫证监[2006]36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期货经纪公司2006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豫证监[2006]49号)要求进行。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期货公司应委托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符合《中国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期货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0]12号)及《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注意的有关问题》(附件2)要求。
对于财务会计、交易、结算、保证金和营业部管理环节存在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评价报告,应说明其存在的具体问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开展各期货机构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开展各期货机构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开展各期货机构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的通知各期货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行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关于开展全行业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的通知》(证监办发[2008]58号)的要求,我局决定,自本通知下发起一个月内对辖区期货机构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和实际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和检查。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期货机构严格贯彻落实。
一、检查目的督促各期货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证监会对行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得重点部署,查找突出的技术隐患并加以整改,对全行业的信息系统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和摸底,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
二、检查时间各期货机构应于2008年6月6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我局于2008年6月9日至20日对期货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三、自查内容自查内容按《证券、期货、基金公司信息安全检查表》所列内容进行。
对于无法回答“是”或“否”的应在备注内说明原因。
四、检查要求本次自查、检查,重在摸清情况、发现问题,各期货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和检查工作,做到真实、准确,对于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不影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应立即整改。
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金石期货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张全中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金石期货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
责人张全中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金石期货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张全中任职资格的批复
金石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金石期货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及《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对你公司拟任营业部负责人张全中(身份证号码******************)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张全中的任职手续。
三、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用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报告。
二○○八年六月四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变更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变更郑州营业
部负责人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变更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的批复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的申请》(光期字[2009]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由田亚林变更为赵耀。
二、你公司应当持本批复和有关申请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该营业部的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期货公司许可证申领表》、营业部经营许可证到中国证监会换领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你公司自领取该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营业部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上海证监局和我局备案。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北京首创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北京首创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北京首创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的批复
北京首创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的申请》(首创期货办字[2008]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由任菊英变更为王乐(身份证号码***************)。
二、你公司应当持本批复和有关申请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该营业部的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期货公司许可证申领表》、营业部经营许可证到中国证监会换领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你公司自领取该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营业部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和北京证监局备案。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加强期货经营机构安全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加强期货经
营机构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2.26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期货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加强期货经营机构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期货经营机构:
2008年1月3日,某期货公司营业部失火,由于公司主机房设在该营业部,公司交易服务器及相关设备全部损坏,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失火原因。
会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安全工作是期货经营机构的重要环节,要求加强对期货经营机构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为贯彻会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期货经营机构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期货经营机构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保证安全经营。
二、各期货经营机构要建立安全事故责任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做好相关数据的备份,确保交易结算系统的安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
三、各期货经营机构近期应组织专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排查各种风险隐患。
四、各期货经营机构应在3月7日前向我局上报安全责任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我局将在近期组织对安全工作的专项检查。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海通期货有限公司郑州营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海通期货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岗超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期货交易机构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豫证监发[2008]361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09.09
【实施日期】2008.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海通期货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岗超峰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证监发[2008]361号)
海通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海通期货有限公司岗超峰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
1 /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海通期货有限公司设立郑州期货大厦营业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海通期货有限公司设立郑州期货大厦营业部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3.11.12•【字号】豫证监发[2013]346号•【施行日期】2013.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海通期货有限公司设立郑州期货大厦营业部的批复(豫证监发[2013]346号)海通期货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海通期货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郑州期货大厦营业部的申请》(海通期字[2013]13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期货营业部设立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1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郑州期货大厦营业部。
二、你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开业准备,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开业准备和工商登记手续,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能超过3个月。
期限届满若未完成开业准备或工商登记手续,本批复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部《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和本批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领取《期货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应当自领取《期货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营业执照》副本和《期货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副本向我局和期货公司注册地备案。
四、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期货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前,拟设营业部不得对外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河南证监局2013年11月12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杨秀佳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杨秀佳任职资
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0.12.20
•【字号】豫证监发[2010]496号
•【施行日期】2010.1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期货,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杨秀佳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证监发[2010]496号)
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申请书》(弘期字【2010】156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及《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你公司杨秀佳(身份证号:******************)的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渤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渤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4.08
•【字号】豫证监发[2008]95号
•【施行日期】2008.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期货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渤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的批复
(豫证监发[2008]95号)
渤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期货公司关于变更营业部负责人的申请》(渤期经字[2008]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由王钦飞变更为李泓芝(身份证号码
******************)。
二、你公司应当持本批复和有关申请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该营业部的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期货公司许可证申领表》、营业部经营许可证到中国证监会换领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你公司自领取该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营业部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和大连备案。
二○○八年四月八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合约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合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1995.05.23•【文号】证监发字[1995]70号•【施行日期】1995.05.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合约的通知(1995年5月23日证监发字[1995]70号)郑州商品交易所:为进一步规范我国期货市场,合理解决期货合约上市问题,我会对你所的期货合约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批准绿豆期货合约为你所的上市期货合约。
你们要相应制定严密的限仓指标体系,并自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报我会备案。
二、批准小麦、玉米、花生仁、豆粕、芝麻、棉纱、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5毫米无色浮法玻璃、胶合板期货合约为你所的试运行期货合约。
你们要在认真论证、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组织好试运行期货合约的交易工作。
三、自通知之日起,交易所不得上市未经批准的期货合约。
在通知前已上市交易的未经批准的期货合约,可继续交易到其交割日,但必须停止推出新月份的期货合约。
四、交易所要按照批准的期货合约组织交易,不得随意修改或调整经批准的期货合约。
如确有必要对期货合约中交易单位、合约月份、交割等级重要内容以及结算、交割办法等相关规则进行修改时,必须报我会重新批准。
对期货合约其他内容的修改或以公告形式进行的临时性调整,要及时报我会备案。
附件:一、绿豆期货合约(略)二、小麦期货合约(试运行)(略)三、玉米期货合约(试运行)(略)四、花生仁期货合约(试运行)(略)五、豆粕期货合约(试运行)(略)六、芝麻期货合约(试运行)(略)七、棉纱期货合约(试运行)(略)八、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期货合约(试运行)(略)九、5毫米无色浮法玻璃期货合约(试运行)(略)十、胶合板期货合约(试运行)(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发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等28家营业部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发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等28家营业部经营许可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0.12.21•【文号】证监期货字[2000]37号•【施行日期】2000.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期货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发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等28家营业部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0]37号2000年12月21日)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郑州、太原、南京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你们关于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等28家营业部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审批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1999]20号)、《关于印发<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0]15号),经审核,原则同意对下列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颁发《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北京首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上海良茂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吉林联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中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新中鞍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江苏苏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辽宁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营业部建证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营业部山西物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阳泉营业部山西物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运城营业部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晋城营业部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阳泉营业部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临汾营业部上海大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辽宁汇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五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浙江良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东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北京京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金瑞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中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甘肃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吉林金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辽宁汇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黑龙江北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营业部经营许可证》由营业部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到我会统一领取并下发各营业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金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葛小柯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金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葛小柯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6.10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6.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期货,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金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葛小柯任职资格的批复
金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期货公司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及《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对你公司拟任郑州营业部负责人葛小柯(身份证号码
******************)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葛小柯的任职手续。
三、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用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报告。
二○○九年六月十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期货营业部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期货营业部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期货营业部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各期货公司营业部:为督促期货营业部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辖区内期货营业部的整体质量,我局将在近期对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现场检查的营业部范围。
期货营业部现场检查的对象为:2007年12月31日前具有期货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期货营业部。
二、现场检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为保证现场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各营业部应于2008年3月8日前向我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各一份):1.河南辖区期货营业部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2、营业部2007年度报表(格式同月报);3、营业部落实保证金封闭管理和安全存管情况的专题报告;4、营业部所属期货公司填制的《期货营业部分类监管考核指标表》;5、营业部所属期货公司出具的对营业部的2007年度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营业部200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合规守法性以及营业部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等进行评价;6、营业部负责人、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各从业人员的相关岗位;7、《期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营业部公章)(一式两份);8、2007年11月的每日客户资金汇总表。
三、本次现场检查主要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对营业部进行抽查,重点核实保证金安全存管以及投资者开户实名制工作等。
各营业部应高度重视,及时向总部反映我局相关精神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报送材料,积极配合我局的现场检查工作。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会展中心支行更名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州会展中心支行更名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10.24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960号
•【施行日期】2019.10.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会展中心支行更名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960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你分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会展中心支行更名的请示》(郑光银字〔2019〕16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会展中心支行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天韵街支行,营业地址为:郑东新区九如路与天韵街交叉口东南角怡商花园14栋1-2层部分临街商铺。
二、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本批复到我
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于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宜。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19年10月24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南华期货有限公司郑州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南华期货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闫汇京任职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期货交易机构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豫证监发[2011]307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1.10.17
【实施日期】2011.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南华期货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闫汇
京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证监发[2011]307号)
南华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南华期字【2011】第151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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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光大期货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田亚林任职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期货交易机构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豫证监发[2008]313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07.31
【实施日期】2008.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光大期货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田亚林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证监发[2008]313号)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期货公司郑州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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