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街小学关于体罚学生的规定

合集下载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本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本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本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教育领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教育效果。

为了防止体罚事件的发生并保护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关于处理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制度范本。

一、相关原则1. 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身权利和教育权利,维护学校教育秩序的稳定。

2. 严禁一切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3. 重视体罚事件的预防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素养和专业水平。

4. 严肃处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确保学生受到公正的教育环境。

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定义1. 体罚:指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使用肢体暴力对学生进行打击、殴打、捆绑、拷打等行为。

2. 变相体罚:指教师使用嘲笑、辱骂、羞辱、恐吓、歧视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伤害。

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程序1. 学生或其家长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应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如班主任、校长)进行举报。

2. 学校接到举报后,应立即成立由相关部门、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3. 调查组应尽快调查核实相关情况,采取合适的调查方法,如调查问卷、面谈等。

4. 调查组应向学生或其家长提供防范体罚的相关宣传资料,并为其提供心理咨询和身体保健等帮助。

5. 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判断,如果确认教师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应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6. 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给予教师警告、停职、解聘等行政处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要求追究刑事责任;重设教育教学评估体系等。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记录和通报1. 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处理记录制度,将每一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发生时间、地点、涉事教师和相关学生的信息等。

2. 学校需要将处理记录进行归档,并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师生及其家长发送通报,告知相关处理决定和惩戒结果。

3. 学校可以借助媒体等途径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宣传,以警示全体教师,并提高社会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关注度。

学校严禁体罚学生实施方案

学校严禁体罚学生实施方案

学校严禁体罚学生实施方案在学校教育中,体罚学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是一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为了保障学生权益,维护教育秩序,学校严禁体罚学生,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禁止体罚学生的范围和对象。

学校严禁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体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体罚、体罚式批评、体罚式惩罚等。

体罚对象包括全体学生,不分年级、不分性别、不分学习成绩。

二、制定明确的体罚学生行为标准。

学校将制定明确的体罚学生行为标准,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体罚学生,以及体罚学生的严重后果和后果承担责任。

三、建立严格的体罚学生监督机制。

学校将建立严格的体罚学生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学校内部体罚学生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制止体罚学生的行为。

四、加强体罚学生行为的宣传教育。

学校将通过各种方式对师生进行体罚学生行为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使每个人都明白体罚学生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五、建立体罚学生行为投诉渠道。

学校将建立体罚学生行为投诉渠道,鼓励学生和家长对体罚学生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投诉事件。

六、严格执行体罚学生行为处罚制度。

学校将严格执行体罚学生行为处罚制度,对违反禁令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职、辞退、申诉等。

七、加强体罚学生行为的监督检查。

学校将加强对体罚学生行为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个班级和部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体罚学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八、建立体罚学生行为记录档案。

学校将建立体罚学生行为记录档案,对曾经体罚学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记录,作为今后评定教师和工作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

总之,学校严禁体罚学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秩序,确保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安全的学习环境。

老师体罚学生规章制度范本

老师体罚学生规章制度范本

老师体罚学生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育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对学生实施体罚是严重违反教育纪律的行为,任何教师都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

第三条:教育工作者应当充分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对待学生。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对于任何违反校规的学生,学校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纪律处理,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私刑行为。

第六条:学生有权向校领导或家长反映自己受到体罚的情况,学校应当及时介入处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规定的教师,学校应当根据教师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绝不姑息。

第八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教师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水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于发现的体罚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和纠正,确保校园的和谐稳定。

第十条:本规章由学校教育工作部门制定,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实施,对学校所有的师生都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对于教育工作者的体罚行为,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停职处分,直至开除其教职。

第十二条:学校领导应当对学校内部各项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活动,发展学生的个性和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学校领导应当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师生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校园的和谐发展。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辅导制度,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加强学校和家庭之间的合作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七条:学校领导应当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十八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生和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就是《老师体罚学生规章制度范本》的内容,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都能认真遵守,共同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中小学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

中小学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

中小学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第二条广大教师应当遵纪守法,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发展,不得对中小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第三条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等知情人可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调查,及时处理。

第四条所谓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殴打学生或对学生实施罚站等侵害学生身体健康的处罚行为;所谓变相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讽刺挖苦、谩骂学生,污辱学生人格,以及采用罚作业、罚劳动、罚款等处罚行为。

第五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次。

第六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按下列规定处理:情节较轻的,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通报批评;当年考核视为不合格,不能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降聘或解聘,并通报批评;两年内考核视为不合格,不能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收缴;第七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构成犯罪的,丧失教师资格,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所在学校领导应负领导责任,并视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干部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给予行政处分。

教师体罚学生处理规章制度

教师体罚学生处理规章制度

教师体罚学生处理规章制度尊敬的教师、学生及家长:在校园管理工作中,体罚学生是一种不合理且不可取的行为。

不仅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也容易导致学生对学校和教育感到排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形象。

为了杜绝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我校特制定了以下的处理规章制度,希望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认真遵守,共同促进良好的教育环境。

一、禁止体罚学生的原则1. 体罚学生是违反教育法规和道德伦理的行为,任何教师都不得进行体罚行为,无论任何理由。

2. 学校管理执行严格的纪律,对于发现体罚学生的教师,将视情节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等措施。

3. 学校将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学生教育,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道德观念,防范不良行为的发生。

二、体罚学生的认定1. 体罚学生是指教师对学生实施的身体或心理上的惩罚行为。

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打骂、责骂、体罚、羞辱等。

2. 对于体罚学生行为的认定,将根据事实真相进行调查核实,不得擅自对教师进行评定,必须由学校相关领导亲自审查。

三、体罚学生的处理程序1. 当接到学生或家长举报教师体罚学生的情况时,学校相关领导应采取立即行动,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2. 调查取证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证据确凿、公正客观,绝不允许私相授受,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确认教师存在体罚学生情况后,学校应当依照学校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等。

四、对体罚学生教师的追责机制1. 学校将建立健全对体罚学生教师的追责机制,确保对违规教师进行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惩处。

2. 对于多次被发现体罚学生的教师,学校将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降职、降薪、解除聘用等。

3. 对于严重违规的教师,学校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五、学生权益保护机制1. 学校将建立学生权益保护机制,对受到体罚学生的学生进行关注和帮助,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

体罚学校惩戒制度规定

体罚学校惩戒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惩戒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等。

三、惩戒原则1. 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健康;2. 公正公平,合理适度;3. 教育为主,惩戒为辅;4. 家校共育,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四、惩戒方式1. 口头警告、批评教育;2. 书面检讨、通报批评;3. 罚留堂、做社区服务;4. 休学、转学、停学;5. 其他合理惩戒措施。

五、惩戒程序1. 学校发现学生有不当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采取惩戒措施;2. 惩戒措施应当由学校领导批准,教师执行;3. 对学生进行惩戒时,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必要时可邀请家长、社区代表等参与;4. 惩戒措施执行后,学校应当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确保惩戒效果。

六、禁止体罚1. 严禁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包括打、踢、拧、掐、罚站、罚跪等;2. 严禁使用戒尺、藤条等物品进行体罚;3. 严禁在公共场所或他人面前体罚学生。

七、惩戒责任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惩戒制度,明确惩戒方式、程序、责任等;2. 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惩戒规定,不得滥用惩戒权;3. 家长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惩戒工作,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八、监督与处理1. 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对学校、教师实施惩戒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2. 学校、教师违反本规定,滥用惩戒权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3. 学生对学校、教师实施惩戒的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九、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本规定的实施,旨在规范学校惩戒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范本

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范本

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范本尊敬的教育主管部门:鉴于近年来还有一些小学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严重侵犯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权益,我们建议制定一份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以保障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以下是一份关于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管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小学。

第三条体罚指对学生进行肢体上的打击、惩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踢、拽、掐等。

第四条变相体罚指通过非肢体上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惩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罚站、弯腰、引体向上、跑圈等。

第五条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严重违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权益,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第二章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第六条小学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七条任何教育工作者,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班主任、校长等,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三章监督责任第八条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政策和规定。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管理制度,并确保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知晓并遵守。

第十条学校应设立相关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学生、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的权益,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投诉举报。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一条学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教育工作者,应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学校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嫌犯罪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及时移交给公安机关。

第十三条学校应及时对受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重新建立自信和健康心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他们反馈有关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情况,并协同解决相关问题。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学校和教育工作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体罚学生的相关法律规定

体罚学生的相关法律规定

体罚学生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职员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

如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行政处分。

此外,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因此,老师们必须用合理的方法来管教学生,避免触犯国家法律。

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的规定,体罚学生是违法的,教师应该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和引导学生。

如果教师经教育不改,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错误做法或给予行政处分。

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体罚学生不仅是违法的,而且会侵犯学生的身体健康权、身体权和人格尊严等权利。

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发育期,采用暴力的方式体罚学生极易造成学生身体器官的损伤,严重者造成终身残疾。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自己身体的权利,体罚中侵犯身体权的情形最为多见。

人格尊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体罚或变相体罚会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对学生心灵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有时甚至是无法愈合的。

综上所述,体罚学生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会触犯国家相关法律,带来严重后果的可能会依法对老师和学校进行惩处。

因此,教师应该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和引导学生,而家长也应该积极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如遇到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委托他们为您解决问题。

教师体罚学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学生身体上的伤害,还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

因此,学校应该采取措施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

2024年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2篇)

2024年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2篇)

2024年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引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一种不符合教育伦理和道德的行为,不仅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也违反了对学生的尊重和保护。

为了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2024年实小将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处理制度。

一、明确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定义1.1 体罚:指教师通过肢体暴力对学生进行打击、殴打等伤害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手、脚、尺子等物体直接对学生进行殴打、打耳光、拉耳朵等。

1.2 变相体罚:指教师以其他形式对学生进行体罚,包括但不限于对学生进行长时间的体力劳动、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羞辱、变相打击学生自尊心等。

二、建立健全惩戒机制2.1 配备专门的监督人员:学校将配备专门的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和记录教师对学生进行的惩戒行为,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2 制定详细的惩戒措施:学校将制定详细的惩戒措施,明确各种教师不当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2.3 公开惩戒结果:学校会将对教师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进行公开通报,通过校务会、家长会等渠道向家长和学生宣传惩戒结果,以警示教师和其他学生。

三、加强教师培训和支持3.1 加强师德教育:学校将加强教师师德教育,培养教师正确的教育理念和职业道德,增强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和关爱意识。

3.2 提供心理疏导和支持:学校将建立心理疏导机制,为教师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教师处理学生行为问题,并引导他们采取正确的教育方法。

四、加强家校合作,建立监督机制4.1 家长参与监督:学校将与家长建立紧密的联络机制,定期召开家长会,听取家长对教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加强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

4.2 学生参与监督:学校将设立学生代表,引导学生关注教师行为,对发现的不当行为进行举报,并参与评议教师的工作表现。

五、加强对学生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5.1 举办专题讲座:学校将定期举办关于学生权益保护和防止体罚的专题讲座,向教师、家长和学生传达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行为规范。

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

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

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根据法律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是指以体力、心理或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殴打、虐待、恐吓、扣押、羞辱等行为。

变相体罚是指通过其他方式施加伤害或压力,例如加重学业负担、限制行动自由、不公平评价等。

以下是小学对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1. 教师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

2.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受教师职务或个人利益的干扰,并不以学生家庭状况、地区或其他因素为由。

3. 学校要加强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宣传教育,让学生和家长了解相关法律和规定。

4. 学校应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投诉机制,确保学生能够安全地学习和生活。

5. 对于违反体罚和变相体罚规定的教师,学校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协助受害学生及其家长维护权益。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是严重违背教育伦理和法律的行为,会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

因此,教育机构、教师和家长都有责任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并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 1 页共 1 页。

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范文

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范文

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推动小学教育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提出本规定。

第二章核心原则第二条体罚和变相体罚是对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伤害,小学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条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包括:打、踢、拳打脚踢、皮鞭、拧耳朵、拉头发、关禁闭、体罚修行等任何行为。

第四条学校和教育工作者应创造积极阳光的教育氛围,树立榜样,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第三章学校的责任第五条学校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学校应切实履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责任。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禁止和举报机制,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合法、科学、文明。

第七条学校应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宣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危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第八条学校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文体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负责任的教师评价制度,对违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的教职工进行处理,确保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四章教育工作者的责任第十条教育工作者是学生的引路人和榜样,教育工作者应带头严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第十一条教育工作者应尊重学生的权益,严禁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十二条教育工作者应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采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手段,避免一刀切、强迫性教育。

第十三条教育工作者应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学生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的问题。

第十四条教育工作者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素质,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方法,提高教育工作的质量。

第五章家长的责任第十五条家长是学生成长的重要支撑,家长应积极参与学校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十六条家长应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学校体罚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体罚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体罚学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体罚定义本管理制度所称体罚,是指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违反学校纪律或者学习成绩不佳的学生,采取殴打、侮辱、恐吓、罚站、罚跪、罚跑、罚抄写等手段,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禁止体罚1. 学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任何学生实施体罚。

2. 学校及教师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等理由,对成绩不佳或者作业未完成的学生实施体罚。

3. 学校及教师不得以纪律处分或者其他理由,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实施体罚。

4. 学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女学生、农村学生等特殊群体实施体罚。

四、教育引导1.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2.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3.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4.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管理措施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2.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管理,要求教师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

3.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学生对学校的处分或者教师的体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4. 学校应当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行为表现,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六、法律责任1. 学校及教师违反本管理制度,对 students实施体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学校及教师对学生的体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学校及教师对学生的体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学生违规行为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中小学学生违规行为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中小学学生违规行为教育惩戒实施细则为了维护中小学校园的正常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校制定中小学学生违规行为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如下:一、教育目标1.培养学生自律自制的能力,使其明白规矩、懂得秩序。

2.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

3.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个性的健康发展。

二、教育惩戒原则1.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侮辱、伤害等行为。

2.着重发挥教育的作用,通过严厉的批评、告诫和教育引导,让学生认识错误。

3.不以惩戒为目的,而是为了教育改正错行、提高学生自制力的效果。

三、教育惩戒的形式教育惩戒分为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两种形式。

1.口头警告:及时对学生的轻微错误进行口头警告,提醒他们行为的不当和后果。

2.书面警告:对学生的较严重错误进行书面警告,并告知他们违规行为的后果和改正方法。

四、教育惩戒的标准与措施1.违纪违规行为分类:a.轻微违规行为:如迟到、说悄悄话等;采取口头警告,并告诫他们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b.一般违规行为:如缺课、上课睡觉等;采取书面警告,并告知他们违纪行为的后果和改正方法。

c.严重违规行为:如打架斗殴、欺负同学等;除书面警告外,还要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如批评教育、检查作业等。

2.惩戒措施:a.批评教育: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批评,并给予恰当的教育指导。

b.检查作业:要求学生及时完成作业并提交,以提醒他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c.停学:对严重违规行为的学生给予短期停学处分,并在停学期间对其进行严格的教育和指导。

d.记过:对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予学生记过处分,作为一种警示。

e.提级:对于多次违纪且情节严重的学生,可以建议提级或转学。

f.向家长沟通:及时向学生家长说明学生的违规行为,并与家长进行沟通,共同协助学生改正错误。

五、教育惩戒的程序1.验明事实:教师或班主任应当调查并经过严密的判断,确认学生的违规行为。

2.教育警告:根据学生不同的违规行为,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警告,并告知其改正方法。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文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文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黉舍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黉舍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怙恃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

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会商,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

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三)吸烟、喝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校体罚学生的制度

学校体罚学生的制度

一、引言体罚,是指通过对学生身体的惩罚来达到教育目的的行为。

在我国,学校体罚学生现象曾经普遍存在,但随着教育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体罚学生的行为已经受到严厉的谴责和法律的禁止。

然而,仍有部分学校和教师因管理方式不当,采用体罚学生的手段。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体罚现象的发生;2. 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3.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三、制度内容1.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

2. 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合理运用教育手段,通过耐心引导、说服教育、榜样示范等方式,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3.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增强教师的师德修养。

4.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

5. 学校应建立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6. 学校应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7.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生有权对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进行申诉。

8.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评价内容,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9.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四、监督与处理1.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学校应建立健全调查处理机制,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结语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体罚学生的鉴定标准

体罚学生的鉴定标准

体罚学生的鉴定标准体罚学生的鉴定标准是用罚站、罚抄、罚跑步、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和心灵的行为,老师体罚学生会被学校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体罚学生的鉴定标准是用罚站、罚跪、罚跑圈、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

教师用体罚的方法来处理违反纪律的同学也应称为体罚。

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

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心灵。

其形式归纳有以下几种:1.罚抄: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

2.罚钱:不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

3.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

4.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

5.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

6.敲教鞭,甩东西。

7.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

是的,老师体罚学生触犯法律。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法律快车提醒您,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有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解聘包括两种:解除岗位职务聘任合同,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教师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谋职业。

2.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如手段残忍、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结果),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因体罚学生对学生或学校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还应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关于学校体罚学生的制度

关于学校体罚学生的制度

学校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为了加强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声誉,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等妨碍儿童身心发展的现象和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一、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的精神,自觉用师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教育行为。

二、牢固地树立素质教育的学生观和质量观,努力学习教育学、少年儿童心理学等教育理论,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

三、坚持正面教育,对学生既要管教管导,严格要求,又要遵循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

四、要面向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博爱,对有缺点的学生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尊重他们的自尊心,满腔热情地做好转化工作。

五、要建立民主、平等、合作的师生关系,通过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

六、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加强尊师爱生宣传教育,树立尊师爱生的良好风尚。

七、严禁对学生采取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

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学校除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50~200元)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批评教育学生教师必须在场面对面进行,学生站立时间不得超过一节课;学生作业没有完成或差错较多的,最多只能让学生重做三遍;教育学生不得侮辱学生和家长的人格。

违规的(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情形下)学校给予10~50元的处罚。

九、体育课违纪的学生,教师不得处罚学生做剧烈的或超出学生负荷的运动,如教师违反规定,学校处以50~200元的罚款,因体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按第七条相关规定处理。

十、体罚学生比较严重的按下列等级区分处理:情节较轻,偶有侮辱、诋毁学生和家长人格或轻微体罚学生的行为,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除当月工资100~300元,教师应负担相应的费用,在教师大会上进行检讨和做出保证,取消其年终考评优秀等次的资格。

体罚学生相关法律

体罚学生相关法律

体罚学生相关法律
一,体罚的概念: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

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他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二,相关法律依据:
1,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2,《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常见的体罚方式:
2、罚站。

相对而言,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方式。

学生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

3、羞辱。

有好大一部分教师,不顾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任意地训斥、辱骂、讽刺、挖苦和嘲笑学生。

4、威胁。

一些教师经常威胁、恐吓学生。

四,体罚的危害:
1、身体伤害
孩子还在成长阶段,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都没有完全发育成熟。

神经系统十分脆弱,以粗暴的态度对待孩子,会使孩子精神紧张,有损身心健康。

许多心理疾病患者,追其病根,都和幼年威童年遭受到的体罚有关。

2、心理伤害
严厉粗暴型的教养方式会导致孩子严重的心理问题。

日本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常挨打的孩子会产生七种心理问题:说谎、懦弱、孤独、叛逆、怪僻、粗暴、焦虑。

此外,家庭错误的教育方式很可能导致孩子心理出现偏差。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教学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和心理发展规律,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稳定,提高教育育人水平和教育品质。

第三条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注重教育,以矫正为辅,严格规范手段,落实责任,确保教育惩戒工作科学、公正、有效。

第四条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当遵循科学、人道、公正原则,使学生学会自律、守法、遵纪守纪,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二章惩戒规则第五条学校应当对中小学生不守纪律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惩戒,但教育惩戒不得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第六条教育惩戒的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训诫、组织学生检查、让学生写检查、责令赔礼道歉、表彰奖励好学生等,但应当根据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事实和性质及其影响,科学、合理地选择教育惩戒方式。

第七条因学生违法违纪行为需作出处分的,应当及时确定处分依据和处分程度,并告知涉事学生及其家长。

第八条学校教育惩戒工作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学生及其家长应当依法参加教育惩戒工作,对教育惩戒工作有异议的,有权向学校提出申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三章教育惩戒监管第九条学校教育惩戒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加强对教育惩戒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避免教育惩戒工作中出现滥用惩戒和不当惩戒的现象。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育惩戒档案,完整记录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教育惩戒情况。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则、滥用惩戒和不当惩戒的,应当取消教育惩戒资格。

对涉嫌从事学生虐待、体罚和以赚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则所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和教育惩戒手段的具体说明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简要注释如下:1、本规则旨在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并提高教育育人水平和教育品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街小学关于体罚学生的规定
1、教师要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2、教师要坚决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及歧视学生行为的发生。

如学校发现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歧视学生的行为,经查属实的扣除本教师师德量化10分,责成教师写出深刻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

如社会或家长反映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歧视学生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属实的扣除该教师师德量化30分及本月的绩效工资。

3、向学生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如果对家长恶语伤人,致使学生流失一人者扣量化30分。

2015年9月
西街小学楼道口值周教师职责
1、每天必须按时到指定的位置,负责学生上操、下操、升旗、集合站队放学等时段安全有序地上、下楼梯。

2、值岗期间认真负责,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岗。

若缺岗按无故旷课对待。

3、若因故不能到岗,需自行调整,保证每个岗位没有人员空缺。

4、值岗期间若发生事故,由值岗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5、学校领导每天对到岗情况做登记检查。

2015年9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