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06年省(中)直机关档案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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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06年省(中)直机关档案工作执法
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黑档发[2006]20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档案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6.04.21
【实施日期】2006.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06年省(中)直机关档案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
(黑档发[2006]20号)
省(中)直机关各单位,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在哈大专院校档案部门:
根据《档案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做好省(中)直机关2006年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通知》(黑档发[2006]3号)的要求,结合省(中)直机关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省档案局制定了《2006年省(中)直机关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标准》,并决定于2006年5月起对省(中)直机关档案工作进行年度执法检查。请省(中)直机关及在哈大专院校按照《2006年省(中)直机关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本系统及直属单位上一年档案工作情况的全面自检
自查,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交检查组一份。在档案执法检查中,对档案保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入不合格单位;没有实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单位不能列为优秀单位。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06年省(中)直机关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标准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2006年省(中)直机关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