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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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培训学员考核办法

远程培训学员考核办法

远程培训学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平台自动考核与人工评价相结合
平台自动考核学员提交作品数量与教辅人员对作品的评价相结合,共同构成学员的综合成绩,从而实现了在保证数量的同时,提高质量的目标。

2.终结性考核与过程性考核并重
考核内容不仅包括专题作业等终结性指标的考核,还包括对学员学习过程中的评论、校本研修参与情况等的考核。

3.合格评价与评优激励评价相结合
既要根据考核指标对学员的学习成绩进行合格与否的评价,也要根据制定的评优细则评选和表彰优秀学员。

二、考核细则
三、释义
1.课程学习
学员需要完成“我的课程”里的9个专题课程的学习,完成必修课3个专题,选修课6个专题,每个专题里面有多个视频,每个视频都要学习。

2.专题作业
学员在学习完课程资源后提交2篇作业。

3.校本研修(在线磨课)
学员分小组,在校级管理者组织和专家的指导下,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针对校本问题进行研修,整个培训过程中发起3次观课磨课活动。

4.工作坊活动
由班级辅导教师发起本班的工作坊活动,组织本班学员参加网上的工作坊活动。

学员需要参与活动过程并提交最终研修成果。

5.研修日志
其中第1篇研修日志的内容是培训过程中的所见、所感、所思;第2篇日志的内容是在工作坊研修活动中的学习反思。

四、评优
国家开放大学国培项目组制定学员评优标准并根据该标准评选优秀学员。

北京成人教育机构有哪些好

北京成人教育机构有哪些好

北京成人教育机构有哪些好
北京成人教育机构众多,有很多受到学员好评的机构。

以下是其中几家:
1.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作为一所知名的高等学府,它的成人教育学院提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本科和硕士学位教育,涵盖了教育学、法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经济学等多个领域。

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高。

2. 北京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该学院是北京科技大学的继续教育机构,提供一系列成人教育课程和短期培训班,涵盖了人文科学、理工科学、经济与管理等多个领域。

教学内容与时俱进,与行业紧密结合,为学员提供实用的知识和技能。

3. 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以成人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

它提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本科和研究生学位教育,还有非学历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课程。

学校设有各个专业,教学资源丰富,学习方式灵活多样。

4. 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作为中医药领域的知名高等学府,该学院提供中医药及相关领域的成人教育课程。

教学内容专业精深,师资力量强大,同时还注重实践教学,学员能够获得丰富的实际经验。

5. 北京国际商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该学院致力于培养国际商务领域的专业人才,提供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等方向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

学院与国内外的企业和机构有良好的
合作关系,为学员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综上所述,以上仅是北京成人教育机构的几家代表,每家机构的特色和优势不同,具体选择时可根据个人的需求和兴趣来进行选择。

同时也可以参考其他学员的评价和口碑,多方面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机构。

北京科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入选“20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设有研究生院。

北京科技大学于2002年开始举办现代远程教育,是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之一。

学院本着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企业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秀的教学资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突破传统教育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为渴望求学的莘莘学子提供学习深造的机会。

招生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学分学习年限学费高升专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冶金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煤矿开采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市场营销、法律事务、化学工程、电气自动化技术802.5-5年远程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按学分交纳学费,学费按属地标准缴纳,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学习中心。

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法学、机械电子工程、冶金工程、土木工程、采矿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人力资源管理80招生说明: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招生对象:高升专:须满18周岁,且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校、职高)毕业证书;专升本: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2、报名条件:报读专升本的学生须提供教育部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学历证明材料(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到的“学历查询结果”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按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和办理注册。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持假证件报名入学者,无论何时,一经审核查出,即取消学籍、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等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一条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88]学位字012号) 、《关于整顿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1991]11号) 等文件实施。

第二条本规定为《北京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北京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补充。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1. 在规定学制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平均成绩高于75分(含,下同);外语专业学生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0分。

2.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高于75分。

3. 通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英语统一考试;或通过国际日语能力考试(二级);英语本科专业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没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英语统一考试的学生需通过成人教育学位分委员会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第四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 在籍期间有留校察看处分记录。

2. 在籍期间有两次考试作弊记录。

3. 校学位委员会或成人教育学位分委员会认定,不具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第五条学士学位申请者,应于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三个月内,向成人教育学位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此后不再受理。

第六条成人教育学位分委员会负责对学士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初审,经主任委员签署意见后送教务处;受校学位委员会委托,校教务处代为行使资格审核。

第七条本规定经2005年4月20学位正、副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自2005届本科毕业学生开始实行。

此前颁行的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第八条本补充规定由校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北科大远程教育学院教学教务管理平台学生使用手册1

北科大远程教育学院教学教务管理平台学生使用手册1

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远程教育软件学生使用手册二〇一一目录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 (1)远程教育软件 (1)学生使用手册 (1)目录 (1)第一部分基本操作 (3)1编辑器的使用 (3)1.1直接输入内容 (3)1.2通过粘贴Word文本来编辑 (3)1.3通过超链接的形式把现成文档导入 (4)2数据列表界面操作 (4)3数据批量导入、导出 (5)3.1批量导入 (5)3.2批量下载 (5)第二部分平台功能介绍 (6)1首页登录 (6)2通知通告 (6)3个人信息 (6)4在学课程 (6)4.1开始学习 (7)4.2课程论坛 (8)5考试预约 (8)5.1考试预约 (8)5.2考试预约查询 (8)6考试信息 (9)7成绩查询 (9)8毕业论文 (9)8.1查看论文成绩 (9)8.2论文标准格式 (9)8.3论文操作 (9)8.4论文公告查看 (9)9课程事务办理 (9)9.1免考申请 (9)9.2重修申请 (10)10公共论坛 (10)11调查专栏 (10)第一部分基本操作1编辑器的使用很多栏目,需要老师添加文本或者上传附件,此时就会用到编辑器。

点击相应栏目的“添加”按钮,弹出文本编辑区,编辑方式有以下几类:1.1直接输入内容1.2通过粘贴Word文本来编辑复制word文本,点击图标“”,弹出一个粘贴窗口,将word文本复制到空白处,点击“提交”上传。

1.3通过超链接的形式把现成文档导入首先选中要添加链接的文本,单击图标“”,会弹出一下窗口,选择上传标签,双击“浏览”选择需要上传的文档,单击“发送到服务器上”所选文本在添加超链接后变成蓝色带下划线格式,单击确定完成。

学生可以进入界面后通过下载文件进行阅读。

通过超链接方式导入的文本只能通过修改源文件重新上传修改,无法直接进行修改。

2数据列表界面操作A.在输出结果列表中勾选标题栏的复选框可以选定全部的查询结果。

B.在字段名后的下拉箭头中选择正序/逆序可以实现以选定字段的排序。

远程教育管理评估方案

远程教育管理评估方案

远程教育管理评估方案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远程教育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教育形式。

然而,远程教育的管理和评估面临着一些挑战。

为了确保远程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我们需要制定一个科学有效的远程教育管理评估方案。

本评估方案的目标是评估远程教育的管理体系和教学效果,以确保其符合教育要求和教学目标。

本评估方案包括以下内容:2.教学资源评估:评估远程教育的教学资源,包括教材、课程设计和多媒体教学工具等,确保资源的质量和适用性。

3.教师评估:评估远程教育的教师队伍,包括教师的资质、培训和教学能力,确保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4.学生评估:评估远程教育的学生群体,包括学生的研究情况、满意度和研究成效,确保学生获得良好的研究体验和学术成果。

本评估方案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评估:2.实地调研:对远程教育机构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其管理和教学情况。

3.问卷调查:对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收集他们对远程教育的评价和建议。

4.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评估结果和结论。

5.专家评审:邀请教育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评审,以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评估结束后,我们将根据评估结果撰写一份详细的评估报告,包括评估的目的、方法、结果和建议。

评估报告将提供给远程教育机构的管理层,以供其改进管理和教学。

本评估方案的时间计划如下:月份3-4: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月份5-6:评估报告撰写和专家评审通过本评估方案的实施,我们预期能够达到以下效果:2.提升远程教育的教学资源质量和适用性。

3.提高远程教育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4.提升学生的研究体验和学术成果。

远程教育的管理评估是确保其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手段。

本评估方案将通过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提供对远程教育管理和教育效果的全面评估,为远程教育机构的改进提供参考和建议。

远程教育的管理评估是确保其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手段。

本评估方案将通过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提供对远程教育管理和教育效果的全面评估,为远程教育机构的改进提供参考和建议。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教育专科生毕业综合报告撰写规范(试行)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要求专科毕业生完成毕业综合报告,毕业综合报告是专科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理论针对专业领域某个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重要教学实践环节;是对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的全面检验与考核。

一、基本要求1、明确目的,端正态度,提高认识,严肃认真地对待毕业综合报告工作。

学生要独立思考,自己动手。

毕业综合报告或设计说明书引用别人的数据、图表、论点、结论时,必须指明文献(或资料)的出处,如有抄袭、代写、雷同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毕业综合报告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2、毕业综合报告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

毕业综合报告选题着重于实践应用、技术开发与应用或课程学习的综合深化,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或回答本人从事工作或社会现实生活中的有关问题,但其选题必须紧密结合专业。

3、毕业综合报告要科学严谨,表达规范。

结构层次应清晰合理,文字论述逻辑性强,报告中所涉及的名词术语、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技术标准以及设计图、曲线图的表达与标注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或规范要求。

4、学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综合报告写作任务,不按毕业综合报告工作计划安排和指导教师的要求完成者,按自动弃权论处。

5、毕业综合报告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时间为10周,10学分。

二、具体要求1、选题要求(1)学生需在实习、调研的基础上确定选题。

(2)学生可选多种类型的题目,如“工作研究型”、“技术开发型”、“调研报告型”、“读书报告型”、“问题评论型”、“综述型”、“工程设计型”和“课程设计型”等的毕业综合报告。

1、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2、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

3、指导教师的职责:(1)指导学生选择毕业综合报告题目,拟订毕业综合报告任务书和工作计划安排表,并及时下达给学生。

教师远程教育资源利用情况考核制度

教师远程教育资源利用情况考核制度

教师远程教育资源利用情况考核制度
1、积极参加远程教育技术考核,使每个教师都获得相关知识。

2、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远程教育资源的利用和二次整合的培训活动。

3、积极开展本校的培训、实习活动,培训内容达到学以致用。

4、在上级要求下,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本校教师远程教育技术方面的考核。

5、远程教育技术考核标准要与时代发展相结合,层次不断提高,内容不断丰富。

6、学校每学期计划中都要体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培训考核、展示、竞赛等活动,把远程教育资源的运用落到实处。

7、对于在考核中不达标的教师要进行强化培训,使其早日达标,不达标的教师将在年终总体考核中受到影响。

8、对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应用中取得成绩做出贡献的教师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9、学校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使教师主动应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教师的学习和应用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

形成性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形成性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形成性成绩考核管理办法形成性成绩考核是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平时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落实上级电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形成性成绩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原则:形成性成绩考核是一项制度性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开放教育本科、专科各专业必修,必选课程学员必须完成平时作业,而且平时作业占考试总分的20%。

凡是参加远程开放教育学习的学员必须完成平时作业,并且要求辅导老师全批全改,教务处做好存档工作备上级电大检查。

二、内容:(1)形成性成绩考核要求每门科目的平时作业至少不低于四次。

(2)形成性成绩考核形式为开卷。

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中央电大、省电大网页上布置的作业,另外辅导老师也可适量布置部分作业。

(3)形成性成绩考核规定学生完成由省电大统一印制的作业,统一规格,统一要求,严禁学员复印或者请人代抄作业。

三、具体规定:(1)凡是不能按期完成形式性成绩考核的学员,不能参加本专业本门课程的期未考试。

(2)平时作业完成情况由教务处统一做好记载,并由辅导老师批改分数,认真写《课程实用文档形成性考核成绩记载表》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

(3)《学生学习指南》也对平时作业和学习过程应作具体记载,作为教学档案材料。

(4)对不认真批阅学生平时作业的辅导教师,学校扣除其该门课程辅导酬金的一半。

四、形成性成绩的认定。

(1)程序:辅导教师填写《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记载表》后,交教务处填写意见,然后上报地市电大核实。

(2)时间;学生完成作业和教师批改作业的时间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个月。

(3)作业量:学生完成作业量每门课程至少不少于四次作业。

咸安区电大教务处二00一年九月十五日实用文档。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化教学课程成绩考核办法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化教学课程成绩考核办法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化教学课程成绩考核办法
为提高学生网上学习积极性,加强学习过程管理,保证网络课程教学质量,根据远程化教学规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络课程的考核形式网络课程学习和考核形式:
1、线上学习,线上考试
2、线上学习,线下考试
二、网络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办法
1、线上学习,线上考试的网络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课程成绩二平时成绩X50%+线上考试成绩X50%
2、线上学习,线下考试的网络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课程成绩二平时成绩X50%+线下考核成绩X50%
3、平时成绩的评定网络课程平时成绩是通过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来完成,考核内容包括完成线上学习、完成课程作业情况两部分。

平时成绩的评定见表1
表1:网络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
4、课程总成绩评定
— 1 —。

远程培训考核方案

远程培训考核方案

远程培训考核方案一、引言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远程培训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受欢迎的教育方式。

它打破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使得学员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接受培训。

然而,如何确保远程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此,我们制定了一套远程培训考核方案,旨在确保学员的学习成果。

二、考核目的远程培训考核方案的主要目的是对学员的学习成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为学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反馈和建议,以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学习效果。

同时,考核结果还可以作为学员是否能够获得证书或完成学业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与方法1. 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主要考察学员对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可以采用在线答题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应涵盖课程的主要知识点,题型可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等。

考试时间应合理设置,以确保学员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考试。

2. 实践操作考核对于一些实践性较强的课程,需要进行实践操作考核。

考核内容应与课程内容紧密相关,要求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的操作任务。

考核人员应根据学员的操作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分。

3. 学习成果展示学员可以通过制作PPT、视频、报告等形式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

展示内容应与课程内容相关,能够体现学员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展示形式应简洁明了,方便观众理解。

展示完成后,由教师或其他专业人士进行点评和打分。

四、考核流程与时间安排1. 制定考核计划:根据课程内容和学习目标,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包括考核内容、方法、时间等。

2. 发布考核通知:在考核前一周,向学员发布考核通知,提醒他们做好准备。

3. 组织考核:按照考核计划进行考核。

理论考试可以在线上进行,实践操作考核和学习成果展示可以线上或线下进行。

4. 成绩评定:根据考核内容和方法,对学员的考核结果进行评分和排名。

5. 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学员,并对他们的表现进行点评和建议。

同时,将结果上报给相关部门或机构,作为学员获得证书或完成学业的依据。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考场纪律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考场纪律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考场纪律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必须遵守以下考场纪律:第一条学生必须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进入考场。

无证或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二条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第三条学生进入考场后,应听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按指定座位就座,不得擅自挪动座位。

不服从管理者,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第四条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

按时交卷,不得拖延时间。

答卷完毕,应立即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带出场外,不得在考场内或附近围询教师或谈论考试问题,更不得大声喧哗。

第五条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互相谈话,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如试卷字迹不清楚时,可举手示意,询问教师。

第六条除考试必须的用具外,学生不得携带其它物品和自备草稿纸进入考场,必须将书包等物品集中放在指定的地方,若携带呼机、手机应关机。

第七条考试不得作弊和协助作弊,如有违反者,当场取消考试资格,答卷作废,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八条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给予口头警告,学生可继续参加考试:(1)发放试卷时,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发放试卷时,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过程中桌面有他人所写的与考试相关的信息,不清除、不报告的;(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5)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6)在考场或者考场周围禁止的范围内,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7)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8)将试卷、答卷(含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9)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的;(10)威胁、侮辱、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11)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对上述所列违纪行为,经纠正、口头警告无效的,给予违纪学生警告处分,学生可继续参加考试,成绩记为零分。

1学习中心管理办法

1学习中心管理办法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北京科技大学现代远程教学支持服务工作,保障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教高厅[2003]2号)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学习中心)是指经北京科技大学和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学习机构。

第三条学习中心是受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授权,根据学院的统一要求和工作安排,配合学院进行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学生学习支持、学籍和日常管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支持服务的机构。

学习中心教学业务上接受学院领导,行政业务上接受学习中心依托建设单位领导.学习中心必须遵守学院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维护北京科技大学的知识产权,保障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习中心依托建设单位应当具有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教育或相关服务资质,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拟设立的学习中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教学支持服务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有一定专、兼职师资力量,保障学院的教学实施和对学生的辅导工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

(二)有相对独立的办学场所,教学服务设施齐备,学习环境良好,交通便利。

(三)具有百兆以上局域网条件,并与CHINANET或CERNET等国家公用的传输网络连接,至少有512K以上的接入带宽;具有功能和数量符合教学要求的专用服务器。

(四)具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多媒体网络教室,配备联网多媒体计算机、视频投影机或大屏幕投影电视、双向视频教学系统、不间断电源等设备.联网多媒体计算机数量保证6名学生不少于一台,总数量不少于50台.(五)具有以下功能的远程教学软件:1、向学生提供学院的教学资源,支持学生以多种形式实现有效学习。

2、支持教师、学生在互联网上搜索和传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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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远程教育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维护考核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考风,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远程教育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师执行教学大纲情况和学生对本门课程掌握、理解程度的重要手段,也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

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在结束时都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进行课程考核的,应经教务部门同意并报远程教育学院批准后可延期举行。

第二章考核准备
第四条考核组织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学院教务部门负责。

第五条考核前课程主持教师应编写课程考试说明,并指导学生进行系统复习。

但不得划考核范围、暗示考核题目,更不得泄漏考核内容。

第六条考核前应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使学生正确对待课程考核,自觉地遵守考场纪律。

第七条学院教务部门要认真安排考核计划,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考核时间、地点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改变,并要提前通知到学生。

第三章命题与试卷
第八条考核命题工作由学院教务部门负责组织,教师命题时每门课应同时准备至少2套水平、题量相当的考题,并附有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第九条考核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实施方案为依据,要反映本门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并兼顾理论知识、概念、综合分析、应用等方面的内容。

考题分量应以中等程度的学生在两小时内答完为度,难易程度应以检验学生学习水平高低,并使考核成绩呈正态分布为宜。

第十条教师完成命题工作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试题送交学院教务部门安排印刷。

第十一条试卷印刷必须安全可靠,印刷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按《保密法》和学校有关规定落实保密措施,严防考题泄密。

第十二条考题由远程教育学院在保密的情况下按考场人数分装成袋(考卷密封袋内应附上《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考场纪律》、《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监考守则》、《考场记录表》等材料),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学院选派的巡考人员应在考前指定的时间内领取考卷,并妥善保管,不得在旅途中探亲访友或旅游,不得以邮寄的方式传递考卷或答卷,以防泄密或丢失。

第十四条校外学习中心有责任提供安全保密的保管设施,并指定专人协助巡考人员负责保管考卷或答卷。

监考人员须在考核开始前十五分钟将密封的考卷带到考场,当众验封后启封。

第十五条在考卷、答卷传递过程中所有环节都必须有严密的交接手续和记录。

如发现考题、答卷遗失或有泄密现象发生,应立即报远程教育学院,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同时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责任者,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第四章考核与监考
第十六条考核应安排在照明条件好、桌椅齐备无损、桌面平整,且能保证隔位就座的教室进行。

第十七条巡考人员由远程教育学院选派,监考人员由学习中心选派。

学习中心应选派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监考工作。

第十八条凡考生在60人以下的考场,至少应有两名监考人员;61人至100人的考场至少应有三名监考人员;101人以上的考场至少应有四名监考人员监考。

第十九条监考人员必须遵守《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监考守则》,执行《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考场纪律》,维护好考场内外秩序。

设有两个以上考场的学习中心,应指定主监考一至两人。

主监考要对该学习中心的考核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做好考试的时间控制、考场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管理协调工作。

第二十条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的学生证及本人身份证,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监考人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应佩带监考证。

第五章阅卷与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束后,监考入员应立即按学号顺序清点考卷及答卷,并将有监考人员签字的考场记录一起装入试卷袋内,经巡考人员检查后签封,考卷及答卷交由巡考人员保管。

传递答卷的交接手续及保管、保密等事宜均要严格按传递考卷的要求办理。

第二十二条学院教务部门收到巡考人员交回的答卷后应立即组织教师阅卷。

阅卷工作一般应在一周内完成。

课程主持教师因故不能完成阅卷工作的,要安排其他教师阅卷。

考核人数较多的课程要组织多个教师在统一评分标准后集中流水式阅卷。

第二十三条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评定学生成绩,不得打分过宽或过严,更不得任意提分、送分。

第二十四条阅卷结束后,阅卷教师应将学生成绩登录在《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成绩单》上,签字后连同考卷一起交远程教育学院教务部门并通过网络向学生公布。

第二十五条考核成绩一经评定,即不得随意改动。

如因阅卷评分有误必须改动者,须由阅卷教师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教务部门批准方可改动。

第六章考核结果分析与总结
第二十六条阅卷工作结束后,课程主持教师应对考核结果认真加以分析,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送远程教育学院教务部门。

教务部门亦应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总结的文字材料应存入教学档案。

第七章违纪行为与处理
第二十七条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指挥,遵守考场纪律,树立良好考风,严禁考核时作弊。

考生违反考核纪律或有作弊行为,将依据《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八条考核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得玩忽职守或以考谋私。

考核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1)监考中未履行《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监考守则》;(2)评卷中责任心不强,造成错评、漏评、计分错误较多,经指出仍不改正的;(3)工作不负责任至使考核内容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4)丢失考卷、答卷的;(5)利用监考或从事考核工作之便,为考生提供舞弊条件的;(6)故意损坏考生答卷并造成严重后果的;(7)包庇、掩盖、纵容舞弊行为的;(8)以考核工作之便,索贿、受贿、以权谋私的;(9)打击、诬陷、报复考生的;(10)玩忽职守,造成考点或考场纪律混乱、舞弊、抄袭严重的;(11)对因考点、考场工作秩序混乱而造成的重大损失负有领导责任的;(12)有其它违纪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处理考试中违纪行为的责任者时,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校外学习中心工作人员违纪给予行政处分的可由学院提出意见交由学习中心所在单位处理。

第三十条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受到处分的,处分决定归入其学籍档案;考核工作人员因违纪受到处分的,处分决定存入工作或人事档案,在岗位聘任或年度考核时予以体现。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批准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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