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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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9.09•【字号】巴府办发〔2014〕31号•【施行日期】2014.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4〕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巴中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9日巴中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依法公开。

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公开内容、范围、标准和程序,积极稳妥、务实创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部门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统筹、分类制定公开标准和工作方案,精心指导,分步实施。

(三)注重实效。

突出便民、利民和惠民宗旨,梳理公众关切,融合政务公开和办事服务内容,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的根本标准。

三、工作任务(一)加大行政权力公开。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8类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编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及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信息。

规范建设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职权目录系统、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行政权力监察平台,实现市、县(区)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和实时监察。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行政审批决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公开。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0•【字号】巴府办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巴府办发〔202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0日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为导向,聚焦审批服务、市场规则、政策落实等方面痛点难点堵点,强化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夯基固本、探索创新,最大限度实现为民服务高效快捷,为企服务降本增效。

一、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一)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

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无差别综合窗口改革,逐步实现医保、社保等6类分领域综合窗口内部业务“一窗受理”。

规范综合窗口授权机制,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梳理形成工作手册和办事指南,支撑线上线下综合窗口实质运行。

落实国省要求推进“应进必进”,大力整合部门单设政务服务窗口,严禁政务服务事项体外循环,全面实现线下办事“一门、一窗、一次”。

按照“三化”建设要求,建设2个省级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升6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完成64个被撤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改造升级。

依托通信、金融、小区等场所,新增30个“政务服务+N”便民服务代办点(巴州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各6个,恩阳区4个,巴中经开区2个),提供现场即办、代为核验和帮办代办等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22•【字号】•【施行日期】2024.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22日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法治政府建设攻坚深化之年。

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重要必修课程,常态化推动各级政府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及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转化运用,推动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责任单位: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行政执法这个“关键群体”,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着力提升会前学法质效,市、县(区)政府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巴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巴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巴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14•【字号】巴府办函〔2017〕73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巴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巴府办函〔2017〕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7〕62号)和《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巴委办〔2017〕28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名单的通知》(巴府办函〔2017〕4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巴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组长:李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赵建仁市政府秘书长何金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建华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张夕铫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汉桂市网信办副主任米庆市委编办副主任陈琪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佘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机关党委书记苟平元市教育局副局长邱华平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马良辉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廖秀勇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贾旌旗市司法局副局长蒋豪雄市财政局副局长沈东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伏曙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谭功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何清元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国文市农业局副局长苟丹市林业局副局长彭建文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市防汛办主任刘碧才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云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易旭东市审计局副局长蒲浪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党委书记陈庆市统计局调研员程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刘川市工商局副局长兰波市质监局副局长米丽市扶贫移民局副局长马再兴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李晓东市商务局副局长鲜文勇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邹波市旅游局副局长刘岚市国资委副主任齐小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周新元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周宏市国税局副局长杨志勇市地税局总经济师王兰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何齐市法院副院长刘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1•【字号】巴府办发〔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巴府办发〔202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巴中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1日巴中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投资促进提升年暨营商环境优化年“双年行动”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建中存在的不公平、不诚信、不高效、不正当等问题专项整治,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强化营商环境投诉处理。

发挥优化营商环境暗访督查办公室作用,严查一批政策兑现优亲厚友、滥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等典型问题。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文旅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工作均需县(区)人民政府和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激发市场活力。

启动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强化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开展“制惠贷”试点,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01•【字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巴中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1日附件巴中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构建服务型政府,大力破除影响个人就业生活的不合理限制、破除阻碍市场主体发展的显性和隐形壁垒,着力培育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激发市场活力,解决融资难、用工难等问题(一)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全面清理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隐形门槛,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修订或废止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创新信贷服务模式,深入开展“银政企”互动合作,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续贷、首贷占比;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农产品等抵押贷款模式;加强企业融资监管,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银行业不合理收费行为;大力推行“金融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融资指导、帮扶,提升综合融资能力。

(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清理取消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大力清理和偿还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

(四)强化企业用工保障。

消除就业限制,简化就业手续,建立市场化用工服务平台,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深化职称改革,推动职称考评申报、审核和缴费“全程网办”,实现职称和资格证书电子化。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机关【发文字号】巴府办函[2013]6号【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2.17【实施日期】2013.0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函〔201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265号)精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现就切实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是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政府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2〕57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部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2〕57号)要求,我市已于去年启动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开展此项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要会同市编办、市监察局等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务必在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

(一)严格清理规范。

此次涉及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清理工作,原则上以201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委托、授权其他单位(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做到不遗漏、无错误,于3月底前将清理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今后如遇行政权力依据发生变化或者机构职能调整时,各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布之日起或者机构职能调整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申报,市政府法制办收到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事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申报部门后对行政权力数据库进行调整。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和“四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和“四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和“四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24•【字号】巴府办发〔2019〕27号•【施行日期】2019.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和“四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巴府办发〔2019〕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42号)、《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委发〔2019〕8号)和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我市对《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修订本)》中行政许可、带有审批性质的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四办”分类清理,编制了《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和“四办”事项清单》。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调整到位。

经清理,市级29个行权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主项281项,办理小项962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962项、“全程网办”事项839项、“马上办”事项574项、“网上办”事项962项、“一次办”事项962项、“就近办”事项445项。

带有审批性质非涉密的行政确认事项主项24项,办理小项56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56项、“全程网办”事项51项、“马上办”事项33项、“网上办”事项56项、“一次办”事项56项、“就近办”事项33项。

带有审批性质非涉密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主项103项,办理小项139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139项、“全程网办”事项132项、“马上办”事项98项、“网上办”事项139项、“一次办”事项139项、“就近办”事项46项。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4•【字号】巴府办发[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的通知(巴府办发[2008]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2008年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关键一年,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的最后一年,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阶段性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如下安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和市委“构建大交通、培育大产业、争取大政策、促进大和谐”的发展战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创造力,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和打好老区发展翻身仗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重点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设规范化责任型政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基层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9.09•【字号】巴府办发〔2011〕74号•【施行日期】201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已于2018年1月3日宣布失效)巴府办发〔2011〕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全市对外开放、投资软环境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主要领导近期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新要求,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流程最短、服务最优”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务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由市、县(区)法制办牵头分级负责,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坚持“非禁即准”,“非禁即入”,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下放的一律下放,该转变管理方式的一律转变管理方式,力求我市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全省最少。

各县(区)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应做到项目名称、数量、流程统一。

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最大限度提高即办件比重。

规范设置办事指南。

凡申请人需了解的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相关部门都要制作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并公示;凡需申请人提交申办事项相关文字材料的均需制作示范文本,并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政务服务中心要印制“企业和项目(便民)服务联系卡”,公布窗口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和监督投诉渠道等,并免费发放,让企业和群众充分了解和熟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业务流程,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市、县(区)、乡(镇)、村(社区)、产业聚集地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务服务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政务服务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17•【字号】巴委办〔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巴委办〔2017〕28号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7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6〕53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同步全面小康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坚持创新导向,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11•【字号】巴府办发〔2017〕1号•【施行日期】2017.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今后五年是我市后发赶超、脱贫攻坚、振兴发展的重要机遇期,2017年是“建设五彩巴中、推动五大跨越”的开局年,抓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对于实现转型发展、后发赶超和预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落实。

市政府目督办要做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实行季度通报,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严重滞后的事项,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规定予以问责。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11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今后五年主要目标任务一、今后五年主要奋斗目标1.建设“五彩巴中”。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推动区域交通节点向区域综合交通枢纽跨越。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推动工业弱市向工业强市跨越。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34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34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巴中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0日巴中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符合科技自身规律的、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的新型科技体制,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到2017年,全市建成科技创新园区10个、培育科技创新企业100家、搭建科技创新平台1000个、培养科技创新人才10000名,实现产值100亿元,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明显提高。

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完善鼓励自主创新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和市场环境。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3•【字号】巴府发[2008]31号•【施行日期】2008.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巴府发[2008]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驻巴单位,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这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务公开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第二次党代会也对建立阳光政务作出了具体部署。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既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的迫切需要;既是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的重要手段。

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按照“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目录”规定的七大类二十三个小项内容进行全面公开的基础上,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要重点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监督检查情况;12、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1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15、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等。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2]75号【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9.20【实施日期】2012.09.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巴府办发〔2012〕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29号)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认真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等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着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但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未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范围及内容随意性较大,未认真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滞后,不能较好满足和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公开程序不规范,公开制度不健全,保密审查不严格;政府信息公开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信息资源缺乏共享。

当前,我市正处在“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和投资者对政府信息更为关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期望更高、要求更高。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立足新形势新任务,顺应新要求新期待,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61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61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实施方案》已经四届市委第25次常委(扩大)会议、四届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8日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实施方案按照“强服务、提效率”的总体要求,学习借鉴武汉“三办”改革经验,大力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切实提高行政效率,着力营造全省最优的政务服务环境和投资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一)加快整合政务服务机构和职能。

整合部门审批职能。

全面清理优化各行权部门审批职能,将审批职责、审批事项、审批环节集中到本部门审批科室,授权充分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府各行权部门〕审批科室整体入驻政务大厅。

各行权部门将相对集中的审批科室整体入驻政务大厅,并保持相对稳定。

实行“一个机构、一枚印章”管审批,提升政务大厅现场服务能力,实现审批集中办理。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府各行权部门〕组建企业投资促进协调服务中心。

整合市外来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职能,组建成立巴中市企业投资促进协调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30•【字号】•【施行日期】2015.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和《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巴府令第3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一)统计范围。

包括具有法定行政职能,依《条例》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市、县(区)政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二)统计内容。

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机构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等情况。

(三)报送时间。

各地各部门应于每年2月15日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准确、真实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上一年度全年统计数据(网站地址:http://59.213. 168.50/,网上填报路径:“主动公开”→“监察信息”→“其他信息公开情况”;点击“新建”后,先填写表格最下方的“基础信息”),同时将两张表的纸质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一)报告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文字为主,可配合相关图表。

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17 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17 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在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推广力度,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库,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探索建立“双随机”联合检查机制,搞好检查结果信息公开,加强检查结果运用。

今年底前,各级各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100%,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100%。

二、主要任务(一)扩大随机抽查范围。

努力扩大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中的随机抽查范围,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川办发〔2016〕108号)、参照《省级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川府协调办〔2016〕3号),依法清理本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及时调整公布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所有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清单调整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书面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备案(备案表见附件3)。

(二)健全检查对象名录。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基础,建立、完善本部门监管对象名录库。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20•【字号】巴府办函〔2016〕41号•【施行日期】2016.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巴府办函〔2016〕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及时性不够,公开的实效性、公众的满意度不高等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行政机关在制作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注明理由。

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提高信息公开程序的科学性,减少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机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在草拟公文、制订会议和政务活动方案时就对公开属性予以明确,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解读;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文件,应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各部门在报送拟制发重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文件和解读材料原则上应同步在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

要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法定程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回应关切,增进理解、扩大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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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4]31号
【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09
【实施日期】2014.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4〕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巴中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
巴中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公开。

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公开内容、范围、标准和程序,积极稳妥、务实创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部门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统筹、分类制定公开标准和工作方案,精心指导,分步实施。

(三)注重实效。

突出便民、利民和惠民宗旨,梳理公众关切,融合政务公开和办事服务内容,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的根本标准。

三、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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