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

【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7]17号

【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17

【实施日期】2017.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7〕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在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推广力度,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库,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探索建立“双随机”联合检查机制,搞好检查结果信息公开,加强检查结果运用。今年底前,各级各部门的随机抽查事

项要达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100%,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100%。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随机抽查范围。努力扩大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中的随机抽查范围,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川办发〔2016〕108号)、参照《省级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川府协调办〔2016〕3号),依法清理本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及时调整公布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所有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清单调整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书面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备案(备案表见附件3)。

(二)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基础,建立、完善本部门监管对象名录库。监管对象属于或包含非工商登记的,应如实统计收录,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各部门需求,搞好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

(三)完善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其他执法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并公示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固化抽查各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要建立专门的随机抽查工作台账,如实反映从检查计划制订、检查方案制作、检查对象范围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检查组织实施、检查结果公示等环节信息。各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抽取应由检查机构会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实施并签字确认,按照抽查的原则、类型和比例,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一次性产生。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向社会购买、自行开发等方式完善“双随机”摇号程序,实现随机选择

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四)建立联合抽查机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和跨区域执法检查,对同一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对同类检查事项涉及不同区域的执法抽查,要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探索建立跨区域执法机制。

(五)加强抽查结果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开设“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专栏,公示“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目录、随机抽查处理结果,提高行政机关职责履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创造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调整充实力量,增添工作措施,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地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全面负责。相关部门(单位)要搞好业务指导和督促,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各部门建立健全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建立、公示执法人员名录库;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探索建立联合抽查机制,指导督促各部门建立完善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加强检查结果公开。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双随机一公开”力度,每季度次月3日前,向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样表见附件2)。协调办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各地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覆盖范围、“一单两库一

细则”建立公示情况、随机抽查过程记录及检查结果公示等情况。对出现工作推动不力、任务未完成、情况报送不及时等情况一律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任务分工表

2.“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

3.市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备案表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

巴中市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任务分工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