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业建筑物、构建物、设备基础管理办法
工程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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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中构配件设备的管理,提高构配件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性,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中的所有构配件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工程项目部。
第四条工程构配件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为科学管理、安全第一、优质高效、节约可持续。
第二章构配件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工程项目部设立工程构配件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中构配件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构配件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构配件设备的采购计划和管理规定;2、负责构配件设备的领用、归还和报废工作;3、负责构配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4、负责统计分析构配件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5、负责构配件设备的保管和安全防火工作;6、负责其他与构配件设备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检测人员,负责对构配件设备的安全检测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定期对构配件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仓管人员,负责对构配件设备的仓库管理和保管。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采购人员,负责对构配件设备的采购工作。
第三章构配件设备的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制定构配件设备使用计划,包括构配件设备的种类、数量、使用地点等。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部应根据构配件设备使用计划,对构配件设备进行采购。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应对采购的构配件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领用使用。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部对领用的构配件设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和编号,建立档案。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对构配件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应定期统计构配件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部应定期对构配件设备进行更新、淘汰,防止造成浪费。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应加强构配件设备的保管和安全防火工作,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构配件设备的管理。
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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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施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1.设施设备管理机构由工程建设部门建立,设立设施设备管理科或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工程建设设施设备。
2.设施设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设施设备的采购、验收、入库、分配、调运、维护维修、处置等工作。
第三章设施设备的采购1.设施设备的采购应由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采购程序。
2.采购招标时应根据设备的性能、质量、价格等多方面要素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确保设备的品质。
3.采购验收应由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对设备的质量进行严格检验,确保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第四章设施设备的入库和分配1.经过采购验收合格的设备,应按照统一规定进行入库登记,明确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价格等信息。
2.设施设备管理机构应建立设备台账,对设备的流向、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实现设备的动态管理。
3.设施设备的分配应按照规章制度进行,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确保设备的使用有序。
第五章设施设备的调运1.设施设备的调运应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在确定使用地点前,应进行设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2.调运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保护,避免碰撞和损坏,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输。
3.使用完成后,应及时将设备运回原处,进行归档和台账更新,实现设备的追踪管理。
第六章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1.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设备的损坏情况进行诊断和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维护人员应具有相关的培训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维修技术,及时解决设备出现的问题。
3.设备维修应及时响应,确保设备故障的快速修复,减少生产停滞的时间。
第七章设施设备的处置1.设施设备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设备清理和更新,对老化设备进行淘汰,进行处置处理。
2.设施设备的处置应依照相关规定,经过评估和审批程序,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设备的报废或出售。
建筑工程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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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保养维护质量,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各类施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吊装机械、混凝土搅拌机、起重机、升降机、压路机等设备的管理。
三、设备管理部门1.设备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中所有设备的采购、验收、领用、使用、调配、保养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在良好工作状态。
3.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档案,对设备信息、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维护记录等进行详细记录。
四、设备采购管理1.设备采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比选,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
2.设备采购前应当对设备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并确保设备符合项目要求。
3.设备采购后应当对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五、设备领用管理1.设备领用应当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领用日期、领用人员等信息。
2.设备领用后应当经过使用人员的合理使用和保养,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
3.设备领用后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进行归还或续借,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
六、设备使用管理1.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2.设备使用人员应当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设施正常。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及时处理。
七、设备保养管理1.设备保养应当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检查、维修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设备保养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质量和效果。
3.设备保养过程中如有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八、设备维修管理1.设备维修应当由设备管理部门或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确保设备的维修质量。
基础工程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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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程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基础工程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减少设备损耗和维修成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基础工程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采购、领用、使用、维修、保养和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进行培训和监督指导。
第二章设备管理责任第四条各部门应按照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并任命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工作。
设备管理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处理设备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备管理员应负责设备的购置、领用、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设备管理员应及时更新设备的档案信息,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采购日期、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
第三章设备的采购和领用第七条设备的采购应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工程要求,并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第八条部门需要设备的,应提出设备需求申请,经设备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向设备管理部门申请采购。
第九条设备管理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设备的领用计划,并按照规定程序领用设备。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第十条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严禁超负荷使用和违反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设备的保养应按照设备的保养手册进行,定期更换易损件,并做好保养记录。
第五章设备的维修和安全管理第十三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通知设备管理员处理,严禁私自维修和改造设备。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员应负责设备的维修工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设备的安全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应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章设备的处置和报废第十六条设备报废应按照公司的报废管理制度进行,设备管理员应制定设备的报废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设备报废后,应及时报废处理,并做好设备报废手续,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安全隐患。
工业建构筑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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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构)筑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业建(构)筑物是企业生产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进行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科学管理工业建(构)筑物,使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并确保安全生产,是企业设备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钢铁企业工业建(构)筑物是指生产性的主要与辅助建筑。
如各种厂房、各类库房、变电所、水泵站、水池、水塔、凉水架、烟囱、沉淀池、旋流井、管道支架、平台、电缆隧道(沟)及各种生产用坑、地下构筑物、各种设备基础等。
第三条工业建(构)筑物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护与检修并重”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合理使用,精心维护,科学管理,按建(构)筑物的技术状况进行维修,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使用功能和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对工业建(构)筑物实行集中管理体制,由工程设备部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的权检、维修及管理、各生产厂(部)的岗位操作工履行本岗位规程规定的有关对工业建筑的日常点检、维护内容。
生产厂的设备管理部门必须设有专(兼)职人员汇总有关这方面信息,及时上报设备部,以便掌握工业建筑的技术状况,并作为维修计划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在专业分工上,本制度第一条规定的内容由GONGCHENG设s hè备bèi归口管理。
厂区公路由保卫部管理,铁路由生产安环能源部负责管理,非生产性建筑按公司有关规定归口办公人事部管理,全公司工业建筑抗震加固工作由公司抗震办负责管理,工程设备部参与有关工业建筑抗震加固的设计方案讨论及工程验收工作。
第六条对工业建筑的固定资产管理、技术状态管理和事故管理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备技术状态管理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使用与维护第七条工业建(构)筑物归谁使用,就归谁保养。
各生产厂要教育职工爱护建(构)筑物,做好操作工日常点检、清扫、维护工作。
做到窗明、地净、沟清、定期清扫屋面,平台无杂物,定期清灰,达到文明生产。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模版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c719ac49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2c.png)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厂区建筑物的管理,确保厂区建筑物的安全、健康、有序运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的建筑物,包括工厂建筑、办公楼、宿舍楼、仓库和设备库等。
第三条厂区建筑物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建筑物基本管理第四条建筑物的主人应当负责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维护和修缮。
第五条建筑物应当保持良好的结构稳定性和防火安全性,建筑物主人应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
第六条建筑物应当配备适当的应急疏散设施,如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安全地撤离。
第七条厂区建筑物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并设立专门的消防人员进行管理,经常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建筑物日常管理第八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建筑物,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用途,不得擅自拆改建筑物结构。
第九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当定期检查建筑物的各项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建筑物主人报告,并及时修复。
第十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对建筑物内部的维护和保洁工作进行管理,保持建筑物内部的整洁和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在进行装修、改造等施工作业时,应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许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定期进行一次性卫生清扫,并定期进行抽检,如果发现员工生活、工作环境不卫生,应立即整改。
第四章建筑物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配备安全报警设备,并建立健全的报警响应机制,确保员工安全受到及时保护。
工程单位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单位物资设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9239cef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63.png)
工程单位物资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工程单位的物资设备管理制度,规范物资设备的流转和使用,提高物资设备的利用效率,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单位内所有物资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入库、出库、领用、借用、维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流程,保障物资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工程单位应加强对物资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设备台账,对所有物资设备进行清查和登记,确保资产清晰明确。
第二章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第六条工程单位应建立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责任人员,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理、公正。
第七条物资设备采购需按照工程单位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人员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核对和确认,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八条物资设备采购应经过严格的比价和评审程序,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九条物资设备采购需签订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合同规定采购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详细内容。
第十条物资设备采购人员需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备查核。
第三章物资设备入库管理第十一条物资设备入库需经过验收程序,确保实物与账面的一致性。
第十二条入库人员应对入库物资设备进行清单登记,分门别类、摆放有序、确定存放位置。
第十三条入库后需及时进行库存管理,更新库存信息,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入库后的物资设备需及时进行分类归档,方便查找和管理。
第十五条入库物资设备需加强保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物资设备的完整和安全。
第四章物资设备出库管理第十六条物资设备出库需按照工程单位的出库程序和规定,严格控制出库权限。
第十七条出库人员需核对申请单和物品清单,确保出库物资设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出库物资设备需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确保出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cb6dc4b25c52cc58bd6beeb.png)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建、构筑物管理制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4 页建、构筑物管理制度1、为加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临猗分公司生产系统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3、工作职责分工3.1分厂设备处负责分公司各分厂生产系统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管理。
3.2各分厂负责所管辖区域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3.3车间负责本车间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4、工作流程:4.1所在车间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防水坡都应加强维修,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以及损坏、开孔、拆除。
4.2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扩孔、拆除、修改原设计,必须提出申请,作出具体方案,经设备处批准方能进行。
4.3对原有的厂房、工业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普查鉴定。
并根据建筑物的耐震程度,积极协助进行抗震加固工作。
4.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均设置标点,结合大修进行检查观测,作出记录,发现隐患提出措施,及时处理。
4.5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保证检修质量。
杜绝跑冒滴漏,当出现跑料、跑水等情况时操作工应及时处理,防止损坏楼板、地面、建筑物等。
4.6室内地面不准有积水、积酸、积碱、以及其它浸蚀性溶液,必须经常清扫、中和、冲刷,保持干净。
凡有防腐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壁等,严禁乱打孔、敲击等,以免防腐层受到破坏。
4.7禁止将排气筒(管)和排水管设置在离建筑物近的屋顶和墙脚第 2 页共 4 页处,以防止屋面、墙壁、地面浸蚀下沉。
4.8厂内道路应保持整洁,不准堆放各种材料、设备物品;不准排放有腐蚀性的物料及污水;不准随意破坏道路,如施工需要,需经设备处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完毕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修复。
4.9有破坏路面性的各种车辆及运输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保护路面不受破坏的措施,并报设备处批准后,方可在厂内道路上行走或拉运。
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a9da0a2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06.png)
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设备使用效率,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架构1、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部门作为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制度。
2、建筑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
3、设备部门负责设备的采购、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建筑工程管理1、项目立项阶段,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明确工程范围和工期。
2、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3、建筑工程竣工后,应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设备管理1、设备采购前,应制定设备采购计划,明确设备型号和数量,并进行比选。
2、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设备报废后,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可以鉴别、封存、变卖、拍卖、报废或馈赠。
4、设备调拨、借调等工作,应有相关手续,并做好记录。
六、监督检查1、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和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2、外部检查人员或机构可以对工程和设备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七、奖惩制度1、对于建筑工程和设备管理工作出色的个人和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对于工程和设备管理工作不力,导致工程质量或设备使用效率低下的个人和部门,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八、附则1、本制度解释权归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部门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建筑工程与设备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共同维护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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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管理规定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一般管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辅助单位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管理。
2.管理内容及要求2.1 一般规定2.1.1 各单位对生产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防水坡要加强日常维护。
保证原设计要求,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严禁随意损坏、开孔、拆除和增加负荷等。
2.1.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需要开孔、拆除和修改原设计时必须在保证建(构)筑物强度的基础上,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作出具体方案,经机动部审查,主管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1.3为了保证厂房建(构)物的清洁完整,各单位应对屋面、屋架、梁柱、墙壁、门窗、地面、地沟、基础等进行定期的清扫和检查,特别是对温度伸缩缝,承变动负荷构件,露金属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等易受腐蚀及已损坏之处,需要经常地检查,并做好记录。
2.1.4 对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的厂房建、构筑物的损坏,由机动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并拿出书面报告,报主管设备副总经理批准,釆取有效措施予以修复。
2.1.5 机动部负责组织建立建筑物、构筑物的技术档案。
档案除对结构类型、建造年份、层高、总高、防火等级、生产性质、防腐要求、投资总额、使用年限等全面记录外,还应收集整理建、构筑物历年大、中、小修的记录,生产变动后进行改建、扩建的各种技术文件。
2.1.6 机动部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公司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进行全面的普查鉴定,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耐震程度,积极进行抗震加固工作,对严重下沉、裂纹、腐蚀等缺陷,要及时组织处理。
2.1.7 对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要设置标栏,并严加保护,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标栏完整。
2.1.8 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的避雷设施完整,每年雨季前由机动部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处理结果记录在记录薄内。
2.1.9 根据建(构)筑物、设备基础的使用周期和平时检查、检测情况确定大修项目并编入年度大修计划。
工业建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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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进一部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确保工业建(构)筑物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动物资部负责公司工业建筑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组织工业建筑技术状况的评估。
负责主要工业建筑设施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动物资部负责组织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隐患的治理整改工作及重大事故的管理。
第四条机动物资部参与各单位新建工程、技改工程项目方案(工业建筑专业)的审查工作。
第五条机动物资部参与各单位设备维护及技改工程(工业建筑专业)的过程管理工作。
第六条机动物资部负责工业建筑“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引入、应用和推广工作。
第七条各使用单位作为公司工业建筑实物资产的托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工业建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工业建筑技术状况的完好负责。
第二章工业建筑技术状况管理第八条工业建筑技术状况是指其在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方面的基本状况。
工业建筑技术状况分为四级:一级工业建(构)筑物:结构完好,附属防护设施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可靠性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二级工业建(构)筑物:主要结构无严重缺陷,技术状况及其它方面存有差距,可靠性略低于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三级工业建(构)筑物:主要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和隐患,技术状况及其它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影响正常使用,但不至于随时发生事故,可靠性不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四级工业建(构)筑物:主要结构存在重大缺陷和隐患,技术状况及其它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已不能正常使用,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可靠性严重不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第九条三、四级工业建(构)筑物必须报机动物资部确认。
第十条各使用单位对公司工业建筑管理系统中各类管理信息必须及时录入,并做好以下各类台帐:1、固定资产台帐。
2、技术状况台帐。
3、隐患检查及处理台帐。
4、钢结构防腐台帐。
5、检修项目台帐。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筑竣工后,产权单位必须严格按《马钢股份公司固定资产入帐管理实施细则》办理相关手续。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管理制度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6e2726e0722192e4436f63a.png)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建(构)筑物是公司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类土木建筑物设施的总称。
建筑物是指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储运部门、办公等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
构筑物一般指人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场所。
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蓄水池等。
设备基础是指用以放置或支承机械、动力设备的基础。
2.各车间、单位应认真执行公司对建(构)筑物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和零星基建项目的申请审批制度以及厂区内动土管理制度。
各管理部门、所在单位应按公司对建(构)筑物的管理分工认真作好建(构)筑物的管理和维修。
3.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
(1)建立公司建筑物、构筑物台帐、档案和履历卡(包括结构类型、建造年份、技术参数、防火等级、生产性质、防腐要求及投资总额等);
(2)建立反映全公司地形、地貌及地表竖向标高的全公司地形图和平面布置图(反映全公司建(构)筑物及堆场位置、道路及专用线、绿地、围墙等布置);
4.对建(构)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坚持定期观测,并对主要承重厂房的基础、支柱建立沉陷观测记录,随时掌握重要厂房的沉降规律,以保证其使用安全。
建筑工程设施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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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施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设施及机械设备管理,维护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工程设施及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施及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设施及设备管理应实行专人专责、分类管理、定期检查、操作规范、维护保养等制度。
第二章设施及设备管理机构第五条本单位设施及设备管理工作由设施及设备管理中心负责,中心下设设施管理部和设备管理部。
第六条设施管理部主要负责建筑工程设施的管理工作,包括现场设施、临时设施和办公设施等。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主要负责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施工机械、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等。
第八条设施及设备管理中心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第九条设施及设备管理中心应配备专职检查人员,负责设施及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
第十条设施及设备管理中心应配备专职维护人员,负责设施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设施管理第十一条设施管理部应建立设施档案,包括设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位置等信息。
第十二条设施管理部应定期对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设施管理部应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提高设施的运行效率。
第十四条设施管理部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按时淘汰老化设施,更新先进设施,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设施管理部应做好设施的保密工作,严禁私自调换、拆卸、销毁设施。
第十六条设施管理部应落实设施责任制,明确设施管理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设施管理。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七条设备管理部应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保养记录等信息。
第十八条设备管理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设备管理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
建筑工程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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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企业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企业设备管理应当遵循科学管理、规范管理、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的原则。
第三条建筑工程企业设备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设备的购置、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方面管理,包括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
第四条企业设备管理负责人应当具备专业的设备管理知识和经验,具有相关职称资格证书。
第二章设备的购置第五条建筑工程企业设备的购置应当按照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经过严格的预算核算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设备采购应当有明确的资金来源,不得挪用其他资金,确保支付款项及时到位。
第七条设备采购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有合法的产品合格证书。
第八条设备采购合同应当明确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价格、交付日期等内容,双方签订后备案存档。
第九条设备采购应当统一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不得私自购买设备。
第十条对于设备采购前需要的技术咨询和评估,应当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并出具评估报告,纳入采购程序。
第十一条设备购置后,应当进行验收,对设备的性能、质量、规格等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要求方可入库。
第十二条购置的设备应当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对不合格的设备应当及时要求改进或者退换。
第三章设备的使用第十三条建筑工程企业设备的使用应当理性规划,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基础上尽可能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设备使用前,应当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设备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设备的使用方式。
第十六条设备使用中如遇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做好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十七条设备使用完成后,应当进行清洁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整洁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八条设备在不使用时应当妥善保管,避免受潮、受损等情况发生。
第十九条对于长期不使用的设备,应当做好防腐、防锈等保养措施,确保设备完好保存。
工业建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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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管理规定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建筑管理工作的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2 引用标准〈〈集团工业建筑管理规定〉〉3术语工业建筑:是指用于生产的厂房、库房、变电所、泵站、烟囱、矿料槽、操作室、仪表室、地下油库、皮带走廊、冷却架等各类建筑物及构筑物。
建筑物的可靠性:是指建筑结构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予定功能的能力。
4 职责4.1机动副总经理对本单位工业建筑管理负责。
机动部是工业建筑的主管部门,机动部设专职工业建筑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工业建筑各类资料管理,建立健全工业建筑档案。
4.2贯彻工业建筑管理的各项制度。
负责工业建筑的日常管理,组织工业建筑大、中修及日常维护。
4.3对危险建筑及违章使用情况要立即提出处理意见,在紧急情况下各基层单位领导有权限令暂止使用。
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为确保工业建筑物完好,保证安全生产,在使用中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①不得对建筑物随意进行改造、开孔拆除和增添门窗。
②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改变设备的位置和前迁移改造增添设备装置。
③严禁对建筑物增加额外负荷。
④不得随意利用任务在建筑物的构件上作为检修或安装社起重支点或锚点。
⑤不允许在楼面和屋面上堆积任何杂物,屋面上的积灰、积水和杂草应及时清楚,保持其整洁。
⑥厂区内及建筑物上的基准点,坐标点。
沉陷观测点及其他原由设施,严禁随意移动和破坏。
⑦严格加强对蒸汽和腐蚀介质的管理,不得随意排放。
⑧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控制工艺操作和检修质量,杜绝化工介质对建筑物的侵蚀。
⑨室内地面不得积水,酸、碱、油及其他腐蚀性物质,如遇上述情况时。
必须及时清扫、中和、冲洗处理。
5.2厂区内不得随意乱放乱接管线,开挖地下管沟,埋设电线和电缆5.3厂区道路应保证整洁,完好畅通、遵守下列规定。
①不准在道路上随意堆放各种材料、设备及其他物品。
②不准排放各种腐蚀性的物料及污水通过路面。
③不准有破坏路面的车辆,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有可行的防护措施经机动部审批后方可驶入,工程完工后,对损坏部位由施工单位修复。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职责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职责](https://img.taocdn.com/s3/m/ebbf3ed84b73f242326c5fb7.png)
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职责1、传达、贯彻、执行和组织学习上级各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
2、协助安全主管站长工作,制定有关内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年度、季度、月度和重大节假曰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3、具体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收集有关安全信息,向领导提供安全管理决策的依据和建议,并根据安全生产的存在问题和隐患,提出有效的预防整改措施。
4、处理站场及道路上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剖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5、协助各部门组织员工参加的安全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参与拟定并实施学习和培训计划。
协助人事劳资部门做好新招聘的员工和特殊技术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和年度审验工作。
6、对新开的客货运输线路、站点和新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协助做好勘察鉴定工作,及时向司乘人员通报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凡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场地和影响安全行车的线路,以及未经公路部门验收的道路,有权制止车辆的运行和人员的使用。
7、对不利生产和行车安全的行为言论,及时制止和提出否决意见,对违章行车和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此导致发生事故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执行落实各项处理决定。
8、组织开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和经验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道路及车辆管理(1)厂区车行道、人行道和救护线路应当平坦畅通,夜间应当有足够的照明。
在道路和轨道交叉处,必须有明显和统一的交通标志、信号装置或者落杆。
(2)其他部分参照《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WHNY/ZD-40-20112、生产场所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1)生产所需的坑、井、壕、池必须设置固定盖板或围栏。
在危险处必须设警示牌。
夜间必须设置警告红灯。
(2)、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
厂房结构应当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现象。
(3)、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走桥必须加设栏杆(高度10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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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物、构建物、设备基础管理办法为加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是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类土木建筑设施的总称。
建筑物是指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储运部门、办公等生产用房屋,包括砖墙、楼板、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
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施,包括排气、排毒烟囱、排水沟、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如栈桥、塔架、管架等)、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座标点及地下混凝土管网等。
设备基础是指用以放置或支承机械、动力设备的基础。
二、设备工程处要建立(构)筑物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和零星基建项目的申请审批制度以及厂区动土、破土、用地管理制度。
必须明确建(构)筑物管理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特别是公共设施的管理,如管廊、外管道采用送货制或供货制应明确,方式不限,但应分工明确,便于检查监督。
三、要结合房屋普查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
1、建立全厂(矿)建筑物、构筑物台帐、档案和履历卡(包括结构类型、建造年份、技术参数、防火等级、生产性质、防腐要求及投资总额等)。
2、建立反映全厂(矿)地形、地貌及地表竖向标高的全厂地形图和平面布置图〔反映全厂(矿)建(构)筑物及堆场位置、道路及专用线、绿地、围墙等布置〕。
3、全厂(矿)上、下水布置图。
4、要结合《土地管理法》的贯彻,建立和收集本企业历年来土地征用批准手续、文件及相应的拨地图。
四、对建(构)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坚持定期观测,并对主要承重厂房的基础、支柱建立沉陷观测记录,随时掌握重要厂房沉降规律,以保证其使用安全。
五、对建(构)筑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表面破损及缺陷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缮,以保证其使用性能。
对使用年久及其他原因产生的险房、危房和不安全部位要及时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以保证使用安全。
六、对有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建(构)筑物,各企业要根据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的要求,考虑在易燃、易爆装置附近设立防火墙、防爆墙及防火、防爆措施等,以保证生产安全进行。
七、要搞好建(构)筑物的采光、通风和卫生工作,以保证其干燥、清洁,要坚决避免振动过大的设备安装在高层楼面上,影响建(构)筑物的安全。
八、要加强对工业管道架设的综合管理,对工业管道的排列、埋深、保温(冷)、
防腐、架设方式应全面考虑,不可将动力管线架设在有腐蚀性的化工介质和易燃、易爆工艺管线附近,以免发生危险。
九、要加强保温(冷)管理工作。
在施工中要重视质量;在使用中要保持保温(冷)的完整;在日常管理中要重视保温(冷)的检测工作。
积极采用新型保温(冷)材料。
十、所有单位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防水坡都应加强维修,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以及损坏、开孔等。
十一、超长、超重的生产装置、动力设备吊装就位时,不得任意借助或破坏建(构)筑物的梁、柱、楼板、墙面等承重构件。
十二、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扩孔、拆除及修改原设计,必须提出申请,做出具体方案,经设备工程处批准方可进行。
十三、各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艺操作和检修质量,杜绝化工介质侵蚀、破坏楼板、地面及建(构)筑物基础。
十四、凡有防腐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壁等、严禁乱打孔、敲击或与高温物及火焰接触,以免防腐层受到破坏。
十五、严禁将排气筒(管)和排水管设置在高建筑物近的屋项和墙脚处,以防屋面、墙壁、地面浸蚀下沉。
十六、厂区道路不准堆放有腐蚀性的化工原料及污水,不准随意破坏道路。
确因施工需要的,需经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履带车在道路行驶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以免损坏道路。
十七、厂区施工应办理动土证,隐蔽工程完成后要有验收记录。
十八、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有设备动力管理部门人员参加。